有机食品有限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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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怡冠有机食品有限公司治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使本公司的生产基地治理正常化、规范化,保障职工躯体健康和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保证有机生产的安全性,依照有机治理规程要求,结合本公司生产基地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沈阳怡冠有机食品有限公司的生产基地相关人员。
2.本制度所称职员,系指本公司基地全体从业人员。
3.生产基地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
职员,临时职员的治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4.本治理制度在董事长、总经理签字之日起实行。
第三章工作守则
第一条:职员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条:职员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从事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3.全体职员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
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损坏按原价赔偿。
5.工作时刻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
开。
6.职员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库房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在地块
内或地块周边发觉农药袋、农药瓶,化肥袋、烟头、废弃电池、塑料等垃圾要及时清理。
7.职员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情况。
8.职员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
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9.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0.职员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
名誉的行为。
11.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职员,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中
意程度,加强职员安全感和归属感。
12.职员日常工作遵循不吸烟、不吐痰、不吃零食、不嚼口香糖、不涂香水等
事项。违者重罚。
13.采收前要求所有采收人员不佩戴饰物、不留长指甲,采前洗手,着工作服
或穿洁净的便装,衣着整洁。
14. 对外来客人的要求:要热情、礼貌、主动关心解决。
第四章基地考勤治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基地考勤治理工作,统一基地请假政策,使其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农业公司基地全体职员
三、考勤治理部门及其职责
1、生产内勤全面负责基地职员考勤治理、监督、检查;
2、各生产组长负责本小组的考勤治理,并于每月3号之前将考勤表汇总到生产内勤手中;
3、生产内勤核定考勤数据,并在每月5日之前,将通过生产副总签字审批的考勤表连同《请(休)假申请单》(见附表一)及专门情况讲明等手续报送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
4、人力资源部须在每月8日之前核实考勤数据,并在每月10日之前依照考勤表完成工资表。
若生产内勤核定出考勤数据有出入,则对相应的生产小组生产组长进行处罚,每考错1人扣50元,人力资源部核定出考勤数据有误,但生产内勤未核定出,则对生产内勤进行处罚,每考错1人扣100元。考勤扣款由人力资源部于当月工资中统一计罚。
四、各部门工作时刻
1、职员每月休息2天,各队安排职员固定休息日,将报表每月底前报到公司生产部,农忙季节没休息日,没有满勤奖,其他时刻段每月计算满勤奖;
如有职员放假超过15天,按职员差不多工资的50%开支,有保险个人部分由公司负责缴纳。
1)生产部和技术部:
4.1——
5.31: 5:30—19:00 午休时刻:11:00—12:30
6.1——8.31 : 6:00—19:00 午休时刻:11:00—14:30
9.1——10.30: 6:30—17: 30 午休时刻:11:00—12:00
11.1——11.30: 6:00—17: 30 午休时刻:11:00—12:00
12.1——3.31: 8:00—16: 00 午休时刻:11:00—12:00
专门部门需要提早到岗。
2)安保部:实行倒班制,上班12小时,休息12小时,具体排班时刻由保安队长安排,并于每月26日前上传下月排班表人力资源部备查。
五、考勤治理
1、基地实行上、下班报到制,每位职员上、下班须第一时刻到生产组长处
报到,不是请整天假外出办事的,必须在假前、假后报到,作为考勤标准;
2、如生产组长请假休息,在休息之前须将考勤工作交接,以免造成考勤数据有误;
3、职员不记得报到而正常出勤,须本人出具情况讲明,并有2名以上本小组非近亲属职员签字证明,且生产组长签字,方可记录其考勤,否则不记录考勤,以旷工论处。
六、加班治理:
1、基地审批加班的原则:特不工作安排、人手不足、替班、突发事故;
2、生产组队长须做好当天加班情况的讲明,并经生产副总签字审批方能生效;
3、加班以小时计算,不足1小时不计,超过1小时者,以小时为单位,按实际情况月底累计加班时刻(用餐和其它非工作时刻不得计算在加班时刻内);
4、审批过的加班手续须与考勤表同时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后补请假单或后补审批手续无效。
七、迟到、早退
1、迟到、早退未超过30分钟(包括30分钟),罚款10元/次;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半天事假处理,超过半天按1天事假处理,考勤表上直接标注;
3、迟到、早退需按是否在工作岗位上计时,生产组队长必须严格考核;
4、迟到、早退、自行脱岗超过30分钟~ 4个小时,若有情况讲明按事假半天处理,否则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早退、自行脱岗超过4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计罚3日工资(专门情况除外)。
注:专门情况须写情况讲明并由生产副总签字审批;考勤扣款由人力资源部于当月工资中统一计罚。
八、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