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详细版

合集下载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4篇)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4篇)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矿井水害是指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地下矿井中因为地下水涌入、积聚、溃决、突泥等引发的水涌、灌溉和倒泄现象。

水害不仅会威胁矿井及其附近的矿工、设备和资产安全,还对地下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矿山生产和矿工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一、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要求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应明确各级法律法规的依据和政策要求,包括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2. 水害防治责任与组织机构明确矿山企业水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和组织机构,包括矿山企业法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监测部门等,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3. 矿井水害分析与评估建立科学的矿井水害分析与评估制度,包括对可能发生水害的矿井进行评估,确定水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对已经发生的水害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和教训,制定防治措施;对矿井水害进行预测,提前采取防治措施。

4. 矿井排水和防渗设施建设管理明确矿井排水和防渗设施建设的管理要求,包括矿井的井口排水系统、地下排水系统和防渗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确保排水设施的畅通和有效性。

5. 水害防治技术与方法明确矿井水害的防治技术与方法,包括抽水技术、封闭性沉降区处理技术、裂隙水体封堵技术、水害应急处理技术等。

6. 水害预警与监测建立水害预警与监测体系,包括地下水位、地震、裂隙水体等重要参数的监测与预警,及时发现水害的动态变化,做到及时预警和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矿井的安全。

7. 培训与教育建立矿山企业水害防治技术培训与教育制度,包括针对不同岗位的培训与考核,提高员工的水害防治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8. 经济与财务管理明确水害防治的经济与财务管理要求,包括经费的预算和使用管理,确保有足够的经费用于矿井水害防治,保障矿井的安全。

9. 信息化管理推动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包括建立矿山水害防治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水害防治工作各环节的信息化监测、预警与管理。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模版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的特点,制定本管理制度,以确保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的有效实施,保障人身安全和矿山生产安全。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的矿井水害防治技术工作,以及相关的设备、设施和人员管理。

第三条工作原则:科学、规范、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二章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四条本矿应设立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机构,负责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的研究、规划、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机构应配备有一支技术能力较强的管理团队,其中包括矿井水害防治技术专家和相关技术人员。

第六条矿井水害防治技术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煤矿安全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二)具备矿井水害防治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三)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七条其他相关技术人员应配备有矿井水害防治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

第三章水害防治技术的制定和实施第八条水害防治技术应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包括水害防治的总体战略和具体实施方案。

第九条水害防治技术的制定应符合以下原则:(一)科学性:根据水害防治的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制定具有科学性的技术方案;(二)可行性:技术方案应具备可行性,能够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三)综合性:技术方案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设备、人员和管理等方面;(四)动态性:技术方案应具备一定的动态调整能力,能够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十条水害防治技术的实施应按照相关的技术方案进行,包括安全评估、设计规划、设备布置和人员培训等方面。

第四章设备和设施的管理第十一条本矿应具备一定的水害防治设备和设施,并且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维护。

第十二条水害防治设备和设施的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设备和设施的登记和标识;(二)设备和设施的巡检和维修;(三)设备和设施的储存和保养;(四)设备和设施的验收和报废。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4篇)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4篇)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一、引言矿井是一种重要的矿产资源开采方式,然而,由于矿井内部存在大量的地下水,如果不加以有效管理,就会导致矿井内涌水严重,给矿井生产和工人的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

为了防止和控制矿井涌水,保障矿井的正常运营,制定一套完善的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确保矿井运营过程中没有发生涌水事故,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科学有效: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矿井进行全面细致的水文地质调查和水文地质分析,制定具体和针对性的防治水方案。

3.全员参与:矿井防治水管理是全体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每个员工都应该参与到防治水工作中,共同维护矿井的安全稳定运营。

4.预防为主:通过对矿区水源、水体状况以及矿井运营情况的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矿井涌水的发生。

三、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矿井涌水风险评估对每个矿井进行详尽的水文地质调查和水文地质分析,评估矿井涌水的可能性和风险程度。

根据涌水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治水措施。

2.矿井涌水监测系统建设在每个矿井内部建设完善的涌水监测系统,通过实时监测矿井的涌水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矿井涌水的动态变化,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矿井防治水措施根据涌水风险评估的结果和实时监测的数据,采取相应的防治水措施。

包括加固矿井壁、设置防水层、注浆填缝、泵水降压等技术手段,以减少矿井涌水的发生和减轻涌水带来的影响。

4.矿井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矿井涌水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责任分工和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以应对矿井涌水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培训与教育定期组织矿井从业人员进行涌水防治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防治水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监督与检查建立矿井防治水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矿井涌水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5篇)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5篇)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市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市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

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

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

市局负责检查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

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矿负责对重点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检查。

六、各类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九、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水文情况不清的矿井,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

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每一矿井必须根据该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

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二、矿井要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矿井每月向县(市)区局汇报一次,国有地方煤矿每季向市局汇报一次矿井水患情况。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矿井水害防治工作,为了确保矿山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

这个制度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管理体制: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矿井水害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体制。

2. 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矿井水害防治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包括矿井防水技术、排水技术、防渗技术等方面的规定,保证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按照科学、规范的要求进行。

3. 风险评估和预警:建立矿井水害的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对可能发生的水害风险进行评估,及时进行预警和应急处置。

4. 设备设施管理:对矿井水害防治所需的设备设施进行管理,包括检修、更新、维护等工作,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5. 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建立矿井水害防治人员的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水害防治技术水平,同时提供技术支持,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6. 监督检查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对矿井水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以上是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制度可以根据不同矿井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制定和完善。

第 1 页共 1 页。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维护矿井工人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应以保障矿井安全生产为目标,遵循科学技术发展规律,注重实践经验总结,强化技术研发,创新防治技术手段及方法,确保矿井水害防治技术在工程实践中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注重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的全过程管理,实行科学有序的技术管理流程。

第五条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第六条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应重视技术人员的培养,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确保技术人员能够胜任相应的技术工作。

第二章技术管理体制第七条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技术管理体制,确保技术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技术管理体制包括技术管理机构和技术管理人员两个层面。

第九条技术管理机构是指专门负责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

第十条技术管理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技术管理部门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制定技术管理规范,制定水害防治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水害防治工程施工和检测等工作。

第十一条技术管理人员是指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承担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十二条技术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背景,熟悉矿井水害防治技术,能够胜任技术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技术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相关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技术管理流程第十四条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应按照科学规范的流程进行,包括技术需求分析、技术方案制定、技术实施、技术评估和技术总结等环节。

第十五条技术需求分析是指对矿井水害防治技术需求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包括技术目标、技术任务、技术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3篇)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3篇)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试行)、《晋城煤业集团生产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组长:矿长书记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其他副矿级领导成员:地质测量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通风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工程部等单位正职。

2、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部。

主任:地质测量部部长副主任:地测部分管防治水部长助理成员:调度室、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通风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工程部等相关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

第五条地质测量部职责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

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

3、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文(3篇)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文(3篇)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文【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为了加强矿井水害防治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提高矿井的抗水能力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职责和权限1.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执行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2. 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本制度,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职责履行工作;3. 各级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矿井水害防治工作。

三、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原则- 综合防治原则:采取综合措施,预防和控制水害发生;- 安全优先原则:确保人员安全,保障矿井生产;- 规范管理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管理;- 连续改进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管理措施。

2.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流程(1) 水害监测与预警- 定期对矿井水害监测设备进行检查和校准;- 实施水害监测预警系统,及时掌握水害信息。

(2) 水害评估与分析- 对矿井水害进行评估和分析,确定水害的原因和影响范围;-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3) 水害防治措施- 采取物理隔离措施,如建设水害防护墙、设置止水帷幕等;- 进行排水降水,控制矿井水位;- 加强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4) 应急预案- 制定矿井水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 监督检查与评估- 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矿井水害防治工作的监督;- 定期对矿井水害防治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四、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 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2. 各级管理人员要建立健全工作记录,及时汇报工作进展;3. 监督部门要定期对矿井水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4. 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所有;3. 本制度的修订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保护煤矿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和相关技术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矿的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的目标是:(一)提高煤矿水害防治技术水平,降低水害发生风险;(二)加强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确保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持续性;(三)促进煤矿生产的健康发展,保障生产安全。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是矿长,具体负责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的是煤矿技术部门。

第五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采取综合防治、综合治理的措施,确保矿井水害防治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六条煤矿应当制定相应的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煤矿水害防治技术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第七条煤矿的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要与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矿产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等管理活动相衔接,形成协调一致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的组织体系第八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的组织体系应包括煤矿领导、煤矿技术部门、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等。

第九条煤矿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是矿长,矿长应当树立水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的领导。

第十条煤矿技术部门应当负责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制定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推动水害防治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第十一条煤矿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的责任部门应包括安全生产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水务管理部门等。

第十二条煤矿工作人员应当按照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的工作内容第十三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的工作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和维护;(二)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三)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推广和培训;(四)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监督和检查;(五)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经济评价和技术评价。

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本1. 概述水害是煤矿生产中常见的灾害之一,对矿井安全和生产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加强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管理,制定本制度,规范水害防治工作,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明确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的具体要求,提高煤矿水害防治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

4. 责任与义务4.1 煤矿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并明确其责任和权限。

4.2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水害防治相关法规和标准,定期更新水害防治技术。

4.3 煤矿员工应积极参与水害防治技术培训,了解常见的水害防治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

5. 水害防治技术研究与引进5.1 煤矿企业应加强与科研机构和专业院校的合作,开展水害防治技术研究和引进工作。

5.2 定期组织水害防治技术的交流和学习活动,推广先进的水害防治技术和经验。

6.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体系建设6.1 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水害防治技术管理体系,包括技术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置、技术管理制度等。

6.2 煤矿企业应建立水害防治技术档案和数据库,记录水害防治技术的应用和效果,并进行定期汇总和分析。

7.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流程7.1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包括技术调研、技术方案制定、技术应用和效果监测等。

7.2 技术调研阶段应充分了解矿区地质、水文地质条件等基本情况,制定合理的水害防治技术目标和工作计划。

7.3 技术方案制定阶段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先进的水害防治技术和经验,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7.4 技术应用阶段应按照方案组织施工,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及时掌握施工进展和效果,并进行记录和汇报。

7.5 效果监测阶段应对施工后的效果进行检验和评估,定期组织技术交流和改进工作,确保水害防治技术的有效应用。

8. 水害防治技术应急管理8.1 煤矿企业应制定完善的水害防治技术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试行)、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管理中心。

领导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主任:水害防治中心主任成员:预测预报科、排查治理科、探放水队2、防治水管理中心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科。

主任:水害防治中心主任科长:预测预报科、排查治理科、探放水队(科队长各1名)成员:地质资料组、物探组、水情水害观察组、测量组、信息研判组、排查治理组、验收确认组、技术组、探放水组。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矿长职责1、矿长为本矿水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井水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2、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3、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水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4、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5、负责生产与水害防治工作的协调6、负责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所需人力、物力、财力的落实7、负责水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8、负责承压开采专项技术措施和防突水措施的初审9、负责防水闸墙(门)的竣工初验工作。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总工程师职责1、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的预审工作3、负责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技术的审报并组织实施4、负责矿井井下物探初步结论的审批5、负责对年度(月度)水情水害预报、探放水设计、防治水方案、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矿井隔水煤(岩)柱留设报告等资料的审批。

6、负责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的审报及预验收工作7、负责防治水工程专门设计的审批及工程竣工验收8、负责对探放水成果进行安全确认及签署移交9、负责组织召开月度防治水技术例会10、负责组织月度水害隐患排查11、负责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审报及演练工作,负责应急演练总结评价报告的审查12、协助矿长完成水害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工作13、负责承压开采专项技术措施及防突水措施的审报14、负责防水闸墙(门)的设计师审查及预验收工作15、负责完成矿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宋新庄煤矿2011年4月20日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结合我矿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技术管理规定第二条防治水相关规定1、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防治水工作,并将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报工程部备案。

如因工作需要发生人事变动,必须及时将变更情况上报工程管理部。

2、工程管理部负责防治水工程设计,主要包括采区永久水仓、综采工作面水仓、掘进巷道临时水仓、泄水巷、大巷水沟等。

在采区及综采工作面设计时必须把防治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考虑。

地质专责工程师按要求在设计前提供相关水文地质等地测资料。

3、机电管理部要根据提供的最大涌水量进行设备选型、管路的配套。

合理科学地布置各接力排水点的排水系统,必须在考虑排水距离、扬程、排水效率等情况下配泵及管路。

第三条探放水规定(一)探放水范围1、在掘进过程中,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2、采煤工作面或掘进巷道接近勘探钻孔时必须超前钻探,根据钻探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

3、掘进工作面在顶板富水区掘进时应钻探疏放水后再掘进。

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应超前探放水。

5、综采工作面回采前,根据顶、底板赋水情况有针对性探放水。

6、掘进巷道接近采空区时必须超前探放水。

7、其它如老空区、积水巷道、强含水层、相邻生产矿井开采区、导水构造、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水地点,接近上述地点必须进行探放水。

(二)探放水要求1、地质专责负责确定探放水设计,设计中明确孔数、孔深、角度(方位角、倾角)、终孔孔径、超前探距及其它相关技术要求。

2、通风专责根据钻探设计编制钻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瓦斯突然涌出和涌水突然增大时的应急措施,并组织钻探施工资料收集工作,并上报矿工程管理部。

矿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1. 引言矿山是重要的资源开发领域,但开采会导致矿井水害的产生。

矿井水害对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为了防治矿井水害,保护生产和生活环境,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加强矿井防水治理工作,防止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

本文将重点介绍矿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概述、目的、适用范围、责任、管理要求、技术标准等方面。

2. 概述2.1 目的为了解决矿山开采过程中的水害问题,保护工人的安全和生产设备,维护生产秩序,保护生产和生活环境,制定并实施此矿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2.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地下和露天)的防水治理工作,涵盖矿山勘探、开采和建设等各个阶段。

2.3 责任矿山领导对矿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负总责,负责审核并下达矿山防水治理方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矿山防水治理管理工作。

3. 矿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3.1 管理要求1.健全矿山防水治理体制,配备完整的设备和材料,确保防治工作的实施。

2.完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防治作业程序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有效、可靠地防治水害。

3.加强水文、地质、环境等科学研究,增强矿井防水治理技术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4.加强防水治理的监测和评判,形成科学、规范的防治检测和评价体系,保证防治效果。

5.建立完善的防害信息库和预报指标,动态跟踪预警工作,提前防范水害事故。

3.2 技术标准1.矿山开采前,必须根据地层地质情况和开采工艺,进行水文地质预测和数值模拟预报,制定防水治理方案,防止出现水害。

2.矿山的防水治理必须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采用系统性的技术和控制措施。

3.对于地面涌水或者是井下渗水,必须立即采取控制措施,以减轻水害和维护生产环境。

4.对于井下渗水和煤层底板失稳的情况,需要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封堵和处理,以避免水害对生产带来严重影响。

5.矿山需要按时检验、跟踪埋水管道、错断口、隔水墙、封堵隔水帷幕等防水措施的状况和效果,并根据检测结果及时调整防治方案。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文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文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维护国家和群众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整体规划、科学施工、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应当与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衔接,形成相互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应当由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协调。

第七条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编制相关技术文件和标准。

第八条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第九条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应当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推进矿井水害防治工作。

第三章技术管理标准第十条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应当制定相应的技术管理标准,确保其科学性、可操作性和稳定性。

第十一条技术管理标准应当包括但不限于: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的选用、施工方法、设备选型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二条技术管理标准应当根据矿井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第十三条技术管理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过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审批和公示。

第四章技术管理流程第十四条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完整的技术管理流程。

第十五条技术管理流程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编制、施工过程监督、验收等环节。

第十六条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技术管理流程对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七条技术管理流程的具体要求和操作细则应当由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部门制定和公示。

第五章技术文件管理第十八条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技术文件管理制度,确保技术文件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十九条技术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

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4篇)

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4篇)

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水平,确保煤矿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第二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和相关单位,包括煤矿设计、施工、运营、监管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规划、组织、实施、监督等方面。

第四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五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修改或违反制度规定。

第六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应及时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解决。

第七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修订应经专业能力评价和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章组织第八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落实应由煤矿企业的主管领导负责,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和责任体系。

第九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并确保其能够全职参与水害防治工作。

第十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规划第十一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应制定相应的水害防治规划,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水害防治措施。

第十二条煤矿水害防治规划应包括对煤层水位、地下水位、地表水位的监测与预警,以及针对可能发生的水害进行的预案制定。

第十三条煤矿水害防治规划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规划的可行性和实施效果。

第四章实施第十四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实施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环保的原则,确保煤矿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五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实施应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工程措施、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等多种因素。

第十六条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的实施应制定相应的方案和计划,明确各项工作的任务和时间节点。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引言矿井水害是指矿井开采过程中,由于地下水涌入矿井、矿井排水措施不力以及工作面矿井排水系统失效等原因,导致矿井内水位上升,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现象。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制定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为矿山企业提供指导。

1. 背景与目的1.1 背景矿井水害是矿山生产中常见的安全生产事故之一,其给矿山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安全隐患。

因此,制定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加强对矿井水害的预防和处理工作,是保障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

1.2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矿井水害防治技术工作,提高矿山企业对矿井水害的预警、控制和处理能力,从而全面提升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2.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2.1 预防措施•矿井设计与选址:在矿井设计与选址时,应充分考虑地下水情况,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水害发生。

•排水系统建设: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的完善和有效运行,包括矿井排水管道、排水设备和排水泵站等的建设和维护。

•治水技术研究和应用:加强对矿井水害治理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高水害处理和治理的效率和水平。

2.2 预警与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建立地下水位监测系统,定期监测地下水位的变化,及时预警和处理水害风险。

•矿井水压监测:安装矿井水压监测装置,监测矿井水压的变化,提前预警矿井水害发生的可能性。

•环境监测:开展矿山环境监测,及时掌握矿山周边环境的变化,为矿井水害防治提供基础数据。

2.3 处理与应急响应•水害应急预案:制定矿井水害应急预案,明确响应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应急措施的及时、有效实施。

•应急设备与物资准备:储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包括排水设备、水泵、应急通讯设备等,以应对矿井水害的紧急情况。

•水害处理技术:建立水害处理技术库,不断研究和总结矿井水害处理技术,提高处理能力和效率。

2.4 人员培训与管理•培训与教育:对矿山工作人员进行矿井水害防治技术培训和教育,提高水害防治意识和应急能力。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宋新庄煤矿2011年4月20日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结合我矿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技术管理规定第二条防治水相关规定1、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防治水工作,并将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报工程部备案。

如因工作需要发生人事变动,必须及时将变更情况上报工程管理部。

2、工程管理部负责防治水工程设计,主要包括采区永久水仓、综采工作面水仓、掘进巷道临时水仓、泄水巷、大巷水沟等。

在采区及综采工作面设计时必须把防治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考虑。

地质专责工程师按要求在设计前提供相关水文地质等地测资料。

3、机电管理部要根据提供的最大涌水量进行设备选型、管路的配套。

合理科学地布置各接力排水点的排水系统,必须在考虑排水距离、扬程、排水效率等情况下配泵及管路。

第三条探放水规定(一)探放水范围1、在掘进过程中,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2、采煤工作面或掘进巷道接近勘探钻孔时必须超前钻探,根据钻探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

3、掘进工作面在顶板富水区掘进时应钻探疏放水后再掘进。

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应超前探放水。

5、综采工作面回采前,根据顶、底板赋水情况有针对性探放水。

6、掘进巷道接近采空区时必须超前探放水。

7、其它如老空区、积水巷道、强含水层、相邻生产矿井开采区、导水构造、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水地点,接近上述地点必须进行探放水。

(二)探放水要求1、地质专责负责确定探放水设计,设计中明确孔数、孔深、角度(方位角、倾角)、终孔孔径、超前探距及其它相关技术要求。

2、通风专责根据钻探设计编制钻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瓦斯突然涌出和涌水突然增大时的应急措施,并组织钻探施工资料收集工作,并上报矿工程管理部。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宋新庄煤矿2011年4月20日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结合我矿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技术管理规定第二条防治水相关规定1、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防治水工作,并将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报工程部备案。

如因工作需要发生人事变动,必须及时将变更情况上报工程管理部。

2、工程管理部负责防治水工程设计,主要包括采区永久水仓、综采工作面水仓、掘进巷道临时水仓、泄水巷、大巷水沟等。

在采区及综采工作面设计时必须把防治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考虑。

地质专责工程师按要求在设计前提供相关水文地质等地测资料。

3、机电管理部要根据提供的最大涌水量进行设备选型、管路的配套。

合理科学地布置各接力排水点的排水系统,必须在考虑排水距离、扬程、排水效率等情况下配泵及管路。

第三条探放水规定(一)探放水范围1、在掘进过程中,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2、采煤工作面或掘进巷道接近勘探钻孔时必须超前钻探,根据钻探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

3、掘进工作面在顶板富水区掘进时应钻探疏放水后再掘进。

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应超前探放水。

5、综采工作面回采前,根据顶、底板赋水情况有针对性探放水。

6、掘进巷道接近采空区时必须超前探放水。

7、其它如老空区、积水巷道、强含水层、相邻生产矿井开采区、导水构造、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水地点,接近上述地点必须进行探放水。

(二)探放水要求1、地质专责负责确定探放水设计,设计中明确孔数、孔深、角度(方位角、倾角)、终孔孔径、超前探距及其它相关技术要求。

2、通风专责根据钻探设计编制钻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瓦斯突然涌出和涌水突然增大时的应急措施,并组织钻探施工资料收集工作,并上报矿工程管理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件编号:GD/FS-2343(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试行)、《晋城煤业集团生产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组长:矿长书记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其他副矿级领导成员:地质测量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通风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工程部等单位正职。

2、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部。

主任:地质测量部部长副主任:地测部分管防治水部长助理成员:调度室、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通风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物资供应部、工程部等相关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成。

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

3、负责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

第四条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决议,制定并落实《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和《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3、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

第五条地质测量部职责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

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

3、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

4、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

30000m3以下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30000m3以上设计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上报集团公司资源环境局审批后实施。

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督促施工队组施工,并根据队组提供的钻探资料进行分析总结。

5、负责编制掘进工作面超前钻探设计,督促并落实掘进队组编制措施实施超前钻探。

6、负责编制综采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参与防治水工程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

7、掌握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检查、落实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8、建立并完善水文地质观测系统,并按规定进行观测。

9、对探明的导水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65条的规定,设计防水煤柱或岩柱。

10、负责因受采动影响引起的地表裂隙、塌陷调查和治理工作。

11、负责开展防治水科技研究工作,内容包括:(1)研究井田地质构造导水规律,探讨、摸索、制定和落实矿井防治水的可行措施;(2)探讨各类防治水措施实施效果,包括探、放、疏、排、截措施实施效果;(3)研究总结矿井排水经验,对排水系统及时了解情况,发现、解决问题,达到设计最合理、选型最配套,从而优化矿井防排水系统;(4)针对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查明导水地质构造及煤层顶底赋水性,研究采取合理的防治水措施;(5)探讨带压开采区防治水科技攻关工作。

第六条调度室职责1、负责防治水相关工作的协调、指挥。

2、每年雨季前编制、下发雨季三防工作计划,并牵头落实。

3、负责在矿井发生突发性涌水事故或淹泵、淹巷、淹工作面事故时,统一组织协调抢险工作,保证抢险物资、人员等及时到位。

根据矿抢险救灾指挥指示启动《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抢险救灾。

4、根据地面防排水要求,协调落实防水、疏水和排水系统工程,确保地面防洪安全,防止地表水流入、渗入井下。

5、负责组织水灾事故抢险救灾队伍并进行抢险救灾演习。

6、负责在发生水灾事故时向集团公司矿山救护队申请救助。

7、负责在水灾事故中抢险救灾的其他协调工作。

第七条生产技术部职责1、负责采掘开工作面、安装或回收工作面、井底车场、大巷、盘区巷道等排水责任区的划分、移交、管理、考核工作。

2、负责井下各盘区、采掘工作面的防治水工程设计,并组织审批、实施和验收工作。

3、负责督促各施工队组制定本队组防排水措施,监督检查防排水情况及措施的执行情况,并纳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中。

4、负责安排施工队组在雨季前完成对中央水仓、盘区水仓的清挖煤泥工作,负责安排施工队组根据实际情况对井底车场水沟、盘区大巷水沟、综采工作面临时水仓定期进行煤泥清挖。

5、负责临时、突发性的防治水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

第八条安全监察部职责1、负责参与、监督水灾事故抢救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组织和协调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防治水措施执行情况。

第九条机电管理部职责1、负责督促、协调和落实各施工队组探放水、抢险救灾排水设备的储备和发放工作。

2、在每年雨季前牵头组织对中央水泵、盘区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根据盘区、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设计及预测涌水量进行水泵管路的配套选型、安装协调、调试运行、工程验收移交工作。

4、负责每月更新井下排水系统图,并及时发放相关领导及单位。

5、负责排水设备的能力测试工作。

6、负责对机电队所辖区域排水系统的监督、管理、考核工作。

7、配合调度室做好水害事故抢险工作。

第十条通风管理部职责1、负责防治水日常工作及水灾事故抢险的通风管理工作。

2、负责按照盘区、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设计要求在横川密闭时留设泄水孔和返水沟等泄水设施。

第十一条物资供应部职责负责探放水、排水物资和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发放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部职责负责矿井基建工程的防治水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井下机电队职责1、负责分管范围排水系统、设备包括管路和电气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和保养工作。

2、在水灾事故发生后,负责排水系统安装及排水工作。

3、负责中央水仓、盘区水仓、综采工作面主要排水系统的管理工作,并对中央水仓、盘区水仓排水系统每年进行一次联合试运转,验证排水能力。

4、负责对分管范围的供、排水管路的巡回检查,防止管路跑、漏水淹没巷道。

5、负责水灾事故中抢险救灾的通信和监测工作。

第十四条井下采掘队组职责1、负责编制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实施探放水及资料收集工作,配合实施水文物探工作。

2、负责将本单位的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纳入到作业规程,并报地质测量部备案。

如因工作面变更或水文条件变化,应及时修改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按照作业规程要求及时掘挖水仓、安装排水系统,保证工作面正常排水。

4、负责所辖范围内排水系统的检修、排水工作。

5、负责执行本队施工巷道“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工作,并在工作面悬挂超前钻探管理牌板,配合做好其它临时钻探工作第三章技术管理规定第十五条防治水相关规定1、各业务部室、井下队组指派专人负责防治水工作,并将负责人名单、联系方式报地质测量部备案。

如因工作需要发生人事变动,必须及时将变更情况上报地质测量部。

2、生产技术部负责防治水工程设计,主要包括盘区永久水仓、综采工作面水仓、掘进巷道临时水仓、泄水巷、大巷水沟等。

在盘区及综采工作面设计时必须把防治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考虑。

3、地质测量部按要求在设计前为生产技术部提供相关水文地质等地测资料。

4、工作面圈出后,由地测部采用坑透技术对工作面内构造及富水区域进行探查,并根据探查情况安排队组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根据矿井衔接计划开展地面三维勘探、瞬变电磁或电法勘探,查清开采区域内的构造及富水性,保证矿井安全开采。

6、机电管理部要根据提供的最大涌水量进行设备选型、管路的配套。

合理科学地布置各接力排水点的排水系统,必须在考虑排水距离、扬程、排水效率等情况下配泵及管路。

第十六条探放水规定(一)探放水范围1、在掘进过程中,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2、采煤工作面或掘进巷道接近勘探钻孔时必须超前钻探,根据钻探情况进一步采取措施。

3、掘进工作面在顶板富水区掘进时应钻探疏放水后再掘进。

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时应超前探放水。

5、综采工作面回采前,根据顶、底板赋水情况有针对性探放水。

6、掘进巷道接近采空区时必须超前探放水。

7、其它如老空区、积水巷道、强含水层、相邻生产矿井开采区、导水构造、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水地点,接近上述地点必须进行探放水。

(二)探放水要求1、地质测量部负责确定钻探设计,设计中明确孔数、孔深、角度(方位角、倾角)、终孔孔径、超前探距及其它相关技术要求。

2、采掘队组根据钻探设计编制钻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瓦斯突然涌出和涌水突然增大时的应急措施,并组织钻探施工资料收集工作,每月月底将全部原始记录报地质测量部。

3、探放水前,工作面必须安装满足最大排水能力要求的排水系统。

4、必须按照要求严格控制距离,保证足够的钻探超前距离,现场悬挂钻探施工牌板,严格管理,地质测量部要加强督促检查。

5、采掘工作面淋水、涌水增大影响生产需要探放水时,超前探放水量不得超过巷道内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

6、对采空区、积水巷道、导水构造、强含水层、封闭不良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点,地测部都必须准确地绘制在矿井充水性图上,要求标明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外缘标高等,并外推60米用红色圈出积水区的警戒线。

第十七条防隔水煤柱留设规定(一)受水害威胁的下列区域之一,必须留设防水保安煤柱1、受保护的通水钻孔。

2、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临近地带。

3、与强含水层有水力联系的断层或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

4、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老空区。

5、导水、充水的陷落柱、断层等地质构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