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无偿献血证明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9.06•【文号】国卫办医函〔2019〕734号•【施行日期】2019.09.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7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近期,浙江省开展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省内用血费用医疗机构直接减免工作,实现“用血服务不用跑”,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为进一步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要求,建立“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便民服务体系,切实为无偿献血者提供优质服务,经商财政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省内用血费用医疗机构直接减免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献血法》,在血液管理工作中牢固树立“以献血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突出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从献血者期盼最迫切、意见最集中的环节入手,把工作触角和服务关口前移,切实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无偿献血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无偿献血者的良好氛围,弘扬社会正能量。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实现省内血站与用血医疗机构无偿献血者信息互联互通,使医疗机构在费用结算过程中可获取患者及其亲属无偿献血信息,简化手续、精简材料,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实现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省内就医时用血费用出院直接减免,形成“医院直免为主、网上申请减免为辅”的血费减免服务新模式。
二、重点任务(一)建立全省统一的用血减免平台。
加强省级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因地制宜,建立省级无偿献血者数据库、用血减免数据库,打通各地市、血站与医疗机构间信息屏障,形成统一的用血减免申请、查询、操作系统,构建省级用血费用减免平台。
山东省无偿献血荣誉证书的办理流程详解
山东省无偿献血荣誉证书的办理流程详解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山东省无偿献血荣誉证书办理全攻略在山东省,对于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爱心人士,政府为了表彰他们的无私奉献,特设了无偿献血荣誉证书。
无偿献血知识参考
访谈实录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由烟台市卫生局和烟台大众网联合开设的《院长在线》栏目,我是主持人张林。
今天做客我们嘉宾访谈室的是烟台市中心血站站长胡克义,胡站长欢迎您。
胡克义:主持人好,网友朋友们,大家好。
很高兴通过大众网在这里与各位网友交流。
主持人:刚才我们一同参观了烟台市中心血站,相信给广大网友带来不同的体验。
听到?烟台市中心血站?这个名称,网友很容易就联想到献血,但对咱们血站的具体职能和工作就不太了解了,还请胡站长为我们介绍一下。
胡克义:我们烟台市中心血站始建于1975 年,是烟台市卫生局直属的副处级事业单位,编制110人,现有在编职工97 人,劳务派遣人员63人作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卫生机构,中心血站由财政全额拨款,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中心血站保障烟台市700 万人口的医疗用血,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并对供血区域范围内的血液储存进行质量控制。
血站设有9 个科室,拥有4 辆采血车、6 个采血屋和8 个储血点,每年采血约6 万人次,合计20 吨。
为全市14 个县市区近240 家医院提供临床用血,供血半径是山东省血站系统里最大的,距离最远的莱州储血点约180 公里。
血站常规提供的血液有四大类共十二个品种,包括红细胞、血小板、血浆、冷沉淀凝血因子等。
我们血站于2004 年通过了ISO9000 认证;2006 年在全国采供血机构中首批通过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认证,同年在山东省血站系统率先对血液白细胞进行滤除、对血浆进行病毒灭活,最大程度保障了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2008 年成为山东省第1 家(全国第9 家)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血站。
建站39 年来,烟台市中心血站从未发生任何输血性传染病事故,目前已连续17 年在卫生部临检中心举办的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2013 年12 月,烟台市中心血站成为山东省第3 家全面开展血液核酸检测的采供血机构,有力保障了全市血液质量安全。
卫生监督协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2021/11/14
11
非法采供血的危害
1、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诊断试剂、卫生器械 ,重复使用一次性采血器材采集血液,或者采集、供应 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 、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 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 、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等病原微生物的。
※登记内容包括: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地点、 行医时间和特点、诊疗行为、诊疗标识、报告时间、 接报人、卫生监督机构查处后的通报信息、定期随访 监测反馈信息等。
※报告内容: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时间、地点 和行医人员数量等信息。
22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的协查
一、对卫生监督机构通报的非法行医重点地区和个案进行巡访、 核查。
20
信息报告
发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时, 应立即向辖区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2021/11/14
21
21
查处效果监测信息报告
※根据卫生监督机构通报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对 查处效果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告辖区卫生监督 机构。
※协管员发现或者收集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的违法行为信息,及时向辖区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卫生 行政部门报告,并做好登记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 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 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 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11/14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8]5号)
无偿献血
无偿献血是指为了拯救他人生命,志愿将自己的血液无私奉献给社会公益事业,而献血者不向采血单位和献血者单位领取任何报酬的行为。
无偿献血是终身的荣誉,无偿献血者会得到社会的尊重和爱戴。
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是我国血液事业发展的总方向。
献血是爱心奉献的体现,使病员解除病痛甚至抢救他们的生命,其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公民献血给予经济上的补偿,会使崇高奉献的光彩行为蒙上商品交易的阴影。
近半世纪以来,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红十字会一直向世界各国呼吁“医疗用血采用无偿献血”的原则。
献血意义病人:外伤性出血、产后大出血、严重烧伤、各种血液病以及实行外科手术的伤员,需要靠输血来补充和救治。
由于目前血液还不能用人工制造或是其它的物质所代替,只有靠广大健康的、适龄的公民献血来获取。
所以,无偿献血就意味着帮助了需要血液的病人。
献血者:科学研究表明献血有益身体健康。
可预防、缓解高粘血症科学家们运用血液流变学与血液动力学对血液与献血的关系作了研究,发现坚持长期适量献血,特别是单献红细胞和血小板等有形成分,可使血液粘稠度明显降低,加快血液流速,脑血流量提高,从而达到缓解或预防高粘血症,使人感到身体轻松、头脑清醒、精力充沛。
可预防、降低心脑血管病的发生青岛一位专家曾对127名多次献血者、87例高血压者、60例缺血性中风者进行血液流变学的对照研究,结果表明,献血者对减少心脑血管病的发生具有积极的作用;芬兰一研究小组对278名42-60岁的男性进行调查,其中献过血的人5年后患冠心病的比例比未献过血的少86%;另一组研究,对献血l-2次的1532人进行追踪观察,结果仅一人发生急性心肌梗塞,发生率为0.043%,同期未献血的2306人中,有226人发生急性心肌梗塞,发生率为9.8%,明显高于献血组;美国一心血管病研究小组的研究亦表明,在3年中,献血者(男性)患心血管病的危险仅为未献血者的1/2。
男子献血可减少癌症的发生率体内铁元素含量过低易患缺铁性贫血及行动迟缓,过高则适得其反。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及临床用血管理的通知-粤卫办函[2012]137号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及临床用血管理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及临床用血管理的通知(粤卫办函〔2012〕137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医院: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无偿献血管理,规范互助献血行为,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障临床用血需要与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大献血宣传,加强互助献血管理(一)加大无偿献血宣传。
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充分发挥政府领导献血工作的重要作用,加大无偿献血宣传、招募等工作经费的投入,加强无偿献血管理机构建设。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血站要切实履行职责,更新观念,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拓展无偿献血招募模式,扩大固定自愿无偿献血者队伍,进一步推动团体无偿献血工作,促进无偿献血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规范互助献血管理。
各地要严格执行《献血法》有关规定,加强互助献血管理。
对择期手术和非紧急输血的病患者,医疗机构可以积极动员病患者亲属互助献血,医疗机构及血站应严格审核互助献血者身份、亲属关系等信息。
严禁动员不适合互助献血的病患者进行互助献血。
各血站和临床用血医疗机构在宣传互助献血政策时,要注意方式、方法,耐心向病患者及其家属解释互助献血的必要性和有关政策。
(三)加强血液安全监管。
各地要高度重视血液安全管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出现以互助献血名义进行血液买卖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
无偿献血亲属用血报销流程
无偿献血亲属用血报销流程无偿献血为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人类健康、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途径。
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获得血液救助,对于患者的生命安全来说至关重要。
为了对无偿献血者给予更多的关爱和支持,我国多地出台了相关政策,其中之一就是亲属用血报销。
那么,无偿献血亲属用血报销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1、申请条件在享受无偿献血亲属用血报销福利之前,申请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1)亲属确信为自己的真实血亲(按规定申请时需提供有效的亲子关系证明)。
(2)在献血前,申请人国籍为中国大陆居民,且是合法、稳定居留的身份。
(3)申请人为无偿献血志愿者,献血时符合国家卫生部门有关规定。
(4)需为真正出现急救需要用血的亲属使用,在用血时已经提供了无偿献血证明及保证书。
2、申请流程当申请人符合以上条件时,就可以开始申请亲属用血报销了。
申请流程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好与自己及亲属相关的各项材料,包括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与亲属的亲子关系证明、亲属的急救用血证明、自己的无偿献血证明等。
(2)前往医院:拿着相关材料,申请人需要前往使用血液救助的医院。
在医院,申请人需要领取报销表,并将报销表与相关材料一同提交。
(3)审核验收:医院委托专业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审核过程中如有问题,工作人员会联络申请人,沟通解决。
(4)报销支付:审核通过后,医院将按照有关规定,按照规定报销比例将报销金额支付给申请人。
如果涉及到国家医疗保障计划,申请人也需要按照相关要求提交医疗费用结算单据。
3、注意事项在申请亲属用血报销时,需要注意以下一些事项:(1)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2)报销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遵守相关规定和流程,否则可能会影响报销效果。
(3)申请人在享受亲属用血报销福利时,也需要遵守有关爱国卫生、无偿献血和献血伦理等方面的规定,共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积分入户申请人填写栏目申请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现住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婚姻状况□初婚□再婚□离异□丧偶□未婚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初婚□再婚□离异□丧偶□未婚户籍地址现住地址现有子女情况孩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策内、外备注第一孩□内□外第二孩□内□外第三孩□内□外第四孩□内□外本人申请加分指标部门确认分值分值□无偿献血毫升积分;□其中在本市无偿献血毫升,再积分。
□持《儿童预防接种证》,按照预防接种程序参加疫苗接种,并到现住地预防接种门诊办理转证、转卡手续者积1分。
□持《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积1分。
□办理从业健康证且健康证在有效期内积1分。
□持有效《婚育证明》或广东省《服务证》,并按照证件管理年限及时换证积3分。
□上环积10分;□结扎积20分。
孕情检查:□满1年积10分;□满2年积15分;□满3年及以上积20分。
声明:上述申报情况及提交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签名(盖右手食指模):申请时间:年月日审核部门填写栏目减分指标部门确认分值本项只计入积分入户:□违反政策生育(含收养)子女接受处理满5年的,每超生1个子女扣50分。
共超生个。
□申请材料造假的,每一项虚假材料扣40分,共份。
积分入户一票否决指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含收养)子女的新市民,违法生育行为接受处理未满5年或未处理完毕。
申请人总得分男方户籍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审核意见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审核意见现居住地审核意见申报婚姻、生育、节育情况属实。
于年月日对当事人作出征收决定,应征收金额元,已征收元,于年月日征收完毕。
其他:(加具意见6个月内有效)申报婚姻、生育、节育情况属实。
于年月日对当事人作出征收决定,应征收金额元,已征收元,于年月日征收完毕。
其他:(加具意见6个月内有效)经办人:(盖章)经办人:(盖章)经办人:(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三份,镇街卫生计生部门、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及申请人各存一份。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无偿献血相关人用血后血费出院即报工作的通知-冀卫办医[2014]18号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无偿献血相关人用血后血费出院即报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无偿献血相关人用血后血费出院即报工作的通知(冀卫办医〔2014〕18号)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为贯彻落实《献血法》有关规定,简化血费报销程序,方便无偿献血相关人,推动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发展,我委于去年12月在石家庄进行了无偿献血相关人用血后血费出院即报试点,取得了良好效果。
为进一步完善无偿献血用血报销机制,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5月1日起在全省分阶段实施无偿献血相关人用血后血费出院即报(以下简称血费出院即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开展范围在河北省采供血及临床输血管理网络信息系统联网医院(以下简称联网医院),开展血费出院即报工作。
在我省献血的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即无偿献血相关人在联网医院临床用血后可在出院时即时报销规定的费用。
省直管县(市)、各县(市)未联网医院的血费报销工作暂由同一区域内承担供血点职能的联网医院负责。
各市区未联网医院的血费报销工作暂由血站承担。
二、工作职责联网医院负责血费出院即报相关材料的初审、信息上传和血费减免工作(包括无偿献血相关人省内异地用血报销)。
省血液中心和各市中心血站负责献血者信息的复核工作,同时承担医院办理报销后余留情形的血费报销工作。
三、工作开展步骤1.2014年5月1日-6月30日,在石家庄市安装血费出院即报系统软件并实施。
2.2014年7月1日-9月30日,在唐山、邢台市安装血费出院即报系统软件并实施。
无偿献血知识、优惠政策和公民用血报销指南
无偿献血知识无偿献血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是我国血液事业的总方向。
献血是爱心奉献的体现,使患者解除病痛甚至挽救他们的生命,其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只有以人道主义无私奉献而不是以经济报酬为目的的无偿献血,血液质量才能得到保证;才能保护受血者的安全;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危险。
献血小常识一个健康人的总血量约占体重的8%,一个成年人的总血量约为4000-5000毫升。
平时80%的血液在心脏和血管里参与循环,维持正常的生理功能;另外20%的血液存于肝、脾等脏器内,一个人一次献血200-400毫升,只占献血量的5%-10%。
献血后储存在肝、脾等脏器内的血液马上予以补充,不会减少循环血容量。
另外,人体的血液细胞每时每刻都在经历衰老、死亡、新生的新陈代谢过程,以维持人体正常的生命活动,献血后3-4周就能恢复到之前水平。
所以说一个健康的人,按规定适量献血,对身体不会有影响。
献血很安全血站是负责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血站及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献血检查标准和采血操作规程,使用一次性耗材,“一人一针”,用完即毁,不会感染任何传染病。
适量献血益健康(一)、适量献血会使人更加健康、长寿。
坚持长期适量献血的人,由于骨髓造血系统不断受到激发,新鲜的血细胞的比例明显高于未献过血的人。
献血后会降低献液粘稠度。
研究结果表明:献血对心脑血管系统有良好的影响,对将减少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病率具有积极的预防作用。
(二)、铁质是人体不可缺少的元素之一,但铁质过高超过正常值的10%,患癌症的机会就会增加。
唯一的办法是通过流血排除过多的铁质,因而鼓励体内铁质含量过高的男士们可以定期献血。
(三)、献血能净化人的心灵。
无偿献血者用自己的献血延续、挽救了他人的生命、使心灵得到慰藉,使人生更加充实。
满足以下条件,您可以成为一位捐献者(一)、年龄在18-55周岁;(二)、体重:男性≥50公斤,女性≥45公斤;(三)、捐献期间身体健康,没有任何疾病和身体不适。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与临床用血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与临
床用血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
【发文字号】京卫医字[2016]181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10.25
【实施日期】2016.10.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与临床用血工作的通知
(京卫医字[2016]181号)
各区卫生计生委,各区献血办公室,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各采供血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无偿献血与临床用血工作管理,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卫医发〔2015〕68号)和《关于印发2016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办发〔2016〕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献血宣传工作
各区献血办公室要不断强化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弘扬献血者无私奉献、献血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营造全社会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
各采供血机构应在采血车和采血点周边,针对不同的献血群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现场宣传和招募活动,吸引更多潜在献血者投身无偿献血;同时,借助传统节日、纪念日,开展主题献血者关爱活动,不断扩大固定献血者队伍。
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应积极做好对患者及其家属的献血政策宣传工作,使其了解血液知识和有关工作情况;要大力倡导无偿献血的互帮互助精神,引导其主动了解和参与。
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流程
无偿献血奉献奖申报流程
无偿献血奉献奖是对献血者的一种表彰和鼓励,申报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确认资格,首先,献血者需要确认自己是否符合申报无偿献血奉献奖的资格要求。
通常情况下,献血者需要符合相关的献血条件,如年龄、体重、健康状态等。
2. 收集证明材料,献血者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献血证明、身份证明、献血次数证明等。
这些材料通常需要通过指定的渠道进行申报。
3. 填写申请表格,献血者需要填写申请表格,表格中通常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献血情况、献血次数、献血地点等内容。
4. 递交申请材料,填写完申请表格后,献血者需要将申请材料递交给指定的单位或者组织,如献血中心、卫生局等。
5. 审核和评定,相关单位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定,确认献血者是否符合无偿献血奉献奖的条件和标准。
6. 颁发奖励,经过审核和评定后,符合条件的献血者将会被颁发无偿献血奉献奖,通常包括奖状、奖章、奖金等形式。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组织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献血者在申报前最好咨询当地的献血中心或者卫生局,了解具体的申报流程和要求。
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到你。
有关无偿献血的注意事项
有关无偿献血的注意事项1.市血液中心将对无偿献血者进行必要的免费健康检查,献血者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健康标准的,方可献血。
2.献血者身体条件:男性体重50公斤以上、女性体重45公斤以上;无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梅毒、艾滋病;无严重心、肺、肝、肾等疾患。
半月内拔牙或施其它小手术者,妇女经期前后三天,妊娠期、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感冒、急性胃炎病愈未满一周者;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年者等暂不献血。
3.献血前后饮食及休息:献血前饮食宜清淡,不宜进高蛋白、高脂类饮食。
献血前晚上按时休息。
采过血的手臂当天勿提举重物。
献血后三日内适当休息,避免剧烈运动。
多饮水,饮食适当搭配蛋白质、蔬菜、水果等,勿暴饮暴食、酗酒。
4.每人每次献血200-400毫升,献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便发放无偿献血证书,享受有关待遇。
有关无偿献血的奖励政策1、按《江苏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累计达800毫升以上(含800毫升),本人终生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献血量未达到800毫升,按本人献血量的3倍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及子女需要用血,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
2、向无偿献血者赠送保险(1)凡经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按无偿献血体检标准体检征询合格,并在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进行一次性无偿捐献全血200毫升及以上和无偿捐献机采血小板的献血者,均可作为保障项目1的被保险人。
(2)凡经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按无偿献血体检标准体检征询合格,并在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进行一次性无偿捐献全血400毫升的献血者,均可作为保障项目2的被保险人。
(3)理赔手续最终解释权为中国人保公司2009年区教育系统无偿献血报名表注:备注栏内请标明党(团)员。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2.20•【字号】鲁卫医字〔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正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卫医字〔2024〕3号各市卫生健康委,委属医疗机构,省属卫生健康事业各医疗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驻鲁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奖励激励工作,促进无偿献血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相关要求,我委制定了《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2月2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减免标准第三章减免相关规定第四章减免流程第五章管理与监督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简化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流程,为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省内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办函〔2019〕73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血液中心、中心血站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子女配偶(以下简称“受益人”)。
第三条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累计计算时间自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之日至用血之日(以出院日期为准)后六个月内。
第四条临床用血减免费用是指血站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运输等费用,不包括由医院收取的用血者自身因输血所产生的血液检测等相关费用。
血站管理办法(暂行)-卫生部令第2号
血站管理办法(暂行)正文:---------------------------------------------------------------------------------------------------------------------------------------------------- 血站管理办法(暂行)(1998年9月21日卫生部令第2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血站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采集、制备、储存血液,并向临床提供血液的公益性卫生机构。
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分血。
第三条血站管理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区域,实行统一规划设置血站、统一管理采供血和统一管理临床用血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血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置审批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人口、医疗资源、临床用血需要等实际情况和当地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血站设置规划。
第六条血站设置:(一)血站分为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基层血站或中心血库等,负责指定的服务区域的采供血工作。
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设血液中心;设区的市设中心血站;县及县级市可以设基层血站或者中心血库。
(二)血液中心或中心血站因采供血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在辖区内可设血站分站或采血点(室),隶属于血液中心或中心血站。
第七条血液中心的设置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中心血站、基层血站或中心血库的设置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八条设置血站,由筹建负责人申请;设置中心血库,由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申请。
第九条设置血站应提交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一)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简历、身份证号码;(二)拟设血站的名称、规模、任务、功能、组织结构、资金来源等;(三)拟设血站服务区域内的医疗卫生资源状况、医疗用血需求情况、机构运行的预测分析;(四)拟设血站的选址和建筑设计平面图;(五)拟设血站将开展的业务项目、技术设备条件和技术人员配置的资料;(六)审批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8.18•【字号】威政发〔2020〕7号•【施行日期】2020.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威海市人民政府2020年8月18日威海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献血、采血、供血、医疗临床用血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依法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60周岁。
鼓励符合献血条件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医务人员、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
鼓励符合献血条件的公民多次、定期献血,捐献单采血小板等成分血、造血干细胞。
鼓励稀有血型公民积极献血。
第四条献血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协同、社会参与、公民自愿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两级政府应当加强对献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献血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和目标责任制,统一规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献血工作,将献血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献血、采血、供血和医疗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献血工作。
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
第二章宣传和组织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献血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无偿献血的良好社会氛围。
血站管理办法(2017)
血站管理办法(2017)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2.26•【文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8号•【施行日期】2017.12.26•【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血站管理办法(2005年11月17日卫生部令第44号公布根据2009年3月27日《卫生部关于对<血站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进行修订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28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1月1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7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7件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血液安全,规范血站执业行为,促进血站的建设与发展,根据《献血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血站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公益性卫生机构。
第三条血站分为一般血站和特殊血站。
一般血站包括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中心血库。
特殊血站包括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和国家卫生计生委根据医学发展需要批准、设置的其他类型血库。
第四条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中心血库由地方人民政府设立。
血站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根据全国医疗资源配置、临床用血需求,制定全国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并负责全国血站建设规划的指导。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结合本行政区域人口、医疗资源、临床用血需求等实际情况和当地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血站设置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第六条国家卫生计生委主管全国血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血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鼓励和支持开展血液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以及与临床输血有关的科学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献血证
献血证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发给无偿献血者的荣誉证书,上面记录着献血者的姓名、出生日期、血型、献血时间、地点、献血量、献血者签字等信息,内共八个页面,内第一页贴着献血编号条形码,第二页为“使用说明”,第三页填写献血者个人信息。
四至五页为献血记录,并加盖血站采血专用章。
此证书本来是一简简单单的公民献爱心的记录和凭证。
献血证-证件作用编辑本段献血证无偿献血者献完血后的献血证明——献血证,它是献血者权益保障证件。
为献血者的荣誉证书,同时亦是献血次数和献血数量的记录证明。
《无偿献血证》还是无偿献血者和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用血时免费用血互助保证金和用血后报销血液成本费的凭证之一。
因此,一份《无偿献血证》也可看成是一份保险单。
献血者的权益根据各地的不同而不同的。
无偿献血量在200毫升以上,经检验合格者,献血者本人可以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机采成分血除外);无偿献血量在200毫升以上,经检验不合格者,献血者本人可免费使用其捐血量等量的血液;无偿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以上者,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免费使用其捐血量等量的血液;无偿献血量累计在800毫升以上,除了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及配偶享有上述免费用血的权利外,本人还可以免费使用三个治疗量的机采成分血:一次无偿捐献一个治疗量以上的机采成分血,相当于捐血量800毫升,而享有相应的待遇。
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及配偶临床用血时,先向所在医院交费,然后凭用血收据、用血证明、无偿献血证、本人身份证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及配偶用血时还要出示与无偿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明,到市献血办公室报销其应享受免费用血量的费用。
《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规定:献血者累计献血800毫升以下的,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临床用血,可以累计按其献血量的3倍免费用血;自献血之日起5年后临床用血,可以累计按其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献血者累计献血800毫升以上的,可以终生免费临床用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