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郊区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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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7年城镇建设管理提升五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7年城镇建设管理提升五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7年城镇建设管理提升五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28•【字号】铜政办〔2017〕40号•【施行日期】2017.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7年城镇建设管理提升五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办〔2017〕40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2017年城镇建设管理提升五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28日铜陵市2017年城镇建设管理提升五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安徽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城镇建设管理提升行动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城镇办〔2017〕12号)精神,着力整治“城市病”,重点实施交通秩序整治工程、城镇沿街经营秩序整治工程、增绿护绿提质工程、市容市貌和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城市垃圾治理工程等五大整治行动,不断提升我市城镇建设管理水平。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扎实开展城镇建设管理提升五大整治行动,实现城镇交通秩序更加顺畅,市容市貌整洁更加有序,地域特色塑造更加突出,城镇人居环境更加优化,全面提升我市城镇建设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幸福美丽新铜陵建设。

二、主要任务(一)交通秩序整治行动1.坚持“公路安全与城市畅通并重”。

提升城市拥堵治理能力,全面落实“治乱疏堵”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新改建道路配套交通管理设施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文明办)2.畅通主干路网,打通微循环,连通小街巷,保持道路畅通功能。

畅通城市路网,建设翠湖二路东延等一批骨干路网,打通一批微循环道路和断头路,不断完善快速路、主次干道和支路级配合理的路网系统。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铜政办〔2015〕3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铜政办〔2015〕3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正文:----------------------------------------------------------------------------------------------------------------------------------------------------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铜政办〔2015〕3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月21日铜陵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规划管理工作,实现规划管理的标准化和法制化, 保障我市城乡规划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内开展与城乡规划编制、建设工程管理等有关的活动,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根据铜陵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城市功能、城市规划建设等方面有特别要求的,铜陵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特定区域,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在特定区域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应当符合特定区域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要求。

第四条编制各项城乡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采用经铜陵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统一坐标系统与国家规定的高程系统。

第五条城乡规划、设计、管理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第二章用地管理第六条城市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应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确定。

第七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与使用应符合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土地使用性质的确定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原则,符合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内容。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7年度城乡规划编制项目计划一览表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7年度城乡规划编制项目计划一览表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7年度城乡规划编制项目计划一览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11.14
•【字号】铜政办〔2016〕132号
•【施行日期】2016.11.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陵市2017年度城乡规划编制项目计划一览表的通

铜政办〔2016〕132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2017年度城乡规划编制项目计划一览表》(以下简称“《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按照《计划》安排,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规划编制任务。

尚未完成2016年度各项规划编制任务的责任单位,务必抓紧时间,加快工作进度,确保相关规划及时编制完成。

二、各项规划方案编制后,要及时报市规划局组织审查,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三、规划编制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责任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由市规划局牵头,市政府督查室配合督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铜政〔2017〕31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铜政〔2017〕31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铜政〔2017〕31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铜陵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2017年6月26日铜陵市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城乡规划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活动。

国家、省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应当遵循民主决策、程序规范、补偿公平、结果公开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市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工作。

辖区政府(含铜陵经开区管委会,以下同)依照本办法规定负责各自管理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事宜,可确定专门机构承担征收补偿安置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征收计划编制、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相关工作。

第五条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实行批次连片征收,条件允许的地方可先实施房屋安置,后实施土地征收。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设立征地准备金专户,以保障征收工作正常开展。

征收土地资金使用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以及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依法监督。

第二章征收土地程序第七条市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征地范围,并将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面积、用途、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收人(包含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以下同)。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决定-铜政[2007]64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决定-铜政[2007]64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决定正文:----------------------------------------------------------------------------------------------------------------------------------------------------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决定(铜政〔2007〕64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促进全市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如下:一、提高对城乡规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是落实科学发展,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手段。

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对我市实现率先崛起,跨越发展,建设生态山水铜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的行政首长,是城乡规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城乡规划工作负总责,进一步增强城乡规划意识和对城乡规划重要性的认识,带头严格执行规划。

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推进建设特别是招商引资工作中,应当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遵循城乡规划的相关要求,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二、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不断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各类规划要依据省政府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根据轻重缓急,制订城乡规划编制计划。

大力推进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市域空间管制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努力实现城乡规划的全覆盖。

县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增强规划编制的责任意识,按照市政府的城乡规划编制计划,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确保城乡规划编制任务的完成。

改进城乡规划编制方法,不断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

规划编制工作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方式,加强对规划相关重大问题的研究,为规划编制提供决策依据。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7年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办〔2017〕48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7年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办〔2017〕48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7年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7年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办〔2017〕48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2017年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14日铜陵市2017年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巩固“多规合一”改革成果,推进“多规合一”向纵深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成果为基础,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编制、评估及调整工作,健全空间规划协同机制,深化行政审批流程改革,实现“多规合一”县区全覆盖,确保我市“多规合一”改革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铜陵经验。

二、工作任务(一)实现“多规合一”全覆盖1.编制市域空间规划。

10月底前,完成铜陵市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含“多规合一”一张图编制与规划专题数据库建设、生态网络规划专篇),完善市域“多规合一”一张图。

(牵头部门:市规划局,配合部门:市信息办、市财政局、市公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2.推进枞阳县“多规合一”。

4月底前,制定并细化《枞阳县推进“多规合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和县域空间编制要求(范围应包括县城和各乡镇、风景名胜区等);6月底前,形成县域空间规划(含“多规合一”一张图编制与规划专题数据库建设)方案,10月底前完成编制;10月底前,“多规合一”联合审批系统及信息平台运行上线。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铜政办〔2017〕52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铜政办〔2017〕52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铜政办〔2017〕52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21日铜陵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为进一步提高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推动铜陵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文件精神,结合《铜陵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7年土地储备计划以及历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铜陵市2016年建设用地利用现状和供给潜力,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一)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通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供应,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逐步建立起以供应引导需求的新机制,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二)统筹城乡用地,实现供需平衡。

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利用,实现城乡联动,互动共进,协调发展。

全力服务城市建设,结合近几年我市土地实际供应量和商品房库存量,按照“控总调优、健康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调节供需矛盾,形成与市场需求基本相适应的土地供应模式。

(三)有保有压,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先保障民生工程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开发区与高新区产业用地、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需求。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6—2030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08.22
•【字号】皖政秘〔2018〕163号
•【施行日期】2018.08.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
2030年)的批复
铜陵市人民政府:
《关于修改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请示》(铜政〔2018〕23号)悉。

经研究,同意你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在规划年限不改变、发展战略定位不改变、发展方向不改变、生态绿地不减少、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基础上,按法定程序修改《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
指导,着重提高规划修改工作的科学性,切实增强城乡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2日。

《铜陵市郊区县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2030)》

《铜陵市郊区县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2030)》

《铜陵市郊区县域乡村建设规划(20XX-2030)》简介一、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XX—2030年,其中近期为20XX—2020年.二、规划范围:规划范围:郊区全境现辖6个乡、镇、办事处:分别是桥南办事处、大通镇、普济圩社区、灰河乡、铜山镇和铜陵市郊区安庆矿区办事处,区域面积约266.72平方公里。

重点研究范围:中心城区范围之外的乡村地区。

三、规划目标:山水乡村、文化胜地、滨江农业体验基地。

四、镇村体系与居民点划分1、镇村体系建立:根据各乡镇在城乡统筹中的作用和上位规划要求,郊区镇村体系划分为:重点镇(大通镇)—一般乡镇(灰河乡、铜山镇、安庆矿区办事、普济圩社区)——中心村——基层村。

2、乡村居民点划分结合各居民点发展现状和优势条件,对所有居民点进行扁平化管理,将区域内居民点按照实际情况划分为:2.1、新村社区:位于城区、镇区附近、老乡政府所在地、村民比较认可的老街道周边的村庄或是因搬迁而集中安置的村庄,逐步建设成为集生产、生活和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新村社区;2.2、旅游型居民点:随着山水自然风光及民俗文化古迹等旅游载体的挖掘和重现,形成以休闲度假、旅游观光为主导的居民点;2.3、混合型居民点:以周边村庄服务为基本单元的居住、服务均衡发展的居民点。

即村庄规划中公共服务中心所在的中心村。

2.4、生活型居民点:以现代农业、畜牧养殖业为主要特征的村庄,或是交通条件较差、产业支撑一般的村庄。

五、乡村整治将郊区乡村居民点整治划分为基本生活条件保障型、环境整治型、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型三种类型。

1、基本生活条件保障型特点:严重空心化、居民再建意愿低、发展潜力小的居民点,或未来将进行搬迁的居民点。

整治方向:以基本生活保障及安全为宗旨,完善安全给水设施、安全道路设施、安全电力设施、消防设施等及实现危房加固。

2、环境整治型特点:具有一定集聚规模,村民生活氛围浓厚,但个别基础设施较为欠缺,或处于生态敏感区域内的居民点。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30•【字号】铜政[2009]23号•【施行日期】2009.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铜政〔2009〕23号)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现将《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修编任务。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以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宜商宜居宜游生态新铜都”的目标,积极谋划新一轮发展,形成铜陵2030年长远发展的规划目标和空间格局。

(二)基本原则:依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注重区域与城乡统筹,突出城市特色,促进城市又好又快发展。

二、规划的期限、范围、深度和主要内容(一)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2008年,远期至2030年,并展望远景。

(二)规划范围:铜陵市行政区域,包括一县三区,总面积1113平方公里。

规划研究兼顾与周边城市的协调。

(三)工作深度: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总报告、专题研究、专项(专业)规划均按总体规划的深度要求进行编制,涉及空间的内容在1:10000的地形图上进行落实。

(四)规划内容: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本次总体规划修编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用地的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具体包括: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一是落实市域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

二是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8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铜政〔2017〕8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8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铜政〔2017〕8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8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8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铜政〔2017〕8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持续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0号)要求,市政府决定2017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38项民生工程。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38项民生工程具体内容(一)省民生工程项目1.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实施县级公路畅通工程、乡级公路畅通工程、乡村道路畅通工程。

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更好地助推精准扶贫,加快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步伐。

2017年,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319.29公里,完工313.76公里,其中:县级公路实施13.587公里、完工12.002公里,乡级公路实施23.466公里、完工19.521公里,乡村道路实施282.237公里、完工282.237公里。

2.农村危房改造。

结合精准扶贫工作,以优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积极推进危房改造,逐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安全问题。

2017年,完成省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按照全省脱贫攻坚实行“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的总体要求,推动解决全市贫困人口中尚未解决的贫困人口的饮水问题,让普通群众和贫困人口能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2017年,实施2.96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其中贫困人口0.76万人。

4.健康脱贫兜底“351”及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180”工程。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实施方案(20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实施方案(20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1年)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铜政[2017]48号【发布部门】铜陵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9.05【实施日期】2017.09.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1年)的通知(铜政〔2017〕48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铜陵市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1年)》业经市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2017年9月5日铜陵市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1年)为加快推进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根据《安徽省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1年)》(皖政〔2017〕43号)、《铜陵市关于贯彻安徽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铜发〔2016〕36号)和《铜陵市“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进一步推动农产品加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农产品加工业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到2021年,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产业链条更加完整,产业结构更加优化,产业效益显著提升。

具体目标是:(一)龙头企业实力显著增强。

到2021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220家,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2家,50亿元以上企业实现零的突破,切实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甲级队”。

(二)农产品加工水平持续攀升。

到2021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315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9:1;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以上。

(三)带动农户增收大幅提升。

到2021年,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民人均增收2000元,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达到9%以上,达到17722元。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支持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资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支持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资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支持土地整治和新农
村建设资金整合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村农场财务管理
【发文字号】铜政办[2010]74号
【发布部门】铜陵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8.05
【实施日期】2010.08.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支持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实施意见的
通知
(铜政办〔2010〕74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支持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五日铜陵市支持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集聚作用,以土地整治项目为平台,整合财政支农资金,配套跟进,集中投入,形成合力,促进土地整治工作和新农村建设工作整体推进,制定本意见。

一、资金整合原则
(一)市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遵循以下原则:
1.“预算增加投入、渠道不乱、用途不改、形成合力”原则。

通过整合,使市级支农资金围绕项目建设集中投入,不改变各部门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渠道及资金用途。

2.与市级预算安排相结合原则。

市级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凡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有关的,均列入整合范围。

3.“以奖代补”原则。

土地整治项目,实行分级负责,市级财政“以奖代补”。

2010年落实项目启动资金1000万元,其中市财政500万元,县(区)财政500万元。

4.定点扶持原则。

各级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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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县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2030)》
简介
一、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7—2020年.
二、规划范围:规划范围:郊区全境现辖6个乡、镇、办事处:分别是桥南办事处、大通镇、普济圩社区、灰河乡、铜山镇和铜陵市郊区安庆矿区办事处,区域面积约266.72平方公里。

重点研究范围:中心城区范围之外的乡村地区。

三、规划目标:山水乡村、文化胜地、滨江农业体验基地。

四、镇村体系与居民点划分
1、镇村体系建立:根据各乡镇在城乡统筹中的作用和上位规划要求,郊区镇村体系划分为:重点镇(大通镇)—一般乡镇(灰河乡、铜山镇、安庆矿区办事、普济圩社区)——中心村——基层村。

2、乡村居民点划分
结合各居民点发展现状和优势条件,对所有居民点进行扁平化管理,将区域内居民点按照实际情况划分为:
2.1、新村社区:位于城区、镇区附近、老乡政府所在地、村民比较认可的老街道周边的村庄或是因搬迁而集中安置的村庄,逐步建设成为集生产、生活和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新村社区;
2.2、旅游型居民点:随着山水自然风光及民俗文化古迹等旅游载体的挖掘和重现,形成以休闲度假、旅游观光为主导的居民点;
2.3、混合型居民点:以周边村庄服务为基本单元的居住、服务均衡发展的居民点。

即村庄规划中公共服务中心所在的中心村。

2.4、生活型居民点:以现代农业、畜牧养殖业为主要特征的村庄,或是交通条件较差、产业支撑一般的村庄。

五、乡村整治
将郊区乡村居民点整治划分为基本生活条件保障型、环境整治型、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型三种类型。

1、基本生活条件保障型
特点:严重空心化、居民再建意愿低、发展潜力小的居民点,或未来将进行搬迁的居民点。

整治方向:以基本生活保障及安全为宗旨,完善安全给水设施、安全道路设施、安全电力设施、消防设施等及实现危房加固。

2、环境整治型
特点:具有一定集聚规模,村民生活氛围浓厚,但个别基础设施较为欠缺,或处于生态敏感区域内的居民点。

整治方向:以优化环境、治理污染、便捷服务、塑造最天然的乡土气息为宗旨,在实现给水设施、道路设施、电力设施等基本生活设施安全有效供给的基础上,加强完善农村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电信网络设施等建设,及沟塘水系、公共空间与环境、污染防治等的综合整治,同时,加强农房建设的管控与引导。

3、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型
特点:综合发展实力强、具有较强的人口集聚吸引力,或有鲜明的产业、文化特色,人居环境优越的居民点。

整治方向:在实现环境整治型村庄的各项措施基础上,选择性加强村庄特色风貌的提练与塑造,村庄人居环境的示范性提升,主要设施的先进性试点等。

同时,引导新建农房的建筑风格引导、空间布局肌理引导等。

六、乡村风貌
依据郊区生态格局、自然肌理、乡土风情、建筑风格等要素进行综合分析,规划将郊区分为四大风貌片区,分别为:桥南综合风貌区、大通滨江古韵风貌区、江北田园风貌区、铜山安铜山林村风貌区。

七、组团划分:
根据各乡镇的行政区域位置、范围以及资源环境禀赋等特点,以及飞地经济的特征,以长江为界,将铜陵市郊区划分为江南组团、江北组团和飞地组团三大组团,其中飞地组团包括铜山组团和安铜组团,分组团提出差异化发展路径。

1.江南组团:大通镇,桥南办事处,约115.72平方公里。

依托南部城区(包含桥南办事处和大通镇镇区),城市建设和产业建设对周边村庄的辐射带动作用强。

同时依托大通古镇风景区的游服务带动作用,村庄整体经济水平较高,规模较大,休闲农业、体验农业、观光农业引领区域内农业发展,交通便利。

2.江北组团:灰河乡,普济圩社区,约99.5平方公里。

普济圩社区农业经济发达,观光农业和体验农业发展较好,规模较大;灰河乡传统农业为主导产业,特色农业发展迅速,灰河乡与普济圩农场在未来的产业发展中将协作共赢。

3.铜山组团:铜山镇,约3
4.1平方公里。

该区域矿产资源丰富,采矿业发达,工业经济带动作用强。

山区农业基础一般,林业资源利用不足,山林经济为主要的农业产业类型,乡村旅游处于起步阶段。

4.安铜组团:安庆矿区办事处,约13.7平方公里。

属沿江低山丘陵区域,采矿业发展,生态资源丰富,农业发展基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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