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GJ 159.1-2001电力工程勘测设计阶段的划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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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勘测设计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DLGJ159.9-20012001 北京电力勘测设计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DLGJ159.9-2001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公司批准部门: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施行日期:2001年9月1日2001 北京持续更新中目 次前言 (320)1 范围 (321)2 总则 (321)3 损害或影响设计院声誉的分类 (321)4 勘测设计事故分类及责任划分 (321)5 勘测设计事故调查 (322)6 勘测设计事故调查报告 (323)7 勘测设计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323)附录A 电力勘测设计质量事故调查报告提纲 (324)附录B 电力勘测设计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的编写要求 (325)前 言根据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电规计(1998)23号文《关于下达1998年度电力勘测设计科研、标准化、信息计划项目的通知》;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公司对《电力勘测设计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3年版)进行了修订,于2000年1月完成送审稿。

2000年10月,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组织部分电力设计院对送审稿进行了审查。

根据审查意见,2000年12月完成了报批稿。

本次修订增加了勘测设计事故责任者划分及勘测设计事故分类中损害声誉的内容。

本规定颁发实施后,原《电力勘测设计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3年版)即行废止。

本规定由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本规定起草单位: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本规定起草人:张润芳。

持续更新中l 范 围本规定提出了电力勘测设计事故的分类、责任划分及事故处理原则、事故调查方式等,适用于火力发电厂、变电所、送电线路、调度通信工程的勘测设计成品,在施工安装或生产运行中由于勘测设计单位应负主要责任而造成损失或灾害的电力勘测设计质量事故。

2 总 则2.0.1 为了及时调查。

报告和处理电力勘测设计质量事故(简称勘测设计事故),从中总结经验教训,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勘测设计质量,防止或减少勘测设计事故,制订本规定。

DLGJ 159.3-2001 电力勘测设计专业间联系配合制度

DLGJ 159.3-2001 电力勘测设计专业间联系配合制度

可采用联系方式处理
3 主厂房水工设备布置
——
4 全厂总平面布置图
可行性研究阶段布置方案
提资 专业

备注
控 水 总
5 主厂房建筑布置图
——
6 主厂房内运煤设施布置图 ——
7 除尘效率、烟囱高度
除尘器最低效率、烟囱高度的建议
8
锅炉排渣型式要求、及排渣 装置布置图
——
9 凝结水精处理装置布置图 ——
10 对除尘器排灰方式要求
5 行方式
卸煤出力等

3.1.3 除灰专业提供和接受外专业资料项目,应符合表 3.1.3-1 和表 3.1.3-2 的
要求。
编号
表 3.1.3-1 提供外专业资料表
资料名称
资料主要内容
类别
1 对锅炉排渣型式要求
——
一般
接受 专业

备注
2 对除尘器排灰方式要求
——
一般

3 除灰渣设施平面布置图
——
重要 总、结构
2总 则
2.0.1 专业间互提资料项目表是依据电力行业设计院目前专业间分工的一般 情况编制的,不作为工程设计中专业分工的依据。各院可根据本院专业设置和 专业分工的具体情况作相应的变动,有些项目也可合并或取消。 2.0.2 专业间联系配合工作中,工程的主体和基础专业必须先行,保证在各设 计阶段的准备期间即能向有关专业提供必要的设计资料。发电工程初步设计项目 表中的进度栏内划分为确定方案(简称方),编制设计文件(简称为编)两个阶段。 在工程设计中“进度”以具体日期代替(同一阶段的资料可在不同的时间提供, 前后可错开)。 2.0.3 施工图项目表中确定进度的原则应是:在施工图准备工作与专业总图(司 令图)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均衡地满足设计计划进度要求,全面地协调开展工作, 为此主体专业必须先行,在准备工作阶段即应提出必要的资料,使大部份专业在 主体专业总图(司令图)开始时能全面开展设计工作。如:在发电工程项目设计 时,以热机专业先行,提供必要的资料供电气、土建、热控、运煤等专业,以使 电气、热控及运煤等专业能开展订货图的设计,土建专业能开展主厂房基础图的 设计,以满足订货及土建开工的要求。本项目表中将专业总图(司令图)设计阶 段简称并分为司 1~司 3,如此分批是为了控制专业间必要顺序,当然在工程设计 中设总应根据工程情况,“进度”以具体日期代替(同一批资料可在不同时间提供, 前后可错开)。 2.0.4 对工程勘测设计本阶段技术原则影响较大的资料定为“重要”资料,其 余为“一般”资料。 2.0.5 发电厂勘测设计各专业简称如下:

所有电气输电规范勘测设计强制性条文

所有电气输电规范勘测设计强制性条文

1 勘测设计1.1电气、输电《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第5.2.3条第5.2.4条《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50260-96第1.0.5条电力设施应根据其抗震的重要性和特点分为重要电力设施和一般电力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为重要电力设施:1、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或规划容量为800MW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厂;2、停电会造成重要设备严重破坏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工矿企业的自备电厂;3、设计容量为750MW及以上的水力发电厂;4、330kV、500kV变电所,500kV线路大跨越塔;5、中断的电力系统的通信设施;6、经主管部(委)批准的,在地震时必须保障正常供电的其他重要电力设施。

二、除重要电力设施以外的其他电力设施为一般电力设施。

第1.0.6条电力设施中的建筑物根据其重要性可分为三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重要电力设施中的主要建筑物以及国家生命线工程中的供电建筑物为一类建筑物。

二、一般电力设施中的主要建筑物和有连续生产运行设备的建筑物、以及公用建筑物重要材料库为二类建筑物。

三、一类、二类以外的建筑物的次要建筑物等为三类建筑物。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防火设计规范》GB50229-96第9.1.1条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表9.1.1的规定。

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表9.1.1注:主控制楼、通信楼当不采取防止电缆着火后延姗的措施时,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

第9.1.4条变电所内各建(构)筑物及设备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9.1.4 的规定。

注:两建筑物相邻,其较高一边外姗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可不限.但两座建筑物门窗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5m.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第2.5.10条除本质安全系统的电路外,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内电缆配线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5.10的规定。

明设塑料护套电缆,当其敷设方式采用能防止机械损伤的电缆槽板、托盘或桥架方式时,可采用非铠装电缆。

电力勘测设计成品校审制度DLGJ15972001

电力勘测设计成品校审制度DLGJ15972001

附件电力勘测设计成品校审制度DLGJ 159.7 —2001主编单位:国家电力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施行日期:20XX 年9 月1 日A.5.1 一级:1. 电力系统地理接线图2. 电力系统原则接线图3. 电力系统负荷分布及潮流图4. 电力系统动力资源及流向图附录 A图纸分级清单[ 摘录]A.5 系统专业A.5.1 一级:2. 远动装置外部接线图3. 直流电源逆变器接线图A.7.4 四级:电力系统稳定计算曲线图A.6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专业A.7 远动专业 1. 远动通道组织图A.7.3 三级:1. 远动装置原理接线图 1. 远动装置及变送器屏转接屏端子排A.6.1 二级: 1.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配置图 2. 电力系统简化接线图 3.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原理接线图 A.6.2三级: 1. 电力系统稳定计算曲线图 A.6.3 四级: 1.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屏面图 2.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端子排图 A.6.4 五级: 1. 零部件安装图5. 电源及主网网架规划图6. 电力系统无功补偿设备配置图7. 电力系统短路阻抗计算图8. 负荷曲线图9. A.7.1 一级:1. 远动化范围图2. 远动系统配置图A.7.2 二级:2.变送器屏及远动转接屏屏面布置图2. 远动装置外部接线图3. 直流电源逆变器接线图A.7.4 四级:A.16.2 二级 A.16.3 三级A.7.5 五级:1. 零部件安装图1. 通信电源接线图2. 载波通信系统图A.8.4 四级:1. 通信配线架端子排2. 通信室内电缆联系图3. 通信电源盘盘面布置图4. 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布置图5. 电话机安装地点表6. 通信机房支吊架图A.8.5 五级:1. 零部件安装图A.16 暖通专业施工图设计暖通部分主要设备材料清册 主(网)控楼暖通空调系统及布置图 A.8 调度通信专业A.8.1 一级:1. 电力系统调度组织图2. 电力系统远动保护通信通道组织接线图3. 通信干线和通信网架图4. 通信方式方案比较图 A.8.2 二级:1. 载波通信通道原理接线图2. 系统通信机房平面布置图3. 载波通信频率分配图A.8.3 三级:其他建筑暖通系统及布置图A.16.2 二级A.17.3 三级A.18.2 二级 A.18.3 三级 A.16.4 四级暖通管道、风道、节点图设备制造图A.16.5 五级支吊架图零件、部件图A.17 水工供水专业(含给水、排水)A.17.1 一级厂区给排水平面布置图前期工作及初步设计的全部成品A.17.2 二级施工图设计水工部分主要设备材料清册 雨水泵房平剖面图A.17.3 三级室外给水、排水管路系统和纵剖面图 给水管道节点图生活、消防水泵房平剖面图A.17.4 四级A.17.5 五级零部件图A.18 水工结构专业取水建筑物和水泵房施工图设计总图 供水系统图 含供水高程图)消防系统图 含水、气体、报警控制)自动喷水系统、 气体消防系统布置图室内、外给水、 排水安装图消防栓安装图、 水泵及设备安装图工业、生活、补给水、消防等泵房建筑布置图A.18.2 二级A.19.3 三级1. 导线、地线放线曲线 3. 防震措施、接地装置安装图4. 防雷保护接线、安装图5. 拦江线组装图取水建筑物和水泵房地下结构配筋图消防施工图A.18.4 四级挡土墙结构图设备及水泵基础A.18.5 五级建(构)筑物节点大样图零部件图A.19 送电专业A.19.1一级:A.19.2 二级:A.19.3 三级:1. 导线、地线力学特性曲线2. 线路平断面定位图3. 杆塔明细表4. 单相短路电流曲线5. 与电信线路平行接近位置图6. 各类杆塔单线图 (含组装图 )A.19.4 四级:1. 线路路径图 2. 全线基础一览图 1. 全线杆塔一览图2. 施工图设计材料总表3. 两端变电所进出线平面布置图4. 全线导线换位图2.导线、地线、绝缘子串及金具组装图6. 杆塔间隙圆图7.各种直线杆塔摇摆角临界曲线8.基础施工图9.杆塔加工及施工详图10.屏蔽地线接地、放电管接地装置安装图A.19.5 五级:1.部件组装图、零件图。

电力勘测成品质量评定办法

电力勘测成品质量评定办法

电力勘测成品质量评定办法DLGJ 159.5-20012001北京电力勘测成品质量评定办法DLGJ159.5-2001主编单位:国家电力公司西北电力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施行日期:2001年9月1日2001北京目次前言1范围2总则3勘测成品质量评定标准4勘测成品质量等级划分和差错性质分类5勘测成品质量评定办法附录A 勘测成品校审单附录B 勘测成品质量评分表前言根据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电规计(1998)23号文《关于下达1998年度电力勘测设计科研、标准化、信息计划项目的通知》,西北电力设计院对《电力设计成品质量评定办法》(1993年版)进行了修订,于2000年1月完成送审稿。

2000年10月,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组织部分电力设计院对送审稿进行了审查。

根据审查意见,2000年12月完成了报批稿。

本次修订主要修改内容为:1 为了简化质量评定标准,把影响勘测各专业成品质量的主要因素进行了归并,取消了按专业分别制定成品质量评定标准的作法,统一编制了《勘测成品质量评定标准表》,可供勘测各专业共同使用。

2 鉴于不同的勘测专业在工程准备、现场作业和资料整理等三个阶段工作量的投入仍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修订时又取消了《勘测成品质量评定标准表》中具体的工作内容标准分栏目,而代之以上述三个工作阶段不同专业评分范围的参考值,以便为不同的勘测专业留有较充足的调节余地。

3 对“勘测成品质量校审单”的首页和附页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和调整,从内容到格式都尽可能地与“设计成品质量校审单”保持一致。

4 按照《电力勘测设计成品校审制度》的规定,评定人栏目由七级校审改为四级校审。

5 为了有效的克服常见病和多发病,适当的加重了对一般性质量差错的处罚力度,同时也可以起到严格控制勘测成品优等品率的作用。

6 由于勘测工程大小相差悬殊,为了解决在—般性差错累计扣分上存在的不公平或不合理问题,增加了“勘测成品评定单元参照表”,供各院勘测部门校审人员参考。

建筑电气专业资料:500kV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地质终勘阶段规定.doc

建筑电气专业资料:500kV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地质终勘阶段规定.doc

建筑电气专业资料:500kV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地质终勘阶段
规定
500kV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地质终勘(施工图设计)阶段规定有哪些?
1、终勘是在初勘业经审批,设计提出勘测任务书的前提下,在编制并经审定的勘测大纲基础上进行。

2、本阶段进行定位勘测,必须逐基提出地质资料。

当线路经过地貌、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及特殊设计的大跨越时,应做专门性勘测工作。

3、为基础设计提供资料,应提出岩土名称、粘性土状态、砂土的密度及湿度、地下水情况。

对于耐张、转角、跨越塔等设计有特殊要求的塔位,必要时可适当进行原位测试或采取原状土做物理力学试验,并了解岩石风化及节理裂隙发育程度。

山区和丘陵塔基附近有岩溶、滑坡、崩塌、冲沟、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时,必须查明影响塔基稳定性的程度,并作出评价。

1 电力工程勘测设计阶段的划分规定

1 电力工程勘测设计阶段的划分规定

目次前言1 范围 (5)2 总则 (5)3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 (5)4 可行性研究阶段 (7)5 初步设计阶段 (10)6 施工图设计阶段 (12)7 施工配合阶段 (13)8 竣工图阶段 (13)9 设计回访总结阶段 (14)10 电力工程勘测设计阶段划分框图 (15)-3-前言根据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电规计(1998)23号文《关于下达1998年度电力勘测设计科研、标准化、信息计划项目的通知》,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公司对《火力发电厂勘测设计阶段的划分规定》(1993年版)进行了修订,于2000年9月完成送审稿。

2000年10月,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组织部分电力设计院对送审稿进行了审查。

根据审查意见,2001年2月完成了报批稿。

考虑到目前电力勘测设计行业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过渡阶段,适应市场经济的新的管理模式还未完全建立起来,因此本次修订仍以原有的阶段划分为基本内容,进行了部分修改。

随着电力勘测设计行业市场经济管理模式的建立健全及涉外工程管理的规范化,本规定将做进一步修改。

本次修订增加了送变电工程勘测设计阶段划分的内容,因此将名称改为《电力工程勘测设计阶段的划分规定》;此外,还增加了“竣工图阶段”。

本规定颁发实施后,原《火力发电厂勘测设计阶段的划分规定》(1993年版)即行废止。

本规定由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本规定起草单位: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本规定起草人:张润芳。

-4-1 范围本规定提出了电力勘测设计各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步骤及工作内容,适用于国内常规的单机容量为50MW~600MW机组的火力发电厂工程(简称“发电工程”),220kV~500kV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工程(简称“送电工程”)和变电所工程(简称“变电工程”),以及调度通信工程。

其他容量、型式机组的发电工程,其他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可参照使用。

对于利用外资或国外投资等特殊电力工程项目,除参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工程的阶段划分、各阶段的工作内容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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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质量验评划分标准是什么?小编希望电力工程质量验评划分标准是什么?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

电力工程的正常运转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旦其出现质量事故,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会给人们生活带来不便。

所以说,电力工程的质量是建设单位非常看重的。

建设单位在电力工程竣工后,会组织进行验收,对工程质量做出评定。

那么电力工程质量验评划分标准是什么?下面小编根据有关资料进行了分析总结。

一、电力工程质量验评划分标准是什么?电力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2、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4、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二、电力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怎样的?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10kV及以下配网工程架空线路勘测设计作业规定

10kV及以下配网工程架空线路勘测设计作业规定
贵州电网 10kV 及以下配网工程架空 线路勘测设计作业规定 (初稿)
1
前言
为规范贵州电网 10kV 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勘测设计工作,配合《贵州电网 10kV 及以下 协调统 一的配网,实现统一设计标准、提高勘测工作效率的目标,特制定 10kV 及以下配网工程架 空线路勘测设计作业规定。
2
目录
前 言...........................................................................................................................................2 1 目的及适用范围...........................................................................................................................5 2 引用标准.......................................................................................................................................5 3 总则及一般规定...........................................................................................................................5 3.1 设计气象条件组合选择......................................................................

岩土工程勘察第四章岩土工程勘察等级、阶段划分及基本要求

岩土工程勘察第四章岩土工程勘察等级、阶段划分及基本要求

可行性研究勘察 → 选址或确定场地
初步勘察
→ 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
详细勘察
→ 施工图设计
三、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勘察各阶段基本要求
房屋建筑与构筑物是指一般房屋建筑、高层建筑、 大型公用建筑、工业厂房及烟囱、水塔、电视电讯塔 等高耸建筑物。此类工程的勘察应在收集建筑物上部 荷载、功能特点、结构类型、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及 变形限制等有关方面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总体上,勘 察工作内容应满足以下要求:
工程需要时,详细勘察应论证地基土和地下水 在建筑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其对工程 和环境的影响,提出防治方案、防水设计水位和抗 浮设计水位的建议。
另外对地震场地效应,桩基及基坑工程的勘察 应符合相应的规范。
详细勘察的勘探点布置和勘探孔深度,应根据建筑 物特性和岩土工程条件确定。
对岩质地基,应根据地质构造、岩体特性、风化情 况等,结合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按地方标准或当地经 验确定;
我国实行工程建设一般包括: 规划阶段 初步设计及技术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工阶段 与国际通用体制相同
铁道部门:踏勘 初测 定测 补充定测 公路部门:可行性研究 初步勘察 详细勘察 水利部门:规划阶段 初步设计 招标设计 施工详图设计 工 民 建: 可行性研究 初步勘察 详细勘察 施工勘察
针对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的场址选择、初步 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岩土工程勘察一般可分 为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三个阶段。
与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
① 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
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应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以及对 拟建建筑物(构筑物)是否适合作出评价,具体应进行 下列工作:
收集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震、矿产、当地工程 地质、岩土工程和建筑经验等资料; 在收集和分析已有技术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踏勘, 了解场地的地层、构造、岩石和土的性质、不良地质 现象及地下水等工程地质条件; 当拟建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已有资料不能满足 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必要的勘探 工作; 拟选场地对比选择分析。

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前§为加强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 40号)等文件精神,规范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委托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根据电力勘测设计企业特点编制。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危险源辨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十三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以适应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安全发展、安全管理实际需要。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及所属北京、华东、西北、中南、成都、贵阳、昆明勘测设计研宄院,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河南、湖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编写人员:刘春宇、高统彪、欧阳小伟、何海源、邱孔森、刘洪、齐国新、赵炜、马树宝、田在望、邵力、张扬民、刘耀恒、李向军、方国和、康敏、.许鸽飞、周建胜、文晶、刘建冰。

目次1 适用范围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勒吾矛口紗 (10)第1页共56页4-IS魏 (13)5核心要求及评分标准 (15)5.1 15 5.2组织机构和职贵 (15)5.3 安全生产投入 (17)5.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8)5.5 195. 6 设备设施 (21)5.7触錢 (25)5.8隐患排查和治理 (39)5.9危险源辨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 (40)5.10职A酿 (41)5.11齡龍 (43)5.12信息报送、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44)5. 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45)附录A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47)附录B电力勘测设计专业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48)附录C电力勘测设计安全作业规程目录 (49)附录D重要临时设施、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勘测作业项目 (50)附录E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及分级 (52)附录F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应急预案及典型现场处置方案目录 (55)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勘测、设计、咨询、科研试验等业务(不含核岛)的企业;适用于上述企业电力勘测、设计、咨询、科研试验、工程总承包管理及监理等业务(不含核岛部分);上述企业的建设工程项目、投资运营等业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1部分 土建结构工程DL5190.1-2012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1部分 土建结构工程DL5190.1-2012
2 制作完成的预埋件应检查埋件质量,验收合格后分类堆放并标识。 3 预理件、预留孔的安装位置、方向应准确,固定牢固,在混凝土浇筑前应进行检查验收。 4 螺栓埋件的外露丝扣部分,应涂润滑油脂,并采取保护措施。 5 预埋件的安装可在预理件和模板上钻孔,并用螺栓将预埋件固定在模板上。 6 预理件与钢筋焊接固定时,应符合有关规定,并不得损伤钢筋。预理件的固定严禁与受力主筋焊接。采用焊条焊接 时应根据钢筋级别、直径分别采取相应措施。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 办法》建质【2009】87号文
精品文档
5
3 基本规定
3.0.7 所有进场的起重设备、吊装机械的安装、使用、维护、检验、拆卸等均应符合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 备安全检查调理》的规定。 3.0.8 在建筑结构上增加设计未考虑的施工荷载,如起吊重物、拉设揽风绳、堆放设备等,应进行核算,并取得 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在结构强度或结构体系未达到设计要求时加载,也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 3.0.9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 度。对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应以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为依据,也可按照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
煤灰和减水剂,并应采取措施减少单位体积的水泥用量,降低水胶比。 3 设计采用混凝土的60d或90d后期强度时,应将其作为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依据。 4 经混凝土温度应力计算,当整体浇筑不能满足抗裂要求是,基础可分段(快、层)跳仓或设置后浇带浇筑混凝
土,也可在混凝土中添加膨胀剂,不宜采用强制或不均匀的冷却降温措施降低混凝土中的最高温度。分块的基础

DLGJ 159.2-2001 电力勘测设计生产岗位责任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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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勘测设计生产岗位责任制度DLGJ159.2-2001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公司批准单位: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施行日期:2001年9月1日2001 北 京目 次前言1 范围 (23)2 总则 (23)3 院级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23)3.1 院长 (23)3.2 总工程师 (23)4 生产管理处(室)人员职责 (24)4.1 技术质量管理处(部)处长 (24)4.2 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 (25)4.3 科研、标准化管理人员 (26)4.4 信息人员 (26)4.5 计划经营处处长 (27)4.6 经营管理人员 (28)4.7 计划管理人员 (28)4.8 统计人员 (28)4.9 工程处(项目部)处长 (29)4.10 设计总工程师(项目经理) (29)5 设计处(室)人员职责 (30)5.1 设计处处长 (30)5.2 设计处主任工程师 (30)5.3 专业科长 (31)5.4 专业主要设计人 (32)5.5 校核人 (33)5.6 设计人 (33)6 勘测处(室)人员职责 (34)6.1 勘测处处长 (34)6.2 勘测处主任工程师 (34)6.3 勘测处专业队长 (35)6.4 勘测综合队长 (36)6.5 勘测处各专业工程负责人 (36)6.6 钻探机长 (37)6.7 土工试验和水分析人员 (37)6.8 检测人员 (37)6.9 物探人员 (38)6.10 检验、测量试验设备管理人员 (38)7 技术经济处(室)人员职责 (38)7.1 技术经济处长 (38)7.2 主任工程师 (38)7.3 科长 (38)7.4 概预算主要编制人 (38)7.5 概预算专业编制人 (39)8 环境保护处(室)人员职责 (39)持续更新中8.1 环境保护处处长 (39)8.2 主任工程师 (39)8.3 科长 (40)8.4 环保评价与设计人员 (40)8.5 环保测试人员 (40)9 计算机处(室)人员职责 (40)9.1 计算机处处长 (41)9.2 计算机处主任工程师 (41)9.3 计算机处科长 (41)9.4 系统管理员 (41)9.5 软件开发人员 (41)9.6 硬件运行维修人员 (42)9.7 计算机操作人员 (43)10 辅助生产人员职责 (43)10.1 出版处处长 (43)10.2 描图员 (43)10.3 微机录入员 (44)10.4 晒图、印刷和装订人员 (44)10.5 复印员 (44)10.6 摄影、录像人员 (44)10.7 档案处处长 (45)10.8 档案工作人员 (45)10.9 缩微人员 (46)10.10 各处计划统计人员 (46)10.11 各处文书事务员 (46)前 言根据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电规计(1998)23号文《关于下达1998年度电力勘测设计科研、标准化、信息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电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对《电力勘测设计生产岗位责任制度》(1993年版)进行了修订,于2000年9月完成送审稿。

DLGJ 159.8-2001 电力勘测设计驻工地代表制度

DLGJ 159.8-2001 电力勘测设计驻工地代表制度
2 工代总结的内容主要应包括: l)工作概况; 2)通过施工实践,设计的主要优、缺点; 3)设计变更通知单归类分析; 4)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使用情况和用户反应; 5)主要质量信息; 6)推荐优秀卷册; 7)其它重要事项; 8)个人收获与体会。 3 工代总结应由工代组长、设总和各专业处主工或专工审签。 4 “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联系单”是作工程竣上图的主要依据,在工 程结束后,各专业工代应及时把本专业的所有工代有关文件、资料、图纸、记录 以及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分类整理、编目归档。工代组长还应对工代组 有关工作文件和记录负责归档。 5.0.6 工代记录 1 工代应对现场处理的问题;参加的各种会议以及决议作详细记录,填写 “工代工作大事记”。 2 工代组长,除执行 5.0.6 之 1 要求外,还应将工代组有关工作以及代表 工代组出席调度会、碰头会及其决议填写“大事记”,作好详细记录。
国外工程工代派遣按合同规定办理,工代的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2总则
2.0.1 工代的工地现场服务是电力工程设计的阶段之一,为了有效的贯彻勘 测设计意图,实施设计单位通过工代为施工、安装、调试、投运提供及时周到的 服务,促进工程顺利竣工投产,特制定本制度。 2.0.2 工代的任务是解释设计意图,解释施工图纸中的技术问题,收集包括 设计本身在内的施工、设备材料等方面的质量信息,加强设计与施工、生产之间 的配合,共同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工期,以及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贯彻执行。 2.0.3 工代是设计单位派驻工地配合施工的全权代表,应能上确积极的履行 工代职责,使工程实现设计预期要求和投资效益。 2.0.4 工代除应执行本制度以,尚应遵守工地的其他有关制度。
314?持续更新中国家标准规范图集供专业人员参考前言根据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电视计19983号文关于下达1998年度电力勘测设计科研标准化信息计划项目的通知西南电力设计院对电力勘测设计驻工地代表制度1993年版进行了修订于2000年9月完成送审稿

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定 ((水文地质部分)

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定 ((水文地质部分)

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定(水文地质部分)SDGJ41—84(试行)主编部门: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华北电力设计院批准部门: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院试行日期:1984年8月关于颁发《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定(水文地质部分)》SDGJ41—84(试行)的通知(84)水电电规技字第17号为提高电力勘测设计制图水平,更好地为电力建设和生产运行服务,根据原电力建设总局(79)火技字第6号文的通知,由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和北京电力设计院(现华北电力设计院)负责编制《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定》。

经主编单位几年的努力工作,广泛地征求全国有关电力设计院意见,多次进行修改和补充,于1982年7月完成送审稿;我院于1982年9月和10月会同有关单位分两次召开了对该制图规定综合部分和21个专业部分的审查会议。

现批准《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定(水文地质部分)》SDGJ41—84为电力规划设计院院颁标准,自1984年8月颁 发试行。

由于机构调整与变动,本规定颁发后由华北电力设计院协助我院负责管理。

在试行本规定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华北电力设计院并抄送我院,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1984年2月16日第一章 总 则第1.0.1条 为了使水文地质勘测工程制图达到基本统一,符合勘测设计和施工的要求,以利于提高勘测设计效率,保证勘测设计质量,适应电力建设的需要,现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和部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专业制图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 定。

第1.0.2条 本规定适用于火力发电厂和变电所的供水水文地质勘测工程初步勘测及详细勘测阶段的制图工作。

第1.0.3条 水文地质勘测工程制图除应按本规定执行外,还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部标准,以及《电力勘测设计制图统一规定(综合部分)》的有关规定。

第1.0.4条 本规定未列入的图纸类别,可按类似图件的要求编制。

根据勘测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和工程需要,有些图件可合并绘制或省略。

第二章 一 般 规 定第一节 图 纸 幅 面第2.1.1条 勘测图纸的基本幅面按表2.1.1的规定选用。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各阶段岩土工程勘测的主要任务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各阶段岩土工程勘测的主要任务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各阶段岩土工程勘测的主要任务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各阶段岩土工程勘测主要任务是根据《220kV及以下架空送电线路勘测技术规程》(DL/T5076-2008)及《500kV架空送电线路勘测技术规程》(DL/T5076-2000)的相关要求,提交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必要的图件(附图)。

一、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主要任务为:1、初步了解线路拟经过地区的地形地貌特点;2、初步了解线路拟经过地区的岩土特性与分布特征,提供岩土主要物理力学指标区间建议值;3、初步了解线路区域主要地质构造与地震情况;4、初步了解线路拟经过地区的地下水分布与埋藏条件;5、初步了解线路拟经过地区的矿产种类及开采现状;6、初步了解线路拟经过地区存在的不良地质作用各种累与分布范围;7、初步了解线路重要跨越点的岩土工程条件;8、根据以上所获得的区域资料,提出线路拟选路径需要避绕的地区或地段,对下一阶段需要进行进一步研究的工作内容提出建议。

二、初步设计阶段勘测主要任务为:1、初步查明沿线地形地貌特征与不良地质作用发育状况及危害性;2、初步查明沿线岩土的分布、初步评价岩土的工程特性,提供岩土主要物理力学指标建议值;3、初步查明沿线地下水的分布特征与埋藏条件,地下水的腐蚀性,评价其对工程的影响;4、初步查明沿途的矿区分布、开采方式及可能对线路工程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价;5、对各路径方案根据岩土特点进行评价,推荐合理的路径方案,推荐各段的基础类型;6、提出施工图设计阶段勘测工作应重点注意的问题及工作方法的建议;7、线路跨越主要河流地段的岸边稳定性及可能对线路工程产生的影响,当拟选线路无法避开存在严重不良地质作用时,应对不良地质作用进行专门调查,提出初步的分析评价,提出整治建议;8、对于岩土工程资料较为缺乏或地质条件极为复杂的地区,宜进行必要的现场勘测工作或专门评价研究工作。

三、施工图设计阶段勘测主要任务为:1、查明沿线地形地貌特征;2、查明沿线塔位地层岩性分布及其性质;3、查明沿线不良地质作用发育情况;4、查明沿线地下水埋藏条件及其对基础和施工的影响;5、查明沿线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及评价;6、查明沿线地震动参数;7、提出对软弱地基、岩溶发育等不良地质作用的整治处理建议;8、提供人工挖孔桩、掏挖基础等基础适用的岩土参数标准值;9、提供电气所需的土壤电阻率;10、提供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与工程建议;11、提供塔位岩土工程条件明细表:包括塔位编号、地貌特征、地层岩性及主要物理力学参数(土的状态或密实度、土的重度、岩土的承载力特征值及土的抗剪强度等主要指标建议值)、地下水位、不良地质作用及处理建议。

水利、水电行业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水利、水电行业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水利、水电行业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分级标准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2-07-01 生效日期: 1992-07-01发布部门: 能源部、水利部发布文号: 基设[1992]72号|建开[1992]5号(一)水利、水电行业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一、总则(一)根据建设部(1991)504号文印发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结合水利、水电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二)工程设计①(注①:水利、水电行业工程设计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

)围主要包括:水利行业(1)流域或区域综合利用规划,防洪,治涝、灌溉、供水、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2)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及水库工程;(3)堤防及河道整治工程:(4)灌溉及排涝工程;(5)引、调、供水工程(6)水土保持工程;(7)其他水工程。

以及上述工程的配套工程的设计,主要有:通航、过木、过鱼等过坝或交叉建筑物的设计,水电站等设计及水库淹没迁移城镇规划。

水电行业(1)河流规划、规划选点、水电开发规划;(2)水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潮汐电站)设计;(3)以发电为主的综合利用枢纽工程设计;以及上述工程的配套工程的设计,主要有通航、过木、过鱼等过坝或交叉建筑物设计。

(三)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资格划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二、分及标准(一)甲级:1.资历:具有10年以上水利或水电工程设计资历(重新恢复的设计单位资历按原成立时间计算)。

社会信誉好。

独立承担过至少两项大型水利或水电工程①(注①:大、中小型工程规模与表三、表四承担工程设计规模相对应。

)设计任务,并已开工或建成投产,开工项目设计质量优秀,投产项目经运行考验,安全可靠,达到设计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效益显著。

2.技术力量: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两项大型水利或水电工程设计任务的技术力量,并配备有相应的科研和地质人员,能独立承担难度大的规划和工程设计,有完成国先进水平的设计和研究开发新技术的能力。

技术力量详见表一、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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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勘测设计阶段的划分规定DLGJ159.1-2001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公司批准单位: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施行日期:2001年9月1日2 0 0 1 北 京目 次前言1 范围 (5)2 总则 (5)3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 (5)4 可行性研究阶段 (7)5 初步设计阶段 (10)6 施工图设计阶段 (12)7 施工配合阶段 (13)8 竣工图阶段 (13)9 设计回访总结阶段 (14)10 电力工程勘测设计阶段划分框图 (15)前 言根据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电规计(1998)23号文《关于下达1998年度电力勘测设计科研、标准化、信息计划项目的通知》,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公司对《火力发电厂勘测设计阶段的划分规定》(1993年版)进行了修订,于2000年9月完成送审稿。

2000年10月,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组织部分电力设计院对送审稿进行了审查。

根据审查意见,2001年2月完成了报批稿。

标准分享网 免费下载考虑到目前电力勘测设计行业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过渡阶段,适应市场经济的新的管理模式还未完全建立起来,因此本次修订仍以原有的阶段划分为基本内容,进行了部分修改。

随着电力勘测设计行业市场经济管理模式的建立健全及涉外工程管理的规范化,本规定将做进一步修改。

本次修订增加了送变电工程勘测设计阶段划分的内容,因此将名称改为《电力工程勘测设计阶段的划分规定》;此外;还增加了“竣工图阶段”。

本规定颁发实施后,原《火力发电厂勘测设计阶段的划分规定》(1993年版)即行废止。

本规定由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本规定起草单位: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本规定起草人:张润芳。

1 范 围本规定提出了电力勘测设计各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步骤及工作内容,适用于国内常规的单机容量为50MW—600MW机组的火力发电厂工程(简称“发电工程),220kV~500kV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工程(简称“送电工程”)和变电所工程(简称“变电工程”),以及调度通信工程。

其他容量、型式机组的发电工 程,其他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可参照使用。

对于利用外资或国外投资等特殊电力工程项目,除参照本规定执行外,还 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工程的阶段划分、各阶段的工作内容予以调整。

2 总 则2.0.1电力勘测设计是电力工程基本建设的重要阶段。

电力勘测设计文件是电力工程建设立项、施工和生产的主要依据。

为了使电力工程各阶段勘测设计工作遵循科学程序,确保勘测设计满足施工生产的要求,制订本规定。

2.0.2发电工程勘测设计的全过程可划分为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工地服务)、竣工图和设计回访总结七个阶段。

2.0.3 33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220kV枢纽变电工程及跨网省的送变电工程勘测设计的全过程可划分为可行性研究(500kV和重要的330kV送变电工程在可行性研究之前应有规划选所、线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工地服务)、竣工图和设计回访总结六个阶段;一般的220kV送变电工程勘测设计全过程可划分为初步设计(难度较大的送变电工程在初步设计之前应有专题报告,利用外资的送变电工程应有标书编制原则的专题报告)、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工地服务)、竣工图和设计回访总结五个阶段。

2.0.4本规定对勘测设计全过程各阶段构主要工作步骤做出基本规定,执行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划分相应的阶段。

2.0.5在进行专业间联系配合、图纸会签、成品校审、成品质量评定及立卷归档时,应执行现行的《电力勘测设计专业间联系配合制度》、《电力勘测设计成品校审制度》、《电力设计图纸会签制度》、《电力勘测成品质量评定办法》、《电力设计成品质量评定办法》及《电力勘测设计科技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等有关规定。

3 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3.0.1新建的发电工程项目应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500 kV和重要的 330kV 送变电工程项目应编制规划选所、线报告。

3.0.2初步可行性研究的任务应在几个地区或指定地区分别调查可能建厂(所)的条件,择优推荐出建厂(所)地区的顺序及可能建厂的厂(所)址与规模,提出下阶段开展可行性研究的建厂(所)地区和厂(所)址。

3.0.3初步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工作步骤应包括:接受任务、准备工作、踏勘调研、综合研究、编制文件、出版文件、报上级审批、立卷归档。

3.0.4 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时,应根据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委托任务的要求,了解建厂(所)的范围、发电厂(变电所)的本期容量和规划容量、性质与特点;3.0.5 准备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1 组成设计项目组,由设计单位指定设计总工程师(简称设总),由设总与有关处(室)商定参加工作人员及各级技术负责人;2 设总负责组织编制准备工作及现场踏勘工作大纲;3 准备工作及现场踏勘工作大纲经各级技术负责人、设总签署后,报总工批准,然后各专业分别进行工作。

3.0.6 踏勘调研应包括下列内容:1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项目法人为主,组织电力、燃料、铁道、交通、水利、城市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的人员组成选厂(所)工作组,设计单位参加其中工作,并任工作组副组长;2 到达选厂(所)地区后,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计划和提出要求.并取得支持;3 应收集、核实有关建厂(所)条件和各项资料;4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和有关部门的意见拟订几个厂(所)址方案和现场踏勘范围;5 进行现场踏勘,进一步收集资料,落实建厂(所)条件;6 发电工程按《火电厂工程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取得有关部门对各种建厂条件的同意或意向性文件。

3.0.7 综合研究应包括下列内容:1 将收集到的原始资料和现场踏勘获得的资料进行分析和处理;2 论证建厂的必要性;推荐两个及以上的厂(所)址进入可研;初步落实建厂(所)外部条件;对电厂(变电所)规划容量提出建议;根据厂(所)址条件及轮廓进度,通过分析提出投资框算;标准分享网 免费下载利用外资工程,还应说明利用外汇额度与性质,并纳入投资框算;3 重点研究工程总体规划设想,取水及排水、除灰及灰场、燃料运输等工程设想的初步可行性,并作为各方案的技术和经济比较的基础,择优推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建厂(所)地区的顺序及可能建厂(所)的厂(所)址与规模;4 设计单位的院长或总工应到现场检查工作,组织检查方案优化情况,确定推荐方案;5 提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当地政府领导主持汇报会议,邀请当地有关单位参加,听取有关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汇报和推荐意见,协调解决各部门意见及必要的建厂(所)条件等,应编写会议纪要,作为附件列入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

3.0.8 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 在现场踏勘和现场初步方案研究的基础上,由设总负责编写初步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计划,经院的工程、计划和技术质量处(室)签署后,报主管总工审批;2 发电工程应按《火电厂工程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及《火电厂工程初步可行性研究勘测工作内容深度规定》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变电工程编制规划选所报告,按20.5有关规定对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选所(线)报告进行校审、质量评定和签署。

3.0.9 出版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

3.0.10 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建设单位申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0.11 初可报告经审查后,可以作为编报项目建议书、指导可研阶段工作及编制中长期规划与系统设计的依据。

3.0.12 在项目建议书批准的规划容量内进行扩建的工程,可直接进入可研阶段;超过规划容量进行扩建时,应进行扩建容量鉴定,其内容应包括进行总体规划,初步落实扩建外部条件,对电厂最终容量提出建议,通过分析提出投资框算。

扩建鉴定的审查程序与初可相同。

3.0.13 应按2 0 5有关规定将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形成的成品文件和原始文件、材料立卷归档。

4 可行性研究阶段4.0.1新建的发电工程项目应在批准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所推荐的地区和厂址中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

扩建的发电工程项目可直接 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

500kV及330kV送变电工程应有工程选所(线)报告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系统设计的依据,以经过审议的电力系统发展规划或审定的电力系统设计为基础,在工程主管上报该工程项目设计任务书后开始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

4.0.2可行性研究(含补充可研)的任务是:新建工程应对两个及以上的厂址(所址、线路路径)进行全面技术经济比较,提出推荐意见;落实建厂(所、线)外部条件,取得符合要求的各类协议;工程设想中,煤、灰、水、路、接入系统、环境保护及地基处理等与厂址有关的内容,要有方案比较,使估算能达到要求的深度。

投资估算应力求准确,能够满足控制概算的要求,并应与已审定参考造价进行对比分析;在明确投融资来源的基础上作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出上网电价,并由项目法人据此鉴定合资协议、并网协议及落实融资。

当工程有多种投融资条件可以采用时,应从控制投资及上网电价等角度对其进行优化比选。

电厂接入系统的研究应与可行性研究工作同时或在可行性研究工作之前进行。

4.0.3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工作步骤应包括接受任务、准备工作、现场踏勘及厂(所、线)址汇报会、勘测工作及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文件、出版文件、报上级审批、立卷归档。

4.0.4可行性研究应根据上级下达或建设单位委托的任务进行。

设计单位首先应了解任务及其要求,并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可研之前已有项目法人的工程,应由法人委托进行可研工作,此时,可研应一次做到规定的深度。

可研之前尚无项目法人的工程,可研工作一般分为两段。

第一段仍称“可行性研究”,由业主委托,主要内容是确定厂(所、线)址,落实建厂(所、线)条件,按委托方意见初步进行工程设想与经济分析工作;待项目法人(筹建组)明确并商定装机方案、投融资来源以及建设方式等条件后,再由项目法人(筹建组)委托进行第二阶段的“补充可研”工作,重点是投资估算和经济分析。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作到规定的最终深度。

对于利用外资的工程,补充可研设计文件一般在设备招标前完成,内容还应包括标书技术条件与供货范围(包括设计分工,设备分包,允许返包范围,分岛以及招标方式等)的论证。

此时,投资估算与经济效益分析是指导性的,待设备合同草签后,要修编成为能对概算起控制作用的估算,计算出上网电价,并对其他部分作必要的调整。

4.0.5 准备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l 组成设计项目组,由设计单位指定设总,由设总与有关处(室)商定参加工作的人员及各级技术负责人;2 设总组织各专业人员研究上级下达任务的文件和要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审批文件、项目建议书及其审批文件,提出工作范围、主机(主设备)选型及计划进度的初步意见,向总工汇报;3 设总组织各专业编写准备工作和现场踏勘工作大纲;4 应根据工作大纲的要求收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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