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生活素描(月琴组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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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民族生活素描(月琴组曲)
一、赛马
1、独奏乐器在音色上的选择
《赛马》作为第一乐章描写的是蒙古族进行赛马的场景,独奏乐器月琴的音色和蒙古族的弹拨乐器“火不思”极为相像。古代蒙古人的战鼓音乐、马背音乐,多用以“火不思”来伴奏。因此,音响铿锵有力,如战鼓,似蹄声。
火不思:蒙古族弹拨乐器,见于元代,盛行于明代,清朝列入国乐,清后失传,建国后重新研制成功。流传于中国新疆、
内蒙古、甘肃北部及云南省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等地。火不思一
词为土耳其共和国语qobuz的音译,约于唐代从中亚传入中国,
又名浑不似,“和必斯”、“吴拨思”、“胡不思”和“胡拨
四”等(均为蒙语音译,即琴的意思)。民间称其为胡不儿或
浑不似。流行于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和甘肃省北部等地。四
弦、长柄、无品、音箱梨形,明代时民间相当盛行。
到了清代,蒙古族的风尚再度盛行,这是因为清朝入关前(叫后金),满族的文化受蒙古族文化影响较大,入关后,清朝
除继承以汉族为主的中原文化外,又有意识地提倡满蒙文化,所以许多元朝习俗又兴盛起来。清朝把蒙古族音乐列为国乐之一,除在欢宴蒙古王公时演奏外,每逢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大朝会和木兰行围时都要演奏。《大清会典》图注述其形制说:“火不思,四弦,似琵琶而瘦,桐柄梨槽,半冒蟒皮,柄下腹上有棱,如芦节,通长二尺七寸三分一厘一毫。”《清朝续文献通考·乐考》中也有:“火不思制如琵琶,直颈无品,以皮为面。”此时的火不思,是蒙古乐番部合奏乐器之一。《大清会典·乐部·若燕乐番部合奏》有:“用云璈—箫—笛—管—笙—胡琴—琵琶—三弦—月琴—二弦—轧筝—火不思—拍板等。”清代陕西梆子(又称西调)曾使用火不思为伴奏乐器。民国初年,内蒙古东部喀喇沁王府乐队中仍在使用火不思。火不思还用于民间器乐合奏,在河北省易县东韩村的十番会演奏中,至今仍使用火不思。传统的火不思,形似饭勺,琴杆较长,共鸣箱较小,由于音箱蒙有皮膜,因而音色富有浓厚的草原风味。
刘锡津在描写蒙古族赛马的场景,在音色上的选择,没有按照约定俗成的以胡琴类的音色来模仿马头琴的声音,而是采用和蒙古族古代宫廷弹拨乐器“火不思”的音色极为相近的月琴来塑造音乐形象,如此一来,在创新的同时,更能贴近蒙古族的民族音乐特色,由此也更加凸显蒙古马背的豪迈洒脱的民族气质。
2、曲式特点
《赛马》是复三部曲式,绝大多数的蒙古民歌,都是二段、对仗的四句
式结构。在《赛马》的两个框A段中,都是由A、B两个乐段构成,而且旋律也大多采用了4+4的方整四句式对仗结构。
3、调式特点
蒙古民歌分为长调、短调两大类,以“1”调式(宫)、“6”调式(羽)为代表调式。其次是“5”调式(徵);再次之是“3”调式(角)和“2”调式(商)。认为蒙古民歌就是“3366”是片面的,甚至是错误的。
从清代开始,由于民族的统一,战争减少,情歌得到了发展。随之羽调式的蒙古民歌进行繁荣时期。近百年产生的郭尔罗斯蒙古民歌,羽调式占百分之五十,宫调式、微调式大约各占百分之十五,角调式和商调式大约各占百分之十五。
4、节奏特点
《赛马》是4/4拍子,主调在降B大调上,这与蒙古民歌一般都是四分之四拍是相一致的。蒙古民歌的强弱,有它自己的规律性。强音相对、尾音渐强是它的特点。这种强弱规律,在蒙古民歌中带有普遍性。这在《赛马》中,每一段结尾处的突强中均有体现。
我认为刘锡津在乐曲框B的节奏用的蒙古短调。
长调民歌:又叫“乌日图道”,长调民歌是反映蒙古族游牧生活的牧歌式体裁,有较长大的篇幅,节奏自由,气息宽广,情感深沉,并有独特而细腻的颤音装饰。长调民歌用蒙古语歌唱,其节奏舒缓自由,字少腔长,且因地区不同而风格各异。
短调民歌:又叫“宝古尼道”,与长调民歌明显不同的是,短调民歌篇幅较短小,曲调紧凑,节奏整齐、鲜明,音域相对窄一些。短调一般是两行,有韵的两句式或四句式,节拍比较固定。歌词简单,但不呆板,其特点在音韵上广泛运用叠字。短调民歌主要流行于蒙汉杂居的半农半牧区。
猜想,需要采访证实
我认为刘锡津之所以在乐曲框B的节奏使用蒙古短调节奏,也是为了符合乐曲“赛马”的主题,不拖沓。刘锡津早年曾在1975年9月赴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自治旗采风,我怀疑取材于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或者黑龙江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蒙古四胡和马头琴),还得继续研究。
4、旋律特点
蒙古民歌的曲调,不论是唱词还是音乐,在音高、节奏和逻辑方法的结合,衬词与衬腔的运用上,都有着自然语音的表现规律和特点。民歌,世世代代久唱不衰,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除了本身的思想内容与艺术形式是一个完美的统一体外,语调音韵规律与其他各方面的有机结合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通过研究,我们可以观察到,产生在郭尔罗斯草原上的蒙古民歌,大部分在第一乐句的第一小节内,除同度音进行外,几乎是以四五度及八度上行起唱,这和生活语音习惯有关。
前弱后强:蒙古人,生活中的用语发音一般是从低向高,从弱到强的规律。所以,在表达民歌的思想感情和塑造民歌音乐形象上都综合了这一特点。
同度进行:蒙古族民歌具有东蒙民歌的所有特点。每首民歌几乎都有一个完整的故事,叙事性强。又因为蒙古语的发音“碎音”较多,民歌的曲调大多采用“同度进行”,但音乐效果亦不平淡。在“同度进行”时,跳跃性大,再伴以弹拨乐三弦或火不思,效果更好。这就是马背音乐的特色,也可以伴着马步歌唱,它的节奏也有特殊感,二拍子或四拍子的小节内,往往不是强弱关系,而是弱强关系。这种节奏弱强分明,音调层次清晰,即使多次同音连续进行,也不显得平淡无味,反而显得更有特点。
同音相对:两个同音相连接,是两个不同“碎音”先后成对的出现在同音上,并改变了原来的节奏关系,不仅同音相对,也变成了强音相对。郭尔罗斯的民间歌手们在自拉自唱时,一到这个地方就拉两弓同指按两个,其效果富有内在的动力、轻盈活泼的风格。这种同音相对的效果,与马背音乐有关。同音第二次出现时,犹如驼铃相击,也如摇篮似的马背,有着摇晃的感觉。
大跳音阶:
大跳音是蒙古民歌的重要表现手法,在曲调进行中最富有特点。蒙古民歌大跳音的出现,与蒙古语(阿尔泰语系)的发音特点密切相关。蒙古语为首的“a”“e”等后元音,均发自舌根,再经舌边或舌尖的节制发出音来。这样,由于节制体距离较长,就自然地产生了大跳音。
特殊装饰:蒙古民歌常用波音、滑音(下滑)、倚音来装饰。其中,最具有特色的,是波音(上波音)的使用。蒙古族民歌,包括东蒙民歌,在曲调的最高音和最低音处,在演唱或演奏时往往都要打出一个“波音”,“波音”出现时,即刻就拥有了纯美的草原味。还有一种特殊的方式,下滑处出现“降音”的特殊效果,这种效果,被民间艺人们称之为“野味”,这在乐曲中多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