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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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发
展研究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发展研究
(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商业银行发展个人支农类信贷业务的有利因素
政策支持。我国连续十年将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锁定在农业发展上,充分显示了中央对“三农发展”的决心,也从宏观层面上对农业发展提供了最大的动力支持。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信贷结构调整及贷款投向也提出了“两个不低于”的要求,即要求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去年,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并要求商业银行从信贷资源配置上给予涉农信贷强力支持。市场潜力巨大。随着“三农”发展的提速,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在向现代化、产业化、科学化发展的方向上取得了显著效果,农民物质、精神生活水平都有了显著提高,进而引发了旺盛的农户个人的消费、生产经营融资需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核心直指“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村发展活力”,将城乡一体化作为加快“三农”发展的根本路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等农户成为重点支持对象,更是为农村个人信贷金融服务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商机。收益较高。随着农村金融体制的逐步完
善和规范、农业发展和农民信用意识及收入提高,涉农贷款已逐步摆脱政策性贷款的“特色”。近年来,一些银行已在部分地区进行个人支农类贷款的试点,尽管推进程度不同,但个人支农贷款收益并不低于、甚至高于其它类个人贷款。数据显示,2012年某银行个人支农贷款的收益率达8%,经济资本回报率达到40%~50%左右。可以看出,个人支农类贷款具有良好的收益性,加之其巨大的市场需求,完全可以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之一。监管要求逐渐明确。随着我国“三农”发展及农村金融建设的不断推进,央行、银监会对个人支农类贷款发展的监管要求更加细化、明确,陆续出台了《农户贷款管理办法》及各项涉农贷款经营管理和统计要求,为涉农贷款的商业化运作、规范化经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的制约因素管理半径不能有效覆盖。多年来,我国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布局均是以城市为核心,县域营业网点设置非常少,近年虽将金融服务触角逐步扩展到部分经济较发达的县、镇,但县域营业机构的占比仍不足,当前农村金融机构仍以农村信用社为主。没有营业机构且农户居住地域又很分散,或营业机构较少、离农户太远等,这些管理半径不能有效覆盖的问题,是商业银行发展个人支农类贷款业务面临的突出问题。个人支农类信贷产品设计较难。商业银行传统个人信贷产品设计是以“客户信用+有效担保”为核心的,人民银行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个人征信系统,城市居民也可提供足值、可上市交易的押品或提供信用良好、经济实力较强的第三方保证人,这些都是信贷投放基本的风险缓释手段。但是,支农类信贷产品却不具备
这些要素,大部分农户无法提供较详细的信用记录或报告;农户居住用地大多是不能正常流转的集体用地、居住房屋价值较低,无法提供足值的押品,也无法提供有效担保。如何设计风险相对可控的个人支农类信贷产品是商业银行发展支农信贷服务急需解决的问题。风险管理要求相对较高。随着我国金融体系建设日益规范完善,监管部门要求所有商业银行必须纳入新资本监管体系内,并对商业银行提出了具体的监管指标体系和标准。但是,个人支农信贷业务与传统个人信贷产品有很大差异,且业务发展尚处于启动阶段、历史数据较少,如果按照新资本监管体系中PD、LGD等具体指标的评级管理是否合理、科学,还有待论证。因此,如何有效加强个人支农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如何确保个人支农信贷业务的发展符合先进监管体系要求等也是该业务发展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
商业银行发展个人支农类信贷业务的建议
试点推进,有效发展。当前,商业银行个人支农信贷业务的发展应坚持试点推进的原则,选择农业发展优势地区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集中区域,结合营业机构布局,确保管理半径能够有效覆盖,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忌全面铺开;或者选择农业资源丰富尚未有效开发、农业科技化发展具有成长性的企业或国家重点扶持的基础农业、农产品区域,提前布局有利营业机构,主动向有支农信贷融资需求的客户提供全面优惠的金融服务,积极储备项目和客
户资源,逐步推进个人支农类信贷业务的发展。专业化经营,差别化管理。个人支农类信贷业务应和传统个人信贷产品一样,按照商业银行已建立的规范完善的个贷业务经营体系运作,由专业从业人员按照专业化模式、专业化标准、流程化操作进行经营;农村金融是具有成长性也是具有挑战性的特色业务领域,区域差异性较大、市场特色和需求也呈现多样化、客户群体行为特征也各有特点,因此,商业银行个人支农类信贷业务应坚持差别化管理原则,在充分的市场研究分析前提下,把握市场特色和规律,区分区域、信贷服务范围、农户特征和融资需求特点等多个维度,细分、细化管理要求,推进差别化管理标准和措施。突出灵活的支农信贷产品创新理念。商业银行个人支农类信贷产品设计应遵循“小额、短期、适度授信”的零售信贷理念,产品创新应以“风险可控”为前提。在贷款方式上,要改变过去“押品至上”的理念,应根据农户特点提供抵押、保证、信用、联保、龙头企业担保、专业担保公司担保、质押、组合等多种方式;贷款额度应充分考虑农户农业生产经营成本、资金需求的合理水平、偿债能力、担保方式和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的核定;贷款期限设计应与农户种植(养殖)周期、农产品加工销售周期相匹配等。同时,要积极鼓励特色产品服务创新,区分不同区域、不同类别农产品、不同农户,实行“一场一策、一区一策”标准,逐一形成有针对性的、差别化的信贷产品或服务方案。加强风险管理。要以“真实融资需求”把好农户贷款准入关,认真执行贷款“三查”的规定动作,准确把握风险
点和风险要素,落实关键环节,实施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即包括对市场、各类农业行业等动态管理,确保贷款投放及经营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效防范市场风险、系统性风险,也包括对机构、人员等具体经营情况的动态管理,确保业务经营操作规范,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杜绝违规操作;逐步建立符合个人支农类信贷业务发展情况的监管指标,科学合理的落实新资本监管要求。把握个人支农类信贷业务的发展原则和方向。商业银行应紧跟国家城镇化建设发展步伐,以产业化、企业化经营的农业生产为方向,以“农户经济作物种植、标准化养殖、基地化养殖、现代化农产品加工”等生产经营需求作为业务切入点,以面向集中性农户群体的批量化业务操作为主要模式,采取管理相对具有集中度、联动效应较强的发展方向。加大对农户信贷支持力度。坚持从农业产业链高端着手,大力扶持集约型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及农副产品深加工等重点行业的集中性农户群体,不断提高现代农业的贷款比重;积极支持具有地域特色的高科技农业、生态农业、创汇农业,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拓展其产业链上下游农户;重点关注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业技术开发领域,大力支持配套科技型、服务型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中的农户;继续依托农业大省、基础农作物主要产区,加大对规模化生产的农户信贷支持力度。农业农村市场空间巨大,农村金融潜力无限,商业银行应充分结合特色优势,有选择的探索支农信贷业务的市场领域和方向,不盲目铺摊子,稳步推进中做到兼顾市场效益、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