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事故处理规程(新版)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一、概述电气事故处理规程是指针对电气事故的处理和防范制定的一套规定流程和方法,主要包括电气事故的预防、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等方面。
本规程旨在提高电气安全意识和技能,降低电气事故发生率,确保生产和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措施1.充分了解电气设备及其使用规范,确保所有人员都掌握安全操作要求。
2.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3.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进行必要的试验和检验,确保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4.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巡视和清洗,确保线路畅通无阻。
5.建立电气设备的运行记录,定期检查维护,及时发现并排查隐患。
6.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爆灯具等,并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和检查。
三、应急处理1.发生电气事故后,要立即切断电源,并将救护车召唤到现场。
2.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并通知家属。
3.对现场进行控制和保护,防止继续发生事故,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4.对事故现场进行排查,寻找事故原因,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化解危险。
5.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和测试,查明故障原因,并及时修复或更换故障设备。
四、事故调查1.事故调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要进行全面、详尽的调查和分析。
2.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和预防措施,并将调查报告与相关部门和人员共享。
3.对事故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要对全体员工进行警示和教育,提高电气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责任和惩罚1.对因故意违反安全规定、操作规程所致电气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对违反安全规定、操作规程但未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教育。
3.对存在隐患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部门或责任人员,应挂牌督办,要求其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处理相关问题。
六、总结电气事故处理规程应与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相结合,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
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电气安全意识,培养员工安全操作技能,以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和人员的安全。
电气设备事故处理规程完整
标准操作规程STANDAR OPERATION PROCEDURE1.目的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及事故处理的准确及时性,特指定本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电气设备的事故处理。
3.责任车间负责人,工程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处理事故的一般原则第一条:处理事故的主要任务1.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以保证对用户正常供电。
3.迅速对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
第二条: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需要做好下列工作:1.根据表记、信号、保护动作及设备外部征象,判断事故的原因、性质、地点和范围。
2.迅速正确地将事故征象向车间汇报。
3.迅速正确地执行调度命令,保持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为了防止事故扩大和发展,值班人员可自行紧急拉闸,但事后应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和车间领导。
1.对人身有生命危险的设备停电。
2.隔离已损坏的设备。
3.不立即停电将会造成设备损坏。
4.母线电压消失后,速将该母线上的开关拉开。
SOP-04--425/0.0 电气设备事故处理规程共13页第1页5.所用电全停时尽快恢复。
第四条:在交接班时间发生事故时,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事故,直至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或上级发布命令时,再进行交接班。
非当值值班员协助工作,但每项工作均应得到当值值班员的许可。
第二节事故处理时各级人员的职责第一条:运行班长是事故的全权领导人,值班员应听从班长的命令进行事故处理。
第二条:值班人员在认为正值的命令不正确时,应立即指出并作出简单的解释说明,但当正值重复其命令时,应立即执行。
若正值的命令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有直接危害时,应拒绝执行,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报告车间领导。
第三条:凡无原则地拖延或拒绝执行正值命令,应负不执行命令的责任,要负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的责任。
第四条:当值正值是事故的直接领导人,应对事故处理的正确性负责。
电气设备运行及事故处理规程
电气设备运行及事故处理规程电气设备运行及事故处理规程一、前言为了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保证人身财产的安全,本文档旨在规范电气设备的运行和事故处理,确保全员遵守相关规定,促进系统的健康发展。
二、电气设备运行规程1、设备检查对各类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设备的缺陷或故障,及时上报维修部门,制定维修计划,保证设备正常的运行。
设备检查的内容包括:设备运行状态、热情况、噪音、轴承温度、油温等。
每天早晨、晚上以及班次开始前都要进行检查。
2、设备操作电气设备的操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流程要规范,禁止随意操作或未经过合适的培训和考核通过的人员使用,具备特定的能力和技能操作。
特别注意的是,在操作设备时必须正确使用PPE(个人防护设备),管制作业过程中有安全标识和防护措施。
3、设备维护对于电气设备的维护,必须按照设备所需的维护计划进行,而且对设备做定期的保养和检修,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设备维护包括日常保养、定期点检、定期检修、预防性维修、计划性检修以及事故维修,能够最大限度地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4、设备使用电气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要求进行,严禁调整设备参数,禁止对设备进行过度使用、过度载满和超负荷操作。
如果设备超出了使用范围,应立刻停机检修。
三、电气设备事故处理规程1、事故定义电气设备事故分为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其中安全事故是指在设备使用、检查、维护和操作等正常工作中发生的致人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质量事故是指生产时出现的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品质问题,使产品处于不安全使用或不符合技术要求的状态。
2、事故预处理当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先确保人员的安全,立即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关机或断电处理,然后上报车间主管或值班工程师。
车间主管负责封锁现场,进行简单的原因分析和评估,确定应采取何种措施处理此故障。
3、事故归因分析通过对事故现场和故障设备的详细分析研究,初步确定故障原因,做好记录,并上报设备管理部门。
电气运行及事故处理规程
电气运行及事故处理规程电气运行及事故处理规程电气作为现代工业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之一,在我们的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以及防范和处理电气事故,需要制定一系列的电气运行及事故处理规程。
本文将从规程的重要性、规程的内容以及规程的实施及监督等几个角度进行分析和阐述。
一、规程的重要性制定电气运行及事故处理规程,是为了保障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电气设备的生产效率和安全水平,保护生命财产安全,防范事故的发生,同时是保证电气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的必要环节。
制定电气运行及事故处理规程,可以规范电气设备的使用方法,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生产效率,控制电气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事故损失。
同时,规程的制定有利于电气设备的管理,提高电气设备的生产效率和安全水平,并增强电气设备管理者对于电气设备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二、规程的内容1.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护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对于电气设备的维护,应该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保持设备的运行状况良好。
对于电气设备的故障和损坏,应及时修理和更换。
2.电气设备性能检测和实验电气设备的性能检测和实验是保障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和防范电气事故的必要环节。
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的性能检测和实验,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方案,并据此制定维护和更新计划。
3.电气事故的预防与处理电气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是制定规程的主要目的。
在规程中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电气事故进行预估及相应的预防措施,同时对于可能出现的事故应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4.电气设备的管理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清点和统计,建立电气设备档案,制定电气设备的分级管理和定期检查制度,并指定专门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
三、规程的实施及监督1.规程的实施规程的实施需要各级领导和组织的支持和协作。
同时,要通过培训和宣传等途径,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并加强对规程的执行和周密实施。
2.规程的监督规程的监督对于规程的有效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电气设备事故处理的原则与各级值班人员的责任。
本规程适淄博腾辉油脂化工有限公司电气设备的事故处理。
2 引用标准电气事故处理标准引用《电气设备维护规程》、《电气事故处理规程》以及设备维护使用说明书上的有关要求规定参照执行。
3 处理事故的原则3.1 处理事故的要求3.1.1尽快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
3.1.2尽一切可能,保证非故障设备继续运行。
3.1.3在事故处理时,首先设法保证所用电电源和直流电源,对变电所事故必须保证开关及刀闸的交流控制电源和直流电源。
3.1.4尽快对已停电的设备恢复送电。
3.1.5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3.1.6 在处理事故时,运行人员必须留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力以赴保证运行设备的正常运行,迅速正确地执行值班长的命令,只有在接到值班长的命令后,或者对人身及设备有明显和直接威胁时,方可停止设备运行或离开工作岗位。
3.1.7值班长在处理事故时,不一定要到发生事故的地点,通常应留在控制室,值班长的任务是领导班组人员处理事故,掌握事故的全面情况,发出必要的指令,使各值班人员的行动互相配合。
3.1.8如果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且交接班的签字手续尚未完成时,交班人员应留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处理事故在恢复正常运行方式之前,接班人员应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凡不是参加处理事故的人员,禁止进入发生事故的现场及控制室。
3.2 事故处理的程序3.2.1根据表计的指示、有关的信号和当时的其它现象,正确判断事故性质。
3.2.2如果对人身和设备有威胁时,应立即设法解除,必要时停止设备运行。
如果对人身和设备没有直接威胁,应尽力设法保持或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或投入备用设备,且对事故设备进行隔离。
3.2.3当保护自动装置应动作而未动作时,应手动执行。
3.2.4迅速切除故障点。
3.2.5检查保护的动作情况及设备的外部特征,进一步判断事故的范围和性质。
处理电气设备事故及故障的一般方法(最新版)
处理电气设备事故及故障的一般方法(最新版)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731处理电气设备事故及故障的一般方法(最新版)电力生产过程中,由于受不可抗拒的外力破坏、设备存在缺陷、继电保护误动、运行人员误操作、误处理等原因,常常会发生设备事故或故障。
而处理电气设备事故或故障是一件很复杂的工作,它要求值班员具有良好的技术素质和一定的检修技能,并熟悉电气事故处理规程,系统运行方式和设备性能、结构、工作原理、运行参数等技术法规和专业知识。
为了能够正确判断和及时处理电力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电气设备事故或故障,一方面应开展经常性的岗位技术培训活动,定期开展反事故演习和值班时做好各种运行方式下的事故预想;一方面应掌握处理电气设备事故或故障的一般方法。
后者在处理电气设备事故或故障时往往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下面简要谈谈运行人员处理电气设备事故或故障的一般方法。
1一般程序法(1)根据计算机监控报警和简报信息登录、测量仪表指示、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及现场检查情况,判断事故性质和故障范围并确定正确的处理程序。
(2)当事故或故障对人身和设备造成严重威胁时,应迅速切断该设备的相关电源;当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通知消防人员,并进行必要的现场配合。
(3)迅速切除故障点,继电保护未正确动作时应手动执行。
为了加速事故或故障处理进程,防止事故扩大,凡对系统运行无重大影响的故障设备隔离操作,可根据现场事故处理规程自行处理。
变配电室电气事故的处理规定
变配电室电气事故的处理规定
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1. 发生事故后,首先要确保人员的安全,迅速采取紧急措施,如切断电源或关闭设备,以防止进一步的事故发生。
2. 拨打紧急救援电话,报告事故并请求专业人员的帮助。
3. 如果有人员受伤,应立即提供急救,并将受伤人员转移到安全地点,等待医护人员的到来。
4. 远离事故现场的其他人员应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以免受到电击、火灾或其他潜在危险的影响。
5. 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6. 提供详细的事故报告,包括事故的经过、受伤人员的情况以及设备或系统的损坏情况。
7. 在事故得到彻底调查和处理之前,不得恢复电源或重新启动设备。
8.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可能需要进行设备维修、更换或升级,以防止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9. 对于严重的事故,可能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评估,以确定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国家和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处理变配电室电气事故时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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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目录1 总则 (3)1.1 本规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3)1.2 处理事故的一般原则 (3)1.3 处理事故时各级值班人员的相互关系 (4)2 10kV变电所母线停电事故的处理 (4)2.1 变电所母线全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如下次序处理: (4)2.2 变电所部分母线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如下顺序处理: (5)3 主要电气设备的事故处理 (6)3.1 变压器的事故处理 (6)3.2电动机的事故处理 (7)3.3 高压断路器的事故处理 (8)3.4 互感器的事故处理 (9)3.5 电力电容器的事故处理 (10)3.6 避雷器的故障处理 (11)3.7 二次回路、直流系统的故障处理 (11)4 电力系统的事故处理 (12)5 灾害造成的事故处理 (12)6 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总则1.1 本规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1.1.1 本规程的目的是为电气人员规定出处理电气事故或故障的一般原则,各重要电气设备事故或故障的具体处理要求由各相关单位制定细则予以明确。
1.1.2 本规程适用**公司供电系统各单位。
各有关人员必须熟悉本规程。
1.2 处理事故的一般原则1.2.1 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
1.2 2 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以保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
1.2.3 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
1.2.4 在处理事故时,值班人员及有关人员必须留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力设法保持所负责的设备继续运行。
当事故形势已经威胁到人身安全时,事故处理人员应选择适当的方式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1.2.5 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班,交班人员应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处理,直到恢复正常运行。
电气事故处理制度(三篇)
电气事故处理制度是指对电气事故发生后进行处理和调查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电气事故是指在电气设备和电气装置的生产、运输、维修和使用过程中,由于电气元件、电气装置及其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维护、保护与运行的缺陷或错误,以及操作人员的违纪违法和操作失误所造成的带电设备、电气线路和电气元件的燃烧、爆炸、触电、电弧等事故。
电气事故处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避免和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并对发生的电气事故进行适当的处置和处理,以防止其扩大和蔓延。
本文将从电气事故的分类、电气事故处理流程和责任追究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为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参考。
一、电气事故的分类根据电气事故的性质和影响程度,一般将电气事故分为四类,具体如下:1.一般性电气事故:指对设备或电线路本身造成的事故,包括设备过载、过电压、短路、线路断裂等。
2.触电事故:指人体与带电设备或带电导线直接接触而引起的触电事故,包括电击、电击致死等。
3.火灾事故:指由于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包括电弧引发的火灾、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的火灾等。
4.其他事故:指因电气故障或设备缺陷引发的其他类别的事故,如电磁干扰、降噪措施不当引发的事故等。
二、电气事故处理流程电气事故处理流程包括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三个环节。
具体流程如下:1.事故报告:当发生电气事故时,相关部门或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包括事故发生地点、事故性质、事故原因等。
2.事故调查:上级主管部门应组织专门的调查人员对电气事故进行调查。
调查人员要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采集证据,了解事故发生的过程和原因,同时要进行事故责任的划分和追究。
3.事故处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同时要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和总结,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改进方案,以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三、责任追究对于发生电气事故的责任人,应根据其实际责任程度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具体分为以下几类:1.主要责任人:指直接参与事故发生和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如设计人员、制造人员、安装人员、维修人员等。
2024年电气设备试验区事故及故障处理制度(二篇)
2024年电气设备试验区事故及故障处理制度1.安全用电管理人员一旦遇到事故发生时,须保持镇静,及时向生产科长和生产主管副经理报告,并立即尽量设法进行处理。
2.遇到过负荷所引起的跳闸事故时,须对有关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如没发现问题,可强送一次,若第一次强送不成,则不得再做第二次强送。
3.逢有差动、速断、瓦斯继电保护动作时,在未查明原因前不得强送电。
4.若发现接地信号,则首先与生产科长联系,并由生产科长与有关部门联系,然后按照生产科长的命令查各开关柜、变压器,或用分路停电的方法速查原因。
5.遇到强烈的短路引起设备严重损坏时,应立即通知生产科长,并迅速向生产主管副经理汇报情况。
6.若遇到事故或故障有可能继续扩大蔓延或其它危害时,安全用电管理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立即向生产科长和生产主管副经理报告情况。
7.继电保护动作后,则在合闸前须将继电保护动作信号复归。
8.下列操作可不经生产科长和生产主管副经理的命令,允许由安全用电管理技术人员随时进行8.1. 切断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电源;8.2. 隔离已损坏的设备;8.3. 当母线电压消失时,断开与该母线所连接的断路器;8.4. 对运行中可能受损伤的设备进行隔离;8.5. 上述操作应在事后立即向生产科长和生产主管副经理汇报;9.安全用电管理技术人员应拒绝执行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命令,并向发令人陈述原因,同时记入工作记录,然后报告生产主管副经理请示处理意见。
2024年电气设备试验区事故及故障处理制度(二)一、背景介绍:电气设备试验区作为电气设备试验、研发和生产的重要基地,其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加强对试验区事故和故障的处理,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事故及故障分类:1. 事故分类:(1)人员伤亡事故:指因电气设备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包括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等;(2)设备故障事故:指电气设备本身存在的故障,包括电气线路故障、设备短路等。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word精品文档10页
电气事故处理规定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程序对特大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死亡重伤事故、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的程序、内容和要求作了规定,对事故现场的保护、事故资料的收集作了规定,本程序适用配电部门各级领导以及与事故有关的组织和个人。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务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程序》3 、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特大事故发生后,要严格按照DL558-01《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涉及到有关文件(法令、规定、标准制度)汇编中《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详细内容见7.1(P16-21页)4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4.1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的报告: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的报告和报告内容与“特大事故”相同。
4.2 成立公司事故调查组:发生后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人员和工作内容与“特大事故调查组”相同。
4.3 由工会、后勤人事部负责组织安抚小组,做好死亡、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4.4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45天内事故调查组按时写出《人身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一式四份)交组织调查部门。
及时、准确、完整的写出《人身伤亡事故报告》,《人身伤亡事故报告》的填写,对所有的人轻伤、重伤、死亡事故按一人一张填写,同一次事故同一个事故编号。
4.5 根据事故调查组写出的《人身伤记事故调查报告书》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止对策,订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完成日期提出《事故处理报告》。
5. 死亡事故、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5.1 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5.1.1死亡事故发生后的报告一死亡事故发生后,最先发现人或一同作业人员立即报告电气主管,生产经理、公司安全主管5.1.2立即成立死亡事故调查组,由总经理领导任组长。
分管副经理、总工程师、工会主席任副组长,会同市级公安部门、劳动部门、检察院、工会组成调查组。
新版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电气事故解决规程一、总则1、事故解决的基本原则和顺序。
(1)事故解决的重要任务a.尽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b.用一切也许的方法,保护设备继续运营,保证上网的正常供电。
c.在解决电气事故时,一方面应设法保证厂用电的电源。
(2)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务必遵照下列顺序消除事故:a.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集中精神保证设备的对的运营方式,迅速根据表记的指示和设备外部征兆,判断事故的全面情况(性质、范围和地点),并立即向调度报告事故情况,迅速执行调度下达和各项操作命令或按本规程的具体规定操作。
b.假如对人身设备有威胁时,应立即设法解除这种威胁,并在必要时停止设备的运营。
假如对人身设备没有威胁,则应尽力设法维持或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营。
应当特别注意对直接受到损害的设备进行隔离,保证其它设备的安全运营。
c.迅速进行检查和实验,判明故障的性质、范围和地点。
d.对于未受到损害的设备,保持其运营。
对有故障的设备,在判明故障地点性质后,进行必要的解决。
假如值班人员自己的力量不能解决损坏的设备时,应立即告知检修人员前来修理。
在检修人员到达之前,值班人员应把工作现场的准备工作做好(例如切断电源、安装接地线、悬挂标示牌等)。
e.为了防止事故的扩大,必须将事故解决的每一阶段迅速对的地报告电站领导。
(3)、解决事故时,必须迅速对的,不应慌乱。
匆忙或未经慎重考虑的解决,往往反而会使事故扩大。
a.在接到解决事故的命令时,必须向发令者反复一次,若命令不清楚或不了解,应再问明白。
值班人员只有从他熟悉的领导人处接到解决事故的命令才可进行。
安全执行后,要立即报告发令者。
b.发命令的值班员应熟悉接受命令的人,并要接受命令的人反复他的命令。
假如解决命令须根据前一个命令的执行情况来拟定,则应等待受令人的亲自回复,不得经由第三者传达,也不允许根据表记的指示来判断命令执行的情况。
c.发生事故时,应仔细注视表记和信号指示,在主控制室的值班人员中,务必有人记录各项操作的执行时间(特别按实际操作的先后顺序和与事故有关的现象。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1. 引言电气事故是指因电气设备故障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生产事故。
为了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电气事故对生产和生活带来的不良影响,制定本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企业内部的电气事故处理,旨在规范电气事故发生后的处理程序,确保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
2. 电气事故的分类根据电气事故的性质、原因和危害程度,电气事故可分为以下几类:2.1 人身伤害事故人身伤害事故是指在电气设备故障或使用过程中,造成人员受伤或伤亡的事故。
主要包括电击、灼伤、触电等。
2.2 火灾事故火灾事故是指在电气设备故障或使用过程中,因电气设备故障导致火灾的事故,可能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2.3 供电中断事故供电中断事故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导致供电中断的事故。
供电中断可能会对生产和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3. 电气事故处理流程电气事故处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3.1 事故发现与报告当发现电气事故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按照事故报告流程填写事故报告表。
3.2 现场保护与隔离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将事故区域隔离起来,避免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
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的目的是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从而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4 事故处理与救援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损失程度,采取不同的救援措施,包括人员的紧急疏散、伤员的急救处理和设备的维修。
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对事故进行总结与记录,包括事故的原因、损失情况和处理措施。
3.6 事故评估与预防通过对事故进行评估与预防,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以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4. 电气安全宣传与培训为了提高员工的电气安全意识和处理电气事故的能力,应定期进行电气安全宣传与培训。
5. 电气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电气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对电气事故的应对能力和应急处置效率。
6. 电气事故的防范措施为了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保和检测,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提高员工的电气安全意识,加强培训和教育;•安装电气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减少人为操作失误,建立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1、运行班人员发现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正确地进行判断和处理。
2、事故发生时,运行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必须沉着、迅速、准确地进行处理,不应慌张,未经慎重考虑不应自行处理,以免扩大事故。
3、在发生严重威胁设备或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运行班人员有权先处理,但事后必须报告上级,并将情况记入值班记录本。
4、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证正常设备的继续运行。
5、处理事故时,除领导和相关人员外,其他外来人员应立即退出事故现场。
6、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积极处理,分工明确,使用变电站事故应急抢修单,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部分)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并将事故发生和处理的经过详细记录。
7、如遇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则应由准备交班的运行班处理,准备接班的值班员做助手,待恢复正常后,再进行交班,若一时不能恢复,应得到领导同意后才能交接班。
8、在事故发生后,未找出原因和未进行妥善处理时,不允许恢复正常运行。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一、事故处理原则
1、事故处理的任务: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消除或隔离事故的根源,尽可能地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迅速恢复重要用户的供电和所用电。
2、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应迅速全面查明跳闸的开关、保护动作情况,信号、仪表指示情况,判明事故的范围和性质,检查一次设备的情况,判明事故原因。
3、迅速向调度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处理事故时,要服从调令,其他人员的命令与调令相抵触时,按调令执行,如执行调令会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时,不得执行,将不执行的理由报告调度及工区领导。
4、事故处理的全过程均应做详细记录,电话应录音。
5、有不列情况之一者,值班员可以先处理事故再向有关领导和调度报告。
1)将直接危害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设备停电;
2)将已损坏和受威胁的设备隔离;
3)恢复重要用户的供电及所用电;
4)无源线跳闸后的强送电,母线电压消失时的事故处理;
5)通讯中断时,现场规程中允许的事故处理。
东营齐润化工电气车间。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讲解
第三篇事故处理规程第一章一般原则与规定1.1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1.1.1 正确判断事故的性质和范围,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协;1.1.2 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无故障设备继续运行,以保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1.1.3 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并优先恢复站用电和重要用户的供电;1.1.4 调整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1.1.5 将损坏设备隔离,做好安全措施,缩短抢修时间。
1.2 事故处理时,所进行的倒闸操作可不填写倒闸操作票,但必须两人进行事后应做好记录,并尽快向调度和车间领导汇报。
1.3 处理事故时,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迅速、正确地处理事故,与事故无关人员应阻止其进入事故发生地点。
1.4 发生事故的变电所当班值班长是事故处理的指挥人,值班员应与值班长共同研究确定事故处理的对策。
事故涉及到相邻站时,当值调度是事故处理的指挥人,负责指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所有值班人员应积极配合。
1.5 当事故发生在交接班过程中,应立即停止交接班,由交班者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应积极配合,听从上一班的指挥,齐心协力尽快恢复正常供电。
1.6事故处理时,可首先停止音响信号,保留其它信号,值班人员可根据指示、信号和后台报警等信息,以及设备的外观迹象,判断事故的性质,随时注意表计和信号的指示,处理事故时务必记录各项操作的执行时间和与事故有关的现象。
第二章变压器的异常运行与事故处理2.1 变压器的异常运行1)值班人员在变压器运行中发现有任何异常现象(如漏油、油位变化过高或过低、温度突变、音响不正常、冷却系统不正常等),应报告领导,设法尽快消除。
其经过情况应详细记入值班操作记录薄和设备缺陷记录薄内。
2)若发现异常现象需停用变压器消缺,且有威胁安全运行的可能性,应立即停运检修。
若有备用变压器,应尽可能将备用变压器投入运行。
3)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拉开电源,停止其运行:a)变压器内部声音大,有爆裂声。
电气事故处理原则(DOC42页)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1. 本规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1. 本规程的目的是:1.为发电厂、变电所和调度所的值班人员规定出处理电气事故的一般原那么;2.使发电厂、变电所和调度所在编订电气局部的现场事故处理规程时有所依据。
2. 本规程适用于我部系统各发电厂、变电所和电力系统,发电厂和变电所内的一切运行人员,均应备有与其所管设备相习惯的事故处理规程。
在现场规程中应具体规定那些人员必须熟悉这些规程。
1. 处理事故的一般原那么1. 处理事故的要紧任务是:1. 尽速限制事故开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2. 用一切可能的方法维持设备接着运行,以保证对用户的供电正常;必要时应设法在未直截了当受到事故损害的机组上加负荷;3. 尽速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4. 调整电力系统的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在处理发电厂电气局部的事故时,首先应设法保证厂用电的电源。
为了完成上列各项任务,在处理事故时,运行人员必须留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集中注重力维持设备的正确运行方式,迅速而正确地执行领导人员的指示。
只有在接到直截了当领导者的命令以后,或者在关于人身平安或设备完整有明显和直截了当的危险时,方可停止设备运行或离开工作岗位。
1. 在发电厂内处理电气局部的事故时,在一般情况下,值长不一定要到发生事故的地点,他通常应留在主操纵室,便于操纵全厂。
值长的任务是领导发电厂人员处理事故,把握事故的全面情况,发出必要的指标,使各部门值班人员的行动相互配合。
2. 各部门的值班长在处理事故时应留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其任务是设法使运行维持正常,争取不使事故向本部门开展。
当已发生事故时,他应向值长报告事故开展到本部门的情况、事故开展的通过及所作的操作和处理等。
当各部门的值班长不得不离开其正常的工作岗位时,必须交代清晰,使值长可能用寻到他。
3. 在处理事故时,各设备的值班人员,必须留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力设法维持所负责的设备接着运行。
4. 各部门的领导人员和有关的工程技术人员,在听到事故警报时,必须立即回到本部门,并应执行值长的一切命令,参加处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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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事故处理规程目录1 总则1.1 本规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1.2 处理事故的一般原则1.3 处理事故时各级值班人员的相互关系2 变电所母线停电的事故处理2.1 变电所母线全部停电2.2 变电所半个系统停电故障处理2.3 变电所一段母线短时失电的故障处理2.4 1#35KV变电站系统故障处理原则3 主要电气设备的事故处理3.1 变压器的事故处理3.2 电动机的事故处理3.3 高压断路器的事故处理3.4 互感器的事故处理3.5 电力电容器的事故处理3.6 避雷器的故障处理3.7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和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故障处理3.8 直流系统接地的故障处理3.9 6~35kV系统接地故障的处理3.10 母线及隔离开关的故障处理4 电力系统的事故处理原则5 灾害造成的事故处理6 电气事故处理的汇报联系规定附录A 电气事故调查处理规定1 总则1.1 本规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1.1.1 本规程的目的是为电气工作人员规定出处理电气事故或故障的一般原则,具体处理要求按各单位编写的《电气设备事故预案》进行。
1.1.2 本规程适用于洛阳石化总厂、洛阳分公司各单位。
各有关人员必须熟悉本规程。
1.2 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1.2.1 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
1.2.2 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以保证对各区域的正常供电。
1.2.3 尽快对已停电的区域恢复供电。
在判断设备故障部位和性质后,应立即进行必要的修理,如果值班人员无力修复损坏的设备(部件),在专业维修人员未到达之前,值班人员应做好现场准备,如切断电源、安装临时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等。
1.2.4 在处理事故时,值班人员及有关人员必须留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力设法保持所负责的设备继续运行。
1.2.5 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班,交班人员应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员协助处理,直到恢复正常运行。
1.2.6 事故处理期间,除有关领导和参加处理事故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应退出事故处理现场。
处理事故时,允许进入控制室、高压室的人员名单,须经本厂总工程师批准并公布。
1.2.7 发生电气事故时,值班人员必须遵照下列顺序消除事故:(1)根据事故信号和设备的状况,迅速判断事故的原因;(2)如果对人身和设备有威胁时,应立即设法解除威胁,必要时可以停止设备的运行;(3)迅速进行检查和试验,判明故障的性质、地点及范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处理事故的快慢,决定于判明事故原因或设备是否完整的迅速程度。
在电气部分发生的事故,常常只是由于系统中的一个元件或两个元件发生故障,故应力求不作试验即能判明事故的原因,使停电部分迅速恢复送电);(4)对所有未受到损害的设备,保持其运行;(5)阴雨、风雪天气考虑到架空线路的瞬间故障,接地跳闸回路允许强送一次,但必须注意电流表的变化,若有异常变化立刻断开断路器;(6)为了防止事故扩大,应主动将事故处理的每一阶段迅速报告电调及车间领导,由车间报告上级机动、生产和安全部门。
1.2.8 处理事故时,必须迅速正确,避免事故扩大。
在接受命令时,必须向发令人复诵一次;事故处理的发令人应作好记录有条件时要录音。
听从电调(没有电调者为主管部门),命令执行后,要立即报告发令人。
1.2.9 有关电气管理人员在事故现场应注意以下事项:(1)指导人员尽快消除或限制事故的发展,解除人身和设备的危险,同时尽快恢复正常供电;(2)对事故情况尚未搞清楚前不要指挥处理,更不要代替工作人员操作。
当工作人员处理不力或处理有误时,应向变(配)电站(所)负责人提出暂停操作的建议,说明情况,统一认识;(3)严禁对情况不明的电气设备强送电;(4)严禁移动或拆除带电设备的遮拦,更不允许进入遮拦以内;(5)应与供电调度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反映情况。
1.2.10 为了防止事故扩大,避免变(配)电站(所)无统一指挥造成混乱,值班人员必须主动向有关调度员和直属上级汇报事故处理中每一环节的情况,及时听取指示。
1.2.11 事故处理完后,应做好详细记录。
1.3 处理事故时各级值班人员的相互关系1.3.1 如果变电所值班人员认为电调的命令有错误时,应提出疑问。
若电调员确定命令是正确的,在不威胁人身或设备的安全情况下,变电所值班人员应立即执行。
1.3.2 如果电调员的命令直接威胁人身或设备的安全,不得执行。
并把不执行命令的理由报告电调员及主管领导,然后按主管领导的指示执行,并做好记录。
1.3.3 在特殊情况下,为防止扩大事故,必须进行紧急操作时,允许变(配)电站(所)值班人员先执行,事后及时报告有关调度和领导。
其操作的范围和具体步骤,应根据变(配)电站(所)的接线方式及现场条件,结合实际具体制定。
下列各项操作,可不待电调员或上级负责人的命令,允许由变电站(所)值班人员随时进行:(1)切断直接威胁人员生命的设备电源;(2)隔离已损坏的设备;(3)对运行中受到损伤威胁的设备,根据现场情况加以隔离;(4)当母线电压消失时,断开该母线所连接的断路器。
以上操作进行后,应及时报告电调和主管领导。
1.3.4 当变电所和电调之间的通讯失效时,应尽可能用一切方法使其恢复,或通过其他渠道联系。
正常情况下每班接班时应用调度电话联系一次,检验调度电话正常好用。
1.3.5 事故处理期间,变(配)电站(所)值班员,必须精力集中,坚守工作岗位,努力设法保持设备不间断运行。
只有接到主管人员命令,或者面临直接危险时,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2 变电所母线停电事故的处理2.1 变电所母线全部停电2.1.1 变电所母线全部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如下次序处理:(1)立即向电调报告。
如在夜间,应确保事故照明正常;(2)断开未跳开的进线柜,然后把应跳闸而未跳闸的各配出柜断路器断开;(3)检查事故发生地点及情况,如未有发现异常现象,征得电调同意后,进线柜方可投入送电;(4)按照次序检查和操作,尽快地恢复送电;(5)把送电操作情况随时向电调报告;(6)认真作好记录。
2.1.2 整个变电所停电的几种类型:(1)正常运行方式(两段母线分段运行,母联BK在自投位置)现象:信号箱事故报警,所有高压柜表计均无指示;高压电动机全部或部分跳闸, 对应的低电压信号均掉牌;Ⅰ、Ⅱ段进线断路器未跳闸,母联断路器未自投;进线柜、配出线柜,过流、速断保护均未动作掉牌。
原因: 系统电源故障,两条进线同时失去供电。
处理: a.断开所有没有跳开的高压电动机断路器;b.断开所有变压器断路器;c.断开所有配出线断路器;d.复归各种信号掉牌;e. 将母联柜“BK”开关打至“手动”位置;f.联系电调准备受电;g.分别合上Ⅰ、Ⅱ段进线断路器;h.检查电压,电压应平衡正常;i.分别合上变压器断路器;j.高压电动机断路器投入运行位置;k.报告电调,通知生产车间依次起动高压电动机;l.检查变电所无异常后,将母联柜“BK”开关打至“自投”位置;m.记录各种故障现象及操作顺序和时间;n.向车间和上级供电部门(或电调)汇报事故处理情况。
(2)非正常运行方式(即一条进线带全变电所负荷,母联处于合闸状态),现象分为两种:第一种现象:进线、母联、配出及变压器柜断路器均在合闸位置;高压电动机全部或部分跳闸, 对应的低电压信号掉牌;本装置夜间照明全都熄灭;进线柜、配出柜、变压器柜过流速断保护均未动作;本变电所内无明显的故障现象。
原因:电源系统故障,本所进线失去电源供电。
处理:a.断开进线、母联及配出线断路器;b.复归各种信号掉牌;c.联系系统进线受电;d.合Ⅰ段(或Ⅱ段)进线断路器;e.合母联断路器;f.检查母线电压应正常;g.联系电调或下级变电所,将配出线断路器投入运行位置,并合闸;h.各高压电动机断路器投入运行位置,通知电调和生产车间,起动高压电动机;i.记录各种故障现象,并向车间汇报。
第二种现象: 进线柜断路器跳闸,且过电流信号继电器掉牌,各配出线均在合闸状态、保护无动作;高压电动机部分或全部跳闸,且电动机低电压信号掉牌而过电流信号继电器未掉牌。
原因:本所母线故障,进线柜过电流保护动作引起。
处理:a.断开母联断路器;b. 进线柜由运行状态退到试验位置;c. 断开并退出各配出线及电机柜断路器;e.检查两段母线对地绝缘电阻,从两段母线中找出故障段母线;f.恢复无故障段母线供电;g.向电调及车间汇报母线故障状况,并立即组织人员抢修母线故障;h.母线故障排除后,在电调指挥下,合上母联断路器,并检查母线电压正常;i.恢复各配出线断路器供电,并把电动机柜小车推至运行位置;注:①若检查两段母线绝缘电阻均正常,无故障,可对母线送电。
并继续检查各配出回路(电缆对地及相间电阻),找到故障线路后,把该线路退出,其余可继续送电;②通过电调,安排检查故障线路开关柜过流保护拒动作原因,并排除之;③找出线路故障点,并排除;④记录故障现象及送电时间,并向电调汇报。
2.2 变电所半个系统停电故障处理:正常运行方式(即:两段进线受电,两段母线分段运行)现象一:Ⅰ段(或Ⅱ段)进线断路器跳闸,母联自投未成功;失电段母线部分或全部电机断路器跳闸;信号箱喇叭响,部分母线系统表计均无指示;母联柜备自投白灯灭。
原因: (1)本变电所上级电源系统故障;(2) 母联自投未启动(PT二次保险熔断等);(3)其它原因(直流系统两点接地,断路器机构脱扣等)。
处理: (1)停止音响;(2)把Ⅰ段(或Ⅱ段)跳闸的断路器退至试验位置;(3)断开失电段母线上所有没有跳开的高压电机断路器;(4)检查进线保护动作情况;检查结果:a、进线低电压信号掉牌、其他正常,则多属本变电所上级电源系统故障;b、进线保护未动作时,多属断路器误动作故障。
对于以上两种情况:(5)复归信号掉牌(母线低电压);(6)立即将母联柜“BK”开关打至“手动”位置,强送母联断路器;(7)检查母联合闸情况,检查PT指示灯及表计指示正常;(8)报告电调通知生产车间依次起动高压电机和低压机泵;(9)待机泵运行正常后,检查Ⅰ段(或Ⅱ段)进线断路器跳闸故障;(10)待故障排除后,倒为正常供电方式并检查无异常后将母联柜“BK”开关打至“自投”位置;(11)做好各项记录,向电调及上级领导汇报。
现象二: Ⅰ段(或Ⅱ段)进线断路器跳闸、母联未自投;Ⅰ段(或Ⅱ段)母线低电压信号掉牌(电压表指示为零),该段进线柜过电流信号掉牌,其余柜保护无动作;Ⅰ段母线上(或Ⅱ段母线)部分或全部电机断路器跳闸、信号箱喇叭响,部分母线系统PT指示灯及表计均无指示。
原因: Ⅰ段(或Ⅱ段)母线故障,引起进线柜过流动作跳闸。
处理: (1)母联柜断路器退至试验位置;(2) Ⅰ段(或Ⅱ段)进线柜断路器退至试验位置;(3)故障段所有变压器及配出柜、PT柜及电容器柜断路器退至试验位置;(4) 找出故障点并排除,测试Ⅰ段(或Ⅱ段)母线绝缘电阻正常;(5)恢复Ⅰ段(或Ⅱ段)母线供电,各配出柜投入运行;(6)若Ⅰ段(或Ⅱ段)母线无故障,则是配出柜故障,造成越级保护动作跳闸;(7)检查各配出柜绝缘状况,找出故障位置,并排除;(8)校验进线柜及故障柜保护定值,并找出越级跳闸原因;(9)恢复两段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