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场地赞助回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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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场地支持合作细节

活动简介

2014第二届“xxx杯“全国网络影视模特大赛以“释放青春绽放美丽”为口号,以挖掘国内潜质艺术人才为宗旨。并邀请国内外知名艺术领袖人物进行点评,大赛选拔出前100名选手参加全国落地总决赛,并为获奖选手准备了丰厚的礼物。另,所有获奖选手可以参加由河北海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河北一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2014系列微电影《天降神女》、《水中花》、《我和他有个约会》等影剧的拍摄,并可进行签约包装、策划宣传推广,您将有希望成为中国一颗璀璨的明星。

全国网络影视模特大赛不单纯是一个简单的模特赛事,更多的是注重艺术综合性发展,他们希望所有胜出的选手无论做模特,还是演员都能得心应手。也正因此,全国网络影视模特大赛结合了国内多家影视文化机构,并与多个影视剧组签署了战略合作,宽泛的梦想地,为参加本次赛事的选手指明了发展方向。而组委会为晋级的每一名选手量身定制宣传方案,也是本次赛事的主要亮点和吸引点,长久以来的模特大赛,除了前三甲备受关注外,其余选手机会没有任何机会,而其余选手也并非技术很差,只是缺少一个优秀的传播渠道。全国网络影视模特大赛组委会认识到了这一点,这也是将对中国传统模特赛事的一个推进。

赞助支持力度

1、赞助单位提供比赛所用的场地,选手和工作人员的食宿等。

2、赞助单位为2013届、2014届提供上述服务。

备注:2013届落地总决赛拟定8月16日-20日

2014届落地总决赛拟定2015年4月15日-20日

支持回报条款

一、支持企业责任及要求:

1、鉴于本次活动“档次高、规模大、覆盖面广、权威性强”的特点,赞助企业须是国内或国外知名企业。

2、组委会以签订协议日期方式优先为原则。

3、组委会有权利对赞助企业提供的资料及文案进行合理化修改。

4、大赛及广告宣传覆盖范围:报纸、户外、新媒体、互联网等

二、品牌效益回报:

1、赞助商标准称呼2013年全国网模落地总决赛暨2014第二届

全国网络模特大赛指定活动场地;

2、赞助商成为全国网络模特大赛(2013-2014)协办单位之一;

3、赞助商享有全国网络模特大赛(2013-2014)徽记的使用权利,可以在合约规定品牌产品的包装、影视广告、平面广告等上使用;

4、赞助商可以以“全国网络模特大赛特约赞助商“的名义,经主办方授权许可后自行组织相关的媒体宣传活动有效时间为2年。

三、组委会回报:

1、授予赞助单位负责人为全国网络模特大赛(2013-2014)组委会委员。

2、组委会协调焦点中国网(中共党史教育委员会主管门户网站)为活动场地颁发“焦点中国网文化交流活动基地”。

3、主办单位中国和谐文化建设促进会为赞助单位颁发“副会长单位”荣誉牌匾和证书。

四、标识权:

1、整体活动期间,所有对外资料(宣传单、海报、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光盘制作、画册、宣传手册等材料均出现企业名称或LOGO。

2、发布会有关“xxx(杯)全国网络模特大赛(2013-2014)”的赛事公函、会刊、门票、评分册等体现赞助单位LOGO。

五、媒体回报:

(一)活动现场回报

大赛总决赛暨第二届新闻发布会同时在支持景区处举办,公布活动信息的媒体不少于350家,在不影响发布会整体效果的基础上,由组委会合理安排赞助商产品、礼品、宣传品的码放。发布会突出以下内容:

1、××景区为本次活动唯一指定活动场地。

2、主持口播体现赞助商不少于2次,

3、发布新闻,新闻通稿标题突出赞助企业名称,公布相关情况。

4、与到会领导、嘉宾合影留念。

5、赞助商可自行制作POP摆放于组委会提供的启动仪式现场的广告位。

6、组委会将为企业提供至少3家以上的媒体专访,国内200多家媒体报道。

7、大赛新闻在国内至少500家网络媒体进行报道,其中至少100家媒体新闻报道内容附带赞助商品牌信息;

(二)媒体软性文章宣传回报:

1、在大赛支持媒体上发布文章体现赞助企业。

2、在大赛支持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时,出现企业名称并进行相关宣传。

3、在组委会可控媒体宣传中,可设专题采访企业、选手,也可为赞助企业

做相关推荐。

4、大赛组委会免费为赞助单位开辟焦点中国网全媒体平台VIP端口,免费使用100家网络媒体全面不限量的软文宣传,自主上传稿件和图片,使用期限为一年。

(三)网络广告宣传回报:

1、大赛官方网站设立网页为赞助企业进行宣传,并可链接赞助商官方网站。

2、本次活动与娱乐视线网、12511演员模特网、微影中国网、焦点中国网、焦点视界网等国内20家网站全程合作,站内相关网页设立浮条广告,体现赞助企业名称。安排国内至少50家网络媒体首页加载赞助单位图片广告,链接赞助企业网站,免费登载时间为6个月。

六、大赛奖项回报;

1、可根据赞助企业需要安排一名获奖选手作为企业品牌形象代言人,为期一年(只含硬照部分,协议另签)。代言人新闻报道由组委会安排国内至少120家媒体进行公示宣传。

2、可根据赞助企业需要安排不少于3名参赛优秀选手拍摄企业年历、台历,期间发生的选手住宿、交通等费用由企业承担,协议另签。

3、赞助商首席高管安排为相关选手颁发奖项。

七、“特别贡献奖”奖项回报:

赞助企业将荣获“2013-2014全国网络模特大赛特别贡献奖”荣誉称号,并在颁奖晚会现场授予荣誉奖牌,邀请由政府或行业相关领导发放。

八、选手奖项设置与企业回报:

赞助企业可根据组委会设立的奖项,按照组委会的要求定制带有企业标识的

奖品、纪念品发放参赛选手。获奖信息和新闻素材将在至少100家媒体报道。

九、大赛海报回报:

本次活动将印制赛事推广海报,用于全国赛事推广使用,海报版面上将体现赞助企业名称或LOGO。

大赛会场设立20个X展架,展架附带赞助单位标识,亦可企业自主制作展示展架,由组委会安排摆放。

十、光盘广告回报:

颁奖典礼及文艺演出所制光盘(DVD)中插播赞助企业宣传广告、体现企业文化的短片不低于30秒。此光盘分别赠送给各合作机构、媒体及相关部门,赠送赞助企业20张。

备注说明:累计回报价值约35-40万元

官方网址:(2013)(2014)

全国网络影视模特大赛活动组委会

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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