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轩岭镇总体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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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黄陂区长轩岭镇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是长轩岭镇域范围内城市建设指导性文件。
第二条镇域体系规划适用于镇域范围,其他部分适用于镇区规划范围。
第三条本次规划分镇域、镇区总体规划用地范围三个层次。
长轩岭镇镇域规划范围:为全镇行政区划范围,面积211.4平方公里。
长轩岭镇镇区总体规划范围:涉及长岭村全部用地以及东风村、短岭村和狮子山村的部分用地,面积约3.3平方公里。
长轩岭镇镇区总体规划控制区范围:涉及长岭村和东风村全部用地以及短岭村和狮子山村的部分用地,面积约5.1平方公里。
第四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五条本规划期限确定为:
近期:2005年~2010年;
远期:2011年~2020年;
第六条本规划为长轩岭镇规划建设指导性文件,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应,任何单位和个人应遵循本规划。
第七条规划编制依据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
7.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7.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7.4 《村镇规划标准》
7.5 《湖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7.6 《武汉市总体规划》
7.7 《武汉市黄陂区总体规划》
7.8 《武汉市黄陂区长轩岭镇土地利用规划》
7.9 《长轩岭镇总体规划》;(1997年)
7.10《长轩岭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五”规划》
7.11 1:1000地形图
7.12 2003年黄陂区统计年鉴
7.13 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规划修编背景和指导思想
第八条规划修编背景
8.1正在转变的发展观及武汉都市圈的建立对城镇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央积极倡导求真务实,以“五个统筹”和“科学的发展观”来指导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其精神实质是“以
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城镇建设提出了新的思路;而武汉都市圈的建立为长轩岭镇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条件和机遇。
8.2长轩岭镇为武汉市黄陂区的北部中心特色城镇,是武汉市的北门户及重要的生态旅游区,根据市、区政府城镇建设战略,城镇规划必须先行。
8.3随着宏观经济结构的调整,武汉都市圈的建立,城镇化进程大大加快,城乡一体化日趋明显,为此加强镇域体系规划对未来城镇化发展水平、村镇合理分布、等级配置、功能分工作出调控和引导。
8.4长轩岭镇总体规划编制始于1997年。总体规划对知道城镇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由于形势的变化城镇建设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如在城镇规划中城镇定位、规模、用地结构布局、城镇化推进等重大问题的调整,以及如何加快城镇积聚、提升城镇品位等问题,需对原规划进行编制。
第九条规划修编重点
9.1经济分析是基础:从社会经济的角度分析城镇发展的动力和需求,探讨城镇产业发展战略及其与土地利用的关系。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长轩岭镇未来对城镇资源的需求及其对城镇的影响,准确地把握长轩岭镇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力求将社会经济发展的潜在可能和需求转换为空间语言,进行镇域体系及镇区总体规划。
9.2区域定位是重点:从区域关系、自然资源、区位条件、经济与产业发展、交通运输体系、旅游与服务业发展等角度,综合分析长轩岭镇在黄陂区、武汉市城镇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准确把握长轩岭镇未来的城镇性质和区域地位,并提出相应的科学的发展战略和空间政策。
9.3空间框架是核心:空间框架是所有的空间政策{用地、交通、景观等}的平台和载体。以空间结构的弹性框架来适应经济发展的速度和特征。即无论采取何种发展模式,都应保证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速度和特征下城镇结构的完整,同时留有余地。
第十条规划指导思想
10.1合理规划城镇体系,加强镇域基础设施的思想
10.2优化镇区用地布局的思想
10.3完善城镇功能的思想
10.4因地制宜、滚动发展的思想
10.5挖掘潜力,强化优势的思想
10.6科学性、前瞻性、现实性、可操作性相结合的思想
10.7建设山水生态城镇的思想
第三章、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第十一条镇域体系发展战略目标
11.1遵循“强化中心、扶持强村、设施共享、网络布局”
的十六字方针,以可以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实现镇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以交通干线为轴,优化镇域空间布局,形成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联系边界的镇域体系格局。
11.2加强镇域的供水、供电、交通等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建设,引导旅游服务业和农林特产品加工业集约化规模经营,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合理的生产力布局条件。
11.3积极发展旅游服务业,大力发展农林特产品种植,加快市场建设,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形成独具特色的支柱产业及合理的经济布局,加大对二三产业投资,增强村镇经济发展后劲。
11.4城镇形态组织和功能布局以生态环境优化为先导,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及“合理用水,节约用水”的发展方针。
第十二条乡镇企业规划
12.1 根据镇域产业发展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乡镇企业:
12.2 大力发展个体企业,壮大集体企业,促成全镇企业滚动式发展,逐步走企业集团化发展之路,培育一批跨行业、跨地区的企业集团。
12.3 注重科技兴企战略,实现企业向科技密集型、生产集约型、现代规模型转变,使企业走内涵发展之路。
12.4 大力发展外贸企业,立足电子工业、服装针织、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