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管理实训》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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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管理实训》答案

《劳动关系管理实训》答案

(2010年10月)

专题一:员工入职与建立劳动关系管理

工作任务1-1

【解决方案】

××公司录用通知书

先生/女士:

您应聘本公司销售经理职位,经审查您提供的申请资料和您的面试成绩,经人力资源部核定并报总经理确认,依本公司人用规定予以录用。现热忱欢迎您加入本公司行列,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1.请于下月1日开始上班;

2.本公司工作时间为8:30—17:00,按国家规定进行休息休假;

3.您的起薪为人民币4000元/月;

4.您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将为3个月。

本次录用联络人:人力资源部×××。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其联系。

××公司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工作任务1-2

【解决方案】

方案一优劣:要约如果要撤销的话,必须在承诺作出之前;李磊已经作出承诺;李磊已经辞去原来的工作。

方案二优劣:李磊已经做出承诺;录用通知书已经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如果采用此种方案,结果与方案一相差无几。

方案三优劣:录用通知书中包含了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录用通知书的内容签订劳动合同,但也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予以变更;公司在录用通知书上已经载明了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李磊有权拒绝在劳动合同中变更。

方案四优劣:此时公司遵守了录用通知书;但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也受到法律的限制,如果到时候不能证明李磊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必须继续留用李磊;此方案有一定的风险。

更完善的方案:公司向李磊摊牌;公司表示愿意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双方不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如果李磊坚持要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

与其签订期限为一个月的劳动合同。最终,李磊同意双方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此方案的理由:录用通知书已载明的事项不能随意变动(职位、月薪、福利、入职日期),录用通知书未载明的事项则可以作为突破口,即劳动合同的期限。

给管理人员的启示:(1)录用通知书是对用人单位的单方约束,在起草录用通知书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应为用人单位留有一定的余地。(2)有了录用通知书也要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可以选择让录用通知书失效,也可以选择让录用通知书作为合同附件继续有效。如果存在录用通知书与劳动合同有不一致的情形的时候,用人单位必须终止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工作任务1-3

【解决方案】

客观地来说,小王完成的这份劳动合同很糟糕。不过,小王也努力考虑到了商场的一些实际情况,比如,商场的营业时间是早9点到晚9点,

节假日不休息的。但是如果把这作为劳动合同的条款是不合法的。具体说来,小王起草的劳动合同存在以下问题:

(1)劳动合同缺少“首部”,即缺少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通常情况下,我们把用人单位称为甲方,把劳动者称为乙方,甲乙双方的基本情况要在合同中描述清楚。具体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即使是空白劳动合同书,也要列出这些项目供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填写。

(2)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一共有三种期限: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因此,劳动合同中首先要明确采用哪一种方式来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然后再约定具体的期限。

(3)关于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小王起草的劳动合同种,“乙方为甲方工作人员”的文字显得多余,此条款的重点是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或者约定工作岗位,然后将岗位说明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另外,最新立法规定,工作地点也成为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起草劳动合同时不能

忽略了。

(4)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每个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特点设计自己员工的作息时间,但都不能逾越法律的规定。我国目前的工时制度有三种:标准工时制度、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通常情况下,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但是像商场这类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有困难的单位,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但前提是必须提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如果不经审批直接写进劳动合同的条款,即使劳动者同意,此条款也会因为违法而无效。

(5)关于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可以是明确的数字,也可以是计算劳动报酬的方法,总之必须明确。如果劳动合同中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适用国家的有关规定。可见,如果劳动报酬条款约定不明确,会给劳动合同的履行带来很大的障碍。

(6)关于社会保险和福利。社会保险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在劳动合同中不能有任

何更改。目前,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要负担,劳动者所应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仅仅约定完全由劳动者个人负担是不合法的。关于福利,主要指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的职业福利,国家目前没有什么相关规定,所以,“福利按劳动部门的规定发放”形同虚设。

(7)关于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是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但如果约定,就不能简单地设定“承担责任”,而应将责任的内容具体明确,以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不过,约定的具体责任也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过重的违约责任也有可能因违法而被认定为无效。

(8)关于发生事故的免责条款。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如果认定为工伤,其责任理所当然由用人单位承担,任何事先的约定都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责任。如果发生的事故没有被认定为工伤,其责任的承担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所以,约定这一条款的实际意义不大。

(9)关于其他条款。小王的这份劳动合同遗漏了很多重要的事项,其中有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的劳动合同的条款,例如: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还有一些虽然是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但对

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管理十分重要的事项,例如: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竞业禁止、补充保险等内容。

工作任务1-4

【解决方案】

1.新员工入职手续管理流程

(1)审查与劳动合同有关的信息是否真实;

(2)审查劳动者当前劳动关系的状况以及社会保险情况:

(3)审查劳动者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竞业限制协议;

(4)审查劳动者是否有职业病或其他影响工作的疾病;

(5)签订劳动合同;

(6)进行入职培训;

(7)其他与入职有关的事项。

2、新员工入职申请表(见教材第14-15页)。

专题二:履行、变更劳动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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