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学习指导(课本习题答案) 名词解释
宪法学的名词解释
宪法学的名词解释宪法学是指研究宪法的学科或学术领域,主要研究宪法的法律性质、历史背景、制定与修订过程、宪法理论、宪法解释与适用、宪法机构及其权力安排、宪法权利保障和宪法保障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旨在深入分析和理解宪法的性质、功能和作用,为宪法实施和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指导。
宪法学的主要名词解释如下:1. 宪法:是一部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总章程,规定了国家的法律体系、政治制度、国家机构和公民权利等基本内容和原则。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权威性。
2. 法治:是宪法学的核心概念之一,是指以法律为基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政治原则。
法治的实现要求国家、政府、公民及社会各方遵循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保障个人权利和社会秩序。
3. 宪政:是一种政治制度和组织方式,建立在宪法基础上,以宪法为准绳,规定政治权力的行使和制约关系,实现政治权力的制约和分权,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维护政府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4. 宪政主义:是宪法学的重要理论。
它主张在政治体制上实现宪法的法治原则,强调政府行使权力必须合法、有限和可制约,主张建立公正、透明和有效的政府制度,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5. 宪政框架:是宪法规定的政治制度的基本结构和组织形式,包括各级政府机构的设置、权力分配和运行方式等。
宪政框架的设计和建立,旨在确保政府的权力合法和制约,保障政府公正、高效和稳定的运行。
6. 权力分立:是宪政的一项基本原则,指权力应当分散在不同的机构和人员之间,以避免权力滥用和集中。
主要有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权力机关之间的相互制约和平衡。
7. 宪法解释:是对宪法内容和意义的理解和阐释。
宪法解释是法律适用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以宪法为依据,对宪法规定的条款、原则和规范进行确切、具体和具有约束力的诠释。
8. 宪法保障机制:是指为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而建立的一系列制度、机构和程序。
其中包括宪法规定的各级政府机构的责任和职权、宪法司法保护机制、宪法修订和宪法解释程序等。
宪法学名词解释
四、名词解释1.宪法:宪法是规定一个国家的根本问题,使民主制度法律化,集中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反映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大法。
2.宪法学:以各种宪法典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一门法律课程,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属于社会科学范畴。
3.刚性宪法:是指创制宪法的形式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具有特殊严格的要求.不论是制定宪法,修改宪法,还是解释宪法,都必须按照一套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以体现创制宪法活动的神圣性4.柔性宪法:是指创制宪法的形式和程序与一般的普通法律一样,由此产生的宪法在法律效力上与普通的法律的效力是一样的5.成文宪法:在一个国家中用名称为宪法的成文法典来表现的各种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
6.不成文宪法:是指没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而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法7.钦定宪法:是由君主或以君主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8.民定宪法:指由民意机关或者公民公决制定的宪法9.协定宪法:指由君主与国民或国民的代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10.宪法惯例:是指在国家长期政治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涉及有关国家根本问题,调整相应基本社会关系,并为公民及全体社会普遍承认有约束力的习惯和传统的结合。
11.解释宪法:对于宪法规范的内涵和外延以及词语用意,依据立法精神原则及意图加以准确地诠释或说明12.国家性质:指的是国家的本质属性。
国家性质在政治学上和在宪法学领域其含义有所不同,在政治学上国家性质亦称国体。
在宪法学上,国家性质一般是指以有关的宪法内容和宪法规范所规定和反映的一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基本特征以及该国社会制度的根本属性。
13.统一战线::::是指无产阶级极其政党在进行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为了获得最广泛的同盟军以壮大自己的力量而同其他阶级以及一切可以团结的人群所组成的政治联盟。
1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政协: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现各民主党派及其他爱国民主人士进行政治协商的组织,是我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织形式15.政党制度:就是有关政党的产生、法律地位和作用16.一党制:就是指一个国家的政权完全掌握在一个政党的手里,只有该政党才是唯一合法政党的制度。
宪法1学名词解释
1.宪法学名词解释01、宪法制度,它是宪法的制定、宣传、解释、补充、修改、监督、实施,以及违宪审查处理一系列规定和原则的总和。
02、宪法的解释,对于宪法规范的内涵和外延以及词语用意,依据立法精神原则及意图加以准确地诠释或说明。
03、宪法修改,指国家的宪法在实施后,因为政治经济形式发生重大变化或自身条款的某种缺陷,致使继续执行遇到困难时,由有权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其内容与条款作出的书面变更和修正。
04、君主制,国家最高权在实际上或名义上掌握在君主个人手中,君主终身任职并且实行世袭的政权组织形式。
05、共和制,国家最高权掌握在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手中的政权组织形式。
06、议会制,即议会共和制,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组织政府,并对议会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
07、总统制,由选举产生的总统直接组织政府,不对议会负责,而对产生它的人民或组织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
08、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和活动的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这权力的基本政治制度。
09、选举制度,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制度的总称,它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权利的确定,组织选举的程序和方法,以及选民和代表之间的关系。
10、等额选举,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代表名额相等的选举。
11、差额选举,是指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选举,我国从1979年选举法开始变等额选举为差额选举。
12、复合制,由两个以上国家组成国家联盟的国家形式。
13、邦联,指两个以上的独立国家为了某种特定目的组成的国家联合。
14、单一制,由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的国家形式。
15、中央集权制与中央近水楼台相结合制,是指中央政府在拥有绝对国家权力的前提下,根据统治需要将国家的权力从中央分授给地方部分权力,或从地方收归中央的授给的部分权力的制度或方式。
16、地方自治制,是指国家所确认的由特定区域的公民所组成的自治单位,在国家授权下,自主管理所辖区域事务的制度。
宪法学名词解释答案
《宪法学学习指导》名词解释答案(只提供答案在课本的页数)第一章1、宪法规范P132、柔性宪法P123、民定宪法P124、不成文宪法P115、成文宪法P116、宪法性法律P157、宪法规范的完备性P18 8、宪法惯例P16 9、宪法解释P16 10、宪法规范的科学性P18 11、宪法实施监督P2412、司法审查制度P25 13、宪法控诉P27第三章1、国家性质P602、政党P793、政党制度P804、两党制P805、多党制P806、一党制P81第四章1、君主立宪制P902、共和制P913、政党制度P93第五章1、选举P1012、选举制度P1023、选举权P1024、被选举权P1025、直接选举P1126、间接选举P1127、无记名投票P113第六章1、国家结构形式P1202、单一制国家P1213、复合制国家P1214、联邦国家P1215、邦联P1216、行政区域划分P1247、地方制度P125 8、民族区域自治P126 9、特别行政区P132第七章1、经济制度P1412、私营经济P1513、外资企业P1524、按劳分配P153第八章1、公民P1742、国籍P1743、公民权利P1764、公民义务P1765、人权P1816、政治权利和自由P1877、言论自由P187 8、出版自由P188 9、结社自由P18810、集会、游行、示威自由P189 1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P191 12、社会经济权利P194 13、特定主体的权利P197第九章1、国家机构P2082、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P253。
宪法学名词解释(3)
宪法学名词解释(3)宪法学名词解释30、单一制: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指由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的制度,和复合制相对。
单一制国家划分为各个地方行政区划,其划分是国家根据统治需要,按一定原则进行区域划分的结果,国家主权先于各个行政区划存在,地方行政区不是一个政治实体,不具有任何主权特征。
国家本身是一个统一整体,只是为了便于管理,才把领土划分成若干行政区域,并据以建立起地方政权,即各地方行使的权力来源于中央授权,并不是地方固有,地方的自主权或自治权是由国家整体通过宪法授予的,各地方政权一般没有单独退出该国的权利。
31、复合制国家:是指由几个国家或若干个相对独立的政治实体,通过一定的协议联合组成的统一国家或国家联盟。
复合制分为邦联制和联邦制两种形式。
32、联邦制国家:是复合制国家的一种,又称联盟国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组成,联邦制国家各构成单位政府,不同于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府,它们在国家中具有很高的、独立的地位。
33、邦联:是指由两个以上的完全主权的国家为维持它们对内对外独立的目的,根据它们之间共同缔结的国际条约建立的国家联合体,其存在以联邦国家的宪法为根据。
英联邦,独立国家联合体,非洲联盟,东南亚国家联盟以及一些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地区性或跨地区性国家组织均属于此范畴。
34、行政区域划分: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国土和政治、行政权力的共 4 页划分。
就是国家根据政治和行政管理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充分考虑经济联系、地理条件、民族分布、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地区差异、人口密度等客观因素,将全国的地域划分为若干层次大小不同的行政区域,设置相应的地方国家机关,实施行政管理。
行政划分以国家或次级地方在特定的区域内建立一定形式、具有层次唯一性的政权机关为标志。
行政划分因不同的国家结构形式而不同。
行政划分的层级与一个国家的中央地方关系模式、国土面积的大小、政府与公众的关系状况等因素有关。
宪法学第二章名词解释及简单答案
三、名词解释。
题干司法审查制度所谓司法审查制度,就是一种国家权力对另一种国家权力的监督制约制度。
司法审查,即法院通过诉讼程序审查并纠正不法行政行为,以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免受国家行政机关侵害并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题干宪法规范的完备性(一)根本性宪法规范的根本性是指宪法只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性问题。
也就是说,尽管宪法的内容涉及面很广,包括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但宪法在具体规范这些方面的内容时,主要涉及的是最根本性的问题,而不是事无巨细,都加以规定。
(二)最高权威性宪法规范的最高权威性是指宪法规范的地位和效力高于其他法律规范。
在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母法、基础法,其他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制定的依据,因而宪法规范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地位。
同时,虽然所有的法律都有法律效力,但宪法规范的法律效力最高,其他法律规范不能与宪法规范相抵触,否则无效。
而且在一切国家机关、各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所有行为规范中,宪法规范是最根本性的行为规范。
(三)原则性宪法规范的原则性是指宪法规范只规定有关问题的基本原则。
如前所述,宪法是根本法,是统治阶级管理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其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等各个方面。
对如此广泛而复杂的问题,宪法规范当然不能规定得非常具体,而只能作非常原则性的规定,将统治阶级在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等各方面的意志和利益,以最基本的原则的形式确认下来。
而且在文字表述方面,宪法规范也非常简明概括、简洁明了。
(四)纲领性宪法规范的纲领性是指宪法规范明确表达对未来目标的追求。
虽然宪法规范主要针对宪法主体的现实社会生活,因而是现实社会中人们的根本活动准则,但宪法本身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宪法不仅应该确认统治阶级的治国思想和建国方案,而且应该确认国家的发展目标和宏观发展思路。
因此,宪法规范既要规范现实,也要规划未来,必然带有纲领性的特点。
宪法学作业题答案
宪法学作业题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题1.宪法解释是指由法定的机关对宪法条文的内容,词义以及应用范围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2.政党制度就是有关政党的产生,其法律地位和作用;政党的活动方式、其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规定等各种制度的总称.3.共和制是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国家的代表机关即国家元首是由选举产生并规定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
4.选举制度就是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制度的总称,它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权利的确定,组织选举的程序和方法,以及选民和代表之间的关系等等。
5.地方制度是指在国家治理上有关行政区域划分和地方国家机关或自治机关的组织、职权以及行使职权的程序等法律、政策、惯例的总称。
地方制度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存在于单一制国家内的作为局部的地方同作为整体的中央之间的关系。
6.人权简言之,就是作为自然的和社会的人所固有的权利.它包含生存权以及国家赋予的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权利自由,在法律上一般称之为公民权.7.解释宪法:是对宪法条文进行权威性的解释,以免造成适用宪法上的困难,即补充解释;或者确认某项法律或行为的内容是否违宪,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以保证宪法最高法律效力的违宪解释。
8.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实现各民主党派及其他爱国民主人士进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9.民族区域自治:所谓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管理本自治区城内的事务。
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10.批评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中的错误、缺点提出批评的权利。
11.爱国统一战线,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政治联盟,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内容之一。
宪法学名词解释
1、宪法——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它规定一国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根本原则和根本问题,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上对比关系,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宪法关系——由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国家与各种政治力量之间的关系、国家机关内部的关系和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3、宪法规范——由宪法规定的人们进行个人活动和社会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的行为规则,具有是高的法律效力。
4、成文宪法——以统一的法典形式表现出来的宪法。
其特点是:规范明确,易于执行和监督。
美国宪法是成文宪法的先驱和代表。
5、不成文宪法——由宪法习惯和宪法性文件构成的宪法,没有统一的宪法典。
其特点是:规范性不强,伸缩性大,不便于执行和监督。
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的代表。
6、刚性宪法——在效力上高于普通法律,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严格的宪法。
日本宪法和美国宪法是刚性宪法的代表。
7、柔性宪法——在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上都与普通法律相关同的宪法。
英国宪法是柔性宪法的代表。
8、钦定宪法——由君主制定和颁布的宪法。
最有代表性的是1871年的《德意志帝国宪法》。
9、协定宪法——由君主和国民代表协议而制定的宪法,如1830年的国宪法。
10、民主宪法——由国民公决或代表国民的机构制定通过的宪法。
现代宪法绝大多数是民定宪法。
11、社会主义宪法——建立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体现广大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宪法。
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宪法。
12、资本主义宪法——建立在生产品税资料的资本家私人战胜的制基础之上、体现资产阶级意志和利益的宪法。
13、三权分立——资产阶级国家的政权组织原则,即将国家权力为立法、行政、司法三部分,各由不同的国家机关来行使,三权之间互相平衡与制约。
14、议行合一——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原则。
“议”即决定重大问题和立法。
“行”即执行立法与决策,“议行合一”就是国家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和执行权统一掌握在人民选举的国家权力机关手中的原则。
宪法学习题2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宪法习题2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4分)1、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体现一定阶级的专政,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2、政党制度:是指特定国家内,各个政党采取不同的组织与活动形式,通过选举取得或维持政权,控制国家机器的一种政治制度。
3、多数选举制:是指候选人获得本选区多数选票即认为当选的一种制度。
4、单一制:单一制国家是以普通的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的结构形式,是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
在单一制国家里,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体现为一般的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5、经济特区:是在我国一定的区域内,根据经济发展条件划出一定范围,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以达到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的目的。
6、受庇护权:是指一国公民因政治原因请求另一国准予进入该国居留,或已进入该国请求准予在该国居留,经该国政府批准而享有受庇护的权利。
政治避难者在所在国的庇护下,不被引渡或者驱逐。
二、填空(每空1分,共25分)1、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2、英国3、各民主党派爱国民主人士统一战线4、四部5、议会制总统制6、直接选举间接选举7、爱国者人民民主专政8、象征标志9、依法治国10、公有制多种经济形式和经济成份11、宪法和法律劳动纪律公共秩序12、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三、选择填空(每小题3分,共18分。
每小题所给出的备选答案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横线上,多选或少选该小题不给分。
)1、A2、B3、AC4、D5、ABC 6ABC四、简答题(每小题9分,共18分)1、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表现在:(一)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原则,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是实现这一核心内容和基本原则的组织形式。
(3分)(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比较充分和比较全面地反映我国的阶级本质。
(3分)(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以其他制度为依据,可以创立其他多种制度。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宪法学》名词解释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06)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宪法学》名词解释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06)名词解释1.政党制度:就是有关政党的产生、其法律地位和作用;政党的活动方式、其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规定等各种制度的总称。
2.一党制:指一个国家的政权完全掌握在一个政党的手里,只有该党才是唯一合法的政党的制度。
3.经济制度:是指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所确认和调整的,以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为核心的各种经济关系存在和发展的各种原则、规则和政策的总和。
4.申诉权:是指公民本人或者其亲属遭到国家机关的不适当的处分或处罚时,或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时,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诉理由要求重新处理或者平反,或要求纠正对他的不公平待遇。
5.秘密投票:指的是与记名投票或以起立、举手、鼓掌等公开表示自己意愿的方法相对立的一种选举方法。
他要求选举人选举时只需在投票时在正式代表候选人名下注明同意或不同意,也可以另选他人或者弃权,而无须在选票上署名的一种选举方式。
6.选举权:是指公民享有选举为人民代表机关代表或某些国家公务人员的权利。
7.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管理本自治区城内的事务的政治制度。
8.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宪法关系,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
9.宪法解释:是指法定机关对宪法条文的内容、词义以及适用范围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
宪法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种,也是宪法规范渊源的一种。
10.等额选举:是指候选人的名额与应选代表人名额相等的选举。
11.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了一定的宗旨依照法定程序,组成或参加某种持续性社会团体的自由。
12.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也称为国家政体,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治理社会所采取的政权的组织形式;它是国家形式的一个重要方面。
13. 申诉权:是指公民本人或者其亲属遭到国家机关的不适当的处分或处罚时,或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时,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诉理由要求重新处理或者平反,或要求纠正对他的不公平待遇。
(完整版)宪法学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宪法补充解释是指对宪法规范的含义和作用,依据立法精神和意图作确切的说明。
2)国体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具体说,是指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它所规定的国家性质主要是确定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关系。
3)国家制度是指一个国家在政治方面的根本制度,支配着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是国家制定其他各项制度和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4)爱国统一战线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政治联盟。
5)政体又称政权组织形式,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治理社会所采取的政权的组织形式。
6)政治制度指统治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政权组织形式及其有关制度的总称。
7)两党制两党制就是一个资本主义民主国家内,政治上存在着举足轻重而又势均力敌的两个政党,它们通过控制议会多数议席,取得组织政府的权利,用轮流上台的方式交替地掌握政权。
8)多党制是指在一国内存在着三个以上的政党,其中没有一个政党能保持绝对的优势,而只能靠选举时的一时获胜或与其他政党结成联盟来掌握政权。
8)政党制度是指特定国家内,各个政党采取不同的组织与活动形式,通过选举取得或维持政权,控制国家机器的一种政治制度。
9)选举制度是指公民按照法律的规定选举各级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和应由选举产生的各级公职人员的制度。
10)直接选举指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1)间接选举直接选举的对称,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时,先由选民选出代表,再由代表投票选出代表的选举方式。
12)无记名投票又称秘密投票。
是指选举人在投票时不在选票上填写自己的姓名,不受任何干涉和影响。
13)等额选举是指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相等的选举。
14)差额选举是等额选举的对称。
是指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人名额的选举。
15)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的内部构成形式,即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
国家结构形式是国家形式之一。
宪法学名词解释
1.宪法:宪法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和核心,除了具有一般法律的特征外,它还具有自己的区别于普通法律的特征。
2.宪法的特征:a.在规定的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最基本的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动作的原则。
b.在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
c.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要经过区别于普通法律的特别的程序。
3.宪法的指导思想:是指规定宪法的方向性、根本性和全局性的思想,它决定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
4.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宪法在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始终采取的、贯彻整个过程的基本立场和准则,是宪法指导思想的具体体现。
5.我国的选举制度: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拔和推举国家代表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各项制度的总称。
6.国家结构形式:是指统治阶级根据一定原则采取的调整国家整体与部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形式。
(单一和联邦制)7.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制度。
8.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一个国家,两种制度9.经济制度: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以及分配方式在内的生产关系制度。
10.全民所有制经济:即国有经济。
是指由代表全国人民利益的国家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所有制形式。
11.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是指由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形式。
12.个体经济:指由城乡个体劳动者占有少量生产资料和产品,以自己从事劳动为基础的经济形式。
13.私营经济:是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并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形式。
14.公民: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按照该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15.公民权:是指一国公民在法律上所具有的一种能力或资格,是国家规定的本国公民在国家和社会中所处地位的法律表现。
(完整版)宪法学 名词解释+简答题
(完整版)宪法学名词解释+简答题1、宪法的特征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制度安排的角度看,在传统的政治领域,行政权得以扩大行政权干预立法权紧急命令权委托立法权;随着国家权力进入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领域,宪法对经济和文化方面的规定越来越多并且在宪法宪法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任何普通法、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3)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如果说宪法的基本出发点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那么这种对公民权利的和自由的保障,则是民主最直接的表现,或者说是民主事实的必然结果。
2、宪法是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根本法3、宪法的本质是一国统治阶级在建立民主制国家过程中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4、宪法分类的意义1) 宪法分类是人们认识、了解宪法特征、本质的有效途径 2)宪法分类是对宪法进行比较研究的前提和基础 3)对于立宪和行宪具有重要意义5、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最显著的特征在于法律文件上既明确表述为宪法,又大多冠以国名6、不成文宪法:是指不具有统一法典形式,而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法,最显著的特征在于,虽然各种法律文件并未冠以宪法之名,但却发挥着宪法的作用。
7、刚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的宪法8、柔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
9、宪法产生的条件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比较发达的民主政治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民主的、大众的和科学的文化是宪法产生的思想文化条件 10、近代宪法的主要特点1)确立了主权在民原则,民主共和是宪法的主流2)宪法强调公民权利,特别是自由权利,具有自由色彩 3)国家权力受到限制,国家的作用主要被限制在政治生活领域,宪法具有政治法的特色4)从形式上看,成文宪法成为主要形式5)虽然亚洲的日本等国也出现了宪法,但在整个近代,宪法基本上是西方的一种政治法律现象,局限于西方文化圈的范围内 11、宪法的发展趋势如何?1)宪法发展呈现出两方面的发展趋势:从宪法对近代社会进行中形成基本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 2)宪法越来越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3)宪法保障得以加强,建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成为一种潮流 4)宪法发展的国际化趋势进一步扩大5)宪法形式上的发展趋势:宪法渊源呈多样化;宪法修改频繁 12、我国宪法的发展趋势政府行政权力在客观上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以人民法院审判权为核心的司法权将得到扩大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在宪政实践中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发展公民基本权利也将得到重大发展宪法监督制度将进一步完善13、宪法制定权(制宪权):是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 14、宪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特征:普遍性;特殊性;最高性;抽象性;稳定性 15、宪法基本原则的作用1)宏观指导作用,由于宪法基本原则是从宏观角度和全局角度对各种宪法现象和宪法规范的高度抽象和概括,因此从本质上讲,宪法基本原则决定着宪法的性质,内容和价值取向,必然会从整体上对立宪、行宪和护宪提供明确的思想指导 2)整合和协调作用, 3)补充作用(完整版)宪法学名词解释+简答题16、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是一个人为满足其生存和发展需要而应当享有的权利.17法治:也称“法的统治”,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治国理论、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
宪法学重要名词解释及解答题完整版
宪法学名词解释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集中反映社会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原则,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
修宪:宪法的修改简称修宪,指有权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宪法文本的某些条款、语词或结构予以变动、补充或删除的活动。
宪法解释:是指制宪者或者按宪法规定享有宪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对于实施中的宪法的内容,界限和精神所作的说明.宪法监督: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审查和裁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宪法,以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和保障公民宪法权利的制度.法渊源:宪法的渊源亦即宪法的表现形式。
纵观世界各国宪法,宪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典、宪法修正案、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宪法解释、条约和学理等。
但一国或一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宪法究竟采取哪些渊源形式.则取决于其本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政治状况。
宪法控诉:指公民个人有权就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受到法律、法规侵害而向宪法法院提出控诉的一种制度。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具体的诉讼过程中,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违宪的问题,而进行审查的行为。
事先审查:又称预防性审查。
这种方式一般在法律、法规和其他的规范文件的制定过程中,由专门的机关审查其合宪性。
如发现与宪法不符,可予以修改、纠正或者中止制定程序的进行,以避免其在制定完成并生效后产生不良后果。
事后审查:是对已经生效的法律、法规在执行、适用的过程中,因发现有违宪的可能性而予以审查,或者因特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的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宪法而提出请求时,才予以审查。
宪政:是实施宪法的民主政治,是用宪法这种根本大法的形式把已争得的民主事实确定下来,以便巩固这种民主事实、发展这种民主事实。
基本法律:是以宪法为根据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最重要的法律,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设立特别行政区及特别行政区内管理制度的法律。
《宪法学》名词解释归纳
《宪法学》名词解释归纳1、宪法:宪法就是法得组成部分,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得实际对比关系,规定国家得根本任务与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得原则与国家政权得组织以及公民得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宪法就是根本法,具有最高得法律效力。
2、成文宪法:成文宪法就是具有统一得法典形式得宪法。
凡就是有关国家得根本制度、政权组织形式及公民得基本权力与义务以一种法典得形式公布并产生法律效力得,就就是成文宪法。
划分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得标准就是瞧宪法就是否具有统一法典得形式。
成文宪在一国法律体系就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3、不成文宪法:不成文宪法就是指一国得宪法渊源不具有统一得法典形式,而存在于习惯之中,或者散见于若干宪法性文件,或者判例之中。
不成文宪法不就是绝对没有文字,而就是不具有统一法典得形式。
如英国宪法就就是不成文宪法。
4、刚性宪法:刚性宪法,依据效力与修改程序得不同,可以将宪法分为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凡效力高于一般法律、宪法修改须经过比一般法律更为复杂与严格得程序得宪法,就叫做刚性宪法。
5、柔性宪法:柔性宪法,凡效力与一般法律相同,宪法得修改程序亦与一般法律相同得宪法,就叫做柔性宪法。
英国宪法就被称为柔性宪法。
英国实行后法优于前法得原则,并不认为宪法具有最高得法律效力。
6、钦定宪法:钦定宪法,根据制定宪法得机关不同,可以把宪法分为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与民定宪法。
凡由君主制定与颁布得宪法,就称为钦定宪法。
1889年得大日本帝国宪法即为钦定宪法。
7、协定宪法:协定宪法,凡由君主与国民议会协议而制定得宪法称为协定宪法。
法国君主路易?菲利浦与国会协定而产生得1830宪法即为协定宪法。
8、民定宪法:民定宪法,凡由国民代表机关、制宪机关或者由“全国投票”表决通过得宪法称为民定宪法。
美国宪法、法国现行宪法等都就是民定宪法。
9、宪法规范:宪法规范就是调整有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得根本原则与国家政权得组织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方面得社会关系得法律规范得总与。
宪法学习题(含答案,修改)
宪法学习题(含答案,修改)《宪法学》练习题(含答案,若有错误请指出)魏新文编一、单项选择题1.宪法关系的一方通常必然是( D)A.公民B.国家C.国家机关D.国家或国家机关2.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 B )A.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 C.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B.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D.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3.我国现行宪法序言明确宣告本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D)A. 政治制度B. 社会制度C. 经济制度D. 根本任务4.我国宪法规定享有解释宪法职权的机关是(B)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家主席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5.近代宪法的发源地是( A )A.英国B.美国C.法国D.德国6.世界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是( A)A.1787年美国宪法B.1791年法国宪法C.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D.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7.欧洲大陆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是(C )A.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B.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C.1791年法国宪法D.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8.根据较为通用的宪法分类,美国宪法、法国现行宪法属于(C )A.钦定宪法B.不成文宪法C.民定宪法D.柔性宪法9.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具有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是(B )A.《中华民国约法》B.《中华民国临时约法》C.《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D.《中华民国宪法》10.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现行宪法序言和部分条文已经进行了(C)二次修改 B.三次修改C.四次修改D.五次修改11.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 B )A.国家所有B.集体所有C.农户私有D.村民共用12.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A )。
A.监督和管理B.指导和帮助C.管制和调控D.扶持和资助13.我国选举法规定,在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B )A.二分之一至一倍B.三分之一至一倍C.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D.一倍14.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公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首先应( C )A.向选举办公室提出申诉B.向人民法院起诉C.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D.向县人大常委会申诉15.我国选举法规定,选民可以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最多不得超过(B)A.二人B.三人C.四人D.五人16.公布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B )A. 15天以前B.20天以前C. 25天以前D.30天以前17.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由(C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B.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C.国务院审批D.民政部批准18.我国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是( C )A.领导关系B.监督关系C.指导关系D.委托关系19.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我国公民的(C )A.权利和义务B.神圣职责C.光荣义务D.神圣权利20.根据我国国籍法,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申请加入我国国籍,最后审批权属于( C )A.全国人大常委会B.外交部C.公安部D.国家安全部21.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有权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国家机关是(B)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C.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D.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22.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持会议的是( D )A.全国人大常委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C.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23.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有权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的(A )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C.中央军事委员会D.公安部24.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有权解释宪法的国家机关是(A )A.全国人大常委会B.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C.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D.全国人大常委会法规审查备案室25.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C)A.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B.国家主席任命C.中央人民政府任命D.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任命26.根据我国现行宪法,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国家机关是(B )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C.国务院各部委D.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7.世界上最早的国歌是( C )A.法国的《马赛曲》B.英国的《天佑吾王》C.荷兰的《威廉·凡·拿骚》D.美国的《星条旗歌》28.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D )A.集体领导制B.主席、副主席负责制C.合议制D.主席负责制29.根据现行宪法和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不得超过(C)A.1400人B.2200人C.3000人D.3400人30.根据现行宪法,有权选举和罢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机关是(A)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C.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D.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31.根据现行宪法,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A)A.国有经济B.集体所有制经济C.非公有制经济D.混合所有制经济32.根据现行宪法和检察院组织法,我国上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是(A)A.领导关系B.监督关系C.协调关系D.指导关系33.根据现行宪法,我国有权制定除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的国家机关是(B)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最高人民法院3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宪法基本原则的是(D)A.以人为本B.依法治国C.民主集中制D.分权制衡35.根据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特别行政区有权(A)A.行使司法终审权B.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C.负责特别行政区的防务D.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36.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A)A.村委会是我国的基层政权机关B.乡、镇人民政府指导村委会的工作C.村委会主任由村民选举产生D.村委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37.根据现行宪法,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除公安机关外,还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公民通信进行检查的机关是(B)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邮政电信部门D.纪律检查委员会38.根据现行宪法,有权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的国家机关是(B)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家主席D.国务院39.根据各国国家元首实际拥有的职权,国家元首可以分为(B)A.个人元首和集体元首B.实位元首和虚位元首C.君主制元首和共和制元首D.终身制元首和任期制元首40.宪法渊源是宪法规范的表现形式,我国的宪法渊源不包括(B)A.宪法典B.宪法修正案C.宪法解释D.国际条约41.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C )A.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B.人民民主专政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D.单一制42.下列关于特别行政区自治的说法,错误的是( D )A.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是国家授予的B.特别行政的自治属于地方自治C.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比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要高D.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不包括司法终审权43.世界上第一个把人权写入政治纲领性文件的是( A )A.《独立宣言》B.《人权宣言》C.《联合国宪章》D.《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44.各国议会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力是( A )A.立法权B.财政权C.监督政府权D.人事权45.不需要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机关是( C )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C.中央军事委员会D.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46.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审计署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其领导的是(C )A.国家主席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C.国务院总理D.国务院副总理47.我国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是( B )A.审判监督关系B.法律监督关系C.行政领导关系D.法律指导关系48.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是( D )A.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B.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C.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D.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49.下列关于国籍的说法,正确的是( C )A.我国承认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B.我国只承认双重国籍,但不承认多重国籍C.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D.我国对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没有限制50.“分权制衡”理论的集大成者是(D)A.洛克B.卢梭C.霍布斯D.孟德斯鸠51.资产阶级人权中最核心的内容是(D)A.生命权B.人格尊严C.宗教信仰自由D.私有财产权52.我国历次宪法修改中,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是在(D)A.1988年B.1993年C.1999年D.2004年53.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 C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B.人民民主专政制度C.社会主义制度D.民族区域自治制度54.加拿大的国家结构形式是(C)A.单一制B.邦联制C.联邦制D.君主制55.现行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C)A.基层政权机关B.基层政权机关的派出机关C.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D.基层事业单位56.西方最早提出主权观念的思想家是(B )A.卢梭B.波丹C.洛克D.孟德斯鸠57.我国的民主党派共有(D )A.5个B.6个C.7个D.8个58.根据我国2004年宪法修正案,在爱国统一战线中新增加的社会阶层是(B )A.社会主义劳动者B.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C.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D.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59.在公民享有的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中,最基本的自由是(B )A.宗教信仰自由B.人身自由C.通信自由D.言论自由6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会议的主持者是( B )A.大会秘书长B.大会主席团C.国家主席D.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61.我国国务院总理人选的提名权属于(C )A.全国人大常委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C.国家主席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62.有权改变或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的国家机关是(C )A.全同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国家主席63.根据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不能对下列哪个人员提出罢免案?(C )A.国家主席B.国家副主席C.全国政协主席D.国务院总理64.以下关于我国公民与人民两个概念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C )A.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B.人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C.人民的范围比公民的范围更广D.公民所表达的一般是个体的概念,人民所表达的是群体的概念65.自然正义有两项基本要求:一是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二是( C )A.审判公开B.司法独立C.应当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D.平等保护66.中华人民共和国确定国籍的原则是(D )A. 血统主义原则B. 出生地主义原则C. 出生入籍原则D. 出生地主义和血统主义相结合的原则67.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C )A. 行政机关支配B. 其他社会团体C. 外国势力支配D. 任何人的支配68.我国的国家行政机关实行( D )A. 总理负责制B. 合议制C. 分工负责制D. 行政首长负责制69.我国人民法院实行(B )A. 四级三审终审制B. 四级两审终审制C. 五级三审终审制D. 五级两审终审制70.政治民主核心原则是( B )A.政权更替B.多数人决定事务C.公民权利的自由平等D.良好的法治二、多项选择题71.下列关于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特点的观点,正确的是(ABDE )A.中国共产党同其他民主党派在法律上完全平等B.各民主党派在政治上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C.各民主党派是反对党D.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E.中国共产党是处于政治领导地位的惟一政党72.中央人民政府对特别行政区的权力包括(ABCDE )A.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B.负责特别行政区的防务C.任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D.解释特别行政区基本法E.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73.各国元首的职权主要包括(BCDE )A.参与立法权B.任免权C.紧急命令权D.赦免权E.外交权74.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ACD )A.分工负责B.互相监督C.互相配合D.互相制约E.互相尊重75.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组成人员有(ABC )A.委员长B.副委员长C.秘书长D.副秘书长E.各专门委员会主任76.资本主义国家立法机关的主要职权有(ACDE )A.立法权B.法律公布权(属国家元首)C.财政同意权D.弹劾权E.质询权77.近代意义的政党是(AD )A.辉格党B.清流党C.会党D.托利党E.东林党78.我国宪法规定,有权提议修改宪法的有(AB )A.全国人大常委会B.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C.国家主席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E.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79.不属于社会主义宪法原则的是(AD )A.“天赋人权”的原则B.“议行合一”的原则C.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D.分权原则E.民主集中制原则80.宪法监督的主要方式有(ABDE )A.事先审查B.事后审查C.国家元首审查D.宪法控诉E.附带性审查81.君主制的特征是(ABC )A.终身制B.集权制C.世袭制D.限任制E.分权制82.中国共产党对待民主党派的基本方针是(ABDE )A.长期共存B.互相监督C.政治协商D.肝胆相照E.荣辱与共83.下列国家中属于多党制的有(ABCDE )A.美国B.日本C.法国D.德国E.意大利84..现行宪法规定,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BD )A.勇于献身的精神 B.科学研究成果C.文学艺术成果 D.技术发明创造E.发现发明创造85.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有权罢免下列人员(ABE )A.国家主席B.中央军委主席C.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D.直辖市市长E.国家副主席86.现行宪法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我国国家领导人有(ACE ).A.委员长、副委员长B.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C.国家主席、副主席D.国务院秘书长E.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87.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特征是(ACDE )A.国家只有一部宪法B.剩余权力归中央C.公民具有统一的国籍D.国家只有一个最高立法机关E.国家只有一个中央政府88.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公民的文化自由包括(AB )A.科学研究的自由B.文学艺术创作的自由C.出版自由D.言论自由E.集会自由89.根据我国现行宪法,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CE )A.法律B.行政法规C.自治条例D.规章E.单行条例90我国行政区域的类型有(ABD ).A.一般行政区域B.民族自治区域C.经济特区D.特别行政区E.新技术开发试验区三、名词解释题91. 宪法渊源:宪法的渊源亦即宪法的表现形式。
《宪法学》作业一参考答案.
《宪法学》作业一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有权对宪法进行解释的机关是(B)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最高法院D、国务院2、资产阶级学者以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将宪法分为(A)A、成文与不成文宪法B、规范与不规范宪法C、刚性与柔性宪法D、钦定与民定宪法3、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C)A、英国宪法B、法国宪法C、美国宪法D、荷兰宪法4、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B)A、宪法重大信条19条B、钦定宪法大纲C、中华民国约法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5、旧中国惟一具有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是(B)A、《中华民国约法》B、《中华民国临时宪法》C、《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D、《中华民国宪法》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属于社会主义宪法民主原则的是(A、B、D)A、主权在民原则B、民主集中制原则C、权力分立原则D、法治原则2、我国宪法规定,有权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是(A、B)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最高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检察院3、《中华民国临时宪法》存在的缺陷是(B、D)A、没有规定主权属于全体国民B、没有提出反对帝国主义的任务C、没有规定分权原则D、没有提出反封建任务4、1954年宪法确认的基本原则有( A、D )A、人民民主原则B、民主集中制原则C、本国经验与外国经验相结合D、社会主义原则5、1975年宪法的主要问题有(A、B、C )A、混淆了党和国家机关的关系B、没有设立国家法律监督机关C、颠倒了公民权利义务的关系D、没有规定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二、填空题1、宪法规范有以下特点:现实性和纲领性相结合、广泛性和根本性的统一、原则性和具体性的并存、权利性和义务性的交叉。
2、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3、一切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全体公民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有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4、我国1982年宪法共包括序言、四章,计1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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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学习指导(课本内容)名词解析1、宪法规范:宪法规范是宪法最基本的要素和最基本的构成单位。
如果说宪法的基本范畴、基本理论主要处于观念形态,因而并不直接表现为宪政实践的话,那么宪法规范则是将宪法基本范畴和基本理论与宪政实践直接联系起来的桥梁。
这不仅因为宪法规范是人们有关宪法的理性认识与客观现实生活需求相结合的产物,而且还因为宪法规范只有切实调整国家和社会基本的社会关系,从而形成稳定的宪政秩序才有真正的意义。
2、柔性宪法:柔性宪法是指创制宪法的形式和程序与一般的普通法律一样,由此产生的宪法在法律效力上与普通的法律的效力是一样的。
把宪法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是英国学者詹姆斯·布赖斯(James Bryce)于1901年提出的。
这种区分的标准是要考察创制宪法与创制普通法律的形式和程序上的差别,突出强调创制宪法活动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美国属于典型的刚性宪法,而英国的宪法属于典型的柔性宪法。
3、民定宪法:民定宪法是由人民直接投票(公决)或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机关(如制宪会议、代议机构)制定和通过的宪法。
就内容而言,民定宪法一般奉行主权在民的的宪法原则,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宪法都属于这一类。
4、不成文宪法:不成文宪法是宪法的一类,与成文宪法相对。
不成文宪法是不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而且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法。
不成文宪法最显著的特征在于,虽然各种法律文件并未冠以宪法之名,但却发挥着宪法的作用。
英国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国家。
5、成文宪法:是指在一个国家中用名称为宪法的成文法典来表现的各种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
成文宪法:凡将国家基本组织、人民权利义务以一套法律文书形式表达的宪法,如中国、美国等绝大多数国家。
成文宪法: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有时也叫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其最显著特征是在于法律文件上既明确表述为宪法,又大多冠以国名。
6、宪法性法律:一般是指有宪法规范存在其中,但形式上又不具备最高法律效力以及严格制定和修改程序的法律文件。
在我国,选举法、国旗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等都是宪法性法律。
7、宪法规范的完备性:无8、宪法惯例:宪法惯例是指在国家长期政治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涉及有关国家根本问题,调整相应基本社会关系,并为公民及全体社会普遍承认有约束力的习惯和传统的结合.9、宪法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部分,它是指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做的一种说明,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已经存在并且正在生效的宪法规范的含义所作出的说明。
10、宪法规范的科学性:无11、宪法实施监督:是“宪法实施的监督保障制度”的简称。
宪法实施的监督保障制度是保证宪法正确实施而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制度。
它是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12、司法审查制度:司法审查的门槛即行政诉讼的受理条件,指的是一个争议符合哪些条件才能成为法院可以审理的行政案件。
13、宪法控诉:是指公民个人有权就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受到法律、法规的侵害而向宪法法院提出控诉的一种制度。
例如,联邦德国的任何公民只要认为某个法律、法规侵犯了个人的宪法权利,可不论是否发生了案情或者是否涉及本人利益,均有权就该法律、法规向宪法法院起诉,要求宪法法院审查其合宪性。
如果审查后裁定为违宪,则该法律或者法规随即失效。
14、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
由于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因此,国家的实质必然表现为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专政。
一般的说,在经济上居于支配地位的阶级总是处于统治阶级或领导阶级的地位,掌握着国家的权力,由此构成了一定阶级性质的专政。
与此同时,社会中的其他阶级则处于被统治或被领导的地位,这就充分体现出一个国家的的阶级性质。
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性质的理论,迄今为止的人类社会政治、历史中,共有四种国家历史类型,即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
15、政党:是以执政为目标的政治组织,在代议制民主政体里,政党争取执政一般以参选为手段,并有时结成政治联盟,在必要时联合执政。
政党通常有特定的政治目标和意识形态,针对国家和社会议题有各自的主张,定立政纲展示愿景。
16、政党制度:指的是一个国家通过政党进行政治活动的方式或状态。
也有人使用政党体系这一概念,两者含义相去不是很多。
在一个国家中,政党制度是存在于市民社会的若干政党组成的整体,其特征在于该国政党的性质与数目。
一般受到该国法律规定或长期政治实践而形成相对固定的结构模式。
最早对政党体系进行科学化研究的是法国学者杜瓦杰,关于政党制度应当包含的内容,学术界存在争议。
有人认为政党制度是国家对政党活动的法律规定;有人认为政党制度是执政参政的体系和党与党之间的关系;有人认为政党制度是政党内部的组织方式和活动规则。
通常情况下,政党制度是指政党执政、参政的方式和党际关系。
有些国家则只是遵守惯例,没有任何法律要求,例如英国在大选中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成为执政党,该党领袖担任首相。
17、两党制:的概念:所谓两党制,是指在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中,由两个势均力敌的政党通过竞选取得议会多数席位,或者赢得总统选举的胜利而轮流执掌政权的政党制度。
是指一国内两大政党轮流执政的政治制度,并不是说实行两党制的国家内只存在两个执政党。
18、多党制:是指在一个国家中,通常由不确定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党联合执政的政治制度,也有一个政党控制多数议席而单独组阁的情况,但那只是一种特殊情况。
19、一党制:指一个国家的政权由一个政党所把握,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只存在唯一的执政党。
一党专政的术语比一党执政外延要小,通常通过法律的形式对一党执政加以确立,也可能通过现实力量如军政府达成,不允许有反对党,或者法律上只有参政议政但不能执政的合法政党。
在一些一党占主要地位的国家,反对党是允许的,但是通常没有机会获得实权。
占主要地位的政党则容易有机会通过赞助、在投票中舞弊或利用行政、司法手段以保持政权,如新加坡。
20、君主立宪制:又称立宪君主制,或称“虚君共和”,是相对于君主独裁制的一种国家体制。
君主立宪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实上的共和政体。
21、共和制:(republicanism),即“共和政体”,国家最高权掌握在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手中的政权组织形式。
“共和“一词来源于拉丁语respublica,意思是“公共事务”。
共和制是指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
共和政体区别于君主政体,而且是作为君主政体的相对面而存在的。
22、政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
从更为宽泛的角度看,政治制度是指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政治实体遵行的各类准则或规范,政治制度是随着人类社会政治现象的出现而产生的,是人类出于维护共同体的安全和利益,维持一定的公共秩序和分配方式的目的,对各种政治关系所做的一系列规定。
23、选举:(Selection 中国古代选举)是由统治者来选择统治者,或者说是以“贤”选“贤”(“贤”不含褒贬义),即还是通过少数来选择少数,但它又是被相当强韧地客观化和制度化了的,不以个人的意志和欲望为转移。
它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选择。
24、选举制度:是一国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它包括选举的基本原则、选举权利的确定,组织选举的程序和方法,以及选民和代表之间的关系。
25、选举权:不是宪法“认可”的权利,而是人民通过宪法“创造”的权利,是与人民主权联系最密切的权利。
选举权是权利也是权力,其权利属性表现为它具有可放弃性、利益性、意志性;其权力属性表现在它能够决定他人(候选人)的利益和命运,但选举权的权利属性和权力属性都是不完整的。
选举权是个人权利而不是集体权利。
选举权与国家权力的关系是间接的,它与国家权力“人”的关系才是直接的(产生他们)——通过产生权力人来影响权力。
26、被选举权:是指国公民被选任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
各国一般对候选人的资格设有比选民资格更为严格的限制。
被选举权是联合国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五条所确定的一项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与该公约所规定的其他权利不同的是,被选举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缔约国境内具有缔约国国籍的公民,而不是该公约所规定的在缔约国境内居住和生活的所有自然人,因此,相对于其他人权来说,被选举权是作为现代民主社会中的一项特殊权利而存在的,是一种公民才能享有的“特权”。
27、直接选举: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指有选举权的人直接参加选举行使选举权利的选举方式。
它使每个选民都有机会选择自己心目中最值得信赖的当家人;能更直接地反映民意,实现选民的意志;更好地调动公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有助于加强选民与当选者的联系。
28、间接选举:是指不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而是由下一级国家代议机关,或由选出的代表(或选举人)选举上一级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指有选举权的人通过选出的代表进一步行使选举权利的选举方式。
29、国家结构形式:是指一个国家的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国家结构形式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划分国家的领土,以及如何规范国家整体和组成部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权限问题。
国家结构形式一般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
30、单一制: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指由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的制度,和复合制相对。
单一制国家划分为各个地方行政区划,其划分是国家根据统治需要,按一定原则进行区域划分的结果,国家主权先于各个行政区划存在,地方行政区不是一个政治实体,不具有任何主权特征。
国家本身是一个统一整体,只是为了便于管理,才把领土划分成若干行政区域,并据以建立起地方政权,即各地方行使的权力来源于中央授权,并不是地方固有,地方的自主权或自治权是由国家整体通过宪法授予的,各地方政权一般没有单独退出该国的权利。
31、复合制国家:是指由几个国家或若干个相对独立的政治实体,通过一定的协议联合组成的统一国家或国家联盟。
复合制分为邦联制和联邦制两种形式。
32、联邦制国家:是复合制国家的一种,又称联盟国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组成,联邦制国家各构成单位政府,不同于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府,它们在国家中具有很高的、独立的地位。
33、邦联:是指由两个以上的完全主权的国家为维持它们对内对外独立的目的,根据它们之间共同缔结的国际条约建立的国家联合体,其存在以联邦国家的宪法为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