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任务分工及时间进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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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序号工作任务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时间进度1发布节能环保相关需求和推广目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2加大节能环保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力度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质监局2013-2015年滚动实施3组织实施节能环保技术与装备产业化示范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4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和示范企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统计局2013-2015年滚动实施5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6积极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13-2015年滚动实施7组织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质监局2013-2015年滚动实施8加快新能源汽车技术示范和产业化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9推动半导体照明产业化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10组织实施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11组织实施海水淡化示范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海洋与渔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12推动“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环保厅、省供销社2013-2015年滚动实施—8—序号工作任务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时间进度13实施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项目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2013-2015年滚动实施14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省供销社2013-2015年滚动实施15实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设施建设重点工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16实施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程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2013年开始17实施重点水污染防治工程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2013年开始18实施土壤环境保护工程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2013年开始19实施农村畜禽粪便沼气化利用工程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2013年开始20开展重点工业行业节水技术示范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21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污水管网工程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财政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22实施工业清洁生产重点工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23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局2013年开始24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局2013-2015年滚动实施25实施15年以上老旧供热管网节能更新改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局2015年年底前完成26开展办公建筑节能改造省机关事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5年年底前完成27培育发展节能服务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9—序号工作任务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时间进度28培育发展环保服务业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东保监局2013-2015年滚动实施29培育发展再制造服务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30构建废弃物逆向物流交易平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供销社2014年年底前完成31建立再制造产品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平台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4年年底前完成32积极构建节能环保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33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能效“领跑者”行动计划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质监局2013-2015年滚动实施34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开展购买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出租车、物流车补贴试点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35推广环境标志产品省环保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36推广再制造产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37调整完善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制度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机关事务局2014年出台38研究制定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方案省机关事务局省财政厅2014年6月底前39将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加大支持力度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40加快节能环保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01—序号工作任务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时间进度41加强节能环保产业交流合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42支持节能环保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43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财政厅44加大节能环保产业财政投入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2013-2015年滚动实施45落实节能环保发电上网和价格政策省物价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46建立完善节能环保产业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证监局、山东保监局等2013-2015年滚动实施47保障节能环保产业土地供给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3-2015年滚动实施48推行节能发电调度,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进城市综合试点建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物价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49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2015年6月底前50推行供热计量收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物价局2013-2015年滚动实施51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改进垃圾处理收费方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物价局2013-2015年滚动实施52建立节能量、排污权交易平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物价局2014年年底前完成53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等2013-2015年滚动实施54加强节能环保法制建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法制办2013-2015年滚动实施55制定发布重点行业单位能耗限额标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2013-2015年滚动实施—11—序号工作任务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时间进度56制(修)订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地方环保标准省环保厅省质监局2013-2015年滚动实施57探索建立节能环保产业统计制度省统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2014年年底前完成58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等2013年启动59加强节能环保宣传教育省委宣传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保厅、省广电局等2013-2015年滚动实施60建立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考核制度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监察厅等2013-2015年滚动实施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序号工 作 任 务负责单位(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时间进度1建立不同层级的重点服务贸易企业联系制度,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落实国家扶持政策,增强企业实力,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夯实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产业基础。

省商务厅2015年下半年启动2鼓励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上市等多种方式扩大规模和提升层次,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服务贸易企业。

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办持续实施3引进具有实力的域外服务贸易企业,推进本省企业国际化进程。

省经合局省商务厅2015年下半年启动4根据各地服务业发展实际,依托产业优势,以长春市、吉林市和延边州为区域重点,以点带面,带动其他地区挖掘潜力,发展各具区域特色的服务贸易。

省商务厅长春市政府吉林市政府延边州政府持续实施5依托我省优势产业,加快推进服务外包、动漫游戏原创、文化创意、科技创新等产业园区主体建设,形成我省服务贸易发展集聚区。

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科技厅持续实施6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产业园区道路运输、教育、医疗、商业、文化娱乐等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和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使服务贸易发展环境更加适宜。

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文化厅持续实施7在有条件地区探索建设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服务出口功能,扩充国际物流、中转服务、研发、国际结算、分销、仓储等功能,逐步形成我省对韩、对日、对俄特色服务贸易功能实验区。

省商务厅长春海关省交通运输厅持续实施8鼓励外资参与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等服务业领域。

省经合局持续实施—8—9增加我省与日本、韩国和俄罗斯等国的直航航线,增强我省与东北亚地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服务贸易相关领域人员往来,疏通引进和输出专业人才与专业服务渠道。

省商务厅省旅游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5年下半年启动10支持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服务业企业在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大力推动境外商业存在模式服务贸易发展。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序号工作任务负责单位时间进度一、优化布局结构,加快体系建设1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统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

制定全省中职学校设置标准,实行省级合格评估和限制注册制度。

省教育厅牵头2014年底前出台设置标准,2015年初开始评估。

2通过撤销、兼并、划转、托管等方式,将全省中职学校整合至150所。

每个中心城市办好若干所中职学校,每个县(市)办好1所县级职教中心(职业学校)。

长春、吉林两地实现优质职业院校集群发展,其它市(州)至少办好1所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

各级人民政府2014年开始,持续实施。

3开展普通本科院校转型试点,示范引导。

支持20所左右普通本科高校整体和部分高校分院(专业)转为应用技术型。

建立全省高校分类管理体系,形成分类设置、评价、指导、拨款机制。

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2014年部署转型试点工作。

待国家2015年6 月出台具体措施后全面实施。

4打造20个国内一流品牌(特色)专业。

依托行业企业制定专业建设标准,实行多方参与的省、市、校三级专业评估制度。

建立以产业结构匹配的专业体系。

省教育厅牵头2015年6月前制定专业建设标准,开展评估。

持续实施。

5实施全民技能素质培训,面向全体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岗位提升、创业培训。

人社厅牵头持续实施。

6行业部门和组织完善行业主要岗位技能人才标准,组织本系统人员培训,开发职业培训包,开展行业技能大赛。

各行业部门和组织,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等持续实施。

7支持整合后的职业院校取得培训资质、在省人社厅、教2014年底出台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育厅等具体措施。

持续(站);组织中高等职业院校与街道、社区合作开展灵活多样的社区公益性培训;引导普通本科院校与职业院校等建立就业创业教育协作体,对在校大学生和离校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开展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办学活力8鼓励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以股份制形式举办实习实训基地和研发中心等。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序号工作任务责任单位时间进度1 按照“一网三库多系统”的技术架构,依托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省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公安厅2018年底前完成2 制定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分类标准、采集标准、数据交换标准和统一格式。

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省质监局、人行成都分行等有关部门(单位)2018年底前完成3 建立健全各重点领域个人信用标准体系,建立覆盖全省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查询平台。

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人行成都分行等有关部门(单位)2019年底前完成4 制定完善公民个人公共信用信息评价指标规则和数据分析模型,积极探索公民个人信用评价和预测机制。

依托省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积极探索“市民诚信卡”管理机制,将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事业单位等机构采集的个人信用信息载入市民卡,打造“市民诚信卡”。

推动“市民诚信卡”在社会保障、公共交通、教育、科研、卫生医疗、身份识别等领域的应用,逐步拓展其应用功能。

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人行成都分行等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2019年底前完成5 加快推进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

加快居民身份证指纹信息采集和个人信息更新,进一步提高居民身份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进一步清理居民身份证以外的各类身份证件,对确需保留的身份证件,应规范制式、加强防伪、便于识别。

整合不同渠道的用户认证,形成基于统一社会代码的线上线下互认体系。

全面落实实名登记制度。

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人行成都分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市(州)人民政府持续实施6 建立公民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长效工作机制,依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记录行政相对人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并及时归集至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

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持续实施7 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会展广告、公共资源交易、教育科研、旅游服务、互联网应用及服务、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工程项目建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诉讼、电子商务、志愿服务、慈善捐助、体育竞技、文化娱乐、征信服务等领域为重点,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及相关责任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安全监管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教育厅、省旅游发展委、文化厅、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交通运输厅、环境保护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公安厅、省卫生持续实施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住房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人员、资产评估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认证人员、科研人员、保险经纪人、金融从业人员、统计从业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务服务参与人员、导游等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和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归集和更新有关人员在相关活动中形成的诚信信息,并推送至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

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和时间进度表

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和时间进度表
省高院、**保监局
持续推进
32
持续推动人民XX统一保险纠纷案件审理标准
省高院、**保监局
持续推进
33
完善保险监管协调合作机制
**保监局、省**金融办、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银监局、**证监局、省**厅、省高院、省XX
持续推进
34
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
**保监局、省发展XX委、人民银行**中心支行
XX
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和时间进度表
(“负责单位"中排名XX的为牵头负责单位)
序号
内容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时间进度
1
服务XX保障体系建设
完善大病保险运作机制,实现大病保险全省全覆盖
省发展XX委、省财XX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XX保障厅、省民XX厅、**保监局
2021年

支持保险机构拓展企业年金等业务
省人力**XX保障厅、**保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保监局、省发展XX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XX保障厅、省财XX厅
持续推进
6
支持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省财XX厅、省地税局、省人力**XX保障厅、省**金融办、**保监局
持续推进
7
XX养老XX和健康服务业用地保障
省国土**厅、**保监局
持续推进
8
服务三农
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收入保险试点
省**金融办、省财XX厅、人民银行**中心支行、**保监局、省商务厅、**银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持续推进
序号
内容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时间进度
30
服务经济XX增效升级
加大保险业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力度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持续实施
22
实施“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根据职业教育特点,实行职业院校编制每3—5年核定一次的动态管理机制。职业院校25%—30%的编制可用于外聘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外聘教师可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制定兼职教师在职业院校任教高于企业和社会任职的薪酬政策,外聘兼职教师的薪酬费用从生均拨款内列支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允许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社会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担任专职教师,职业院校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校内特聘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职务(职称)岗位。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实行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改革职业院校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强化职业技能的考核,引导教师向“双师型”方向发展。积极推动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工作。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各市、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2020年完成
19
实施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加强市级统筹,落实办学责任,2018年以前全面完成县级职教中心建设任务,综合招生规模达到规定要求,实现学历教育、职业培训、社会服务并重,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4
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建立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完善投入机制,形成政府、行业、学校和企业共同建设、共同管理的机制,促进职业教育地位显著提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经信委、省中小企业局、省法制办和各市、县人民政府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局、相关行业部门
持续实施
在煤炭、建筑、旅游、餐饮服务、化工、制造等有条件的行业领域试行行业用工准入制度,开展现代学徒制和“变招工为招生”改革试点。

部分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部分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部分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任务分工 时间进度 省方案印发 3 个月内出台改 革方案, 2017 年 6 月底前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1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州发展改革委
2
制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配 州委编办、 州卫计委, 各县(市) 人民政 本方案印发 6 个月内完成 备标准, 合理确定人员总量 府 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 州卫计委、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 人民 本方案印发 3 个月内完成 系规划 政府 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州卫计委,各 县 持续实施 (市) 人民政府
3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4
5
优化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绩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卫计 持续实施 效工资核定办法 委,各 县(市) 人民政府 落实政府投入责任 州财政局, 各县(市) 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本方案印发 3 个月 内完成 本方案印发 3 个月 内完成 本方案印发 3 个月 内完成 本方案印发 3 个月内完善制 度, 每年公布 持续推进
6 7 8 9 10 11
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经营管 各县(市) 人民政府 理自主权 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 各县(市) 人民政府 核办法 确定县级公立医院重点科 各县(市) 人民政府 室建设需求 公布县级公立医院相关信 各县(市) 人民政府 息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各县(市) 人民政府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2
1
序号 9
重点任务
责任部门
时间进度
10
11
12
17 年 12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评 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月底前完成 估体系 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建立符合自身人事管理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 2017 年 12 要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特 厅、省科技厅 月底前完成 点的职称评定、岗位管理 和考核评价制度 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 2017 年 12 转化的企事业单位国有资 省国资委、省财政厅 月底前完成 产管理相关政策 研究制定科研人员和教师 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的 实施细则, 探索高等院校、 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 2017 年 12 科研院所领导干部正职任 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 月底前出台 前在科技成果转化中获得 审计厅、省监察厅 股权的代持制度、兼职取 酬制度等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 告制度,探索科技成果转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2017 年 12 移转化实施情况监测与评 省统计局 月底前完成 估机制 落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试点税收优惠政策,探索 省财政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持续推进 完善支持单位和个人科技 成果转化的财税措施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人 民政府、 各高新区管委会, 省直各相关部门、 各市州人民政 2017 年 12 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 府、各高新区管委会 月底前完成 则或实施方案
2
3
4
5
省科技厅、 长株潭三市政府、 长 推动长株潭获批国家科技 沙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株洲国家 2020 年 12 6 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高新区管委会、 湘潭国家高新区 月底前完成 管委会 开展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 2020 年 12 7 培养,培养 1000 名专业化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省科协 月底前完成 技术转移人才 落实国家关于高等院校院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 2017 年 12 8 所科研人员停薪留职离岗 厅 月底前出台 创业政策

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配合单位:州政府有关部门
12月底前完成
【二】多措并举,加快投资审批改革
9
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前置审批条件,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新政发〔2018〕45号〕。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配合单位:州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等部门
12月底前完成
序号
工作任务
州教育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卫生局、计生委分别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39
全面梳理教科文卫体领域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州教育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卫生局、计生委分别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七、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
40
积极借鉴国内外、发达省市、地区的成熟做法,转变监治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为我州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进展环境,使市场和社会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
12月底前启动
【四】治乱减负,加快收费清理改革
24
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清理规范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基金,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表达一般性治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政策效应不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进展需要的政府性基金;对收费超过服务成本,以及有较大收支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降低征收标准;整合重复设置的收费基金;依法将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并入相应的税种。
12月底前完成
35
组织开展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治理,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
州工商局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36
进一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工作,建设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统筹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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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
市体育局,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年底前完成
5
扎实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市体育局
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6
扶持板鞋竞速、高脚竞速、独竹漂、蹴球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发展
市民宗委
市体育局,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7
打造体育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和精品景区
2025年底前完成
10
探索高端体育用品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商品展示交易等新型服务贸易,建设辐射西部、面向全国的体育用品展示集散中心
市外经贸委
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委、重庆海关
持续实施
11
大力推广校园足球
市教委
市体育局,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12
构建“一核两带多基地”
市体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市体育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持续实施
3
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等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市体育局
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4
学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要向学生开放,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保障,加快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将开放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
市财政局
市体育局,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22
将体育产业纳入全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范围。探索设立由社会资本筹资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体育局
、市金融办
2016年启动
23
试行医保健身“一卡通”制度,允许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用于体育健身
市人力社保局
市财政局、市体育局
体育产业统计长效机制,每年开展体育产业统计调查
市统计局
市体育局,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年底前完成
持续实施
16
推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乡镇、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
市体育局
市财政局
2025年底前完成
17
发挥中医中药资源优势,加大养生保健运动项目和“运动处方”推广力度,在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运动康复指导服务,促进康体结合,拓展体育康复市场
市卫生计生委
市体育局
持续实施
18
加快体育服务移动客户端建设,搭建“重庆体育”云平台,支持企业开发多形式、多功能的体育服务O2O平台
持续实施
13
盘活存量资源,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
市规划局
市城乡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委、市国资委,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14
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市体育局
市财政局、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底前完成
26
建立发展改革、体育、财政、人力社保、经信、教育、建设、商业、外经贸、国土、规划、文化、卫生计生、民族、国资、税务、工商、统计、旅游、金融等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体育局
2015年底前完成
27
健全体育地方标准体系,推行体育场所服务认证、体育职业技能鉴定制度
市体育局
市质监局、市人力社保局
24
编制市级和区县(自治县)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
市体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年底前完成
25
探索组建体育高等职业学院,鼓励中职学校开展体育职业教育和培训
市教委
市体育局
市旅游局
市体育局,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8
加快引进和培育体育器材、运动装备等上中下游制造企业
市经济信息委
市国资委、市外经贸委、市体育局,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9
培育2—3个各具特色、创新力强的体育产业基地
市体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市体育局
市经济信息委
2017年底前完成
19
依托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建立市级体育产业资源交易专业平台
市体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2017年底前完成
20
完善体育赛事和活动安保服务标准,积极推进安保服务社会化
市公安局
市体育局
2016年底前完成
21
设立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设立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持续实施
15
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市规划局
市城乡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体育局,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重点任务分工及时间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时间进度
1
积极申办全国综合性和单项赛事,扩大重庆国际马拉松赛、永川国际女足邀请赛、武隆国际山地户外运动公开赛、长寿湖铁人三项赛等专业赛事品牌影响力,力争形成一批体育品牌赛事
市体育局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2
支持社会机构和社会资金参与场馆建设管理经营,探索“国建民营”、“民建民营”等运营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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