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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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有关土地的基本国策是什么?
答: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2、守住耕地红线的内容是什么?
答:概括地说就是要确保全国18亿亩的耕地保有量不减少。
3、什么是国有土地?
答:国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简单说就是国家享有所有权的土地。在我国,国有土地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以及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4、什么是集体所有土地?
答:集体所有土地简单说是由农民集体享有所有权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有所有的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5、什么是土地所有权,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答: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国有土地的使用权
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6、土地所有权如何确定?
答: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7、什么是农用地?
答: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它农用地(如农村道路、养殖水面、田坎等)。
8、什么是建设用地?
答: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9、什么是耕地?
答: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不包括林地。
10、什么是基本农田?
答: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要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11、实行基本农田保护的方针是什么?
答: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
12、什么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
答: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提供给单位或个人使用,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缴
纳一定费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13、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有哪些方式?
答:有三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14、临时使用土地的条件有哪些,期限有多长?
答: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15、什么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答: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受让方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予。
16、什么是非法占用土地?
答:非法占用土地是指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合法有效的批准而占用土地的行为。
17、什么是征收土地?
答:征收土地是国家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
土地征收转变为国家所有土地的行为。
18、什么是土地补偿费?
答: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时,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土地所有者的经济补偿。
19、什么是安置补偿费?
答:安置补偿费是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时,为安置被收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再生产和生活的费用。
20、土地权属发生争议如何处理?
答: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1、城镇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地管理部门是谁?违反该规定应如何处理?
答:城镇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地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小区办、旧城改造办、指挥部、统建办等各类非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实施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对违反城镇国有建设用地统一供需地管理规定的,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内警告至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警告至降级处分。
22、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方式有哪几种?违反城镇国有建设
用地供地方式规定的该受到何种处理?
答: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方式有:划拨、协议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经营性用地供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对违反城镇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地方式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内警告至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警告至降级处分。
23、违反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供地程序规定的行为有哪些?
答:违反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供地程序规定的行为有:供地方案未经有权机关批准而实施供地;经批准确定为招标拍卖的地块,不提供或不按规定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及其他必需资料,影响招标拍卖;不使用国家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应签而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出让合同约定全额收取出让金就办理土地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等行为。有上述行为之一,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内警告至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警告至降级处分。
24、土地出让金由哪个部门征收?如何管理?
答:土地出让金只能由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对非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征收土地出让金的,不按规定将出让金上交财政的;不按法定的土地出让金用途使用出让金等权益,或坐支、挤占、挪用、截留土地出让金、租金等土地收益,或者将土地收益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至开除党籍或者行政记大过至开除公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