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中心机房综合布线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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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20200717002)

工程名称:中心机房综合布线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甲方:

乙方: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四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专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雅砻江公司集控中心通信自动化机房二期建设施工项目综合布线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1.2 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计费。工程清单总价为¥ .00 (大写:元整)。实际总价以最终工程量结算清单审计为准。

第三条:承包范围及内容:

3.1 机房项目工程: 数据中心机房建设工程综合布线分包合同,详见双方已确认的图纸施工,必须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完善性。

3.2 本项目工程包括本工程施工范围内施工安装、配合调试、施工缺陷处理(仅限施工造成的)、配合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等相关事宜。

3.3 所有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安装的材料涉及的二次转运、材料库房整理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任何诉求。

第四条:合同文件及解释

4.1 合同文件的内容及解释顺序如下:

4.1.1本合同及各项附件;

4.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1.3补充协议;

4.1.4施工图纸。

注:若合同文件之间有任何矛盾或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时,在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形成补充协议的情况下,依据上述排列顺序解释合同文件。

第五条:图纸

5.1 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深化图纸,乙方应按图施工,如有变更需向甲方书面形式提出,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乙方收到甲方的相关资料妥善保管及不得向第三方透露,造成一切

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5.2 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1套施工图纸,过程中如出现图纸调整,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应图纸。

5.3 甲方给乙方提供电子版图纸,供乙方根据需要自己打印,实施过程中有运营商、燃气、自来水、电力等管道影响具体施工因素需向甲方及时提出,依据甲方意见施工,避免乙方施工中进度延后。

第六条:合同工期

6.1开工日期:年月日

6.2完工日期:年月日

6.3总日历工作天数为:日历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可以预料到的政府行为影响因素等均包含在总日历工作天数内)。乙方承诺不会因为任何原因影响工程工期。

第七条:合同价款

7.1 本合同为:综合单价包干计费(本合同中统称“合同价款”)详见《中心机房综合布线施工劳务清单》

7.2 乙方综合单价包干计费包含施工内容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工程内容所发生的人工费、部分辅料费、管理费、利润、所有税金、各种损耗、成品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配合费、搬运费、材料堆放及保管费(属于乙方的)、整理、清理、保护、临建工程(属于乙方的)等费用、环卫费(施工现场的清洁)、床、被褥、生活、住宿、办公等费用,现场清理费、保险费,政策性文件的调整及人工和辅助材料涨价等(但应有一定的时效,应以合同签订时起,在3个月内有效,否则应根据市场做相应的调整)。

7.3 本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需提供该项目实施的各种机械及工具,甲方不提供任何施工器材,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除外。

7.4 乙方自身实施区域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建设由乙方自行负责,实施标准需满足甲方与施工现场的规范要求;

7.5 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住宿场所;

7.6 乙方的施工建渣由乙方负责运送处理。

7.7 乙方自身实施范围内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和材料看管以及自身采购材料的保护及看管由乙方自行负责;

7.8 乙方施工过程影像资料(照片)需按甲方要求按时提供。同时需在设备开箱后整体保存相关设备的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并交予甲方,若因设备本身包装内缺失相关资料需立即向甲方报告,否则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7.9 《机房综合布线施工劳务清单》以外零星用工:按300元/工日另行计算费用,计入进度与结算清单,乙方需无条件执行甲方工程师的施工指令。

第八条:质量要求

8.1 质量标准:中心机房综合布线施工项目专业分包项目初步设计标准;质量目标:合格。

8.2 质量奖罚:工程验收质量等级如达不到《中心机房综合布线施工项目专业分包项目初步设计标准》及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文件的要求,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和目标,限期整改,工期不予顺延,如限期整改不到位每日处罚款200元。

第九条:合同款项支付

对乙方的付款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乙方提交付款申请,甲方项目部审核确认,并通过项目部向公司提交请款单。甲方可对请款单内容或工作进行审核。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甲方须于接收后5天内提出任何反对支付该价款的理由,或建议应削减的价款额度。收到甲方的审核结果并经双方盖章确认后,甲方按确认后的审核金额向乙方付款。

在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相应数额的 3 %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可交到甲方项目部处),项目结算完成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至结算总价100%的 3 %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9.1. 支付

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预付款,作为乙方前期筹备费用(包括人员安置及相关机具设备);本次项目施工分为两个阶段进行,施工第一阶段(以甲方指定内容为准)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所完成工作量施工费的80%作为进度款(含前期支付的预付款);施工第二阶段完成后(整个项目完成施工验收)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所有费用。

9.2. 乙方需认真填写合同中乙方单位名称、账号、开户行、收款人内容。如收款人有变动,乙方必须出具书面变更证明,经甲方同意后交财务备案。

9.3本合同的履行,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不得转让。

第十条:甲方代表

10.1 甲方驻工地代表:,职务:项目经理。

10.2 甲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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