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版GMP第四章厂房与设施

合集下载

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三节仓储区制药企业现场符合性检查GMP条款解读检查要点及现场检查实例分析条...

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三节仓储区制药企业现场符合性检查GMP条款解读检查要点及现场检查实例分析条...

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三节仓储区制药企业现场符合性检查GMP条款解读检查要点及现场检查实例分析条...第三节仓储区第五十七条:仓储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确保有序存放待验、合格、不合格、退货或召回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等各类物料和产品。

1.条款解读1.1强调生产区和储存区的物料和产品应做到“有序存放”。

1.2有序存放的含义:要求物料存放应按品种、制造(生产)批次分类存放,能够有序转运和质量控制,防止混淆的发生。

2.检查要点2.1企业是否根据物料或产品的贮存条件(如温度、湿度、光照)、物料特性(如原料、辅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成品)及管理类型(如待验、合格、不合格、退货、召回)设立相应的库、区,其面积和空间是否与生产规模以及储存周期相适应。

2.2仓储区的设置与其相联系的生产区域是否接近,是否能尽量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混杂与污染。

3.风险点仓储区域面积偏小,物料储存混乱,易造成物料不被预期的使用风险。

4.典型案例及分析4.1 仓储区空间较小,易导致存放待验、合格、不合格、退货或召回的物料和产品产生混淆和差错。

4.2 不同批次或不同产品放在一个货位。

4.3 物料无质量状态标识或标识不明显。

4.4 不合格区、退货区无有效安全隔离措施。

第五十八条:仓储区的设计和建造应当确保良好的仓储条件,并有通风和照明设施。

仓储区应当能够满足物料或产品的贮存条件(如温湿度、避光)和安全贮存的要求,并进行检查和监控。

1.条款解读1.1明确了对仓储区仓储条件要求。

1.2提出了对温度、湿度进行定期监测的管理要求。

2.检查要点2.1仓储区是否能满足物料或产品的贮存条件,其条件是否经过确认和验证,并进行检查和监控。

是否对温、湿度进行定期监测,是否有调控的记录。

2.2温、湿度计的放置位置是否经过确认和验证。

2.3是否有温、湿度调控措施,是否能满足仓储区温度、湿度调控效果的要求。

温、湿度控制管理文件是否完善。

是否具有有效的照明、通风设施。

2010版GMP《厂房与设施》.pdf

2010版GMP《厂房与设施》.pdf
第五十八条 仓储区的设计和建造应当确保良好的 仓储条件,并有通风和照明设施。仓储区应当能 够满足物料或产品的贮存条件(如温湿度、避 光)和安全贮存的要求,并进行检查和监控。
第五十九条 高活性的物料或产品以及印刷包装材 料应当贮存于安全的区域。
第六十条 接收、发放和发运区域应当能够保护物 料、产品免受外界天气(如雨、雪)的影响。接 收区的布局和设施应当能够确保到货物料在进入 仓储区前可对外包装进行必要的清洁。
第四十九条 洁净区的内表面(墙壁、地面、天 棚)应当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 物脱落,避免积尘,便于有效清洁,必要时应当 进行消毒。
第五十条 各种管道、照明设施、风口和其他公用 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 位,应当尽可能在生产区外部对其进行维护。
第五十一条 排水设施应当大小适宜,并安装防止 倒灌的装置。应当尽可能避免明沟排水;不可避 免时,明沟宜浅,以方便清洁和消毒。
(六)药品生产厂房不得用于生产对药品质 量有不利影响的非药用产品。
• 第四十七条 生产区和贮存区应当有足够 的空间,确保有序地存放设备、物料、中 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避免不同产 品或物料的混淆、交叉污染,避免生产或 质量控制操作发生遗漏或差错。
第四十八条 应当根据药品品种、生产操作要求及 外部环境状况等配置空调净化系统,使生产区有 效通风,并有温度、湿度控制和空气净化过滤, 保证药品的生产环境符合要求。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级别洁净区之 间的压差应当不低于10帕斯卡。必要时,相同洁 净度级别的不同功能区域(操作间)之间也应当 保持适当的压差梯度。 口服液体和固体制剂、腔道用药(含直肠用 药)、表皮外用药品等非无菌制剂生产的暴露工 序区域及其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最终处理的 暴露工序区域,应当参照“无菌药品”附录中D级洁 净区的要求设置,企业可根据产品的标准和特性 对该区域采取适当的微生物监控措施。

中国新版GMP(2010年版3月1日实施)

中国新版GMP(2010年版3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 79 号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已于2010年10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陈竺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该体系应当涵盖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包括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

第三条 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第四条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 质量管理 第一节 原 则 第五条 企业应当建立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的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

第六条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七条 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节 质量保证 第八条 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同时建立完整的文件体系,以保证系统有效运行。

第九条 质量保证系统应当确保: (一)药品的设计与研发体现本规范的要求; (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三)管理职责明确; (四)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 (五)中间产品得到有效控制; (六)确认、验证的实施; (七)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 (八)每批产品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九)在贮存、发运和随后的各种操作过程中有保证药品质量的适当措施; (十)按照自检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评估质量保证系统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04---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33条)2010版GMP解读

04---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33条)2010版GMP解读
第45条
应当保存厂房、公用设施、固定管道建造或改造后的竣工图纸。
新增条款
增加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对药品生产设施的竣工图予以保持的要求,确保竣工图的信息与现场一致,以保证设施维护、设备验证、变更控制等工作有效实施。。
第四章厂房与设备
条款内容
条款解读
第二节
生产区
第46条
为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应当根据所生产药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并符合下列要求:
厂房维护操规程应包括定期进行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确认的要求。
第四章厂房与设备
条款内容
条款解读
第一节
原则
第42条
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确保生产和贮存的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影响。
新增条款
增加厂房设施需要有相应的生产环境条件,以满足药品生产和贮存的要求,并保证生产设备及辅助生产设备的性能始终得到保持。
新增条款
增加对厂房选址时需要控制的原则性要求,进行风险防范
厂房选址应避免其周围环境的影响,如厂房地理位置制药企业所处的周边环境是否远离污染源。例如:铁路、码头、机场、火电厂、垃圾处理场等等。另外,需要考虑其厂区地理位置的常年主导风向,是否处于污染源的上风向侧,避免受到污染的风险发生。
第四章厂房与设备
完善条款
根据98版第二十四条的对洁净区产尘操作区域的控制的条款,进一步规范了防止粉尘扩散、避免交叉污染的方法。
常见的专门措施一般采用单向气流保护、独立的除尘系统、专门的区域房间等手段。
第54条
用于药品包装的厂房或区域应当合理设计和布局,以避免混淆或交叉污染。如同一区域内有数条包装线,应当有隔离措施。

GMP各章节重点问题解读--第四章厂房与设施(上)

GMP各章节重点问题解读--第四章厂房与设施(上)

新版GMP各章节重点问题解读--第四章:厂房与设施(上)硬件是否符合GMP,直接影响药品质量。

硬件的优劣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

厂房和设施是制药企业实施GMP的基础,是一个先决条件,是硬件中的关键部分。

硬件包括厂区建筑物实体及附属配套的公用设施(如空调净化系统、制药用水、电、气系统等)。

本章就厂房与设施必须遵从“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防止差错和混淆”的GMP原则,以及对生产区、仓储区、质量控制区、辅助区等具体要求进行了阐述。

GMP中“厂房与设施”的“防止污染”即通过合理的厂房与设施来防止在生产、取样、包装和贮存等操作过程中,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受到化学或微生物特性的杂质或异物的不利影响。

“厂房与设施”的“防止交叉污染”即通过合理的厂房与设施来防止通过人流、工器具传送、物料传递、空气流动等途径,造成不同品种物料或药品成分互相干扰、污染,或是因人、工器具、物料、空气等不恰当的流向,让洁净级别低的生产区域的污染物传入洁净级别高的生产区域而造成污染。

计划于2015年3月1日实施的EU(欧盟)GMP修订版本第三章“厂房与设备”在3.6节中增加了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应与其风险级别相适应的内容,同时规定了当药品存在特定风险时,需要使用专用设施的要求。

“防止混淆和差错”就厂房设施而言,主要是提供足够的空间及完善的设施确保物料和产品不会相互混杂,避免操作出现差错的可能。

原则新版GMP细化了对“厂房与设施”总的原则要求(见新版GMP第三十八条),提出了药厂选址要“根据厂房及生产防护措施综合考虑”,厂房所处的环境应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物料或产品遭受污染的风险” (见新版GMP第三十九条)。

强调了总体布局的合理性,即“不应对药品生产造成污染,人流物流互不干扰” (见新版GMP第四十条)。

在“确保不影响药品的质量”前提下,还应对厂房要按企业制定的GMP文件要求进行清洁或必要的消毒(见新版GMP第四十一条)。

为确保生产和贮存的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受到影响,厂房须配置必要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等设施(见新版GMP第四十二条)和“防止昆虫或其它动物进入”措施(见新版GMP第四十三条),避免杀虫剂等用品对设备、物料、产品造成污染。

2010版GMP的变化(厂房与设施)

2010版GMP的变化(厂房与设施)

主要变化项目
• 第三节 仓储区 • 第五十九条 高活性的物料或产品以及印 刷包装材料应当贮存于安全的区域。 • 条文注释 • 与旧版GMP相比,本条为新增内容。新 版GMP增加了对“高活性的物料或产品 以及印刷包装材料”仓储区要求。
主要变化项目
• 第六十条 接收、发放和发运区域应当能够保护 物料、产品免受外界天气(如雨、雪)的影响。 接收区的布局和设施应当能够确保到货物料在 进入仓储区前可对外包装进行必要的清洁。 • 条文注释 • 与旧版GMP相比,本条为新增内容。新版 GMP增加了对“接收、发放和发运区域”功 能的要求。以及“接收区的布局和设施要满足 到货物料在进入仓储区前可对外包装进行必要 的清洁”的要求。
主要变化项目
• 第四十一条 应当对厂房进行适当维护, 并确保维修活动不影响药品的质量。应 当按照详细的书面操作规程对厂房进行 清洁或必要的消毒。 • 条文注释 • 与旧版GMP相比,此条为新增条款。增 加了对厂房维护方面的要求。
主要变化项目
• 第四十四条 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未经批准 人员的进入。生产、贮存和质量控制区不应当 作为非本区工作人员的直接通道。 • 条文注释 • 与旧版GMP相比,此条为新增条款。增加了 对厂房人流控制的措施要求。增加了在厂房设 计中,对人流因素的合理要求。
主要变化项目
• 第六十四条 实验室的设计应当确保其适用于预 定的用途,并能够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应当 有足够的区域用于样品处置、留样和稳定性考 察样品的存放以及记录的保存。 • 条文注释 • 与旧版GMP相比,本条为新增内容。对于实 验室的设计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其设计应当 “确保其适用于预定的用途,并能够避免混淆 和交叉污染”。
2010版GMP的变化 (第四章厂房与设施)

GMP之四--厂房和设施概述

GMP之四--厂房和设施概述

GMP之四--厂房和设施概述GMP之四--厂房和设施概述厂房和设施是制药企业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对于产品质量的保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遵循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对厂房和设施进行合理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能够最大程度地确保制药企业的生产过程符合质量标准,并保证生产线的安全和可靠性。

一、厂房厂房是制药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核心部分,它需要满足一系列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空气洁净度、温湿度控制、照明要求、消防安全等。

首先,厂房内的空气洁净度对于制药企业的生产过程至关重要。

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微生物和颗粒污染可能会对产品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必须采取措施来控制厂房内空气中的微生物和颗粒数目。

通风系统、空气过滤设备、定期的清洁和消毒是保证空气洁净度的重要手段。

其次,温湿度控制也是厂房设计和管理的重要方面之一。

药品生产过程中对温湿度的要求可能各不相同,但必须在一定的范围内保持恒定。

过高或过低的温湿度会影响药品的稳定性和质量,因此必须通过合适的空调和湿度控制设备来实现恒定的温湿度。

此外,良好的照明也是厂房的重要要求之一。

适宜的照明可以提高生产环境的舒适度和操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同时也可以减少错误操作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因此,厂房需要安装足够的照明设施,并定期对其进行清洁和维护。

最后,消防安全是厂房设计和管理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

厂房内需要设置合适的消防设备,包括消防器材和灭火系统,以应对突发火灾事件。

此外,厂房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也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查,以防止电气故障引发火灾。

二、设施除了厂房之外,设施也是制药企业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供应水、动力系统、处理设备、储存设备等。

首先,供应水是制药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资源之一。

水是许多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原料、溶媒和清洗剂,因此必须确保供应水的质量符合要求。

对供应水进行适当的处理和消毒,以去除有害物质和微生物污染,是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关键步骤之一。

中国GMP2010年修订版(精华整理版)

中国GMP2010年修订版(精华整理版)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发布历经5年修订、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版药品GMP)今天对外发布,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药品GMP)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我国自1988年第一次颁布药品GMP至今已有20多年,其间经历1992年和1998年两次修订,截至2004年6月30日,实现了所有原料药和制剂均在符合药品GMP的条件下生产的目标。

新版药品GMP共14章、313条,相对于1998年修订的药品GMP,篇幅大量增加。

新版药品GMP吸收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按照“软件硬件并重”的原则,贯彻质量风险管理和药品生产全过程管理的理念,更加注重科学性,强调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达到了与世界卫生组织药品GMP 的一致性。

药品GMP的修订是药监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关注民生、全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又一重大举措,它的实施将进一步有利于从源头上把好药品质量安全关。

1998年修订的药品GMP的实施,在提升我国药品质量、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世界卫生组织及欧美等国家和地区药品GMP的技术标准得到很大的提升,新的理念和要求不断更新和涌现,我国现行药品GMP需要与时俱进,以适应国际药品GMP发展趋势,也是药品安全自身的要求。

我国现有药品生产企业在整体上呈现多、小、散、低的格局,生产集中度较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

实施新版药品GMP,是顺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

有利于促进医药行业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淘汰落后生产力;有利于调整医药经济结构,以促进产业升级;有利于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加快医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新版药品GMP修订的主要特点:一是加强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大幅提高对企业质量管理软件方面的要求。

GMP规范

GMP规范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10月份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一节原则第三十八条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

第三十九条应当根据厂房及生产防护措施综合考虑选址,厂房所处的环境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物料或产品遭受污染的风险。

第四十条企业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当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互相妨碍;厂区和厂房内的人、物流走向应当合理。

第四十一条应当对厂房进行适当维护,并确保维修活动不影响药品的质量。

应当按照详细的书面操作规程对厂房进行清洁或必要的消毒。

第四十二条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确保生产和贮存的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影响。

第四十三条厂房、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能够有效防止昆虫或其它动物进入。

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所使用的灭鼠药、杀虫剂、烟熏剂等对设备、物料、产品造成污染。

第四十四条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未经批准人员的进入。

生产、贮存和质量控制区不应当作为非本区工作人员的直接通道。

第四十五条应当保存厂房、公用设施、固定管道建造或改造后的竣工图纸。

页脚内容1第二节生产区第四十六条为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应当根据所生产药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并有相应评估报告;(二)生产特殊性质的药品,如高致敏性药品(如青霉素类)或生物制品(如卡介苗或其他用活性微生物制备而成的药品),必须采用专用和独立的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

青霉素类药品产尘量大的操作区域应当保持相对负压,排至室外的废气应当经过净化处理并符合要求,排风口应当远离其他空气净化系统的进风口;(三)生产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性激素类避孕药品必须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并与其他药品生产区严格分开;(四)生产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应当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特殊情况下,如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并经过必要的验证,上述药品制剂则可通过阶段性生产方式共用同一生产设施和设备;(五)用于上述第(二)、(三)、(四)项的空气净化系统,其排风应当经过净化处理;(六)药品生产厂房不得用于生产对药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非药用产品。

2010版GMP第四章厂房与设施

2010版GMP第四章厂房与设施
对照度有特殊要求的生产部位可设置局部照明。
14
第四十三条
❖ 厂房、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能够有效防止昆虫 或其它动物进入。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所 使用的灭鼠药、杀虫剂、烟熏剂等对设备、物料 、产品造成污染。
❖ 灭蚊灯 ❖ 挡鼠板 ❖ 隔离带 ❖ 空气幕
15
重点条款
第四十五条 应保存厂房、公用设施、固定管道建 造或改造后的竣工图纸。
❖ 明确厂房选址、设计、建造、改造和维护总的原 则
6
厂址选择
1、应在大气含尘、含菌浓度低、无有害气体、 自然环境好的区域。
2、应远离码头、铁路、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 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严 重空气污染、水质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 。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区时,则应位于其最 大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 风侧(市郊) 。
❖ 明确厂房的维护或维修不能影响药品的质量 ❖ 明确厂房的清洁或消毒应有操作规程
12
第四十二条
❖ 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确 保生产和贮存的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 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影响。
区域不同有区别么,分别应该是多少?
13
1、生产工艺对温度和湿度无特殊要求时,空气洁净度 A 级、 B 级的医药洁净室(区)温度应为 20-24℃,相对湿度应 为 45%-60%;空气洁净度 D 级的医药洁净室(区)温度 应为 18-26℃,相对湿度应为 45%-65%。 2、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洁净区之间的压差应不低 于 10Pa。必要时,相同洁净区内不同功能房间之间应保持 适当的压差梯度。 3、医药洁净室(区)应根据生产要求提供足够的照度。主 要工作室一般照明的照度值不宜低于 300LX;辅助工作室、 走廊、气闸室、人员净化和物料净化用室(区)不宜低于 150LX。

2010版GMP《厂房与设施》

2010版GMP《厂房与设施》

GMP的核心控制内容:生产与质量管理实现
生产管理的实现 • 内部供应链的建立与运行 • 厂房与设施、公用系统的可靠运行 • 生产工艺设备稳定、可靠的运行 • 有序的生产计划体系 持续管理的质量保证机制的建立与有效运行 • 全员参与的CMP工作氛围建立 • 有效的员工质量教育体系的建立 • 质量保证参与的质量体系运作模式 • 生产运作系统的绩效测量与控制
第三节 仓储区 第五十七条 仓储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确保有序 存放待验、合格、不合格、退货或召回的原辅 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等 各类物料和产品。 第五十八条 仓储区的设计和建造应当确保良好的 仓储条件,并有通风和照明设施。仓储区应当能 够满足物料或产品的贮存条件(如温湿度、避 光)和安全贮存的要求,并进行检查和监控。 第五十九条 高活性的物料或产品以及印刷包装材 料应当贮存于安全的区域。
• 第二部分:2010版GMP对药品生产设施与厂 房的要求
什么是设施? • 来源于拉丁语“facilis” ,其意是“容易”。 • 设施是运作(作业)能力的物理表达。 • 指所占用的土地、各种建筑物、各种生产 和辅助设备、各类公用设施等。
第一节原则
厂房选址 厂房环境 厂房设施维护 厂房设施的环境控制 厂房的防虫、防鼠控制要求 厂房限制限制进入控制 厂房设施竣工图/施工资料管理
第四十一条 应当对厂房进行适当维护,并确保维 修活动不影响药品的质量。应当按照详细的书面 操作规程对厂房进行清洁或必要的消毒。 第四十二条 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 和通风,确保生产和贮存的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 备性能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影响。 第四十三条 厂房、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能够有 效防止昆虫或其它动物进入。应当采取必要的措 施,避免所使用的灭鼠药、杀虫剂、烟熏剂等对 设备、物料、产品造成污染。 第四十四条 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未经批准人 员的进入。生产、贮存和质量控制区不应当作为 非本区工作人员的直接通道。 第四十五条 应当保存厂房、公用设施、固定管道 建造或改造后的竣工图纸。

2010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10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目录基本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三章机构与人员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五章设备第六章物料与产品第七章确认与验证第八章文件管理第九章生产管理第十章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第十一章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第十二章产品发运与召回第十三章自检第十四章附则基本简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三章机构与人员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五章设备第六章物料与产品第七章确认与验证第八章文件管理第九章生产管理第十章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第十一章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第十二章产品发运与召回第十三章自检第十四章附则基本简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GMP)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和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

大力推行药品GMP,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降低各种差错的发生,是提高药品质量的重要措施。

世界卫生组织,60年代中开始组织制订药品GMP,中国则从80年代开始推行。

1988年颁布了中国的药品GMP,并于1992年作了第一次修订。

十几年来,中国推行药品GMP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批制药企业(车间)相继通过了药品GMP认证和达标,促进了医药行业生产和质量水平的提高。

但从总体看,推行药品GMP的力度还不够,药品GMP的部分内容也急需做相应修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自1998年8月19日成立以来,十分重视药品GMP的修订工作,先后召开多次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药品GMP的实施主体-药品生产企业的意见,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修订工作。

目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已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9号局长令发布,并于1999年8月1日起施行。

历经5年修订、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版药品GMP)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内容包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质量管理 1第一节原则 1第二节质量保证 1第三节质量控制 2第四节质量风险管理 2第三章机构与人员 2第一节原则 2第二节关键人员 3第三节培训 4第四节人员卫生 4第四章厂房与设施 5第一节原则 5第二节生产区 5第三节仓储区 6第五章设备 7第一节原则 7第二节设计和安装 7第三节维护和维修 7第四节使用和清洁 7第五节校准 8第六章物料与产品 9第一节原则 9第二节原辅料 9第三节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 10第四节包装材料 10第五节成品 10第六节特殊管理的物料和产品 10第七章确认与验证 11第八章文件管理 12第一节原则 12第二节质量标准 13第三节工艺规程 13第四节批生产记录 14第五节批包装记录 14第九章生产管理 15第一节原则 15第二节防止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 16 第三节生产操作 16第四节包装操作 17第十章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17第一节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 17第二节物料和产品放行 20第三节持续稳定性考察 21第四节变更控制 22第五节偏差处理 22第六节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22第七节供应商的评估和批准 23第八节产品质量回顾分析 23第十一章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 24第一节原则 24第二节委托方 25第十二章产品发运与召回 25第一节原则 25第二节发运 26第三节召回 26第十三章自检 26第一节原则 26第二节自检 26第十四章附则 2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中国2010版gmp指南《厂房设施与设备》英文

中国2010版gmp指南《厂房设施与设备》英文

我国2010版gmp指南《厂房设施与设备》英文指的是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for Pharmaceutical Products,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一部分。

这一部分主要涵盖了药品生产中的厂房设施和设备的管理规范,对药品生产的安全性、质量以及合规性具有重要意义。

让我们从我国2010版gmp指南《厂房设施与设备》规范的背景和意义开始。

在药品生产过程中,厂房设施和设备的良好管理对于保障药品质量至关重要。

符合规范的厂房设施和设备能够有效地减少污染物对药品质量的影响,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也能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严格遵守我国2010版gmp指南《厂房设施与设备》规范是药品生产企业不可或缺的责任和义务。

接下来,我们需要重点关注我国2010版gmp指南《厂房设施与设备》规范的内容和要求。

根据该指南,厂房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设计与布局、建筑结构、空气洁净度、污染控制、设备和用品的清洁与消毒、工程材料的选择等。

这些内容涵盖了药品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关键环节,对于保障药品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实践中,药品生产企业需要根据我国2010版gmp指南《厂房设施与设备》规范的要求,对厂房设施和设备进行严格管理和监控。

这包括严格执行设备清洁和消毒的操作规程,定期进行空气洁净度的检测和维护,加强对建筑结构和工程材料的管理等。

只有通过严格的管理和监控,药品生产企业才能确保厂房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药品质量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总结起来,我国2010版gmp指南《厂房设施与设备》规范对于药品生产企业而言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严格遵守该规范的要求,能够有效地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最终实现药品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作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2010版gmp指南《厂房设施与设备》规范的实施对于推动我国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新版药品GMP指南(2010版)

新版药品GMP指南(2010版)

新版药品GMP指南(2010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79 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XXXX年修订)》已于XXXX年10 月19 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XXXX年3 月1 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该体系应当涵盖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包括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

第三条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第四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一节原则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的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

第六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七条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节质量保证第八条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同时建立完整的文件体系,以保证系统有效运行。

第九条质量保证系统应当确保:(一)药品的设计与研发体现本规范的要求;(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三)管理职责明确;(四)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五)中间产品得到有效控制;(六)确认、验证的实施;(七)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八)每批产品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九)在贮存、发运和随后的各种操作过程中有保证药品质量的适当措施;(十)按照自检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评估质量保证系统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厂房与设施(2010版GMP)

厂房与设施(2010版GMP)

第四章厂房与设施学习笔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修订)》版厂房与设施相关章节相比的主要变化有:1、增加厂房与设施的总的设计原则最大限度地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的发生2、根据不同区域需求规定基本要求(1)生产厂房的共用厂房、设施、设备的评估(2)明确药品与非药用产品的生产厂房公用限制要求3、关键的洁净设施的设计原则的变化(1)洁净等级的变化,采用ISO 14644标准;(2)强调具体的洁净区域温湿度的数值的要求;(3)不同洁净等级直接的压差为10Pa;(4)非无菌药品暴露操作区净化级别参照“D”级设置;(5)增加捕尘控制的系统要求第一节原则第三十八条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

新增条款厂房设施的设计和建造都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单位进行,以保证设计和建造质量,除满足药品生产的要求外,还应满足安全、消防方面的法规要求。

提出厂房设施的设计建造总的设计原则:最大限度地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的发生第三十九条应当根据厂房及生产防护措施综合考虑选址,厂房所处的环境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物料或产品遭受污染的风险。

新增条款增加对厂房选址时需要控制的原则性要求,进行风险防范。

需注意:1、企业总平面图,是否标明周边情况,周围是否有污染源。

2、厂房选址是否能避免其周围环境的影响,第四十条企业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当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合理,不得互相妨碍;厂区和厂房内的人、物流走向应当合理。

完善条款:在1998年修订规范第8条的基础上,提出厂区和厂房的人、物流走向应合理的要求。

对企业生产环境提出要求:应当降低由于厂区内尘土飞扬导致大气中的含尘量增加污染环境的危险。

对企业厂区布局提出要求: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互相妨碍,厂房建设布局应考虑风向的影响,动物房、锅炉房、产尘车间等潜在污染源应位于下风向。

2010版新版GMP规范附录

2010版新版GMP规范附录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附录2011-02-25目录无菌药品 (3)第一章范围 (3)第二章原则 (3)第三章洁净度级别及监测 (3)第四章隔离操作技术 (7)第五章吹灌封技术 (8)第六章人员 (8)第七章厂房 (9)第八章设备 (11)第九章消毒 (11)第十章生产管理 (12)第十一章灭菌工艺 (14)第十二章灭菌方法 (15)第十三章无菌药品的最终处理 (18)第十四章质量控制 (18)第十五章术语 (19)第八十一条下列术语含义是: (19)原料药 (20)第一章范围 (20)第二章厂房与设施 (20)第三章设备 (20)第四章物料 (21)第五章验证 (22)第六章文件 (24)第七章生产管理 (25)第八章不合格中间产品或原料药的处理 (28)第九章质量管理 (29)第十章采用传统发酵工艺生产原料药的特殊要求 (30)第十一章术语 (32)生物制品 (34)第一章范围 (34)第二章原则 (34)第三章人员 (35)第四章厂房与设备 (35)第五章动物房及相关事项 (37)第六章生产管理 (38)第七章质量管理 (40)第八章术语 (40)血液制品 (41)第一章范围 (41)第二章原则 (41)第三章人员 (41)第四章厂房与设备 (42)第五章原料血浆 (42)第六章生产和质量控制 (44)第七章不合格原料血浆、中间产品、成品的处理 (45)中药制剂 (46)第一章范围 (46)第二章原则 (46)第三章机构与人员 (46)第四章厂房设施 (47)第五章物料 (48)第六章文件管理 (49)第七章生产管理 (49)第八章质量管理 (50)第九章委托生产 (51)第十章术语 (52)附录1无菌药品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无菌药品是指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制剂和原料药,包括无菌制剂和无菌原料药。

第二条本附录适用于无菌制剂生产全过程以及无菌原料药的灭菌和无菌生产过程。

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药品GMP指南》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独家出版发行,质量管理体系:药品GMP指南定价:132元质量控制实验室与物料系统:药品GMP指南定价:256元厂房设施与设备:药品GMP指南定价:219元口服固体制剂:药品GMP指南定价:139元无菌药品:药品GMP指南定价:256元原料药: 药品GMP指南定价:198元规格:16开全六册总定价:1200元优惠价:750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修订药品GMP)已经卫生部第79号令发布,并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使药品生产企业及工程设计、设备制造、药品监管等部门的生产、技术、检查和管理人员正确理解、全面把握并有效执行新修订药品GMP,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组织编写了《药品GMP指南》。

《药品GMP指南》紧扣新修订的药品GMP,充分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经验,紧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各分册各有侧重,具有系统性和指导性,是目前国内有关新修订药品GMP实施的最实用工具书。

《药品GMP指南》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实验室和物料系统》、《厂房、设施、设备》、《口服固体制剂》、《无菌药品》、《原料药》六个分册,涵盖了新修订药品GMP 的背景介绍、法规要求、技术要求、实施指导、实例分析及要点备忘等。

《药品GMP指南》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独家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79号令《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已于2010年10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使用指南简称《药品GMP指南》出版社: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2011年出版规格:全六册16开定价:1200元优惠价:850元主要内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修订药品GMP)已经卫生部第79号令发布,并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使药品生产企业及工程设计、设备制造、药品监管等部门的生产、技术、检查和管理人员正确理解、全面把握并有效执行新修订药品GMP,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组织编写了《药品GMP指南》。

10版GMP目录及第一到五章

10版GMP目录及第一到五章
• 顾客满意是我们成功的关键。为了获得客户的 满意,需要我们全体员工贯彻执行有效地质量 管理体系。我们承诺将全力以赴实施并持续改 进经营流程和政策,完善商品和服务。 • 我们承诺将成为中国最值得信赖的零售商。我 们承诺为顾客提供物超所值的产品。顾客满意 是成为行业领导者和行业最佳的关键。我们始 终把顾客满意放在第一和最重要的位置。为此, 我们将一直努力为顾客提供越来越高水平的服 务。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们的管理层承诺将 基于国际标准ISO900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目标的制定、实施和完成通过下列措施 体现:
-高层领导者应确保制定和实施与质量相符合的质量目 标; -质量目标应与业务目标相结合,并符合质量方针的规 定; -企业各级相关部门和员工应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为了实现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体系的各级部门应提供 必要的资源和培训; -应建立衡量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的工作指标,并对其进 行监督、定期检查完成情况、对结果进行评估并根据 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图1 过程方法模式
• 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
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他应该:
-识别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及其在企业中的 应用; -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 -确保这些过程的有效运行和控制所需的准则和 方法。 -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 过程的运行和对这些过程的监视; -监视、测量和分析这些过程; -实施必要的措施,以实现对这些过程策划的结 果和对这些过程的持续改进。
(419)
第一章 总 则
目录:
• • • • • 本章的修订的目的 《总则》的主要内容 本章内容框架 与98版相比主要的变化 关键条款的解释
本章的修订的目的
• 阐述本规范的立法依据; • 阐述本规范的管理目标; • 阐述本规范的“诚信”执行理念与原则。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GMP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GMP

9
h
第一章 总则 GMP
质量管理体系
GMP
诚实守信
10
h
第二章 质量管理 GMP
质量 保证
QA
质量 控制
QC
风险 管理
QRM
质量管理(QM)
11
h
质量保证 GMP
设计与研发
储存和发运
放行
生产和质量 控制
确认与验证 中间产品
原辅料 包装材料
质量保证
12
h
记录 发运 召回 投诉 纠偏
13
质量管理 GMP
企业应当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当对 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当 合理,不得互相妨碍;厂区和厂房内的人、物流走向应当合理。
厂房、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能够有效防止昆虫或其它动物进入。 避免所使用的灭鼠药、杀虫剂、烟熏剂等对设备、物料、产品造成 污染。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未经批准人员的进入。生产、贮存 和质量控制区不应当作为非本区工作人员的直接通道。
h
生产区
27
生产区 GMP
产尘操作间(如干燥物料或产品的取样、 称量、混合、包装等操作间)应当保持相 对负压或采取专门的措施,防止粉尘扩散 、避免交叉污染并便于清洁。
生产区应当有适度的照明,目视操作区域 的照明应当满足操作要求。
生产区内可设中间控制区域,但中间控制 操作不得给药品带来质量风险。
h
仓储区 GMP
质控区 GMP
质控区
30
h
休息室的设置不应当对生产区、仓储区和 质量控制区造成不良影响。
更衣室和盥洗室应当方便人员进出,并与 使用人数相适应。盥洗室不得与生产区和 仓储区直接相通。

厂房与设施(2010版GMP)

厂房与设施(2010版GMP)

厂房与设施(2010版GMP)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即良好的生产规范,是指由世界卫生组织(WHO)所制定的适用于药品、食品等相关企业的规范。

其中,厂房与设施是GMP的重要组成部分。

厂房良好的厂房设计应该能够保护产品免受污染,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并保持厂房的清洁度。

以下是2010版GMP标准所规定的厂房要求:厂房位置厂房应选址在噪声、污染、危险物质及其他不良环境影响的最小允许界限内,确保厂房的安全性和适用性,而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厂房设计厂房设计应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的要求。

厂房空气质量和温度、湿度应采取相应的调节手段,使其符合产品的质量标准需要。

除生产用地外,厂房内及周围的环境也应该保持清洁和卫生,以保证生产产品的质量。

厂房结构厂房内的地面、墙壁和天花板都应该采取适当的材料,表面应光滑、无凹陷、无孔洞、无渗漏。

墙面应该平整无尘、不吸水,地面应平整、无污染、无硬化及裂缝,以保证产品不受到污染。

设施良好的设施设计应该能够保持产品的卫生、安全和稳定。

因此,设施的选择和应用是符合GMP要求的重要内容。

以下是2010版GMP标准所规定的设施要求:设施的管理应当建立管理标准、流程和程序来保证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

设施应该定期进行维护检修,并进行标准的验证和记录。

设施的保障为了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安全性,适当的保障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如配备自动控制装置、适当的检测装置、防护装置、绝缘装置、操作安全小件等等。

设施的操作设施的使用和操作必须符合厂商的说明书,并且应该在相应的设施使用培训后,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负责处理。

设施的检查应确保各种检测设施及设备的可靠性,参数符合要求,保证设备具有稳定性和准确性,以保证生产产品的质量。

总结厂房与设施是GMP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良好的厂房与设施设计与管理是药品、食品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的首要保证。

因此,企业要严格按照GMP的标准来要求自身的厂房和设施设计以及管理,以达到提高产品质量和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性的目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明确厂房的维护或维修不能影响药品的质量 明确厂房的清洁或消毒应有操作规程
第四十二条
厂房应当有适当的照明、温度、湿度和通风,确 保生产和贮存的产品质量以及相关设备性能不会 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影响。
区域不同有区别么,分别应该是多少?
1、生产工艺对温度和湿度无特殊要求时,空气洁净度 A 级、 B 级的医药洁净室(区)温度应为 20-24℃,相对湿度应 为 45%-60%;空气洁净度 D 级的医药洁净室(区)温度 应为 18-26℃,相对湿度应为 45%-65%。 2、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洁净区之间的压差应不低 于 10Pa。必要时,相同洁净区内不同功能房间之间应保持 适当的压差梯度。 3、医药洁净室(区)应根据生产要求提供足够的照度。主 要工作室一般照明的照度值不宜低于 300LX;辅助工作室、 走廊、气闸室、人员净化和物料净化用室(区)不宜低于 150LX。
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本章包含的各小节
第一节 原则 第二节 生产区 第三节 仓储区 第四节 质量控制区 第五节 辅助区
LOGO
《厂房与设施》主要内容
厂房选址要考虑污染的风险,厂区的总体布局应 合理
生产区布局应合理,能满足生产的需要,注意降 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避免差错和混淆
1.应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途等因素, 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多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并有相应 评估报告;
2.生产特殊性质的药品,如高致敏性药品(如青霉素 类)或生物制品(如卡介苗或其它用活性微生物制备而成的 药品),必须采用专用和独立的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青 霉素类药品产尘量大的操作区域应保持相对负压,排至室外 的废气应经净化处理并符合要求,排风口应远离其它空气净 化系统的进风口;
重点条款
3.生产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性激素类避孕药品必须 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并与其它 药品生产区严格分开;
4.生产某些激素类、细胞毒性类、高活性化学药品应 使用专用设施(如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和设备;特殊情况 下,如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并经过必要的验证,上述药品制剂 则可通过阶段性生产方式共用同一生产设施和设备;
明确厂房选址、设计、建造、改造和维护总的原 则
厂址选择
1、应在大气含尘、含菌浓度低、无有害气体、 自然环境好的区域。
2、应远离码头、铁路、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 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严 重空气污染、水质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 。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区时,则应位于其最 大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 风侧(市郊) 。
对照度有特殊要求的生产部位可设置局部照明。
第四十三条
厂房、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当能够有效防止昆虫 或其它动物进入。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所 使用的灭鼠药、杀虫剂、烟熏剂等对设备、物料 、产品造成污染。
灭蚊灯 挡鼠板 隔离带 空气幕
重点条款
第四十五条 应保存厂房、公用设施、固定管道建 造或改造后的竣工图纸。
厂区合理布局的参考示例
1. 不同的功能区 根据主流风向 合理布局,明 显分隔。
2. 动力区距离主 要用能车间较 近,有利于管 线的合理布置 和废能的综合 利用。
3. 人流和物流易 于分开。
污水 处理区
防爆区
绿化区
堆 动力 场区
辅助 生产区
非洁净 生产区
洁净 生产区
绿化区
仓贮 区

库 办公区
门卫
物流 人流
明确企业应保存竣工图
土建图、暖通图、电气图、给排水图纸 其他要求:改动记录等 申报要求图纸:人流图、物流图、工艺图、设备图、送 风图、回风图、排风图。
应注意竣工图与现场实际情况一致。
竣工图纸
电气设计
污水处理系统
Hale Waihona Puke 洁净厂房竣工图第二节 生产区
重点条款
第四十六条 为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厂房、生产设 施和设备应根据所生产药品的特性、工艺流程及相应洁净度 级别要求合理设计、布局和使用,并符合下列要求:
仓储区能满足物料和产品贮存的需要,使各类物 料和产品有序、安全存放,符合物料和产品贮存 的条件,避免混淆和差错
取样区的设置应能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
LOGO
《厂房与设施》修订内容
新增内容
调整内容
应保存厂房、公用设施、固 定管道建造或改造后的竣工 图纸
生活区
厂区建筑面积的一般分布
生产车间占总建筑面积的30% 库房占总建筑面积的30% 辅助车间占总建筑面积的15% 管理及服务部门占总建筑面积的15% 其它占总建筑面积的10%
重点条款
第四十一条 应对厂房进行适当维护,并确保维修活 动不影响药品的质量。应按照详细的书面操作规程 对厂房进行清洁或必要的消毒。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 不同级别洁净区之间的压 差不低于10帕斯卡
LOGO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
第一节 原则
重点条款
第三十八条 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 造和维护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应能最大限度避 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清洁、操作 和维护。
上风侧
厂前区
无菌生 产车间
非无菌 生产车间
原料 车间
下风侧
锅炉房
环保 中心
3、交通便利,通讯方便:因为药厂运输较频繁,要在 市场中寻求生存发展。
4、确保水、电、汽的供给:充足良好的水源、二路 进电、确保电源。
5、应有长远发展的余地,要节约用地,珍惜土地。
6、选厂址时应考虑防洪。必须高于当地最高洪水位 0.5米以上。
重点条款
第四十条 企业应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 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药品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 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互相 妨碍;厂区和厂房内的人、物流走向应合理 。
明确要求企业应有整洁的生产环境 明确了厂区总体布局的要求
生产企业为了整个环境的美观可以 栽种花卉和果树么?
共用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 应有可行性报告
药品生产厂房不得用于生产 对药品质量有不利影响的非 药用产品
生产区内物料和产品的存放
辅助区的设置要求
口服液体和固体制剂、腔 道用药(含直肠用药)、 表皮外用药品等非无菌制 剂生产的暴露工序区域及 其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 料最终处理的暴露工序区 域的洁净度级别为D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