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历次调整及原因分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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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历次调整及原因分

析(1)

我国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历次调整及原因分析【摘要】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是货币政策工具之一,一方面影响基础货币的数量,另一方面通过乘数效应多倍扩张或收缩货币供应量。近年来我国对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这一政策工具的运用比较频繁。本文结合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情况,分析了我国历次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原因,并给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

存款准备金率通货膨胀压力流动性货币供应量

存款准备金,也称为存储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具有强制性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规定的存款准备金率被称为法定存款准备率。

存款准备金率的大小与否、高低与否都取决于当时的经济环境和经济政策。存款准备

金率是一个国家重要的货币政策之一,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对金融机构会产生很大影响。[1]准备金率越高,收缩的货币量越大,经济运行可用的资金越小,对经济发展起到负面作用。反之,则扩大资金的可用量,促进经济较快发展。

存款准备金率主要是通过货币乘数和基础货币来影响货币供应量从而发挥作用的。存款准备金率的倒数即为货币乘数,因此存款准备金率的轻微变动就

可以极大地影响到货币乘数。[2]而且,从另一方面来说,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中央对经济走势的判断及未来发展的方向。因此,公众和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具体的政策变动来及时调整自身的支出和投资计划,从而保证政策调整的良好效果,这就是所谓的“宣告效应”。与其他货币政策工具相比,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的宣告效应更直接更有效。[4]

一、我国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历次调整情况

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建立了存款准备金制度。1986年1月7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对存款准备金制度进一步作了法律规定。此后存款准备金率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进行多次调整。

截止至2015年4月26日,一共经历了49次调整,见附表1。

(一)上调持平阶段(1985 年—1998 年 3 月)

在存款准备金制度实行初期,存款准备金制度作为央行重要的筹资工具,它的主要目的在于为国家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而不是对市场经济进行调控。1984年存款准备金分为三档:企业存款为20%,城镇储蓄存款为40%,农村存款为25%。而且,当时商业银行准备金还分为两个账户:法定存款准备金存款账户和备付金账户。但是因为过高的存款准备金率严重限制了经济的发展,因此1985年央行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统一调整为10%以减少过高的存款准备金率带来的不利影响。

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

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中央确立了“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经济制度。其实质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所以当时经济改革的核心是市场化,改革最多是放开价格。到了1988年,由于价格放开,商品价格上涨,工资上涨,1988年7月份物价上升幅度已达19.3%,创了历史最高纪录,通货膨胀十分严重。为了抑制通货膨胀,国家实施了紧缩的货币政策。

为了配合紧缩的货币政策,1987年至1988年9月,央行将存款准备金率上调至13%,同时各商业银行还需再缴存5%的备付金。

但是过高的存款准备金率对于商业银行的自主经营十分不利,而且也不利于市场经济下央行对于经济的间接调控,因此从1993年开始,央行对存款准备金政策进行改革,使之逐渐向货币政策工具方向转变,而且更加尊重市场的力量而不再是仅由行政决定。

(二)下调阶段(1998 年 3 月—2003 年 9 月)

1997年夏天,亚洲爆发了罕见的金融危机。在素有“金融强盗”之称的美国金融投机商索罗斯等一帮国际炒家的持续猛攻之下,自泰国始,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国家的汇市和股市一路狂泻,一蹶不振。而东南亚发生金融危机当时中国没有入世,经济各方面的国际化程度和开放程度并不是很高,一些出口企业和主要依靠东南市场的企业受到重创。当时香港刚回归,国家为了维护香港繁荣稳定而砸入了大量的外汇以维持港币市值,所以国家损失了大量的资金。国内也有很多企业的产品积压,有效需求严重不足,金融行业也持续低迷。

为了解决当时市场疲软、有效需求不足的状况,央行通过制度改革、下调存款准备金率等措施来配合当时积极的财政政策。

央行于1998年3月对存款准备金制度再次改革,将法定存款准备金存款账户和备付金账户两个账户合而为一,统称存款准备金账户。同时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由原来13%降低至8%,1999年又进一步降至6%,并且恢复了准备金存款原有的支付、清算功能。

这次的制度改革是存款难备金制度一次质的飞跃,说明我国从计划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靠拢。之后的5年(1998-2003)里,存款准备金率都维持在6%的稳定水平。

(三)平稳上升阶段(2003 年 9 月—2008 年 9 月)

2003年9月21日起,央行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由原来的6%调高至7%,但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暂时执行6%的存款准备金率不变。2004年3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央行宣布自4月25日起,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将资本充足率低于一定水平的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提高0.5个百分点。2004年4月25日再次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即由7%提高到7.5%。但同时为了支持农业发展,减少农业贷款发放成、促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仍执行6%的存款准备金率。38家银行实行8%的差别准备金率。

此次改革使得存款准备金制度有了监管的功能,因此之后的存款准备金率调整由过去的低频率大幅度调整变为高频率小幅度调整。并且,因为实行差别准备金率的政策,可以对局部地区的经济发展进行调控,调控方式变得更加多样化。

中国经济在2006年经历了一场有惊无险的轻度通货膨胀。诱发通货膨胀的原因主要粮食价格上涨带动食品价格上涨,国际石油价格上涨和国内投资过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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