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用电管理办法
2024年某煤矿用电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某煤矿用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随着我国用电机制改革,实行峰谷电价后,我公司生产用电不断增加,直接影响着我公司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为加强用电管理,降低吨煤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望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一条公司成立用电管理小组:组长:李保民副组长:邱用生路东成成员:吕玉杰、陈恭良、马新平、王庆芳办公室设在机电运输部,邱用生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公司用电管理工作和对违章用电的查处。
第三章管理目标第一条加强非生产用电管理,严格各项考核制度,生产与非生产用电都已各自装表计量,今后要做到日清月结。
第二条加大生产用电管理力度,每月各生产单位都要以内部市场化所制定电力定额进行考核,做到制度落实,奖罚严明。
第三条不得突破公司制定的吨煤电费指标。
第四章电管组任务第一条负责全公司井上、下及外转供电的抄表、结算,由财务部负责收电费。
第二条对全公司供电线路的合理规划,对违章用电户的查处和对我公司用电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2024年某煤矿用电管理办法(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煤矿用电管理,提高用电效率和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某煤矿所有用电设备和用电场所的用电管理。
第三条某煤矿应配备专业的用电管理人员,负责用电设备的选购、安装、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某煤矿用电管理应遵循合理、科学、安全、节能的原则。
第五条某煤矿应加强对用电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及时修理故障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六条某煤矿应设立用电管理制度,明确用电设备的使用规范和管理程序。
第七条某煤矿应制定定期的用电设备检查计划,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八条某煤矿应加强用电设备的培训和操作指导,提高员工的用电设备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九条某煤矿应监控用电设备的用电情况和能耗情况,制定相应的节电措施。
第十条某煤矿应定期开展用电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用电安全意识。
煤矿冬季地面用电管理办法
煤矿冬季地面用电管理办法
是为了确保煤矿在冬季正常运行并安全用电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煤矿冬季地面用电管理办法:
1. 用电计划管理:制定详细的用电计划,包括电力消耗量、用电时间和用电安排等,以确保用电合理安排,避免电力浪费和能源损耗。
2. 电气设备管理:加强电气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工作,检查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设备,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3. 用电安全管理:建立用电安全制度,加强员工用电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电力安全意识,制定用电操作规范,确保用电过程中的安全操作。
4. 用电监控管理:安装电力监控设备,实时监测用电负荷、用电功率和用电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用电问题,保障用电质量和供电稳定性。
5. 用电能效管理:采取措施提高用电能效,如引入节能设备、优化供电系统、合理调整用电计划等,降低能源消耗和用电成本。
6. 事故应急管理:建立电力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和处置流程,进行定期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电力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7. 用户用电管理:制定用户用电规定,明确用电限额和用电行为要求,避免私拉乱接电线,防止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煤矿冬季地面用电管理办法,具体的管理办法还需要根据不同煤矿的情况制定。
同时,煤矿还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用电管理政策和规定,确保用电安全和供电稳定。
煤矿节约用电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用电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矿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所有煤矿企业及其下属的采掘、辅助、地面生产等单位。
第三条煤矿节约用电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二)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实现可持续发展;(三)坚持科学管理,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四)坚持全员参与,形成节约用电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明确节约用电的责任,确保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节约用电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的节约用电管理工作。
第六条节约用电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约用电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企业节约用电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三)组织开展节约用电宣传教育活动;(四)监督、检查节约用电措施的实施情况;(五)提出节约用电改进措施和建议;(六)组织节约用电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节约用电责任,建立健全节约用电责任制。
第三章节约用电措施第八条优化电力负荷,提高供电质量。
(一)合理配置电力设备,提高供电设备的运行效率;(二)加强电力线路维护,降低线路损耗;(三)加强电力调度,优化电力负荷,提高供电质量。
第九条严格执行电力设备运行规程,降低电力损耗。
(一)定期对电力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二)合理调整电力设备运行参数,降低电力损耗;(三)对电力设备进行节能改造,提高设备能效。
第十条加强用电设备管理,提高用电设备效率。
(一)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用电设备,淘汰落后用电设备;(二)加强用电设备运行管理,降低设备损耗;(三)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测、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一条合理安排生产计划,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电力消耗。
煤矿单位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单位用电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提高用电效率,降低用电成本,保障电力设施安全可靠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用电设备和场所,包括矿井、地面生产系统、生活区等。
第三条煤矿单位用电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明确用电管理职责,加强用电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用电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煤矿单位设立用电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矿用电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用电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用电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用电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用电管理办公室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实施用电管理制度;2. 负责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查;3. 负责用电安全的宣传教育;4. 负责用电计量和收费管理;5. 负责处理用电事故和异常情况;6. 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用电情况。
第三章用电安全管理第八条煤矿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九条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
第十条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一条禁止私自接线和改装用电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第十二条煤矿单位应加强用电设备的防爆管理,确保防爆设施完好。
第十三条煤矿单位应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四章用电计量与收费管理第十四条煤矿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计量管理制度,确保计量准确。
第十五条用电计量设施应定期进行校验,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六条用电收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公开透明。
第十七条用电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用电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章奖惩第十八条对在用电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用电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杨庄煤矿生产用电管理及考核办法
杨庄煤矿生产用电管理及考核办法为加强供用电管理,实现电力市场化,降低原煤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矿井生产用电安全、经济、合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杨庄矿生产用电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张长明副组长:马立峰 张胜 束春鹏 苗育生 张玉贵 何爱忠成 员:庞伟栋 杨昌能 闻超 高振国 用电单位科(区)长 下设生产用电管理办公室,地点设在机电科。
主 任:庞伟栋成 员:机电科电管队人员及矿调度员、经管科人员二、 各类生产用电考核管理办法(一)井下用电考核管理1、月度用电指标(1) 采煤工作面月度电量指标 =煤机及后运设备总功率小时)能力(吨系统内设备的最小运输煤的比重(吨)进尺采长采高⨯⨯⨯⨯/(2) 综掘区月度电量指标 =率综掘机及后运设备总功小时)能力(吨系统内设备的最小运输煤的比重(吨)进尺断面⨯⨯⨯/ (3) 后运绞车月度电量指标=绞车总功率×绞车运行时间(小时/天)×当月天数说明:皮带机运输的掘进工作面绞车每天运行时间为2小时(暂定);矿车运输的掘进工作面绞车每天运行时间为6小时(暂定);采煤工作面每机风巷绞车的每天运行时间1小时(暂定)。
绞车台数由电管队和运管办根据现场情况共同确定,凡能卧底找平的巷道,不给电量指标。
(4) 耙矸机月度电量指标=耙矸机总功率×8(小时/圆班)(暂定)×当月天数(5)水泵月度电量指标=水泵总功率×16(小时/圆班)(暂定)×当月天数说明:涌水量大的地点每天运行时间根据实际情况核定(6)主运皮带月度电量指标 =皮带机及给煤机总功率小时)皮带运输能力(吨当月出煤总量(吨)⨯/(7)照明灯月度电量指标=巷道内照明灯总功率×24(小时/圆班)(暂定)×当月天数(8)地面生产系统皮带月度电量指标 =皮带机及给煤机总功率小时)皮带运输能力(吨当月出煤总量(吨)⨯/2、月度用电考核方法(1)当月电量指标-当月关口表电量×(1-15%)=当月节(超)电量说明:①15%为线变损②当结果为正时,代表节省;当结果为负时,代表超出。
煤矿电费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煤矿电费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随着煤矿负荷不断地增加,直接影响着我公司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为加强用电管理,降低吨煤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规范用电行为,充分调动全矿各部门节电降耗的积极性,完成各项节能降耗目标,有效控制电力消耗,降低成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节约用电管理内容(一)用电峰谷时段划分:尖峰时段:18:00—22:00高峰时段:8:00—12:00平均时段:12:00—18:00,22:00—0:00低估时段:0:00—8:00(二)煤棚选煤厂节约用电管理内容1、值班操作工要掌握系统运行情况和生产出煤情况。
2、联合生产、销售确定并规划出煤时间及停工检修时间,尽量集中出煤。
3、严禁皮带、破碎机长时间空载运行。
4、对大型固定设备,做到避免峰期时段用电,严格遵守避峰填谷、分时用电管理制度。
5、合理利用生产时间段对皮带等运输设备进行巡查,减少检修时间设备空运行时间。
4、(其他内容)(三)调度室节约用电管理内容1、统计监控屏、监控、电脑、机房等智能化设备用电消耗,通过技术或管理手段控制电耗。
2、(其他内容)(四)矿部及各施工队节约用电管理内容1、矿部办公楼、宿舍楼(3处)、食堂、冷库、浴室、门卫室、矿部二楼会议室、宿舍一楼电教室、一标矿部办公室(1个)、宿舍(6个)、等用电消耗统计。
2、对有电度表计量的施工队及修理厂,按实际走码、倍率计量进行费用合计。
对无电度表计量的施工队及修理厂,以及往年每月用电损耗大小,计算合理区间进行费用核算,并逐步增加安装电度表,分类计算。
3、对工业广场照明灯、磅房、停车场、采坑排水泵等用电设备合理规划,分类统计用电消耗。
4、(其他内容)二、被考核部门及责任划分(一)煤棚:考核范围为煤棚范围内所有用电设备(破碎机、风筒、喷雾机、皮带、电脑设备、电暖气、空调等)及前院宿舍的用电管理。
(二)选煤厂:考核范围为选煤厂范围内所有用电设备(破碎机、皮带、机房、电脑设备、电暖气、空调等)及办公室、宿舍的用电管理。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3篇)
矿井供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矿井供电安全和供电设备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包括煤矿、金矿、铁矿等各种类型的矿井。
第三条矿井供电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合理利用。
第四条矿井供电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
第五条矿井供电管理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
第六条矿井供电管理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供电设备管理第七条矿井供电设备的选型、安装和维护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八条矿井供电设备的运行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超负荷运行。
第九条矿井供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十条矿井供电设备的故障应及时处理,避免造成事故。
第三章用电管理第十一条矿井用电应合理安排,确保供电系统的稳定运行。
第十二条矿井用电应根据生产需要进行合理分配,避免电能浪费。
第十三条矿井用电应严格控制用电负荷,避免超负荷运行。
第十四条矿井用电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控用电情况,及时处理问题。
第十五条矿井用电应合理配置电能仪表,监测用电数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四章供电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矿井供电安全管理是矿井供电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应建立供电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和权责。
第十八条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应制定供电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应定期进行供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矿井供电安全管理应加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第五章人员培训管理第二十一条矿井供电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二条矿井供电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第二十三条矿井供电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
第二十四条矿井员工应接受供电安全培训,掌握基本的供电安全常识。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二十五条矿井供电管理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供电管理制度(一)高压供电1、为了加强高压供电管理,高压线路和设备均由机运科负责,机运科要设有一名技术员专管,电工班具体负责高压供电系统的检查、调整和试验。
2、地面高压架空线路、井上下高压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都要统一编号,要注明规格、长度、容量等数据。
机运科要有以下图纸。
(1)、地面高压架空线路输电线路和位置图。
(2)、高压供电系统图(3)、井下高压电缆和高压设备____位置图(4)、高压供电设备牌板和台账(5)、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资料和维修记录3、高压供电设备,按规定检修周期和电气设备的检修标准进行检修。
检修后,要进行验收并做好检修记录入档。
4、架空线路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二次的登杆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巡视,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全面检修,遇到大风暴雨和严重结冻等特殊情况要及时检查。
5、井上下高压电缆每月要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每年一次防锈、防腐处理,在电缆设施处进行其他,施工单位要制订措施,按程序审批后,由机运科现场核准、落实,方可进行施工。
6、电气设备使用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
直接启动设备的操作开关半年一次,其它每年一次,因短路掉闸三次者,必须补加一次试验,对试验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和更换。
7、井上下高压线路和设备的____必须有合理的设计并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
高压电气设备在____检修后,运行期间要根据煤矿电气设备绝缘试验的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和接地电阻的测定,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
8、防避雷保护要按照“高压保护规程”进行____,根据《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进行试验和测定。
9、地面变电所,出线上要装设过流和选择性的检漏电保护装置,井下中央变电所及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要装设过流及无压释放的保护装置。
上述保护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装设、整定校验装置。
上述保护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装设、整定、校验和调整,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雨季前进行。
遇到越级跳闸、保护失灵和仪表不准等腰立即进行检修或更换,保护整定值不经过主管技术员批准,不准任意变动。
煤矿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煤矿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临时用电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生产运行正常和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生产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包括临时用电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检测、维护等内容。
第三条临时用电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管理,防患于未然。
第四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临时用电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电气工程师和电气维修人员,明确职责。
第五条煤矿应保证人员、设备、工序和场所符合本制度规定,确保临时用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六条煤矿应当加强临时用电设备的巡视和维护工作,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处置并汇报。
第七条煤矿应当进行定期的临时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煤矿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二章临时用电设备管理第九条煤矿应根据生产需要,合理设计、安排和维护临时用电设备,确保其可靠供电。
第十条煤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选用临时用电设备,保证其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煤矿应当对临时用电设备的接地、过载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发现故障及时修复,确保设备的可靠性。
第十四条煤矿应当建立并健全临时用电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型号、生产厂家、购买日期、检修记录等信息。
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对临时用电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对设备的操作和维护能力。
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定期组织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演练和应急预案的训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煤矿应当制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临时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煤矿应当定期制定临时用电安全检查计划,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
第十九条煤矿应当建立临时用电设备巡视制度,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定期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煤矿冬季地面用电管理办法模版
煤矿冬季地面用电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篇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冬季地面用电管理,保障生产安全和电力供应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冬季地面用电的管理和监督,包括用电计划制定、用电设备维护保养、用电安全管理等。
第三条煤矿应建立健全冬季地面用电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本办法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煤矿应加强对用电岗位人员的培训,提高用电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确保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二篇用电计划制定第五条煤矿应按照生产需要,制定具体的冬季地面用电计划,明确用电的时间、地点和数量,并报经办人核定后执行。
第六条煤矿应根据用电计划,合理安排电力供应,确保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煤矿应监测用电情况,及时调整用电计划,确保电力供应与用电需求的匹配。
第三篇用电设备维护保养第八条煤矿应建立用电设备档案,对用电设备进行登记、分类和定期检查,确保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煤矿应明确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责任人,制定维护保养计划,按照计划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第十条煤矿应加强用电设备的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确保用电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四篇用电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煤矿应制定用电安全措施,包括电器设备的接地和绝缘、用电线路的保护和检修、用电设备的防雷措施等。
第十二条煤矿应建立用电安全制度,明确用电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严禁无证操作和私拉乱接电源等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煤矿应加强用电设备的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煤矿应加强对用电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用电设备的安全操作。
第五篇管理和监督第十五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
第十六条煤矿应进行定期的用电设备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确保用电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煤矿应建立用电管理档案,记录用电计划、设备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等情况,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024年煤矿用电管理办法
2024年煤矿用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用电行为,保障煤矿用电安全,提高煤矿用电效率,保护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煤矿用电行为。
第三条煤矿用电应以保证矿井生产为基础,以安全高效为目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合理配置能源资源,提高能源利用率。
第四条煤矿用电应遵循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安全高效、科学规划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煤矿用电的管理,制定相应的政策,加强对煤矿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办法的贯彻执行。
第六条煤矿用电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煤矿用电行为的监控和控制,开展用电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第七条煤矿用电应公平竞争,不得存在垄断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煤矿用电应依法纳税,不得逃避税收。
第二章用电计划和规划第九条煤矿用电应按照统一的用电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调整用电量。
第十条煤矿用电应根据矿井生产需要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用电规划,合理安排用电设备的配置和布局。
第十一条煤矿用电规划应考虑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要求,倡导使用清洁能源和高效设备,鼓励使用智能控制系统和节电设备。
第十二条煤矿用电规划应与煤矿的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要求相匹配,保障用电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煤矿用电规划应与电力部门协商制定并报送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第三章用电设备和用电管理第十四条煤矿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经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煤矿用电设备应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六条煤矿用电设备应有足够的容量,能满足矿井生产的需要,并具有一定的备份能力。
第十七条煤矿用电设备应具备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安全措施,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八条煤矿用电应按照用电需求和峰谷分时电价进行合理的用电管理,合理利用电力资源。
第十九条煤矿应建立完善的用电档案和电能计量系统,定期进行电能计量和信息采集。
第二十条煤矿用电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用电设备的监测和控制,及时发现和处理用电故障和隐患。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范本【煤矿供电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煤矿的供电安全和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矿井供电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供电管理责任1. 煤矿总经理负责矿井供电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供电工程师负责矿井供电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3. 班组负责人负责班组供电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三、供电设备维护管理1. 坚持“预防为主,维修为辅”的原则,及时进行供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配备专职维修人员,定期对供电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修理。
3. 统一制定供电设备的保养记录表,定期检查设备保养记录,确保保养工作的落实。
4. 发现供电设备故障时,及时上报,由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四、供电安全管理1.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操作,确保供电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2. 矿井供电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设备严禁使用。
3. 班组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和保养。
4. 供电过程中,班组人员必须佩戴好帽灯,并遵守供电操作安全规程。
五、供电维修记录和报告1. 煤矿应建立供电设备维修记录,详细记录每次维修的情况、维修时间、维修人员等。
2. 每季度,煤矿总经理应召开供电管理会议,对供电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报告上级部门。
六、奖惩措施1. 对于供电设备维护管理不到位和供电操作安全违反规定的人员,将进行相应的批评教育和警告处理。
2. 对于供电设备维护管理不到位引发严重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即为本公司的煤矿供电管理制度,各班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煤矿供电管理制度范本(二)1. 供电管理责任制度1.1 供电管理责任的划分1.1.1 煤矿供电管理工作由煤矿企业负责1.1.2 供电管理责任划分为生产部门、供电设备运维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三方面1.2 供电管理责任的履行1.2.1 生产部门负责矿井用电的需求计划和安排1.2.2 供电设备运维部门负责供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检修1.2.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供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理1.3 供电管理责任的目标1.3.1 高效、安全地供电满足生产需要1.3.2 提高供电设备的可靠性和运行效率1.3.3 防范供电设备故障和事故,确保人员安全2. 供电设备维护管理制度2.1 供电设备维护的基本原则2.1.1 预防性维护为主,定期检修和维修2.1.2 维护工作由专职维修人员负责2.1.3 维护工作严格按照维护计划进行2.2 供电设备维护的程序2.2.1 维护工作计划的编制和审核2.2.2 维护工作的执行和记录2.2.3 维护工作后的验收和评估2.3 维护记录的管理2.3.1 维护记录的归档和保存2.3.2 维护记录的查阅和审查2.3.3 维护记录的分析和总结3. 供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3.1 供电设备安全管理的原则3.1.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3.1.2 网络安全和防火防爆措施的加强3.1.3 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加强3.2 供电设备安全管理的措施3.2.1 设备巡查和隐患排查制度的建立3.2.2 供电设备维修人员的培训和资质管理3.2.3 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开展3.3 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3.3.1 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3.3.2 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3.3.3 事故原因的分析和改进措施的提出4. 供电负荷管理制度4.1 供电负荷计划的制定4.1.1 根据生产需求和供电设备情况制定供电负荷计划4.1.2 定期评估和调整供电负荷计划4.2 供电负荷监测和控制4.2.1 负荷监控设备的安装和调试4.2.2 负荷监测数据的采集和记录4.2.3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供电负荷控制策略4.3 供电负荷分析和优化4.3.1 对供电负荷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4.3.2 根据分析结果优化供电负荷控制策略4.3.3 提出优化供电设备配置的建议5. 供电设备运行管理制度5.1 供电设备运行监控5.1.1 运行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维护5.1.2 运行监控数据的采集和分析5.1.3 运行监控报警和故障处理5.2 供电设备运行检修5.2.1 定期检查和维护供电设备5.2.2 运行中出现故障时立即停机检修5.2.3 运行检修记录和总结5.3 供电设备运行改进5.3.1 对供电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5.3.2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运行改进措施5.3.3 运行改进效果的检查和评估6. 供电安全管理制度6.1 供电安全管理的目标和要求6.1.1 提高供电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6.1.2 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人身安全6.1.3 防范供电事故和灾害的发生6.2 供电安全管理的措施6.2.1 部门间的协作和沟通机制6.2.2 检查和评估供电设备的安全状况6.2.3 安全培训和演练的开展6.3 供电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6.3.1 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6.3.2 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6.3.3 事故原因的分析和改进措施的提出7. 供电设备能效管理制度7.1 能效管理的基本原则7.1.1 能效评估和分析7.1.2 能效改进和优化7.1.3 能效监测和控制7.2 能效管理的措施7.2.1 对供电设备的能效指标进行评估和分析7.2.2 提出能效改进的建议和措施7.2.3 能效监测设备的安装和调试7.3 能效管理的验收和评价7.3.1 能效改进措施的实施和效果的评价7.3.2 能效管理工作的总结和改进8. 供电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8.1 供电管理制度的宣传8.1.1 定期组织供电管理制度宣传活动8.1.2 利用内部媒体进行宣传8.1.3 开展供电管理制度知识竞赛8.2 供电管理制度的培训8.2.1 新员工的供电管理制度培训8.2.2 负责供电管理工作的人员的培训和考核8.2.3 定期开展供电管理制度培训和交流以上为煤矿供电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4年煤矿冬季地面用电管理办法
2024年煤矿冬季地面用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冬季地面用电行为,保障电力供应安全,提高电力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冬季地面用电管理。
第三条煤矿冬季地面用电应遵循科学、合理、经济、安全的原则,提倡节约用电,优化电力结构,切实保障用电需求。
第四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加强用电计划、电力设备维护与管理、用电统计与分析等工作。
第二章用电计划管理第五条煤矿应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用电计划,并及时向供电部门报备。
第六条用电计划应包括用电计划编制程序、用电量预测、电力购买计划、电能计量及计费等内容。
第七条煤矿应及时与供电部门沟通协商,确保供电能力满足用电需求。
第八条煤矿在电力供应紧张或突发异常情况下,应及时采取措施调整用电计划,保障电力供应安全。
第三章电力设备维护与管理第九条煤矿应建立电力设备维护与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电力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煤矿应定期组织电力设备检修与维护,及时消除隐患,防止设备故障导致停电事故。
第十一条煤矿应提高电力设备的能效,鼓励使用节能设备,提升电力利用效率。
第四章用电统计与分析第十二条煤矿应建立用电统计与分析制度,定期进行用电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工作。
第十三条煤矿应及时了解用电情况,发现异常用电行为,及时进行核查与处理。
第十四条煤矿应根据用电统计与分析结果,制定用电改进措施,提高用电效能。
第五章安全监管第十五条煤矿电力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定期检测,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煤矿应制定安全用电制度,加强员工用电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煤矿应定期进行用电安全风险评估,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险防范。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煤矿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煤矿,可以采取停电、罚款等措施进行处罚,并可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露天煤矿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露天煤矿生产过程中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导致的事故发生,确保矿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露天煤矿生产区域内所有电气设备、线路、设施的使用、安装、维修和管理。
三、安全用电基本原则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电气设备、线路、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3. 电气设备、线路、设施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工进行安装、维修和管理。
4. 加强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提高全体矿工的安全用电意识。
四、安全用电管理职责1. 矿长对本矿安全用电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2.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
3. 电气管理部门负责电气设备、线路、设施的安装、维修和管理。
4.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用电工作负直接责任。
五、安全用电管理措施1. 电气设备、线路、设施必须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可靠。
2. 电气设备、线路、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
3. 电气设备、线路、设施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工进行安装、维修和管理,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
4. 电气设备、线路、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接地装置,确保接地良好。
5. 电气设备、线路、设施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擅自移动、拆除。
6. 电气设备、线路、设施必须定期进行绝缘性能测试,确保绝缘良好。
7. 电气设备、线路、设施必须按照规定进行防爆、防潮、防尘等处理。
8. 电气设备、线路、设施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眼镜等。
9. 电气设备、线路、设施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 电气设备、线路、设施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报废处理,严禁使用报废设备。
六、事故处理1. 发生电气事故时,立即切断事故设备电源,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煤矿冬季地面用电管理办法
煤矿冬季地面用电管理办法一、引言煤矿是我国能源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冬季是煤矿生产中电力消耗最大的时期之一。
为了有效管理煤矿冬季地面用电,提高用电效率,减少资源浪费,保障煤矿生产的正常进行,制定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二、用电设备合理规划1. 根据煤矿的生产规模和电力需求,科学规划用电设备的数量、容量和分布,并合理进行电力负荷分配。
2. 合理布置电缆线路,避免电能损耗和线路故障带来的安全隐患。
三、用电设备维护保养1. 建立健全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工作内容。
2.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潜在故障,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减少能耗。
3. 做好电器线路的维护和清理工作,避免线路老化和灰尘积聚引发的故障。
四、用电设备的能效改造1. 对老旧设备进行能效评估,优先选择高效能设备进行更换。
2. 采用智能电能表等设备监控用电情况,发现用电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3. 进行设备的定期检测和校准,保证设备的高效运行并调整设备运行参数,降低能耗。
五、加强用电监控和控制1. 安装电气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及时发现和报警电气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
2. 在重要用电设备上设置断电保护装置,避免电器故障引发事故。
3. 设立用电监控中心,实时监控用电数据,及时发现用电异常和问题。
4. 建立用电能耗评估制度,对用电情况进行评估和统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六、加强用电人员的培训和管理1. 对用电人员进行电气安全和能效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责任意识。
2. 建立用电人员的考核制度,对他们的用电工作进行评估和奖惩,激励他们提高用电效率。
3. 加强用电人员的管理,在用电方面严禁违规操作和浪费电力行为。
4. 鼓励用电人员积极提出节电建议,并对有益节电措施进行奖励,营造良好的用电节电氛围。
七、节约用电宣传和倡导1. 制作宣传资料,向矿工普及用电常识和节电知识,提高他们的节能意识。
2. 通过宣传栏、广播、宣传视频等方式,定期推送用电节电信息,提醒大家节约用电。
煤矿冬季地面用电管理办法(三篇)
煤矿冬季地面用电管理办法为加强我矿地面用电管理,提高员工用电、节电意识,预防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一、供电管理机构职责划分1、用电管理职能单位:机电科2、用电管理执行单位:保卫科、机运工区3、用电管理协助单位:办公室、考核办二、供用电管理办法1、矿每个员工都有安全用电、节约电的责任和义务,违规用电必纠。
2、全矿杜绝长明灯现象;以科(部)室、工区为单位,各单位明确责任人,人走灯灭,杜绝电脑开机过夜。
走廊灯管理以各单位占用走廊长度为准,谁门口的谁管理。
出现长明灯的罚个人或责任单位100元/盏。
3、科室、工区、职工宿舍楼禁止使用以下电气产品:电炉子、100W以上灯泡、电磁炉、电暖器等。
确需使用电磁炉、电暖器的,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机电科、保卫科及分管矿领导审批,办理用电许可证明。
严禁使用电炉子,一经发现罚当事人1000元/台.次,对责任单位负责人连带罚款500元。
严禁无证使用电磁炉、电暖器,一经发现罚当事人1000元/台.次。
4、因个人违规使用电气设备或私搭乱接电缆电线,引发火灾事故,给予责任人10000元罚款,并按损坏财物原值的双倍进行处罚,责任人单位负责人连带罚款500元。
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职工食堂由保卫科检查,除按规定配置的电气设备外,严禁私接其它电气设备,否则每台次罚款1000元,长明灯现象按上述规定执行。
除特殊情况下经办公室批准,方准使用电饭锅炒菜,机运工区对电饭锅电源开关加封,一经发现未经批准使用每次罚款食堂100元。
6、单位或个人使用电磁炉做饭须向保卫科、机电科提出书面申请,由保卫科签发使用证明后方可使用。
7、地面各厂房、仓库、岗点配备的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严禁动用,否则给予当事人500元/次罚款,单位负责人连带罚款100元。
8、对私自用电及损坏计量装置的单位和个人,一律给予处罚。
对窃用电的个人按1000元进行处罚;对窃用电的单位按3000-5000元处罚;对损坏计量装置的按xx元处罚。
某煤矿用电管理办法
某煤矿用电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合理利用电力资源,保障煤矿生产和安全生产需要,提高用电效率,遵守国家有关电力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某煤矿的用电管理工作。
第三条:用电管理机构1. 建立用电管理机构,负责电力使用计划的制定、用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全矿用电情况的统计、分析和报告。
2. 确定电力使用计划时,需与生产、安全等相关部门进行充分协商和配合。
第四条:用电设备维护和保养1. 用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该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标准进行,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2. 对于老化、损坏严重的设备,应及时更换或修复,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五条:用电安全管理1. 煤矿应设立用电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2. 定期进行电缆、线路、插座等设备的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六条:电力使用计划1. 用电管理机构应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用电计划,明确各个时间段和场所的用电需求和用电量,确保电力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2. 用电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进行记录和备份。
第七条:节约用电1. 煤矿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节约用电方案,通过改善设备和工艺条件,减少用电量和用电功率,提高用电效率。
2. 鼓励矿工员工节约用电,提倡在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用电量。
第八条:用电数据统计和报告1. 用电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全矿的用电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制作用电报告。
2. 用电报告要包括用电量、用电功率、用电费用等数据,以及分析和解释这些数据的原因和影响因素。
第九条:保密要求1. 对于涉及煤矿生产和安全管理的用电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2. 用电管理机构应做好用电数据的保密工作,确保相关信息不被非法获取和使用。
第十条:违反行为的处理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煤矿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煤矿用电安全管理,预防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内部所有用电设施、设备、线路及操作人员。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矿长对本矿用电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用电安全工作。
3. 机电管理部门负责用电设备的安装、维护、检修、改造等工作。
4. 用电操作人员负责按照规定操作用电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四、用电安全管理措施1. 用电设备管理(1)新安装、改造或大修的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并经过安全鉴定。
(2)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试验,确保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3)严禁使用不合格、破损、老化、超期服役的用电设备。
2. 电气线路管理(1)电气线路应按照规定进行敷设,严禁私拉乱接。
(2)电气线路应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严禁在电气线路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跨越电气线路行走。
3. 用电操作管理(1)用电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
(2)操作人员应熟悉用电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3)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4. 安全用电宣传与培训(1)定期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员安全用电意识。
(2)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用电培训,确保其掌握基本的安全用电知识。
(3)对用电操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五、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用电事故时,立即停止供电,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
2. 按照事故性质和程度,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 事故发生后,组织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4.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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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岩煤业有限公司用电管理办法为加强用电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规范用电行为,充分调动全矿各单位节电降耗的积极性,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用电管理办法,同时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用电管理办法。
一总则1、凡属本矿供电区域的用电单位及个人均应遵照本办法。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矿用电管理小组。
2、为加强用电管理工作,成立用电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机电矿长副组长:机电副总、机电供应科长成员:机电供应科长、调度指挥中心主任、财务科长、各施工单位负责人3、矿用电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用电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供应科,负责供电区域内用电工作的指挥、协调、监督、检查。
依据管和用相分离、考核与监督相统一、结合市场经济运行模式,遵循供用电运行特点,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管理制度,设立专职供用电管理机构,由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日常用电管理工作。
4、供用电管理工作要做到“五清、四定、三落实”即用电有计划、考核有指标、节电有措施、管电有制度。
五清:①供用电设备、用户清;②各用户、设备用电性质、规律清;③各用户、设备用电负荷、容量、线损大小清;④各种电耗及其升降原因清;⑤浪费电力及不合理用电状态清。
四定:①定单耗;②定用电量;③定电力负荷;④定用电时间。
三落实:①组织落实;②指标落实;②措施落实。
5、强化用电定额的管理、合理进行电力调度,做好调荷避峰工作,促进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负荷率,提高低谷比,提高功率因数,降低各种损耗,减少电费开支。
6、加强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工作,使设备经济合理运行,提高各种设备的整机效率和系统效率,减少设备的“跑、漏、堵、低效、高耗”现象,杜绝不必要的电力浪费。
7、从技术改造中要电力。
重点放在能耗大、容量大、效率低的设备技术改造上,依照科技进步,积极推广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利用,节约电能。
8、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矿节电意识、安全用电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用电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全矿树立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杜绝电力浪费,违章用电的良好风尚。
二用电管理1、各单位大型耗能设备(如绞车、压风机、主风机、大泵等)要定期做好技术性能测定,调整最佳工况点,保证高效经济运行。
2、一通三防科要根据井下风量变化及时与机电供应科联系,调整抽风机风叶角度。
3、各单位要加强井上下风、水、气管路的维修和保养,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每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500元,达到减少电力浪费的目的。
4、各单位要加强办公场所、施工场所的照明灯具及线路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路灯、办公场所、公共场所照明尽可能推广使用节能型灯具,严格控制开灯时间,办公场所、职工宿舍在白天尽可能采用自然光照明,在早晚时间段或阴雨天光线阴暗时允许用电照明,晴天或光线充足的时间段严禁使用灯光照明,否则按长明灯查处。
办公场所、职工宿舍、施工场所等要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严禁长明灯、水长流、扇长转。
违反以上规定的,给予责任人50元/处罚款,责任不清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处。
5、各办公室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电器设备要设置成节能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
职工宿舍使用电风扇、电视机、电脑、电热毯等,人离开时要及时关闭,否则给予责任人50元/处罚款。
6、严厉打击窃电行为,严禁私自搭火用电,一经发现,给予责任单位5000元罚款,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罚款。
7、新增用电单位或用电点,需按以下流程申请供电:用电单位写出书面申请,到机电供应科领取《用电申请单》→按照申请单的要求填写申请单→矿相关部室负责人签字→矿调度、机电供应科留存→机电供应科电气技术员到用电点现场检查是否具备搭火送电条件→搭火送电。
未经批准私自搭接用电的,按窃电处理。
8、用电单位或用电点需按以下流程申请停电:到机电供应科领取《停电申请单》→填写申请单→矿相关部室负责人签字→矿调度,机电供应科留存→机电供应科电气人员停电前与调度联系,同意后方可按照停电申请单上申请的停电时间进行停电作业→停电工作完成后,恢复送电前与调度联系,同意后方可进行试送电工作。
9、严禁向矿外单位和个人转供电,违者按窃电处理。
10、施工单位用电负荷必须经矿机电供应科审核具备接电条件后方可接入供电;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核定容量用电,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容,不得改变用电性质,违者将停止供电并罚款3000元,责任单位在缴清罚款和拆除违章用电设备后方可申请恢复供电。
11、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开启表箱或绕越计量器具装置接线,违者按窃电处理,并追缴相应电费。
12、机电供应科不定期对全矿各单位进行安全用电大检查,并采取有力措施,杜绝用电浪费及窃电行为。
13、各单位各级变线损及其它损耗要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若发现超出合理范围,应查找原因,及时进行整改。
三用电计量及收费1、电费结算所有工程施工用电均由结算部门进行结算,生活用电量由机电供应科抄表人员每月月底会同各施工单位人员统一抄表;且做到抄表记录、计费凭证相符,建立健全抄、核、收管理制度;对用电单位反映有关计量、电费等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妥善处理。
2、各单位的表计装置由矿统一配置、安装,若使用单位认为计量有误可向机电供应科反映,由机电供应科组织进行校验表计,校验若正常,费用由使用单位支付。
3、生活用电暂定1元/kW·h。
4、根据用电单位用电量所占比例分摊全矿用电电损。
5、机电供应科每月月底出具当月电度报表。
四峰谷电管理为多用低谷电,少用高峰电,减少电费支出,各用电单位要进一步规范用电行为,加强峰谷时间段的用电管理。
1、合理安排好井下排水大泵的开泵时间,削峰填谷。
特殊情况开泵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执行。
2、各单位的电焊机、塔吊等常用机电设备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序,使其运行时间尽可能安排在低谷段和平段。
3、机电供应科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全矿峰段、平段、谷段用电量的管理工作,定期对全矿峰、谷电量比值进行统计和分析,摸清各类负荷的开启时间,低谷期和变化情况,协助变电所把峰谷电使用调整到最佳状态。
峰谷时间表:高峰段:9:00~12:00;17:00~22:00平段:8:00~9:00;12:00~17:00低谷段:22:00~(次日)8:00五安全用电1、各单位应加强机电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工作,保障机电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2、各类电气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装置、测量仪器仪表等均要按电器预防性试验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试验、整定及修校;各用电单位配电室要配齐电气安全用具,且要定期做试验并有合格证;维修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不符合以上规定的,给予200元/处罚款。
3、未经我矿机电、安监、保卫、矿领导审批同意,任何场所严禁烧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者没收用电器件,并处以300~500元罚款。
4、在开关、电气设备及供电线路上应悬挂安全标志及装设防护装置;且设备的保护设施(如保险管、保险丝等)要正确选择,合理使用;电气设备、配电盘或电缆要有可靠的保护地或接零,以保障用电的安全。
5、供电线路不得有老化龟裂、露芯、过热现象;开关、插座等外壳不得裂损外露导电体;配电盘所用材料必须为阻燃材料;风扇要吊挂牢固,吊挂高度≧2.5米;电视机等电器设备摆放要牢固。
6、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采取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志牌和装设栅栏等安全防护和技术措施。
7、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8、矿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用电,办公场所、职工宿舍等用电设施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或随意拆卸电气设备,否则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对私拉乱接用电者,一经查出,给予责任人100元罚款。
9、为确保安全用电,矿属各单位均应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地面高压停送电、低压配电点、施工场所低压总配电箱以及井下所有馈电开关需停电的,均需提前到机电供应科领取停送电申请表,经机电矿长或值班矿长审核签字后,按批准时间执行。
停送电以停送电申请为依据,任何人不准擅自停送电,否则给予责任人500元罚款,并送“三违”学习班学习,造成事故的,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10、各单位应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安全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1.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沿架空线路线杆吊挂动力照明和通讯线缆。
确需沿线路线杆吊挂线缆的,必须向矿机电供应科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按照指定路线和标准进行施工。
否则一经查出,给予施工单位5000元罚款,并限期整改。
造成后果的,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12.动力电缆不得与通信电缆吊挂在同一水平的钢绞线上,与通信电缆水平间距不小于200mm。
13.电缆线路走电缆沟或架空,不得拖地,必须采用架空方式敷设时,架空电缆距地面高度在无机械经过地段为3米,一般路面为5米,主要道路为6米。
14.各单位需在线杆下架设或拆除线缆、上杆作业等,要提前向机电供应科提交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
否则给予施工单位2000元罚款。
15、机电供应科对全矿各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用电大检查,针对查出的安全用电隐患,机电供应科将及时下发隐患通知单整改,责任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否则给予1000元/条的罚款,被罚款的单位在接到罚款单2日内交清罚金,并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否则将重罚,直至停止供电。
六其它1、以往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7年5月6日机电供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