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 便民服务100问
社保知识问答
社保知识问答(108个问答)社保知识问答一、养老保险1、养老保险管理体制有哪些特点?《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社会养老保险由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部门统一管理。
中央、省属和军队驻穗单位由省社会保险部门直接管理,驻其他市、县的,可委托所在市的社会保险部门管理。
”具体来讲,有以下特点:行政职能与经办职能分开。
我省各级政府机构改革完成后,省一级设立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制定社会保险政策、行政检查和处罚等行政方面的职能,设立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作为省劳动保障厅的下设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职工参保信息管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保险费征缴、保险待遇审核和发放等社会保险经办事务的协调指导,各市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中心),并逐步实行系统管理。
改革后的社会保险管理体系实现了行政职能与经办职能分开,更好地保障和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
另外,基于当前我省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行政管理体制等因素,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实行属地管理,使企业缴费比例和待遇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相一致。
为了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调剂力度,我省建立和完善了社会保险基金调剂制度,并制定了调剂管理办法。
2、如何构筑多渠道、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了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年限和缴费水平挂钩的机制,通俗来讲,就是“待遇跟着缴费走”,在职时缴费水平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退休时其养老金水平相对也较高。
因此,为保证退休时有更好的生活保障,在职时就应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同时,为使广大离退休人员分享社会发展成果,我省规定,每年度基本养老金要依据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以及职工缴费工资的增长而调整,负增长时不调整。
另外,在我国,养老保险是多渠道、多层次的,除了基本养老保险外,国家还鼓励利用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家庭互助养老等多种方式进行补充。
对于效益好的企业,可以根据职工工作年限、贡献大小等等因素,为职工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
社会保险知识百问百答第九章 信访投诉
社会保险知识百问百答第九章信访投诉467、信访人反映问题可以采取什么方式?答:根据《信访条例》第二条的有关规定,信访人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
468、信访人向哪一级社保机构提出信访事项?答:根据《信访条例》第四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相关规定,已办理深圳社会保险缴费的信访人,应向其缴费所在地的信访窗口提出信访事项。
未办理深圳社会保险缴费的信访人,可就近向社保机构信访窗口提出信访事项。
469、多人走访提出共同信访事项应该注意什么?答: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470、信访人反映问题应尽什么义务?答:根据《信访条例》第十九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二十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471、信访事项的处理时限如何?答: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社会保险知识百问百答
社会保险知识百问百答目录一、基本概念 (3)1.1 社会保险的定义 (4)1.2 社会保险的特点 (4)1.3 社会保险的作用 (5)二、社会保险的制度体系 (6)2.1 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 (7)2.2 各类社会保险的具体内容 (8)2.3 社会保险的缴纳与支付 (10)三、社会保险的参保对象 (10)3.1 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 (11)3.2 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 (12)3.3 工伤保险的参保对象 (13)3.4 生育保险的参保对象 (13)四、社会保险的缴纳 (14)4.1 缴纳基数与比例 (15)4.2 缴纳方式与时限 (17)4.3 缴纳记录查询 (17)五、社会保险待遇 (19)5.1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0)5.2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1)5.3 工伤保险待遇 (22)5.4 生育保险待遇 (23)六、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 (25)6.1 转移条件与流程 (26)6.2 接续办理时限与方式 (27)6.3 转移后待遇处理 (27)七、社会保险的监督与管理 (29)7.1 监督机构与职责 (30)7.2 管理办法与措施 (31)7.3 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 (33)八、社会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 (34)8.1 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34)8.2 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35)8.3 法律责任与处罚措施 (36)九、社会保险的热点问题解答 (37)9.1 社会保险缴纳问题 (38)9.2 社会保险待遇问题 (40)9.3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问题 (41)9.4 社会保险违规行为查处问题 (42)十、典型案例分析 (43)10.1 社会保险纠纷案例分析 (44)10.2 社会保险政策影响案例分析 (45)10.3 社会保险改革创新案例分析 (46)一、基本概念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工作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
社保知识100问之一
1、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的含义是什么?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参保企业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记载的住所作为属地划分的唯一标准;参保企业原则上只能在属地一个经办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和办理各项缴费业务。
2、社会保险登记管理登记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3、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应出示那些证件和资料?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一)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三)开户银行许可证;(四)地方税务登记证;(五)法人身份证。
4、那些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需要变更社保登记证?缴费单位的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依法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一)单位名称;(二)住所或地址;(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四)单位类型;(五)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六)主管部门;(七)隶属关系;(八)开户银行帐号;(九)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5、变更社保登记证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缴费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
6、注销社保登记证是怎样规定的?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及时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缴费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缴费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社会保险政策百问百答
社会保险政策百问百答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和社会安全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下面是关于社会保险政策的百问百答相关参考内容。
一、社会保险制度1. 什么是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制度是指国家通过法律、政策和制度的安排,为公民提供社会保障的一种制度。
2. 社会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什么?社会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和社会安全,提供医疗保健、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的保障。
3. 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哪些方面?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4. 什么是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公民的医疗费用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5. 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是普惠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6. 什么是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退休后的生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7. 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基本养老金的统筹、个人账户的个人权益和政府调节等。
8. 什么是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9. 失业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失业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障真实失业、公平互助和精确管理。
10. 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1. 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障伤残员工的基本生活和治疗费用,同时加强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
12. 什么是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女性在生育过程中的基本生活和医疗费用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3. 生育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生育保险的基本原则是基本医疗费用的保障、弱势群体的重点关爱和家庭计划的促进。
二、社会保险政策和实施1. 社会保险政策的制定机构是什么?社会保险政策的制定机构是国家社会保险局。
2. 社会保险政策的实施主体是谁?社会保险政策的实施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
社保问答
社会保险基本知识问答一、基本养老保险1、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年龄要求以及退休年龄?答:自由职业者男为45周岁以前,女为40周岁以前,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退休时男为60周岁,女为55周岁。
缴费时间越长,退休时养老金越高。
缴费标准为每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
费率为年度缴费基数的20%。
2、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为什么要到4月份才调整?新基数是如何计算的?答:每个社保年度缴费基数的调整,都要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
因为种种原因,这个新基数公布的时间也就无法确切到具体日期。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2011年养老缴费基数高基数为:2466元,实际缴纳493.2元/月,低基数为:1480元,实际缴纳296元/月。
医疗缴费基数为2890元,实际缴纳144.5元/月另外再加10元大病,政策规定为每年4月份变更缴费基数,如果今年选择由低基数变高基数,或由高基数变低基数,就可以在4月份到社保分局去变更。
3、养老关系如何转移答:由外地转入本地:①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清单)和保险基金转移单;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确定个人参保身份的证明。
由本地转往外地:①职工调动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转往地区所在单位证明或本人申请;②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名称、开户银行及帐户。
③新疆境内转移(除兵团),只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基金;转往外省(含兵团)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按规定一并转移养老保险基金。
4、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怎样办理保险关系的续接?答:劳动者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企业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连同养老保险缴费本给本人。
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本人应持有,《解除劳动合同书》连同养老保险缴费本和本人身份证前往居住地所在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续接手续。
5、原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后缴费未满15年已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能否补缴养老保险?答:国务院明确规定:一般职工达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退付给本人,并终止养老关系。
社会保险知识百问百答(三)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知识百问百答(三)养老保险发布日期:2010-08-11 收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一、基本概念问题解答101、我国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答: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或层次)组成。
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
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记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应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提倡和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批准退休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金一次性支付或分次支付给本人。
102、什么是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答:地方补充养老保险是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由地方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筹集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提高参保人的整体待遇水平。
我市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员工缴费工资的1%,由企业缴纳,全部计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百问百答
社会保险百问百答社会保险百问百答——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涵盖那些人员?答:我省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社会团体、基金会聘用专职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非在编人员,均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如何确定?答:用人单位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19%。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8%。
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缴;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如何确定?答:统一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目前,仍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0%之间由本人自主申报。
4.参保人员退休年龄如何确认?答:参保人员出生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参保人员档案相结合办法,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出生日期不一致的,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男职工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职工在管理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女职工在工人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本人自愿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可以延期退休,延期不超过55周岁。
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退休规定年限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非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申请退休。
5.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是多少年?答: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
社 会保险知识百问百答----目录
社会保险知识百问百答----目录一、社会保险基础知识1、什么是社会保险?2、社会保险包括哪些种类?3、社会保险的作用和意义是什么?4、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哪些区别?二、养老保险1、养老保险的定义和类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和标准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的确定3、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条件退休年龄的规定累计缴费年限要求4、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方法基本养老金的组成部分影响养老金高低的因素5、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跨地区就业养老保险如何转移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6、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构成个人账户的计息方式7、养老保险的政策调整和发展趋势三、医疗保险1、医疗保险的概念和分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医疗保险的缴费规定缴费比例和金额财政补贴政策3、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门诊报销政策住院报销标准大病保险制度4、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品目录如何选择定点医院药品目录的分类和报销比例5、医疗保险的异地就医结算备案流程和报销办法直接结算的便利6、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用途个人账户的改革方向7、医疗保险的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四、失业保险1、失业保险的含义和适用范围2、失业保险的缴费规定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和标准4、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5、失业保险的促进就业措施6、失业保险的待遇停发情形五、工伤保险1、工伤保险的定义和保障范围2、工伤保险的缴费责任3、工伤认定的流程和标准4、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工亡待遇5、工伤保险的预防和康复6、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的关系六、生育保险1、生育保险的概念和作用2、生育保险的缴费规定3、生育保险待遇的内容生育津贴的计算和发放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4、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5、男职工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七、社会保险的参保与缴费1、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申报缴费?2、个人如何参加社会保险?3、社会保险缴费的时间和方式4、欠费补缴的规定和办法八、社会保险的查询与权益1、如何查询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信息?2、对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有异议如何处理?3、社会保险权益的法律保障九、社会保险的政策法规1、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介绍2、社会保险政策的最新动态和调整十、案例分析与解答1、各类社会保险的实际案例分析2、针对常见问题的具体解答以上是关于社会保险知识的百问百答目录,涵盖了社会保险的各个方面,希望能为您提供全面的了解和参考。
人社政策100问
人社政策100问(送审稿)人才就业类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怎样组织,如何保证公平公正?我县事业单位正常分为三块组织考试,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卫生系统招聘卫技人员分别由人社局牵头教育局、卫生局分别具体组织,其他事业单位由人社局具体组织。
所有招聘公告都报市人社局核准,提前10个工作日发布公告,组织、人社、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试卷异地出题(市外)、阅卷,面试考官异地邀请,考试成绩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2、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如何设置?人社部门前一年度末向各事业单位征集下一年度的人才需求计划,由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岗位计划,其中包括招聘人员的专业、学历要求等。
人社部门根据各单位需求情况制定年度招聘方案和计划,经县编制委员会研究通过后实施招聘。
3、如何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托管?滨海籍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滨海工作的县外毕业生都可以将档案托管在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应届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加盖滨海县人才中心公章,学校就会将档案直接发给滨海县人才中心。
如果毕业后档案在外地,想调回滨海的,可以凭身份证直接到人才中心开具档案商调函到档案存放单位将档案调到滨海县人才中心。
县人才中心托管的档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4、应届毕业生需要到人社局报到吗?毕业生所持的毕业报到证上抬头写明“滨海县人社局或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的,需要到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报到登记。
5、如何将户口迁到滨海?滨海籍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非滨海籍来滨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将户口挂靠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具体手续可带户口迁移证到滨海县人才中心咨询办理。
6、大学生创业专项资助标准是多少?如何申办?对入驻由人社部门认定的县大学生创业园(孵化基地)两年以上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由县创业专项资金进行无偿资助,标准为3万元。
符合申请大学生创业专项资助的大学生需持《毕业证书》与所在园区(基地)签订的入园协议书(合同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凭证等证明材料,并填写《大学生创业专项资助申请表》后向县劳动就业管理处提出申请,经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将资金拨给创业者本人。
社保100问
社保100问1、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具体险种?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目的在于使劳动者因为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死亡等原因而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和供养的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国家)获得物质帮助。
具体险种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
2、为什么要参加社会保险?国家举办社会保险事业,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3、到什么部门、如何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用人单位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30天内、招用员工30天内,应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各用人单位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关系,分别到省、市或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含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基数和核定应缴社会保险费额。
申请登记时应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二份,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壹份):(1)《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2)《基本存款帐户许可证》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5)如有《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6)非国有企业、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及复印件。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予以登记并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4、《社会保险登记证》的作用?《社会保险登记证》是用人单位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的证明,用人单位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社会保险登记证》每年必须进行年检。
5、什么是社会保险的缴费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社会保险缴费年度。
6、什么是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如何申报缴费基数?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缴费基数是按上年1-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进行确定。
社会保险知识100问(1).doc
社会保险知识 100 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案例分析)养老保险1、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何区别?答: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虽然都具有互助互济、保障人民生活安定的功能,但是二者在性质上有着根本不同,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险目的和性质不同。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社会保障,不是以赢利为目的,属于国家基本保障的性质。
商业保险是金融企业的经营活动是以赢利为目的,并根据投保额决定补偿,属经营性质。
(2)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
社会保险的对象是社会劳动者,目的在于保护他们在老弱病残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
而商业保险是被保险人根据生命不同阶段、身体不同部份或根据可能出现的危险进行投保,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3)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
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必须履行社会保险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之后才能获得享受社会保险金的待遇和权利,强调权利与义务对等。
商业保险的保险金额取决于投保时缴纳保险费的多少,以投保额决定偿还额。
(4)待遇水平不同。
社会保险是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而商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多少和投保时间的长短。
(5)立法范畴不同。
社会保险属于社会立法范畴;商业保险是金融企业的经营活动,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6)管理体制不同。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是以主管社会保险制度和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机构为主体的。
而商业保险属于财政金融体制,是以由国家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专门经营保险业务的法人为主体。
各保险公司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我发展。
2、什么是养老保险?答: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年龄界限和一定的缴费年限退出劳动岗位后,由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3、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有那些?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含农民合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
社会保险政策100问
社会保险政策100问前言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失去劳动机会等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目前我省已建立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实行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参加保险人员只有履行了缴费义务,才能享受相应的权利并获得相应的保障。
当前,我国正处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进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经济全球化加剧了国际竞争,企业的优胜劣汰已经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社会经济现象,政府有责任构建一张覆盖广泛、保障水平适当的社会保险“安全网”,保障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基本生活并维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因此,无论是立足当前,还是着眼长远;无论是企业的社会责任,还是劳动者自我保障责任,社会保险都需要有政府强有力的组织实施。
我省已连续两年开展了“万户民企进社保”专项行动,已成为实施和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新的有效载体。
今年,为进一步借助这一载体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省劳动保障厅等十一个部门将继续开展“万户民企进社保”专项行动,活动的主题是“参加社会保险,我们共同责任”。
为配合今年的专项行动,我们编写了这个政策宣传手册,力争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将社会保险政策制度解释清楚,被用人单位、职工和群众所理解和掌握。
社会保险关系人人,人人关系社会保险。
让我们携起手来,承担起社会保险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充分享受社会保险给予我们的权利和福祉。
第一篇综合部分1、什么是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有哪些内容?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等内容。
2、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都有哪此险种?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便民服务100问(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部分.
便民服务100问(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部分发布日期:2013-03-13 浏览次数: 117 保护视力色: 34、退休人员如何选定养老金发放银行?以参保职工身份办理退休的人员,由其所属单位在办理首个退休人员退休手续时选定本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银行,以后该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银行将默认为该单位选定的养老金发放银行。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退休的人员,养老金发放银行将默认为农业银行。
35、新办退休人员如何领取养老金存折(卡)?退休人员养老金核定手续于每月26日前办理完毕后,由所在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由档案托管机构)经办人持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于次月的10日后,到指定的养老金发放银行领取养老金存折(卡)。
超过26日,到银行领取养老金存折(卡)的时间将推迟1个月,退休人员养老金于次月25日后支付到参保单位在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的支付账户上。
如果退休人员系在工商银行领取养老金的,则由退休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工商银行市级各营业窗口办理银行卡后,由单位于当月底前再统一将本单位退休人员新办银行卡信息报工商银行山西路支行。
36、领取养老金存折(卡)的银行及地址在哪里?(1)工商银行山西路支行南京市中山北路143号(山西路百货大楼旁)(2)邮储银行南京分行新街口营业部南京市中山路19号(德基广场对面)(3)农业银行华荣支行南京市秣陵路118号(靠近莫愁路)(4)建设银行新街口支行南京市管家桥57号(金陵饭店后门对面)(5)交通银行水西门支行南京市水西门大街203-12号(美高美东面)(6)中国银行城中支行南京市洪武路29号(市新华书店东面)(7)南京银行珠江路支行南京市中山路268号(南京供电公司对面) 37、退休人员想变更养老金发放银行,怎么办?退休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申请书(含姓名、社会保障卡号、变更前后的银行名称和要求变更的原因),经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盖章后,于每月26日前到市企业养老保险支付窗口办理。
当场办结,次月生效。
社会保险业务经办200问
社会保险业务经办200问一、基本概念部分1、问:什么叫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内容是什么?答: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是我国的法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参保对象必须(而不是自愿)参加的保险。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五个险种。
2、问:社会保险的功用和特性是什么?答:社会保险的功用是通过向参保对象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统筹方式,建立庞大的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参保人)在年老、患病、因工伤残、生育、失业或死亡时,其本人或家属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保障基本生活,从而达到解除劳动者后顾之忧,稳定社会的目的。
因而她是一种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利和普遍性的社会保障制度。
3、问:社会保险管理的主要原则是什么?答:社会保险管理的原则是:(1)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2)“以支定收”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3)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社会监督原则;(4)属地化管理原则。
4、问: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答: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性质不同。
社会保险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并通过宪法加以保障,是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措施,它以财政作后盾,不以盈利为目的,无盈亏之虞,无停办之时,被保险人的权利始终有保障。
商业保险是一种金融企业行为,是建立在商业原则上的契约关系,不具有强制性,以盈利为目的,实行“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等价交换、自愿投保原则,属于盈利性质的商业经济活动。
2、立法不同。
社会保险是社会的劳动政策,体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属于劳动立法范畴;商业保险是金融企业的经营活动,体现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等价交换的商品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保险合同为依据,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3、保障的水平不同。
社会保险是解决劳动者在特定条件下的基本生活需要,并随社会的发展有所提高,是劳动者进行劳动和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社保费热点100问(1.10) 新增
1.灵活就业个人、城乡居民到银行缴费社保费,提示没有信息,如何处理?如果银行返回信息提示“没有自然人信息”或“没有社保登记”,都表示地税没有收到社保传递的登记信息,目前这个阶段有两种可能,一个是社保部门没有登记,一个是社保有登记没有传递给我们。
如果返回“没有缴费信息”,表示地税有社保登记信息,但是社保没有传递该缴费人的缴费信息,需等社保传递缴费信息给地税。
由于目前社保局的数据每天都在接收,部分地区的灵活就业人员还没有完全接收,所以没法完全确定是由于社保局没有给税务局传递数据还是社保局那边本身就没有数据。
在这一个月内尽量督促社保局完成数据交接,完成此项工作后,若存在查询时返回没有自然人信息或没有社保登记或没有缴费信息,即表示缴费人需要向社保局确认相关登记或缴费信息是否正常。
上线初期部分银行存在系统缺陷,不能及时提供服务,大家要正确引导,可以提供自助办税、自然人平台等渠道,如果缴费人到大厅办理的话,大厅要进行受理,避免舆情发生。
2.征缴计划和纳税人申报金额不一致,怎么办?目前以社保部门的征缴计划为主,如果有异议,请缴费人到社保部门核实,社保部门重新上传征缴计划。
13.征缴计划传过来5条险种,但缴费人说资金不够,能否只交两个险种?一个征缴计划报的信息必须同时申报,不能分开申报。
也不能分开缴纳。
一个流水号必须全量社保缴纳。
4.为避免出现与社保对账不一致的情况,同一个计划内的社保费不能分开缴纳。
同一个计划是不是指的是同一流水号下的社保费不能分开缴纳?如果一个缴费单位两个流水号,(如补缴多月社保费,每个月一个流水号)地税部门只选择其中一个流水号的全部险种进行征收,另一个可以不征收?按流水号征收,不同流水号可以分开征收。
5.企业已经倒闭,纳税人补缴时,按灵活就业补还是按单位补缴?职工以单位的社保编码申报缴纳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社保可以单独传该职工的征缴计划,由地税部门进行征收,也可以由社保开具补征单,到大厅前台走单位缴费人自行申报模块征收,以上操作系统都支持,具体采用何种方式,正在与社保沟通中。
社会保险政策问答一百题
社会保险政策问答一百题者在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死亡而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中断劳动收入,本人及其供养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由国家和社会按规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五个方面的内容。
社会保险的主要作用:一是保障生活,促进社会稳定;二是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增强国民体质;三是均衡企业负担,促进企业改革和生产发展;四是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减轻企业社会负担;五是实行收入再分配,由社会共同承担风险。
二、社会保险的基本性质是什么?社会保险具有以下基本性质:社会保险具有保障性、强制性、互济性、福利性和社会性。
三、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一)性质和作用不同。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商业保险强调的是赢利,具有自愿性和赔偿性。
(二)立法范畴不同。
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国家对劳动者应尽的义务,属于国家劳动立法的范畴;商业保险是一种金融活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经济合同来履行,属于经济立法的范畴。
(三)保险费的筹集和给付办法不同。
社会保险费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费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统一规定,保险待遇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劳动者的工作、缴费年限、缴费工资等确定;商业保险费由受保单方负担,费率视险种而定,其给付办法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四)管理体制不同。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政府主管,社会保险机构具体经办,要承担离退休职工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商业保险由金融行业主管,人民保险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涉及社会化管理与服务。
四、《劳动法》对社会保险有哪些规定?(一)《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二)《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社保问答
1、哪些单位和人员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资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作用是什么?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为每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个人设立的唯一的、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从企业缴费中划转记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上述两部分的利息金额的账户。
个人账户是职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主要依据。
当职工办理退休时,如果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就用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即是该职工退休当月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38号文件下发后,这种表述不严谨)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以及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一起,共同构成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缴费越多,个人账户储存额越多,将来领取的养老金也就越多。
如果不符合办理退休条件,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职工调动时,个人账户按规定随同转移。
职工无论是在职时死亡还是离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都是可以继承的。
3、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基本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基数的高低以及工龄的长短之间有何关系?缴费基数的高低以及工龄长短与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水平成正比。
即缴费基数越高、工龄越长基本养老金水平也就越高。
2、参保职工退休后其养老金如何发放?每月何时发放?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职工,其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足额及时实行社会化发放。
企业离退休人员于每月15号起可领取当月基本养老金。
3、职工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参保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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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100问1、申请办理退休的条件是什么?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2)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3)缴费年限15年以上,或者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8年6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在10年以上。
2、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一般是指什么?(1)男年满60周岁;(2)长期在企业管理岗位工作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其中在45周岁之前离开管理岗位的,可以按女工人的退休年龄(50周岁)办理退休;(3)失业或失业后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保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可在其离开企业满2年、年满50周岁及其以上周岁时,办理退休手续。
3、从事过特殊工种工作的参保人员是否可以提前退休?从事过特殊工种工作的参保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后申请办理提前退休:(1)实际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2)实际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3)实际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4、参保人员办理病退的条件是什么?参保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如果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申请办理退休;如果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只能申请办理退职。
5、缴费年限包含哪些?缴费年限包含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和折算缴费年限。
6、实际缴费年限是指什么?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当地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南京市指1987年1月1日)后,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足额缴费的年限。
7、视同缴费年限是指什么?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前,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8、折算缴费年限是指什么?折算缴费年限是指1991年底前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井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按照规定折算的工龄。
其中,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三个月计算;实际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时间,每年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折算后增加的缴费年限,最多不得超过5年。
9、参保人员办理退休前的预备工作有哪些?(1)参保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病退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在达到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年龄前6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用人单位应及时提醒到龄职工办理退休申请手续。
(2)用人单位在收到职工本人的申请后(精神病人由其监护人提出),应在10日内对其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简历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3)公示无疑义的,由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每月按退休审批流程办理审批手续(办理时间为除每月最后一天半以外的其他工作时间)。
10、退休申报审批流程是什么?第一步:退休申报(1)申报时间:除每月最后一天半以外的其他工作时间。
(2)申报地点:市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
(3)申报材料按规定装订成册的退休人员档案及《参保人员退休(退职)报审表》(申请病退人员还需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能力结论鉴定书》)。
第二步:缴纳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参保企业和档案托管部门在办理退休手续前,须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1)缴费标准2007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每人1500元,由退休人员所在参保企业承担;2006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每人1000元,由退休人员所在参保企业承担;以灵活就业身份办理退休的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按照上述标准减半,由个人承担。
(2)缴费时间:除每月最后一天半以外的其他工作时间。
(3)缴费方式:支票或现金。
(4)缴费地点:市企保中心财务窗口。
第三步:待遇核定(1)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在退休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要20个工作日)到市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领取已审核的《参保人员退休(退职)报审表》。
(2)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持《参保人员退休(退职)报审表》到市企保中心支付结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参保人员退休(退职)待遇核定表》,《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及退休证。
(3)经审核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档案及申报资料一并退还参保企业或档案托管部门,有关原因在《档案受理一次性告知书》中予以说明。
已缴纳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可以保留缴费额度,也可以退费处理。
11、跨省流动的参保人员应如何确定养老金领取地?跨省流动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2、老办法养老金如何计算?老办法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其他(1)基础性养老金=批准退休之月上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平均数×20%(自2006年7月起基础养老金计发数按2005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平均数计算,今后不再调整)(2)帐户性养老金=(1996年后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995年底前推算储存额)÷120(3)调节金: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不足15年的,调节金为0;缴费年限满15年的:调节金=批准退休之月上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平均数×5%×(全部缴费年限-1998年7月1日以后缴费年限)÷全部缴费年限。
(4)其他:34元×打折比例(见附表)+1999年6月底前的缴费年限×1元13、新办法养老金如何计算?新办法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最低缴费系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其中含视同年限,不含折算年限,不足一年换算成年,并保留四位小数)×1%(2)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1+a2/A2+……+an/An)÷N公式中:a1、a2……an为参保人员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各自然年度的年缴费工资(缴费若有中断的,a1、a2……an为实际累加的缴费工资,不用换算成年缴费工资);A1、A2……An为1992年至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各自然年度的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N为参保人员1992年1月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实际缴费年限(其中不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1年换算为年,并保留四位小数)。
批准退休时间在1至6月的,An取退休上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批准退休时间在7至12月的,An取退休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2)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参保人员退休年龄未满40周岁的,其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统一按40周岁的标准确定;参保人员退休年龄超过70周岁的,其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统一按70周岁的标准确定;年龄超过表列某整数的,按下一档计发月数确定。
14、过渡性养老金如何计算?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1995年底前的连续工龄推算出的储存额÷1201995年底前推算储存额:6479.5×指数×12%×(1995年底前缴费年限+1991年底前折算年限)×(1+增发系数)×(1+96年1月至97年6月推算帐户利率)×(1+97年7月至98年6月推算帐户利率)×(1+以后历年推算帐户利率)(1)缴费指数=1/4×(1993年缴费基数÷2952+1994年缴费基数÷3912+1995年缴费基数÷5420+1996年缴费基数÷6479.5) (2)指数和:①当缴费指数大于或等于1时,指数和=(1995年底前缴费年限-10.5)+缴费指数×10.5②当缴费指数小于1时,指数和=(1995年底前缴费年限-4)+缴费指数×4(3)指数=指数和÷1995年底前缴费年限(4)增发系数:1995年底前缴费年限满20年的,每超过1年增发l%的推算储存额,最多不超过20%注:缴费年限中不足一年的月份须换算成年,即月数÷12并保留4位小数。
15、最低缴费系数如何计算?最低缴费系数={1.0×N66+∑[(Xn÷Cn)×(Nn÷12)]}÷N公式中:Xn为参保人员2006年7月1日以后各自然年度缴费工资(当年缴费月数未满12个月的,换算成年缴费工资);Cn为2006年及以后历年省公布的上下半年全省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
某年Xn÷Cn大于等于1的,按1计算;某年Xn÷Cn小于1的按实计算。
比如:06年7-12月退休的,Cn为05年全省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07年度退休的,Cn为全省05-06年职工平均工资的合计数÷2×60%;08年度退休的,Cn为全省06-07年职工平均工资的合计数÷2×60%,依此类推。
N66为参保人员参加工作至2006年6月30日的实际缴费年限(其中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不足1年折算为年,并保留四位小数);Nn为参保人员2006年7月1日后历年的当年缴费月数。
N为参保人员参加工作至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其中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不足1年折算为年,并保留四位小数)。
16、新老办法养老金如何对比?批准退休时间在2006年7月至2011年6月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新老办法对比,新办法养老金高出老办法部分的,高出部分按一定比例逐年提高,新办法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发给养老金;2011年7月及以后批准退休的,完全按新办法核定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