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 急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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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的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若病情需要留观察室观察治疗的病人,首诊医师应将病例记录清楚后收入观察室,由观察室医师继续治疗。若需要住院治疗者,首诊医师在完成门诊病历记录后开具住院证,收住院治疗。病房不得拒绝收治,特别是危、急、重病人。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二、遇到复杂病例或诊断未明的病员,首诊医师应承担主要诊治责任,并负责邀请有关科室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诊断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
三、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在尚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首先由首诊医师负责救治。首诊医师在实行必要抢救同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协同抢救。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四、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诊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医师负责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安排医务人员做好护送及病人交接手续。如患者确需转院,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向医务科汇报,落实好接受医院后方可转院。
五、患者在门、急诊治疗过程中病情突然变化,首诊医师要到场处理。若涉及他科疾病,应在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后,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诊。严禁相互推诿。
门、急诊抢救制度
一、急诊值班人员不得对危重急症以诊断不明,经济问题或其他任何理由延缓抢救。
二、急诊值班人员在联系有关科室协同抢救或联系住院入院时,应不放松对病员的抢救。
三、对危及生命的严重创伤,经紧急处理后,相关值班医师应安排病员直接送手术室抢救,而不应该强调常规的术前手续或入院手续,一面延误抢救时机。
四、抢救的全过程情况,必须认真、准确、及时记录。
五、抢救过程中,应根据实际病情向家属或陪护人员说明病情危重的原因、程度、及预后,以取得必要的理解和配合。
六、如因检查、入院等原因需要搬移病人时,必须充分考虑到病情及生命体征的稳定与否,以及病员家属或陪护人对病情了解、理解程度。必要时应对此作出书面记录。危重病人
搬运途中应由急诊护士护送,必要时医师协同护送。
七、遇重大突发事件或公共卫生事件,如涉及到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值班医师、护士应及时向科主任、医务科(白天)、总值班(夜间)汇报,并解决医疗费用、住院手续等,必要时以书面的形式向医务科汇报、备案、必要时向主管院长请示汇报,因临床需要,总值班以及相关人员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协调处理。
八、自动出院病人家属应在病历上签字,值班医师酌情书写一份病情介绍由家属带出院。
门、急诊科室工作制度
一、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制度、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查对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留观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二、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理(如测量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师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室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室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三、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确完善,有专人管理,防止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准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在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
六、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1周。
七、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
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门、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危重症不宜搬动的病员,符合住院条件,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不符合住院条件,单根据病情尚须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二、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观察,及时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并有交接书写记录,留观24小时以上的必须书写观察病历,同时做好护理记录,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三、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巡查和处理。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四、急诊观察室值班护士,要随时主动巡视患者的病情,输液,給氧等情况。发现病情变化,立即报告医师并及时记录。
五、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随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巡查和处理,以免延误病情。
六、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留观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重要情况应做好书面记录。
七、急诊观察室的病床设置,床单位的物品均应按医院住院病房的统一规格,统一要求,规范化管理。
八、各室应保持安静、整齐、清洁、安全。室内严禁吸烟。
九、留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一周。
门、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制度
一、建立急救车药品、物品基数本。抢救药品、物品做好五固定:定数量品种、定点防止、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二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领取补充。
二、抢救必备物品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完好率100%。
三、抢救药品齐全,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每个药盒只能放置一种药品,按药物有效期放置和使用。
四、抢救药品、物品使用后,24小时内补充齐全,及时封存。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及时交班,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
五、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士)和另一名护士按基数本清点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