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专业辅修与双学位培养方案

合集下载

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实施方案

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实施方案

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实施方案简介辅修是指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兼修另外一个专业,通过辅修可以获得双学位或者双证书的资格。

对于本科生来说,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对于提升综合素质、扩大知识面、增加就业竞争力都有很大的好处。

本文将探讨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实施方案。

选择专业1. 主修专业在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之前,首先需要确定主修专业。

主修专业是本科生主要投入时间和精力的学科方向,辅修专业应与主修专业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以便相互补充和增强。

2. 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选择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选择应根据个人兴趣和未来发展规划来确定。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 专业相关性: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之间的关联性越高,对综合能力的提升和就业竞争力的增强越有帮助。

- 兴趣爱好: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辅修专业可以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更好地完成辅修学习任务。

- 就业前景: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就业前景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应该选择有一定就业前景的专业。

申请与审批1. 申请条件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专业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学业成绩:主修专业的学业成绩应达到一定的要求,具体要求根据学校的规定而定。

- 学分要求:通常需要满足主修和辅修专业的学分要求,具体要求也由学校确定。

- 时间安排: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学习需要合理安排时间,确保能够兼顾主修和辅修专业的学习。

2. 申请流程一般来说,申请辅修学士学位专业需要进行以下流程: - 咨询指导:在确定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之前,可以咨询专业指导老师或者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相关负责人,了解专业设置,培养方案以及申请流程等信息。

- 申请材料准备:根据学校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如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选课计划、个人简历、成绩单等。

-提交申请: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审核。

3. 审批与开设课程学校会对学生的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进行审批,一般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 学业成绩:学校会综合考虑学生的主修专业成绩和学分完成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申请。

法学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
一、专业定位
法学专业(双学位),主要学习宪法、法理学、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等核心课程。

二、培养目标
法学专业(双学位),旨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具有高法律素养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基础宽厚扎实、综合素质优秀、能力强、素质高,受过系统的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同时也具有较强社会适应能力和创新意识,适合在相应学科及其交叉学科发展的高层次、复合型创新人才。

突出交通运输法、知识产权法方面的特色。

三、学位授予及标准
法学专业(双学位)。

授予标准:
1、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法学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

2、学生在修读双学位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修读资格:
(1)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2) 主修专业两门以上(含两门)必修课不及格且重新修读不及格;
(3) 双学位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重新修读不及格。

四、学分要求及课程设置
总学分要求:45学分
说明:
1、总学分要求45学分;
2、按照主修专业不同执行个性化培养方案,选择课程与主修专业的课程不能重复。

选修专业限选模块课程时不受专业方向的限制。

3、每学期开设选修课程由学院在每学期初公布。

4、未能完成全部学分要求,但已修满30学分的,可以申请辅修证明。

五、执行计划
第1学期(第1年度秋季)
第2学期(第1年度春季)
第3学期(第2年度秋季)
第4学期(第2年度春季)。

大学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大学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XXXX大学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为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跨学科组织教学模式,充分利用学校优质教学资源,给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拓展学生的视野和知识面,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我校在本科生中设立攻读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培养模式1.双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学科门类(文学、理学、管理学、工学、教育学、法学、艺术学、经济学)修读另外一个本科专业的学位教育,完成该本科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达到该专业的双学位授予条件,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前提下,经学校核准、颁发该本科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

2.辅修专业的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一级或二级学科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完成该本科专业辅修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经学校核准、颁发该本科专业辅修证书。

二、报名资格1.入学满一年的在校本科生(学生最早可在第二学期期中申请报名,第三学期开始修读);2.已完成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包括2.0)3.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修读1个双学位专业或1个辅修专业。

三、报名程序1.每年四月份及十月份开设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的学院提出招生计划,并经学校批准发布;2.学生报名时须经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批准,再向招生学院提出申请,并由招生学院进行审核,如设有考核面试环节,学院自行组织考核面试。

对于各学院审核或考核面试通过的确定拟攻读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的学生,须与教务处及招生学院签订协议,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向教务处报名备案。

3.学生凭录取通知办理选课手续,参加课程学习即取得攻读双学士学位或辅修专业学籍。

四、教学组织与管理1.修读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实施专门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由开设专业的学院组织制订,教务处批准实施。

教学计划由平台课程和毕业论文构成。

法学双学位及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法学双学位及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法学双学位及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科门类:法学专业大类:法学类专业名称:法学专业代码: 1812/1811 学制:授予学位:法学学士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市场经济需要,具有跨学科基础,能够在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特别是水利等环境资源管理部门)、仲裁机构、法律服务行业从事法律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修读双学位及辅修本专业的学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法学专业相关主干课程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2.具备运用法学理论和知识解决法律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3.撰写相关法律文书等写作能力。

三、主干学科法学四、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等。

五、实践教学法律纠纷案例讨论与模拟辩论、各门课程课外学时完成的案例分析作业、毕业设计(论文)等。

六、授学位条件授予本专业学士学位最低学分要求:36学分。

其中:学科基础课程:16学分;专业主干课程:12学分;实践环节:8学分。

毕业论文环节单独进行,论文的选题、指导教师的安排与法学专业学生基本一致。

特别说明:(1)学生报名修读双学位,未能完成第二学位要求的修读课程及学分,但取得了部分规定学分(大于或等于24学分),视为辅修该专业,可以获得颁发辅修结业证书。

(2)学生报名修读双学位,未能完成第二学位要求的修读课程及学分,但已修读部分主干或个性化课程合格并取得学分,可以获得颁发课程修读证书。

七、课程框架及学分要求(一)双学位(二)辅修法学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理论教学)法学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实践教学)法学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安排表工商管理双学位及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科门类:管理学专业大类:工商管理类专业名称:工商管理专业代码: 0815/0816 学制: 3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一、培养目标培养既拥有良好的理工专业素养,同时又掌握工商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基本的分析和解决实际管理问题的能力,适合于工商企业、政府部门以及科研单位从事技术管理、综合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七校联合跨校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及双学位管理规定

七校联合跨校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及双学位管理规定

★七校联合跨校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及双学位管理规定七校联合跨校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及双学位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根据《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办学协议书》和《联合办学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近两年来联合办学的管理经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及双学位1.辅修专业指学生根据个人的志趣和发展的需要,择定其他学校的某一专业,作为自己的辅修专业。

2.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指通过参加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学习所获得的学位。

3.双学位指通过参加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的学习所获得的学位。

第三条组织与管理1.“七校联合办学”执行机构为“七校联合办学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成员由各学校的教务处(部)长组成,各学校的教务处(部)长按序轮流担任联合办学协调小组秘书长,任期一年。

2.七校联合办学秘书长单位职责:①定期召开联合办学协调小组工作会议;②进一步修改、完善辅修管理规定。

③公布每年开设专业及各专业的培养计划、课程安排、学习要求等信息;④汇总并通报辅修数据和信息,发布各类通知;⑤负责“七校联合办学”的宣传与报道;⑥协调解决相关事件。

第四条课程、学分、学制1.各高校依据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指定50学分为该专业的双学位课程学分供其他高校学生辅修学习。

2.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教学从大学二年级下学期开始至四年级下学期结束。

在此期间共5个学期的双修日与2个暑假均可用于教学。

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鄂教高[2000]028号文件规定,跨校攻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可适当延长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五条申请参加跨校辅修学习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为各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在读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且无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2.学生选择的辅修专业原则上应和主修专业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与主修专业相近的专业不能作为辅修专业;3.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申请辅修一个专业;4.各学校可在此基础上对报名条件作进一步的要求,具体以各学校的报名通知为准。

武汉大学培养方案 法语

武汉大学培养方案 法语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法语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代码、名称
专业代码:050204
专业名称:法语 French
二、专业培养目标
掌握法语、法国文学文化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具备熟练的法语听、说、读、写、译能力及较强的汉语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胜任外事、外经外贸、独资、合资企业、教育、文化、科研或旅游等部门的工作。

三、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
强调语言基本功的训练和应用能力的培养,淡化语言知识传授,拓宽现代社会、经济、文化领域的知识面,加强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使毕业生具有:扎实的语言功底,较为系统的文学知识,较高的语言应用能力和较宽的知识面,能够胜任相关的各种专业工作。

四、学制和学分要求
学制:四年。

学分要求:法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应修满145学分。

五、学位授予
文学学士学位。

六、专业主干(核心)课程
初级法语、中级法语、高级法语、法语视听说、法国文学、法国文学选读、法语写作、法国报刊阅读、法国概况、口语技能与实践、法汉互译。

七、主要实验和实践性教学要求
检验学生所学知识的情况和提高学生实际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培养理论联系实践的创新型人才,同时也为了检验我们的教学效果,在实习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为今后的教学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要求实习的学生必须写实习申请、实习计划和实习报告;实习的形式主要为教学实习、翻译实习、导游实习等与法语相关
联的实习形式。

八、毕业生条件及其它说明
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法语专业教学计划表
法语专业辅修与双学位培养方案。

什么是双学位、第二学位、辅修二学位、自考二学位

什么是双学位、第二学位、辅修二学位、自考二学位

双学位:双学士作为一种新的学位制度出现在我国只有短短几年,但是在国外却很普遍,不但有双学士,还有双硕士和双博士。

是指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即:第一专业,是学生入校时所学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又修读不同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学士学位。

第二学位国家教育部委托国内几所重点大学,开设了作为第二学士学位的新兴专业,着重培养当前社会急需的高级新兴专业人才,从应届和往届的大学本科非本专业毕业生中招收学员。

由于他们已经接受过严格系统的高等教育,有的还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所以入校后将直接进入专业课程的学习,两年之后他们会作为知识结构较为完整的跨学科的高级科技和管理人员进入社会。

双学位和第二学位的区别:从严格规定来讲:双学位是国家不承认的学历,即国家没有双学位学历,只是一些院校开放两个学位让本科生读,毕业后有两个学士学位,但学历还是本科。

第二学位是国家规定的五个学历之一,排在本科之后但排在研究生之前,是全日制有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在工作二年之后再去考第二学位的入学考试,脱产读二年后取得第二学士学位。

学历高于本科而低于研究生。

如果同时持有文学学士和法学学士证书,能算是双学士学位吗?要知道,这种情况不能算是双学位,只能叫作双学历。

双学位考试是在取得第一个学位毕业的基础上、再次报考一个非原专业的本科学位的考试,属于学历后教育,一般毕业时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上会注明第二学位字样,并不是有两个学位证书就叫做双学位。

(比如我们学校法学院每年招收的比较少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那些才是真的第二学士学位)辅修第二学位:辅修是由高校自行组织,以学分制形式进行课程学习,修够一定学分后由本校颁发相应专业的结业证(一般为25学分以上);辅修第二学位是在辅修的基础上再加修一定学分后通过毕业考核或论文答辩由本校颁发(辅修)第二学士学位证(非国家标准形式)。

自考第二学位(二专业):自考第二学位是通过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后由省自考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主考院校在证书上副署),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主考院校颁发学士学位证(国家标准形式)。

十校联合办学辅修双学位培养方案(

十校联合办学辅修双学位培养方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辅修与双学位培养方案会计学专业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具备会计及经济学、管理学与法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在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及科研机构从事会计管理及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本专业立足于我校国家级重点学科——会计学,依托我校经、法、管、文、理综合发展优势,把学生培养成为以会计学专业为核心,具有较宽厚的经济学、法学和管理学相融通的学科背景的专门管理人才。

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内容的学习与训练,学生基本达到以下培养要求:1.熟练掌握会计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组织和管理大中型单位会计工作的基本技能;2.掌握从事现代会计管理工作所必须具备的管理、经济、法律、审计等基本知识;3.熟悉与会计工作有关的经济、管理、财政、金融、税收及财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4.了解会计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熟悉国际会计惯例;5.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普通话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6.具有较强的专业判断能力与决策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7.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以及团队精神与合作意识;8.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尚的人格和社会责任感;9.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10.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较高的外语水平。

二、培养对象主修专业课程成绩良好、自学能力强、学有余力的普通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三、教学管理体制与学习时间辅修双学位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

学生在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报名,第五——第八学期参加学习。

学习时间为五个学期。

四、辅修专业与攻读双学位总学分要求学生取得修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证书,总学分不得低于50学分;取得辅修专业结业证书,总学分不得低于25学分。

关于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问答NEW

关于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问答NEW

关于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教育问题解答同学们在决定报名之前应当考虑清楚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对本人今后的发展方向应有一个初步的定位。

二是要对所选的专业及所开设的课程有一定的了解。

三是要量力而行,确定本人确属学有余力。

四是家庭经济条件许可。

一、问:开展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教育有何意义?答:可拓宽专业教育途径和知识面,培养具有交叉学科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增强学生的适应性和就业、择业竞争能力,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要求。

二、问:什么是双学士学位教育?双学士学位教育与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什么不同?答:双学位教育属于本科教育层次,获得双学位的毕业生,学历仍然是本科。

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是本科后教育,属于独立的教育阶段。

学生在本科毕业、已经取得一个学士学位后,通过考核被高校录取,经2-3年学习,可以取得第二个学士学位的学历和学位。

三、问:我校双学士学位教育和辅修专业有什么不同?答:第一、修读双学士学位专业必须跨一级学科,不能与主修专业授予同一学位。

如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可跨学科门类修读法学专业。

修读辅修专业只需跨二级学科,如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可以修读同是文学门类的英语专业。

第二、双学位教育和辅修专业执行同一个教学计划,但要求不同。

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只需按要求完成教学计划中30-40学分以上的课程,就可获得学校颁发的《辅修本科专业证书》。

获得双学士学位必须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包括毕业论文和实践教学,修满规定的所有学分。

四、问:什么人可以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教育?答:我校学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且已修读完第一学年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获学分,未受到校纪警告以上处分,身体健康并有较强的自学能力,根据自愿原则,报名缴费后可以从大二开始修读辅修专业或双学士学位。

五、问: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的教学如何安排?答: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实行专门的教学计划,学习4-5个学期,一般单独开班、上课。

课程一般安排在晚上、周末或暑假小学期。

提高我校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教育质量的研究报告

提高我校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教育质量的研究报告

提高我校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教育质量的研究报告提高我校辅修和双学位专业教育质量的研究报告近年来,我国经济和科学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学科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交叉的趋势日益明显,现今社会迫切需要“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XX大学顺应时代要求,积极推动本科教学改革,采取多种措施以适应社会的变化和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比如,为学生开设通选课、倡导学生跨院系选修、实行主辅修制、开设双学位专业等。

这些改革举措给了学生更多的选择自由,让学生能充分利用我校多学科的教育资源,给学生创造广阔的空间以拓展自己的发展方向和兴趣。

世界一些一流大学,如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等,为了培养知识复合型人才以增强他们的适应能力,都允许(或要求)学生在主修专业(Major)之外,在第二个领域学习,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学位的同时,获得辅修(Minor)专业或双学位专业(Double Major)证书。

这些学校开设了种类丰富、数量繁多的辅修或双学位专业,并强调:辅修或双学位专业不应被当成负担,相反,在导师的帮助下,它应当被当作学生毕业所要求的一部分。

学生选择另一门专业学习,虽然取决于学生的能力水平和学术兴趣,但需要得到导师和院系主任的同意,而且学生可以就如何顺利完成辅修专业从原系和提供辅修专业的院系那里获得帮助与有效的指导。

XX大学在1989年开始进行辅修和双学位专业的探索,但由于学生主修课程负担较重(180学分左右),学生自由选择的余地很小,一直没有大的发展,在思想上学校也将辅修、双学位教育作为对个别智力超常学生的教育方式。

1996年在主修压力减轻之后,许多学生开始攻读辅修和双学位。

目前,我校开设的辅修专业主要有哲学专业、行政管理学专业、计算机软件专业、心理学专业、物理学专业、经济学专业、艺术学专业、图书馆学专业、科技信息(情报学)专业、德语专业、法语专业、日语专业和西班牙语专业。

双学位专业有哲学、经济学、艺术学、电子商务。

双学位制度的思考辅修专业和双学位

双学位制度的思考辅修专业和双学位
• 辅修专业优点 • 拓宽知识面:通过辅修专业,学生可以拓宽知识面,增加自己的综合素质。 • 提高就业竞争力:掌握多种专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 • 丰富个人经历:辅修专业可以丰富学生的个人经历,提高自我价值。 • 辅修专业缺点 • 学习压力大:辅修专业需要学生额外学习课程,增加学习压力。 • 时间投入多:辅修专业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学习。 • 费用高:辅修专业可能需要额外支付学费和其他费用。 • 双学位优点 • 掌握两种专业技能:双学位学生可以掌握两个专业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 增强就业竞争力:拥有双学位可以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 提高职业发展潜力:双学位可以拓宽学生的职业发展道路,增加职业发展潜力。 • 双学位缺点 • 学习压力大:双学位需要学生同时学习两个专业的课程,增加学习压力。 • 时间投入多:双学位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学习。 • 费用高:双学位可能需要额外支付学费和其他费用。
双学位的特点
双学位制度具有灵活性、跨学科性和复合型的特点,它能够 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双学位的重要性
01
02
03
增强就业竞争力
在就业市场上,拥有双学 位的毕业生往往更具竞争 力,因为他们的知识结构 和技能更加全面。
培养复合型人才
双学位制度有助于培养复 合型人才,这类人才能够 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满 足不同领域的需求。
武汉大学自1995年开始实施双学位制度,学生可 以在校期间同时攻读两个专业的学位。双学位课 程涵盖了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多个领 域
双学位制度的经验分享和建议
经验分享 建议
双学位制度在国内外高校中得到了广泛实施,其 成功经验包括:制定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确保 双学位课程与主修专业相互衔接;建立完善的学 分制度,保证学生学习质量

武汉大学校内辅修、双学位2015-2016学年招生专业一览表

武汉大学校内辅修、双学位2015-2016学年招生专业一览表
2、辅修课程成绩GPA≥2.7;
3、学生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课程的完成时间必须与主修专业学业完成时间一致。
经济与管理
学院
经济学
27
50
经济学
市场营销
27
50
管理学
工商管理
27
50
管理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27
50
经济学
工程管理
27
50
管理学
会计学
27
50
管理学
金融学
27
50
经济学
新闻与传播
学院
新闻学
25
50
文学
广告学
25
50
文学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5
50
工学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法语
25
50
文学
英语
25
50
文学
日语
25
50
文学
德语
25
50
文学
翻译
25
50
文学
附件二:
武汉大学校内辅修、双学位2015-2016学年招生专业一览表
学院名称
开办专业
辅修
学分
Hale Waihona Puke 学位学分授予学位备注
法学院
法学
25
50
法学
一、报名人数:
1、经济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工程管理等专业限招30人;
2、市场营销专业限招90人;3、会计学、金融学专业限招120人。
二、学位要求:
1、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

法学院法学辅修专业培养方案

法学院法学辅修专业培养方案

法学院法学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卓越应用复合型法律人才预备班一、专业培养目标同济大学法学专业面向未来、面向世界、面向社会,培养适应现代法治国家要求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知识、能力、人格协调统一的,知识宽、功底厚、能力强、素质高,具有良好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观、正义感的,精通法学理论、熟练法律技能、拥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职业操守的,具有国际视野、多学科背景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

卓越法律预备人才培养旨在加强文理工医管等学科交叉渗透。

二、专业培养标准表1 专业标准方面内容目标要求及相应课程知识与智力能力1、理论法知识与部门法学知识2、人文学科知识3、社会科学知识4、自然科学知识5、国外相关的学术知识6、为专业服务的其他知识系统掌握理论法学和各部门法学的课程知识、具有基本法律理论思维能力,较强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一门外语和计算机工具,具备法学理论研究和从事相关法律职业活动的基础能力。

能力1、终身学习能力2、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3、法律思维能力4、表达、交流能力5、适应司法实践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6、表达、交流能力7、通用技能(办公、信息与通讯等)8、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1、掌握法学各领域和部门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培养专业兴趣和方向,提高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能力,训练学术能力和(培养)法律职业活动技能,掌握学术道德与规范,培养法律职业道德观念与价值体系。

2、具备敏锐的问题意识对法学理论和实践问题能够准确确定所属的法学领域和范畴,正确应用各类分析工具和方法进行科学、有效的分析,熟悉各种法律制度和规范,提出准确、有效的解决路径和方法。

3、具备法律的理性思维能力和法律的诗性思维能力,不仅要有脑智,还要有心智,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还应能善于解决问题。

4、能够准确识别法律问题的属性,准确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规范,能够提出创新性意见。

人格1、身心健康2、道德修养3、民族精神4、理想信念5、国际视野6、人际交往7、团队合作培养适应现代法治国家要求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知识、能力、人格协调统一的,知识宽、基础厚、能力强、素质高,具有良好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观、正义感的,精通法学理论、熟练法律技能、拥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职业操守的高级法律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关于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实施细则(修订)

关于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实施细则(修订)

关于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实施细则(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要,充分利用我校教学资源,发挥学校办学优势和特色,实现学科间的交叉融合,根据《高等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决定在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的基础上,在本科层次实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施行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专业设置及修读条件第二条双学位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同时或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之后,修读辅修专业所获得的学位。

双专业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修读辅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

第三条学校开设的双学位、双专业专业目录由学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专业设置情况和社会需求确定。

学生辅修专业必须在学校开设的辅修专业目录范围内选择。

第四条辅修专业实行学分制管理。

学生选择辅修专业一般于第三学期开始时进行。

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辅修专业,在修读期间不得改变专业。

第五条凡申请辅修专业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二)第一学年的实修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无不及格课程;(三)身体健康,学有余力。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六条双学位教育的辅修专业不得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学科门类,双专业教育的辅修专业不得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专业类。

学校开设的同一专业的不同专业方向不属于双专业范围,同一专业的不同专业方向学生不得互选。

第七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学生纳入我校正常的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

为保证双学位、双专业课程的教学质量,由各学院实行单开班的上课形式,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自主确定上课形式。

第八条双学位、双专业教学开设单位负责所设双学位、双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条件的提供及教学实践的落实、教材的选定等。

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政策解答

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政策解答

辅修、双学位、双专业政策解答1.什么是辅修、双学位、双专业。

辅修:在学习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另外一个专业的课程,称为辅修。

双专业:主修和辅修符合毕业资格,则同一张毕业证体现两个专业名。

双学位:主修和辅修不属同一学科门类,且达到两个专业的学位授予条件,可以获得两个学位。

比如数学专业辅修中文,可获得理学和文学两个学位。

当主修和辅修属于同一学科门类时,没有第二学位。

(是否属于同一学科门类,可到教务处网站左侧“培养方案”,查看2013级各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2.辅修几年毕业弹性学制下,毕业的条件是修完所有课程。

即主修和辅修的所有课程修完,就可以毕业,弹性范围为3-8年。

“修完”的概念是指达到培养方案的学分要求和课程结构要求。

仅学分总数够是不行的,例如某专业要求总学分100,如果你修了105,但缺1个学分的必修课,也不能毕业。

3.双专业毕业证书获得双专业毕业资格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为“主修(二专业:辅修)”,学信网学历注册时也按这个专业名注册。

但两个专业必须同时获得毕业资格。

比如2015年修完了主修,2016年修完辅修,则2016年毕业。

4.双学位证书获得双专业毕业证书,且获得主修学位证书,且主修辅修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且辅修专业达到授予学位要求,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时,可获得第二张学位证书。

两个学位证书均向教育部备案。

5.申请了辅修培养方案以后,按什么标准审批教务处会计算申请学生的已修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的予以批准。

目的是如果你主修成绩太差,就好好学好一个专业吧。

6.辅修怎么上课。

多数专业是要跟主修班上课,即选课时可以跨年级选择辅修专业当学期开出的课,但存在课程时间冲突时不可选。

即你的课表上不能在同一时间出现两门课。

7.辅修学费怎么交,怎么算。

辅修学费是在每学期选课结束以后,根据你选的学分数,由财务处在你学费卡里扣。

学费标准举例:你辅修13级法学,法学专业13级学费标准为3740(该标准可到财务处网站“服务指南”查询),则你的辅修学费为每学分80*3740/3400=88元。

武大双学位

武大双学位

武大双学位关于2009级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通知武大教函〔2010〕075号各学院:为充分共享校际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教育部在汉七所高校(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将在2011年继续开办辅修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修读七校联合办学外校开设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一、报名对象主修专业课程成绩第一学年GPA达到2.7及以上并学有余力的在校全日制2009级本科生,均可申报七校联合办学外校开设的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的学习。

二、学分及学位修满规定课程25学分以上,可获开课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修满规定课程50学分(含毕业论文答辩)以上,在获得武汉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前提下,可获得开课学校颁发的第二及双学士学位证书。

(具体要求见各校开设专业“备注”)三、教学安排1.教学从在校第四学期开始至第八学期结束,共5个学期修完第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

2.上课时间统一安排在双休日及暑假进行。

四、学籍管理1.符合条件获得开课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第二及双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成绩由武汉大学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2.未修满25学分,已修课程按选修课程记入学生成绩表,不及格课程不记入。

3.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及格的课程(无门次限制)必须重新学习,学生必须到开课学校教务部购买重新学习选课卡,考试可随下一年级七校联办同专业的课程考试进行。

4.所有课程考试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考试违纪者取消修读辅修专业、第二及双专业学士学位资格,并按《武汉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五、学费按七校联合办学的统一规定,每学分100元。

学费分两次缴清,第三学期末交缴2500元完成辅修专业阶段的学习,第六学期初再交缴2500元完成双学位阶段的学习。

六、报名程序1.预报名阶段:根据《七校联合办学2010-2011学年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见附件一)和各专业教学计划确定报名专业,填写《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申请表》(见附件二),登陆“七校联合办学”信息网/,点击“网上预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17:00。

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暂行规定

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暂行规定

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对人才需求多样化的要求,充分发挥我校学科综合优势,培养复合型、高素质人才,让一些成绩突出、学有余力的学生能更充分地利用我校的教育资源,学到更多的知识技能,提高学生就业竞争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学校决定在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中实行双学位及辅修专业制,并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双学位指学生在修读本专业学士学位(即第一学位或主修学位)的同时,再修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专业的学士学位。

第三条辅修专业指学生在修读本专业(即主修专业)同时,再修读另一个专业(即辅修专业)的主要专业课课程。

第四条学校实行双学位、辅修专业相互贯通培养的方式,课程学分可以相互承认。

第二章设置第五条双学位、辅修专业由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社会需要和学生的要求提出,经教务处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后设置。

第六条双学位、辅修专业开设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开设二级学院),应提前将所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接受名额报至教务处,教务处予以公布。

第七条双学位、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参照主修专业的要求制订。

第八条辅修专业课程应包括该专业的主要专业课。

双学位课程应包括该专业主要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主要的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

教学培养要求应与该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要求相同。

第九条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习均实行学分制管理。

辅修专业应修读的课程总学分为30-32学分;双学位的课程可在辅修专业课程基础上增加若干门课程,总学分60学分左右,其中,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为最低10学分。

第十条为方便同一专业的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学分的互相转换,双学位课程应包含(相同专业的)辅修专业的全部课程。

第十一条学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一般从本科第三学期开始。

辅修专业的学习一般在第六学期完成,最迟应在第八学期前完成;双学位的学习,视专业要求不同,一般在第八学期完成,最迟延长二年内完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