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模式的创新与研究——对大学生参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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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模式的创新与研究——对大学生参与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调查分析
摘要:当前,非刑事化、非监禁化和轻刑化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对未成年犯处置
的主流手段。2003年7月两高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对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应当作为重点对象之一,
适用非监禁刑,实施社区矫正。本文主要采用文献法、问卷调查等方法,分析了
国外及我国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模式。结合当前我国当前具体实际,我们认为,
我国应建立在校大学生参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新模式,以促进我国未成年人社
区矫正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关键字:大学生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创新模式
基金项目:2007年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专项项目最终成果指导教师:江华锋
我国社区矫正试点经过五年多发展,取得了很大进步,但目前我国大多数试
点还尚未建立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社区矫正管理制度,而是实行与成年人混
合管理的模式,这对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质量无疑是有一定影响的。结合我
国目前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现状,并分析和借鉴国外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模式,我
们拟建立我国在校大学生参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新模式,并通过调查分析,探
讨我国在校大学生参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模式的优势及可行性。
一、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产生和发展
社区矫正的萌芽可追溯到19世纪40年代,其产生后经过一百多年发展,社
区矫正工作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可和支持,与此同时世界各国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
制度也逐步产生、发展并得到不断完善。
(1)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
非监禁刑的适用是当今世界刑罚制度发展的基本趋势,恢复性司法的理念也
已为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即犯罪是社区中个人侵害社区中个人的行为,因此对罪
犯的处理应发挥被害人及社区的作用,刑罚的目的不再是一味的惩罚,而是促进
被害人、罪犯和社区的恢复。自20世纪以来,随着少年司法制度研究日益兴起,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对未成年人犯罪大多奉行所谓“国家思想”,即国家如青少年的
双亲一样,应为缺乏管教和缺乏寄托的青少年谋福利,并对他们尽一定扶助义务。因此,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在各国都得到了广泛支持,并显示了其对促进未成年人
顺利回归社会的不可替代性和优越性。
(2)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发展的法律基础
众所周知,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还处于相对不成熟和不稳定阶段,如果经过
正确引导和帮教,他们完全可以走到正确的轨道上来,这对减少社会的不安全因
素无疑是有利无害的。因此,国际社会呼吁对于未成年人实行适合其身心发展特
点的矫正模式。在《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北京规则》)中规
定“有关当局应对从监狱机关假释的少年给予帮助和监督,社区应予充分支持”、“应使主管当局采用各种各样处置措施,使其具有灵活性,从而最大限度的避免监禁”。《联合国非拘禁措施最低限度标准规则》(《东京规则》)规定,本规则拟促进社区在更大程度上参与刑事司法管理工作,特别是在罪犯处理方面,并促进
在罪犯当中树立对社会的责任感。该规则还规定主管当局在适用非拘禁措施时设
法利用社区和社会支助系统。《儿童权利公约》也要求对犯罪少年应尽量少用监
禁刑,而倡导适用包括社区矫正在内的非监禁刑。如今,非刑事化、非监禁化和
轻刑化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对未成年犯处置的主流手段,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也在世
界各国得到了普遍重视和发展。
二、国外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介绍与借鉴
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已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并取得了巨大成功,我们
简单介绍几个国家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模式,为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的发
展和完善提供借鉴。
英国根据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设立了全国未成年人司法委员会,
该委员会工作人员由当地具有一定知识和相应社会地位的人员组成。在英国获得
这种工作职位是一种荣誉的象征,因此愿意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为数不少,其中
值得一提的是英国的社区矫正职员有一半以上是大学生。
德国一些民间协会和社会义工也往往接受委托协助进行青少年教育矫正工作。他们对青少年提供一些社会性课程和训练计划,教育其如何自我帮助、自我调节、自我发展及与他人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等。如黑森州哈瑙家庭和青年人帮助协会
就是这样一个民间社团,由于他们工作绩效显著,市政府按照每个少年犯800欧
元的标准对其进行补助。
在美国,公民参与青少年帮教工作被认为是美国社会传统,美国每年大约有30万至50万志愿者加入到社区帮教工作。美国公民积极加入社区矫正志愿者行列,使罪犯特别是一些青少年罪犯(父母离异和单亲家庭的比例高)感受到社会
的支持与温暖,这有利于提高他们的社会认同感,从而大大提高了社区矫正的效果。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对未成年人实行社区矫正,我们应加强学习、借
鉴和交流,从而更好的推动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三、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现状及研究
目前我国大多数试点还尚未建立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社区矫正管理制度,而是实行与成年人混合管理的模式。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我国一些试点利用大
学生群体参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并取得了良好效果,这一制度值得我们关注和
深入研究,以促进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一)我国大学生参与未成年人矫正制度现状及分析
把大学生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相联系早已有人论及,针对当前我国大学生资
源比较丰富的现状,有学者建议在招募、选拔和晋升专门工作人员时,优先考虑
选任那些具有相应资格,如法学、心理学等专业毕业生(有社区实习工作经验或
相关经历者优先),这一想法也已在我国一些地区开始试点。
北京市宣武区策划了“为了明天——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活动,聘请首都师范
大学21名心理系学生志愿者和2名律师志愿者将发挥自身优势和专业特长,以
社区服务中心和服务点为基地,两人一组对全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
开展调查,针对个案制定工作计划;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辅导,带领
他们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公益劳动、文体活动;对有志于继续学习的未成年社
区服刑人员给予学习上的帮助;引导、帮助未成年服刑人员矫正不良思想和行为
习惯,提高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促进他们形成健康人格,顺利回归社会。
昆明市盘龙区未成年人司法试点项目和云南财经学院、云南农大等高校建立
了合作关系,并对高校社工专业学生志愿者进行了一些培训。他们让高校志愿者
对触法未成年人家长进行辅导和帮助,并进入学校各班中配合老师引导未成年人
如何用更合理的方法解决他们中的问题,如打架、早恋、毒品、艾滋病、上网等,并引导学生和老师建立起尊重基础上的交流。该项目鼓励这样一支年轻人对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