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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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应急排险处置和应急治理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应急排险处置和应急治理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应急排险处置和应急治理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0.03.25•【字号】浙自然资规〔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对正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应急排险处置和应急治理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4号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局:应急排险处置和应急治理工程是地质灾害治理的特殊类型。

为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提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效率,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应急排险处置和应急治理工程管理,保障应急排险处置和应急治理工程质量,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应急排险处置与应急治理工程类型的调查确定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后,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及时组织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应急调查,确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类型。

地质灾害应急排险处置与应急治理工程类型确定要充分分析受灾对象、受灾程度、隐患规模、施工难度,选择合理的治理手段与工艺,估算治理工程量和经费,预测治理效果。

对于可以通过清坡、回填压脚、简单支挡或支护、填埋裂缝,以及修筑截(排)水沟等简易措施消除危害,且工程造价一般在10万元以下,可作为应急排险处置。

对于隐患规模较小,可以在6个月内完成治理工程施工消除危害,其工程造价一般在50万元以下的,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作为应急治理工程。

实施应急治理工程的隐患点必须录入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实行销号管理。

二、应急排险处置方案与应急治理工程设计编制审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委托同时具备地质灾害勘查与设计资质的单位,在调查基础上,编制应急排险处置方案或应急治理设计,应急排险处置方案可与应急调查报告合并编制,并附1: 100-1: 500的工程地质平面图和剖面图及相关工程设计图件。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31•【字号】余府办发〔2024〕12号•【施行日期】2024.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新余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31日新余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新余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2023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2023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18起,其中崩塌2起、滑坡8起、地面塌陷8起,直接经济损失44.4万元,潜在经济损失1350.5万元。

与2022年相比,灾害发生数量增加63.6%,直接经济损失减少34.8%。

全市全年未发生地质灾害人员伤亡事件。

二、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一)汛期降水趋势预测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主汛期全市平均降水量偏多1-2成,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有明显降水集中期,且发生中等强度以上洪涝或内涝风险较高,强雷电、雷雨大风、短时强降水及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偏多。

多雨时段或降水集中期大致出现在3月下旬后期至4月上旬,5月中旬中期至下旬初,6月上旬末至中旬初,6月中旬后期至下旬前期及7月上旬中后期。

主汛期结束期略偏迟,在7月上旬后期。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2024年我市地质灾害数量、规模及危害总体上接近于常年,预测如下:1.分宜镇—洋江镇—高岚乡—洞村乡、钤山镇—凤凰湾办事处、欧里镇—下村镇中部、九龙山乡—良山镇南部等崩塌、滑坡、泥石流(以下简称“崩滑流”)高、中易发区,是崩滑流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2.04.22•【字号】•【施行日期】2022.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地质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4月22日江西省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我省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有效防范地质灾害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自然资源部《2022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2021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2021年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198起(其中灾情167起、险情31起),包括滑坡150起、崩塌39起、泥石流2起、地面塌陷7起,直接经济损失632.12万元,无人员伤亡。

与2020年相比,灾害发生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44.07%和57.61%。

全省各地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应对,通过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警预报、临灾避让等措施,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0起,避免人员伤亡60人。

二、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一)降水趋势预测据省气象部门预测,2022年主汛期(4-6月)全省平均降水量略偏少,为600~700毫米(多年均值746毫米),局部可超过1000毫米;有降水集中期;强雷电、短时强降雨、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较常年同期偏多。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2020)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2020)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2020)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委、办、局:《柳林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26日柳林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2〕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特编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手段和科学管理,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能力和防治水平。

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体系,实现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全覆盖,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地质灾害防治原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专群结合,群测群防;谁引发,谁治理;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2020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5—9月主汛期。

四、全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一)地质灾害类型及分布柳林县发育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含地裂缝)、泥石流、不稳定斜坡等五大类。

据调查统计,全县范围内共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88处,其中自然因素造成的82处,其余106处均为人为因素造成。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根据《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柳林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和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危害程度等,将柳林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划分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和低易发区。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30•【字号】长政办字〔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长政办字〔2020〕14号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字〔2020〕1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30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白山政办明电〔2020〕2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长白县地质灾害现状根据1:5万地质灾害区划调查结果,我县现已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567处(其中:滑坡88处、崩塌219处、泥石流15处、不稳定斜坡242处,地面塌陷3处),现已通过工程治理2处。

目前,我县无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地质环境概况我县位于吉林省东南部、长白山主峰南麓,地势东北高、西北低,境内地形起伏比较大,水系发达,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降水量600—930mm,最高可达1000mm,多集中于6—8月,占全年降水总量的70—80%。

人口比较集中区及鸭绿江沿岸地质构造复杂,地表岩石破碎,风化程度较高,残坡积和冲积物较多,加上工程建设、不合理的开采矿产资源等人为活动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导致地质灾害比较频繁发生并加剧。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遵义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遵义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遵义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25•【字号】遵府办函〔2020〕110号•【施行日期】2020.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遵义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20〕110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切实做好全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度遵义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25日2020年度遵义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贵州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全市地质灾害概况2019年全市共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1404处,其中特大型20处,大型138处,中型596处,小型650处,分布于全市15个县(市、区)三分之二以上的乡镇区域。

全年共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25起,成功避让地质灾害25起,未发生人员伤害和死亡,全年实现地质灾害零人员伤亡。

二、2020年全市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一)总体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2020年全市降雨趋势预测,结合地质环境条件及近年我市地质灾害致灾特点,今年我市地质灾害的趋势是: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习水县、赤水市、凤冈县、桐梓县、道真县、正安县等地区;全市非汛期(1~3月,11~12月)降水偏少,地下水补给量减少,可能导致地下水位下降,期间应注意防范岩溶塌陷引发地质灾害。

随着气候变化的不确定,持续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易引发地质灾害,需引起重视,加强巡查监测。

(二)重点时段。

全市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仍主要集中在汛期(4~10月),大部地区总降雨量偏多,多大雨、暴雨天气,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地质灾害发生概率较高,期间可能引发群发性、突发性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地质灾害,其中滑坡所占比例较大。

11--关于印发《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2020年)》的通知

11--关于印发《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2020年)》的通知
3.3.3中期目标:到2015年,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继续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提高预报预警水平,为各级政府提供监测预报信息,继续开展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完成全部灾害点的防治方案;继续实施地质灾害重点治理工程。
3.3.4远期目标:按照总体目标到2020年,建立完善以群测群防为基础,群测群防与现代化专业监测、预报相结合的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完成地质灾害重点治理工程;建立完善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有机结合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体系,实现总体目标。
4.3
①崩塌、滑坡中易发区,包括从化市鳌头镇、温泉镇和花都区北兴镇等丘陵地区;②软土地基沉降、地面塌陷中易发区,包括白云区棠溪-金沙洲、荔湾区如意坊-芳村区增漖、番禺区韦涌-屏山、黄埔区南岗-番禺区东涌-南沙区新垦等三角洲冲积平原。中易发区总面积1489.52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20.04%。
4.4
3.2
3.2.1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3.2.2坚持非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山区、平原和不同灾种防治的重点各有侧重的原则;
3.2.4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阶段实施的原则;
3.3.2近期目标:到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和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加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的执行力度,结合广州市“十一五”规划,做好重点工程(白云新城、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广州段、亚运场馆工程建设、金沙洲安居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基础调查工作,研究广州市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对重要地质灾害点明确监测与治理方案,实施地质灾害重点治理工程;建立广州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示范区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示范区(点)建设,提高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重点防治区人为诱发地质灾害明显减少,尽量避免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群死群伤事件发生,中型以下地质灾害争取达到人员不伤亡、财产损失低。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xxx,xxx:近期我县降雨集中,雨量偏大,土壤含水量趋于饱和,极易引发地质灾害,为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xxx》精神。

现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强化安排部署。

近期,天气复杂多变,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抓,国土所、安监站、村组干部具体抓,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充分运用“人防+技防”等手段,把地质灾害防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一要有力引导群众自查。

各乡镇(街道)要立即召集监测员对隐患点、风险斜坡开展巡查排查,按照汛期每日不少于一次的要求开展,并认真做好巡查记录,遇到强降雨天气时加密巡查频次;同时组织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等相关人员,以自然村为单元,引导群众关心关注自家房前屋后地质现象变化,每周一次组织全体村民开展房前屋后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二要加强行政排查。

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 2 -领导要带领国土所、安监站、村支两委、隐患点监测员等组成专门力量,对本辖区地质灾害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并把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做到农村、到社区、到学校、到工地。

一旦发现隐患变化或有险情,果断按照“三个紧急撤离”要求处置。

三要抓实行业排查。

严格按照“管行业管地灾”的要求,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自然因素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处置;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县乡公路新建改建工程区域,以及通村通组公路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特别要修缮公路低洼、拐弯处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工信部门负责排查煤矿、油气管线周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责成企业对矿山和油气管线周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房屋建设工程工地周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采取防治措施;水务部门负责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对危及水利工程及周边群众安全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全县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置;卫健部门负责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防控站点及周边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生态移民部门负责移民安置点及周边相关建设工程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宁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2020)

宁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2020)

宁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2020)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森林公安局、宁明县木材公司、宁明县百合林场:现将《宁明县自然资源局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明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3月20日宁明县自然资源局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编制目的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2〕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桂政办函〔2013〕4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函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19〕4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编制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本县辖区范围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4.工作原则预防为主,以人为本。

以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为核心,以加强防灾减灾为重点,立足于有效规避风险,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建立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的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络,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

5.险情和灾情等级划分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

5.1险情等级特大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含)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1亿元(含)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

大型: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09•【字号】•【施行日期】2020.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惠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单位:《德惠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9日德惠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2020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2020年全市降水趋势预测,制定本方案。

一、2020年气象预测经气象部门预测,预计夏季多强对流天气,盛夏将有区域性暴雨和局部洪涝,应注意做好雷电、冰雹、大风等气象灾害的防范工作,做好暴雨等强降水引发的城市内涝、农田渍涝、山洪以及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

二、2020年地质灾害预防重点(一)重点预防崩塌、滑坡、泥石流。

主要分布在大青咀镇、大房身镇。

(二)低山丘陵区、铁路、公路沿线、各取土场等地存在的不稳定斜坡。

(三)沿江、河堤防、人为活动造成的不稳定地质因素。

(四)部分砖厂斜坡较小的取土场。

(五)各中、小学附近存在的不稳定地质因素。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

汛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时期,我市成立了以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乡(镇)、街也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要坚持汛期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

同时气象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扩大发布气象预警消息,确保将预报、预警消息及时发布到相关单位和防灾责任人手中。

某特区地质灾害防治60日保卫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某特区地质灾害防治60日保卫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某特区地质灾害防治60日保卫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XX年9月2日全省、全市地质灾害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坚决预防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根据省、市安排,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开展地质灾害防治60日保卫战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即日起至XX年10月31日,不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不发生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访事件。

二、组织机构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XX特区地质灾害防治60日保卫战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XXX副组长:XXX、XXX成员:特区教育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旅游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安全监管局、卫生计生局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特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龙启XXX 兼任,负责对地质灾害防治60日保卫战专项行动有关工作进行督促、协调、指导,收集、汇总、整理、上报有关资料。

三、工作措施(一)加强排查,落实责任。

根据《XX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特区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X府办发〔XX〕57号)要求,成立各行业领域专项检查组,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

排查工作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无缝覆盖”,有人居住的地方都要开展排查。

特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对危及师生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复查、监测和治理。

特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对危及辖区内国、省、县道,乡村公路、水路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复查、监测和治理。

特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对危及建筑行业、房屋、市政工程、城镇和村镇建设、风景名胜区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复查。

特区生态旅游局:负责组织对全区旅游景区内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复查。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邹政办字〔2020〕13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邹政办字〔2020〕13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正文:----------------------------------------------------------------------------------------------------------------------------------------------------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邹城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24日邹城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灾害环境保护条例》《济宁市2013—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邹城市2011—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地质灾害基本情况我市的地质灾害主要表现为采煤塌陷危害、矿渣堆积危害、山石开采危害及人为活动等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一)采煤塌陷危害。

我市境内共有6对煤矿,藏煤面积约351平方公里,涉及4个镇、100余个村。

由于煤炭资源的不断开采,全市每年新增塌陷土地2500~3000亩。

塌陷地深度1.5~7米,形成大小不等的积水洼地,水深一般2~3米,最深处达5~6米,塌陷造成地面房屋斑裂、倒塌,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二)矿渣堆积危害。

主要为煤矸石大量堆积,不仅侵占土地,而且因风化易造成环境污染,特别是在汛期,还会因洪水等产生滑坡、崩塌、渣石流等灾害。

(三)山石开采危害。

我市大束镇、看庄镇、峄山镇、石墙镇、郭里镇、张庄镇、香城镇、城前镇是石灰岩、花岗岩、河沙、地砂等资源集中开采区,因集约化开采程度低,开采工艺设备落后,且部分开采区山高坡陡,风化强烈,开采造成的碎石、泥沙在雨季极易引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4.10•【字号】晋政办发〔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20〕3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山西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3月27日印发的《山西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晋政办发〔2016〕34号)同时废止。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10日山西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机制,高效有序地做好全省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群专结合、科学应对、专业处置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本省行政区域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5 地质灾害灾(险)情分级地质灾害灾(险)情按照避险转移、伤亡人数或经济损失分为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四级(见附件4)。

2 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全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由省、市、县级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2.1 省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省政府分管副省长。

地质灾害避险公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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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的通知怎么写一、地质灾害概况 xxx街道地质灾害以洪涝为主,由于辖区地势低,基础设施差,以至只要到汛期,雨量增多,上流水库一放水,地势较低的民房、厂房及仓库等容易被淹。

二、地质灾害情况(一)重点防范期。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是5-7月份的降雨、上流水库放水等活动。

预测今年地质灾害的重点主汛期是5月至7月。

(二)防治重点。

根据辖区地质灾害分布,预测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为火车站南头沿河民房、厂房及仓库。

重点防灾地段是工业南路101号至114号,省一建靠河边平房地势较低,较易被淹。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和危险性,以及是否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等因素,确保做好辖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针对辖区基本情况,要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群策群防”的防御工作方针,并严格按照以下措施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成立了街道防汛抗旱、预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和监测预报网络,落实地质灾害群策群防责任制,及时安排街道防汛抗旱、预防地质灾害值班表,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街道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工作及发生地质灾害后及时组织转移群众撤离工作。

(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防灾意识。

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栏、科普画廊等社区文化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地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以此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救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动态监测和险情巡查,做好预警预报。

汛前,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检查,并落实好以下工作: 1、成立了街道防汛抗旱、预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社区平安中心户长和楼幢长的作用,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信息反馈、宣传等工作。

2、落实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并制定和完善社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工作预案,使受地质灾害威胁范围内的每个居民了解灾害隐患、撤离路线、防灾避灾措施等事项。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4.02.18•【字号】哈行办发[2014]9号•【施行日期】2014.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哈行办发〔2014〕9号)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工作部门,地直各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地各单位:《哈密地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0年)》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2月18日哈密地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0年)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面临的形势(一)概况哈密地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东端,地跨天山南北,总面积15.3万平方千米,人口53.03万人。

南北距离约440千米,东西相距约404千米。

东部、东南部与甘肃省酒泉市为邻;南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西部、西南部与昌吉回族自治州、吐鲁番地区毗邻;北部、东北部与蒙古国接壤,有长达586.66千米的国界线。

地区下辖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伊吾县,共13个镇、24个乡、4个开发区,辖区内驻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13师。

哈密市总面积8.56万平方千米,下辖6镇、12乡;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总面积3.7万平方千米,下辖4镇、8乡;伊吾县总面积1.95万平方千米,下辖3镇、4乡。

地形地貌:中间高南北低,地势差异大,中部是天山主脉--巴里坤山、喀尔里克山和支脉莫钦乌拉山等高大山地,呈北东-南西走向延展。

南北两侧是中低山区,包括中蒙边界的东准噶尔山地及哈密盆地以南久经侵蚀起伏平缓的觉罗塔格山。

在这四个山地之间横列着三个断陷盆地,位于觉罗塔格山和天山主脉之间的是哈密盆地,地处在天山主脉与支脉莫钦乌拉山之间的是巴里坤盆地-伊吾河谷地,地处莫钦乌拉山与东准噶尔山地之间的是三塘湖-淖毛湖盆地。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1.20•【字号】大足府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现将《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2020年1月20日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为推进我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八项行动计划”,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加快建设以大足石刻为核心的国际文旅城,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亡人事件为核心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安全保障体系。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下达考核指标范围内;森林火灾受害率下降到0.3‰以下、水旱灾害损失同比下降5%、已监测地灾点亡人事件“零发生”。

二、重点任务(一)构建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

1.严格党政领导责任。

落实《大足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完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强化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直接领导责任。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31•【字号】东府办函〔2020〕411号•【施行日期】2020.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东府办函〔2020〕41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莞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31日东莞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提升我市安全发展水平,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粤办函〔2019〕40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抓紧编制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2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基本情况我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口东岸,东江下游的珠江三角洲。

地形以丘陵山地偏多,东南部为丘陵山地区,山体庞大,地势起伏较大,地形切割强烈,地质构造较复杂,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多、分布广、突发性强,加之近年来雨水充沛,受极端天气影响,小型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偶有发生。

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考核的函

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考核的函

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考核的函尊敬的XXX:我单位要求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考核,以及对各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部门和地质灾害防治机构的考核。

本函的目的是向您介绍我们的考核要求,并提供一些指导。

我们希望您能密切关注,并积极参与工作。

一、考核目的地质灾害是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评估各级单位的防灾工作成果,改进工作方法和方案。

考核也有助于加强各级单位之间的学习和经验交流,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二、考核内容1.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对减少灾害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在考核中,我们将评估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部门的监测覆盖面、监测设备的完善程度、灾害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等指标。

同时,我们还将评估预警结果的应急响应和预警措施的执行情况。

2. 地质灾害防治机构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机构是地方政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组织单位。

在考核中,我们将评估机构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情况,工作规划和预算的制定与执行情况,以及工作制度和流程的完善程度。

同时,我们还将评估机构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成效和创新,以及应急响应和风险管理的能力。

三、考核方法1. 考核指标我们将依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以确保考核的客观公正性和针对性。

考核指标包括绩效指标和管理指标,旨在综合评估各级单位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整体水平和管理能力。

2. 考核程序考核程序将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考核对象:确定参与考核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部门和地质灾害防治机构。

(2)考核准备:提供考核指标、报送资料和填写相关表格,以及组织培训和指导。

(3)实地考核和检查:对考核对象进行实地考核,包括对工作现场的检查、设备的检验和访谈等。

(4)考核结果评定:根据考核指标,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定,并形成考核报告。

(5)结果反馈和整改: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考核对象,提出改进意见和整改措施,以促进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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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办函〔2020〕X号XXX市X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XXX市XXX2020年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垂直)及驻xx各有关单位:《xxxxxx区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xxxx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xxxxxx区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
方案
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xx政发〔2018〕12号),科学防治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0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和易发区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据省水文中心、省气象局预测,2020年汛期(4~9月)我省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涝重于旱。

雨水相对集中期主要出现在5月下旬、6月下旬到7月上旬。

雨水集中期内,由暴雨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大,澧水流域有较大洪水发生的可能。

需加强防范中小型河流洪涝灾害及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4~9月是我区地质灾害主要防范时段,其中5~7月是突发地质灾害的高发期,需要更加注意防范。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

xxx区xxx区地形地貌复杂,局部边坡岩体破碎、风化程度较高,在强降水或雷击的作用下,发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可能性较大。

各景区管委会、各相关旅游企业要明确地质灾害隐患监测预警责任人,加强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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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力度,设置醒目警示标志,提醒游客和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特别关注靠近山体边坡的人口集中区受持续强降水以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对象
(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全区共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x处,其中滑坡x处、崩塌x处、泥石流x处、不稳定斜坡x 处,受灾害威胁人口x人。

根据汛前x、市、区三级排查结果,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xx处,其中:xxx街道x处、xxxx处、xxx乡x处、xxx街道x处。

(二)重点防范的旅游景区。

xxx是世界知名旅游景区,地质地貌属性特殊,除xxxx游道及交通沿线危岩体以外,xxx、黄xxx、xxx景区都存在崩塌及危岩体隐患点。

尤其是xxxx公路沿线、xxxx沿线等游客密集区、主要旅游交通通道,相关责任单位要重点加强监测,汛期保持专人监测,及时除险,采取科学防治手段将危险性降低到最小。

(三)重点防范的交通线路。

xxx大道景区段、xxx索道上站至xxx路段、xx路、xx路、xx公路、xx路、xx公路。

以上路段旁的高陡边坡和高坡降冲沟等部位是滑坡、崩塌、泥石流的多发地段,区交通运输局、xxx景区环保客运公司等相关单位要加强交通线路及相关在建工程的地质灾害防范。

(四)重点防范的在建工程。

在建的公路、桥梁、地质灾害治理等重大工程项目及其附属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居民切坡建房,要重点防范建设过程中人为诱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居民建房审批,对于未批先建、私自开挖、滥建挡墙的行为要严加管控。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属地管理。

坚持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修订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要求和制度,把地质灾害防治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年初有部署、日常有巡查、年中有督查、年底有考核。

要及时研究制定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逐级建立考核办法,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绩效考核奖罚、换届选举提名的内容。

要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统筹各方资源,逐级逐隐患点落实监测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加大排查巡查力度,确保及时发现、报告、处置险情,确保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执行到位。

(二)落实共同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引发谁负责”的原则,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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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责任,区自然资源局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和监管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会同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管理的长效机制;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提供气象信息,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及时制作并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工程建设中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以及公路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区水利局负责各类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区教育局负责对威胁中小学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及治理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加强必要物资的储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区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好主管范围内各类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及防治。

要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对工程建设、房屋建设等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主体负责治理。

(三)扎实开展监测预警。

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

严格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对辖区内各类地质灾害特别是重点防范区域、旅游景区、交通干线和中小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切坡和沟口建房区域以及在建重要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不定期的排查和巡回检查。

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和危险点,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责任单位要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要逐区逐点落实监测责任主体和监测责任人,实行“乡(街道)干部包村、村(居)干部包组、监测人员包点”责任制。

及时建立、更新、完善以乡(街道)、村(居)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队伍,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

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行之有效的手段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知识。

要及时向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在危险区域设立警示牌和警示标志,着力提高群众识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

(四)全力做好应急管理。

区自然资源局和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及抢险队伍建设,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要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规范信息报送工作;要强化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对辖区各隐患点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落实监测预警和防治责任人,做好主要隐患点的应急演练。

遇重大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应迅速组织危险区人员紧急撤离,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在危险解除前,杜绝受灾区域群众返居,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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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着力推进综合防治。

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和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村(居)民建房及景区游道等工程建设科学选址、选线,禁止过度削坡无支护实施工程建设。

要加强源头防范,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配套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三同时”
制度和地质灾害防治制度,积极预防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

对居住在危险程度高、治理难度大、治理效益差的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居民登记造册,并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集中或分散、就近或易地、自建或购房等方式,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等相关政策,统筹安排资金,按轻重缓急实施搬迁避让。

对因自然因素引发、成灾可能性大、危险程度高的地质灾害隐患,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安全可靠、科学经济、环境协调的原则制定治理方案,实施工程治理,及时消除隐患。

要加强对中央及省级财政安排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发挥工程措施防灾减灾效益。

附件:2020年xxxxxx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防
治责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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