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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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招标规则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招标规则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招标规则E P C工程总承包的定义E P C(E n gi n e er i n g-P r o c u r em e n t-C o n s t r u c t i o n),即“设计采购和施工”模式,又称交钥匙工程总承包模式。

业主与工程总承包商签定工程总承包合同,把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调试服务工作全部委托给工程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只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

设计、采购和施工的组织实施采用统一策划、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和全过程控制。

二、E P 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条件目前E P C工程总承包招标适用依据主要《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

在设置投标条件时可淡化资质管理,实行能力认可,在工程实施时回归资质管理,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别承担设计、施工任务。

招标人可按下列方式之一设置投标条件:具有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的企业,可以是设计、施工或项目管理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施工或项目管理单位或组成联合体投标,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上具有工程总承包业绩单位比较少,在招标时不宜将工程总承包业绩作为投标条件,以促进工程总承包行业的发展;E P C工程总承包一般应明确招标要求E P C招标可以在完成概念方案设计之后进行,也可以在完成设计方案之后进行,既方案未定的E P C工程总承包招标和已定方案E P C工程总承包招标。

无论是哪一种招标,一般应明确招标的需求。

细化建设规模: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高层、户型及户数,开间大小比例,等车位数量或比例等,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宽带,河道宽度,污水处理能力。

精细化建设标准:房屋化建设工程包括墙、地各种各种装饰材料的材质种类,规格和品牌档次,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的档次各区域末端设施的密度,家具配置和数量和标准,以及室外工程,园林绿化标准,市政工程包括各种结构层,面层的构造方式,材质厚度等。

工程部对招投标的管理制度

工程部对招投标的管理制度

工程部对招投标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部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部的所有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施工承包、工程设计等。

第三条工程部招投标工作由招标委员会负责全面组织、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招标委员会成员由工程部领导班子成员和技术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全面组织、监督和管理工程部的招标工作。

第五条招标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招标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章招标文件编制第六条工程部在招标前应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技术要求、合同条件等内容。

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当清晰、准确、完整,不得存在歧义或遗漏,确保所有招标人能够准确理解和参与投标。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编制,确保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由技术管理人员和法务人员共同负责,确保招标文件的质量和合法性。

第十条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当提交招标委员会审批,并经领导批准后下发给招标人。

第三章投标评审第十一条投标评审工作由招标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确保评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投标评审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投标评审应当尊重投标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投标评审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客观,不得存在任何不合理的情况。

第十五条投标评审结果由招标委员会审批,经领导批准后下发给投标人。

第四章中标合同签订第十六条中标合同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签订,并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中标合同签订前,应当对中标人的资质和信用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其具备履约能力。

第十八条中标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保障合同的履行和执行。

第十九条中标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上报招标委员会备案,并通知有关部门或单位。

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

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

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一、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组成工程总承包根据不同阶段及费用性质,其费用项目组成如下:(一)勘察设计费勘察设计费包括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1.工程勘察费工程勘察费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根据建设单位要求,自行或委托勘察人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服务的费用。

2.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费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根据建设单位要求,自行或委托设计人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的费用。

工程设计费根据不同的设计阶段及工程特点又可分为初步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技术设计费和其他设计费等。

(二)设备购置费设备购置费是指为建设项目购置或者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国产或者进口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用。

设备购置费包括设备及备品备件的费用(不包括施工设备)。

(三)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划分为主要工程项目、辅助和服务性工程项目、室外工程项目及场外工程项目。

每一不同工程项目可根据工程计价需要分为建筑工程费和安装工程费。

1.主要工程项目主要工程项目是指主要使用功能部分的项目,如大楼或小区住宅的建筑和结构及室内水、电等项目。

2.辅助和服务性工程项目辅助和服务性的工程项目是指辅助使用功能部分的项目,如车库、商店、娱乐、托儿所等服务设施。

3.室外工程项目室外工程项目是指红线以内的其他配套工程项目,包括土石方、道路、围墙、挡土墙、排水沟等各种构筑物、给排水管道、动力管网、供电线路、庭园绿化等。

4.场外工程项目(包括道路、铁路专用线、桥涵、给排水、供热、供电、通讯等工程)。

(四)总承包管理及试运行服务费1.总承包管理费总承包管理费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组织勘察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以及对工程总承包管理应获的利润。

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管理规定

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管理规定

管理体系文件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管理规定现行版本:A控制性质:受控受控号:持有者: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管理规定1 范围为规范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组织管理工作,明确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管理各项工作内容与职责分工,确保投标报价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总承包项目的投标报价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GB/T50358-2005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3 职责3.1 报价经理3.1.1参与招标文件评审及风险评估3.1.2参与投标策略会3.1.3参与编制投标计划3.1.4参与投标开工会3.1.5参与现场踏勘3.1.6参与提交澄清问题3.1.7参加投标工作会3.1.8参与编制投标文件3.1.9参与投标文件评审3.1.10参与报价原则评审3.1.11编制投标报价3.1.12参与投标文件审查定价3.1.13参与投标澄清3.1.14参与编写投标总结报告3.2 计划控制工程师、商务经理、质量经理、安健环经理、设计经理、采购经理、施工经理、开车经理、综合经理3.2.1参与招标文件评审及风险评估3.2.2参与投标策略会3.2.3参与编制投标计划3.2.4参与投标开工会3.8.13.8.23.8.3参与投标评审会3.8.4参与投标文件评审3.9 工程技术经济中心3.9.1参与提出报价经理和项目估算人员3.9.2参与投标评审会3.9.3参与投标策略会3.9.4参与投标开工会3.9.5参与投标文件评审3.10 相关部门3.10.1参与投标评审会3.10.2参与项目开工会3.10.3参与投标文件评审3.11 主管院领导3.11.1主持投标评审会3.11.2审核投标决策评估单3.11.3批准投标项目组成人员3.11.4主持招标文件评审及风险评估3.11.5主持投标文件评审3.11.6主持投标文件审查定价3.11.7主持投标总结会3.12 院长3.12.1批准投标决策评估单;3.12.2批准招标文件评审及风险评估;3.12.3批准投标文件评审;3.12.4批准投标报价。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招标规则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招标规则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招标规则E P C工程总承包的定义E P C(E n gi n e er i n g-P r o c u r em e n t-C o n s t r u c t i o n),即“设计采购和施工”模式,又称交钥匙工程总承包模式。

业主与工程总承包商签定工程总承包合同,把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调试服务工作全部委托给工程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只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

设计、采购和施工的组织实施采用统一策划、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和全过程控制。

二、E P 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条件目前E P C工程总承包招标适用依据主要《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

在设置投标条件时可淡化资质管理,实行能力认可,在工程实施时回归资质管理,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别承担设计、施工任务。

招标人可按下列方式之一设置投标条件:具有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的企业,可以是设计、施工或项目管理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施工或项目管理单位或组成联合体投标,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上具有工程总承包业绩单位比较少,在招标时不宜将工程总承包业绩作为投标条件,以促进工程总承包行业的发展;E P C工程总承包一般应明确招标要求E P C招标可以在完成概念方案设计之后进行,也可以在完成设计方案之后进行,既方案未定的E P C工程总承包招标和已定方案E P C工程总承包招标。

无论是哪一种招标,一般应明确招标的需求。

细化建设规模: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高层、户型及户数,开间大小比例,等车位数量或比例等,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宽带,河道宽度,污水处理能力。

精细化建设标准:房屋化建设工程包括墙、地各种各种装饰材料的材质种类,规格和品牌档次,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的档次各区域末端设施的密度,家具配置和数量和标准,以及室外工程,园林绿化标准,市政工程包括各种结构层,面层的构造方式,材质厚度等。

工程报价管理制度

工程报价管理制度

工程报价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报价行为,确保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和透明性,防止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司及客户的合法权益。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报价活动。

二、报价准备1. 报价前,项目经理需详细审阅工程图纸、技术要求及相关文件,确保对工程需求有充分理解。

2. 成本核算部门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需求,进行成本预算,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

3. 报价部门应收集市场行情信息,包括材料价格、劳动力市场情况等,以便更准确地进行报价。

三、报价原则1. 报价应基于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进行,确保公司利益的同时,考虑到市场竞争状况。

2. 报价时应当公开透明,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3. 报价应有明确的有效期,超期需重新评估报价。

四、报价流程1. 项目经理根据成本核算结果和市场调研信息,提出初步报价方案。

2. 报价方案需提交至相关部门审核,包括财务部、采购部等,以确保报价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3. 审核通过后,报价方案应由公司决策层审批。

4. 审批完成后,将报价方案正式提交给客户,并提供详细的报价说明和成本构成。

五、报价调整1. 如遇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或工程需求变更,应及时调整报价。

2. 报价调整应遵循原报价流程,确保调整后的报价依然合理公正。

3. 对于经常性或大额的调整,应向客户解释原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六、报价监督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报价过程进行监督,防止违规操作。

2. 任何违反报价管理制度的行为,都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3. 鼓励客户参与监督,接受客户对报价过程的意见和建议。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doc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doc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国家利益,集团公司利益和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结合石化行业的特点,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招标投标活动是指集团内化工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的招标投标,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招标投标。

投资在300万元(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数为准)及以上的石化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投标。

民用建筑项目施工的招标投标,原则上进入地方有形建筑市场,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第三条集团公司负责系统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集团公司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要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并在集团公司的监督指导下,由招标单位组织实施。

第四条建设工程招标和投标是法人之间进行的、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和保护。

第五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凡在集团公司内进行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八条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机构,全面负责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机构,全面负责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集团公司建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规定和办法;(二)监督、指导、检查集团公司内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维护国家利益、集团公司利益和招标单位、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三)总结、交流招标投标工作经验;(四)调解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裁决有疑议的中标结果。

工程项目报价管理制度内容

工程项目报价管理制度内容

工程项目报价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报价的管理,保证报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本制度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的报价管理工作。

三、报价编制流程1. 收集资料:工程项目报价编制前,需要收集相关的资料,包括项目需求、技术要求、材料价格等相关信息。

2. 制定计划: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制定报价编制的工作计划,明确报价编制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3. 报价编制:由专业人员根据工程项目的需求和技术要求进行报价编制,确保报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4. 审批核定:报价编制完成后,需要经过审批核定程序,确保报价符合公司的管理制度和政策要求。

5. 报价提交:报价经过核定后,将报价文件提交给客户或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和撤件。

6. 报价更新:如有需要,对报价进行更新和修订,确保报价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四、报价管理要求1. 报价的准确性:报价编制人员应当认真负责,确保报价的准确性,避免出现漏报、错报的情况。

2. 报价的合理性:报价应当根据项目需求和市场情况进行合理制定,避免出现过高或过低的情况。

3. 报价的保密性:报价文件属于公司机密资料,报价编制人员需严格保密,禁止泄露给外部。

4. 报价的全面性:报价文件应包含项目需求、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全部内容,确保报价的全面性。

五、报价管理流程1. 报价文件的备案:所有报价文件均需备案存档,方便日后查阅和审计。

2. 报价文件的传递:报价文件需按照相关程序传递给相关部门或客户,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

3. 报价文件的审批:所有报价文件均要经过审批程序,确保报价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4. 报价文件的更新:报价文件如需更新,需重新进行报价编制程序,确保报价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报价管理责任1. 报价编制人员需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报价编制,确保报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2. 相关部门负责审核和审批报价文件,确保报价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3. 公司领导定期对报价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投标、报价管理规定

投标、报价管理规定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投标报价活动的组织管理及工作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对国内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及工程监理等业务的投标报价管理。

2引用文件产品有关要求评审程序QHSEP014-2021部门职责规定QHSEW002-2021工程组织规定QHSEW006-2021工程岗位职责规定QHSEW007-2021工程工程合同管理规定QHSEW010-2021顾客提供的产品管理规定QHSEW041-20213 投标报价准备工作工程招标信息资料和招标书的搜集与管理本公司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工程招标信息资料和招标书,应交经营部、监理公司统一归口管理,经营部、监理公司负责对其进行筛选和处理。

工程工程招标信息资料和招标书的分析和筛选经营部、监理公司在获取招标信息资料或招标书后,应及时对其进行分析和筛选,对适合于我公司参与和有投标价值的工程编制“投标报价立项分析报告〞 (格式见附录 A)。

大型或重要的工程应组织与工程工程范围相关部室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提交公司主管领导进行审查和决策。

招标信息资料或招标书的评审评审内容a)确认本公司是否有工程经验和技术能力;b)确认本公司是否具备独立承当该工程的投标报价和实施的能力;c)确认是否熟悉和了解工程使用的标准和标准体系,当地法律法规要求;d)确认是否需要与其他公司合作,建议意向性合作伙伴与合作方式;评审方式与方法a)书面评审,主要适用于小型工程〔如技术咨询、工程设计、技术效劳〕及中型的总承包和工程监理工程,书面评审适用范围参照?产品有关要求评审程序?之规定;b)会议评审,主要适用于大型的总承包和工程监理工程,会议评审适用范围参照?产品有关要求评审程序?之规定;c)会议评审一般由经营部、监理公司负责主持和召开。

会议评审需要进行会议评审时,一般由经营部、监理公司研究确定参与评审的部门和人员,并报请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确认。

会议评审后,由经营部、监理公司指定的负责人形成评审纪要,经经营部主任、监理公司经理签署评审意见,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和决策,特殊或重要工程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和决策。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招标、计价和定标规则解析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招标、计价和定标规则解析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招标、计价和定标规则解析EPC工程总承包的定义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即“设计采购和施工”模式,又称交钥匙工程总承包模式。

业主与工程总承包商签定工程总承包合同,把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调试服务工作全部委托给工程总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只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

设计、采购和施工的组织实施采用统一策划、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和全过程控制。

EPC 工程总承包的投标条件目前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适用依据主要《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

在设置投标条件时可淡化资质管理,实行能力认可,在工程实施时回归资质管理,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别承担设计、施工任务。

招标人可按下列方式之一设置投标条件:具有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的企业,可以是设计、施工或项目管理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施工或项目管理单位或组成联合体投标,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上具有工程总承包业绩单位比较少,在招标时不宜将工程总承包业绩作为投标条件,以促进工程总承包行业的发展;EPC工程总承包一般应明确招标要求EPC招标可以在完成概念方案设计之后进行,也可以在完成设计方案之后进行,既方案未定的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和已定方案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无论是哪一种招标,一般应明确招标的需求。

细化建设规模: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高层、户型及户数,开间大小比例,等车位数量或比例等,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宽带,河道宽度,污水处理能力。

精细化建设标准:房屋化建设工程包括墙、地各种各种装饰材料的材质种类,规格和品牌档次,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的档次各区域末端设施的密度,家具配置和数量和标准,以及室外工程,园林绿化标准,市政工程包括各种结构层,面层的构造方式,材质厚度等。

划分工作责任:除设计施工以外的其他服务工作的内容、分工与责任。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操纵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招标第六条招标人应当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七条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技术标准、工期、质量要求、投标保证金、评标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依法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应当包括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事项。

第九条招标人应当依法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确保评标过程公正、透明。

第十条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明确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格、付款方式等事项。

第三章投标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投标项目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投标报价、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事项。

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当依法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确保投标过程合法、合规。

第十五条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恶意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评标第十六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促进EPC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持续化健康发展,防范EPC项目风险及管控,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公司所有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含招投标阶段、勘察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或试运行)阶段的全过程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与程序第三条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1)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进行项目策划并编制项目计划。

(2)实施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或试运行管理。

设计、采购、施工三个方面既要相对独立,又要统筹兼顾。

(3)进行项目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设备材料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项目收尾等。

第四条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程序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项目启动、项目初始阶段、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合同管理、项目收尾。

(1)项目启动:组建项目投标小组组织项目投标,研究招标文件,分析竞争对手,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在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下,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

(2)项目初始阶段:进行项目策划,编制项目计划,召开开工会议;发表项目协调程序,发表设计基础数据;编制设计计划、采购计划、施工计划、试运行计划、质量计划、财务计划,确定项目控制基准等。

(3)设计阶段:编制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工程总承包招标标准文件

工程总承包招标标准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总承包招标活动,确保工程总承包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招标标准文件。

第二条本招标标准文件适用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工程。

第三条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方”)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标准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方进行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编制、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合同签订等环节的管理。

第四条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确保投标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二章招标文件编制第五条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 招标公告;2. 招标文件;3. 投标须知;4. 投标文件;5. 评标办法;6. 合同条款;7. 其他相关文件。

第六条招标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工期;2. 招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3.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时间和费用;4.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5. 评标办法和标准;6. 中标人的确定方式;7.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概况及要求;2. 投标人须知;3.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4. 投标保证金要求;5. 资格审查标准;6.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7. 评标办法和标准;8. 合同条款;9. 其他相关要求。

第三章投标须知第八条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第九条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 投标方的基本情况;2. 投标方的资质证明文件;3. 投标方的业绩证明文件;4. 投标方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施工方案;5. 投标方的质量保证体系;6. 投标方的安全管理体系;7. 投标方的环境保护措施;8. 投标方的进度保证措施;9. 投标方的价格构成及报价说明;10.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的承诺及声明。

第十条投标保证金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投标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GBT-50358-2017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GBT-50358-2017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二)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四)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采用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情形发包的,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设计方案、功能需求、技术标准、工艺路线、投资限额及主要设备规格等均应确定,并满足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核定的重点产业项目;(二)建设标准明确的一般工业项目;(三)功能需求可由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程确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及维修项目、园林绿化项目;(四)受汛期等因素制约的中、小型水利项目;(五)采用装配式或者 BIM 建造技术的中、小型房屋建筑项目;(六)列入市级重大工程且对建设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七)其他前期条件充分且功能技术符合工程总承包发包的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管理条例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管理条例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已经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第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

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暂行规定

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暂行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暂行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各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发展,规范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新建规〔2020〕5号),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自治区、各地生产建设兵团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其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要求等前期条件明确、技术方案成熟、能够以工程项目清单描述招标人要求的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装配式建筑项目、绿色建筑项目、采用BIM技术的项目应当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第二章招标第四条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审查方式由招标人自主确定,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可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详见附录2)。

招标人不得设置与招标项目不相适应的资格审查条件。

第五条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需要,以及项目招标时所处的设计阶段编制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包括招标前完成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等工程勘察资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文件等;(二)招标人要求:列明项目的目标、范围、设计和其他技术标准,包括对项目的内容、范围、规模、标准、功能、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工期、投资限额等的明确要求,设计指标要点、有关建设标准、技术标准、验收标准,主要材料设备的参数指标、技术创新、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三)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四)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提交要求;(五)评标办法和标准;(六)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明确投标人资信要求,明确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编制深度,工程总承包报价的编制方法和要求;(七)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实施装配式技术及要求达到绿色建筑相应标准的,招标文件应当明确。

工程总承包(EPC等)的招标规则

工程总承包(EPC等)的招标规则

工程总承包(EPC等)的招标规则北京市建诚律师事务所李辉一、工程总承包的定义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是依据合同约定对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二、工程总承包模式1、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 turnkey交钥匙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

2、E+P+CM模式(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即Engineering(设计) 、procurement (采购)、Construction management(施工管理)的组合)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付与管理模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

3、D+B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还可以采用E+P模式(设计+采购总承包)、P+C模式(采购+施工总承包)等方式。

三、工程总承包的招标范围目前未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招标范围明确界定,但根据《招投标法》及发改委的范围规定,在必须招标的范围内的仍须进行招投标,国务院关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批复(国函〔2018〕56号):2018年3月8日,国务院批复了发改委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施工单项合同数额标准从200万提高到400万,与工程建设密不可分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从100万提高到200万,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从50万提高到100万,并且取消了项目总金额3000万的限制!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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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文件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管理规定现行版本:A控制性质:受控受控号:持有者: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管理规定1 范围为规范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组织管理工作,明确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管理各项工作内容与职责分工,确保投标报价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总承包项目的投标报价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GB/T50358-2005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26-200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3 职责报价经理参与招标文件评审及风险评估参与投标策略会参与编制投标计划参与投标开工会参与现场踏勘参与提交澄清问题参加投标工作会参与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文件评审参与报价原则评审编制投标报价参与投标文件审查定价参与投标澄清参与编写投标总结报告计划控制工程师、商务经理、质量经理、安健环经理、设计经理、采购经理、施工经理、开车经理、综合经理3.2.1参与招标文件评审及风险评估3.2.2参与投标策略会3.2.3参与编制投标计划3.2.4参与投标开工会3.1.1 3.1.23.1.3 3.1.4 3.1.53.1.6 3.1.7 3.1.8 3.1.9 3.1.103.1.11 3.1.12 3.1.133.1.143.2.5参与现场踏勘3.2.6参与提交澄清问题3.2.7参加投标工作会3.2.8参与编制投标文件3.2.9参与投标文件评审3.2.10 参与投标澄清3.2.11 参与编写投标总结报告项目总工参与招标文件评审及风险评估参与投标策略会参与编制投标计划参与投标开工会参与现场踏勘参与提交澄清问题参加投标工作会参与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文件评审参与报价原则评审审核投标技术方案参与投标文件审查定价参与投标澄清参与编写投标总结报告投标项目经理3.4.1组织招标文件评审和风险评估3.4.2主持一般投标项目投标策略会3.4.3组织编制项目投标计划3.4.4组织召开项目投标开工会和工作协调会3.4.5组织现场踏勘3.4.6整理汇总澄清问题,提交给业主3.4.7组织投标工作会3.4.8组织编制投标文件3.4.9组织投标文件评审3.4.10 组织编排投标文件3.3.1 3.3.23.3.3 3.3.4 3.3.53.3.6 3.3.7 3.3.8 3.3.9 3.3.10 3.3.113.3.12 3.3.133.3.143.4.11组织进行报价原则评审3.4.12组织设备询价3.4.13参与投标文件审查定价3.4.14组织出版、封装3.4.15提交投标文件3.4.16组织参加投标会议,并进行澄清3.4.17组织进行投标总结控制室:3.5.1组织项目信息收集与跟踪3.5.2接收投标邀请函3.5.3参与招标文件评审和风险评估3.5.4参与投标策略会3.5.5投标文件会签3.5.6参与投标开工会3.5.7参与投标文件评审项目经理室、采购室、工程室、开车室、综合室3.6.1参与招标文件评审和风险评估3.6.2参与投标策略会3.6.3投标文件会签3.6.4参与投标开工会3.6.5参与投标文件评审工程承包管理部主任3.7.1参与投标评审3.7.2参与招标文件评审和风险评估3.7.3提出投标项目经理和其他人选3.7.4参与投标策略会3.7.5审核投标计划3.7.6参与投标开工会3.7.7参与投标文件评审3.7.8参与审定报价3.7.9审核投标总结报告发电(电网)分公司3.8.1提出项目总工、设计经理和专业负责人选3.8.2参与投标评审会3.8.3参与投标文件评审工程技术经济中心3.9.1参与提出报价经理和项目估算人员3.9.2参与投标评审会3.9.3参与投标策略会3.9.4参与投标开工会3.9.5参与投标文件评审相关部门3.10.1参与投标评审会3.10.2参与项目开工会3.10.3参与投标文件评审主管院领导3.11.1主持投标评审会3.11.2审核投标决策评估单3.11.3批准投标项目组成人员3.11.4主持招标文件评审及风险评估3.11.5主持投标文件评审3.11.6主持投标文件审查定价3.11.7主持投标总结会院长3.12.1 批准投标决策评估单;3.12.2 批准招标文件评审及风险评估;3.12.3 批准投标文件评审;3.12.4 批准投标报价。

党政联席会评审大型项目投标报价。

4管理内容和方法信息收集与跟踪工程总承包市场营销信息包括市场环境信息、目标市场信息、重点客户信息和项目跟踪信息等。

工程承包管理部根据工作需要,负责组织搜集各种市场营销信息。

工程承包管理部获得工程总承包项目信息后,应对项目信息进行核实,并及时跟踪。

项目投标前评估与策划总承包项目投标前评估与策划投标项目经理发电(电网)分工程技术经济中主管院领导院长工程承包管理部相关部门公司心收到投标邀请函组织项目投参与标评审会提交项目投标决策评估N单审核NY批准提交投标资Y格预审文件购买招标书提出投标项目提出项目总经理和其他人工,设计经理选和专业人选组织研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评审和风险评估评审决策评估单Y 提出报价经理和估算人员YNN批准审核NY批准投标文件编制Y流程图 1 总承包项目投标前评估与策划流程图收到客户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邀请后,工程承包管理部控制室负责组织项目投标评审会,会议由主管院领导主持,参加项目投标评审会人员包括:工程承包管理部主任、副主任、工程承包管理部各室经理、生产管理部及其他相关部门领导,参会人员对下列情况做出分析:a)业主同我院客户关系情况;b)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承包形式和管理要求;c)业主的实力 (资质、业绩、信誉等 )和本项目资金状况;d)项目的审批状态,预估获得批准的时间和可能性;e)其它参加投标单位的情况,同业主的关系情况;f)项目相关设计条件的了解和落实情况;g)技术方面我院能否满足要求;h)项目周边环境对项目实施的影响;i)其它涉及项目风险问题。

根据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评估,并以此作为投标决策的重要依据,再结合该项目的预期中标率等因素综合考虑做出投标决策,填写<项目投标决策评估单>( -MS11201R01),控制室将评估单联同项目信息汇报单提交给主管院领导审核后,报院长批准;工程总承包投标决策获批后,控制室将投标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招标单位,投标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后购买招标书。

项目组织机构的建立通过资格预审后,由工程承包管理部控制室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填写<总承包项目/ 项目管理启动单>,经工程承包管理部主任审核交院生产管理部审核,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后,由生产管理部下达。

投标项目组的组织形式应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规模、组成、专业特点与复杂程度、人员状况和地域条件等确定。

一般情况下,项目部的组织形式可按如下设置:投标项目经理投标项目总工计划控商务经报价经质量经安健环设计经采购经施工经开车经综合经制工程理/合同理 /费用理/质量经理 /安理/ 设计理/ 采购理/施工理/开车理/ 档案师管理工估算师工程师健环工专业工专业工专业工工程师管理、信程师、财程师程师程师程师息管理、务人员综合管理、人事管理投标项目组的人员配置应满足投标项目的需要。

在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时,尤其是人数、专职 / 兼职、集中办公 / 分散办公等,可根据工程项目投标内容、相关工作量的大小和工程特殊性确定。

由工程承包管理部控制室组织拟定投标项目组人员名单,其中:发电(电网)分公司提出项目总工、设计经理和专业负责人选,工程技术经济中心参与提出报价经理和项目估算人员,工程承包管理部主任提出投标项目经理和其他人选,投标项目组人员名单由主管院领导批准;投标项目组组建后,投标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组人员研读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填写各专业风险备忘录,组织招标文件评审会,评审会由主管院领导主持,可以请相关技术专家参加,评审后填写 <项目投标评审记录单>和<项目投标风险评估备忘录>,评审结果由主管院领导审核后,提交院长批准。

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编制管理投标项目经理其他经理及人员设计经理项目总工商务经理报价经理主管院领导召开项目投标策略会 ,制定投N 标工作计划批准召开投标开工会和工作Y协调会组织现场踏参与踏勘勘整理汇总澄清问题,提提交澄清问题交给招标方组织投标工参加作会编制投标文件汇总形成投标文件审核稿组织投标文件评审修改形成成品稿编排投标文件组织拟定报价原则参与N报价原则评审Y组织设备询价技术资料商务资料设备价格编制投标报资料N价参与投标文件审查定价Y出版、封装Y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会流程图 2 总承包项目投标文件编制管理流程图党政联席会院长评审大型项目投标报价批准投标Y报价经过项目投标评估与策划后,投标项目经理组织召开投标策略会议,会后编制项目投标工作计划,组织项目组及相关部门召开项目投标开工会和相关工作协调会;投标开工会后,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后,参与踏勘人员提交需澄清问题,由项目经理将现场踏勘提出的需澄清问题和招标文件研读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汇总后提交给招标方;得到招标方澄清后,项目经理组织投标工作会,确定编制投标文件分工并开始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各部分编制完成后,各自组织进行内部评审,形成投标文件初稿;投标文件初稿编制完成后,由投标项目经理汇总形成投标文件审核稿,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投标文件评审表>,评审会由主管院领导主持,工程承包管理部各室经理和相关人员、相关部门参与评审,评审结果报院长批准;评审完成后,各经理根据评审意见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由投标项目经理汇总形成投标文件成品稿,并组织进行编排;投标文件形成后,由项目经理同报价经理、商务经理初步确定报价原则,组织进行报价原则评审;主管院领导主持 <投标项目技术方案或报价原则评审表 >,项目经理、报价经理、商务经理、工程承包管理部相关人员参与评审,主管院领导根据评审意见批准投标报价原则;投标报价原则获得批准后,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设备询价,设计经理和商务经理都向报价经理进行提资,由报价经理编制投标报价;由主管院领导、项目经理、报价经理、设计经理进行投标文件审查定价,审查定价完成后,交由院长批准,大型项目需提交党政联席会进行评审;投标文件全部完成后,由项目经理组织进行投标文件的出版、封装后提交给招标方。

参加投标会和投标过程后评估参加投标会和投标过程后评估投标项目经理项目组各专业经项目总工工程承包管理主管院领导理及主要人员部主任组织参加参加投标会议议会标组织澄清参与澄清投加参发出投标过程后评估通知组织对评标编写投标过程中的问总结报告题进行评估汇总投标总结报告,编N写评估报告校核报告审核Y 签阅有必要举行投标总结会Y参加估组织投标总评后结会程过标结束投主持N图 3 总承包项目参与投标会和投标后评估流程图投标项目经理根据客户要求和项目情况,组织投标项目组各专业经理参加投标会议,并进行澄清;无论是否中标,投标项目经理都应组织投标项目组成员对投标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评估,组织参与投标部门和人员根据投标问题评估结果编写本部门投标总结报告;投标项目经理负责汇总、整理各部门投标总结报告,形成投标总结报告,并编写 <投标项目评估报告 >,由项目总工校核 ,工程承包管理部主任审核后,送主管院领导签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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