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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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识与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1.目的
全面识别和辨识集团公司产品和服务过程中能够控制和可以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及危险源,汇总并评价,以便判定对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具有重大影响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全面管理和有效的风险控制。
2.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产品和服务过程中的环境因素识别、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
3.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负责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和不可接受风险清单的审批。
3.2 综合经营计划部负责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评审、确认、评价以及制定对重要环境因素和不可接受风险的措施计划。
3.3 各部门负责按要求对本部门所属范围、人员、设备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和危险源的辨识工作,汇总并进行控制。
3.4各二级单位负责各单位环境因素识别、危险源辨识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环境因素识别、危险源辨识
4.1.1 每年第一季度,综合经营计划部负责组织各部门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危险源辨识工作。
4.1.2 各部门负责按照要求从产品生产组织投入和产出过程中识别出环境因素。识别时应考虑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和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从向大气排放、向水体排放、废弃物管理、土地的污染、噪声的影响、能源和资源的有效利用、相关方的影响、当地其它环境问题及社区问题等若干方面识别出所有环境因素。识别工作结束后按要求填写《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措施表》。
4.1.3 各部门负责按作业区域、工艺流程对照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心理性、生理性、行为性、作业环境不良等关注方面进行危险源辨识,辨识过程要特别关注“三种时态”、“三种状态”。辨识工作结束后按要求填写《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措施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时应考虑:
a) 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b) 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承包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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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人的行为、能力和其他人为因素;
d) 已识别的源于工作场所外,能够对工作场所内组织控制下的人员的健康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危险源;
e) 在工作场所附近,由组织控制下的工作相关活动所产生的危险源;
f) 由本组织或外界所提供的工作场所的基础设施、设备和材料;
g) 组织及其活动的变更、材料的变更,或计划的变更;
h)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改包括临时性变更等,及其对运行、过程和活动的影响;
i) 任何与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控制措施相关的适用法律义务;
j) 对工作区域、过程、装置、机器和(或)设备、操作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其对人的能力的适应性。
4.2环境因素识别和危险源辨识评价
4.2.1综合经营计划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对《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措施表》、《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措施表》进行初步审核和评价,评价方法采用是非判断法、多因子打分评价法和LEC 评价法。
4.2.2综合经营计划部负责集团公司《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不可接受风险清单(重大危险源清单)》的填报。《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和《不可接受风险清单》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实施。
4.2.3集团公司各部门依据《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和《不可接受风险清单(重大危险源清单)》中明确的控制措施对重要环境因素、不可接受风险(重大危险源)管理控制。
4.2.4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评价方法
4.2.4.1环境因素综合评价方法
判断法和打分法是环境因素综合评价最常用的两种方法,引用于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a) 直接判断法是针对环境影响因素进行直观分析的一种方法,主要有:
——违法,即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违反环境保护、市容市貌的行为;违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行为。
——能耗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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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可回收利用而未做。
——相关方抱怨或投诉。
——紧急状态下有严重影响环境的因素。
b)打分法是根据环境影响因素进行综合评价的一种方法。
根据以上评价因子,对评分∏=A╳B、C、D得出的4 个数相乘,总分等于或超过625以上的,为重要环境因素。打分方法按选定以下四个评价因子:
影响的类型影响的重要度分值备注
A 法律、法规的强
制性
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或有强制性标准的7-9
法律、法规有一定规定的4-6
有行业要求的1-3
B 环境影响的程
度、范围
直接危害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7-9
造成区域性环境影响的4-6
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的1-3
C 发生概率很高,几乎每天发生一次,或经常、持续
发生
7-9 中等,每月发生一次4-6
低、每季发生一次1-3
D 相关方关注程度特别关注7-9 一般关注4-6 不为关注1-3
4.2.4.2危险源综合评价方法
LEC法危险源综合评价方法引用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
a)危险源风险评价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直接列入不可接受风险(重大危险源):
——违反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
——曾发生工伤或死亡事故的;
——相同事故类别重复发生的;
——曾发生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
——一起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财产损失价值三万元以上的;
——相关方重大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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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危险源风险评价,采用 LEC 法对辨识出的危险源逐项进行风险评价确认,确定风
险值:D=L•E•C风险评价方法
各项分值见下表:
事故发生可能性(L)暴露在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发生事故后造成的后果(C)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数值频繁程度分数值频繁程度
10 完全可以预料10 连续暴露100 大灾难多人死亡
6 相当可能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40 灾难,数人死亡
3 可能,但不经常 3 每周一次,或偶尔暴露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2 每月一次暴露7 严重,重伤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1 每年几次暴露 3 重大,伤残
0.2 极不可能0.5 非常罕见的暴露
1 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健康安全要求
0.1 实际不可能
D 确定危险等级划分
分数值危险程度风险等级
〉320 事故潜在危险性很大,并难以控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已极大,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多人伤亡的风险,不能
继续作业. Ⅰ不可接受风险
160-320 事故潜在危险性极大,较难控制,发生频率较高或可能
性较大,容易发生重伤或多人伤害,或者会造成多人伤
亡,但事故发生可能性一般的风险,要立即整改
Ⅱ重大风险
70-160 虽然导致重大事故的可能性小,但经常发生事故或未
遂过失,潜伏有伤亡事故发生的风险,需要整改
Ⅲ中度风险
20-70 具有一定危险性,虽然重伤可能性较小,但有可能发生
一般伤害事故的风险,需要注意
Ⅳ可接受风险
〈20 危险性小,不会伤人的风险,可以接受Ⅴ可忽视风险4.3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控制
4.3.1当下列条件发生变更时,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控制方案相应变更。
——法律法规变更时
——发生工艺改变时或相关方提出要求改进时
——活动或场所变化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