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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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1286

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1286

HJ1286—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相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等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的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3836.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HJ38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 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212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1013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非甲烷总烃nonmethane hydrocarbons(NMHC)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上有响应的除甲烷以外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除非另有说明,结果以碳计)。

3.2连续监测系统continuous monitoring system(CMS)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条件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以及含氧量等)所需要的全部仪器和设备。

3.3废气连续监测系统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CEMS)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条件参数所需要的全部仪器和设备。

3.4有效数据valid data符合标准技术指标要求且经验收合格的CEMS,在固定污染源排放废气条件下正常运行所测得的数据。

1HJ1286—20233.5有效小时均值valid hourly average整点1h内不少于45min有效数据的算术平均值。

非甲烷总烃测定方法

非甲烷总烃测定方法

非甲烷总烃测定方法
非甲烷总烃(Non-Methane Total Hydrocarbons,NMTHC)是
指除了甲烷以外的所有碳氢化合物,通常在大气污染监测和工业排放控制中使用。

NMTHC测定方法可以分为定量分析和定
性分析两种。

定量分析方法:
1. 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法:使用FID测量有机化合物燃
烧时产生的电离子流量,从而确定样品中有机化合物含量。

2.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法:将气相色谱与质谱技
术联用,可定量分析多种气体成分,并且在气相色谱柱前加入聚二甲基硅氧烷相可以实现定性分析。

3. 降温浓缩法:通过高压纯水气相色谱分析仪,通过浓缩样品并将烃类分离出来,从而实现定量分析。

定性分析方法:
1. 热释放/催化氧化法:使用热释放方法将样品中的烃类释放,然后再使用催化氧化的方法,将它们跟踪到CO2中,以确定
其结构和含量。

2. 气质联用谱(QMS)法:这是一种高灵敏度的方法,可用
于同时检测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总之,NMTHC测定方法应根据具体需要和分析条件进行选择,以保证准确性和可靠性。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

HJ1331—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本方法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总烃(以甲烷计)、甲烷的检出限为均为0.4mg/m3,测定下限均为1.6mg/m3。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732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HJ1012环境空气和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总烃total hydrocarbons;THC在本标准规定的测定条件下,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上有响应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除另有说明,结果以甲烷计)。

3.2非甲烷总烃nonmethane hydrocarbons;NMHC在本标准规定的测定条件下,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上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除另有说明,结果以碳计)。

4方法原理连续抽取样品导入仪器,同时或交替通过总烃检测单元和甲烷检测单元(甲烷检测单元通过催化剂将除甲烷以外的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全部氧化为二氧化碳和水),以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分别测定总烃1HJ1331—2023和甲烷的含量,两者之差为非甲烷总烃的含量。

5干扰和消除5.1样品中的颗粒物易堵塞管路或污染仪器,可通过安装符合HJ1012要求的过滤器,消除或减少影响。

5.2样品中水分的冷凝会造成部分挥发性有机物的溶解损失,可通过全程120℃±5℃加热和伴热采样并直接测试的方式消除影响。

db11t1367-2016固定污染源废气 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db11t1367-2016固定污染源废气 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ICS 13.040.40Z 30 DB 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11/T 1367—2016固定污染源废气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methane/total hydrocarbons/non-methane hydrocarbons-Portable hydrogen flameionization detector method2016-12-22发布2017-01-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 1367—2016目次前言... ................................................................................................................................ (II)1 范围 ... ...............................................................................................................................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3 术语和定义 ... .................................................................................................................... . 14 方法原理 ... .................................................................................................................... (2)5 干扰和消除 ... .................................................................................................................... . 26 标气和材料 ... .................................................................................................................... . 27 仪器和设备 ... .................................................................................................................... . 28 校准量程 ... .................................................................................................................... (3)9 测试步骤 ... .................................................................................................................... (3)10 计算和结果表示 ... ......................................................................................................... .. 511 精密度和准确度 ... ......................................................................................................... .. 61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 ................................................................................................... . 613 注意事项 ... ................................................................................................................... .. 7IDB11/T 1367—2016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2020版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2020版

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现场测定。

本标准中非甲烷总烃的方法检出限为0.1 mg/m3(以碳计),测定下限为0.4 mg/m3(以碳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HJ 1012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总烃 total hydrocarbon;THC在本标准规定的测定条件下,在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上有响应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结果以碳计)。

注:改写HJ 38—2017,定义3.1。

3.2非甲烷总烃 nonmethane hydrocarbon;NMHC在本标准规定的测定条件下,从总烃中扣除甲烷以后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结果以碳计)。

注:改写HJ 38—2017,定义3.2。

3.3校准量程 calibration span仪器的校准上限,为校准所用标准气体的浓度值(进行多点校准时,为校准所用标准气体的最高质量浓度值),校准量程(以下用C.S.表示)应小于或等于仪器的满量程。

[HJ 57—2017,定义3.2]3.4示值误差 calibration error标准气体直接导入分析仪的测量结果与标准气体浓度值之间的误差。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分析方法、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仪器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分析方法、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仪器法

附录C(资料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分析方法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分析方法参见表C.1。

表C.1 挥发性有机物分析方法一览表附录D(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仪器法1适用范围本方法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两种现场监测方法: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和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方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的现场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当进样体积为1.0 ml时,非甲烷总烃的检出限为0.07 mg/m3(以碳计),测定下限为0.28 mg/m3(以碳计)。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当进样体积为 1.0 ml时,非甲烷总烃的检出限为0.10 mg/m3(以碳计),测定下限为0.40 mg/m3(以碳计)。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方法。

总烃(THC)在本方法规定的测定条件下,在气相色谱仪的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上有响应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

非甲烷总烃(NMHC)在本方法规定的测定条件下,从总烃中扣除甲烷以后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除另有说明,结果以碳计)。

3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3.1方法原理抽取废气样品进入便携式气相色谱仪主机,分别在总烃柱和甲烷柱上对样品进行分离后进入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以下简称FID),从而测定废气中总烃和甲烷的含量,两者之差即为非甲烷总烃的含量。

3.2干扰和消除3.2.1废气中的颗粒物可通过采样管滤尘装置消除或减少。

3.2.2以除烃空气测定氧的空白值,在测量时通过自动扣除氧峰干扰。

3.3试剂和材料3.3.1 除烃空气:总烃含量(含氧峰)≤0.40 mg/m3(以甲烷计);或在甲烷柱上测定,除氧峰外无其他峰。

3.3.2标准气体:可采用甲烷有证标准气体,平衡气为除烃空气或氮气,其不确定度≤2%。

3.3.3载气:高纯氮气,纯度≥99.999%。

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问题探讨

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问题探讨

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问题探讨发布时间:2022-08-05T03:40:19.504Z 来源:《中国科技信息》2022年3月6期作者:孙湛宇[导读] 本文通过具体实验数据对如何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孙湛宇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南京 210000摘要:本文通过具体实验数据对如何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对实验过程中可能会对实验结果造成影响的各种因素进行了简要的叙述。

关键词:固定污染源;废气;甲烷;总烃前言:为了能够有效缓解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固定污染源废气进行实验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文在此基础上,通过具体实验以及实验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对测定及测定结果进行了探讨。

1实验过程1.1实验原理实验过程中将通过双柱双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气相色谱法针对总烃和甲烷的含量进行精准的测定,并将两种物质的总含量进行差值比较,最终得出非甲烷总烃的含量值。

1.2实验准备安捷伦 7890B 气相色谱仪:配有双柱双 FID 检测器、双六通阀。

甲烷柱:长 3m,外径 1/8cm 不锈钢柱,填充 80~100 目GDX-104;总烃柱:长 2m,外径 1/8cm 不锈钢柱,填充60~80 目玻璃微珠;长 1m,外径 1/8cm 不锈钢空柱。

标准气体:具体可见表1。

表1 标准气体组分及含量2.实验结果2.1峰型优化根据相关标准要求,在本次实验中将1#标准气体分为两路通入1ML的定量环,然后再经过六通阀将其注入到色谱柱中,这样的方法得出的峰型中国,甲烷峰的峰型比较完整,峰型较好,但是总烃峰却出现类似于平头峰的峰型。

在这种情况出现后,通过使用不锈钢空柱以及玻璃微珠柱来进行总烃峰的测量,必将色谱条件进行调整和更改等等,都无法改变总烃峰的峰型形状,难以消除该情况。

但是通过将原有的1ml定量环更换为0.25ml规格的定量环之后,再使用玻璃微珠柱进行测定,并且保持原有的各种条件不变,可以发现总烃峰峰型呈平头峰的情况已经得到了改善,原有平头峰型消失,当下峰尖比较突出,而且峰型左右呈对称式,具体可见图1。

db11t1367-2016固定污染源废气 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db11t1367-2016固定污染源废气 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ICS 13.040.40Z 30 DB 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11/T 1367—2016固定污染源废气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methane/total hydrocarbons/non-methane hydrocarbons-Portable hydrogen flameionization detector method2016-12-22发布2017-01-01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1/T 1367—2016目次前言... ................................................................................................................................ (II)1 范围 ... ...............................................................................................................................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3 术语和定义 ... .................................................................................................................... . 14 方法原理 ... .................................................................................................................... (2)5 干扰和消除 ... .................................................................................................................... . 26 标气和材料 ... .................................................................................................................... . 27 仪器和设备 ... .................................................................................................................... . 28 校准量程 ... .................................................................................................................... (3)9 测试步骤 ... .................................................................................................................... (3)10 计算和结果表示 ... ......................................................................................................... .. 511 精密度和准确度 ... ......................................................................................................... .. 61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 ................................................................................................... . 613 注意事项 ... ................................................................................................................... .. 7IDB11/T 1367—2016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测定的问题研究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测定的问题研究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测定的问题研究发布时间:2022-02-16T06:15:37.754Z 来源:《科技新时代》2021年12期作者:戴剑锋[导读]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往往含有一定非甲烷总烃,对其实施测定操作期间往往受各层面因素所影响,对测定效果及其准度影响较大。

故分析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相关测定问题较为重要。

广东易正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东莞 523000摘要:固定污染源废气中,对于非甲烷总烃实施测定属于极具复杂性的工作内容,极易产生各种问题,致使测定结果无法得以保证。

故本文主要研究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相关测定问题,仅供参考。

关键词: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往往含有一定非甲烷总烃,对其实施测定操作期间往往受各层面因素所影响,对测定效果及其准度影响较大。

故分析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相关测定问题较为重要。

1、测定分析原理及其基础条件概述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相关测定试验原理及其条件即:借助双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以气相色谱法为基础,测定总烃和甲烷的含量,二者之差即为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含量[1]。

2、试验分析2.1 在仪器及试剂层面此次针对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相关测定问题试验分析主要选用7890B型号安捷伦气相色谱仪、FID型号双柱双检测装置及六通阀。

2.2 在结果分析层面1)优化峰型选取10mL的除烃空气,依照着与所绘制的校准曲线同等操作步骤及其条件,对其处于总烃柱上面氧峰实际面积实施有效测定,并分两路把标气1#逐步通入至1ml的定量环内部,借助六通阀将色谱柱输入,获取甲烷峰较好峰形,总烃峰有类似的平头峰出现,分别借助不锈钢空柱及玻璃微珠柱对总烃峰予以测定,对色谱条件无法消除部分情况予以合理调整。

针对1ml定量环,需更换为0.25ml的定量环,借助玻璃的微珠柱处于同等条件之下实施总烃峰有效测定,平头峰现象逐步消失,且峰尖突出,峰形呈良好对称性,这是因定量环阀的进样方式之下,可持续且大量的进样,致使色谱柱超出负荷,出现峰形扩张现象,峰形变差,对总烃定性及其定量产生影响。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实验作业指导书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实验作业指导书

固定污染源排⽓中⾮甲烷总烃的测定实验作业指导书固定污染源排⽓中⾮甲烷总烃的测定1 实验原理原理:⽤双柱双氢⽕焰离⼦化检测器⽓相⾊谱仪,注射器直接进样,分别测定样品中的总烃和甲烷含量,以两者之差得⾮甲烷总烃含量,以扣除总烃⾊谱峰中的氧峰⼲扰。

⾮甲烷总烃(NMHC),指除甲烷以外的碳氢化合物(其中主要是C2~C8)的总称。

⾮甲烷总烃的检出限为4×10-2ng。

当⾊谱进样量为1.0ml时,⽅法的检出限浓度为4×10-2mg/m3,⽅法的定量测定浓度范围为0.12~32mg/m3。

2 试剂和材料2.1 硅胶 5A分⼦筛活性炭2.2 盐酸:ρ=1.19g/ml2.3 磷酸:ρ=1.71g/ml2.4 盐酸溶液:1+1。

2.5 磷酸溶液:c=3.3mol/L。

⽤量筒量取ρ=1.71g/ml 磷酸38ml,缓慢倒⼊⽔中,再⽤⽔稀释到100ml。

2.6 氢⽓:经5A分⼦筛、活性炭和硅胶净化处理。

2.7 空⽓:经5A分⼦筛、活性炭和硅胶净化处理。

2.8 氮⽓:体积分数为99.5%,经5A分⼦筛、活性炭和硅胶净化处理。

2.9 四氧化三钴:6~10⽬3.2.10 钯6201催化剂:60~80⽬取⼀定量的氯化钯,在酸性条件下⽤⽔溶解,溶液量要能浸没10g (60~8o⽬)6201担体。

放置24 h,在轻微搅拌下蒸⼲,然后装⼊U 型管置于加热炉中,在100℃下通⼊空⽓30 min,再升温⾄500℃灼烧4h,然后将温度降⾄400℃⽤氮⽓置换10 min,再通⼊氢⽓ 9 h,再⽤氮⽓置换10min即可得钯6201催化剂,(参见GE/T15263--1994)。

2.11 甲烷标准⽓:浓度按需要⽽定。

2.12 丙烷标准⽓:浓度按需要⽽定。

2.13 除烃空⽓借助于四氧化三钻或钯620的催化作⽤,除去空⽓中的烃类物质。

详见本标准附录A。

2.14 ⾼纯氮:体积分数为99.99%。

2.15 甲烷和丙烷混合标准⽓:浓度按需要⽽定。

EXPEC 3200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作业指导书

EXPEC 3200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作业指导书

EXPEC 3200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作业指导书1.目的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浓度。

2.适用范围应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

3.采用标准DB 37/T 3922-2020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4.使用方法4.1安装流程(按下列步骤依次进行)4.1.1电池基座与主机一体式组装。

主机置于电池之上。

电池上面板前安装卡扣与主机下面板孔契合,水平向右推动仪器,2个紧固螺钉锁紧主机和电池后面板,手提起仪器,电池不晃动、不下坠,则为安装正确,否则需重新安装。

4.1.2供电。

仪器采用市电供电或电池供电。

市电供电:采用电池适配器一端接入220V市电,一端与主机后面板指示适配器端口连接。

电池供电:采用电池连接线一端接入电池端口,一端与主机后面板指示电池端口连接。

当接入市电同时也接上电池连接线时,不仅可以给主机供电也能给电池充电。

4.1.3供气。

通过充气组件,将大钢瓶气对充至小钢瓶。

仪器上标有对应小钢瓶接口,选取对应气体小钢瓶,右旋至底即可。

4.1.4开机预热至点火成功。

打开主机前面板仪器开关机按钮,点击普通用户或者管理员用户中实时运行菜单下的激活按钮,仪器开始加热升温,待仪器温度达到指定温度,仪器开始点火,待基线和火焰温度达到设定值,仪器判断点火成功。

伴热管线出厂默认值120℃,伴热管线连接至主机上时,只有主机加热好后伴热管线才会加热。

5.检测流程5.1现场质控。

参考当地标准方法进行现场质控。

常见流程:仪器分别进行零点和量程测试,测试结果符合标准,则现场可以测试,测试结果不符合标准,则进行零点和量程校准。

5.2标准曲线制作5.2.1单点校准:标气接口接入标气瓶,“校准曲线”菜单中,选择一条对应曲线;点击重置按钮;输入总烃和甲烷浓度,输入循环次数,点击运行按钮,在设定循环次数完成后,点击计算,单点校准完成;若对数据不满意,继续点击运行,重新开始循环。

固定污染源废气--- 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 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美国
Method 25B
总气态有机物(TOC)浓度的非色散红外分析法(NDIR),直接借口取样系统现场在线分析,主要用于含烷烃的总气态有机物浓度的测定。
美国
EN12619-2013
利用FID测量固定源排放的气态或蒸汽态有机物,结果描述为总碳(TVOC)质量浓度
欧盟
HJ/T 38-1999
固定源中能被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明显响应的碳氢化合物的总量
常见的有机污染物种类有烃类(烷烃、烯烃和芳烃)、酮类、酯类、醇类、酚类、醛类、胺类等,其中大部分有机污染物没有相应标准监测方法,通常选取综合性评价因子非甲烷总烃(总烃)来进行评价。
2.3现行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
目前,固定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总烃)的测定尚停留在实验室阶段,对固定污染源排放监测,主要以现场采集样品,转交实验室用GC-FID检测、分析为主。样品采集-制备-定量分析过程复杂,监测分析周期长,遇到高温废气采样到实验室分析,有研究表明针筒采样会发生冷凝损失,无法复原实际烟气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等问题。因此,目前对于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法,无论采集、样品保存还是运输,都不可避免的会引起样品的损失、吸附或者变质,不能反映废气真实排放情况。而且,大量的样品采集与运输会增加检测人员的工作量,且滞后的检测分析不利于对排污企业进行及时有效监管,而现场监测法最大程度的保留了样品的原有特点,使分析结果更真实反映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因此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现场甲烷、非甲烷总烃(总烃)检测分析方法显得尤为必要。
日本
4
2014年11月,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递交了课题申请书、签署合同。
2015年1月上旬,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组织课题参加人员召开项目启动会。
2015年2月下旬,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制定了课题实施方案大纲,组织课题参加人员研讨并确定课题技术路线。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法技术规范(试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二〇二〇年六月目录前言 (III)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组成和功能要求 (2)5.监测站房要求 (4)6.安装要求 (4)7.技术指标调试检测 (5)8.技术验收 (6)9.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9)10.日常运行质量保证要求 (9)11.数据审核和处理 (10)附录A(规范性附录)系统输出参数计算方法 (12)附录B(规范性附录)系统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方法 (14)附录C(资料性附录)系统技术指标调试检测结果分析和处理方法 (17)附录D(资料性附录)系统调试检测原始记录表 (18)附录E(资料性附录)系统调试检测报告 (22)附录F(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23附录G(资料性附录)系统技术指标验收报告 (26)附录H(资料性附录)系统日常巡检、校准和维护原始记录表 (27)附录I(资料性附录)系统监测数据报表 (34)附录J(规范性附录)系统数据采集与传输要求 (37)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测监管,提高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连续监测管理水平,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F、附录J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G、附录H、附录I为资料性附录。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法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管理、日常运行质量保证、数据审核和处理等有关要求。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广东省辖区内安装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法测量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连续监测系统。

2024年GD省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模拟试卷及答案-2污染源监测

2024年GD省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模拟试卷及答案-2污染源监测

一、填空题(每题0.5 分,共10分)1、废水采样位置应在污水混合均匀的位置,如计量堰跌水处、巴歇尔量水槽_____处等。

答案:喉管来源:HJ 91.12、固定污染源排放的气态污染物,由于混合比较均匀,其采样位置可不受“废气颗粒物采样位置布设要求”限制,但应_____。

答案:避开涡流区3、TSP滤膜称量过程中,应同时称量_____,用以进行称量环境条件的质量控制。

答案:标准滤膜4、利用重量法测定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沥青烟,若沥青烟气中含有显著的固体颗粒物,则将采样后的玻璃纤维滤简用环已烷提取,并测定_____中的沥青烟。

答案:提取液来源:HJ 397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在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并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后,应进行建设验收、_____、_____及运行与维护方案验收。

答案:仪器设备验收、联网验收来源:HJ 3556、《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排污单位应当按照_____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答案:排污许可证7、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规定,非稳态噪声测量_____时段,必要时测量整个正常工作时段。

答案:有代表性8、依据《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870-2017),仪器测得的某排气筒废气中二氧化碳体积浓度为9.94 %,其二氧化碳质量浓度为_____g/m3。

答案:195 来源:HJ 870-20179、废水全程序空白样品采集是将实验用水代替实际样品,置于样品容器中并按照与实际样品一致的程序进行测定。

一致的程序包括_____、_____、装入采样瓶中、保存、运输以及所有的分析步骤等。

答案:运至采样现场、暴露于现场环境来源:HJ 91.110、《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规定,可使用地理信息定位、照相或录音录像等辅助手段,保证现场测试或采样过程客观、______和_____。

DB12/ 524-2020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 524-2020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ICS 13.040.40Z 60DB12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 524—2020代替 DB12/ 524-2014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Emission Control Standard for Industrial Enterprises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2020 - 10 - 23 发布2020 - 11 - 01 实施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目次前言 (II)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2)4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4)5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6)6其他控制要求 (7)7污染物监测要求 (7)8实施与监督 (9)附录A(资料性附录)VOCs 行业术语定义及重点行业 (10)附录B(规范性附录)各行业受控工艺设施和单项必测VOCs 物质 (12)附录C(规范性附录)等效排气筒有关参数计算方法 (14)附录D(规范性附录)控制VOCs 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管理要求 (15)附录E(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要求 (17)附录 F(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21)附录G(规范性附录)确定某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内插法和外推法 (25)附录 H(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26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生态环境,防治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改善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促进各行业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14)的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修订了挥发性有机物的定义,明确了VOCs 的表征指标;——增加了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和监测方法;——收严了有组织排放限值;——完善了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了实施与监督。

便携式催化氧化-FID法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

便携式催化氧化-FID法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

便携式催化氧化-FID法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由希华;谷树茂;张凤菊;曹方方;刘金芝;周成
【期刊名称】《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
【年(卷),期】2022(34)4
【摘要】对便携式催化氧化FID法测定非甲烷总烃的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催化效率等性能指标开展研究,考察该方法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适用性。

结果表明:催化氧化装置的转化效率为98.1%~99.7%,方法检出限为0.05 mg/m^(3)(以碳计);2个质量浓度水平的甲烷和丙烷混合标准气体测定结果的相对误差分别为-6.4%~6.1%、-4.7%~-0.5%,实验室内、实验室间测定结果的RSD分别为2.9%~5.9%和1.6%~2.5%、1.5%和0.6%。

用该方法和国标法同时测定实际样品,两种方法测定结果的相对误差为6.4%~21.4%。

【总页数】4页(P53-56)
【作者】由希华;谷树茂;张凤菊;曹方方;刘金芝;周成
【作者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O65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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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现场测定。

本标准中非甲烷总烃的方法检出限为0.1 mg/m3(以碳计),测定下限为0.4 mg/m3(以碳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HJ 1012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总烃 total hydrocarbon;THC在本标准规定的测定条件下,在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上有响应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结果以碳计)。

注:改写HJ 38—2017,定义3.1。

3.2非甲烷总烃 nonmethane hydrocarbon;NMHC在本标准规定的测定条件下,从总烃中扣除甲烷以后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结果以碳计)。

注:改写HJ 38—2017,定义3.2。

3.3校准量程 calibration span仪器的校准上限,为校准所用标准气体的浓度值(进行多点校准时,为校准所用标准气体的最高质量浓度值),校准量程(以下用C.S.表示)应小于或等于仪器的满量程。

[HJ 57—2017,定义3.2]3.4示值误差 calibration error标准气体直接导入分析仪的测量结果与标准气体浓度值之间的误差。

[HJ 57—2017,定义3.3]3.5系统偏差 system bias标准气体直接导入分析仪与经采样管导入仪器的测量结果之间的差值,占校准量程的百分比。

[HJ 57—2017,定义3.4]4 方法原理将气态样品导入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分析,同一个样品分别通过总烃检测单元和甲烷检测单元(甲烷检测单元为通过催化剂将总烃中除甲烷以外的其他有机化合物催化氧化为二氧化碳和水的单元)依次测定总烃和甲烷的含量,两者之差即为非甲烷总烃的含量,结果以碳计。

5 干扰及消除5.1 废气中的颗粒物可通过采样管滤尘装置消除或减少。

5.2 以除烃空气测定氧的空白值,在测量时自动扣除氧峰干扰。

6 标准气体和材料6.1 零气(除烃空气)除烃空气:通过甲烷检测单元进行测定时,总烃含量≤0.2 mg/m3(以碳计)。

6.2 标准气体仪器校准可选用甲烷标准气体,规格为:平衡气为合成空气(氧气20%+氮气80%),浓度根据需要确定,不确定度不大于2%。

6.3 燃烧气氢气,纯度(体积分数)≥99.999%。

7 仪器和设备7.1 工作原理图便携式非甲烷总烃现场检测系统由主机和采样单元组成。

系统工作原理如图1所示。

说明:1——滤尘头; a——标准气体测试入口;2——采样管; b——氢气;3——催化氧化单元; c——助燃气;4——调节阀; d——排气。

5——定量环;6——FID 检测器;7——抽气泵;8——加热室。

图1 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检测系统工作原理7.2 主机为满足单独测定甲烷的功能,检测系统应配备催化氧化单元,其作用是催化氧化除甲烷以外的其他有机化合物,催化效率应验证,验证方法按照HJ 1012的规定。

主机具备将测试结果由体积浓度换算为质量浓度的功能,可显示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试结果。

气态污染物平均浓度应处于仪器校准量程的10%~100%之间,不得超过量程上限。

仪器性能指标基本要求为:a)仪器示值误差绝对值:≤5%(浓度<40 mg/m3时,不超过10%);b)系统偏差绝对值:≤5% C.S.;c)仪器分析周期不大于60 s;d)工作条件:环境温度-10 ℃~50 ℃,相对湿度<95%;e)催化效率不低于95%。

7.3 采样单元采样单元具备滤尘装置和加热装置,加热温度120 ℃~160 ℃可调,采样管内衬材料对被测成分影响小,如:不锈钢、硬质玻璃或聚四氟乙烯。

8 仪器校准8.1 用仪器测定标准气体(甲烷气),若示值误差符合7.1的要求,仪器可用。

否则,应校准,校准方法见8.2或8.3。

8.2 钢瓶法:将配有减压阀、可调式转子流量计及导气管的标准气体钢瓶与采样管连接,以仪器规定的流量,通入仪器的进气口。

注意各连接处不得漏气。

按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校准步骤进行校准。

8.3 内置标准气体法:便携式分析仪内置标准气体,在符合6.2要求时,也可用于校准。

校准步骤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9 测试步骤9.1 零点校准与标准气体校准9.1.1 连接仪器主机、采样单元等装置。

9.1.2 将采样加热装置接通电源进行加热至120 ℃±5 ℃,仪器预热至稳定。

9.1.3 零气校准:测试前,应通入零气对设备进行调零。

9.1.4 标准气体校准:零点校准后,应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合理浓度的标准气体(6.2)进行仪器验证,若示值误差符合7.1的要求,仪器可用。

否则,应校准。

9.2 样品测定9.2.1 有组织排放监测采样监测点位的设置符合HJ/T 397、GB/T 16157的规定,测试时将采样管插入排气筒内,尽量靠近排气筒中心,封堵采样孔,保证不漏气。

以仪器规定的采样流量连续自动采样,用废气清洗采样管,抽取废气进行测定,待仪器读数稳定后参照附录A记录监测读数。

每分钟至少保存一次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取连续5 min至15 min时间内所得数据的平均值,为非甲烷总烃一次测量值。

全部测量结束后,用零气清洗仪器设备,待其示值降到零点附近后,结束测定。

9.2.2 无组织排放监测采样按照HJ/T 55要求确定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位置,或按照其他特定要求确定采样点的位置,直接使用主机进行现场测定。

对于防爆要求较高的油库储油罐、加油站等污染源,应按照HJ 732要求使用洁净气袋抽取样品,于就近安全场所进行测试。

10 结果的计算和表示10.1 结果计算非甲烷总烃的质量浓度结果为仪器读数中总烃的质量浓度与甲烷质量浓度之差,以碳计,浓度单位为mg/m3。

10.2 结果表示当测定结果<10 mg/m3时,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当测定结果≥10 mg/m3时,保留3位有效数字。

11 精密度和准确度11.1 精密度统计结果6家实验室分别对浓度水平为21.0 mg/m3、86.8 mg/m3、244.3mg/m3甲烷、丙烷标准气体(以碳计)进行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0.04%~0.52%、0.02%~0.3%、0.02%~0.35%;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1.6%、2.7%、1.2%;重复性限分别为0.2mg/m3、0.4 mg/m3、0.7 mg/m3;再现性限分别为:0.9 mg/m3、6.7 mg/m3、7.7 mg/m3。

11.2 准确度统计结果6家验证实验室分别对浓度水平为5.25 mg/m3、43.2 mg/m3、97.4mg/m3的甲烷、丙烷标准气体(以碳计)进行测定:相对误差分别为:1.5%~8.3%、-4.5%~-0.6%、-5.7%~-0.2%;相对误差的最终值为:5.7±4.6%、-2.5%±3.6%、-2.8%±5.8%。

1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12.1 仪器的各组成部分应连接牢靠,测定前后应按照要求检查仪器的气密性。

可堵紧进气口,若仪器的采样流量示值在2 min内降至零,表明气密性合格。

12.2 监测前应按本标准测定甲烷标准气体,计算测定的示值误差,并定期检查仪器的系统偏差,若示值误差和系统偏差不符合7.1的要求,应查找原因,并进行相应的修复维护,直至满足要求后方可开展监测。

12.3 监测后,应再次通入与12.2相同的甲烷标准气体,计算测定的示值误差,如符合7.1的要求,则判定此次监测结果有效,否则判定无效。

12.4 催化效率应≥95%,应定期对催化效率进行检查。

如经过可能引发催化剂中毒的监测任务后,应立即进行催化效率的检查。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现场监测记录表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现场监测记录表参见表A.1。

表A.1 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现场监测记录表固定污染源名称: 现场工况: 企业地址: 测试仪器型号及编号: 监测日期: 企业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序号 时间 监测点位名称 总烃(以碳计)(mg/m3)甲烷(以碳计)(mg/m3)非甲烷总烃(以碳计)(mg/m3)备注质量控制措施 ① 监测前:标准气体校准:标准气体浓度值(mg/m3) 实测浓度值(mg/m3) 相对误差(%) 。

监测后:标准气体校准:标准气体浓度值(mg/m3) 实测浓度值(mg/m3) 相对误 差(%) 。

注:仪器示值误差绝对值需≤5%(浓度<40 mg/m3时,不超过10%,以碳计)。

② 测试结束后是否校零: 是 □ 否 □监测人员:校对人: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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