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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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法与成效

这些留守儿童的出现,对我县普法教育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为了使留守儿童能同其他学生一样健康地成长,坚持以人为本,倾情关爱,强化普法措施,着力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收到了较好的普法教育效果,我们把关爱留守儿童、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列入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留守儿童教育管理问题是一件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事。如果不加以重视,则会给学校、家庭、社会带来不良的后果。

1、领导重视,组织有力。一是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的管理教育工作,印发有《全县留守儿童教育管护工作计划》,各部门根据其工作职责,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着力解决留守儿童在心理、教育、学习、管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而我局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也先后多次走访留守儿童相对较多的城关、池河、后柳等乡镇中小学留守儿童教育成长中心,并就留守儿童的法制宣传教育问题进行工作调研,了解并掌握了我县学校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相关情况,为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二是开展对留守儿童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为了全面了解我县留守儿童的详细情况,我局经与县教体局联系配合各乡镇司法所对全县留守儿童情况进行了细致周全的调查摸底,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留守儿童数据库,为扎实开展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工作夯实了基础。三是经常召开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具体的工作方案,制发了《石泉县司法局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实施方案》,提出了

针对性较强的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工作措施,以更好地开展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工作。

2、摆上位置,提高认识。我们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关爱留守儿童,让他们和其他家庭的儿童一样健康地成长,使之成为健康、守法、合格的公民,这是我们每位司法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多年来,我县把留守儿童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确定为政法工作的重点,自“平安石泉”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全县上下政法单位针对我县留守儿童多的情况,组织15个乡镇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开展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活动,各基层政法单位编制计划、准备材料,利用各中小学校对外活动时间进行授课,通过展示宣传板、列举案例、与学生互动等多种形式,深入浅出地从青少年应该学的安全事项,如防止校园安全事故等校园伤害案件的发生、少年儿童如何维护权益等多方面进行宣传教育,在他们幼小的心灵里播下公平正义、法律至上的种子,为他们学法、守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打下了基础。

(二)健全组织,责任落实

我局始终把加强留守儿童法制宣传工作摆上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了由司法局局长任组长,各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工作并形成了各乡镇司法所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由于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我县留守儿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上级要求顺利开展。

(三)措施有力,尽职尽责.

一是为每个留守儿童建立个人档案。主要是留守儿童的家庭状况;父母外出务工地点、联系电话;委托监护人情况、住址、电话;留守儿童成长记录(校内外表现情况、学习成绩等),为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工作提供依据。

二是将留守儿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五五普法”重点内容。加强依法治校示范创建工作,推进学校管理的法制化、

规范化。开展法制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举办“法制宣传答题”竞赛活动,“争做文明守法小公民”等普法活动。

三是各乡镇政法人员和法律工作者,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律讲座,并结合开展“法律进乡村”和“法律进社区”法律义务咨询活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制宣传活动。

四是会同教育部门督促检查各类学校落实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有教材、有师资。并要求在各学校积极开展“四个一”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即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普法教育、出一期法制宣传板报、搞一次普法集中宣传,进行一次法律常识竞赛。

五是积极做好留守儿童的法律援助工作,开通了法律援助热线电话6321307,建立留守儿童信息资料库,结合“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义务咨询活动。

六是开展扶贫助困活动,解决留守儿童的后顾之忧,全局两人包一名留守儿童,两季度至少对留守儿童家访1次,电话

联络3次,实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情况,通过帮扶贫困户,

一对一帮扶,全面掌握情况,针对留守儿童实际情况,加强自我保护、安全、法制、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帮助他们学会自我管理、自我保护和自我调节。

目前,全县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已走访留守儿童2千多人,发放法律明白纸5千多份,举办青少年法制讲座30多期,为学校和有关部门提供法律建议书20多份,参与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6百多人次,为留守儿童及家庭办实事1百多件。

(四)突出了针对性、实践性、互补性

我们在开展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工作中:首先是突出了针对性。对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掌握他们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按照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由启蒙教育到系统教育的原则,设定相应的学习内容、目标要求和方式方法。首先必须让他们了解合法与违法的界限,知道什么是犯罪,这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最低标准,然后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大力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维护好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免费解答、优先受理、精心办理涉及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长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案件;通过开展“关注未来·关爱孩子·关心母亲”、手拉手、一帮一、结对帮扶等系列活动,为留守儿童办好事、办实事;充分发挥社会化协调机制、法律服务机构和信访网络作用,依法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二是突出了实践性。法制宣传教育是“认同”规范、“接受”规范和“消化”规范的宣传教育,是培养自觉、自愿的守法精神和塑造体现民主、正义、公平、公正等现代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在传统的课堂说教形式上,不断改进方法,创新形式,

让学生在生动、直观的实践活动中明白为什么要遵守及如何遵守这些规范。我们通过影像资料、普法园地、图片巡展、青少年模拟法庭、现身说法、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参与性强的实践活动,寓教于乐,激发他们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帮助他们在活动中了解掌握法律知识。三是突出了互补性。学校是青少年学生学习知识的主要场所,社会是他们生活成长的大环境,特别是代理家长是他们的第一任老师,学校、社会、家庭要优势互补,有机结合,共同承担法制宣传教育责任。一是规划和落实好学校教育。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阵地,将法制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评估体系、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逐步实现在教育渠道上从单一的法制课教学向各学科的全方位渗透教育转变;在教育方法上从单一课授法律条文向培养其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转变;在教育形式上从传统灌输式教育向启发式、参与式教育转变,不断提高法制教育的教学质量。二是组织和协调好社会教育。加强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单位、部门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积极组织和参与留守儿童的法制宣传教育,保证留守儿童学习、生活环境的和谐、安全和健康,消除或减少各种不良因素对学生的负面影响。要求兼职法制副校长,我们的法律工作者在“法律进学校’’中充分发挥作用。定期到校上法制课,至少每半学期应组织一次集体听课活动,通过讲解《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宪法》等。引导他们远离不良嗜好、不法场所、不轨人群,人格上做到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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