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风险点及建议
企业的税务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有哪些
企业的税务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有哪些1.税收合规风险:企业存在逃税或者偷税漏税的风险。
为了防控这一风险,企业应该加强内部税务管理,建立健全的税务制度和流程。
同时,加强对税务政策的了解,确保企业的税务申报和缴纳符合相关法规。
此外,企业还应该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员工对税务法律法规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2.跨境税务风险:企业在进行跨境业务时,面临税务风险。
为了防控这一风险,企业应该加强对跨境税收政策的了解和研究。
同时,企业应该与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和应对税务政策的变化。
此外,企业还应该加强税务风险评估和管理,确保跨境业务的税务申报和缴纳符合相关规定。
3.税务稽查风险:企业面临税务稽查的风险。
为了防控这一风险,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涉税事项的监管和审计。
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了解并配合税务稽查工作。
此外,企业还应该建立稽查风险应对机制,及时进行应对和纠正。
4.税务诉讼风险:企业面临税务诉讼的风险。
为了防控这一风险,企业应该加强与税务机关的合作,及时了解税务争议解决的途径和程序。
同时,企业还应该建立税务诉讼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合理规避税务诉讼的风险。
此外,企业还应该加强对税务法律法规的研究和理解,提高应对税务诉讼的能力和水平。
5.税收优惠政策风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可能存在风险。
为了防控这一风险,企业应该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了解和研究。
同时,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此外,企业还应该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和应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
总之,企业可以通过加强内部税务管理、提高员工的税务意识、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合作等措施来防控税务风险。
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强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和研究,及时应对税法的变化,确保纳税合规,避免税务纠纷的发生。
税务系统深化《意见》落实泄密风险点及建议
税务系统深化《意见》落实泄密风险点及建议税务系统深化《意见》落实泄密风险点及建议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税务系统的数字化转型,税务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的信息安全工作,税务部门提出了深化《意见》的目标,以落实泄密风险点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下面列举了10个税务系统深化《意见》落实泄密风险点及建议的内容。
1. 网络安全防护:加强对税务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建立完善的防火墙、入侵检测、网络监控等安全措施,防止黑客攻击和恶意软件的入侵。
2. 数据加密:对重要的税务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确保数据在传递和存储过程中不被窃取或篡改。
3. 安全审计:建立完善的安全审计制度,对税务系统的操作进行定期审计,发现和防止内部人员的非法操作和数据泄露行为。
4. 身份认证:采用多重身份认证机制,如指纹识别、虹膜扫描等,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和操作税务系统。
5. 数据备份与恢复:建立可靠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避免因系统故障或人为错误导致数据丢失或损坏。
6. 内部管理:加强对税务系统内部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他们的行为符合规范,不泄露敏感信息。
7. 安全培训与教育: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税务系统内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减少因人为因素导致的泄密风险。
8. 安全合规性检查:定期进行安全合规性检查,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税务系统的安全运行。
9. 第三方合作安全管理:加强对与税务系统有关的第三方合作伙伴的安全管理,确保他们的系统和操作符合安全要求。
10. 法律法规的完善:加强对税务数据保护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明确相关责任和处罚措施,提高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税务系统深化《意见》的落实泄密风险点及建议主要包括网络安全防护、数据加密、安全审计、身份认证、数据备份与恢复、内部管理、安全培训与教育、安全合规性检查、第三方合作安全管理和法律法规的完善。
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可以有效降低税务系统的泄密风险,保护税务数据的安全和保密。
税务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4、不服从所长领导,消极怠工,不及时安排、有效落实分管的工作,可能导致工作出现偏差或失误;工作中有畏难情绪,怕承担责任,怕得罪人,不能开拓工作新书局面。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
2、加强党风廉政学习,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工作生活中处处以身作则。
3、双定户应纳税收入额的核定和调整、所得税的核定方面可能存在不符合实际现象。
1、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进行资格认定和日常管理工作。
2、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自开票营业税纳税人资格和审验工作。
3、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及税收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及职业道德教育学习。
4、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现有税收政策执行。
1、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及税收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及职业道德教育学习,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期实施细则,以及现有税收政策执行,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4、坚持政务公开,推选阳光作业,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5严格按照个体双定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5、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效能建设是否按照上级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1、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及税收业务知识的宣传贯彻,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条例和现行税收政策。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效能建设,有效开展职工素质教育。
3、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和财经纪律的贯彻执行。
4、搞好与当地党政和各部门之间关系,切实做好社会治安和综合工作,确保社会和谐发展。
3、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条例和现行税收政策。
税务风险点及建议
税务风险点及建议史上最全一、企业所得税一收入类1.取得手续费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科目下的“其他”、“手续费”等明细科目贷方发生额及余额,是否存在收到手续费挂往来不作收入.2.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未计入收入总额.核查建议核查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中长期未核销余额.3.违约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如:没收购货方预收款.核查建议核查预收账款科目,了解往来核算单位中贷方金额长期不变动的原因.4.取得补贴收入,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长期挂往来款未计入收入总额.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科目贷方发生额,以及其相关拨付文件是否符合不征税财政性资金的相关规定.5.取得内部罚没款,长期挂往来款未计入收入总额.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其他—监察部门、其他应付款—其他—纪检部门等科目贷方发生额及相关原始凭证,有无可以确认不再退还当事人的罚款或违纪款.6.用于交际应酬的礼品赠送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核查建议核查产成品科目贷方直接对应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是否在所得税申报时视同销售确定收入.7.外购水电气用于职工福利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等科目,审核水电气使用分配表等管理报表,是否存在用于职工福利的未确认收入.8.集团公司收取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扣除当年实际发生的损失赔付以及返回给下属企业金额等后,余额含利息未确认收益,未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核查建议核查安保基金等科目,审核安保基金使用的相关文件,对计提安保基金使用后的余额应作纳税调整.9.租金收入未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确认收入.如:土地使用权出租,跨年度取得租金收入,相关摊销已经计入成本,但是租金收益没有确认.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审核租赁合同,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10.政策性搬迁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挂往来,未计入收入总额.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支出或专项应付款等科目,审核搬迁合同、立项合同等搬迁过程中相关文书,对收入扣除支出后的余额进行纳税调整.二扣除类11.下属企业收到总部返回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未冲减相关费用;返回款形成资产的,其折旧和摊销在税前重复列支,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安保基金等科目,审核安保基金返还的相关文件,看安保基金返还及使用是否符合税法规定.12.安保基金返回款用于有税前扣除标准规定的支出,合并计算后超标准部分未做纳税调整.如用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直接发奖金或补助未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用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直接列支职工教育经费,造成实际列支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标,超过部分未作调整.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和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将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直接冲销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以及其他科目下列支职工教育经费未并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核算,其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部分是否未作纳税调整.13.计提但未实际支出的安全生产费,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其他—安保基金返还科目年末贷方余额是否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14.应视同工资薪金的各种劳动报酬支出,未作纳税调整.一是补贴性质的劳动报酬支出,如:年终奖、岗位能手奖金、码头津贴等,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也未合并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二是临时工、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性费用,未合并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三是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限定数额的工资薪金性支出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审核政府发布的工资支出标准,对于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15.计提但未实际支出的福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等,以及计提但未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科目,审核企业在当年发生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补充养老保险在汇算清缴时的有效凭证是否能提供齐全,否则不能在税前扣除.16.支付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未作纳税调增.如:奥运会和世博会门票等.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等科目,审核相关支出费用的合同或管理规定,有无支付与取得收入无关的费用.17.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作为企业发生费用列支,未作纳税调整.如:个人车辆消费的油费、修车费、停车费、保险费以及其他个人家庭消费发票;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维修费;职工参加社会上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在职教育所需费用.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中列支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私人车辆维修费、养路费、年检费和保险费等费用.18.列支以前年度费用,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企业以前年度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是否在当年及以前补计或补提.19.职工福利费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未作纳税调整.如发生一些福利费性质的费用,防暑降温费、食堂费用等,未通过职工福利费科目核算,也未并入福利费总额计算纳税调整.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核查建议核查企业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费用科目下其他—专项费用、差旅费用、特批开支等明细科目,是否有应作为工资薪金的津贴、补贴、奖励、加班工资等支出未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调整.20.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凭据不合规,未作纳税调整.如用普通收款收据拨缴工会经费.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核查建议核查企业管理费用—其他—特批费和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等科目,上缴时是否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21.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未作纳税调整.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等科目,审核经批准的扣除标准,超过标准部分进行纳税调整.22.业务招待费用支出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未作纳税调整.如:部分企业技术开发、消防警卫、外宾接待、在建工程、特批费和奥运会专项经费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未并入业务招待费总额计算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将管理费用科目下警卫消防费、其他—专项经费、外宾接待等明细科目和销售费用科目下差旅费等明细科目以及研发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里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在所得税申报时一并作纳税调整.23.为职工支付商业保险费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如:为职工支付人身意外险,为高管支付商业险.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在管理费用—其他科目和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下列支各种商业险,未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24.赞助性支出,未作纳税调整.如:向武警支付的慰问金和补助.核查建议核查营业外支出或管理费用等科目,对赞助性质的支出,进行纳税调整.25.税收滞纳金和罚款支出,已在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在管理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科目里支付的税收滞纳金和各种行政罚款是否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26.建造、购置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作为财务费用税前列支,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审核相关借款合同,用途支出,将应资本化的利息进行纳税调整.27.应予资本化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一次性列支,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否同时符合修理支出达到取得该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以及修理后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的两个条件.28.不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支出,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根据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138号规定,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凡以劳保为名向职工发放的现金、人人有份的生活用品和非防护装备等福利和劳动报酬支出应作纳税调整.三资产类29.资产处置所得,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财产的处置.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收入、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审核资产处置合同,看是否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30.资产损失未按规定审批直接在税前申报扣除,未作纳税调整.政策依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088号第五条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五条.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是否经过审批或申报后在税前扣除,申报的损失是否符合税法文件规定.31.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符合税法规定,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企业累计摊销科目中发生摊销时间是否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摊销年限.32.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继续计提折旧,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长期停工费用科目,结合企业财务报告,审核停工项目费用明细,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项目进行纳税调整.33.将固定资产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一次性列支,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审查周转材料或低值易耗品等科目,将应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低值易耗品,进行纳税调整.34.不征税收入形成资产折旧在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如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有关部门的港建费补贴,按不征税收入确认,但支出所形成的资产仍然计提折旧在税前重复扣除.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和港建费分成收入等不征税财政专项资金,其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其资产所形成的折旧、摊销是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四税收优惠类35.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自用部分视同销售,不能享受减计收入的税收优惠,未作纳税调整.如: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回收蒸汽、可燃气,用于本企业再生产部分.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67号.核查建议核查产成品科目,审核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自用部分视同外销收入,不得享受减计收入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3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符合税法规定,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研发费科目,审核研发费项目数据归集表,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项目进行纳税调整.五其他类37.新税法实施后补计2008年之前发生的收入或冲销2008年之前列支的支出,未按照当期适用税率进行核算.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将2008年前应作收入推迟到2008年及其以后年度作收入,以及2008年及其以后年度应计费用提前至2008年之前扣除.38.总部期间费用纳税申报时全部分摊到高税率的东部地区扣除,未在适用优惠税率的西部地区摊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核查建议核查企业2008年共同负担的期间费用是否在不同税率的东、西部企业合理分摊.39.在销售费用中折扣额与销售额不在同一张发票的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销售费用等科目,对列明折扣额的进一步审核销售发票、销售合同,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40.不合规抵扣凭证,未作纳税调整.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在成本费用列支时使用白条、假发票等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在税前扣除.41.吸收合并业务不适用特殊重组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企业未按规定备案,不得按特殊重组进行税务处理.核查建议核查合并重组协议,对未经税务机关备案的,应进行纳税调整.42.天然气产销量差异超过合理损耗部分未确认收入.核查建议核查生产报表、销售报表、财务报表等,对于产品产销差异超过合理损耗部分,应做纳税调整.二、增值税一销项类43.将购进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核查建议核查营业费用、营业外支出、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等科目,将自产、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以及将自产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未计增值税.44.从事货物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发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之外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核查建议核查销项税金科目,审核销售合同,对属于应征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的计提销项税额.45.处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计算缴纳增值税.如处置旧汽车、旧设备等.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第2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注意2009年前后相关政策的变化.核查建议核查固定资产等科目,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提增值税,或者将应按17%增值税税率申报,却错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46.出售废旧货物未计算缴纳增值税.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废旧包装物、废旧材料等未按17%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核查建议核查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货是否按17%适用税率申报增值税,是否存在未计提增值税或错按4%征收率减半缴纳增值税.47.销售购进的水、电未计算缴纳增值税.如加油站向施工方收取的水电费和租赁房屋单独收取的水电费.核查建议核查企业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或红字冲销管理费用和制造费用等方式收取水电费未计提增值税.二进项类48.非油气田企业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进项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如接受技术服务、装卸、含油污泥处理和废催化剂处理等劳务,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等科目,审核相关劳务合同等资料,对不属于增值税劳务范围内的其他劳务抵扣的进项税不得抵扣.49.购进材料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如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加油站所购进的彩钢瓦、涂料、地砖、铝塑板、卫生洁具、墙面漆等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等科目,审核erp系统的“ps模块”在建工程核算的材料领用情况,将应作进项税转出而实际未转出的材料费进行归集.50.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取得的进项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额、固定资产等科目,审核安装合同等,对于不符合税法抵扣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51.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得抵扣进项,未作进项转出.如职工食堂耗用的食用油和液化气等.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科目,有无将业务招待用食品、厨房设备、厂区公寓维修、职工食堂耗用的食用油和液化气等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进货物抵扣增值税.审核erp系统的“pm模块”维修工单核算用于福利设施的材料领用情况,将应做进项税转出而实际未转出的材料费进行归集,不得抵扣.三其他52.适用税率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正列举了适用低税率货物,除此之外的其他货物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如:企业销售自产水蒸汽、加工水例如:冷凝水、循环水、除氧水、化学水、盐水等.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收入,审核其他业务收入凭证,有无按照适用税率计提增值税.三、消费税对个别企业存在的下述税收风险,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等消费税文件的规定作纳税调整.53.个别应征消费税产品未计提消费税.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报表系统”中的“BLBH”等专项报表,查看是否有应征消费税产品未计提消费税的情况.54.石脑油对外销售,未取得石脑油免税证明单应计提未计提消费税.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石脑油证明单”核销情况,对不符合政策的外售石脑油征收消费税.55.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作为燃料耗用或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等其他方面,没有计算缴纳消费税.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报表系统”中的“BLBH ”专项报表及装置投入产出报表,结合生产物料移送情况,对应征消费税的成品油征收消费税.56.部分产品改变名称后应计提未计提消费税.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企业提供的未征消费税产品合格证、化验单与应税消费品的合格证、化验单进行比较,查询erp系统“sq01”发票模块,对比争议产品与应税产品的价格、归集物料组、货物流向等信息,进一步约谈企业生产技术人员和报表管理人员,对产品特征属成品油范畴的产品征收消费税.57.消费税成品油子税目和税率适用错误.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企业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化验单,查询erp系统“sq01”发票模块,对比产品价格,约谈企业生产技术人员,对应税产品应属成品油种类进行界定,按照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四、营业税58.股份公司将自有资金不含下属分、子公司提供给成员企业使用收取的利息,未申报缴纳营业税.政策依据: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1995〕156号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核查建议核查内部往来、上级拨款、内部存款、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收入等明细账发生额,查看此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59.取得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收入,未计算缴纳营业税.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核查建议从银行存款、现金、营业外收入等明细账入手,查看手续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60.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未计算缴纳营业税.核查建议核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等明细账,查看企业提供营业税劳务时,向接受劳务方另外收取手续费、延期付款利息、补贴、基金等价外费是否缴纳营业税.五、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61.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同时未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金额与适用税率计算后是否与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相匹配.六、印花税62.企业以订单、要货单等确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各方责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业务凭证,未按规定贴花.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国家税务局关于各种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0〕994号和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核查建议逐项翻阅订单、要货单等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根据所载金额计算应缴纳印花税,与已缴纳印花税比对,查看是否足额缴纳印花税.七、个人所得税63.单位和个人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金、补充养老保险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核查建议逐项核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所属各明细账,查看有无缴付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再进一步翻阅凭证查看在缴付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时是否并入。
税务风险管控措施建议
税务风险管控措施建议在当今复杂的商业环境中,税务风险已经成为企业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税务风险不仅可能导致企业面临巨额的罚款和滞纳金,还可能损害企业的声誉和形象,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
因此,加强税务风险管控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提出税务风险管控的措施建议,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税务风险。
一、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体系1、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或岗位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或岗位,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税务管理部门或岗位应负责制定和完善企业的税务管理制度,审核企业的税务处理,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协调等工作。
2、制定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企业应制定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税务风险的识别、评估、应对和监控等流程。
制度应涵盖企业的各项税务业务,包括税务申报、税收优惠申请、税务筹划等。
3、加强内部培训和沟通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税务培训,提高员工的税务意识和风险意识。
同时,应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确保税务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
二、加强税务风险的识别和评估1、定期进行税务风险自查企业应定期对自身的税务情况进行自查,检查税务申报是否准确、完整,税收优惠是否合规享受,税务筹划是否合理等。
自查可以通过内部审计、财务检查等方式进行。
2、关注税收政策变化税收政策不断变化,企业应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评估其对企业的影响。
对于新出台的税收政策,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和研究,确保企业的税务处理符合政策要求。
3、进行税务风险评估企业可以借助专业的税务咨询机构或内部税务团队,对企业的税务风险进行评估。
评估应包括对企业的税务环境、业务流程、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分析,识别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点,并评估其风险程度。
三、优化税务筹划1、合法合规进行税务筹划税务筹划是企业降低税负的有效手段,但必须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
企业应充分了解税收政策,结合自身的业务情况,制定合理的税务筹划方案。
2、注重税务筹划的综合性税务筹划不应仅仅关注税负的降低,还应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战略、财务状况、风险管理等因素。
财务税务风险报告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企业面临着日益复杂的财务税务环境。
财务税务风险作为企业运营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对企业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以及利益分配等方面产生着深远影响。
本报告旨在对财务税务风险进行深入分析,揭示其潜在风险点,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二、财务税务风险概述1. 财务风险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在财务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的可能性。
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流动性风险:企业因资金短缺,无法满足日常运营需求或偿还债务的风险。
(2)信用风险:企业因客户或供应商的违约行为,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或应付账款无法支付的风险。
(3)投资风险:企业因投资决策失误,导致投资收益下降或本金损失的风险。
(4)汇率风险:企业在跨国经营中,因汇率波动导致资产价值缩水或收益损失的风险。
2. 税务风险税务风险是指企业在税务活动中,因政策变化、操作失误或违规行为,导致税务负担加重或面临税务处罚的风险。
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税收政策风险:因税收政策调整,导致企业税负增加或减少的风险。
(2)税务筹划风险:企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缺乏专业指导,导致税务风险增大的风险。
(3)税务合规风险:企业因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面临税务处罚的风险。
三、财务税务风险分析1. 财务风险分析(1)流动性风险分析流动性风险是企业面临的首要风险。
企业应通过以下措施降低流动性风险:- 加强现金流管理,确保资金链安全。
- 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
- 建立健全融资渠道,确保资金需求得到满足。
(2)信用风险分析信用风险主要源于客户和供应商的信用状况。
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降低信用风险:- 加强客户和供应商的信用评估。
- 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
- 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控制信用风险。
(3)投资风险分析投资风险主要源于投资决策失误。
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降低投资风险:- 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机制。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之策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之策商业模式不断创新,税收政策日新月异,税收问题层出不穷,税务风险无处不在。
伴随市场竞争的白热化,依法治税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企业需要将税务风险管理纳入企业战略管理。
研究税务风险管理旨在源头防范,治标治本。
本文重点分析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类型、税务风险成因、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对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方法提出建议。
一、企业税务风险的类型企业税务风险体现为两方面,一是因少缴税承担法律责任,二是因多缴税给企业带来损失。
(一)基于少缴税而承担法律责任基于少缴税而承担的补税、滞纳金、税收利息、罚款、刑事责任以及影响纳税信用、上市审核等风险,又可称为税务违规风险,主要存在以下几种类型:1.漏税。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在三年内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2.偷税。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偷税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税务机关可无限期追征税款。
3.避税。
纳税人进行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税务安排从而获取税收利益,虽然形式上符合税法规定,但实质上与税法原理、精神、规则相悖,对此避税行为,税务机关可实施特别纳税调整,补征税款并加收税收利息。
4.犯罪。
纳税人涉税行为触及刑法的,例如逃避缴纳税款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二)基于多缴税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企业多缴税款常见的情形有:对政策理解错误导致多缴税;对税收优惠政策应享未享;因集团股权架构或企业商业模式设计不当,导致整体税负增加;一味追求税负最低,造成企业总体收益下降;因不合理的税务安排导致的非税成本,等等。
税务风险识别和风险应对问题和建议
税务风险识别和风险应对问题和建议税务风险是企业经营中常常面临的问题,不慎处理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或法律风险。
因此,如何正确识别税务风险及时应对是企业管理者必须解决的问题。
首先,要正确识别税务风险,需要对税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有充分的了解。
企业管理者应该关注政策和法规的变化和解释,及时调整企业经营行为,避免因为不了解政策而造成不必要的风险。
同时,还需要对企业的业务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对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识别,及时作出调整,以降低税务风险。
其次,在应对税务风险时,企业管理者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应对计划。
应该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履行义务,完善内部审计和纪律监察制度,保证企业行为的合规性。
另外,要充分利用税务机构的咨询服务,及时询问相关税务政策和法规,了解自己公司的税务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风险,规避风险。
此外,企业管理者在应对税务风险时,还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
员工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其税务合规意识的缺失可能会成为企业税务风险的重要来源。
为此,企业应该制定政策,加强对员工的税收合规教育和培训,提高认识,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税收合规的自觉性。
最后,在应对公司税务风险时,企业管理者需要积极参与税务风险管理和应对的各个环节。
观察和了解执法机关的行为,及时接受税务部门的审查和咨询,协助税务部门排除误解和不良质疑,争取更好的合法权益。
总之,企业管理者应该重视税务风险的识别和应对,加强内部管理体系建设,规范经营行为,合理规划税务策略,以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形象。
只要不断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实践经验的积累,便可逐步有效地避免税务风险,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税收风险应对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税收风险应对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税收这事儿,真是一个让人既爱又恨的话题。
你看,每年到了报税的时候,很多人心里就像猫爪子挠似的,紧张又不安。
这可不是简单的填表儿,而是关乎钱包的一大事儿啊!可是在应对税收风险这方面,我们确实还存在不少问题。
今天就来聊聊这些问题,还有一些小建议,大家听着,可别觉得这是老生常谈哦!1. 当前税收风险应对的主要问题1.1 信息不对称,真是让人头疼首先,信息不对称这事儿,真是让人无奈。
你想啊,税务部门那边一套说辞,企业和个人那边又是一套,大家都在各自的“秘密基地”里做着“打小报告”。
税法千变万化,像天气一样说变就变,结果很多企业根本就不知道最新的规定,更别提如何应对风险了。
这时候,税务顾问、会计师就成了“救命稻草”,但有时他们也搞得模棱两可,真让人心里打鼓。
1.2 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影响应对效果再说人员素质,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和企业的财务人员,有的人简直就像天上掉下来的仙女,专业得不得了;但有的人嘛,可能连基本的税法都不太懂。
这样的差距就导致了信息的传递出现了很多偏差,弄得大家一头雾水,明明是要应对风险,结果却像是添了堵。
这就好比你去理发店,结果剪了个“飞天大圣”的发型,想要的清爽短发全泡汤了。
2. 建议与应对策略2.1 加强培训,提升专业素养那么,问题来了,我们该如何应对呢?首先,企业和税务部门得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你看,知识就是力量嘛!可以定期组织一些税务讲座,邀请专家来讲解最新的和案例,大家一起学习,互相交流。
这样的话,企业和税务部门之间的沟通就会顺畅多了,彼此都能明白对方的“心思”,一旦有什么变化,大家也能迅速反应过来。
2.2 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其次,建议建立一个更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
就像是朋友之间的“八卦”,及时把最新的税务信息传递给对方,让大家都不掉队。
可以考虑设立一个税务信息平台,大家可以在上面查阅最新的、法规,甚至分享一些成功的应对案例。
这就像在朋友圈里发个动态,结果收获了很多的点赞和评论,互动多了,大家也能变得更加积极。
大型商业零售行业常见税收风险分析及建议
大型商业零售行业常见税收风险分析及建议在大型商业零售行业中,税收是一项重要且复杂的经营管理内容。
企业需要了解和应对常见的税收风险,以确保合规经营并降低税务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
本文将对大型商业零售行业常见的税收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增值税风险增值税是大型商业零售行业中常见的税种之一。
在增值税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以下风险:1. 销售数据不准确或虚假:企业往往在销售数据记录和报税过程中存在疏漏或人为造假的情况,导致增值税申报存在误差,进而引发税务风险。
2.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不到位:企业在购销过程中未能及时、准确地开具、领用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容易引发税务风险。
3. 交叉经营风险:由于一些大型商业企业也从事跨行业经营,涉及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容易产生交叉经营风险,如如何确定商品销售和服务提供产生的增值税税额等问题。
针对以上风险,建议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应加强内部风控和管理,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开展业务,并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和数据管理制度。
同时,应定期进行内部税务风险评估,及时整改弥补问题,确保增值税申报的准确性。
二、所得税风险大型商业零售行业涉及的所得税风险主要包括:1. 资产减值风险:由于市场环境变化或运作失误等原因,企业所持有的存货、固定资产等可能出现减值情况,导致计提减值准备的不准确或不全面,进而影响所得税报告。
2. 跨境业务风险:一些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在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开展跨境业务,涉及到国际税收的规则和要求,如国际税收协定等,需要合规遵循。
3. 合规和抄税风险:企业未能按照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或者隐瞒、虚报经营数据等行为,容易引发税务部门的监管和查处。
为降低所得税风险,建议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应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税收政策,加强资产减值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确保所得税计提的准确性。
另外,应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动,并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进行合规调整。
三、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风险对于从海外进口商品的大型商业零售企业而言,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风险是常见的问题。
财政税务部门廉政风险点、防控策略总览
财政税务部门廉政风险点、防控策略总览1. 财政税务部门廉政风险点财政税务部门存在多种廉政风险点,以下是其中的一些主要问题:a) 腐败行为财政税务部门的廉政风险主要来自腐败行为,包括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
这些行为可能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和滥用,对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b) 不透明的决策过程财政税务部门的决策过程缺乏透明度可能导致廉政风险。
如果决策过程不公开、没有合理的程序和监督机制,就容易给腐败行为提供机会。
c) 职务滥用财政税务部门的职务滥用是另一个廉政风险点。
这包括滥用权力、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利用职务谋取私利等行为。
职务滥用可能导致公共资源的不当分配和利益冲突。
2. 财政税务部门廉政防控策略为了防止和控制财政税务部门的廉政风险,以下是一些可行的策略:a) 建立廉政文化建立廉政文化是防控财政税务部门廉政风险的基础。
通过加强廉政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廉政意识和道德素质。
同时,建立廉政激励机制,奖励廉洁行为,惩罚违法违纪行为。
b) 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对财政税务部门的监督机制是关键。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和审计体系,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和绩效评估。
同时,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员工和公众对廉政问题进行举报,保护举报人的权益。
c) 加强信息公开加强财政税务部门的信息公开是预防腐败和提高透明度的重要措施。
公开决策过程、财务信息和政策文件,让公众了解部门工作,增加监督和参与的机会。
d) 加强合规管理财政税务部门应加强合规管理,确保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采购和人事等方面的管理。
同时,加强对特定风险领域的监测和防范,提高合规意识和能力。
结论财政税务部门廉政风险的防控策略包括建立廉政文化、强化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和加强合规管理。
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廉政风险,保证财政税务部门的廉洁运行。
税务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5、未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不能及时发现不良苗头和倾向,不及时向党组织反映有关情况。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在工作、生活中做好表率作用。
2、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工作纪律监督。
3、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工作条例》,认真处理群众信访举报。
5、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效能建设是否按照上级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1、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及税收业务知识的宣传贯彻,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条例和现行税收政策。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效能建设,有效开展职工素质教育。
3、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和财经纪律的贯彻执行。
4、搞好与当地党政和各部门之间关系,切实做好社会治安和综合工作,确保社会和谐发展。
税务所所长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1、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一言堂”,不深入调查研究,导致决策失误。
2、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不力,领导和监督不到位,可能导致单位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3、税收执法方面:贯彻落实税收政策是否到位,税收执法程序是否合法,税收保全及强制执行、处罚是否得当,税务事项审批方面是否有以权谋私现象,是否存在收人情税。
3、加大日常督促检查力度。
4、严格按照税收优惠政策的标准和条件进行认定;加强税前扣除的审查;严格审批减免缓税收。
5、严格执行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实事求是对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
征收业务岗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廉政风险点
防控措施
1、普通发票领购资格的认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和审验管理可能存在不合理现象。
2、填开式发票审查、减免税管理资格认定和审批程序、行政处罚尺度掌握、延期和预缴税款审查方面可能存在不合规现象。
税务岗位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税务岗位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嘿,咱聊聊税务岗位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这可老重要啦!税务岗位,那可是关系着国家的钱袋子。
要是这里出了问题,那可不得了。
就像家里的保险柜没锁好,能让人放心吗?肯定不行啊!先说说税务岗位的廉洁风险点吧。
一个是权力寻租。
手里有点权力,就可能被人盯上。
就像一块肥肉,招来了一群苍蝇。
有人可能会为了少交税或者多退税,给税务人员送好处。
这多危险啊!要是税务人员没把持住,那就犯错误了。
还有就是人情干扰。
都是熟人社会,难免会有亲戚朋友来说情。
这就像一个蜘蛛网,一不小心就被缠住了。
要是为了人情违反原则,那也是不行的。
另外,业务不精也可能带来风险。
要是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到位,或者操作不规范,就可能出现错误。
这就像开车不会换挡,肯定开不好啊!那咋办呢?得有防控措施啊!首先,加强思想教育。
让税务人员时刻牢记廉洁自律,就像在心里装个警钟,随时提醒自己。
要让他们知道,贪小便宜吃大亏,不能为了一时的利益毁了自己的前程。
然后,完善制度建设。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像给老虎戴上枷锁,让它不能乱跑。
建立严格的审批流程,互相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还有,提高业务水平。
让税务人员不断学习,就像给手机充电,时刻保持满格状态。
熟悉税收政策,掌握操作技能,减少出错的可能性。
另外,加强监督检查。
就像有个警察在旁边看着,让人不敢乱来。
定期对税务岗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违纪行为绝不手软,让大家知道违法的后果。
总之,税务岗位廉洁风险点不可忽视,防控措施必须到位。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家的税收安全,让税务工作更加公正、透明。
咱可不能让那些坏家伙得逞,得守护好国家的钱袋子。
让税务岗位成为廉洁的高地,为国家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税务风险建议书
税务风险建议书尊敬的客户,根据您的需求和目前的税务环境,我们为您提供以下税务风险建议。
我们的目标是帮助您降低税务风险,合理规划您的税务策略,以确保您的财务安全和合法合规。
一、税务合规建议1.及时遵守法律法规企业应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税务法规,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所需的各项税费。
不合规行为可能带来高额罚款和不良信用记录,从而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
2.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和风控体系企业应建立内部审计和风控体系,确保税务申报和缴纳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通过严格内部控制和审计程序,可以及时发现并修正潜在的税务风险。
3.咨询专业税务顾问建议企业咨询专业税务顾问,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业务模式,制定合理的税务策略和合规方案。
税务顾问可以为企业提供及时的税务法规更新、风险预警和合规建议,帮助企业降低税务风险。
二、税务优惠政策的合规运用1.合理规划企业结构企业可以通过优化企业结构,合理布局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充分利用地方、国家和国际税务政策,降低企业税务负担。
但是,在进行结构调整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出现利用税务政策规避纳税义务的情况。
2.合规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可以申请合规的税收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
在享受优惠政策时,需要及时了解和遵守相关细则和流程,确保符合申请条件和报备要求,避免因不合规而导致的风险。
三、跨境税务合规建议1.了解跨境税务法规对于跨境交易和投资的企业,应当详细了解相关国际税收协定和双边合约,避免因不了解跨境税务法规而产生避税潜在风险。
2.合规申报和报备跨境交易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规申报和报备,包括但不限于海关报关、货物及服务的处理、跨境支付、外汇管理等。
企业应与相关部门合作,确保符合规定的申报和报备要求,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风险。
四、纳税风险应对建议1.建立风险评估机制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对纳税行为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和预警。
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纳税风险,可以避免罚款和不良信用记录等负面影响。
税收风险应对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税收风险应对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税收风险应对在当前的税收管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一、税收风险应对存在的问题1.应对程序不到位:●部门间衔接配合不畅,导致应对策略难以有效递进。
●应对预案执行不到位,案头应对无法排除疑点时,未按规定转实地审核。
2.风险应对任务管理不到位:●任务整合不到位,存在重复应对情况,浪费管理资源。
3.程序倒置:●事后补做案头分析文书,以及事后送达风险应对文书,影响应对效率和准确性。
4.稽查应对策略执行不规范:●不按《稽查工作规程》规定时限查处,下发疑点任务未全部分析排除或分析排除不充分。
5.应对处理不到位和不准确:●应补税而未补税,应处罚而未处罚,后续跟踪管理不到位。
补税、滞纳金加收等计算不准确,影响税收公平性和纳税人权益。
6.技术和法律基础薄弱:●风险管理模型未建立或不完善,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
●法律基础薄弱,支持性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完善。
7.外部环境欠缺:●第三方信息获取不足,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水平低。
二、针对税收风险应对的建议1.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税收风险应对的规范化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协作机制。
●制定详细的应对预案和执行流程,确保每一步骤都有明确的指导和操作规范。
2.加强部门间协作:●强化税务部门与其他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提高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共同应对复杂的税收风险问题。
3.提升技术水平:●引入先进的数学模型和数据分析技术。
提高税收风险识别和评估的准确性和效率。
●加强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和风险评估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实现信息资源的充分利用。
4.加强人员培训:●定期对税务管理人员进行政策理论培训和实战训练,提高其政策业务水平和应对能力。
●加强纳税人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其依法纳税的意识和能力。
5.严格执法监督:●加大对税收风险应对工作的执法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制度和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税务关注的数据异常、风险点及应对办法!
税务关注的数据异常、风险点及应对办法!我们财务人员在做纳税申报表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千万别犯错误,要不然一个不小心就会为企业招致不必要的风险与麻烦,费时费力。
今天就给大家讲讲税务关注的异常都在哪里、系统性风险点以及应对办法吧!一、税收申报表与财务报表是否申报表对应(1)增值税申报表中的销售收入一般与财务报表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合计相等;财务报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合计与企业申报表上才的营业收入相等不相等情况是:营业外收入形成了增值税销项税,营业外收入计入增值税申报表的销售收入,不相等有的时候须要解释(2)现金流量表中的支付的各项税费,需与完全一致本年度上缴的若干税费合计相同(包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及1月份上缴的上用年度税金),不包括计提的(3)企业等同所得税预交申报表中的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数应等于利润表的利润总额累计数(4)企业所得税预交申报表中的营业收入与利润表的营业收入一致,营业成本成本增加是床台的营业成本(5)企业所得税业务培训清缴税率申报表,上半部分需要与利润表完全相同(6)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折旧调整表中的日均账载折旧原值和累计折旧,需要与资产负债表一致;无形资产原值-累计摊销,需要与信贷资产负债表的无形资产可能需要一致(7)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表中的工资栏目与账面应付借方的工资发生额一致二、税收申报表之间的对应(1)增值税申报表所得税的销售收入一般与与企业中申报表上的营业收入相等不相等情况是:营业外收入形成了增值税销项税,营业外房产税家庭收入计入增值税申报表的销售收入,不完全一致有的时候需要解释(2)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源表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对应。
如果没有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那公司的房子是商办的,公司需要有缴纳房租,对方应该缴纳房产税;如果公司房子租金是免租的,公司应该代扣代缴房产税,这个也是地税稽查研究重点(3)除了外贸企业所得税减免,其他税种的各类减免,都应计入专营外收入,在企业所得税上体现三、税负率月度征税税负率:增值税申报表上本月应交增值税/本月销售收入年度增值税税负率:总金额增值税申报表应交增值税累计/本年销售收入预计增值税税负兵数:预计本月应交增值税/明年本月销售收入增值税税负率低于行业税负率,一般是稽查重点的单位提高增值税税负率,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本期减少抵扣,留到下月再抵,下所月抵扣再留一部分月前到下下个月抵扣。
税收风险点识别与应对
税收风险点识别与应对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税收风险已成为企业和个人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正确识别税收风险点,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对于保障合法合规纳税、降低税务成本、避免税务纠纷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税收风险点的识别(一)税收政策理解偏差税收政策复杂且不断变化,企业和个人若不能及时、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容易出现误读政策导致的风险。
例如,对于某些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期限和范围理解不准确,可能导致错误享受优惠而引发税务问题。
(二)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是税收计算的基础。
如果账务记录混乱、科目设置不合理、凭证不完整等,会影响税收数据的准确性,从而引发税务风险。
比如,收入确认时间不准确,成本费用列支不合规等。
(三)税务申报错误申报环节容易出现的风险包括申报数据填写错误、漏报、逾期申报等。
例如,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将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错误,或者未按时提交申报,都可能面临罚款和滞纳金。
(四)发票管理不善发票是税务管理的重要依据。
虚开发票、接受不合规发票、发票丢失或损毁等问题都会带来税收风险。
比如,企业为了虚增成本而购买虚开发票,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五)关联交易风险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若定价不合理,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转移利润,从而进行纳税调整。
例如,母子公司之间的商品交易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
(六)税收筹划不当税收筹划是合法降低税负的手段,但如果筹划方案不符合税法规定或过度筹划,可能被认定为偷逃税。
比如,通过设立空壳公司进行避税。
二、税收风险点的应对(一)加强税收政策学习企业和个人应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通过参加税务培训、咨询税务专家、订阅税务刊物等方式,及时更新税收知识,确保对政策的准确理解和应用。
(二)规范账务处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流程,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三)严格税务申报管理制定完善的税务申报流程,明确申报责任,加强申报数据的审核,确保按时、准确申报。
税务风险点大汇总
税务风险点大汇总税务风险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一种风险,涉及到税收政策、税务法规的合规性问题。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税务风险点的大汇总:1.税务登记风险:企业应按照规定及时完成税务登记,否则可能面临罚款、征收滞纳金等风险。
2.税收政策风险:由于税收政策的频繁变化,企业需要密切关注最新政策,否则可能会失去税收优惠政策或错过机会。
3.税务合规风险:企业应按照税务法规的要求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否则可能面临处罚和经济损失。
4.企业重组风险:如果企业进行重组或并购等业务活动,需要注意税务规划和合规性,避免出现重复征税或转让定价风险。
5.境内外业务风险:涉及境内外业务的企业需要了解跨境税务规则和风险,避免双重征税或遭受税务调查。
6.关联交易风险:企业内部的关联交易需要合理定价,避免税务机关认定价格不合理而调整利润和税款。
7.税务风险防控风险: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预防和减少税务风险。
8.持续经营风险:如果企业持续亏损,可能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甚至面临税务部门的重大调查。
9.不完全抵扣风险:企业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缴纳的增值税部分,无法抵扣会增加企业成本。
10.进口商品风险:进口商品的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税费可能增加企业的成本。
11.逃税和避税风险:企业应遵守税务法规,进行合法申报和缴纳税款,避免逃税和避税行为。
12.税务违法行为风险:企业如果存在虚开发票、税款转移等违法行为,可能会面临高额罚款和刑事责任。
13.税务争议和纠纷风险:企业在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协商过程中,可能会因意见分歧引发税务争议和纠纷。
14.微利公司税务风险:微利公司享受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率,但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否则可能面临税务稽查和处罚。
15.税务监管风险: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增加,意味着企业需要更加规范合规。
总结起来,税务风险是企业经营中不可忽视的一环,企业需要加强风险意识,合规经营,提高财务和税务管理水平,以降低税务风险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现金税费征缴风险及建议
现金税费征缴风险及建议
记账错误:若企业的财务人员或会计出现错误,可能导致税费计算和缴纳的不准确性,可能面临罚款和法律风险。
法律变化:税法和税务规定的变化可能导致企业对税费征缴有新的要求和责任,若未及时了解和适应可能产生风险。
建议:
财务规划:确保企业有良好的财务规划,预测和管理现金流,以便及时缴纳税费。
这包括准确的预测现金流量、制定预算、合理安排资金等。
内部控制: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税费的计算和缴纳过程准确可靠。
包括制定清晰的流程和责任分工、实施内部审计、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等。
税务合规:确保企业全面了解适用的税法和税务规定,及时进行合规性检查,并保持与税务机关的良好沟通。
可以寻求专业税务顾问的帮助,以确保企业遵守所有的税务要求。
自我评估: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审查税费征缴的流程和准确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和罚款。
持续学习:关注税法和税务规定的变化,参加相关的培训和研讨会,保持对税收事务的更新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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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风险点及建议(史上最全)一、企业所得税(一)收入类1.取得手续费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
如: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科目下的“其他”、“手续费”等明细科目贷方发生额及余额,是否存在收到手续费挂往来不作收入。
2.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未计入收入总额。
【核查建议】核查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中长期未核销余额。
3.违约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
如:没收购货方预收款。
【核查建议】核查预收账款科目,了解往来核算单位中贷方金额长期不变动的原因。
4.取得补贴收入,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长期挂往来款未计入收入总额。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科目贷方发生额,以及其相关拨付文件是否符合不征税财政性资金的相关规定。
5.取得内部罚没款,长期挂往来款未计入收入总额。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其他—监察部门、其他应付款—其他—纪检部门等科目贷方发生额及相关原始凭证,有无可以确认不再退还当事人的罚款或违纪款。
6.用于交际应酬的礼品赠送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核查建议】核查产成品科目贷方直接对应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是否在所得税申报时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7.外购水电气用于职工福利未按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等科目,审核水电气使用分配表等管理报表,是否存在用于职工福利的未确认收入。
8.集团公司收取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扣除当年实际发生的损失赔付以及返回给下属企业金额等后,余额(含利息)未确认收益,未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核查建议】核查安保基金等科目,审核安保基金使用的相关文件,对计提安保基金使用后的余额应作纳税调整。
9.租金收入未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确认收入。
如:土地使用权出租,跨年度取得租金收入,相关摊销已经计入成本,但是租金收益没有确认。
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审核租赁合同,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10.政策性搬迁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挂往来,未计入收入总额。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支出或专项应付款等科目,审核搬迁合同、立项合同等搬迁过程中相关文书,对收入扣除支出后的余额进行纳税调整。
(二)扣除类11.下属企业收到总部返回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未冲减相关费用;返回款形成资产的,其折旧和摊销在税前重复列支,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安保基金等科目,审核安保基金返还的相关文件,看安保基金返还及使用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12.安保基金返回款用于有税前扣除标准规定的支出,合并计算后超标准部分未做纳税调整。
如用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直接发奖金或补助未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用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直接列支职工教育经费,造成实际列支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标,超过部分未作调整。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和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将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直接冲销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以及其他科目下列支职工教育经费未并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科目核算,其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部分是否未作纳税调整。
13.计提但未实际支出的安全生产费,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其他—安保基金返还科目年末贷方余额是否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
14.应视同工资薪金的各种劳动报酬支出,未作纳税调整。
一是补贴性质的劳动报酬支出,如:年终奖、岗位能手奖金、码头津贴等,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也未合并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
二是临时工、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性费用,未合并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
三是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限定数额的工资薪金性支出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审核政府发布的工资支出标准,对于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
15.计提但未实际支出的福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等,以及计提但未实际拨缴的工会经费,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应付款科目,审核企业在当年发生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补充养老保险在汇算清缴时的有效凭证是否能提供齐全,否则不能在税前扣除。
16.支付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未作纳税调增。
如:奥运会和世博会门票等。
【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等科目,审核相关支出费用的合同或管理规定,有无支付与取得收入无关的费用。
17.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作为企业发生费用列支,未作纳税调整。
如:个人车辆消费的油费、修车费、停车费、保险费以及其他个人家庭消费发票;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维修费;职工参加社会上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在职教育所需费用。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中列支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私人车辆维修费、养路费、年检费和保险费等费用。
18.列支以前年度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以前年度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是否在当年及以前补计或补提。
19.职工福利费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未作纳税调整。
如发生一些福利费性质的费用,防暑降温费、食堂费用等,未通过职工福利费科目核算,也未并入福利费总额计算纳税调整。
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费用科目下其他—专项费用、差旅费用、特批开支等明细科目,是否有应作为工资薪金的津贴、补贴、奖励、加班工资等支出未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调整。
20.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凭据不合规,未作纳税调整。
如用普通收款收据拨缴工会经费。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管理费用—其他—特批费和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等科目,上缴时是否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21.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未作纳税调整。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
【核查建议】核查管理费用等科目,审核经批准的扣除标准,超过标准部分进行纳税调整。
22.业务招待费用支出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未作纳税调整。
如:部分企业技术开发、消防警卫、外宾接待、在建工程、特批费和奥运会专项经费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未并入业务招待费总额计算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将管理费用科目下警卫消防费、其他—专项经费、外宾接待等明细科目和销售费用科目下差旅费等明细科目以及研发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里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在所得税申报时一并作纳税调整。
23.为职工支付商业保险费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
如:为职工支付人身意外险,为高管支付商业险。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是否在管理费用—其他科目和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下列支各种商业险,未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
24.赞助性支出,未作纳税调整。
如:向武警支付的慰问金和补助。
【核查建议】核查营业外支出或管理费用等科目,对赞助性质的支出,进行纳税调整。
25.税收滞纳金和罚款支出,已在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在管理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科目里支付的税收滞纳金和各种行政罚款是否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
26.建造、购置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作为财务费用税前列支,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审核相关借款合同,用途支出,将应资本化的利息进行纳税调整。
27.应予资本化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一次性列支,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否同时符合修理支出达到取得该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以及修理后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的两个条件。
28.不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支出,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根据《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138号)规定,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凡以劳保为名向职工发放的现金、人人有份的生活用品和非防护装备等福利和劳动报酬支出应作纳税调整。
(三)资产类29.资产处置所得,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财产的处置。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收入、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审核资产处置合同,看是否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30.资产损失未按规定审批直接在税前申报扣除,未作纳税调整。
政策依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088号)第五条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五条。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是否经过审批或申报后在税前扣除,申报的损失是否符合税法文件规定。
31.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符合税法规定,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累计摊销科目中发生摊销时间是否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摊销年限。
32.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继续计提折旧,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核查长期停工费用科目,结合企业财务报告,审核停工项目费用明细,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项目进行纳税调整。
33.将固定资产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一次性列支,未作纳税调整。
【核查建议】审查周转材料或低值易耗品等科目,将应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低值易耗品,进行纳税调整。
34.不征税收入形成资产折旧在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整;如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有关部门的港建费补贴,按不征税收入确认,但支出所形成的资产仍然计提折旧在税前重复扣除。
政策依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和港建费分成收入等不征税财政专项资金,其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其资产所形成的折旧、摊销是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税收优惠类35.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自用部分视同销售,不能享受减计收入的税收优惠,未作纳税调整。
如: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回收蒸汽、可燃气,用于本企业再生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