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员工缺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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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医院查对制度和缺陷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查对制度和缺陷管理制度

三甲医院查对制度和缺陷管理制度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体积、重量、洁净度、包装材
料的完整性,使用的合理性及包的效期,双签名等是否符合要求。

2.装锅前:查数量、装载和灭菌方式。

装锅后查:压力、温度、时间。


锅时查:有无湿包、破损包、化学指示胶带变色情况及监测包的变色是否符要
求。

3.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数量、灭菌日期、有效期、洁净度、完整性、
严密性。

4 .一次性医疗用品查对厂家、批号、品名、数量、质量、灭菌标识、监测
报告和日期。

5.消毒供应中心人员须有高度的责任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质量监
控,制定有缺陷管理和应急预案。

对薄弱环节和关键岗位重点监控。

6.出现缺陷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定期对缺陷问题进行分
析,讨论,及时整改。

医院的缺陷管理制度

医院的缺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 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缺陷,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3. 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质。

4.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三、缺陷分类1. 蓝色警示:指医疗文书缺陷,如未按时书写病历、记录不全、未记录药物过敏史等。

2. 黄色警示:指医疗技术缺陷,如手术操作失误、用药错误、诊断错误等。

3. 红色警示:指医疗事故,指因医务人员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严重后果。

四、缺陷管理流程1. 发现缺陷: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的缺陷,应立即报告给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2. 调查核实:科主任组织相关医务人员对缺陷进行调查核实,确定缺陷的性质、程度和责任。

3. 处理措施:根据缺陷的性质和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a. 蓝色警示: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警示谈话,要求其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医疗文书质量。

b. 黄色警示: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并追究相关责任。

c. 红色警示: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 整改落实:对存在缺陷的科室或个人,要求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工作。

5. 总结分析:定期对医疗缺陷进行总结分析,查找问题根源,完善医院管理制度。

五、职责与权限1. 医院院长:负责医院缺陷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各部门开展缺陷管理工作。

2. 科主任:负责本科室缺陷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缺陷得到及时处理。

3. 医务人员:负责在诊疗过程中,发现和报告医疗缺陷,配合调查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医疗缺陷是指医疗机构在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发生的错误、疏忽、过失等导致患者损害的行为或结果。

为了保护患者的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各级政府制定了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医疗缺陷管理办法进行详细介绍,全文长度为1200字以上。

一、医院责任:医院是医疗活动的实施者,在医疗缺陷管理中承担重要责任。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医疗行为。

一旦发生医疗缺陷,医院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患者的权益。

医院还应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医患纠纷,减少不良影响。

二、患者权益保护:医疗缺陷给患者造成了伤害,因此也要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患者有权获得合理的医疗服务和质量保障,有权知情、选择、同意或拒绝医疗行为。

对于医疗缺陷,患者有权投诉、举报,并要求医院进行赔偿。

三、医疗缺陷处理机制:医疗缺陷处理机制是指在发生医疗缺陷时如何进行处理的具体规定。

医疗缺陷处理机制应包括医疗缺陷的申报、鉴定、赔偿等环节。

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缺陷的处理工作。

同时,要建立医疗纠纷调解仲裁机构,解决医患之间的争议。

四、处罚制度:对于涉及医疗缺陷的责任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医疗缺陷导致患者死亡、重伤、感染等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应承担刑事责任。

医院也可能面临经济处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此外,还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五、法律保护:医疗缺陷管理办法还要求加强法律保护,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医院应严格执行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医疗道德规范,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政府也要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医疗乱象。

六、宣传教育:医疗缺陷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患者的知识水平。

医疗机构应通过多种形式,向患者普及医疗知识、讲解医疗风险,提高患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政府也要加大对医疗缺陷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对医疗缺陷的认识。

总结起来,医疗缺陷管理办法是为维护医疗秩序,保护患者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范文(4篇)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范文(4篇)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范文医疗缺陷是指医疗过程中发生的错误、疏忽、不当操作等导致患者遭受损害的情况。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是指医疗机构为预防和处理医疗缺陷而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方法。

下面是一个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范本,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患者的人身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医疗缺陷是指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错误、疏忽、不当操作等导致患者遭受损害的情况。

第四条医疗缺陷的分类包括:诊断错误、治疗错误、药物错误、手术错误、设备故障、感染等。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缺陷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疗缺陷管理规定,统一协调处理医疗缺陷事件。

第二章医疗缺陷预防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和规范,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提供全面的培训和教育,增强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物管理制度,确保药物的正确使用和储存,避免药物错误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设备故障对患者的影响。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强化感染控制措施,制定和执行预防感染的规范和流程,减少感染事件的发生。

第三章医疗缺陷事件处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缺陷事件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尽快调查事件原因,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减少患者的损害。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与患者进行积极沟通,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事件的原因和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对涉案人员进行问责,依法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第四章医疗缺陷事件的监督和报告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缺陷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报告医疗缺陷事件。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及时上报医疗缺陷事件的相关信息,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缺陷管理试行条例2

缺陷管理试行条例2

附件: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缺陷管理试行条例细则[医德医风]一、科室必须有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医德医风教育和医德医风奖惩纪录,有文明服务规范、文明用语执行情况的检查记录;对新增人员进行岗前教育;科室行风建设考核自查表须于双月第5日前报党办。

凡未做到上述中的任何一项扣发科室0.2—1人份绩效工资。

本条工作内容纳入对科主任和支部书记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

二、工作人员均应挂牌上岗,否则扣每人每10元;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发生冷、硬、顶、推、拖,经调查属实,根据情节扣发当事人当月20%-50%绩效工资;工作人员与病人发生争吵,经调查过错方是工作人员的,根据情节扣发当事人当月20%-100%绩效工资%;与病人发生打架,扣发当事人2-4个月绩效工资和科主任当月绩效工资;情节恶劣,影响极坏者按有关法规处罚,由此所发生的费用概由当事人承担,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三、在公务活动和医疗工作中应拒收红包、回扣或贵重礼品。

如属无法拒绝,须在7天内通过科室领导退还本人或上交医院,未退还或未上交者视为受贿或贪污,除如数退出外,按医院《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暂行规定》有关条款处理。

四、病人投诉,经查实工作人员确有过错的:一年内病人投诉达到一次的,情节轻得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扣发当事人100-300元绩效工资。

一年内病人投诉达到两次的,扣发当事人300-600元绩效工资,当年不能评优。

一年内病人投诉达到的,扣发当事人1-2月绩效工资,本人当年不能竞聘、提薪、晋升职称职务,实行一票否决制。

[医疗]五、外出体检、会诊、讲学、鉴定、手术、办班等对外业务服务,科室安排均应经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室同意,办理相关手续方能进行。

如私自进行以上活动,一经发现查实,除追回个人所得外,扣发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由此所发生的医疗纠纷医院不予受理。

再次违规者停止门诊及病房工作3月,安排其他工作。

如系科室擅自组织的外出服务,除追回科室所得外,扣发科主任事发当月标准绩效工资,再次违规者,由医院缺陷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医院缺陷管理制度所指缺陷

医院缺陷管理制度所指缺陷

1. 医疗文书内容不全:如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等未按时书写或记载内容不全。

2. 特殊情况记录不完整:未记录患者不配合诊疗、拒绝诊疗或自动出院等情况。

3. 药物过敏史、输血史等未记录: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未记录患者药物过敏史、输血史等。

4. 知情同意文书缺陷:未及时与患者签订医院规定的各种知情同意文书,或缺项少款,不填时间,不签名。

5. 术前讨论、辅助检查等缺陷:大、中型手术未进行术前讨论,或缺乏必要的辅助检查报告,或无术前小结、术中注意事项及术后观察要点。

二、医疗设备缺陷1. 设备运行异常:在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影响安全运行的异常现象。

2. 设备标准不达标:设备或建筑物发生达不到一类设备标准的异常现象。

3. 危急缺陷:设备或建筑物发生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缺陷。

4. 严重缺陷: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若长时间坚持运行,随时可能转为危急缺陷。

5. 一般缺陷:上述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异常,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三、医疗技术操作缺陷1. 术中记录不准确、不完整:术中记录不准确、不完整,对术中阳性发现描述不细,或对术中出现的意外和失误未能如实反映。

2. 对危重患者未及时下达病危通知书:对危重患者未及时向其家属下达病危通知书,或缺少与家属谈话并签字的记录。

3. 转科、转院记录缺陷:经治医师未书写转科、转院记录。

4. 出院记录缺陷:对自动要求出院的患者,出院记录过于简单,无出院医嘱和有关注意事项交代。

1. 医疗环境不符合规定:医疗环境不符合卫生、安全、舒适等要求。

2. 医疗设施不完善:医疗设施不完善,影响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3. 医疗废物处理不当:医疗废物处理不当,可能对环境和患者健康造成危害。

医院缺陷管理制度所指缺陷,旨在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缺陷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活动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缺陷,降低医疗风险,确保患者安全。

医院医疗质量缺陷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质量缺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安全,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质量缺陷的概念医疗质量缺陷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因医务人员、设备、药品、环境等因素造成的,可能导致患者损害或者损害患者权益的行为、事件或现象。

三、医疗质量缺陷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缺陷报告制度(1)医务人员发现医疗质量缺陷时,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

(2)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2.医疗质量缺陷调查与分析(1)调查: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医疗质量缺陷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明确责任。

(2)分析: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查找管理漏洞。

3.医疗质量缺陷整改(1)对发现的医疗质量缺陷,医疗机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对因医疗质量缺陷导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医疗质量缺陷信息公开(1)医院应定期对医疗质量缺陷进行调查、分析和整改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2)对涉及患者隐私的医疗质量缺陷,应采取保密措施。

5.医疗质量缺陷培训与教育(1)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意识和责任感。

(2)对发生医疗质量缺陷的医务人员,应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专业技术考核。

四、责任追究1.医疗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医疗质量缺陷负有直接责任。

2.医务人员因医疗质量缺陷造成患者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隐瞒、谎报医疗质量缺陷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医院医疗质量缺陷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医院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各科室、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医疗质量缺陷得到有效控制。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缺陷管理,提升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医务人员及各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医疗缺陷管理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依法的原则,保护患者隐私和合法权益。

第四条医疗缺陷管理的宗旨是及时发现、排除和防止医疗缺陷,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第五条医疗缺陷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规定的错误、疏漏、疏忽、违规行为,或者由于医疗技术水平不过关、设备不合格等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专业要求进行医疗操作,不得随意改变、推翻医疗决策。

第七条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缺陷管理小组,负责医疗缺陷的监控、报告和处理。

第二章医疗缺陷管理的流程第八条医务人员应主动发现医疗缺陷,并及时向医疗缺陷管理小组报告。

第九条医疗缺陷管理小组接到医务人员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条医疗缺陷管理小组应将调查核实结果及整改措施及时通知相关医务人员,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第十一条若医务人员对调查核实结果持异议,可申请复议,医疗缺陷管理小组应及时组织复议,并对复议结果进行公示。

第十二条医疗缺陷管理小组应每月汇总报告医疗缺陷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第十三条医疗缺陷发生后,医疗机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善后处理,妥善安排患者的后续诊疗工作,积极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

第十四条医疗缺陷管理小组应及时处理与患者及其家属的纠纷,维护医疗机构的良好形象。

第三章医疗缺陷的报告和记录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发现医疗缺陷后,应立即向所在科室/病区负责人报告,并填写《医疗缺陷报告表》。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缺陷的记录档案,包括医疗缺陷报告、调查核实结果、整改措施、复议结果等。

第十七条医疗缺陷的记录应按照保密制度进行保存,不得随意查阅和泄露。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缺陷的记录进行审查和总结,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四章医疗缺陷的处罚和奖励第十九条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医疗机构可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扣减绩效工资、降低职称等。

成二院医 〔2016〕17号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印发《医疗缺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成二院医 〔2016〕17号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印发《医疗缺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文件成二院医〔2016〕17号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印发医疗缺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院各相关科室: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医疗缺陷的发生,按PDCA质量管理原则,结合追踪方法学的理论,经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定义(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诊疗过失的行- 1 -为。

医疗过失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都属于医疗缺陷。

医疗缺陷是医疗问题、缺点、差错和事故的总称,多发生在检诊、用药、手术、抢救、医院感染、护理、病历书写等诊疗环节上。

(二)医疗缺陷的分类:根据判定角度不同分为自查缺陷和投诉缺陷。

1.自查缺陷是指医院进行内部质量评价时认定的未引起医疗纠纷的缺陷。

2.投诉缺陷是指患方对医疗服务不满意而向医院投诉并反映情况,形成医疗争议,医院根据患方投诉核查确认的缺陷。

(三)医疗缺陷的分度:根据缺陷程度的不同分为轻度缺陷、中度缺陷和重度缺陷。

1.轻度缺陷:指对病人的病情未造成影响或有影响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缺陷。

2.中度缺陷:指给病人造成组织器官的可愈性损伤,增加病人痛苦、延长疗程或违反操作规程,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缺陷。

3.重度缺陷:指严重影响疗程或造成的损伤长期不愈,甚至造成残疾、死亡等不良后果的缺陷。

二、内容重点突出医疗核心制度、围手术期管理、合理用药、合理用血等制度的落实和诊疗操作常规的执行情况,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记当事人或科室缺陷1次。

- 2 -(一)医疗核心制度1.三级查房制度:保证各级医师查房次数和查房质量。

(1)患者入院48小时内无主治医师查房记录;(2)72小时内无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3)危重病人24小时内未完成三级医师查房;(4)科主任每周查房少于1次;(5)病历中缺三级医师查房记录或记录不符合国家卫计委《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要求。

医院护理不良事件(缺陷)处理与报告制度

医院护理不良事件(缺陷)处理与报告制度

医院护理不良事件(缺陷)处理与报告制度
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缺陷、纠纷的预案,预防缺陷、事故的发生。

3.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病区的护理缺陷。

4.发生护理缺陷、事故后,要及时上报,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由于缺陷、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5.发生缺陷、事故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造成缺陷、事故的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6.发生护理缺陷后的报告时间:凡发生缺陷,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科护士长和科领导,由科护士长报护理部,并交书面报表。

7.各科室应认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由本人登记发生缺陷的经过、原因、后果,及本人对缺陷的认识。

护士长应对缺陷及时调查研究,组织科内讨论,护士长将讨论结果及处理意见1周内连报表报送护理部。

8.对发生的护理缺陷,组织护理缺陷鉴定委员会对事件进行讨论,提交处理意见;缺陷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9,发生缺陷后,护士长对缺陷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应作认真的分析,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并且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护理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订相关的防范措施。

10.发生护理缺陷、事故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给予处理。

11.护理事故的管理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参照执行。

XX医院医疗质量缺陷管理处罚标准

XX医院医疗质量缺陷管理处罚标准

XX医院医疗质量缺陷管理处罚暂行规定为了提高我院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定,请各科室认真执行。

一、终末质控:1、出院病历3日内、死亡病历7日内归档。

若迟交一份,罚款10元;超过一周扣一个月奖金。

2、出院归档病历如出现缺陷,由质控室通知科室修改,2日内未及时完善,扣50元/份。

3、每季度对出院病历进行评比,要求甲级病历达到95%以上,每下降1%扣科室200元。

4、出现乙级病历:1)每出现一份扣责任人当月奖金,二份以上的加倍处罚;2)责任人当年医师定期考核为不合格5、出现丙级病历:1)扣除责任人3个月奖金,脱岗培训1个月;2)取消科室年度评优资格;3)责任人当年医师定期考核为不合格。

6、病历质控人员应对每一份病历认真质控,抽查病案室已质控存档病案,发现一份丙级病案,扣除责任质控人员100元;发现乙级病案>5%,每增加1%,扣除责任质控人员100元。

7、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按《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规定》(莱医发【2013】96号附件5)执行。

8、药占比:内科系统不得高于48%,,外科系统不得高于40%,每高一个百分点扣当事人1000元,每月考核。

9、病案首页:转科科别以前项由住院处负责填写,余下部分由医生负责填写,每缺一项扣责任人10元。

10、未按临床路径病种管理的,每例扣100元;单病种质量管理病种未按要求网上上报,每例扣100元。

二、环节质控:1、运行病历:每月随机抽查临床各科室运行病历,以《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为基础,《XX医院病历质量标准》为依据,按照每条赋分原则累计,每份病历累计记分,每分扣10元;单项否决条款,每项扣100元,缺入院记录的,扣200元。

2、每月随机抽查各类申请单及化验单、处方,不合格申请单、化验单、处方每例罚款50元,并通报批评。

3、未按规定审批上报的项目,如重大(特殊)手术审批上报、非计划再次手术、高危手术备案、住院时间超过30天,肿瘤报告卡等,每例扣50元。

医院护理缺陷管理制度

医院护理缺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护理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护理缺陷的定义护理缺陷是指在护理过程中,由于护理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技术不规范、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导致患者病情恶化、治疗中断、功能障碍或其他不良后果的行为。

三、护理缺陷的分类1. 护理技术缺陷:指护理人员操作技能不熟练、技术不规范导致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或并发症。

2. 护理管理缺陷:指护理管理不善、组织协调不力、人员配置不合理等导致护理质量下降。

3. 护理责任心缺陷:指护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不端正,导致患者安全受到威胁。

四、护理缺陷的管理1. 护理缺陷报告(1)护理人员发现护理缺陷时,应立即向护士长报告。

(2)护士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2. 护理缺陷调查(1)调查组由护士长、科室负责人、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2)调查组应全面了解护理缺陷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收集相关证据。

3. 护理缺陷处理(1)对护理缺陷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

(2)根据护理缺陷的严重程度,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如警告、记过、降职等。

(3)对护理缺陷责任人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责任心。

4. 护理缺陷总结(1)护士长应定期对护理缺陷进行总结,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2)将护理缺陷总结报告报送护理部。

五、护理缺陷的预防1. 加强护理人员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责任心。

2. 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规范护理行为。

3. 优化护理工作流程,提高护理工作效率。

4. 加强护理管理,确保护理质量。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实施医院护理缺陷管理制度,旨在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二院医疗质量缺陷管理办法(李伟初稿)

二院医疗质量缺陷管理办法(李伟初稿)

医疗质量缺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医疗质量缺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医疗制度,诊疗操作规范而引发的诊疗过失行为。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操作规范,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为保障我院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促进医疗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医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对违反制度、规范的医务人员予以处罚其目的在于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院从事临床、医技诊疗工作的执业医务人员、尚未取得执业资格但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从事临床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中针对的违规执业行为,特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工作中存在过失行为但尚未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及尚未引发医患纠纷或引发患者投诉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

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况按医疗事故论处,提交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认定责任及处罚措施。

凡因过失行为引发医疗纠纷并导致医院经济损失者按照《医疗事故(纠纷)争议赔偿及解决办法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条检查与奖惩由医务部负责组织与实施,采取抽查的形式每月对医疗科室的医疗质量进行检查。

对查实的医疗缺陷以发放书面《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科室,科室有不同意见的科主任可在接到通知后72小时内向医务部提出申诉。

对违规责任人按本办法的相应条款予以经济处罚。

经济处罚一般从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当月绩效工资不足可顺延至次月执行。

对违反医疗核心制度的违规行为将记录在医师个人技术档案。

条款中未特别注明责任人的,责任人为当事医师。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执业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必须按规定着清洁工作服,佩带医院统一印制的工号卡,诊察病人需随身携带基本诊疗器具(如听诊器等),执行诊疗操作时需做好院感防护、无菌操作的按无菌操作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违者扣30元/例。

第六条诊疗病人时应做到严肃认真、耐心细致、作风严谨、语言文明、不使用服务忌语。

因服务态度差引发投诉的扣30元/例。

禁止酒后诊视病人,如酒后诊视病人被查实或被投诉的扣200元/例。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四篇)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四篇)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1。

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流程。

2:制定并落实各种缺陷防范预案,护士长,组长和质量检测员应严格把好质量关,加强质量监控,做好质量检查督促工作。

3:制定相应缺陷处理办法和应急预案,对薄弱环节和关键岗位重点监控,及时妥善处理。

4:出现缺陷问题,当事人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5:定期对缺陷问题进行分析,讨论,评价,明确责任,及时整改,促进质量持续改进。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二)一、医疗缺陷的定义: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诊疗过失的行为。

医疗过失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都属于医疗缺陷。

医疗缺陷是医疗问题、缺点、差错和事故的总称,多发生在检诊、用药、手术、抢救、医院感染、病历书写等环节上。

二、医疗缺陷的内容重点突出医疗核心制度、围手术期管理制度的落实和诊疗操作常规的执行情况,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记录当事人缺陷____次。

(一)医疗核心制度:1、三级查房制度。

保证查房次数和查房质量。

1)患者入院____小时内无主治医师查房记录;2)每周主任医师查房少于____次;3)病历中缺三级医师查房记录或记录不符合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要求;2、首诊负责制。

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原则,按“科室流程规范”要求接诊并做到合理分流患者。

1)首诊医师拒绝诊治患者或推诿患者或未进行必要的病历记录;2)如属他科疾病,首诊医师未安排患者转诊,或收治非本专业患者;3)对病情涉及多科的患者,首诊医生未按患者的主要病情收住相应的科室;3、会诊制度。

保证会诊到达时限和会诊质量。

1)“急会诊”在接到通知后____分钟内未到达;2)“需会诊”在接到通知后____小时内未到达;3)会诊医师不具备规定的资格;4、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应在患者死亡____周内讨论,由科主任或委托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者主持,并记录于病历中。

医院出生缺陷管理制度

医院出生缺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出生缺陷管理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缺陷防控水平,保障母婴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医院成立出生缺陷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出生缺陷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出生缺陷防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出生缺陷防控工作。

3. 各科室、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出生缺陷防控工作。

三、出生缺陷防控措施1. 宣传教育(1)开展出生缺陷防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出生缺陷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2)对医护人员进行出生缺陷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防控能力。

2. 预防措施(1)婚前检查:提倡适龄生育,对拟结婚的男女双方进行婚前医学检查,预防遗传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

(2)孕前保健:对计划怀孕的妇女进行孕前保健指导,包括健康教育、营养指导、遗传咨询等。

(3)孕期保健:对孕妇进行孕期保健服务,包括产前检查、孕期筛查、孕期营养指导等。

(4)产前诊断:对有出生缺陷风险的孕妇,提供产前诊断服务,包括胎儿染色体异常、胎儿畸形等。

3. 出生缺陷监测与报告(1)建立健全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对出生缺陷病例进行监测、报告和随访。

(2)严格执行出生缺陷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出生缺陷病例。

4. 出生缺陷干预(1)对出生缺陷患儿提供早期干预服务,包括康复训练、心理支持等。

(2)加强出生缺陷患儿随访管理,关注患儿生长发育情况。

四、责任追究1. 医院对出生缺陷防控工作不力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 医护人员违反出生缺陷防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出生缺陷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缺陷管理制度

医院缺陷管理制度

医院缺陷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确保医院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规范医院缺陷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缺陷管理。

1.3 缺陷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纠正为辅、持续改进”的原则。

二、缺陷定义与分类2.1 缺陷定义: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因管理、技术、设备、人员等原因导致的不符合医疗质量标准、影响患者安全、增加患者痛苦或引起医疗纠纷的行为或事件。

2.2 缺陷分类:2.2.1 轻微缺陷:不影响患者安全、不增加患者痛苦、未引起医疗纠纷的行为或事件。

2.2.2 一般缺陷:对患者安全有一定影响、增加患者痛苦或可能引起医疗纠纷的行为或事件。

2.2.3 严重缺陷:严重影响患者安全、增加患者痛苦、已引起医疗纠纷或可能造成医疗事故的行为或事件。

三、缺陷报告与登记3.1 医院各部门、各岗位发现缺陷后,应立即报告至上级管理部门,并按照医院规定的流程进行登记。

3.2 缺陷报告应真实、准确、及时,不得隐瞒、谎报或延误。

3.3 上级管理部门接到缺陷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并对缺陷进行分类和定级。

四、缺陷处理与纠正4.1 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和纠正方案。

4.2 轻微缺陷应立即纠正,一般缺陷和严重缺陷应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4.3 整改过程中应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4.4 整改完成后,应进行验收评估,确保缺陷得到彻底纠正。

五、缺陷分析与改进5.1 对发生的缺陷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5.2 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

5.3 定期开展缺陷管理培训,提高医院员工的缺陷意识和防范能力。

5.4 建立缺陷管理档案,记录缺陷处理过程和结果,作为医院持续改进的依据。

六、监督与考核6.1 医院应建立缺陷管理监督机制,定期对各部门、各岗位的缺陷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医疗缺陷管理规定

医疗缺陷管理规定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第一部分:医疗缺陷管理第一条:医疗缺陷的分类和程度区分一、医疗缺陷的定义: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诊疗护理过失的行为,是由医疗过失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包括医疗缺点、差错、事故的总称;临床上的任何医疗不安全因素,都可能导致医疗过失,造成医疗缺陷,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医疗缺陷管理广义上包括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医疗技术损害管理;从医疗行为对患者有无人身损害的角度对医疗缺陷进行区分,其中未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为非事故性医疗缺陷,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为医疗事故;二、医疗缺陷的分类:据临床工作的特定阶段和特点,分为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药学,抢救及病历书写等其他方面的缺陷;三、非事故性医疗缺陷的程度区分:根据其对患者或医疗工作的影响程度,可分为重、中、轻三度;1,重度缺陷:影响疗效,延长疗程,增加患者痛苦与医疗费用,对医疗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构成重大安全隐患;2,中度缺陷:影响疗效,延长疗程,增加患者痛苦与医疗费用,或构成明显的安全隐患,对患者或医疗工作有一定影响;3,轻度缺陷:对患者或医疗工作不造成影响,或有轻微影响而无不良后果;四、医疗事故的定义: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五、医疗事故的程度区分: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第二条:医疗缺陷管理的组织结构医院设立由院、科两级组成的医疗缺陷管理体系附件3,由医院医疗缺陷管理小组负责附件4全面管理,医务部,护理部,门诊办,感染办,药学部,设备科等相关部门主任为部门第一责任人;一、医疗缺陷信息来源1、责任人或责任科室的报告;2、各级各类查房或检查:医师三级查房、护理查房、临床药师查房、院长查房、每月专项检查或季度检查等;3、职能管理部门日常检查、监督、考核、评价、分析、反馈;4、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工作中的反映和积累;5、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领导机关监督检查提示或通报;6、患方反映、投诉、举报;7、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启示等;二、医疗缺陷管理小组职责:1、负责组织医院专家委员会对较为严重的医疗缺陷进行界定;对重度缺陷,督促所涉及部门、科室的相关人员进行事实调查,督促科室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必要时及时会同相关科主任、主治岗位人员或医技科室专业组组长拟定处理方案,预防医疗纠纷;2、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医院涉及医疗缺陷预防,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制订和修改建议;3、参与院内医疗缺陷质询会,医疗纠纷听证会;4、发布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并督促整改;5、组织重大医疗技术损害的处理;三、各相关部门职责:1、全面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医疗缺陷管理工作,制定本部门预防、处理医疗缺陷的具体措施;2、接受科室工作人员的汇报或其他部门的通报,主持本部门相关医疗缺陷的初步界定和处理工作,协助全院医疗缺陷的管理工作;3、负责总结、归纳、分析本部门相关医疗不良事件,向医疗质量监控委员会提供相关报表,提出处理方案及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四、科室管理机构职责1、科主任:为科室医疗缺陷管理负责人,主持制定及落实本科室预防、处理医疗缺陷的具体措施,在接到相关报告后,应视问题的性质及时作出积极反应;若属于程度较轻的医疗过失,未对患者或医院造成伤害或形成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并记录在案,及时上报;若属较为严重的医疗过失,可能或已经导致不良后果时,应启动医疗技术损害处理流程,协助相关部门对涉及本学科专业的医疗行为的医疗缺陷的程度做出初步判断;2、主治岗位人员或相应岗位人员:负责协助科主任、相关职能部门实施医疗缺陷管理;第三条:医疗缺陷的处理程序医务人员在对病人进行诊疗操作时,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采取积极措施,以免对病人造成进一步伤害并防止不良后果的扩大,并立即逐级上报;一、立案在医疗缺陷立案的同时,启动医疗技术风险预警,立案人员应当根据所报告的医疗缺陷的风险程度作出相应的反应,必要时启动医疗技术损害处理流程;1、自查立案各职能部门、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药学部及其他有关部门日常工作中检查发现医疗缺陷项目内容,均有权利和义务报告相关部门,提请立案;2、投诉立案职能管理部门接到投诉,经核实确系医疗缺陷项目内容时,应立即立案;3、各职能部门须建立有关登记及档案管理制度,并将相关资料分类备案,定期汇总,一般与医院的医疗质量评价同步;二、调查核实1、科主任在接到医疗缺陷相关信息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事实经过及科室的初步处理意见,整改措施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涉及较为严重的医疗过失要有书面意见;2、对于情况复杂,涉及到多学科的医疗缺陷案例,应由医务部组织多科合议,必要时应组织相关专家讨论、以拟定解决方案,主治岗位人员或相应岗位人员、当事人及相关科主任必须参加讨论,特殊情况下,科主任无法到场的,应指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医师代理,并预告告知医务部;三、性质与程度的界定1、非事故性医疗缺陷的界定1界定范围: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2界定标准:医疗护理缺陷的界定标准附件1、医技工作缺陷界定标准附件2;3界定主体:一般情况下,较为严重的医疗过失须交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进行界定;程度较轻的医疗过失可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医疗缺陷管理小组界定;2、医疗事故的鉴定1界定范围:已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2界定标准:见“医疗事故的程度区分”,涉及法律诉讼的,以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准;3界定主体:不涉及法律诉讼的,根据医院有关规定进行界定;第四条:医疗缺陷的处理一、处理原则: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以追求“零缺陷”的方针为主导,积极防范医疗风险,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公开公平公正处理医疗缺陷;1、一旦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2、区别医疗缺陷中涉及人员所负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给予相应处罚,并与个人及科室的绩效挂钩;3、对于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积极设法补救并及时上报的个人和科室,视缺陷程度适当减轻处罚或不予追究;若其积极处理为医院改进相关工作作出贡献的,视具体情况给予表扬或一定的奖励,对隐瞒不报者加重处罚;4、对造成医疗纠纷的医疗不良事件,应组织医疗纠纷听证会;对可能构成医疗事故者,应组织医疗缺陷质询会;对发生问题较集中的科室应在召集科室人员召开医疗质量分析会,对有典型意义的可能存在医疗缺陷的案例,应在全院范围组织医疗工作经验分享会,使各级医务人员能在医疗缺陷的分析,处理中吸取经验教训;5、属于自查立案的,应当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属于投诉立案的,直接在受理投诉后48小时内通知被投诉单位并限期整改;二、一般处理1、医疗事故或非事故性重度缺陷:责任科室应组织案例讨论分析,从不同的层面查找原因,指出危害,拟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填写好医疗缺陷整改通知书在一周内交回相关部门;2、轻度到中度缺陷,科室应立即现场纠正,由科室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纠正并报告的,一般不作处理,由其他渠道发现的,则由相关职能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责任科室发出通知,科室应根据医院的要求,作出相应的反馈;一般轻度缺陷,可以口头、网络、或书面形式通知科主任及责任人;中度缺陷,则以医疗缺陷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发到科室,科室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调查,组织讨论、查找原因、拟出整改措施,填写好医疗缺陷整改通知书在一周内交回相关部门;3、涉及医疗赔偿和欠费的按湖南省中医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三、处罚措施1、一级医疗事故1全院通报批评;2当事科室降为C级:如当事科室为C级科室,则扣除10%奖金;科主任改聘为负责人;处理时限:1-3年,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而定;3直接当事人属高级职称者,予保留职称资格低聘一级使用;属于主治岗位人员则停止聘用主治岗位;属已转正人员则延期参加职称晋升,处理时限:1-3年,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责任程度而定,属培训期人员,则终止培训;4扣发当事科室当月全部奖金,扣发科室主任含大科主任当月岗位津贴,扣发直接当事人三个月全部奖金;2、二级医疗事故1全院通报批评;2当事科室降为C级,如当事科室为C级科室的,扣除10%奖金,科室主任改聘为负责人,处理时限:1-2年,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而定;3直接当事人属高级职称者,予保留职称资格低聘一级使用;属于主治岗位人员则停止聘用主治岗位;属已转正人员则延期参加职称晋升;处理时限:1-2年,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而定,属培训期人员,则终止培训;4扣发当事科室当月奖金50%,扣发科室主任含大科主任当月岗位津贴,扣发直接当事人两个月全部奖金;3、三/四级医疗事故1全院通报批评;2当事科室降为C级;如当事科室为C级科室的,扣除10%奖金,科室主任改聘为负责人,处理时限:半年-1年,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而定;3直接当事人属高级职称者,予保留职称资格低聘一级使用;属于主治岗位人员则停止聘用主治岗位;属已转正人员则延期参加职称晋升;处理时限:半年-1年,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而定,属培训期人员,则终止培训;4扣发当事科室当月奖金10%,扣发科室主任含大科主任当月岗位津贴,扣发直接当事人当月全部奖金;4、重度缺陷1全院通报批评;2每出现一份丙级病历,或其他重度缺陷一项并导致不良后果如纠纷赔偿金额≥10万,当事科室降为C级;如当事科室为C级科室的,扣除10%奖金,科室主任改聘为负责人,处理时限:半年-1年,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而定;3直接当事人属高级职称者,予保留职称资格低聘一级使用;属于主治岗位人员则停止聘用主治岗位;属已转正人员则延期参加职称晋升;处理时限:半年-1年,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而定,属培训期人员,则终止培训;4扣发当事科室当月奖金5%,扣发科室主任含大科主任当月岗位津贴的50%,扣发直接当事人当月全部奖金50%;2、中度缺陷1每月医疗质量小结公布及办公会医疗质量点评分享;2每项扣罚当月奖金500-2000元根据三级相关人员责任按比例分摊;扣罚科主任岗位津贴300元,大科主任岗位津贴100元;3、轻度缺陷1每月医疗质量小结公布;2每项扣罚当月奖金200~1000元根据三级相关人员责任按比例分摊;扣罚科主任岗位津贴100元,大科主任岗位津贴50元;4、特殊时间段发生医疗缺陷的扣罚:特殊时间段指节假日、交接班时段,此时段发生的医疗事故或医疗缺陷经济处罚加倍;5、一年内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医疗事故或重度缺陷的从重处理;6、医疗安全的十条红线:因以下十种情况导致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除按上述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外,将由专家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提请上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当事人的执业资格证;1发错药;2打错针;3输错血;4拍错片;5错报或漏报辅检结果;6开错手术部位;7将手术器械或纱布等遗留在患者体内;8擅离职守;9不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1012个月内发生2起以上责任程度为主要责任以上的过失;7、病历书写缺陷中的扣罚,单项等同于轻度缺陷,乙级相当于中度缺陷,丙级病历相当于重度缺陷,医技人员与临床人员的处理相对应;第二部分:医疗技术风险预警第五条:医疗技术风险预警的基本原则一、范围:医疗技术风险是指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或出现可能发生医疗失误或过失导致病人死亡、伤残以及躯体、生理功能和心理健康受损等不安全事件的危险因素、不良后果是否发生以及患者是否投诉,均属预警监控范围;二、原则: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工作要遵守“以病人为中心”服务宗旨、以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护理常规为准绳,以深挖细找医疗质量和安全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为主要手段,从而达到及时消除隐患并警示责任人,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三、要求:医院领导、职能管理部门、各科室、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按职责和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预警工作;第六条: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分级根据工作和医疗活动中因失误造成的医疗缺陷的性质、程度及后果,将技术风险预警分为三级;一、一级风险预警项目指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和常规,引发医疗不良事件,构成不同程度的非事故性医疗缺陷,但尚未给患者或医院造成损害或招致患者投诉,其中轻度及中度缺陷为普通一级预警、重度缺陷为严重一级预警;轻度缺陷项目每累计三项或中度缺陷项目一项作为一次普通一级预警,重度缺陷项目每一项为一次严重一级预警;二、二级风险预警项目1、因发生一级风险预警引起患方投诉;2、一年内累计发生普通一级预警五次或五次以上,或严重一级预警两次或两次以上;三、三级风险预警项目1、一年内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二级预警;2、由于责任者的过失,造成医疗事故或所导致的医疗不良事件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经协商、调解或法院判决,金额超过5万元人民币含欠费及补偿金;3、出现医疗不良事件酿成医疗纠纷,虽未认定为医疗事故,但已构成重度缺陷,严重损害了医院声誉;4、发生严重违反医德医风事件,被上级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第七条:医疗技术风险预警的处理一、立案同医疗缺陷管理二、处理1、经医院相关程序评定的医疗缺陷或依法鉴定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缺陷处理相关规定处理;2、每年对全院所有临床和非临床科室的医疗技术风险预警状况进行汇总、公布;相关科室根据预警情况拟出整改方案及台账;3、一次二级预警医疗事故除外:按三级医疗事故处理;4、一次三级预警医疗事故除外:按二级医疗事故处理;第三部分: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第八条: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一、立即消除致害因素,技术损害一旦发生,首先发现者应当立即设法终止致害因素;当致害因素的识别和判定有困难时,应当立即呼叫上级医护人员指导处理,不可迟疑拖延;二、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密切注意患者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千方百计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降低技术损害后果,保护患者生命健康;三、尽快报告有关领导及医疗技术主管部门;技术损害一旦发生、都必须立即如实报告,首先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情节严重者应当同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主管院领导或者总值班,重大技术损害必须同时报告院长,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瞒报;四、组织会诊协同抢救;1、患者损害较轻、不致造成严重后果时,立即暂停原医疗技术操作,当事科室要酌情组织科内会诊,必要时组织院内专家会诊,妥善处理由科主任或主治岗位医师或现场高年资医师主持并根据当时具体情况采取适宜应急补救措施;2、患者损害较重,已经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时,在立即报告的同时做好患者的保护性医疗措施,防止再次或继续发生医疗技术损害;科主任或医疗技术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在十五分钟内组织相关技术专家会诊讨论,研究进一步的补救处理对策和是否继续进行原医疗技术操作、医院和科室选派技术骨干根据补救对策及时处理患者,操作中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其他并发症,操作后,必须严密观察患者病情,防止发生其他意外情况,及时按规定整理材料,保留标本报业务院长和相关职能部门;3、患者当时有生命危险时,医疗技术操作立即以抢救患者生命为主,在抢救患者生命的同时立即上报科室负责人和院医疗技术主管部门及业务院长,科室上级医师、技师或院医疗技术主管部门及业务院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在事发地点组织相关技术专家抢救患者生命,同时讨论和采取补救处理对策;必要时由医务部邀请外院专家会诊指导医务部或主管院长主持;待患者生命危险解除后,应组织进一步会诊讨论、研究详细补救处理对策、补救对策应防止发生患者的进一步损害,尽量减少损害和避免发生其他损害后果;技术操作完毕后,必须派专人严密监护患者病情,防止发生其他意外情况,及时按规定整理材料,保留标本报业务院长及院医疗技术主管部门;五、迅速收集并妥善保管有关原始证据,包括实物、标本、手术切除组织器官、剩余药品、材料、试剂、摄像和录音资料、各种原始记录等;六、妥善沟通,稳定患方情绪,争取患方配合,防止干扰抢救和发生冲突;七、如患者已经死亡,必要时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其亲属正式提出并送达书面尸检建议,并力争得到患方书面答复;八、全面检查、总结教训,找出技术损害发生的原因,制度改进措施,修订制度及时完善相关记录;九、如属医疗过失,按照医疗缺陷管理办法及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处理;十、随时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应诉准备;十一、因医疗技术损害构成医疗事故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程度进行处理,患方以不正当手段过度维权,聚众滋事,扰乱医疗秩序时,在耐心劝导和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报告和报警的同时,组织力量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院设施;十二、当发现损害与技术或药品器材本身缺陷有关,或同类损害重复出现或反复出现时;暂停使用该项技术或有关药品器材,并对其认真进行研讨和重新评估,必要时报告当地卫视行政部门;本管理办法由医疗缺陷管理小组负责有关款的解释,修订及补充;医疗护理缺陷界定标准1、诊断缺陷重度缺陷1主要疾病诊断错误或遗漏,导致延误治疗;2疑难、急、重症病例未请示上级医师或会诊而延误诊断治疗;3因实施诊断措施失误而损伤重要脏器;4未及时实施关键性检查措施而延误诊断;5对患者或医疗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其它情形;中度缺陷1因常规药品缺乏或设备故障而贻误诊断时机;2非疑难病症超过一周诊断不明,并未按诊断规范上报;3主要诊断确立,遗漏并发症诊断而影响治疗;4因实施诊断措施不恰当或失误造成患者痛苦或损害;5主要疾病诊断依据不足,导致诊断不明确;6构成明显的安全隐患,对患者或医疗工作有一定影响的其它情形;轻度缺陷1疑难病例未及时会诊,但未影响治疗;2遗漏次要诊断或合并症,未影响治疗;3过度使用不必要的辅助检查;4对患者或医疗工作有轻微影响而无不良后果的其它情形;2、治疗缺陷重度缺陷1治疗原则和关键性治疗措施错误导致不良后果;2违反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处置失误或用药不当造成患者严重损害;3重症患者诊断清楚而未及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4住院过程中患者病情恶化,医生未及时发现,以至错过抢救时机造成不良后果;5对有明确的禁忌症患者进行错误治疗;6因保管、使用检修不当,造成贵重仪器主要部件损坏不能使用而影响诊疗;7对患者或医疗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其它情形;中度缺陷1因违反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用药不当或处置失误而影响疗效,造成患者中度损害;2非重症患者明确诊断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3因常规药品或设备不到位而延长疗程;4构成明显的安全隐患,对患者或医疗工作有一定影响的其它情形;轻度缺陷1用药不合理而增加副作用;2辅助治疗不当,但未影响疗效;3滥用不必要的药物或治疗手段;4有审批要求的治疗措施正确、但未按规范程序审批;5违反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未造成不良后果;6对患者或医疗工作有轻微影响而无不良后果的其它情形;3、抢救缺陷重度缺陷1抢救不及时、延误抢救时机,导致患者死亡等严重不良后果;2错误判断病情或未按抢救常规操作,导致患者严重不良后果;3需多科协作抢救时科室间配合不力,导致抢救不成功;4抢救药物、设备、能源出现障碍,导致抢救不成功;5抢救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患者重要脏器严重损害;6对患者或医疗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其它情形;中度缺陷1抢救不及时或措施不力,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2设备运转不佳影响抢救,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3抢救中相关科室配合不力,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4抢救操作不当造成组织损伤,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5构成明显的安全隐患,对患者或医疗工作有一定影响的其它情形;轻度缺陷1抢救病例无上级医师指导;2抢救记录及医嘱不规范、不完善;3抢救药物设备准备不当,但未直接影响抢救效果;4对患者或医疗工作有轻微影响而无不良后果的其它情形;4、手术缺陷重度缺陷1手术方式、部位、时间选择不恰当导致手术失败;2手术操作不当损伤重要脏器,影响患者生理功能;。

医院医疗安全缺陷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安全缺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预防和减少医疗安全缺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安全缺陷的定义医疗安全缺陷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过程中,由于医疗技术、医疗设备、医务人员、医疗环境等原因,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因素。

三、医疗安全缺陷的管理职责1. 医院成立医疗安全缺陷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安全缺陷的监督管理。

2. 各科室设立医疗安全缺陷管理员,负责本科室医疗安全缺陷的日常管理。

3. 医务科、护理部、设备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医疗安全缺陷管理工作。

四、医疗安全缺陷的预防措施1. 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2. 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规范诊疗行为。

3. 定期检查、维护医疗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改善医疗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5. 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满意度。

五、医疗安全缺陷的发现与报告1. 医务人员发现医疗安全缺陷时,应及时向医疗安全缺陷管理员报告。

2. 医疗安全缺陷管理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医疗安全缺陷管理委员会报告。

3. 医疗安全缺陷管理委员会接到报告后,应组织专家对缺陷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六、医疗安全缺陷的处理与整改1. 医疗安全缺陷经确认后,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缺陷扩大。

2. 医疗安全缺陷管理委员会根据缺陷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3. 责任人按照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

4. 医疗安全缺陷整改完成后,由医疗安全缺陷管理委员会组织验收。

七、医疗安全缺陷的考核与奖惩1. 医院将医疗安全缺陷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

2. 对因医疗安全缺陷造成患者伤害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医疗安全缺陷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3篇)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3篇)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医疗缺陷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错误、违规行为或不良事件等,严重影响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是为了提高医疗质量、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下面就详细介绍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

一、医疗缺陷管理制度1.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质量评估、事故报告、事后评估和问责等,对医疗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

2.人员培训制度: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医务人员应定期接受继续教育,提高医疗技能和知识水平。

3.医疗质量评估制度: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定期向公开,并采取改进措施提升医疗质量。

4.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医疗机构应设立事故报告和处理机构,及时报告医疗事故,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患者家属完整、真实地告知事故原因和处理结果。

5.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及时处理医疗纠纷,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6.信息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医疗信息的收集、传输和保护,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二、医疗缺陷防范措施1.完善医疗流程:医疗机构应制定详细的医疗操作流程和规范,明确医务人员的职责和工作程序,避免操作疏漏和错误。

2.加强治疗流程控制:医疗机构应加强对临床治疗过程的监控和控制,建立规范的治疗指南和流程,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减少错误和不良事件的发生。

3.提高药物管理质量: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物管理制度,包括药品采购、存储、分发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避免药品差错和滥用的发生。

4.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调医务人员的责任和职业操守,使其养成良好的医疗行为和习惯。

5.加强设备管理与维护: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及时修复和更换老旧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性,避免设备故障对医疗质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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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康医院员工行为缺陷
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强化内部管理,完善约束机制,确保医疗安全,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经董事会研究同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合仁康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府各部门的相关行业规定,遵守职业道德,树立白衣天使良好形象,全心全意为患者及健康需求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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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消极怠工,不遵守医院管理制度(特别是医疗核心制度)视其情节后果每次扣300-500元。

第五条不爱护医院荣誉,制造或散布流言诽语或从事损害医院形象、利益之行为者,每次扣500元。

第六条服从医院管理,保持政令畅通,医院职工不服从安排、不听从指挥或不按时完成指令性任务,每次扣200元,医院中层以上负责人通讯不畅,突发事件无法联系者,视其情节每次扣100-200元。

二、履职缺陷
第七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熟练掌握本- 2 -
岗位工作要求的理论知识、专业技术、工作技能,因业务不熟练、操作不规范、履职不满意或导致病人投诉者,每次扣200元。

第八条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程、规范,违者每发现一次扣200元。

违反操作规范,造成不良后果者,自动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

第九条认真执行查房、会诊、疑难危、急、重病例讨论,输血、病历书写、查对等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并做好记录,违者扣责任人每次100元。

造成误诊、漏诊、错配、错发、打错针、做错治疗等情况者,每次扣500元。

第十条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加强院内感染防范,做好基础台账及各种消毒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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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治疗操作时必须按要求戴口罩,违者发现一次扣200元。

第十一条爱护医院财物,按要求做好医疗仪器、设备及家用电器的规范保养,建立健全仪器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台账、操作规程,违者发现一次扣50元。

第十二条院科两级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科室、深入一线充分了解临床一线人员的思想情况、履职情况、病员动态,对一线情况应知未知或不作为者,每次扣200元。

第十三条发现医疗纠纷安全隐患、苗头不及时予以纠正、处理、上报,以致纠纷形成、事态扩大或出现安全事故者,每次扣300元。

第十四条实物(药品、食品、一次性耗- 4 -
材)管理负责人对所管理物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出现过期、失效、变质、霉变等情况之一者,每次扣300元。

第十五条院科两级负责人不及时反应情况、传达会议精神导致信息不畅、工作次滞后引起误会者,一次扣责任人200元。

第十六条按医疗相关制度要求,各种记录不及时、不认真、不规范、不完善导致缺失、缺项者,每次扣50元,由此引起医疗纠纷的扣500元。

第十七条各种医疗报表、资料、疫情等未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出现迟报、漏报、错报、虚报、谎报者,每次扣100元。

第十八条因管理不善,造成病历、检查报告、各种记录、标本等资料丢失者,扣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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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人100元。

三、职业道德缺陷
第十九条救死扶伤实行社会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作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因个人情况导致病人延误治疗者,每次扣200元。

第二十条对病人及家属应热情大方、言语文明、态度和蔼、关心体贴和同情病员,对病员采用生、冷、硬、顶、推、拖等态度者,每次扣200元。

第二十一条与病人或陪伴发生争执、吵架、有损医院形象者扣500元,甚至发生肢体冲突者,扣当月工资的50%。

第二十二条巧立名目超标收费、分解收费,增加病员负担者,每次按乱收费金额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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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处罚。

第二十三条为病人保守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泄漏病人隐私与秘密者,每次扣300元。

第二十四条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事同行之间关系,故意设置障碍、搬弄是非、挑拨同事或医患之间关系,不积极支持、配合、协同完成医疗工作任务或因医方原因导致病员流失者,每次扣500元。

第二十五条弄虚作假。

出具假病情报告、假诊断证明书,每次扣200元。

第二十六条合理用药、合理检查,造假、空挂、故意骗保、套保者,每次扣500元。

第二十七条科室或个人私自经销药品或卫生材料,与院外医疗机构或药品、药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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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单位挂钩、收受好处费者,每次扣500元。

第二十八条凡暗示或接受病人及家属宴请,每次扣500元,接受病人及家属红包及贵重礼品者,除如数退还外并处以2000元的处罚。

四、行为养成缺陷
第二十九条仪表整齐(胸卡衣帽鞋子等)行为端庄,精神饱满,诚挚亲切,举止得体大方,站有站姿、坐有坐相,不得化妆(淡妆除外)上班,不得披长发,戴首饰及穿高跟鞋(行政、后勤除外)和拖鞋上班。

不得穿白大衣进入食堂和上街,违者每次扣50元。

第三十条工作期间,禁止干私活、吃零- 8 -
食、闲谈嬉笑、大声喧哗、打瞌睡、听音乐、玩手机(查阅医学专业知识和工作需要除外)、带小孩(哺乳期每次喂奶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看非专业书刊杂志,违者每次扣50元。

第三十一条擅离工作岗位(上厕所除外),私自更换岗位,每次扣50元,脱岗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

第三十二条任何职工只要见到外来人员者均应主动热情接待、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实行首诊首见负责制,主动积极为外来人员提供帮助,违者每次扣100元。

第三十三条禁止酒后上班,在公共场所吸烟,违者扣100元。

第三十四条爱护公共环境,保持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损坏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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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木,违者每次罚款50元。

第三十五条下班前应再次检查医疗设备、家电等运行情况,关好门、窗、水、电,违者每次扣50元。

第三十六条实物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定置管理规定,所有物品、药品、器械、耗材等摆放整齐,排列有序,干净清爽,违者每次扣50元。

第三十七条丢失、损坏医院财物(包括病历、文件、档案)视其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者加倍赔偿。

第三十八条未经允许,违规使用、转借医院车辆及各种设施、设备者,每次扣500元。

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到院外行医、- 10 -
手术者,扣当事人当月工资。

第四十条利用医院设施、设备以个人名义或科室名义承揽获利性服务者,扣罚当月工资。

第四十一条停水、停电、上级检查,医院职能部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传达至相关科室,导致损失者,扣责任人200元。

第四十二条后勤保障,物质供应、设备维修等相关责任人,未主动与临床科室衔接、导致临床工作不畅或未向临床说明缺货,维修不及时的原因,扣责任人200元。

第四十三条任何科室(收费室除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钱物,发现一次,按所得金额的10倍处罚。

第四十四条未经医院批准,科室或个人
不得随意减免医疗费用,违者扣当月科室绩效工资的20%,责任人绩效工资的100%。

第四十五条职工之间或科室之间发生吵骂,影响正常工作,有损医院形象者,每次扣责任人500元,发生肢体冲突者扣当月工资的50%,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十六条厉行节约,水、电、气、纸、笔各种办公耗材,能省则省,不得浪费,违者一次扣50元。

五、劳动纪律缺陷
第四十七条不遵守作息时间,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扣10元,超过10分钟扣20元,超过20分钟每次扣30元,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

第四十八条旷工一次扣3天(全月工资
总额除以26天,为一天的工资)以此类推,连续旷工5天以上或全年累计达十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第四十九条值班人员未执行面对面或到病床交接班,造成脱岗者,扣交班人200元,不按时接班者按第四十七条处理。

第五十条医院各种会议、学习应到未到,无故缺席者,每次扣100元,迟到、早退者每次扣20元。

第五十一条会议、学习期间,不专心听讲、不认真笔记、交头接耳、打接电话、无故离席、劝阻无效者,每次扣50元。

第五十二条职工请假均以书面假条为准,按程序交办公室备案为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十三条后勤职能科室临时外出办事须向办公室说明事由,外出时间和地点,否则离岗时间30分钟以内的扣50元,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处理。

第五十四条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疲劳驾驶或开带病车,导致安全事故或造成车辆财产损失者,驾驶员承担损失部分的50%。

第五十五条会议请假由会议主持人批准,其他请假:事假1天内由科主任或护士长批准,2至3天由科主任或护士长批注意见后交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院科两级批注意见后报执行董事(总经理)批准,病假凭疾病诊断书,请假逐级批报,3天内科室分管领导同意有效,超过3天由总经理同意有效,无假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

六、附则
第五十六条在进行投诉核实或例行检查过程中,被询问人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包庇他人过错,查证属实后加倍处罚。

第五十七条认为事实有误,处罚不当者,可以在接到处罚的三日内向医院主要领导或总经理提出申诉,在申诉期间,不影响处罚。

第五十八条凡出现本规定未涉及的缺陷行为,由院务会临时讨论,作出处理。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第六十条本规定从2018年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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