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教育法律法规考试章节考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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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题库版)

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题库版)

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题库版)1、单选《教育法》第八条关于“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确立了我国教育的()。

A.公共性原则B.公办性原则C.公立性原则D.方向性原则正确答案:(江南博哥)A参考解析: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教育法的公共性原则,教育事业是国家、民族乃至全世界的共同事业。

2、单选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的原则。

A.教育为主、惩罚为辅B.教育为主C.惩罚为主D.依法从轻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单选目前通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自()开始施行的。

A.2006年12月29日B.2006年6月29日C.1995年9月1日D.1994年1月1日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18日修订通过,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4、单选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教师享有的权利的是()。

A.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B.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C.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D.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团体中充分发表意见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的教师享有的六项权利中,不包括B选项中的内容。

5、单选以下不属于教育法律责任归责要件的是()。

A.有损害事实B.有违法行为C.行为人有过错D.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包括:有损害事实、有违法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6、单选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是()。

教师招聘考试题库《教育法律法规》必考点最新版(二)_1

教师招聘考试题库《教育法律法规》必考点最新版(二)_1

教师招聘考试题库《教育法律法规》必考点最新版(二)1、单选题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所收费用。

_____A : 责令退还B : 双倍退还C : 没收D : 追缴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故选 A。

2、单选题《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实行_____A : 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B : 校长负责制C : 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制D : 校务委员会负责制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

解析:《义务教育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

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故选 B。

3、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 )的原则。

_____A :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B : 惩罚为主、教育为辅C : 教育与惩罚并重D : 开除学籍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故选 A。

4、单选题未成年人( ),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査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_____A : 逃学B : 旷课C : 不在家中D : 擅自外出夜不归宿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

解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故选 D。

5、单选题欲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的学历要求是_____A :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B :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C :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D : 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

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

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

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单选题(共40题)1、教育法律关系与一般法律关系的重要区别在于教育法律关系具有()。

A.复杂性B.同一性C.强制性D.阶级性【答案】 B2、狭义的知识产权仅指()。

A.著作权、领接权、商标权B.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C.著作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D.版权、专利权、产地标记权【答案】 B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我国的民办教育事业与公办教育事业的关系是()。

A.民办教育事业优先于公办教育事业B.公办教育事业优先于民办教育事业C.公办教育事业与民办教育事业平等D.缺乏相关的规定【答案】 C4、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须经过几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A.一次B.两次C.三次D.五次【答案】 C5、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

A.2年B.3年C.退役当年D.退役后一年【答案】 D6、国家规定范围之内的学费标准审批权限在()。

A.省级教育行政部门B.省级人民政府C.国务院D.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答案】 B7、新征程的开启以决胜()为发展前提。

A.全面建成小康社会B.全面建成美丽中国C.全面从严治党D.全面深化改革【答案】 A8、信托(契约)型基金合同的正文部分不包括()。

A.前言B.附则C.声明与承诺D.争议的处理【答案】 B9、按照我国教育申述制度的规定,下列()不是我国教育申述的管辖形式。

A.选择管辖B.级别管辖C.隶属管辖D.移送管辖【答案】 B10、《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应当()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A.高于B.不低于C.不低于或者高于D.不高于【答案】 C11、跨境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是指()。

A.外国基金管理人或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参与发起或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行为B.中国境外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中国境内企业或设立于中国境内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境外企业的行为C.中国境内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中国境外企业的行为D.境内基金管理人或境内投资者在中国境外参与发起或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行为【答案】 A12、有关投资者适当性匹配的说法正确的是()。

教师资格证教育法律法规考试章节考点解答

教师资格证教育法律法规考试章节考点解答

教师资格证教育法律法规考试章节考点解答第一讲依法执教——当代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法律素质1、依法执教:就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按照教育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逐步使教育教学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

2、依法执教具有四个特点:①执教主体的特定性;②执教依据的专门性;③执教性质的特殊性;④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

①依法执教的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和其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②作为整个教育活动中的一个环节——实施教育的教师的执教活动,必须依照教育法律进行并受教育法律调整和规范;③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行为,既不能任意行使也不能随意放弃,而是集权利处义务为一体,表现为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

3、当代教育为什么必须依法执教?(或简述当代教师依法执教的义务)答:当代教师依法执教是因为:①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②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③教师法律素质的亟待提高;④教师以德执教的必然要求;⑤教师依法维权的迫切需要。

4、简述全国人大制订教育法律有哪几部?答:全国人大制订教育法律有:①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②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④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⑤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⑥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⑦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与教育有关法律《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

5、我国第一部教育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颁布实施至今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年。

6、“依法执教”和“以法执教”区别:依法执教是指依据法律来进行执教活动,其内容和形式都必须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

以法执教则是指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执教活动,它侧重于法律形式的应用。

第二讲教育法律基本知识学科定位:教育法是教育科学与法学的一门新兴交叉边缘学科。

依法治教已成为世界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和显著特征。

教师招聘考试题库《教育法律法规》必考点最新版(二)

教师招聘考试题库《教育法律法规》必考点最新版(二)

教师招聘考试题库《教育法律法规》必考点最新版(二)1、单选题以下哪项不属于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的义务?_____A :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B : 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C : 向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公开学业成绩D : 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答案】C。

解析:《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一) 遵守法律、法规;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 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 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 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 依法接受监督。

”故选 C。

2、单选题根据法律的规定,我国义务教育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为_____A : 教师负责制B : 校务委员会负责制C : 家长委员会负责制D : 校长负责制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

解析:校长负责处理学校的日常教学科研活动,完善学校的管理,校长全权代表学校并负责赋予校长决策权、指挥权、人事权和财务权,同时健全学校领导机构新机制。

故选 D。

3、单选题《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这体现了教育法的( ) 原则。

_____A : 方向性B : 平等性C : 公益性D : 全面性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

解析:题干体现了教育法的平等性原则。

故选 B。

4、单选题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_____A : 行政责任B : 刑事责任C : 民事责任D : 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章第七十二条规定: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完整版)教师考试教育法律法规全套试题及答案

(完整版)教师考试教育法律法规全套试题及答案

教育法律法规第一章教育法律基础一、单项选择题1.颁布《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国家机关是( C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国务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教育部2.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和根本法是(C )A 《中国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B《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C《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基本教育法》D《中国人民共和国基本教育法》3.实体法和程序法是根据法规(C )的不同划分的A创制方式和表达方式B效力等级和内容重要程度C规定的内容D适用范围4.《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属于(C )A教育单行法B教育行政法规C地方性教育法规D教育规章5.教育法规中确立的有关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教育基本制度和原则等,必须符合( D )A儿童身心发展规律B我国基本国情C《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D教育内在规律6.在我国,颁布行政法规的机关是( B )A国务院各部、委、局B国务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7.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法可以分为一般法和特殊法,下列属于特殊法的是(D )A《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B《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C《中国人民共和国教师法》D《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8.《中国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属于(C )A教育行政法规B教育基本法C教育单行法律D教育规章9.教育法律法规是以( B )保证实施的行为准则A社会规范B国家强制力C党的领导D社会主义价值观10.“可以”“有权”“不受``````````干涉”这样的文字表述经常出现在(B )规范中A义务性B授权性C强制性D任意性11.制裁性规范和奖励性规范是按照法律规范的(C )分类的A要求人们行为的性质B强制性程度C法律后果D自愿程度12.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教育法律关系属于( B )的法律关系A隶属型B平权型C调整性D保护性13.下列不属于学校法律关系内容的是(D )A学校与政府B学校与社会C学校与教师D学校与家长14.(A )是教育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根据。

教师资格证的教育法律法规考点解析

教师资格证的教育法律法规考点解析

教师资格证的教育法律法规考点解析教师资格证考试是中国各地培养和选拔教师的一项重要选拔制度。

其中,教育法律法规考点是考生需要重点关注和备考的部分,它涉及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规政策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本文将对教师资格证的教育法律法规考点进行详细解析。

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考点主要涉及教师的工作职责、师德师风、礼仪仪表等相关内容。

考生需要熟悉教师的职业素养和道德要求,了解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职责和义务,以及教师应该具备的良好师德师风。

二、教学法律法规考点教学法律法规考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学校规章制度等内容。

考生需要熟悉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包括教育法、劳动法等的相关条款;了解教育法律法规的最新政策动态;并掌握学校规章制度,以便在教育实践中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学生保护法律法规考点学生保护法律法规考点主要关注学生的权益保护,包括学生的身心健康、学生的隐私保护、学生的安全教育等方面。

考生需要了解学生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学生保护工作的要点和措施,以便在教育实践中切实保护学生的权益。

四、教育管理法律法规考点教育管理法律法规考点主要涉及教育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包括教育机构管理、教师管理、教育投资管理等方面。

考生需要了解教育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熟悉教育管理的相关政策,以便在教育管理实践中做出正确的决策。

总结:教师资格证的教育法律法规考点是考生备考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通过了解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学法律法规、学生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教育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考生可以提高应试能力和教育实践能力,更好地为学生的教育成长服务。

因此,考生在备考中要注重对这些考点的系统学习和深入理解,并进行有针对性的练习和积累。

只有真正掌握了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和要点,才能够在未来的教育实践中运用自如,始终以合法合规的方式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

202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考试知识要点及试题和答案

202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考试知识要点及试题和答案

最新学问要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考试试题及答案最新要点:在谈到“优先发展教化事业”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了什么?答:建设教化强国是中华民族宏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需把教化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化现代化,办好人民满足的教化。

要全面贯彻党的教化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养教化,推动教化公允,培育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推动城乡义务教化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化,办好学前教化、特别教化和网络教化,普及中学阶段教化,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允而有质量的教化。

完善职业教化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加快一流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化内涵式发展。

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中学阶段教化、更多接受高等教化。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气兴办教化。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育高素养老师队伍,提倡全社会尊师重教。

办好接着教化,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代码填入题干后的括号内。

)1.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国家实行老师资格制度”的文件是(D)A《老师资格条例》 B《老师资格认定的过渡方法》C《〈老师资格条例〉实施方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2.制度化教化建立的典型表现特征是(B)A学校的产生 B学制的建立 C教化实体的出现 D定型的教化组织形式出现3.个体主观能动性的第一层次的活动是人作为生命体进行的(A)A生理活动 B心理活动 C相识活动 D实践活动4.教化史上“现代教化”的代言人是(B)A赫尔巴特 B杜威 C夸美纽斯 D洛克5.培育劳动者是(A)A社会主义教化目的的总要求 B对人才培育规格的详细要求C我国教化目的的根本特点 D学校的教化质量标准6.被称为“课程评价之父”的教化家是(C)A杜威 B斯塔弗尔比姆 C泰勒 D裴斯泰洛齐7.在教学中;通过学生视察所学事物或老师语言的形象描述;引导学生形成所学事物、过程的清楚表象;丰富他们的感性相识;从而使他们能够正确理解书本学问和发展相识实力的是(A)A直观性原则 B启发性原则 C按部就班原则 D巩固性原则8.老师在课堂上通过展示实物、直观教具进行演示试验;使学生获得学问的方法称之为(D)。

2023-2024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全部重要知识点

2023-2024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全部重要知识点

2023-2024高校教师资格证之高等教育法规全部重要知识点1、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定年限为()。

A.9年B.10年C.11年D.12年【答案】 A2、下列选项中,哪一个不是义务教育的基本特征?( )A.强制性B.义务性C.全面性D.公共性【答案】 B3、国家规定范围之内的学费标准审批权限在()。

A.省级教育行政部门B.省级人民政府C.国务院D.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答案】 B4、下列论述错误的是()。

A.混合意义的教育法制不仅包括教育法律制度,而且还包括教育法律制度的运行B.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C.静态意义的教育法制,是国家全部有关教育的法律制度体系D.1986年4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答案】 D5、教师资格一经取得,非依()不得丧失和被撤销。

A.学校规定B.法律规定C.教育行政部门规定D.主管部门规定【答案】 B6、按照我国《教师法》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可以再次申请教师资格的期限是( )。

A.3年以后B.终身不可以C.5年以后D.1年以后【答案】 B7、关于高校教师聘任制度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A.以岗位为基础B.遵循自愿平等、双向选择的原则C.双方在平等基础上签订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D.教师聘任制度只包括招聘和续聘两种【答案】 D8、教育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 )内做出受理、不予受理、限期补正等处理。

A.5日B.7日C.10日D.15日【答案】 C9、我国教育民事法律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是()。

A.无过错责任B.过错责任C.公平原则D.推定责任【答案】 B10、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我国本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

A.三至四年B.三至五年C.四至五年D.四至六年【答案】 C11、是否能列入全国人大会议议程最终由()。

A.全国人大审议决定B.全国人大主席团审议决定C.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审议决定D.全国人大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审议决定【答案】 A12、下列机构中无权进行教育行政处罚的是()。

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法律法规考点(三)

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法律法规考点(三)

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法律法规考点(三)1、问答?某民办学校,由于场地不迭标、消防未通过、法人资料缺少等造成办学条件不具备,区教育局不给该校发办学许可证。

然而,在开学初,投资方却无视教育行政部门的劝阻,大张旗鼓违法招生(江南博哥)和办学。

由于该校学费相当便宜,所以有很多家长把孩子送到该校读书,生源充足。

几天后,区教育局对该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给该校卜达了整改通知书,指出该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办学的行为是违法的,并要求整改完成后于13日交齐办理办学许可证的证照和资料,否则将发通知责令停办。

问题:请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分析上述材料中办学者的行为是否合法,并分析材料中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正确答案:材料中的办学者在场地不达标、消防未通过、法人资料缺少等办学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擅自办学,且无视教育行政部门的劝阻,大张旗鼓地违法招生,是一种违法行为。

本材料中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法律关系的主体为办学者、学生、学生家长、教育行政部门;法律关系的客体为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办学行为、教育行政部门查处行为;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学校的办学及其对教学的组织管理。

2、单选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第一次从法律上明确教师社会地位专业性的是OβA.《教师资格条例》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C.《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第一次从法律上明确教师社会地位专业性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3、单选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中小学生的身份表述是:中小学生是在国家法律认可的各级各类中等或初等学校或教育机构中接受教育的OoA.未成年公民B.社会公民C.普通受教育者D.青少年儿童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中小学生的身份定位是:中小学生是在国家法律认可的各级各类中等或初等学校或教育机构中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公民。

4、单选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津贴。

A.特殊岗位补助B.生活补助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D.特殊奉献补助正确答案:C参考解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特殊教育教师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

最新【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法律法规知识点归纳,真题+解析实战记忆

最新【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法律法规知识点归纳,真题+解析实战记忆

最新【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法律法规知识点归纳,真题+解析实战记忆第一节教育与教育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单选】第四条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第八条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第十二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

民族自治地方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从实际出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实施双语教育。

第十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中小学——区县;高中、市属大学——市教育局;省属大学、211——省教育厅;985、教育部直属——国家教育部)第二十七条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师;(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三十五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第三十六条员工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三十七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第五十四条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

第六十七条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不得违反中国法律,不得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只有教育法中有)第九章法律责任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单选】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教师资格证面试中的教育法律法规问题解答

教师资格证面试中的教育法律法规问题解答

教师资格证面试中的教育法律法规问题解答教育法律法规是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必须熟悉和遵守的法规。

在教师资格证面试过程中,常常会涉及到与教育法律法规相关的问题。

本文将就教师资格证面试中常见的教育法律法规问题进行解答。

一、关于学校教育法律法规的问题1. 学校的基本办学制度有哪些?学校的基本办学制度包括章程、规章制度、教学计划、学生手册、班级管理制度等。

这些制度是学校管理和教育的基本依据,旨在规范学校的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2. 学校是否可以将学生打上体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学生进行虐待、体罚、侮辱或者其他不公平待遇。

因此,学校不可以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其他不公平待遇。

3. 学校如何确保学生的安全?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

此外,学校还应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学校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4. 学校是否可以擅自调整课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方案组织实施课程。

因此,学校不可以擅自调整课程,必须按照相关的课程方案进行教学。

二、关于教育工作者法律法规的问题1. 教育工作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育工作者可以通过加入教育工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育工作者还可以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享有合法的学习、休假、职称评审和晋升等权益。

2. 教育工作者是否可以兼职从事其他工作?根据相关规定,教育工作者在职期间不得兼职或者从事与其工作职责不符的其他工作。

这是为了确保教师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时间的合理分配。

3. 教育工作者如何应对职业倦怠?教育工作者可以通过积极参加教育培训,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此外,教育工作者还应合理安排工作与生活,保持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向上的心态,以应对职业倦怠问题。

三、关于教育法律法规实施的问题1. 如何推动学校的素质教育?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 教育法律法规 教师法考点解读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 教育法律法规 教师法考点解读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教师法》考点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考点:全条都重要(填空题、选择题备考)※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考点: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第六条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考点:九月十日【知识链接】198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同年是第一个教师节。

1994年9月10日是第一个法定教师节。

(注意考题中是否是法定教师节)1985年《中国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实施义务教育,次年义务教育法颁布。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颁布;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颁布。

※※※※※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考点:◆教育教学权——最基本权利◆科学研究权(学术自由权)◆管教权——品行和学业成绩◆获取报酬权——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带薪休假注意:寒暑假教师不可进行培训,违反带薪休假权。

◆民主管理权——参与(注意:并非领导)◆进修权——如考上研究生不上去记忆口诀:教育科研凭学生,进修管理获报酬考查题型:简答题(答题时要答原文)※※※※※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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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教育法律法规考试章节考点解答第一讲依法执教——当代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法律素质1、依法执教:就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按照教育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逐步使教育教学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

2、依法执教具有四个特点:①执教主体的特定性;②执教依据的专门性;③执教性质的特殊性;④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

①依法执教的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和其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②作为整个教育活动中的一个环节——实施教育的教师的执教活动,必须依照教育法律进行并受教育法律调整和规范;③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行为,既不能任意行使也不能随意放弃,而是集权利处义务为一体,表现为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

3、当代教育为什么必须依法执教?(或简述当代教师依法执教的义务)答:当代教师依法执教是因为:①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②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③教师法律素质的亟待提高;④教师以德执教的必然要求;⑤教师依法维权的迫切需要。

4、简述全国人大制订教育法律有哪几部?答:全国人大制订教育法律有:①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②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④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⑤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⑥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⑦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与教育有关法律《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

5、我国第一部教育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颁布实施至今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年。

6、“依法执教”和“以法执教”区别:依法执教是指依据法律来进行执教活动,其内容和形式都必须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

以法执教则是指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执教活动,它侧重于法律形式的应用。

第二讲教育法律基本知识学科定位:教育法是教育科学与法学的一门新兴交叉边缘学科。

依法治教已成为世界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和显著特征。

依法执教的过程世界上教育和法这两种社会现象有机结合的过程。

广义的教育法,是指体现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教育法的特点:1教育法是一种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2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3教育法是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意志的体现;4教育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5教育法是教育客观规律法定化了的行为规范。

教育法的本质:1教育法是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的整体老爷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2教育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1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性原则;2体现教育的民主性原则;3保障教育的公共性原则;4确保教育的战略性原则;5遵循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原则。

教育法的作用分作规范作用盒社会作用。

教育法的规范作用;1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教育作用;4预测作用;5强制作用。

教育法的社会作用:1保障教育政策的正确贯彻实施;2保障煎熬油的正确方向,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3促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4维护其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

教育法律法规的结构;1假定;2处理;3法律后果。

教育法律规则的类别:1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2强制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3确定性规则、委托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委托性法律规则,又称费确定性法律规则,是指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而委托某一专门机关加以确定的教育法律规则。

准入性规则是指没有直接规定某一行为规则的内容而是明确指出在这一行为规则的问题上饮用某项规定的教育法律规则。

第三讲教育法律基础知识教育法律关系是指由教育法律确认和调整的人们在教育活动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它的特点是:1它以教育法律规范为前提而形成的特殊法律关系;2它是以教育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为调整对象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3它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的社会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的结构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是由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权利和义务0、客体所构成。

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通常称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

权利能力是指法律所确认的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资格,使参加任何法律关系是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

我国公民从出生到死亡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行为能力是指法律所承认的,由法律关系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形式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行为能力制定将自然人分为三类;一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公民)。

另一类是限制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第三类是无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与行为能力直接相对应的是责任能力。

大多数情况下,责任能力无须特别规定,如果一个人具有一定的行为能力,也就具有相应的责任能力。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916周岁以上);限制刑事责任能力(14—16周岁之间);无刑事责任能力(14周岁以下)。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就是权利和义务关系。

权利和义务是教育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也是构成教育法律关系的要素。

从宏观上可以把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概括为:结构上的对立统一关系,数量上的等值关系,功能上的互补关系,价值意义上的主次关系。

从逻辑结构上看,权利和义务两者是对立统一关系。

权利第一,义务第二。

就整个法律而言,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权利处于主导地位,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义务的设定以保障和实现权利作为出发点和归宿。

权利法律关系的客体种类有:1物(动产和不动产);2行为及其后果;3精神产品。

法律规范是前提,法律事实是依据。

法律事实是教育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根据。

所谓教育法律事件,是指教育法律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教育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

所谓教育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意志有关,能够引起教育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行为。

教育法律形式,也称教育法的效力渊源,具有不同效力的教育法律规范的外在表现形式。

教育法律的本质决定着教育法律的形式。

判断和确定教育法律的效力等级通常应遵循以下原则: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特出发优于一般法;后定法优于前定法;特定程序法律优于一般程序法律。

我国教育法鲁体系的横向结构;1教育基本法;2基础教育法;3高等教育法;4职业教育法;5社会教育法;6民办教育法,7教师法;8教育投入法。

9学位法。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总体框架已基本形成,但需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第四讲教育法的产生与发展严格意义上讲教育法则产生于近代资本主义社会。

国外最早的古代教育法的出现,使公元前8世纪左右古希腊斯巴达人制定的“军事教育法”。

德国新教领袖马丁。

路德,在1528年德意志的布莱施魏格公国首先颁布了学校法令。

这是目前所知的最早的较为严格的教育法,相应地,德国也成为世界上最早产生严格地、专门化的教育法的国家。

现代义务教育制度是从教育立法开始的。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版本义务教育法令的国家。

国外现代教育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教育观的法治化;2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义务教育法;3教育法律体系的形成和逐步发展;4教育发达国家竞相进行新的教育立法。

我国教育法的发展可以分成三个历史阶段、古代教育法、近代教育法和现代教育法三种类型。

封建社会时期的教育法在内容上也渗透着儒家思想的色彩。

这也是封建社会教育法的一个特点。

1902年,管学大臣张百熙拟定了《卿定学堂章程》是近代中国的第一个教育法规,但它并未实施。

1903年清政府又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它的颁布和推行标志着中国近代国民教育制定的建立。

1906年《强迫教育章程》,是我国近代第一个强迫教育法令。

教育法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启示;1教育和法律两种社会现象职能的交互作用是推动教育法产生与发展的基本前提。

2教育权的社会化、国家化是教育法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原因。

3客机的发展是教育法产生与发展的直接动因。

第五讲教育法与教育政策政策是指执政党或政府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目标和任务而制定的行为准则,是路线、方针、政策的统称。

教育政策是党或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目标、任务而制定的行动准则,是教育方针、政策的统称。

教育政策的特点;1政治性;2可行性;3原则性;4权威性;5稳定性。

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共同点:第一,两者的经济基础相同。

第二,两者体现的阶级意志相同。

第三,两者的指导思想和历史使命相同。

第四,两者都是教育规律的反映。

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区别:第一两者的制定机关和程序不同。

第二两者的表现形式不同;第三两者调整的范围,实施的方式不同。

第四,两者的稳定程度不同。

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相互作用;1教育法以教育政策为指导;2教育政策依靠教育法贯彻实施;3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教育法的规范和制约。

4有法依法,无法依政策。

正确处理教育法语教育政策的关系同上。

第六讲教育法的制定和实施教育法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的活动是教育立法。

(T)我国现行立法体制属于‘一元多级“。

’一元”是指在全国范围内,立法体系是统一的。

“多级”是指我国立法体制分为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多个立法等级。

教育立法的程序:1教育法律议案的提出;2教育法律草案的审议;教育法律案的通过。

4教育法律的公布。

狭义的教育执法,使特制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适用法律的活动。

教育执法,又称教育行政执法,使特制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具体使用交易法律规范的专门活动。

教育执法的特点,;第一从实施方式和活动性质看,教育执法是国家教育行政机关以国家名义适用教育法律的专门活动。

第二从执法主体看,教育执法是国家教育行政机关适用教育法律规范的活动。

第三从执法依据和执法后果看,教育执法是适用教育法律规范并产生特定法律后果的活动。

第四从执法要求看,交易执法是教育行政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已经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第五,从执法对象看,教育执法是教育行政机关以教育法律规范适用特点对象的活动。

教育执法的基本要求:正确,合法、及时。

教育执法的基本原则:1行政合法性原则(权限,程序0;2行政合理性原则(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法理);3责任行政原则。

教育执法的形式:1教育行政措施(通知、批准、许可、征收、发放、证明);2教育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撤销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3教育行政强制执行(间接强制执行和直接强制执行);4教育行政救济。

狭义的教育司法特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处理教育案件的专门活动。

教育手法是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主体)自觉按照交易法律桂发的要求进行作为祸不作为的活动。

构成教育违法行为陛下具备以下四个要件:主体、主观、客体、客观。

狭义的教育法律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所承担的带有强制性、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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