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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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制与审批制。股票发行采核准制;公司债券 发行采审批制。
第五章证券法
证券承销 • 证券承销,是指发行人委托证券公司(亦称承销商)
向证券市场上不特定的投资人公开销售股票、债 券及其他投资证券的活动。 • 证券承销方式
通常有四种方式:代销、助销、包销和承销 团承销。
第五章证券法
第四节 证券上市及交易法律制度 • 证券上市 • 证券交易 • 持续信息公开 • 上市公司收购
第五章证券法
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1.概念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 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特许设立的特殊法 人。 2.职能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一般具有登记、托管和结算 三项职能。
第五章证券法
四、证券交易服务机构 具体包括专门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券
第五章证券法
证券上市 是指发行人发行的证券,依法定条件和程序,
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法定交易市场公开挂牌交易 的法律行为。
第五章证券法
• 股票上市的基准: (1)规模: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上市规模为人
民币5000万元的股本等。 (2)经营年限:我国有3年期的要求。 (3)经营基础:经营基础基准一般指公司资本结
第五章证券法
综合类证券公司: 既可从事经纪业务,又可开展自营、承销及其
他业务,是同时为本人或客户从事证券买卖、为客 户提供服务的经济组织。这里所说的承销业务,是 指以再出售为目的,从发行人处购买证券,或代其 发出要约与出售证券,或直接、间接地参与证券首 次销售的行为。其他业务是指基金管理、投资咨询、 财务顾问、兼并策划等业务。
资信评级业务、证券发行与交易的会计、审计及 法律业务的机构。
第五章证券法
第三节 证券发行与承销法律制度 • 证券发行 • 证券承销
第五章证券法
证券发行 证券发行是指证券的发行者为筹集资金依法向
投资者以同一条件招募和出售股票、公司债券以 及其他证券的活动。
第五章证券法
分类 (1)发行者主体:公司发行、金融机构发行以及政
第五章证券法
• 证券交易的程序 1.名册登记与开设账户 2.委托 3.成交 4.结算交割与过户
第五章证券法
• 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1.禁止内幕交易 2.禁止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3.禁止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 4.禁止欺诈客户 5.禁止法人以个人名义设立账户买卖证券 6.禁止挪用公款买卖证 7.禁止国企炒作股票
第五章证券法
有转让限定期的证券,主要是指公司发起人从 公司成立起3年内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大股东从持 股Fra Baidu bibliotek例达5%之日起6个月内持有的股票等。
第五章证券法
公司董事会对有反向操作行为的股东,应当行 使收益“归入权”,就是将买卖股票的收益收归 公司所有。所谓反向操作是指持股达到5%以上的 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如 果公司董事会不按该规定执行,其他股东有权要 求董事会执行。如不按规定执行,致使公司遭受 损害的,董事会对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章证券法
• 证券上市的暂停 申请上市暂停:申请原因可能是上市公司计
划重组,也可能是派发利息等。 法定上市暂停:法定上市暂停是指发生了法
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暂停上市原因时,由证券 上市的审核机构或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证券上市 交易的行为。
自动暂停交易:如在证券交易价格实行涨跌 停板制度下,一旦交易报价超出规定的涨跌幅度, 该证券的交易自动暂停。
证券供求交易的网络和体系,它是金融市场的重 要组成部分。
证券市场是供给中长期资金的金融市场,它 通过买卖各种中长期债券、股票,满足政府或企 业对中长期资金需要。因所筹资金常被作为固定 资本,所以证券市场被称为“资本市场”(其所 经营的证券又称为“资本证券”)。
第五章证券法
2.证券市场法律特征 (1)市场主体广泛。在交易过程中,除了证券 买卖双方参与,还有各种中介机构参与,政府也 要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2)市场客体特殊。一般商品交易市场买卖的 是具有使用价值的生产原材料和消费资料;证券 市场上买卖的是特殊商品,如股票与债券等。
第五章证券法
二、证券法的概念 1.证券法是关于证券募集、发行、交易、服务 及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证券法的原则 A公开原则。 B公平原则。 C公正原则。 D最大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章证券法
3.我国的证券立法 (1)1986年8月,沈阳市信托投资公司首先开
办了证券交易业务。随即,深圳、重庆、太原、北京、 武汉等城市也相继建立了各具特色的证券交易市场。
构、盈利水平等。
第五章证券法
•(4)股权分布:持有面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 股东不得少于1000人;股本不到4亿元人民币时, 公众持股比例不得少于25%,股本超过4亿元人 民币时,公众持股比例不得少于15%。 •(5)其他:包括公司最近3年的财务报表中没 有虚假记载,财务报表经注册会计师验证;上市 证券的设计符合证交所的要求,对证券的转让未 加限制等。
第五章证券法
(3)交易方式多样。证券交易可在交易所进行, 也可在交易所以外的场所进行;交易双方可直接 交易,也可委托经纪人代理交易;既可搞现货交 易,也可搞期货期权交易。 (4)交易过程较长。证券持有人有权请求发行 人定期支付利息或红利。
第五章证券法
3.证券市场内部结构 (1)证券发行市场。 发行市场又称“初级市场”或“一级市场”。 除政府用于弥补开支外,主要用于创建企业、更新 扩充生产设备及储存原料,它大体反映了社会资本 的增量。投资者购入证券,其缴入的资金便成为生 产中的真实资本,投资者手中保有的证券成为权益 凭证。
第五章证券法
股票法定上市暂停 (1)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 (2)有投资者发出收购该公司股票的公开要约; (3)上市公司依据上市协议提出停牌申请; (4)证监会依法作出暂停股票交易的决定时。
第五章证券法
债券上市暂停的情形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
第五章证券法
2.证券的种类(根据其表明的权利性质)
第一种是货币证券,货币证券是证明持券人享有 一定货币请求权的书面凭证,如银行卡、汇票、本票、 支票等。
第二种是商品证券,商品证券是指证明持券人享 有一定商品请求权的书面凭证,如货运单等。
第三种是资本证券,资本证券是指具有一定票面 金额,证明持券人作为投资人对其投资收益享有一定 的请求权的书面凭证。如股票、债券、基金券等。
第五章证券法
二、证券公司 1.概念: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规定、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批准设立的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 公司。
2.证券公司的种类:
我国证券公司主要分为经纪类证券公司和综合类证券 公司两种。
第五章证券法
经纪类证券公司: 这类公司是指接受客户的委托,以自己的名
义从事证券买卖,收取一定佣金的经济组织,其 通常提供交易的基本条件和服务。经纪类证券公 司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经纪字样。
(2)1990年12月,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 统在北京正式开通。同月,上海建立了建国后的第一 家证券交易所。1991年7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建立。同
年 8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宣告成立。
第五章证券法
(3)1998年12月29日通过了《证券法》。它 的出台和实施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一件大事, 标志着我证券市场从此逐渐走向规范管理、健康发 展的道路。
第五章证券法
(3)信贷法律控制。银行贷款利率的高低将直 接影响证券投资的流量。国家的信贷规模、流向、 利率的调整,可使证券市场按照健康和正常轨道 运行。 (4)投资法律控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及 关键性行业,国家可掌握绝对控股权;对一般重 要企业,国家可掌握少数参股权。
第五章证券法
第二节 证券市场主体法律制度 证券市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主体:证券 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 券交易服务机构 、证券业协会
买卖。 3.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 4.经依法核准上市交易的证券应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 5.挂牌交易的证券应采用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第五章证券法
•6.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的证券 交易活动。 •7.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 须依法为客户所开立的账户保密。 •8.证券交易的收费必须合理。 •9.持股5%应当报告。 •10.大股东限期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
第五章证券法
一、证券交易所 1.我国《证券法》第102条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
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 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2.证券交易所具有以下特征: (1)证券交易所一般都是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 (2)证券交易所是集中竞价交易的场所; (3)证券交易所是证券交易的组织者; (4)证券交易所是特殊法人。
第五章证券法
3.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 主要有两种组织形式,一种是会员制,一种
是公司制。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的
财产积累归会员所有,其权益由会员共同享有, 在其存续期间,不得将其财产积累分配给会员。
1990年12月,上海建立了建国后的第一家 证券交易所。1991年7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建立。
府发行。 (2)发行对象:公募和私募。 (3)发行目的:设立发行和增资发行。 (4)是否借助于中介机构:直接发行、间接发行。 (5)发行价格与证券票面金额/贴现金额的关系:平
价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 (6)发行地点:国内发行和国外发行。
第五章证券法
证券发行审核 我国《证券法》根据发行证券的种类分别采用
第五章证券法
(2)证券交易市场。 又称“次级市场”或“二级市场”。它是一
个由证券出让者、交易场所、证券购买者三者构 成的市场。交易场所可以是证券交易所等有组织 的集中市场,也可以是以证券公司柜台为中心的 店头市场,还可以是法律允许的其他市场。证券 市场的交易量只代表现有证券所有权的转移,不 代表社会资本存量的增加。
第五章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
•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收购人)旨在获得特定 上市公司(目标公司)股份控制权或将该公司合并 所进行的批量股份购买行为。
• 上市公司收购的分类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分析,上市公司股
第五章证券法
4.证券市场的功能与法律控制 A证券市场的正面功能: (1)证券市场是筹资和投资的重要渠道。 (2)证券市场是有效分配资金的重要手段。 (3)证券市场是传播经济信息的重要场所。 B证券市场的负面功能: (1)加剧投机欺诈。 (2)加剧社会矛盾。 (3)加剧经济波动。
第五章证券法
C证券市场的法律控制。 (1)财政法律控制。国债发行可弥补财政赤字, 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格局。 (2)货币法律控制。在市场机制发育完善的基 础上,中央银行实行货币调控时,除了运用增 减贷款手段之外,还可采用吞吐证券的方法。
件; (3)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4)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5)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第五章证券法
• 证券上市的终止 1.申请上市终止 2.法定上市终止 3.自动上市终止。
第五章证券法
• 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则 1.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 2.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证券,在限定期内不得
第五章证券法
2020/12/11
第五章证券法
第一节 证券法的基本问题 主要介绍证券的含义、证券法的概念、证 券市场的特征及结构、证券市场的法律控 制等内容。
第五章证券法
一、证券概述 1.证券的含义:
是指表明一定财产权利和法律事实的书面凭证。 广义的证券包括证据凭证和有价证券。证据凭证是 主要起证据作用的证券,如借据等;有价证券,是 指表明特定财产或人身权利的凭证。狭义的证券专 指资本证券,即指具有一定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 享有一定的所有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的书面凭证。 我国证券法中的证券包括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 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
(4)2004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 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的决定》,2005年11月27日该届人大常 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做出修改证券法的决定,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章证券法
三、证券市场的特征及其结构
1.证券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关系。 证券市场是包括证券投资活动全过程在内的
第五章证券法
证券承销 • 证券承销,是指发行人委托证券公司(亦称承销商)
向证券市场上不特定的投资人公开销售股票、债 券及其他投资证券的活动。 • 证券承销方式
通常有四种方式:代销、助销、包销和承销 团承销。
第五章证券法
第四节 证券上市及交易法律制度 • 证券上市 • 证券交易 • 持续信息公开 • 上市公司收购
第五章证券法
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1.概念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 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特许设立的特殊法 人。 2.职能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一般具有登记、托管和结算 三项职能。
第五章证券法
四、证券交易服务机构 具体包括专门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券
第五章证券法
证券上市 是指发行人发行的证券,依法定条件和程序,
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法定交易市场公开挂牌交易 的法律行为。
第五章证券法
• 股票上市的基准: (1)规模: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上市规模为人
民币5000万元的股本等。 (2)经营年限:我国有3年期的要求。 (3)经营基础:经营基础基准一般指公司资本结
第五章证券法
综合类证券公司: 既可从事经纪业务,又可开展自营、承销及其
他业务,是同时为本人或客户从事证券买卖、为客 户提供服务的经济组织。这里所说的承销业务,是 指以再出售为目的,从发行人处购买证券,或代其 发出要约与出售证券,或直接、间接地参与证券首 次销售的行为。其他业务是指基金管理、投资咨询、 财务顾问、兼并策划等业务。
资信评级业务、证券发行与交易的会计、审计及 法律业务的机构。
第五章证券法
第三节 证券发行与承销法律制度 • 证券发行 • 证券承销
第五章证券法
证券发行 证券发行是指证券的发行者为筹集资金依法向
投资者以同一条件招募和出售股票、公司债券以 及其他证券的活动。
第五章证券法
分类 (1)发行者主体:公司发行、金融机构发行以及政
第五章证券法
• 证券交易的程序 1.名册登记与开设账户 2.委托 3.成交 4.结算交割与过户
第五章证券法
• 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 1.禁止内幕交易 2.禁止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3.禁止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 4.禁止欺诈客户 5.禁止法人以个人名义设立账户买卖证券 6.禁止挪用公款买卖证 7.禁止国企炒作股票
第五章证券法
有转让限定期的证券,主要是指公司发起人从 公司成立起3年内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大股东从持 股Fra Baidu bibliotek例达5%之日起6个月内持有的股票等。
第五章证券法
公司董事会对有反向操作行为的股东,应当行 使收益“归入权”,就是将买卖股票的收益收归 公司所有。所谓反向操作是指持股达到5%以上的 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如 果公司董事会不按该规定执行,其他股东有权要 求董事会执行。如不按规定执行,致使公司遭受 损害的,董事会对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章证券法
• 证券上市的暂停 申请上市暂停:申请原因可能是上市公司计
划重组,也可能是派发利息等。 法定上市暂停:法定上市暂停是指发生了法
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暂停上市原因时,由证券 上市的审核机构或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证券上市 交易的行为。
自动暂停交易:如在证券交易价格实行涨跌 停板制度下,一旦交易报价超出规定的涨跌幅度, 该证券的交易自动暂停。
证券供求交易的网络和体系,它是金融市场的重 要组成部分。
证券市场是供给中长期资金的金融市场,它 通过买卖各种中长期债券、股票,满足政府或企 业对中长期资金需要。因所筹资金常被作为固定 资本,所以证券市场被称为“资本市场”(其所 经营的证券又称为“资本证券”)。
第五章证券法
2.证券市场法律特征 (1)市场主体广泛。在交易过程中,除了证券 买卖双方参与,还有各种中介机构参与,政府也 要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2)市场客体特殊。一般商品交易市场买卖的 是具有使用价值的生产原材料和消费资料;证券 市场上买卖的是特殊商品,如股票与债券等。
第五章证券法
二、证券法的概念 1.证券法是关于证券募集、发行、交易、服务 及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证券法的原则 A公开原则。 B公平原则。 C公正原则。 D最大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章证券法
3.我国的证券立法 (1)1986年8月,沈阳市信托投资公司首先开
办了证券交易业务。随即,深圳、重庆、太原、北京、 武汉等城市也相继建立了各具特色的证券交易市场。
构、盈利水平等。
第五章证券法
•(4)股权分布:持有面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 股东不得少于1000人;股本不到4亿元人民币时, 公众持股比例不得少于25%,股本超过4亿元人 民币时,公众持股比例不得少于15%。 •(5)其他:包括公司最近3年的财务报表中没 有虚假记载,财务报表经注册会计师验证;上市 证券的设计符合证交所的要求,对证券的转让未 加限制等。
第五章证券法
(3)交易方式多样。证券交易可在交易所进行, 也可在交易所以外的场所进行;交易双方可直接 交易,也可委托经纪人代理交易;既可搞现货交 易,也可搞期货期权交易。 (4)交易过程较长。证券持有人有权请求发行 人定期支付利息或红利。
第五章证券法
3.证券市场内部结构 (1)证券发行市场。 发行市场又称“初级市场”或“一级市场”。 除政府用于弥补开支外,主要用于创建企业、更新 扩充生产设备及储存原料,它大体反映了社会资本 的增量。投资者购入证券,其缴入的资金便成为生 产中的真实资本,投资者手中保有的证券成为权益 凭证。
第五章证券法
股票法定上市暂停 (1)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 (2)有投资者发出收购该公司股票的公开要约; (3)上市公司依据上市协议提出停牌申请; (4)证监会依法作出暂停股票交易的决定时。
第五章证券法
债券上市暂停的情形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
第五章证券法
2.证券的种类(根据其表明的权利性质)
第一种是货币证券,货币证券是证明持券人享有 一定货币请求权的书面凭证,如银行卡、汇票、本票、 支票等。
第二种是商品证券,商品证券是指证明持券人享 有一定商品请求权的书面凭证,如货运单等。
第三种是资本证券,资本证券是指具有一定票面 金额,证明持券人作为投资人对其投资收益享有一定 的请求权的书面凭证。如股票、债券、基金券等。
第五章证券法
二、证券公司 1.概念: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规定、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批准设立的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 公司。
2.证券公司的种类:
我国证券公司主要分为经纪类证券公司和综合类证券 公司两种。
第五章证券法
经纪类证券公司: 这类公司是指接受客户的委托,以自己的名
义从事证券买卖,收取一定佣金的经济组织,其 通常提供交易的基本条件和服务。经纪类证券公 司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经纪字样。
(2)1990年12月,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 统在北京正式开通。同月,上海建立了建国后的第一 家证券交易所。1991年7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建立。同
年 8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宣告成立。
第五章证券法
(3)1998年12月29日通过了《证券法》。它 的出台和实施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一件大事, 标志着我证券市场从此逐渐走向规范管理、健康发 展的道路。
第五章证券法
(3)信贷法律控制。银行贷款利率的高低将直 接影响证券投资的流量。国家的信贷规模、流向、 利率的调整,可使证券市场按照健康和正常轨道 运行。 (4)投资法律控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及 关键性行业,国家可掌握绝对控股权;对一般重 要企业,国家可掌握少数参股权。
第五章证券法
第二节 证券市场主体法律制度 证券市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主体:证券 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 券交易服务机构 、证券业协会
买卖。 3.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 4.经依法核准上市交易的证券应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 5.挂牌交易的证券应采用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第五章证券法
•6.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的证券 交易活动。 •7.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 须依法为客户所开立的账户保密。 •8.证券交易的收费必须合理。 •9.持股5%应当报告。 •10.大股东限期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
第五章证券法
一、证券交易所 1.我国《证券法》第102条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
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 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2.证券交易所具有以下特征: (1)证券交易所一般都是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 (2)证券交易所是集中竞价交易的场所; (3)证券交易所是证券交易的组织者; (4)证券交易所是特殊法人。
第五章证券法
3.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 主要有两种组织形式,一种是会员制,一种
是公司制。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的
财产积累归会员所有,其权益由会员共同享有, 在其存续期间,不得将其财产积累分配给会员。
1990年12月,上海建立了建国后的第一家 证券交易所。1991年7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建立。
府发行。 (2)发行对象:公募和私募。 (3)发行目的:设立发行和增资发行。 (4)是否借助于中介机构:直接发行、间接发行。 (5)发行价格与证券票面金额/贴现金额的关系:平
价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 (6)发行地点:国内发行和国外发行。
第五章证券法
证券发行审核 我国《证券法》根据发行证券的种类分别采用
第五章证券法
(2)证券交易市场。 又称“次级市场”或“二级市场”。它是一
个由证券出让者、交易场所、证券购买者三者构 成的市场。交易场所可以是证券交易所等有组织 的集中市场,也可以是以证券公司柜台为中心的 店头市场,还可以是法律允许的其他市场。证券 市场的交易量只代表现有证券所有权的转移,不 代表社会资本存量的增加。
第五章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
•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收购人)旨在获得特定 上市公司(目标公司)股份控制权或将该公司合并 所进行的批量股份购买行为。
• 上市公司收购的分类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分析,上市公司股
第五章证券法
4.证券市场的功能与法律控制 A证券市场的正面功能: (1)证券市场是筹资和投资的重要渠道。 (2)证券市场是有效分配资金的重要手段。 (3)证券市场是传播经济信息的重要场所。 B证券市场的负面功能: (1)加剧投机欺诈。 (2)加剧社会矛盾。 (3)加剧经济波动。
第五章证券法
C证券市场的法律控制。 (1)财政法律控制。国债发行可弥补财政赤字, 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格局。 (2)货币法律控制。在市场机制发育完善的基 础上,中央银行实行货币调控时,除了运用增 减贷款手段之外,还可采用吞吐证券的方法。
件; (3)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4)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5)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第五章证券法
• 证券上市的终止 1.申请上市终止 2.法定上市终止 3.自动上市终止。
第五章证券法
• 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则 1.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 2.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证券,在限定期内不得
第五章证券法
2020/12/11
第五章证券法
第一节 证券法的基本问题 主要介绍证券的含义、证券法的概念、证 券市场的特征及结构、证券市场的法律控 制等内容。
第五章证券法
一、证券概述 1.证券的含义:
是指表明一定财产权利和法律事实的书面凭证。 广义的证券包括证据凭证和有价证券。证据凭证是 主要起证据作用的证券,如借据等;有价证券,是 指表明特定财产或人身权利的凭证。狭义的证券专 指资本证券,即指具有一定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 享有一定的所有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的书面凭证。 我国证券法中的证券包括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 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
(4)2004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 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的决定》,2005年11月27日该届人大常 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再次做出修改证券法的决定,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章证券法
三、证券市场的特征及其结构
1.证券市场与金融市场的关系。 证券市场是包括证券投资活动全过程在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