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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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规范》

编制说明

一、标准制定背景、目的、意义和适用范围

近几年,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迅猛,南宁市轨道交通 1 号线东段于 2016年 6 月 28 日开通试运营, 1 号线西段暨全线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开通试运营,2 号线计划于 2017 年 12 月底开通试运营。《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5~2021 年)》于 2015 年 5 月获国家发改委批复,依据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由 8 条线路组成,总长约 252公里,设车站 160 座,其中换乘车站 23 座。规划至 2020 年,南宁市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量比例达到 62%,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的比例达到 30%,到 2021年,形成 5 条运营线路、总长 128.2 公里的轨道交通网络。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历史短,发展速度快,人员意识、设备技术和整体环境条件相对不足,极易导致一些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的存在,最终成为事故的诱因,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现行有关轨道交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尚不够完善,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是城市轨道运营的核心任务,贯穿于运营服务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但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均无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价相关标准,非常有必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营安全评价标准作为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补充,推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价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引导运营单位强化内部管控、

持续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切实降低运营风险,为乘客提供优质、安全的乘车环境和乘车服务,同时可以为行业监管部门提供有力依据,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健康平稳发展。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期满1年转正式运营前的安全评估,以及运营期间的安全评估,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原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二、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为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工作,按照省领导的指示精神,市交通委员会正在开展“轨道交通运营线路安全评价”工作,以便能够及时了解轨道交通线路的安全运营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并予以及时消除,保证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平稳。

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安全评价,明确运营安全评价标准,提升运营安全管理水平,为乘客提供安全、文明、有序、准时、便捷、舒适的运营服务,2016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O16年第十批广西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桂质监函〔2016〕468号),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提出,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

2、起草单位和起草人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南宁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宁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中心、南宁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中咨城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安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3、主要工作过程及工作内容

(1)组织分工

广西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规范》项目任务下达后,主要起草单位制订了编制工作方案,由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宁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中心、南宁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中咨城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安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和技术专业人员参加,成立了编制工作小组,召开了项目编制策划会议并就标准研制任务分工、进度安排进行了明确。

(2)资料收集、调查研究分析

编制人员根据任务分工进行了资料收集和调查研究分析工作,一是收集国内国外相关的技术标准,了解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土建、机电设备设施相关技术参数指标。二是深入南宁1号线和2号线工程现场,通过对南宁1号线已运营线路设备设施、管理、和开通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情况调研,了解并掌握了运营安全生产状况、设备设施

工艺、技术要求等。三是研究吸收了国内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价指标,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价的相关规定。四是结合广西地区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运营状况,对关键指标进行了调研,确定了与广西地区线路、环境特点相适应的评价指标。

(3)标准编写及研讨

为确保标准调研、编制工作的有序开展,项目组根据前期策划会确定的主要内容,组织相关人员编制了工作大纲及编制大纲并于2017年3月召开了大纲评审会。按照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的大纲作为项目的工作指导,项目组着手开展了相关调研及资料收集工作并逐步编写形成了工作组讨论稿。2017年11月7日,项目组组织召开了工作组讨论会,对工作组讨论稿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讨论并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初稿。2018年4月24日,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单位组织召开了标准征求意见初稿讨论会,会上专家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规范》(征求意见初稿)等关键内容共提出意见60余条,项目组根据专家修改完善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初稿)。

(4)初步征求意见

在完成征求意见稿(初稿)第一稿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运管局、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轨道办、轨道交通集团、市公安地铁分局、市发改委、市公安消防支队、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中心、南宁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地

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中咨城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安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17个单位通过发函、网上公开等形式初步征求意见。反馈意见汇总及处理情况是:共征求17家单位意见,收回反馈意见表10余份,反馈意见91条,详见“广西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规范》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编写小组认真研究各单位意见,其中采纳55条,修改采纳(部分采纳)10条,不采纳26条。在对标准文本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补充后,形成了征求意见初稿。

(4)召开征求意见初稿讨论会

在完成征求意见初稿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于2018年10月30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征求意见初稿)讨论会。会议邀请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姚凤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刘善赞、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曾祥联、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郑荣生、广西交通设计集团韦杰深等5位专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自治区交通运输标准化委员会、南宁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林园局、市卫计委、市安监局、市轨道办、市人防办、市应急办、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市交通运输信息管理中心、南宁轨道交通集团公司、北京安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中咨城轨咨询有限公司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和各单位代表对《规范》(征求意见初稿)的内容进行了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并形成了专家组意见,专家组一致同意《规范》(征求意见初稿)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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