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72035
《贵港市产业园区和西江教育园区排水专项规划(2019-2030
《贵港市产业园区和西江教育园区排水专项规划(2019-2030)--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发展区》(征求意见稿)简介一、规划背景随着贵港“工业兴市、工业强市”发展战略的深入,越来越多企业、院校选择在产业园区和教育园区开办工厂、教育基地,园区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
为使园区市政排水规划更科学,也为今后规划建设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特编制《贵港市产业园区和西江教育园区排水专项规划(2019-2030)--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发展区》。
二、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规划范围:本次排水专项规划的编制范围主要为贵港市产业园区和西江教育园区,规划总面积110.46km2。
其中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发展区,规划面积约为34.28km2。
三、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9~2030年。
近期2019~2025年,远期2026~2030年。
四、规划目标顺应规划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格局、新形式的要求,通过对现状排水情况的调查分析,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发展情况,划定城市排水分区范围、预测城市排水量、确定排水体制、规划设计完善的排水收集及排除系统,提出分期建设计划,对城市排水系统建设起到指导及控制作用。
五、规划排水体制贵港市产业园区和西江教育园区-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发展区属于新建规划区,采用分流制的排水体制。
六、雨水排水专项规划(一)雨水管渠设计标准本次排水专项规划中采用贵港市暴雨强度公式。
城区道路下埋设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一般采用2~5年,立交桥、重要地区或短期积水即能引起较严重后果的地区,一般选用10~30年。
城区综合径流系数采用 =0.60~0.75,公园、绿地 =0.20~0.30。
(二)防洪及内涝防治标准贵港市产业园区和西江教育园区郁江两岸市区段的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来设防,郊区段按20~50年一遇设防,支流(包括鲤鱼江)按防山洪30年一遇洪水设防。
贵港市产业园区和西江教育园区的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采用20年一遇。
(三)雨水流域分区规划。
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发展区雨水流域规划划分为6个片区,其中包括甘塘冲流域、城东冲流域、杜冲江流域、大元屯流域、横岭顶流域和西村岭流域。
贵港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
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2018年10月15日,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在贵港市主持召开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
参加会议的有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委、国土局、水利局、林业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覃塘区经贸局、覃塘区建设局、覃塘区环保局、及规划组织编制单位覃塘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环评单位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5位特邀专家,审查小组由有关部门和特邀专家共10人组成(名单附后)。
会上,审查小组听取了规划方案编制单位对《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以下简称“规划”)的介绍及规划环评单位对“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汇报,与会人员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一、报告书有关规划概述覃塘区产业园前身是广西贵港(台湾)产业园,成立于2009年9月,属自治区重点推进园区。
2011年5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确认为广西壮族自治区A类产业园区(桂经园区函〔2011〕313 号),园区分为一主四副即石卡临江产业园(主园区)、覃塘林产品加工区、大岭工业园、甘化园区、黄练工业集中区。
2010年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广西贵港(台湾)产业园总体规划(2009-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贵环管〔2010〕139号),同年贵港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广西贵港(台湾)产业园总体规划(2009-2030年)(贵政函〔2010〕176号)。
根据《中共贵港市委办公室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理顺城区产业园区管理体制的意见》(贵办发〔2014〕24号),将石卡临江产业园、大岭工业园划归为贵港市产业园区管辖,覃塘区产业园管辖覃塘林产品加工区(现更名为“贵港市覃塘林业生态循环经济(核心)示范区”)、甘化园区、黄练工业集中区。
2016年贵港市人民政府同意贵港(台湾)产业园更名为贵港覃塘产业园(贵政函〔2016〕118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2017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的通告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2017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07•【字号】贵政通〔2017〕24号•【施行日期】2017.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2017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的通告贵政通〔2017〕24号贵港市2017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贵港市2017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17〕413号),同意征收贵港市港南区江南街道办事处南江社区的集体土地14.4238公顷(折合216.357亩),收回原由广西农垦国有西江农场管理使用的国有土地0.7296公顷(折合10.944亩),共计15.1534公顷(折合227.301亩)。
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使用国有土地方案》内容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贵港市2017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收回)土地的位置贵港市2017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收回)的土地位于贵港市江南工业园西区二路与江南大道交汇处东南角(具体位置以实地埋设的界桩和开挖的界沟为准)。
三、被征收(收回)土地的土地权利人及面积四、征收(收回)土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布我市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贵国土资发〔2016〕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收回国有土地分区域补偿标准注:收回国有土地补偿标准参照征收相邻集体同类土地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被征收(收回)土地上种植的零星果(树)木等地上附着物按照《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本级辖区新一轮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贵政发〔2017〕5号)规定的各种补偿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补偿。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决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决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28•【字号】贵政办发〔2017〕65号•【施行日期】2017.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决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贵政办发〔2017〕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贵港市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决定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8日贵港市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决定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部署,加快建设具有贵港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提升创新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按照自治区“三个坚持、五大突破、七项任务、九张名片”的工作要求,将创新作为引领全市发展的第一动力,着力在体制改革、企业创新、平台建设、人才激励、经费投入等方面实现重点突破,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带动全面创新,形成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动力源,为加快建成西江流域核心港口和新兴工业城市,与全国全区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实现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1%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5%以上,大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30%以上,建成自治区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25家以上,实现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达50家以上,完成自治区级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50项以上,建成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
三、主要任务(一)创新引领,推动产业发展壮大。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工业园区三年目标任务行动计划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工业园区三年目标任务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03•【字号】贵政办[2012]20号•【施行日期】2012.0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工业园区三年目标任务行动计划的通知(贵政办〔2012〕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贵港市工业园区三年目标任务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园区三年目标任务行动计划的全面实现。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贵港市工业园区三年目标任务行动计划为加快全市工业园区的发展步伐,更好地发挥园区的载体和平台作用,特制定贵港市工业园区三年目标任务行动计划。
一、目标任务2014年,全市各工业园区完成2-3平方公里的核心建成区,新增产值超亿元企业20家,新增产值超10亿元企业2家,2012年五大工业园区各引进1个税收超亿元项目。
力争将桂平市长安工业集中区培育成为产值突破100亿元的园区。
(一)经济总量目标2012年,全市实现工业园区工业总产值260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桂平市长安工业集中区69亿元,平南县工业园区48亿元,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49亿元,贵港江南工业园区45亿元,贵港(台湾)产业园49亿元;工业增加值78亿元,同比增长10%;上缴税金11亿元,同比增长10%。
经济增长主要支撑点:1.桂平市长安工业集中区:中联陶瓷新上1条生产线,新权业陶瓷新上2条生产线,灵海陶瓷新上1条生产线,大成陶瓷新上1条生产线,高贵陶瓷新上1条生产线,预计新增6条生产线,金源生物化工年产2万吨乙酰乙酸酯项目,南江机械搬迁扩建项目投产,预计产值增加8亿元。
2.平南县工业园区:天保香料、海华木业、顺安过滤器、正东纺织等5个项目投产,预计产值增加3亿元。
贵港市工业园入园项目用地评估意见书
585÷33333=1.76%
办公、生活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
<5%
1755÷39388=4.5%
容积率
≥1.1
39388÷33333=1.18
建筑系数(%)
≥35%பைடு நூலகம்
15518÷33333=46.6%
绿化率(%)
0
0
亩均税收(万元/亩)
>5
527.26÷50=10.55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
33333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39388
三
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行业代码 :03;制造业)
控制指标
自治区、市规定指标
项目指标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693
7000÷3.3333=2100.0
产出强度(万元/公顷)
≥2800
15000÷3.3333=4500.0
办公、生活设施占用地比例(%)
(盖章)
年 月 日
贵港市工业园入园项目用地评估意见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年产5万吨树脂胶粘剂建设项目
一
企业名称
贵港市罗氏胶业有限公司
二
总投资(万元)
10000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7000
其中:资本金
(万元)
10000
其中:流动资金
(万元)
3000
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占地50亩,总建筑面积59169㎡,主要建设车间、仓库等厂房建筑面积56469㎡,宿舍及办公楼2700㎡。
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35)
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2018年10月15日,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在贵港市主持召开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
参加会议的有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委、国土局、水利局、林业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覃塘区经贸局、覃塘区建设局、覃塘区环保局、及规划组织编制单位覃塘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环评单位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5位特邀专家,审查小组由有关部门和特邀专家共10人组成(名单附后)。
会上,审查小组听取了规划方案编制单位对《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以下简称“规划”)的介绍及规划环评单位对“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汇报,与会人员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一、报告书有关规划概述覃塘区产业园前身是广西贵港(台湾)产业园,成立于2009年9月,属自治区重点推进园区。
2011年5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确认为广西壮族自治区A类产业园区(桂经园区函〔2011〕313 号),园区分为一主四副即石卡临江产业园(主园区)、覃塘林产品加工区、大岭工业园、甘化园区、黄练工业集中区。
2010年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广西贵港(台湾)产业园总体规划(2009-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贵环管〔2010〕139号),同年贵港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广西贵港(台湾)产业园总体规划(2009-2030年)(贵政函〔2010〕176号)。
根据《中共贵港市委办公室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理顺城区产业园区管理体制的意见》(贵办发〔2014〕24号),将石卡临江产业园、大岭工业园划归为贵港市产业园区管辖,覃塘区产业园管辖覃塘林产品加工区(现更名为“贵港市覃塘林业生态循环经济(核心)示范区”)、甘化园区、黄练工业集中区。
2016年贵港市人民政府同意贵港(台湾)产业园更名为贵港覃塘产业园(贵政函〔2016〕118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滨江产业园(2024—2035)》的批复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滨江产业园(2024—2035)》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7.26•【字号】贵政函〔2024〕239号•【施行日期】2024.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滨江产业园(2024—2035)》的批复港南区人民政府:你区报来《关于审批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滨江产业园(2024—2035)的请示》(港南政报〔2024〕48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滨江产业园(2024—2035)》(以下简称《规划》)。
二、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结合贵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确定,滨江产业园规划总面积为753.26公顷,其中,滨江组团北临郁江,东临三北高速,南抵规划纬六路,西至外环路,总面积为394.09公顷;大圩组团北临G358国道,西南部临北环路,其他区域以永久基本农田为界,总面积为75.33公顷;贵钢组团北部、东部以黎湛铁路为界,南至郁江,西以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用地权属界线为界,总面积为283.84公顷。
三、你区要抢抓自治区“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的重大机遇,科学做好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滨江产业园规划建设、体制改革、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环境保护、土地利用、招商引资、对外开放、考核评价等工作。
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管控要求,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明确企业责任和开发时序,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切实提升园区亩均效益。
按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法保护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生态敏感地区,加快建设生态产业园区。
四、你区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争取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资金安排、项目布局、产业发展、体制改革、要素保障等方面得到更多指导和支持。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贵港市2017年第二十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贵港市2017年第二十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1.25•【字号】贵政函〔2018〕14号•【施行日期】2018.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贵港市2017年第二十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贵政函〔2018〕14号市国土资源局:你局《关于修改贵港市2017年第二十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部分内容的请示》(贵国土资报〔2018〕41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修改后的《贵港市2017年第二十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请你局依法组织实施。
贵港市人民政府2018年1月25日贵港市2017年第二十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特制订《贵港市2017年第二十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如下:二、出让方式实行有底价公开挂牌出让,即挂牌公布起始价后,由竞买人出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挂牌底价者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竞买人范围及其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年产5万吨UV涂料及水性涂料合成树脂、5万吨无甲醛生态环保胶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概述随着环境污染和资源紧张问题的不断加剧,水性涂料和UV涂料的需求会越来越大。
加快推进我国水性涂料和UV涂料研发应用工作,既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涂料企业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随着国民经济与科学技术的发展,环保胶水已成为高新技术发展中一种不可缺少的新型材料,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及日常生活的相关领域得到了极其广泛的应用。
广西久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23日,为满足市场对涂料、合成树脂、无甲醛生态环保胶水等的增长需求,拟于贵港市XX区新材料科技园创业大道与永福路交汇处西南侧建设年产5万吨UV涂料及水性涂料合成树脂、5万吨无甲醛生态环保胶水项目,并于2020年9月完成备案登记,项目登记代码:2020-450804-26-03-050041。
项目规划用地22203.92m2(合约33.306亩),建筑面积为10001.92m2,主要建设涂料车间、胶水车间、仓库、办公楼、辅助用房等,购置机械设备安装及配套生产设施建设等。
项目建成后,生产UV 涂料25000t/a,水性涂料25000t/a,脲醛树脂胶100000t/a,三聚氰胺甲醛树脂胶20000t/a,醇溶性丙烯酸树脂5000t/a,水性丙烯酸树脂5000t/a,木质素无甲醛生态环保胶水10000t/a,大豆蛋白胶10000t/a,30%~80%氮磷系阻燃剂2000t/a,0.1%~50%防腐剂1为5000t/a,0.1%~50%防腐剂2为5000t/a,0.1~50%防霉剂1为5000t/a,0.1~50%防霉剂2为5000t/a。
原计划建设的年产4万吨制浆黑液无甲醛生态环保胶水因政策暂不予支持需另行委托环评,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一、建设项目特点经调查与分析,本项目具有以下特点:(1)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不在饮用水源的一级、二级及准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不属于生态严格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不属于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项目所在地环境敏感程度较低。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自治区级贵港高新区建设及创建国家级贵港高新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自治区级贵港高新区建设及创建国家级贵港高新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1.22•【字号】贵政办通〔2019〕9号•【施行日期】2019.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自治区级贵港高新区建设及创建国家级贵港高新区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政办通〔2019〕9号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加快自治区级贵港高新区建设及创建国家级贵港高新区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月22日加快自治区级贵港高新区建设及创建国家级贵港高新区工作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自治区级贵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桂政函〔2018〕1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暂行办法》《贵港市关于推动贵港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为加快完善广西贵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建设,明确下一步发展方向,及时启动高新区升级具体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一)自治区级贵港高新区工作目标。
成立贵港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制订高新区体制创新方案和高新区各项管理制度方案。
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抓手,构建壮大新型产业体系,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争取到2020年园区工业总产值达600亿元,其中工业增加产值达190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达60亿元。
加快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平台,积极推动产城融合,尽快完善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做好今后高新区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创建国家级贵港高新区工作目标。
建立国家级贵港高新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动员大会,进一步明确职责和分工,正式启动国家级贵港高新区创建的各项工作。
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_企业报告(业主版)
0.2
购项目成交公告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3-03-09 2023-04-03 2023-02-12 2023-01-12 2022-11-21 2022-12-05 2022-10-19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7 日 生成
1/26
近 3 年(2020-09~2023-08):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小于 1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的 89.4%。 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0 个。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7 日 生成
2/26
1.4 行业分布
近 1 年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招标采购项目较为主要分布于测绘地理信息服务 办公消 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其他工程服务行业,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23 个、20 个、10 个。其中铁路、道路、 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测绘地理信息服务 其他工程服务项目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124.81 万元、89.46 万元、69.74 万元。 近 1 年(2022-09~2023-08):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9~2023-08):
项目数(个)
86
同比增长:-10.4%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433.27
同比增长:234.1%
平均金额(万元)
¥5.10
同比增长:37.6%
《贵港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
6 山体径流控制区 加强植被保护,并加快对雨水的排放。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加强对河道、滨水开放空间的综合整治,保护和修
7
区
复水生态,并净化雨水,提升水环境景观。
8 初期雨水污染控制 利用大面积绿地,加强对雨水渗滞蓄净用的综合能
区
力,改善区域环境
七、 管理单元划分及指标规划
遵循系统协调性和便于管理性的原则,在管理流域的基础上,贵港市海绵城市规划共分为 41 个管理单元,规划对每个单元的径流量控制率的分解目标和校核目标进行修正,并得到各个管理流域 的径流量控制率目标,最终修正贵港市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 70.15%。
《贵港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2017-2030)
贵港市人民政府已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批准《贵港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 我委现按程序将该规划进行公开。
一、 规划背景 为了引导贵港市实现良性水文循环,解决贵港市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方面的问 题,贯彻落实国务院及自治区政府大力推进海绵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乡规划法》(2015 年修正)的规定,特编制《贵港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 二、 规划范围 包括贵港市中心城区和工业园区的范围,总规划面积约 146km²。 根据《贵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局部修改(2012 年)》,贵港市中心城区的范围 包括西部综合片区和东部临港工业片区,面积约 98km²。工业园区包括粤桂产业园区、港南工业园、 生态工业园、保税港工业园,面积约 46.04km²。 三、 规划目标
规划坚持以绿色、生态为基本理念,以水生态环境保护、水环境保质、水循环利用为主要出发 点,结合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持,将贵港建设成为城市与生态环境建设双赢的宜居城市。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燃料小锅炉淘汰改造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燃料小锅炉淘汰改造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22•【字号】贵政办通〔2020〕50号•【施行日期】2021.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燃料小锅炉淘汰改造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港南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燃料小锅炉淘汰改造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五届人民政府第九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22日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燃料小锅炉淘汰改造实施方案(试行)为优化生态环境,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作战方案(2018-2020年)》《贵港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以淘汰改造燃煤小锅炉为重点,坚持“舆论引导、标本兼治、企业整改、政府督促”的原则,对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以下简称“江南园”)高污染燃料小锅炉进行综合整治,有效促进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目标任务(一)工作目标。
从2021年1月开始,江南园逐步淘汰没有脱硫、脱硝以及达到颗粒物等大气排放标准的高污染燃料小锅炉,到2022年底,力争完成淘汰改造目标。
(二)工作任务。
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制定并实施江南园燃料小锅炉淘汰改造工作计划。
在江南园规划范围内,热力管网覆盖到的所有使用高污染燃料小锅炉的企业,在供热设备调试正常、达到稳定供热后,必须在2个月内完成锅炉拆除,改用集中供热。
对于逾期未完成小锅炉淘汰改造任务的企业,由市直相关执法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实施依法强制拆除。
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7-2035)
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7-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2018年1月31日,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在贵港市主持召开《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7-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
参加会议的有贵港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工业与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委、水利局、港南区环保局、港南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环评编制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5位特邀专家,审查小组由有关部门和特邀专家共10人组成(名单附后)。
会上,审查小组听取了规划方案编制单位对规划方案的介绍及规划环评单位对“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一、规划概述(一)规划概况贵港市位于珠江——西江流域,其建设将有利于落实国家、自治区正在推进实施的开发开放新战略,是贯彻和体现国家赋予广西新定位新使命的重要举措,在此背景下,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筹划建设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利用贵港市自然和人力资源优势,积极依托西江经济带发展平台。
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港南区工业园区的批复》(贵政函2016[103]号),港南区工业园区产业布局包括桥圩工贸科技创业园和东环路以东片区两部分,其中东环路以东片区为主园区,桥圩工贸科技创业园为分园。
桥圩工贸科技创业园总规及控规已编制完成并由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本次规划为主园区。
规划区位于贵港市中心城区的江南东部,规划西起城区东环路、东至郁江边,南起城市总体规划的纬一路,北至郁江边,规划总用地面积17.58km2。
规划期限:2017年-2035年。
其中近期:2017-2025年;远期 2026-2035年。
发展定位:贵港江南东部现代工业新城、广西林产品制造示范基地和贵港市综合性先进制造业新基地、港南工业转型升级新平台、改革创新先导区。
产业规划:提升发展农产食品加工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林板深加工与家具制造支柱产业,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与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业等两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现代物流服务业。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港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的批复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港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9.12•【字号】贵政函〔2017〕206号•【施行日期】2017.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港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的批复贵政函〔2017〕206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你委《关于批准贵港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年)的请示》(贵住建报〔2017〕126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改完善后的《贵港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同意《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与贵港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一致,面积为374.79平方公里。
三、同意《规划》确定的贵港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海绵空间格局、海绵建设重点区域及流域系统规划、海绵管理单元管控、海绵微系统规划指引。
四、同意《规划》确定的贵港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的9项指标及功能区划分。
其中,约束性指标包括:贵港市中心城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污水收集处理率≥90%;排水设计标准为管线设计重现期一般地区为2a-5a,重要地区3a-5a,特别重要地区可采用10年或以上;防洪排涝防治设计重现期按30a;污水再生回用率≥20%;雨水资源利用率≥1.2%。
五、同意《规划》确定的贵港市中心城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为70%及各个管理单元径流量控制率指标。
近期建设要求:(1)2017年达到城市建成区约8%以上的面积要求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2)2018-2019年达到城市建成区约14%的面积要求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3)2020年达到城市建成区约20%(2000公顷)以上的面积要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中期建设要求:在中期规划范围内的公共建筑、科研教育、市政公共设施等全面推广海绵城市建设。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12•【字号】贵政发〔2017〕8号•【施行日期】2017.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贵政发〔201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贵港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五届人民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港市人民政府2017年6月12日贵港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为我市全力打造更具实力、充满活力、富有魅力、更加给力的新贵港。
根据《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报送五年立法规划(草案)和2017年立法计划(草案)的报告》精神,制定贵港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如下:一、当年完成项目3件(一)为提高我市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移交效率,细化城市道路有关行政许可、日常养护、路政管理工作规则,制订《贵港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市市政局起草,2017年7月底前提请贵港市人民政府审议)。
(二)为加强贵港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定《贵港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市政局起草, 2017年7月底前提请贵港市人民政府审议)。
(三)为了有效地开展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制定《贵港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起草, 2017年10月底前提请贵港市人民政府审议)。
二、预备项目7件(一)《贵港市桂平西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桂平市政府起草);(二)《贵港市平南龚州生态园保护条例》(平南县政府起草);(三)《贵港市城市道路电动车通行管理条例》(市公安局起草);(四)《贵港市城区河道管理条例》(市水利局起草);(五)《贵港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市市政局起草);(六)《贵港市气象探测环境设施保护条例》(市气象局起草);(七)《贵港市国有林地管理条例》(市林业局起草)。
贵港国家生态工业 制糖 示范园区总体规划及建设分析
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总体规划及建设分析摘要:通过战略管理领域中的SWOT 分析方法来进行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未来发展的分析研究,并提出示范园区规避风险及发展优势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国家生态工业园;工业园规划;循环经济;发展分析Abstract: Through SWOT in the field of strategic management analysis method to analysis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the demonstration zone of Guigang national eco-industries (sugar), and put forward some specific countermeasures demonstration park to evade the risk and the advantage of development.Key words: National Ecological Industrial Park; industrial park; circular economy; development analysis规划背景自2001 年以来,国家启动了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建设工作。
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作为全国首家批准建设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其发展一直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
国家“十二五”规划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广西“十二五”规划提出发展西江经济带的目标,提出把西江经济带打造成为南方重要的开发轴带,成为大西江经济带的核心区段,成为大珠三角功能辐射的承接地,成为大西南开发的先导地区。
贵港市“十二五”规划提出“积极推进西江经济带产业大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工业,创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的目标。
根据《贵港市五大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布局实施方案》,对市内五大园区之一的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进一步调整,将贵糖产业区、西江产业区和热电循环经济产业区进行整合,纳入整个示范园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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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7-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2018年1月31日,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在贵港市主持召开《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7-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
参加会议的有贵港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工业与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委、水利局、港南区环保局、港南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环评编制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5位特邀专家,审查小组由有关部门和特邀专家共10人组成(名单附后)。
会上,审查小组听取了规划方案编制单位对规划方案的介绍及规划环评单位对“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一、规划概述(一)规划概况贵港市位于珠江——西江流域,其建设将有利于落实国家、自治区正在推进实施的开发开放新战略,是贯彻和体现国家赋予广西新定位新使命的重要举措,在此背景下,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筹划建设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利用贵港市自然和人力资源优势,积极依托西江经济带发展平台。
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港南区工业园区的批复》(贵政函2016[103]号),港南区工业园区产业布局包括桥圩工贸科技创业园和东环路以东片区两部分,其中东环路以东片区为主园区,桥圩工贸科技创业园为分园。
桥圩工贸科技创业园总规及控规已编制完成并由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本次规划为主园区。
规划区位于贵港市中心城区的江南东部,规划西起城区东环路、东至郁江边,南起城市总体规划的纬一路,北至郁江边,规划总用地面积17.58km2。
规划期限:2017年-2035年。
其中近期:2017-2025年;远期 2026-2035年。
发展定位:贵港江南东部现代工业新城、广西林产品制造示范基地和贵港市综合性先进制造业新基地、港南工业转型升级新平台、改革创新先导区。
产业规划:提升发展农产食品加工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林板深加工与家具制造支柱产业,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与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业等两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现代物流服务业。
规划结构:构建“两轴、一心、七片区”的空间结构。
①两轴:纬二路东西向发展主轴、经八路南北向发展次轴。
②一心:在园区西部配套居住区中心、纬二路发展主轴旁形成综合服务核心,为企业和市民提供一体化的行政管理服务、商务办公、法律金融信息服务、咨询培训、酒店餐饮、购物娱乐等便利服务。
③七片区:西部配套生活居住区、中部产业北区、中部居住与产业融合区、东部居住与产业融合区、东南部产业区、北部居住与现代物流仓储融合区、西南部物流仓储区。
土地利用规划情况:园区城市建设用地1707.66公顷。
其中居住用地(R)250.4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31.13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35.00公顷,工业用地(M)558.97公顷,物流仓储用地(W)100.60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S)329.15公顷,公用设施用地(U)38.33公顷,绿地(G)364.01公顷。
非建设用地(水域)(E)49.92公顷。
园区远期产业产值力争达到50亿元以上,人口规模为10万人。
(二)规划区现状1、开发现状土地利用现状:规划范围内主要以非建设用地为主,且大部分为农林用地,用地构成包括:农林地、村庄建设用地、河流水域、乡村道路、公共设施与商业设施用地等。
规划范围内现状建设较少,仅4处已批用地,为港南区岑西农业大棚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约1208.4亩)、新蒙种猪场、天旺养猪场和横岭水陆加油站用地。
道路建设:规划区内现状道路主要为乡村道路,大部分为水泥路面,但路面窄等级低;路面最好的贵港108乡道,宽5~6m,是目前规划基地内村民的主要对外交通通道,其余村道均为路宽3~5m。
给排水工程:目前,规划范围内现状均饮用地下水,为机械打井。
未建有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村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人口规模:规划范围内现状有八塘镇横岭村、岑西村、新安村等3个行政村,共2826户,总人口12968人。
2、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规划区现状主要为林地、农耕用地及村民住宅用地。
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数据,规划区现状环境问题主要为土壤污染问题和水环境问题,规划范围内部分区域土壤砷和镍超标。
规划区内部分村民的生活用水,未经处理,排入附近河沟水体,对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环境制约因素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的常规因子SO2、NO2、TSP、PM10等监测因子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甲苯日均浓度监测值满足《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限值;二甲苯日均浓度监测值低于方法检出限;臭气浓度均未检出。
(2)地表水环境:监测结果表明,沙冲江1#监测断面各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横岭江除4#断面的溶解氧超标外,其余监测断面的所有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郁江各监测断面所有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各个监测点的各项监测项目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水质标准值。
(4)土壤环境:监测结果表明,除了1#点位的镍和砷,6#点位的砷超标外,其余土壤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的Pi值均小于1,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
(5)声环境:现状监测表明,各监测点位昼、夜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6)生态环境现状:评价范围内植被主要以次生植被及人工植被为主;无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种类;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
总体而言,评价区域生态环境敏感程度一般。
2、区域环境制约因素(1)园区规划范围内有一定数量的村庄,园区的建设过程中将涉及到村庄的搬迁问题。
园区内存在部分基本农田,园区建设将占用大量的农业用地、林地,人地矛盾的激化将成为园区建设的制约因素。
(2)根据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园区南面规划有三类居住用地,位于常年主导风的下风向,且下风向有西岸村、西朗、必塘、石栏地等村屯,且距离较近,因此,周边环境将成为园区扩大发展的制约因素。
(3)东津镇郁江取水口位于园区下游,水源地部分二级陆域保护区与港南工业园区范围重叠,重叠部分面积为1.06km2。
饮用水源保护区必须重点保护,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新建、改进、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将会制约园区的发展。
四、公众参与调查通过对公众调查及公告公示结果的分析可知,100%被调查个人和100%调查单位均表示赞成该规划实施,由此看出,本规划的实施得到了周边居民及单位团体的大力支持,但同时也存在少部分的公众对规划实施后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表示担心,因此,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公众调查结果,在今后工业园区的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对于公众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意见,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引进企业要严格把关,防止重污染企业的进入,切实搞好污染物治理措施的建设,建立有效的环境监督机制。
五、规划环境合理性的总体评价从贵港市港南区工业园区规划选址合理性来看,开发区选址符合区域“一带一路”战略产业布局,符合贵港市城市规划;工业区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不在城市主导风向上风向,工业区规划选址基本合理。
港南区工业园区的发展定位为“贵港江南东部现代工业新城、广西林产品制造示范基地和贵港市综合性先进制造业新基地、港南工业转型升级新平台、改革创新先导区”,发展定位是合理的。
根据规划方案分析,规划区配套生活居住区位于园区西侧,处于当地主导风向的侧风向;产业主要布置在园区中部、东部和南部,仓储物流区布置在园区北面临郁江和园区西南面园区出入口,各功能用地之间布置防护绿地,减少各类用地之间的影响;根据对规划区内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分析及总量核算,经预测规划实施排放的水、大气污染均未超过环境承载力,但园区部分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等规划在东津镇郁江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故园区用地规划需重新调整,因此规划区整体布局是不太合理的。
六、规划环境承载力评价与“三线一单”(一)规划环境承载力评价1、大气环境承载力结论按照港南区工业园区的功能区划及产业发展规划,工业园区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SO2和NOx。
根据“报告书”环境空气影响预测分析成果,在规划实施的情况下,港南区工业园区远期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为:SO221.82t/a、NOx34.51t/a(NO231.06t/a)、TSP144.53t/a(PM1086.72t/a),低于按环境质量目标计算的低架源最大允许排放量:SO26837.36t/a、NOX 7814.16t/a、TSP7081.52t/a、PM103662.88t/a。
环境空气容量能能满足规划预测污染物排放的要求。
2、水环境承载力结论根据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成果,港南区工业园区远期废水中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为:COD365t/a、NH3-N 36.5t/a、总磷3.65/a,低于按环境质量目标计算的最大允许排放量:COD 43664.89t/a、NH3-N4599.67t/a、总磷334.36t/a,3、资源承载力结论可供工业园区利用的水资源有郁江、龙井水厂和南江水厂,从水资源的角度,开发区所在区域水资源足可承载开发区规划实施用水需求,开发区规划实施不存在水资源方面的制约。
工业园区天然气供气纳入贵港市供气网络,形成统一的燃气管网。
待工业园区的供气管网接通后,工业园区将不再使用罐装液化气或煤炭,改用管道天然气。
工业园园区规划道路等级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可由主干路接入工业园区西面的东环路,交通较为便利。
4、生态环境及土地承载力结论根据生态适宜性分析,开发区用地生态适宜度总分为81分,属于“适宜”级,说明开发区的用地规划基本合理。
根据土地承载力分析,工业园区土地生态承载力可接受人口容量为16.3万人,而规划文本中提出工业园区最高控制人口数量规划为10万人,低于土地承载能力分析结果,是区域土地承载力可接受范围,能满足开发区的发展要求。
(二)“三线一单”1、企业准入引进企业需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规定;根据规划区域实际情况,主要产业发展方向建议如下:1)所有入驻项目应符合国家发改委最新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每年颁布的产业政策要求。
2)工业园区应按照拟定的产业发展导向进行引资入区,与工业园区产业定位不符的工业企业可经当地环保部门及工业园管委会商讨后予以决定是否允许入区。
3)鼓励技术含量高、低污染、附加价值高企业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