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排水类】给水泵汽轮机技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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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排水工程)给水泵汽轮机技术协议
山东里能集团煤炭地下气化发电示范工程2×300MW机组给水泵汽轮机合同附件(技术部分)
买方:山东里能集团
卖方: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
2003年11月中国·上海
目录附件1 技术协议2
1.总则2
2.工程概况2
3.设计和运行条件3
4.技术要求5
5.质量保证23
6.清洁、油漆、包装、运输与储存25
7.技术数据表26
附件2 供货范围38
1. 一般要求38
2. 供货范围38
附件3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46
1. 一般要求46
2. 资料提交基本要求46
3 图纸资料清单47
附件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51
1. 概述51
2. 工厂检验51
3.设备监造52
4. 性能验收试验55
附件7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57
1 卖方现场技术服务57
2 培训59
3 设计联络60
附件11 其它60
附件1技术协议
1.总则
1.1本合同附件适用于山东里能集团煤炭地下气化发电示范工程2×300MW火电机组给水泵汽轮机的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合同附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提供一套满足本合同附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卖方须执行本合同附件所列标准。
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卖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4合同签订3个月内,按本合同附件的要求,卖方提出给水泵汽轮机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由买方确认。
1.5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卖方应保证买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6卖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
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制造厂已有相同容量机组给水泵汽轮机制造、运行的成功经验。
1.7在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1.8本合同附件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9汽动给水泵与给水泵汽轮机有关轴系及其它接口事宜由卖方统一协调负责。
2.工程概况
2.1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分别由上海锅炉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和上海电机厂设计、制造和供货。
2.2厂区处于地震相对稳定区。
厂区所在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
加速度值为0.05g。
2.3厂址建筑的场地类别为III类场地。
2.4厂区地下水标高29.8~32.2m(黄海基准)。
2.5主厂房零米地坪标高1066m(黄海基准)。
2.650年一遇的基本风压:0.40kPa。
3.设计和运行条件
3.1机组及运行条件
3.1.1锅炉
3.1.1.1锅炉生产厂家:上海锅炉有限责任公司
锅炉形式:亚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单炉膛、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构架的∏型汽包炉。
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BMCR)1025t/h
过热器出口蒸汽压力17.6MPa(g)
过热器出口蒸汽温度540℃
再热器进口蒸汽压力3.8MPa(g)
再热器出口蒸汽温度540℃
省煤器进口给水温度274℃
3.1.2汽轮机
3.1.2.1汽轮机生产厂家: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
汽轮机形式:亚临界蒸汽参数、一次再热、单轴双排汽凝汽式机组。
高压主汽阀前主蒸汽压力16.7MPa.a
高压主汽阀前主蒸汽温度538℃
中压主汽阀前再热蒸汽压力3.19MPa.a
中压主汽门前再热蒸汽温度538℃
低压缸排汽压力4.9kPa.a
最终给水温度≥274℃
额定转速3000r/min
3.1.3机组设15%BMCR容量的高、低压串联旁路,主要用于机组的启动和停机。
3.1.4机组启动方式为高中压缸联合启动或中压缸启动。
3.1.5机组运行方式按复合滑压运行或定压运行两种方式考虑。
3.1.6机组负荷性质
机组主要承担基本负荷,并具有一定的调峰能力(范围100%~50%)。
机组应能满足锅炉不投油的最低稳燃负荷不大于30%BMCR条件下,长期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
3.1.7汽轮机布置方式
汽轮机为室内纵向顺列布置,从汽轮机向发电机看,锅炉房在左侧。
汽轮发电机组运转层标高为12.6m。
3.2给水泵条件
3.2.1给水泵制造厂家待招标后确定。
3.2.2给水泵配置
每台机组配置2台50%容量的汽动给水泵,用于机组正常运行,另外还配置1台带液力偶合器的30%容量的电动调速给水泵,用于机组启动及备用。
汽动给水泵配置2台电动机驱动的前置泵;电动给水泵也配置1台前置泵,与电动给水泵一起由电动机驱动。
3.2.3给水泵型式:卧式多级双壳芯包式。
3.2.4给水泵技术参数
给水泵参数待设备招标后最终确定,参考参数如下:
给水温度:<190℃
每台汽动给水泵出口流量:627m3/h
每台给水泵中间抽头流量:不小于50t/h
每台给水泵中间抽头压力:不小于9.0MPa.g
汽动给水泵组总扬程(包括前置泵):约22.9MPa
调速范围:约3000~6000r/min。
3.3凝汽器采用单背压双流程表面式凝汽器。
主机排汽压力4.9KPaa,夏季11.8KPaa,小机排汽管系阻力1.7KPa(暂定)。
3.4给水泵汽轮机设计条件
3.4.1给水泵驱动汽轮机正常工作汽源采用四段抽汽,备用和启动汽源采用主汽轮机主蒸汽。
3.4.2给水泵汽轮机轴封供汽来自主汽轮机的轴封系统,轴封供汽压力、温度调节由主机轴封系统完成,轴封排汽排至主汽轮机轴封蒸汽冷却器中。
给水泵汽轮机排汽及疏水排入主凝汽器中。
3.4.3驱动汽轮机基本技术规范暂定如下:
型式:单缸、单流程、下排汽凝汽式
最大连续功率:约6MW(功率变化+10%,不引起价格变化)
汽轮机连续运行自动调速范围:约3000~6000r/min
给水泵汽轮机最大连续功率为初步估计值,待给水泵招标后再最终确定。
3.4.4给水泵汽轮机各运行工况参数详见附录汽轮机各种工况热平衡图。
3.4.5蒸汽品质
铁(Fe)≤20μg/kg
铜(Cu)≤5μg/kg
钠(Na)≤10μg/kg
二氧化硅(SiO2)≤20μg/kg
导电率(25℃)≤0.3μs/cm
3.4.6冷却水条件
设备冷却水采用除盐水,系统的设计温度为20℃,最高温度为38℃。
压力为0.2~0.5Mpa。
3.4.7给水泵汽轮机安装地点及标高
给水泵汽轮机与汽动给水泵同轴,给水泵安装于汽机房运转层(12.6m)。
集装油箱布置于0米层。
4.技术要求
4.1给水泵汽轮机性能要求
4.1.1卖方所提供的给水泵汽轮机必须是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成熟可靠的产品。
具有较高的运行灵活性,能满足机组给水泵各种运行工况的需要,能在机组VWO 工况点长期连续运行,能适应机组给水泵变工况的要求。
4.1.2给水泵汽轮机应按在所有运行工况下具有最高可用率设计,正式投产后第一年其可用率不低于90%,第二年以后可用率不低于95%。
4.1.3给水泵汽轮机配有自动汽源切换的机构,以自动切换汽源,由高压到低压,或由低压到高压。
切换过程中亦允许高压和低压两种蒸汽同时作为小机的工作汽源。
给水泵汽轮机应能利用来自主汽轮机的低压蒸汽在尽可能低的负荷下提供所需的动力。
切换点最小负荷为≤40%主机定压工况。
4.1.4小机对汽源参数变化有较大的适应性,适用于上述主汽轮机蒸汽参数的变化范围,并可实行高、低压汽源之间的无扰切换。
以下为对汽源参数适应性的说明。
4.1.4.1高压汽源允许的初压变化
入口初压允许在小于额定压力105%以下运行。
在非正常情况时,压力瞬时值允许在130%以下波动,但在初压为额定压力的110%以上运行累计持续时间允许为12小时/12个月。
4.1.4.2高压汽源允许的初温变化
在12个月的运行期内,平均初温不超过额定初温。
正常情况,初温不超过额定初温加8℃。
异常情况,不超过额定初温加14℃,累计持续时间不大小400小时/12个月;也不能超过额定初温加28℃,其累计持续时间不大于80小时/12个月。
4.1.4.3低压汽源允许的参数变化
低压进汽应按主汽轮机4段抽汽口处的抽汽可能发生的压力和温度变化进行设计,特别是温度、压力变化同时出现的情况。
4.1.5给水泵驱动汽轮机应允许从零负荷不受限制地加速到额定运行工况,同时不需对汽缸的内外壁温差、胀差等进行监视,即能适应快速启动和负荷急剧变化
的要求。
4.1.6给水泵汽轮机转速可远方控制操作,在给水泵要求的转速范围内应能连续平稳运行,其最低转速应能维持给水泵的最小流量循环工况,并能在一台汽动给水泵故障退出运行时,满足泵的过负荷转速要求。
4.1.7给水泵汽轮机超速跳闸转速应比给水泵最高转速高10 ,以避免过负荷时流量瞬态波动引起误跳闸。
4.1.8小汽机具有较强的负荷和转速变化适应性,最大允许转速变化率为600r/min/min。
4.1.9给水泵汽轮机不允许运行或不允许长期连续运行的异常工况按NEMASM23-1991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允许运行的异常工况(有润滑油压过低、汽机排汽温度过高、轴承温度过高、轴振动或轴位移过大等)在所附的“小汽机热工连锁保护原理框图”中作出详细规定。
4.1.10给水泵汽轮机小汽机内效率不得低于82%(给水泵转速>5200r/min时),最高效率点尽量靠近主机机组额定工况点。
4.1.11给水泵汽轮机的设计应有充足的措施以防止意外的超速、进冷汽、冷水、着火和突然振动,有关防止汽轮机进水的规定按ASMETDP-1标准执行。
4.1.12在轴颈处测得的轴振动峰值(水平径向和垂直径向)依据JB/T6765-93及API-612执行,在所有正常工作速度和负荷条件下,在轴颈处测得的轴的双幅振动值应不超过0.036mm。
4.1.13给水泵汽轮机转子应采用刚性转子,一阶临界转速应高于最高转速15%以上。
4.1.14卖方负责给水泵和给水泵汽轮机整个轴系的稳定性计算,卖方应积极与给水泵厂联系配合,保证汽动给水泵组整个轴系的稳定。
4.1.15寿命要求
4.1.1
5.1不超出允许运行工况条件下,给水泵汽轮机及其附属设备的使用寿命不小于30年。
给水泵汽轮机及其附件的使用寿命,必须考虑到在设备使用期间经受各种工况条件的综合影响。
4.1.1
5.2给水泵汽轮机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应可连续运行25000小时以上。
4.1.15.3给水泵大修周期不少于5年。
4.1.16给水泵汽轮机的噪声在距缸体外壁1米处应不大于85dB(A)。
4.2给水泵汽轮机结构要求
4.2.1给水泵驱动汽轮机采用单缸、单轴、单流、下排汽结构。
和给水泵相一致,小汽机也采用镜向对称布置方式,主机及主油箱等主要设备对外接口采用镜向对称一致。
4.2.2给水泵汽轮机的设计应考虑各种工况各种荷载的最不利组合的影响。
这些荷载包括内部和外部的设计压力;外部管道的推力;设备重量和运行状态、试验状态时工质重量;附加荷载(如保温、附加设备或管道重量、地震作用力、安全阀排放引起的反力等)。
4.2.3给水泵汽轮机各部件结构(如转子、叶片、汽缸、轴承等)应能适应给水泵转速及负荷快速变化和快速启动的要求。
4.2.4转子和叶片
4.2.4.1给水泵汽轮机转子应为彻底消除残余内应力。
4.2.4.2给水泵汽轮机的设计应允许不揭缸进行转子动平衡。
4.2.4.3转子相对推力瓦的位置应设标记,以便容易确定转子的位置
4.2.4.4叶片设计应是高效、成熟的,叶片在所有运行工况范围内,均不致发生共振。
4.2.4.5叶片的尺寸应十分准确,应具有良好的互换性,以便顺利更换备用叶片。
4.2.4.6给水泵汽轮机任一级中的湿蒸汽都必须限制在最小范围内,湿度大的末级叶片采用进汽边淬硬措施,以加强对叶片侵蚀的保护。
4.2.4.7卖方应提供转子重量、重心及转子的转动惯性矩值(见表7-1)。
4.2.4.8给水泵汽轮机转子在出厂前应做高速动平衡。
(唐山为低速动平衡)4.2.5汽缸
4.2.
5.1汽缸应彻底消除残余内应力。
4.2.
5.2汽缸和支座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保证作用在给水泵汽轮机的压力、转距和连接管道作用力等不会造成汽缸位移和变形超标,影响给水泵汽轮机的正常运行。
4.2.
5.3汽缸中分面采用金属面结合,卖方提供适当的结合面涂料,不采用垫料密封。
4.2.
5.4所有喷嘴环是可更换结构。
4.2.
5.5汽封的结构型式应为可更换的迷宫式汽封。
汽缸端汽封有适当的弹性和推挡间隙,当转子与汽封偶有少许碰触时,不致损伤转子或导致大轴弯曲。
汽缸端汽封及隔板汽封间隙均为0.28~0.35mm,转子最大挠度为0.05mm,汽封的退让间隙为3mm
4.2.
5.6级间汽封采用径向汽封,以提高机组启停性能。
4.2.6轴承及轴承座
4.2.6.1给水泵汽轮机径向轴承应是自调整水平中分型,不需吊转子就能够在水平、垂直方向进行调整,并采用强制润滑。
4.2.6.2轴承上设置监视排油温度的就地双金属式温度计和进行远方显示用的铂热电阻,其精度不低于A级。
正常运行时,轴承的最高排油温度应不超过70℃,轴承巴氏合金的正常温度不超过80℃,最高允许温度不小于110℃。
4.2.6.3主轴承的型式应确保不出现油膜振荡,各轴承的设计失稳转速应避开工作转速125%以内,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
轴承的失稳转速为7015r/min,对数衰减率为,所采用的计算方法为JB/Z209-84《汽轮机径向滑动轴承性能计算》。
4.2.6.4给水泵汽轮机推力轴承的尺寸应能承受在任何转速、任何工况下所产生的最大推力。
卖方应提供每块瓦的金属温度测量用防震型双支铂热电阻,其精度不低于A级。
用于保护、连锁的测温元件,若不具备装设三支元件,则应装设双支铂热电阻,其精度不低A级。
并提供监视回油温度的就地双金属式温度计表。
正常运行时,轴承的最高排油温度应不超过70℃,轴承巴氏合金的正常温度不超过80℃,最高允许温度不小于110℃。
4.2.7润滑油系统
4.2.7.1润滑油系统应设有可靠的供油设备及辅助供油设备,在启动、停机、正常运行和事故工况下,满足给水泵汽轮机的所有轴承用油及汽动给水泵组所有轴承的用油。
4.2.7.2给水泵汽轮机与汽动给水泵共用润滑油系统,卖方有责任与给水泵制造厂联系、配合,保证给水泵用油安全、可靠。
4.2.7.3小汽机油系统采用集装式油站,保证集装油箱不漏油,两台小汽机油站对外接口为镜向对称布置。
4.2.7.4润滑油箱的大小应在失去交流电而冷油器无冷却水时,保证给水泵汽轮机安全惰走停机,润滑油温不高于80℃。
油箱底部应有一定坡度以便放油,油箱上应有排污、补充净油及接至净化装置的接口。
油箱应作耐油防腐措施或采用不锈钢材料。
4.2.7.5润滑油系统油泵的配置根据卖方系统设计方案予以说明。
系统中应设置直流润滑油泵,油泵应能在交流油泵失效时保证轴承润滑供油,直流油泵采用直流220V电压。
4.2.7.6冷油器设置2台,一台运行一台备用。
冷油器应有足够的换热面积,保证给水泵汽轮机在最大连续功率、冷却水温在36℃、堵管5%、水侧管壁污染后、一台冷油器工作时,润滑油不超温。
其管材选用316L不锈钢。
4.2.7.7润滑油系统应设置双联滤油器,一台运行一台备用,保证润滑油的清洁,两台滤油器可切换,清理滤芯,保证供油安全。
4.2.7.8在油系统设备上,必须设置有效的排气孔、窥视窗。
润滑油的回油应是无压的,回油管设置了无照明装置的窥视窗。
4.2.7.9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油系统所用管道及附件应是强度足够的厚壁管,至少应按两倍以上的工作压力进行设计,应采用无缝钢管。
尽量减少法兰及管接头连接,若必须采用法兰连接,则应采用对焊法兰,且法兰的公称压力应比对应的管道高一等级。
油系统的管道全部采用不锈钢材料,油系统阀门应使用铸钢门,不得使用铸铁阀门,卖方提供全部油系统阀门,法兰垫片采用缠绕垫片。
4.2.8轴封与疏水
4.2.8.1给水泵汽轮机的汽封供汽引接于主汽轮机汽封供汽系统,疏水系统管道接入主机凝汽器,卖方应与主汽轮机制造厂和设计院做好配合工作。
4.2.8.2给水泵汽轮机轴封供汽系统不再设置减温减压器,在轴封蒸汽进口处应设永久性滤网。
各汽机轴封系统应有与主机轴封系统隔离的隔离阀。
4.2.8.3给水泵汽轮机不设置独立的备用轴封供汽汽源。
4.2.8.4给水泵汽轮机主汽阀、管道调节阀和汽缸设有全排放能力的疏水口,保证疏水畅通。
4.2.8.5卖方提供本体各疏水管道上的气(电)动疏水阀、节流阀及附件,本体疏水由卖方设计。
4.2.9给水泵汽轮机配供油涡轮盘车装置及其控制系统。
盘车装置能做到自动啮合、自动退出而不发生撞击。
盘车系统设置压力开关和压力联锁保护,防止在油压建立前投入盘车。
盘车装置运行中如发生供油中断或油压降低到不安全值时,及时报警,并停止运行。
压力开关采用进口产品,由卖方供货。
4.2.10给水泵汽轮机各主要接口应能承受较大的力和力矩,而不影响给水泵汽轮机的正常运行,卖方提供各接口允许力和力矩,当买方管道设计不能满足卖方要求时,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4.2.11给水泵汽轮机与汽动给水泵之间的联轴器由卖方提供,并提供连接附件,卖方负责与给水泵厂的技术协调。
4.2.12给水泵汽轮机至主凝汽器的排汽管道由卖方设计供货,设计供货范围包括排汽管道、真空蝶阀、疏水、管道支吊架等,管道总体布置由设计院负责,卖方将积极进行配合。
排气管道上设置人孔门,人孔门设置为铰链式,方便开启。
人孔盖设计成真空密封式。
4.2.13阀门
4.2.13.1主汽阀、管道调节阀、调节阀均严密不漏,并可承受设计压力1.5倍的水压试验。
4.2.13.2主汽阀可在汽机运行中进行遥控活动试验。
并具备检修后进行单独开闭试验的性能。
4.2.13.3主汽阀配置永久的可拆卸清洗的耐腐蚀不锈钢蒸汽滤网。
滤网的有效流通面积不小于管道横截面积的两倍。
4.2.13.4给水泵汽轮机排汽真空蝶阀及阀门电动装置由卖方配套供货,应选用质量可靠,性能优良的进口产品,卖方提供三家真空蝶阀的厂家和产地,由买方确认。
4.2.13.5给水泵汽轮机本体范围内的疏水阀全部由卖方提供,疏水阀泄漏等级不低于5级,可承受长期冲刷,检修方便,用于高压系统的疏水阀应有低的噪声水平。
4.2.13.6给水泵汽轮机应有防止后汽缸和凝汽器因压力升高而受损的排大气阀等保护措施。
4.2.13.7卖方提供汽机本体及附属设备所使用的各种阀门。
提供的阀门均应符合国标,或ANSIB16.34、ANSIB31.1以及AWWA标准。
4.2.13.8阀门选用的压力、温度等级应符合相应的运行工况,符合系统设计要求及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4.2.13.9所有阀门及附件都应操作灵活,关闭严密,开启和关闭速度稳定。
4.2.13.10用于压力表或压差表的一次门、水位表的一次门采用焊接截止阀,对压力较高的疏水管应设两只隔绝阀。
4.2.13.11负压部分阀门应选用机械真空阀,真空阀应具有可靠的气密性。
4.2.13.12凡是由于热力过程的需要、起动或停机时经常操作、安装位置操作条件很差、公称压力大于2.45MPa及公称直径大于300mm的阀门、公称压力小于0.98MPa,但公称直径大于600mm的阀门,均须设有动力操作机构。
操作机构的选用需征得买方的认可。
4.2.13.13为防止电动阀门在开启或关闭时过调,所有电动阀门都应设置过力矩开关和限位开关。
在开、关方向,限位开关和力矩开关应带有二对独立的常开、常闭接点。
其接点为容量220VAC、5A;220V、1A。
4.2.13.14电动阀门的电动头、调节阀门的执行机构全厂尽量选用单一制造厂产品,便于安装、维护和检修。
卖方推荐2~3家制造厂以备买方选用(为了使用方便可靠,卖方推荐AUMA的产品)。
4.2.13.15提供所有阀门电动装置的接线图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4.2.13.16应提供所有控制用调节阀的调节特性曲线图及配备有关附件,并提供调节特性参数表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4.2.13.17用于油系统的阀门内壁均不得涂漆,而采取其他防腐措施。
4.2.14为方便检修起吊,各需要起吊的零部件应设置起吊挂耳。
4.2.15卖方应提供所有落地设备的地脚螺栓、垫铁等安装材料。
4.3电气设备要求
4.3.1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或相当于上述标准的IEC有关标准。
4.3.2电动机的设计与构造,应与被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相一致。
4.3.3电动机的额定容量应大于被驱动设备轴功率15%,且应考虑电动机应有1.10的运行系数。
4.3.4电动机适合于全电压起动,电动机应保证在80%额定电压下正常启动,且能在70%额定电压下自启动。
4.3.5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380V,额定频率50Hz,电压变化范围为±10%,频率变化范围为±3%。
4.3.6电气设备应为防尘、防爆、防潮型。
交流电动机防护等级为IP54,直流电动机防护等级为IP23,其绝缘等级为F级,并以B级温升考核。
4.3.7控制装置的控制设备、配电设备应以机柜型式向买方提供。
4.3.8电动机的噪声和振动应符合国标。
4.3.9卖方提供电动机制造厂家名单,买方确认。
4.4仪表控制要求
4.4.1卖方成套提供给水泵汽轮机本体范围内的全部就地仪表和控制装置,所供的就地仪表和控制装置应符合安全、经济运行的控制要求,给水泵汽轮机的调速控制系统应能与锅炉给水控制系统协调运行。
4.4.2给水泵汽轮机电液控制系统(MEH):
4.4.2.1MEH系统由卖方提供,该系统设备选用有成功经验的生产厂家,所提供的MEH系统应有在相同单机容量的机组成功运行三年以上的实绩,并尽可能采用与单元机组DEH相同的硬件。
卖方推荐生产厂家,经买方确认。
4.4.2.2数字式电液控制系统(MEH)按协调控制系统(CCS)的给水控制信号改变驱动汽轮机的蒸汽流量,通过控制给水泵汽轮机的转速,使给水泵汽轮机与被驱动给水泵的输出给水流量和锅炉负荷相匹配。
4.4.2.3调速系统控制器应是一套基于微处理器的数字式控制装置,采用完全的、速比至少为20:1(即从5 额定转速到额定转速)的转速传感器。
在信号消失时,调速系统应具有稳定在消失前的给水信号的能力。
调速系统应能检测出协调控制系统给水控制信号的消失。
4.4.2.4在最大限度利用低压蒸汽正常运行的过程中,给水泵汽轮机控制系统(MEH)应能根据机组负荷的变化自动完成高压蒸汽向低压蒸汽以及低压蒸汽向高压蒸汽的切换。
且它们之间的切换是无扰的,给水泵汽轮机转速超过3000rpm
后,根据锅炉给水控制系统的控制信号(4~20mA)控制给水泵汽轮机转速。
控制精度为±1‰。
4.4.2.5MEH系统应是以冗余的微处理器为基础的数字式控制系统。
完整的MEH系统应包括微处理单元,过程输入输出通道,数据通讯接口,配套的就地仪表等。
4.4.2.6MEH系统能以自动方式进行起动汽动给水泵,使转速从0升至3000转/分。
超过3000转/分,给水泵的控制可切换至DCS的给水控制系统进行控制。
如果MEH采用独立的控制系统(不纳入单元机组DCS)应提供硬接线接口,以实现与单元机组DCS系统的连接。
卖方向DEH提供与DCS通讯数据清单和画面数据库,配合完成与DCS的通讯接口工作。
卖方提供说明书、软硬件手册、逻辑图等全套资料(以上资料全部为中文)。
4.4.2.7所供MEH系统在机组的下列运行方式下均应具有良好的性能:
·机组启/停机
·机组正常运行
·滑压运行
·定压运行
·快速降负荷(RB)
4.4.2.8控制系统应能满足下述性能指标要求:
·闭环转速控制范围:不小于10%N H~120%N H(N H为给水泵最高工作转速) ·转速控制精度:<0.1%N H
·转速定值精度:<0.1%N H
·静态特性:死区<0.1%N H
·动态特性:汽轮机转速跟踪滞后<0.1%N H
·控制系统执行速度:主汽门跳闸全行程时间不大于1秒
4.4.2.9MEH系统的任何个别部件故障不应影响整个系统的工作,单一故障不应导致保护系统误动作或拒动作,单一故障不应造成运行给水泵的停运,同时不应妨碍备用给水泵的投入。
4.4.2.10MEH系统具有手动控制、操作员自动、自动控制几种方式。
4.4.2.11控制系统应按“失效保护”和“安全自锁”的原则进行设计。
4.4.2.12系统最低应具备以下功能:
(a)自动升速的控制:MEH系统应能以操作人员预先设定的升速率自动地将汽轮机转速自最低转速一直提升到目标转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