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精选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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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
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XX〕55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xx〕22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有公路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xx〕4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顺利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以下简称“公路安防工程”),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立足全区公路交通发展实际情况,全面排查公路安全风险,统筹需求和财力状况,科学有序完善全区公路安全设施,全力打造“平安交通”,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区政府主体责任,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解决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投入问题。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和鼓励汽车制造、公路建设、公路运输、保险等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统筹协调、分步实施。注重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加强部门、行业间的协调合作,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增强工程实施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财力可能,区分轻重缓急,先行解决安全风险等级较高、交通量较大的路段。
(三)坚持创新驱动、技术支撑。集成相关技术研究成果,通过技术创新和实践检验,不断丰富完善公路交通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和标准体系。立足本区实际情况,加强专业技术咨询,以技术咨询支撑科学决策,以科学决策引领科学发展。
(四)坚持规范运作、持续可控。完善涵盖风险排查、方案设计、工程治理等内容的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工作流程,形成目标明确和绩效导向的管理制度。
构建统一的评估监管体系,避免资源分散配置和“碎片化”,加强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
三、目标任务
20XX年底前,区交通运输局完成县道及旅游公路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区公路分局在上级批复项目资金后完成国省干线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各乡镇完成一般乡道上的公路重点安全隐患治理。
2020年底前,全区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实现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
四、组织领导
为组织和实施好全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确保公路安全、有序畅通,成立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xx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领导组,负责工程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五、资金保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XX〕55号)等文件精神,应保障对公路安防工程的资金投入。除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外,采取财政支持筹措资金。
六、责任分解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xx 政办秘﹝xx﹞54号)、《xx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市级联席会成员单位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文件精神,现将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如下:
1.全面排查现有公路安全隐患。督促各乡镇制定、落实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方案,建立联合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排查任务和责任目标。指导各乡镇根据安全隐患排查结果,全面摸清公路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数量和分布情况,建立、完善并汇总填报公路安全隐患基础数据库。
牵头责任部门:区交通运输局
协同配合部门:区公路分局、区交警大队
2.全面治理现有公路安全隐患。根据公路安全隐患严重程度区分轻急缓重,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制度,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治理资金,确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时限。20XX年底前,重点实施并基本完成县乡道及干线公路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
牵头责任部门:区交通运输局
协同配合部门:区公路分局、区交警大队、各乡镇
3.加强宣传工作。利用电视、广播、络、报纸等媒
体工具,加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宣传工作,让社会各阶层了解该项工作的重要性。
牵头责任部门:区广播电视台
协同配合部门: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分局、区交警大队、各乡镇
4.加大农村客运工作监管力度。认真梳理、汇总已开通农村客运班线的道路通行情况,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公路,在隐患整治到位前不得开通农村客运班线。
牵头责任部门:区交通运输局
协同配合部门:区交警大队
5.加大公路安全附属设施保护力度。加大部门联合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惩治偷盗公路安全设施的违法行为。
牵头责任部门:区交警大队
协同配合部门: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6.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严格执行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制度,接照公路工程管理权限,相应层级的公安交通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人员共同验收,将安全设施作为验收重要内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通车运行。
牵头责任部门:区交通运输局
协同配合部门:区发改委、区交警大队、各乡镇
7.开展治理超限超载专项活动。统一治超执法标准,在货物运输主通道、重要桥梁入口处、高速公路入口处等公路的重要路段和节点,设立公路超限检测站或设置动(静)态监测等技术设备,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情况监测。探索利用计重收费等检测数据加强治超执法管理。(该项工作已单独进行考核)牵头责任部门:区交通运输局
协同配合部门:区交警大队
8.进一步加强车辆监管工作。加强车辆生产、销售、登记、检验、营运准入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改装车辆的行为,严格追究非法生产、改装责任,坚决杜绝非法生产和改装车辆上路。督促生产加强生产一致性管理,改进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加快落实公路货运车辆安装限载装置制度。
牵头责任部门:区经信委
协同配合部门: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警大队
9.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员信息管理。加快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