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一体化机制在办理反渎职侵权案件中运用的若干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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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渎职侵权工作的“三难一大”问题及对策

反渎职侵权工作的“三难一大”问题及对策

反渎职侵权工作的“三难一大”问题及对策[摘要]当前渎职侵权犯罪侦查工作中面临很多困境,如“三难一大”问题,即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认定处理难和干扰阻力大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加以解决,势必会制约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发展,影响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反渎职;侵权工作;“三难一大”;对策笔者结合自身从事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实践,对反渎职侵权工作存在的“三难一大”问题及对策作粗浅的探讨。

一、反渎职侵权工作存在的“三难一大”问题第一,线索发现难。

原因有:1.渎职侵权犯罪的智能化、隐蔽化。

渎职侵权犯罪的主体均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作案手段十分狡猾和隐蔽,不易被察觉,具有较强的反侦查、反审讯能力。

2.渎职罪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社会认知度过低。

人民群众对渎职侵权犯罪的内容和管辖不甚了解,又怕打击报复,不敢举报,举报意识、热情不高,有价值、能成案的线索不多。

3.一些单位保护主义严重,主动移送线索的意识不强。

许多部门在案发后往往采用隐瞒不报、自行处理、私下解决的方式,造成了案件线索被掩盖,而检察机关又难以介入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在了解情况时往往又得不到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从而使案件线索来源长期在低谷徘徊。

第二,调查取证难。

主要表现在:1.取证对象的特殊性。

渎职侵权犯罪主体大都是在社会上有一定地位的实权人物,其社会阅历、知识结构、社会关系等决定了他们不会轻易地提供相关的罪证。

2.案件的知情人员害怕报复或者考虑其他因素而不愿作证,或在举证上出尔反尔,经常使审讯取证工作备受干扰。

3.犯罪嫌疑人利用权力、职务和关系网以及单位领导出于各种自身或小集体利益的考虑等因素,对案件查处采取隐瞒、开脱或干扰的态度,人为增加了案件取证的难度。

第三,认定处理难。

主要表现在:1.责任认定难。

由于调查取证中的人为干扰和消极配合,导致许多渎职行为责任的分散;有些渎职犯罪体现“单位意志”,无法追究刑事责任,往往表现在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即使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也因渎职犯罪法律没有规定单位是犯罪主体,故无法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同时又因责任分散,难以分清责任的大小,也就很难追究具体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当前反渎职侵权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反渎职侵权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当前反渎职侵权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办案规模、工作力度与发案状况不相一致,发现难、立案难、取证难、处理难、预防难的问题仍然存在,反渎职侵权队伍的整体素能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都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反渎职侵权工作任重道远。

当前,反渎职侵权案件在办理过程中一直存在着线索“发现难”这个难题。

造成这一难题的原因一方面在于渎职侵权类犯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对于一般犯罪而言,对象范围不仅少,而且知识文化水平普遍较高,再加上犯罪行为与职务行为的混同,导致犯罪行为比较隐蔽,不主动出击很难被发现。

另外一个方面,当前对于渎职侵权类犯罪的宣传力度不够大,宣传范围也不够广,因此,很少为普通民众所熟知,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当前线索发现的难度。

缺少案件线索来源,就如同无源之水,反渎职侵权案件的办理就难以开展,局面也将陷入僵局。

因此,搞好反渎职侵权案件线索摸排,势在必行。

检察机关要以查处渎职侵权案件,充分保护人权为己任,在执法过程中,不但要发挥法律的惩戒功能,还要体现法律的保护功能;不但要保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安全,还要保护个体利益不受侵犯;不但要保护本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还要保护外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要不断提升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求突破、抓亮点的能力,通过转变执法观念、完善工作制度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达到案源畅通、立案查处准确、判断有力、社会震慑力强的效果,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造成的后果不仅扰乱了国家的正常工作秩序,也扰乱了人民的正常生活秩序,更为严重的是侵犯了法律尊严。

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渎职犯罪案件数量、质量不断提高,但案件处理的轻刑化现象日益突出,对渎职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带来了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

渎职犯罪轻刑化主要表现为司法上缓刑和免于刑事处罚的适用相当广泛。

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数据显示,2005年至2009年6月,被判决有罪的17671名渎职侵权被告人中,宣告免于刑事处罚的9707名,宣告缓刑的5390名,合计占到85.4%。

浅谈反渎工作中的侦与防

浅谈反渎工作中的侦与防

浅谈反渎工作中的侦与防浅谈反渎工作中的侦与防202*年初,我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对“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展开调研,并在反贪局、反渎局两个侦查部门进行尝试。

202*年底,我院制定了“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的规范性文件,我院“侦防一体化”工作全面展开,经过预防部门与侦查部门一年多的磨合,在多个典型职务犯罪案件中,开展“侦防一体化”预防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尤其在查办渎职犯罪案件中,“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得到充分运用。

一、侦防一体化预防工作机制的概念内涵“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是指检察机关侦查部门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介入,在侦查人员的配合下,派员围绕职务犯罪预防进行讯问、调查,在侦查过程中对该单位进行即时个案预防。

同时分析该行业和领域的发案规律和发案趋势,取得预防经验,为行业和领域预防(事前预防)积累材料,打好基础。

按照最高检关于职务犯罪内设机构分工负责的规定,预防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负责个案预防。

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统领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在典型案件中,预防部门深入到侦查部门的个案预防中,不仅将个案预防工作做好做精,同时积累预防经验,发挥预防合力。

侦防一体化预防工作机制的基础是预防部门和侦查部门都有预防的职责,实质是预防职能上的一体化,而非组织形式上的一体化。

二、侦防一体化特点与渎职案件侦查的关系“侦防一体化”预防工作在预防部门的组织协调下,在反贪部门和反渎部门展开。

上述两部门虽同为自侦部门,但因查办案件的性质不同,对侦防一体化预防工作的认识也有所不同。

由于“侦防一体化”预防工作自身的特点,预防部门在渎职犯罪的侦查中,更加适宜开展一体化预防。

(一)渎职犯罪侦查阶段开展同步预防效果明显检察机关查办的渎职犯罪案件侵犯的社会关系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渎职犯罪作为一种职务犯罪,不完备的规章制度是渎职犯罪滋生的土壤,其漏洞是渎职犯罪的温床。

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难点

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难点

Legal Sys t em A nd Soci et y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难点陈俊超摘要检察机关查办渎职类案件对社会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检察机关查办渎职类案件遇到各种困难,主要在于渎职罪的自身因素及办案的外部环境两方面。

要提高反渎职队伍的能力素质,拓宽渎职案件线索来源的渠道,加大打击力度。

关键词检察机关渎职侵权犯罪属性中图分类号:D920.5文献标识码:A文童编号:1009.0592(201o)12.201.02一、检察机关查办渎职类案件的重要性渎职犯罪案件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我国现行《刑法》对渎职犯罪的不断细化和补充,这对于打击各类渎职犯罪活动,保证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维护国家机关的廉洁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滨职侵权是一种严重的腐败行为,影响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

渎职侵权犯罪对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危害,J Ju重经济生活中某些矛盾和问题,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贯彻落实,动摇了人们对国家公职人员秉公办事的信念,造成人才的埋没和外流,导致社会风气的败坏,社会公道沦丧,不利于人们遵守社会公德和遵纪守法意识的形成和巩固。

当前,反渎职侵权工作中普遍存在渎职案件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等诸多困难。

二、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的难点及原因(一)渎职罪自身方面的原因第一,渎职案件发生的领域广,且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智能性。

渎职侵权共有42个罪名,涉及的范围有公、检、法、工商、税务、土地、规划、城建、安监、质监、商检、林业、教育、卫生防疫、金融等诸多行业和部门。

随着社会管理的细化,各行各业都有各自的行业规定和管理法规,涉及的法律法规多,技术性、专业性和政策性强,局外人一般都难以掌握。

自然,发生在这些领域和行业的渎职犯罪,也难以为一般人所发现。

同时,渎耿案件的犯罪主体系从事国家公务的人员,有的甚至是某一方面的专家,权威或资深人士,通晓本单位、本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渎职侵权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研究

渎职侵权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研究
职犯 罪 , 度 和阻力 可想 而知 。从侦 查 的对象来 看 , 其难 渎职侵 权犯 罪 涉及 的都 是 国家机 关工 作人 员 , 他 们大 多拥有 一定 的职权 , 的位 高权重 。这 就决定 了检 察机关 侦查 工作 实质 上是权 力对 权力 的监督 制 有 约 , 法律 与权势 、 是 国家 根本利 益 与局部 利益 或者 个人利 益 的对抗 较量 。 因此 , 反渎 职侵 权工作 要想取 得实质性 进展 , 必须充分 发挥侦 查一体 化 的作 用 , 就 最大 限度地 降低和减少 办案 的难度 和阻力 。 3有效 锻炼 队伍 , . 提高人 员 素质 。侦 查一 体化 机制具 备人 才 资源整 合功 能 , 相对 于基 层 院而言 , 上
孙 长柱
中图分类号 : 2 . D900
董 丽娟 - 职侵 权犯 罪侦 查一体 化机 制研 究 渎
文章编号 :62 9 8 2 1 )2 【7 0 l7— 2 5( 0 1 0一 ) 4 0
文献标 识码 : A
渎职侵权犯罪侦查 一体 化机制研究
孙 长柱 … 董 丽娟 嘲
【 摘
要 】 本文就反渎职侵权侦查一体化机制的价值所在、基本立足点和运
越 了属 地管辖 的界限 , 突出集 权指挥 领导 的权 威 , 强调 了局部对 整体服务 和整体 对局部 的协调 。从 程序
法适用角度看 , 这一模式灵活适用了刑事诉讼法指定管辖的规定 , 以提办、 交办、 联办 、 督办等多元化方 式来 侦查社 会影 响面 大和难 度大 的个案 , 以随时 、 有效地 启动 一体 化流程 , 运筹 对一个 特定 案情 或特定 区域 , 完成反渎职侵权工作 。由此可见 , 反渎职侵权侦查一体化是检察机关领导体制和检察一体化原则 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 , 是检察一体化实现 的一个重要载体。只有实行反渎职 侵权侦查一体化 , 切实强化上下领导 , 加强横向配合, 才能真正实现检察一体化。[ 4 J

对提高反渎职侵权侦查能力相关问题的思考

对提高反渎职侵权侦查能力相关问题的思考

L叼aI S y gt e m A nd S∞i ety ___冒翟翟酉Il毯竺!堡!!望!!!f叁整!查塾盒对提高反渎职侵权侦查能力相关问题的思考黄茉妮摘要突出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工作的重点,集中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犯罪更是检察机关解决民生问题最直接的体现。

如何解放思想,促进反渎职侵权工作可持续发展愈显重要。

本文就完善侦查一体化机制,提高反渎职侵权侦查能力和水平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关键词解放思想反渎职侵权侦查一体化中图分类号:D9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l009.0592(20l O)11.224.02一、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及法律依据侦查一体化机制是指为了优化检察院侦查资源配置,提高整体效能,采取侦查指挥中心等组织形式,以提办、交办、联合办、督办为主要办案方式,实施侦查活动统一组织指挥,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和经营,侦查人才和技术装备统一调配使用的侦查活动新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侦查职能是检察l l|;{能的组成部分。

根据组织法的这一规定,侦查一体化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健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一体化机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重大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应当发挥检察机关的整体优势,统一管理案件线索,统一组织侦查活动,统一调度侦查力量和侦查装备,强化检察机关相互之间的侦查协作,形成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运转高效有序的侦查工作一体化机制,提高侦查职务犯罪案件的整体能力。

”二、实施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对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意义(一)有利于线索管理,把握查处渎职侵权案件的时机及时掌握渎职侵权案件线索,关系能否把握侦破案件的时机,而掌握破案时机是反渎职侵权工作成败的关键之一。

实施侦查一体化机制后,案件线索由上级检察院统一管理,基层检察院受理的渎职侵权案件线索应及时报告上一级检察院,上级检察院负责对本辖区渎职侵权案件线索进行甄别评估,并根据案件线索的难易程度,决定初查方案和初查单位。

浅议侦查一体化机制对于破解基层检察院反渎工作发展难题的重要作用

浅议侦查一体化机制对于破解基层检察院反渎工作发展难题的重要作用

侦 查一体 化机制 , 就是 以提办 、 交办 、 督办 、 联合 办为主 要办 联 就 是基层 检察机 关与 行政 执法机 关之 间的线索 资源 整合 , 就是 案方 式 , 施案件 线索统 一管 理和经 营 , 查活动 统一 组织指 挥 , 实 侦 加强 与公安 、 纪检 、 监察 、 汁、 商、 务等职 能部 门的合作 与联 审 工 税
试从 实证 研 究的 角度 , 侦 查一 体化 机制 对 于破 解基 层 检察 院反 渎工 作发展 难题 的重要 作 用 。 论证
关键词
侦查一体化
上下联动
反贪反渎联动机制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 号 :090 9(0 00・4 -2 10 -522 1)6130
中 图分类 号 : 9 6 D 2- 3
作科 学发 展三 大难题 的利器 , 以笔者 所在 的增城 市人 民检察 院为
大、 渎职 侵 权责 任较 难认 定 、 确区 分罪 与非 罪界 限难 度较 大等 正
例 , 过试 行这一 机制 , 挥三 大整合 功能 , 通 发 实现 了反渎 工作 的跨 问题 , 做 到能立 就 能诉 、 要 能诉 就能 判并 不容 易 。而侦 查一 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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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 议侦查 一体化 机笨i l j 对子破 麓基 层 检 察院反 渎 工作发展 难题 的重要作用

摘 要

一 直以来 , 件线 索 少、 件查 处难 、 件 查办 能 力较 弱是 制 约基层检 察 院反 渎 工作 科学 发展 的三 大难 题 。本 丈 案 案 案

工作心得:查办渎职侵权案件的难点和对策

工作心得:查办渎职侵权案件的难点和对策

查办渎职侵权案件的难点和对策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是人民检察院的重要职责,在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司法公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刑法、刑诉法的修改,在铁路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案件面临着犯罪主体的局限、线索匮乏、案件突破难、体制改革造成的困难等诸多问题。

对此,应不断深化一体化办案机制,加强培养渎职侵权侦查专业人才,拓宽案件来源,并针对铁路管理体制改革现状,适当拓宽铁路检察机关的管辖范围。

渎职犯罪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往往集各种重大危害后果于一案,即一起渎职犯罪案件既有人员的伤亡,又有财产的损失,同时还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是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部门的重要职责,在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司法公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随着刑法、刑诉法的修改,查办渎职侵权案件面临犯罪主体的局限、新型领域犯罪未打开局面等新问题。

在铁路检察系统,这一问题更为突出。

以郑州铁检分院为例,近年来两级院反渎职侵权部门一直艰苦细致的工作,但一直未获重大突破,最主要的原因是线索来源匮乏、侦查取证困难。

本文着重就查办渎职侵权案件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对策等方面作一些粗浅的探讨,以期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开展有所裨益。

一、反渎职侵权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一)理论上的困难1、对侵权渎职犯罪主体的不同认识困扰立案查处工作。

《刑法》修订之前,检察机关法纪部门管辖13种渎职犯罪案件;《刑法》修订后,渎职罪罪名增加到34个,反渎职侵权部门管辖案件所涉罪名增加了21个。

《刑法》在丰富渎职犯罪种类的同时,将犯罪主体范围缩小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但由于修订后的刑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未作明确界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对有管理之实却无国家机关之名的各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主体身份不明,办案人员难以判断其性质,从而给渎职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带来困难。

2.对徇私舞弊类型犯罪中的“徇私”理解不一,导致案件难以认定。

对提高反渎职侵权侦查能力相关问题的思考

对提高反渎职侵权侦查能力相关问题的思考
侦查力 量和侦 查装备 , 化检察机 关相 互之间 的侦 查协作 , 强 形成

( ) 除对 渎职侵权 工作 的阻 力, 三 排 确保案件 处理 的公 正 、
当前在 某些地 区或 行业地 方 保护主 义的思 想一 时难 以得 到 况时有发 生, 办理渎 以侵权案 件要 比办 理其他案 件面临更多 的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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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提 高 反 渎职 侵 权 侦 查 能 力 相 关 问 题 的 思 考
黄 荣妮
摘 要 突 出查 办民生领域 职 务犯 罪 , 是检 察机 关工作 的重点 , 中查办 国家机 关工作人 员渎 职失职犯 罪 更是检 察机 关解 集 决 民生 问题 最直接 的体现 。如何解放 思 想, 促进反 渎职侵 权工作 可持 续发展 愈显 重要 。本文就 完善侦 查一体化 机制 , 高 提 反渎 职侵权侦 查 能力扣水平 问题提 出对 策建议 。 关键 词 解放 思想 反 渎职 侵权 侦 查一体化 文 献标识 码: A 文章编 号 :0 909(0 0l- 40 J0.522 1)1 2 .2 2 中图 分类号 : 9 8 D J
办为主要 办案方 式 , 实施 侦查活 动统一 组织指挥 , 案件线 索统一 利于 打开反 渎职 侵权检 察工 作立案 少 的局面 。检察机 关通 过侦 管理和经营 , 侦查人才 和技术装备 统一调配使 用的侦 查活动新机 查一体化 机制 , 找准渎职 侵权 犯罪案 件高发 区的切 入点 , 组成若 制。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人 民检 察院组织 法》 十条第 二款规 定 , 《 第 最 干 个专案 组 , 统一行 动 , 深入 查办窝 案、 串案 , 点整 治行业性的 重 高人 民检 察院领 导地方 各级 人 民检 察院 和专 门人 民检 察院 的工 犯罪 和人 民群众反 映强烈的渎 职侵权犯罪 活动 , 出反渎职侵权 打 作 , 级人 民检 察院领 导下 级人 民检 察院 的工作 , 查职能 是检 检 察工作 声威 , 上 侦 推动 反渎 职 侵权 斗争 向纵深 发展 。 三是有 利于检

海东地区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侦查一体化建设思考

海东地区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侦查一体化建设思考




有 分 院查 办

随 着 形 势 的 发 展 以 前 的办 案模 式越 来






越 不 适 应 新 形 势 下 的反 渎 职 侵 权 案件 查 办 工 作 的需
要 其弊端 日益 显 露 导 致 案件线 索 匮 乏 办 案 阻 力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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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督 制 约 队 伍 建 设 后 勤 保 障 等 按 照 信 息 共享 反

部 门及 其 工 作人 员 在 上 下级 检察 院检察 长 的领 导 下

充 分发 挥 检 察 机 关 上 下 级 领 导 体制 的优 势 在 查 办 重
辖 范 围查 办 案 件 只 有 在 全 区 有 影 响 案件 重 大 的 则
, ,
大 复杂 疑难 渎 职 侵 权 犯 罪 案 件 时 为 了 及 时 准 确 查 明犯 罪 案件 发 现 案件管辖 侦查 指 挥 整 体 作 战
的成效 , 尤其是渎职侵权案件 的撤案率明显下降 , 移 送起 诉 的案 件法 院均作 了有罪 判决 。 回顾近 年来 的办
案形 式 , 是 ; 主要
1省院指导、 、 分院牵头 、 县院主办的形式。 106  ̄20 1 年, 最高人 民检察院被列为全 国六大侵权案件之一 的 原化 隆县 公安 局 干警 史某 等 五人 刑 讯逼 供致 人 死 亡 案 。此案 的侦查 就是 省 院反 渎局 具体指 导 、 院反渎 分 职侵权部门牵头排除阻力、 化隆县院全力以赴主办的 形式查办的, 最终成功 的完成了一个基层县院 自身难 以完成的案件查办工作。 2成立专案组、 院牵头挂帅、 、 分 县院承办、 兵力使 用采 用集约 式作 战形 式 。如20年 , o7 在查 办原化 隆县

反渎职侵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反渎职侵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反渎职侵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反渎职侵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反渎职侵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职能、性质、特点等更加明确,打击的重点更加突出。

尤其是近两年我市推行了职务犯罪侦查“五项机制”,渎职侵权检察部门顺应形势,在查办这类案件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但从查办这类案件的总体情况看,发展仍然不平衡,现行的渎检工作仍然存在案件来源少、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严重制约了渎检工作的开展,成为当前影响检察业务全面开展的一大因素。

一、当前反渎职侵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反渎职侵权队伍的素质与担负的重任不相应。

反渎职侵权工作涉及各个部门和各个行业,查办起来颇为棘手,要求侦查人员必须兼具法律知识和其他各个行业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从这个方面来说,反渎职侵权干警的素质应该相对更高一些,而我们的现状是反渎职侵权工作人员不仅数量少,而且普遍为法律专业的单一型人才,既没有对渎职侵权犯罪有深入细致研究的人员,也没有对渎职侵权犯罪有独特研究的能手,且反渎职侵权队伍人员变动频繁,缺乏连续性和延续性,从而导致对查办渎职侵权案件普遍有畏难情绪,制约了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开展。

2、宣传力度不够造成社会认识度较低。

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宣传,导致人们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性质、任务、职责以及受理案件的范围不了解,对各种渎职犯罪的构成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了解不多,没有明确认识,因此对某些渎职行为采取漠不关心,甚至认可的态度,出现群众不知、不会举报的问题,因而很难通过群众举报获取有价值的线索。

在一定程度上使案源的获得受到限制,造成举报线索较大幅度下降,案源缺乏,案件可查性低,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出现无案盼案,有案难办的现象。

加之检察机关内部信息资源缺乏整合,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机制,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办案的效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在学习新知识、分析新情况、提出新思路方面,不但明显缺乏相应技能和策略,也没有形成整体合力。

“侦查一体化机制”对基层检察院反渎查案工作的重要作用

“侦查一体化机制”对基层检察院反渎查案工作的重要作用

“侦查一体化机制”对基层检察院反渎查案工作的重要作用在全面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 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仍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少一弱两难”,即:线索少、查办能力弱、查证难、处理难。

影响和制约了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深入开展。

要解决这些难题,通过自身从事反渎工作的实践,我认为最重要的方法就是要用足用活侦查一体化机制。

侦查一体化机制,就是以提办、交办、督办、联合办为主要办案方式,实施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和经营,侦查活动统一组织指挥,侦查人才和技术装备统一调配使用,执法环境统一营造的侦查机制。

该机制具有线索资源整合、侦查力量整合、人才资源整合三大优势。

以项城市院反渎职侵权局为例, 2011年共受理案件线索21件,经初查,成功立案16件,立案数是前三年的总和,比上一年度上升了166.67%,且侦结率和移送起诉率达100%。

这些成绩的取得彰显了该机制的强大生命力。

第一,线索资源整合功能有利于破解案件线索少的难题。

多年来,在惩治腐败问题上,人们关注更多的是贪污贿赂犯罪,对渎职侵权这种不进腰包的犯罪的危害认识不足,个别机关和干部甚至对这些犯罪要进行刑事追究不理解、不支持,加上基层检察院自身侦查力量分散、摸查和经营线索水平不高等原因,案件案源不足一直制约着反渎工作的发展。

而线索资源整合能够有效破解案件线索少的难题。

线索资源整合功能主要表现在内联、外联、上下联动三个方面:内联就是加强与反贪、公诉、侦监、民行、控申等部门的合作,达到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目的;外联就是加强与公安、纪检、监察、审计、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的合作;上下联动就是加强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的联系,通过上级院对基层院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统一建档、统一调配,提高线索经营的能力和深度。

第二,人才资源整合功能有利于破解案件查办能力较弱的难题。

案件查办能力较弱是制约基层院反渎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难题。

《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中规定的罪名多达三十余种,范围涉及公、检、法、工商、税务、海关等诸多行业,涉及法律法规多、领域广、技术性、专业性和政策性强。

浅谈反渎工作“三难一大”困境及对策

浅谈反渎工作“三难一大”困境及对策

深 入调查 难免触及 其关系而 打草惊 蛇 , 露马脚 , 稍 就会竭 力掩 盖 , 动 用关系 阻碍 侦查 。另外 , 一些单 位从 本部 门 的利 益 出发 , 想 不
( 发现 难 一)
片面强 调保 护干 部的积 极性 , 极力 掩盖本 部 门内 从案源 看, 检察 机关近 年来 收到的群众 举报 的案件线 索呈下 影 响年度 评 比, 瞒案 不报 、 置障碍 , 设 阻挠 办案 , 导致 初 降态 势, 案源 匮乏 问题 比较 突 出; 办案 的实践看 , 从 当前检 察机关 部 存在 的渎职 侵权 问题 , 查办渎 职侵权 犯罪 的数量 与实际发 案状况 不符 , 渎职 侵权 犯罪的 查 受阻 严重 , 以立 案 。 难
如 何快 速扭转 被 动局 面 , 强反 渎工作 力度 , 力服 务和谐社 会建设 , 加 全 成为新 时期反 渎部 门的重要课 题 。本 文在认 真分析 渎职侵权 检 察工作 面 临的 “ 一 大” 三难 问题 基础上 , 出了新时期检 察机 关应加 强 和改进 渎职犯 罪 的侦 查策略 , 提 使反 渎职侦
成 以下几种 情形 : 一是相 关地方 、 门不配合调 查取证 工作 , 愿 对检察 机关反渎 职侵权 职责 、 务 , 多不甚 了解 , 部 不 任 大 更不清 楚哪些
意提 供涉及 自身利 益 的证据材料 ; 二是 案件受 害人未 能及时 向检 行为属 于渎职侵 权犯罪 , 并且 由于大 多数渎 职侵权行 为 与其没有 察机 关控 告 、 举报 , 时间过 长 , 加大 了对有 关人 证 、 物证 的搜集难 直接 的利益冲 突, 造成他 们 同渎职侵权 犯罪 行为作 斗争 的积极性 度 ; 是 犯罪嫌 疑人 利用 权利 、 务和 关系 网 以及 单位领 导 出于 不 高, 三 职 由此 出现不 知如 何举报 或不 愿意 举报 。 各种 自身 或 小集体利 益 的考 虑等 因素 , 案件查 处采取 隐瞒 、 对 开 脱或 干扰 的态度 , 为增 加 了案件取 证 的难度 。 人

用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破解反渎工作难题

用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破解反渎工作难题

用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破解反渎工作难题浅析用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破解反渎工作难题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就是指检察机关为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树立法律监督权威,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与社会公平正义,在各级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按照检察工作整体性、统一性的要求,实行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

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关系,加强各地检察机关之间的工作协作,充分发挥内设机构的只能作用,能促进检察机关结成运转高效、关系协调、规范有序的统一整体。

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的优势正好为我们破解反渎工作难题提供了很好的机会与平台。

反渎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于反贪工作和刑事检察工作而言,有其自身的特点。

主要表现在:渎职犯罪隐蔽性大,有关人员对渎职犯罪的认知度低。

认为行政行为有些偏差是可以理解的,只要没有装腰包,有些还是好心办了错事,不认为是渎职犯罪。

社会公众对渎职犯罪的构成要件、危害程度、举报途径的知晓度还不够等,严重制约了渎职犯罪案件的线索来源。

渎职犯罪往往与单位的制度、规划、授权等有关,而这些证据具有一定的游移性,还有的渎职行为直接与地方经济发展的违规操作有关,存在太多的干扰因素,导致渎职犯罪侦查取证与立案诉讼困难。

反渎工作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阻力大。

有些上级机关或领导认为渎职案件涉案人员没有个人贪污、受贿等行为,危害不大、民愤不大,或情有可原等,往往对渎职案件的查办进行干预、说情、协调等,对渎职案件的查办形成很大阻力。

总的来说就是“获取线索难、调查取证难、立案与诉讼难、办案阻力大”(参见韩惠军反渎工作析难解困之初探)。

那么,基层检察机关如何解决这些反渎工作难题呢?我认为,现阶段推行的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为提我们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与平台。

我们应该充分利用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按照检察工作整体性、统一性的要求,实行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检察工作一体化格局,实现检察机关结成高效运转、关系协调、规范有序的统一整体,充分发挥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的作用来破解反渎工作难题。

反渎职侵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之探讨

反渎职侵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之探讨

反渎职侵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之探讨反渎职侵权工作是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查处渎职侵权案件也是当前检察机关工作的首要任务之一。

然而,当前检察机关对渎职侵权案件的查处工作还面临着社会认知度较低、办案力量和办案经费不足、三难一大、处理轻型化等困难和问题。

这些困难和问题的解决必需通过多种途径,综合运用各种方法与策略。

标签:反渎职侵权;问题;对策近年来,我国渎职和侵权类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要求各地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加大渎职侵权案件的查处力度。

因此,查处渎职侵权案件也是当前检察机关工作的首要任务之一。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检察机关对渎职侵权案件的查处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社会认知度较低、办案力量和办案经费不足、三难一大(即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阻力大)、处理轻型化等问题。

一、反渎职侵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一)反渎职侵权工作社会认知度较低由于渎职侵权案件大多是过失犯罪,钱没进腰包,是“好心办坏事”,危害性不那么直观,因此,许多人对其性质认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不明。

一些本已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渎职侵权行为,却被看成是一般的工作失误或工作方法不当,由单位进行内部处分。

加上检察机关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查办有影响的渎职侵权案件较少,因而一般干部、群众对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的工作职责、任务不甚了解,由此出现不知如何举报或不愿意举报的情况,导致办案机关“无米下锅”。

(二)反渎职侵权部门办案力量和办案经费不足反渎干警的人员数量与实际工作需要尚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基层反渎部门人员配备少。

以资溪县检察院为例,反渎干警仅有局长、副局长和一名法警,而在实际工作中,渎职侵权线索的摸、排,案源渠道的开辟,案件的侦查,都需要大量人力的投入,人员短缺致使反渎干警大多身兼多职,缺乏后勤保障人员,面对千头万绪的工作顾此失彼。

2021年反渎职侵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1年反渎职侵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反渎职侵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反渎职侵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职能、性质、特点等更加明确,打击的重点更加突出。

尤其是近两年我市推行了职务犯罪侦查“五项机制”,渎职侵权检察部门顺应形势,在查办这类案件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但从查办这类案件的总体情况看,发展仍然不平衡,现行的渎检工作仍然存在案件来源少、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严重制约了渎检工作的开展,成为当前影响检察业务全面开展的一大因素。

一、当前反渎职侵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反渎职侵权队伍的素质与担负的重任不相应。

反渎职侵权工作涉及各个部门和各个行业,查办起来颇为棘手,要求侦查人员必须兼具法律知识和其他各个行业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从这个方面来说,反渎职侵权干警的素质应该相对更高一些,而我们的现状是反渎职侵权工作人员不仅数量少,而且普遍为法律专业的单一型人才,既没有对渎职侵权犯罪有深入细致研究的人员,也没有对渎职侵权犯罪有独特研究的能手,且反渎职侵权队伍人员变动频繁,缺乏连续性和延续性,从而导致对查办渎职侵权案件普遍有畏难情绪,制约了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开展。

2、宣传力度不够造成社会认识度较低。

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宣传,导致人们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性质、任务、职责以及受理案件的范围不了解,对各种渎职犯罪的构成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了解不多,没有明确认识,因此对某些渎职行为采取漠不关心,甚至认可的态度,出现群众不知、不会举报的问题,因而很难通过群众举报获取有价值的线索。

在一定程度上使案源的获得受到限制,造成举报线索较大幅度下降,案源缺乏,案件可查性低,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出现无案盼案,有案难办的现象。

加之检察机关内部信息资源缺乏整合,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机制,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办案的效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在学习新知识、分析新情况、提出新思路方面,不但明显缺乏相应技能和策略,也没有形成整体合力。

对渎职侵权犯罪查办工作的思考

对渎职侵权犯罪查办工作的思考

对渎职侵权犯罪查办工作的思考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

一、办案干扰多、阻力大,尚未形成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当前,社会公众特别是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对渎职侵权犯罪的严重性、危害性估计不足,存在认识误区,认为渎职犯罪是工作失误,怕查处多了影响工作积极性。

对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知程度还不够高,一些地方领导对渎职侵权犯罪特别是对渎职犯罪中的过失犯罪或当渎职犯罪涉及的是公共利益时,容易忽视、容忍,甚至公开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说情,以种种理由不让查,不让诉,不让判,影响了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的决心,挫伤了干警的办案积极性。

一些发案单位存在部门保护主义,或担心“一票否决”,影响政绩,或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对检察机关办案不支持、不配合,对本部门发生的渎职犯罪案件往往作内部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二、线索发现难、认识低,导致案件线索匮乏首先,渎职犯罪发生于国家对社会管理活动和司法活动中,多是管理者、执法者在自身业务范围内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类犯罪。

此类犯罪行为一般都是隐藏于正常业务工作背后,具有隐蔽性和智能性等特点。

而侵权类犯罪,则多由于受害人畏于执法人员淫威,或对司法机关存在一定错误认识,从而不敢、不愿举报犯罪事实。

这些都成为渎职侵权犯罪线索发现难的原因。

其次,人民群众对渎职侵权案件的认知度不够。

许多人民群众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渎职侵权犯罪缺乏认识和了解,往往分不清哪些行为属于渎职侵权犯罪,哪些行为属于违纪行为、社会不正之风,不知对这类案件该如何举报、向谁举报,致使渎职侵权犯罪缺乏有效的控告举报群体。

这一方面主要是由于检察机关向公众宣传渎职侵权犯罪的力度和广度不够所造成的;另一方面,由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犯罪的危害结果不如贪污、受贿等犯罪的危害结果直接和容易引起公愤,甚至有的人认为玩忽职守等犯罪是所谓的“工作上的不慎所造成的,主观上是为了把事情办好”,心理上持同情态度。

对提高反渎职侵权侦查能力相关问题的思考

对提高反渎职侵权侦查能力相关问题的思考

对提高反渎职侵权侦查能力相关问题的思考【摘要】一直以来,反渎职侵权工作都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大的业务检查工作,这项工作对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反渎职工作要本着维护党和政府良好形象的立场,以纯洁干部队伍为己任,并且把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经济总量的发展作为目标,通过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来指导工作。

集中将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渎职罪和失职罪进行查办,直接的体现出了对民生问题的解决态度。

那么在当前,怎样才能够做到思想的解放,将反渎职侵权工作做得更好,促使其持续健康的运作下去显得愈加重要。

笔者在这里将借助侦查一体化机制的运用,简单的对提高反渎职侵权侦查能力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可以得到大家的一些认可。

【关键词】侦查一体化机制;反渎职侵权;侦查能力一、引言侦查一体化机制对于检察院的侦查资源配置起着优化作用,它可以提高其整体的效能。

包括侦查指挥中心在内的组织形式,通过交办、提办、督办以及联合办为主的办案方式,对侦查活动施行统一的组织指挥,对案件的线索进行统一的经营和管理。

侦查机制是一种使技术装备和侦查人才进行统一调配的新的侦查活动机制。

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可以有效的对国家机关内出现渎职侵权犯罪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惩戒和打击,侦查一体化机制在这其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二、侦查一体化的办案机制对反渎职侵权侦查工作的意义(一)掌握线索,把握查处时机如果想要将侦破渎职侵权案件的时机把握好,就需要做到对该案件的线索进行及时的了解,对破案时机的正确掌握能够关系到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成败。

侦查一体化机制的实施可以使上级检察院统一的对案件的线索进行管理[1]。

所以,基层检察院应该及时的将自己所受理的渎职侵权案件的相关线索上报到上级检察院,然后再由上级检察院来对本辖区内的渎职侵权案件进行甄别和评估,并且再根据所接收的线索的难易来确定初查的方案和初查的单位。

这种办案机制将以前那种通过基层检察院独自管理相关案件线索、独自初查的落后方式彻底地改变了,它适应当前这种大环境下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发展的需要。

浅谈渎职侵权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

浅谈渎职侵权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

渎职侵权侦查 一体化 的含义与 内容 职务犯罪 侦查 的一 体化包含两 方面 的内容 ,其一 是横 向


身 资源和 能力的不足 。三 是在突破案件 中遇 到阻力时通 过上 级 院的协调、干预 ,采用提办 、交办 、督办 、参办的形式 , 排 除干 扰,确保办 案的I N进行 。四是充分发挥 自身的主观 i l O
解兄弟 院突破 类似 案件的经验 及教训 ,从而 在实 际侦 查工作 中,能够 找准 突破 案件的切入 点,避免走弯 路、岔路 。二是 遇到跨区域案 、窝 案、串案及疑难 复杂案件 ,第一时 问向上 级 院汇报 ,由上 级 院调 度其 他兄 弟区院开展联合 侦查 ,替代 我 院的部分外 围取 证工 作,从而迅速有 效弥补突破案 件 中 自
二、充分 运用上下 联动的纵 向指挥机制 ,提升突破案 件 的效率和水平 20 0 9年 以来 ,海 门市检 察院依托 侦查一体化机制 ,借助 上级 院这 一平 台,在其统一领 导指挥下 ,上 下两级 院协作联 动 ,共享 情报 信息 和侦查 资源 ,形成查办 合力 ,突破 了多起 有影响 的大案要 案,取得了 良好 的法律效果和社 会效果。
级 院信息资源丰 富、调度便捷 、业务水平 高的优势 ,积极争 取上级 院的支持与 指导 ,形 成上下一体 、信息畅通 、协调高 效 的办案工作新机 制 。办案 中 ,一是对于 案件线索 ,及时 向 上级 反馈 备案 ,对 于定性上存 在争议 的案件 ,立 即与 上级院
联系沟通 ,积极争 取上级 院的针对性指 导,并通过上 级院了
我 院纵 向上实现 了与上级 院 “ 龙头 ”对 接 ,充分 利用上
三、建立完善横向配合的内部联动协作机制,保障侦查 突破工 作高效运 作 我 院在职务犯罪 侦查工作一体 化机 制框架下,为切实保 障侦查突破工 作的高效运作 ,建立 以反渎 、反贪侦查部 门为 主 体, 以控 中、侦 监、公诉 、技术 、法 警等部 门为辅助 的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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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一体化机制在办理反渎职侵权案件中运用的若干问题探讨
[摘要]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能,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途径。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当前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所面临的环境日渐复杂。

被侦查人反侦查能力增强,查办工作干扰大、阻力大。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原有的办案机制在新形势下也暴露出原有的弊端和缺陷。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和城乡一体化战略大力推进的背景下,面对艰巨繁重的反渎工作形势,创新办案模式,改革侦查机制,加强检察机关整体作战能力,改变过去各自为营、分散作战的方式,建立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渎职犯罪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才能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惩治渎职犯罪的职能,促进渎职侵权犯罪侦查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关键词]渎职侵权;侦查一体化;问题;对策
一、反渎职侵权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提出的背景
十六大报告确定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框架,为系统规划和实行检察改革,探索和改进现行检察体制特别是业务工作机制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较大的空间。

随着检察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推行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逐步提出一些举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规定》中指出:“强化分州市院查办渎职侵权案件的责任和侦查指挥职能,建立以分州市院为龙头,县区院为重点的办案体系,形成区域联动、上下一体、指挥有力、协调高效的侦查工作运行机制。

”其实质即为“侦查一体化”。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健全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的若干规定》强调,实行侦查一体化应遵循统一指挥、严格依法、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原则,以法治、科学、规范、高效、专业为目标,同时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因地制宜地建立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一体化侦查机制。

渎职犯罪侦查一体化,是指检察机关在现行的检察体制模式下,在现行的法律规定框架内,建立以优化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的侦查资源配置、提高整体效能为目标,以上级院为“龙头”,以基层院为支点,以侦查指挥中心为组织形式,以提办、交办、督办、联合办等为主要办案方式,实行侦查活动统一组织指挥,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和经营,侦查人才和技术装备统一调配使用,执法环境统一营造的查办渎职犯罪的侦查机制。

这是一种符合渎职犯罪特点和侦查规律的,依靠检察机关自身优势和内部合力依法独立办案的新型侦查机制。

二、侦查一体化机制在当前反渎职侵权工作中的优势和不足之处
(一)侦查一体化机制在当前反渎职侵权工作中的优势
反渎职侵权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反映了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内在规律和制度要求,也是检察体制的根本特点和制度特色。

推行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
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侦查一体化是保证反渎职侵权执法办案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

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反渎职侵权部门的整体优势,以市院为主体,以基层院为基础,实现侦查指挥权威化、侦查资源统配化、内部工作整体化,不断探索总结有利于办案的方法、经验,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侦查一体化机制,积极推进反渎职侵权办案的专案化发展。

对重大案件、敏感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干扰阻力大的案件,由市县两级院组成专案组侦办,统一调度指挥,整合办案资源,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充分体现了“纵横统一”的优势。

纵即以上级院的指挥为龙头。

横即与本院控申、反贪、侦查监督、公诉、技术等部门多方联动,视侦查过程中的环节和案情需要转交本院其他部门协调与配合。

他们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补强证据、节约办案成本、提高侦查效率,确保办案程序合法,提高案件质量和加强与技术部门的配合,提高侦查工作的技术含量,使侦查工作更科学、更严谨。

1.有利于增强案件的突破。

当前,渎职侵权犯罪手段日趋隐蔽,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增强,侦查工作干扰多、阻力大,传统的办案模式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推行“侦查一体化”机制有利于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办案力量,调动和汇集优秀侦查人才和办案骨干力量,加快案件侦破力度。

2.有利于整合侦查资源。

推行“侦查一体化”机制是对反渎资源的一次整合,实行区域内的反渎资源共享。

通过采取集中人力、物力的办法,统一参与到案件中来,形成整体作战优势,改变一个单位“单打独斗”,人员紧缺的局面。

有利于聚合零星力量、形成整体优势,有利于上下级检察机关警力、装备、信息的共享和利用,有利于改变以地域为界、各自为阵的陈旧模式,突出侦查工作的整体优势,形成大反渎的工作格局。

3.有利于提高办案的质量。

推行“侦查一体化”机制有利于促进侦查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效防止错案发生,体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宗旨。

4.有利于排除干扰阻力。

推行“侦查一体化”机制,使区域内的反渎工作在上级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规范办案,公正执法,有利于避免侦查工作受地方干扰阻力的影响,通过上级院指挥协调,帮助下级院排除阻力,破除压力,确保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一是案件的侦查权
在上级指挥中心,而不在发案地的反渎机关,减少了当地来自不同层面的社会干扰。

二是必要时实施异地交叉办案,减少说情风。

三是建立统一的以质量为核心的侦查考核评价标准,约束侦查人员的行为,堵塞了侦查中的漏洞。

(二)侦查一体化机制在反渎职侵权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1.虽然侦查一体化机制不乏法律理论的支撑,也有现实的需要,但实践中却难以真正做到“一体化”,存在侦查指挥乏力、侦查协作无力、侦查经费紧张等问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检察机关侦查工作的开展。

2.可能影响下级院和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由于侦查一体化机制将大部分权力上收一级,如果不能建立公平、合理的激励机制和考评机制,可能会影响到下级院和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领导及检察干部的管理缺乏保障,管人与管事相脱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侦查一体化作用的发挥。

三、健全对策
1.建立案件线索信息库,对受理的举报线索,统一管理归类,强化线索信息经营管理理念。

在建立上下共享的线索、信息资料库基础上,充分运用线索信息,定期分析、研究,将死线索、死资料变成为侦查服务的活线索、活资料。

2.整合侦查人力资源,建立侦查一体化人员管理机制。

发挥侦查一体化的最大效能,人才是决定性因素。

按照高素质、专业化分工的要求,加强对侦查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战技能培训,努力提高侦查人员攻克案件的能力。

在现有的侦查格局的基础上建立一体化的大侦查格局,改变目前各自为战的局面,使全市各级检察院的人才能够在一定范围内流动起来。

上级院引导各下级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使有侦查权的反贪、反渎、监所等部门协同作战,善用公诉、技术等职能部门的力量,做到分岗不分家,进行内部资源的优化整合,以提高自身的作战能力,形成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有序,整体作战、上下联动、区域互动的“大侦查”格局。

3.建立检察机关内部协作工作机制。

积极探索职务犯罪侦查的工作格局,打破反贪、渎检等部门界限,建立一体化协同办案机制,侦查各部门互通办案信息,协作收集、固定证据,提高办案效率。

侦查监督、公诉、民行、监所等部门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交侦查部门,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线索利用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现有的侦查警力和资源。

4.建立检察机关外部衔接配合机制。

在线索来源少的客观现实面前,为了保障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工作的正常开展,检察机关要与工商、税务、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信息沟通和线索移送机制,及时跟踪了解行政执法机关审批办事的各个环节,从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找出某一行业、某一系统带有普遍性的共性问题,实现线索资源共享,建立案件信息分析机构,更好地为侦查一体化工作服务。

5.充分发挥一体化机制的实战功能。

要运用一体化机制组织查办一批有影响大案要案、窝案串案,在办案实践中探索完善一体化机制的具体运行模式,提升一体化机制的实战功能,推动一体化机制建设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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