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建设(DOC)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为防止不规范司法、随意司法、怠于履行职责的问题,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案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全程化、信息化水平,康定县检察院案管办扎实部署自身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一、科学有效管理,统筹规范司法。案管办统筹案件的综合管理工作,把案件办理与案件管理有机结合,不断完善案件管理机制,提升案件管理能力,加强对办案全过程实行节点监控,切实发挥案管办在司法规范化建设方面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个案监督与突出问题整治相结合,实事求是评价办案质量和效果,督促和引导办案工作规范开展。
二、强化内部监督,推进司法公开。坚持把监督制约贯穿于案件管理的全过程,从强化思想教育、完善内控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强化内部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整改落实。随着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不仅希望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职责,更希望了解和参与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活动。检务公开要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按照依法、全面、及时、规范、便民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进公正,以透明促进廉洁,着力打造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案件信息公开平台。
三、运用现代技术,当好参谋助手。案管办将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机关内网、“两微一端”等平台,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新成果,进一步增强决策服务意识,整合司法办案信息,深化对办案情况的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和与业务部门工作提供依据。
严格规范司法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法制网广州12月19日电记者刘子阳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18日在广州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会上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关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方向和重点,坚定不移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严格规范司法,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曹建明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突出强调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专门对“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作出重要部署,不仅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也对检察机关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是最高检党组为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开公正而推行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把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置于整个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大局中同步谋划、同步推进,更加重视整合检察业务管理职能,优化检察机关职权配置,不断提升案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全程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曹建明要求,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当前要牢牢把握五个重点:一要在依法科学有效管理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依法依程序依职权创新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促进案件办理与案件管理的有机统一,促进案件集中管理与部门管理的有机统一,促进案件集中管理各项职能有机统一,不断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要在统筹规范司法上下功夫。案件管理部门统筹案件的综合管理工作,掌握全部司法办案信息,要切实担当起统筹整个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任,确保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的系统性和协同性。要在组织实施方面发挥作用,把个案监督与突出问题治理结合起来,推动规范司法的制度要求落到实处。要在检查评价方面发挥作用,实事求是评价办案质量和效果,督促和引导办案工作规范开展。
三要在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上下功夫。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严重影响、限制公民权利的司法措施和手段上,坚决防止和纠正不规范司法、随意司法、怠于履行职责的问题,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要切实增强监督的刚性,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人员自身违纪违法行为,要探索建立纠正违法通知和违法办案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得到切实整改。
四要在推进司法公开上下功夫。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依法、全面、及时、规范、便民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实现从选择性公开到全面公开、规范公开的转变,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要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主平台,加强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整合各类公开媒介,着力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案件信息公开网络。
五要在当好参谋助手上下功夫。案件管理部门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深入挖掘数据资源,进一步增强决策服务意识,进一步整合司法办案信息,坚持和完善集中统计机制,深化对办案情况的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和业务部门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要正确处理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关系,将人大监督作为司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前行的有力保障和动力。”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礼和说。
全国人大代表、抚顺市委书记王桂芬、苏州东南碳制品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技术部经理曹勇代表认为司法公开是接受社会监督、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了解和认同的重要途径。
全国人大代表、江南大学副校长、食品科学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教授金征宇建议检察院在办理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进一步加强人大、政协对检察工作的监督。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金长征强调要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特约人员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能源环保研究所所长赵立欣希望继续畅通代表与检察机关沟通渠道,尤其是畅通代表向检察机关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显著提升。截至目前,全国32个省级院(除军事检察院外)中,已有20余个省份按照《意见》要求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最高检机关相关部门积极探索,深入调查研究,完善制度机制,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最高检办公厅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接受监督,“公开”是前提。据记者了解,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检务公开的改革要求,在系统总结近年来检务公开探索与实践的基础上,2015年1月,最高检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如何深入开展检务公开工作作了全面规划部署;6月,办公厅又专门印发《高检院机关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分工方案》,就最高检各内设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如何落实好检务公开工作进行细化和具体分工。
检务公开,公开什么?最高检对检务公开内容进一步作出规范。
“首先,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明确将检察案件、检察事务、检察队伍三类信息列为检务公开的内容。除依照法律法规和最高检有关规定不应当公开的信息外,各级检察机关均及时案件信息、政务信息和队伍信息向社会公开。”办公厅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2014年8月,案管办牵头制定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四级共3590家检察院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046552件、重要案件信息65695件、法律文书505094份,受理辩护与代理预约22837件。
网上公开生效法律文书是案件信息公开的重点。最高检《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将生效法律文书上网作为重要改革内容。公诉厅专门下发《关于公诉法律文书网上公开情况的通报》,确保了公诉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工作依法、全面、及时、规范推进。刑事申诉检察厅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对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指导的通知》,对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进行细化。
各相关业务部门积极探索开展刑事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检务公开方式。据记者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