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行政处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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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卫生部令第53号)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卫生部令第53号)

引言概述: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是为了维护社会卫生秩序,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进行卫生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的一套程序。

卫生部令第53号是我国卫生法律法规中对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具体规定,本文将对其中的《卫生行政处罚程序》进行详细阐述。

正文内容:一、法律依据1.法律和法规: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依据包括《卫生法》、《卫生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卫生部门是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实施的主体,其职责包括协调、监督和执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步骤1.查处卫生违法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包括现场勘查、检查取样等。

2.确定违法事实: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取证结果,确定违法事实,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3.听证程序: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进行听证程序,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意见,并形成听证报告。

4.作出处罚决定: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违法事实和听证报告,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罚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5.处罚执行:当事人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罚决定执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各个步骤的要点1.查处卫生违法行为:重点应当放在卫生违法行为的查找、调查和取证上,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充分性。

2.确定违法事实:卫生行政部门在确定违法事实时要综合考虑相关的法律规定、实际情况和证据,做出准确的判断。

3.听证程序:听证程序是保障当事人权益的重要环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听证,并充分保护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4.作出处罚决定:卫生行政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明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处罚标准,并给予合理的处罚。

5.处罚执行:当事人应当按照处罚决定的要求履行义务,如果未按时履行,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执行。

四、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意义和问题1.意义: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实施有助于维护社会卫生秩序,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问题:在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中存在一些问题,如程序不规范、处罚不严格等,需要加强对程序的监督和改进。

卫生行政处罚与卫生监督检查程序

卫生行政处罚与卫生监督检查程序

卫生行政处罚与卫生监督检查程序卫生行政处罚与卫生监督检查程序一、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卫生行政处罚是指卫生主管部门依法对违反卫生法规和卫生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的行政处罚。

下面将详细介绍卫生行政处罚的程序。

1. 查实违法情况卫生主管部门接到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后,应立即展开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现场勘查、询问相关人员等。

2. 初步认定违法行为卫生主管部门对所收集的证据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并认定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

3. 限期整改通知对被认定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违法行为,并要求提交整改报告。

4. 复查整改情况在限期内,卫生主管部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整改。

5. 行政处罚决定若限期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单位或个人未能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卫生主管部门将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通知被处罚单位或个人。

6. 行政处罚决定的告知和公示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向被处罚单位或个人进行告知,并在官方网站或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7. 监督检查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处罚决定得到有效执行。

二、卫生监督检查程序卫生监督检查是指卫生主管部门对各类卫生机构、食品生产销售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下面将详细介绍卫生监督检查的程序。

1. 检查计划制定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风险评估情况,制定年度或季度的卫生监督检查计划。

2. 检查准备工作卫生主管部门在进行监督检查前,应当对被检查单位进行预先调查和信息收集,了解其卫生管理情况。

3. 实地检查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时,应当实地检查被检查单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

4. 检查记录和取证卫生主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应当制作检查记录,并采集相关证据材料,以备后续使用。

卫生监督的流程和程序

卫生监督的流程和程序

卫生监督的流程和程序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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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一、立案调查阶段在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中,立案调查阶段是首要的步骤。

当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违反卫生法规的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时,应当立即对其进行调查。

立案调查阶段的具体步骤如下:1. 收集证据: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积极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书面材料、现场调查记录、证人证言等。

收集到的证据应具备合法性和准确性。

2. 召唤询问:当卫生行政部门发现涉嫌违法行为时,可以向相关人员进行召唤询问。

被召唤人员应当如实作答,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3. 调查报告:在调查阶段完成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形成调查报告,详细记录所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和相关人员的证言。

调查报告的撰写应当客观、准确,不得出现任何歧视或偏见。

二、听证程序在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中,听证程序是确保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裁决的重要环节。

听证程序可以为相关当事人提供陈述事实、阐明理由和请求的机会。

具体步骤如下:1. 发出听证通知: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参加听证会,并明确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听证人员。

2. 听证会议:听证会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主持,听证员负责主持会议。

在听证会上,相关当事人有权陈述事实、提供证据、辩论理由和申辩意见。

3. 作出听证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制作听证报告,详细记录听证会的过程和相关当事人的陈述、证据等内容。

听证报告应当客观、公正,并根据听证会的结果进行评议。

三、处罚决定程序卫生行政处罚决定程序是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对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做出处罚决定的程序。

具体步骤如下:1. 处罚依据: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列明违反的具体条款。

处罚决定的依据应当合法、有据可查。

2. 处罚事实: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准确列出违反的事实,将相关证据材料加以引用。

处罚决定的事实陈述应当客观、准确,不得模糊不清或夸大事实。

3. 处罚种类:根据违反的具体情况和后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确定相应的处罚种类,并明确处罚的依据和力度。

卫生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详解1

卫生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详解1

法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 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企业法人:以营利为目的, 企业法人:以营利为目的,由工商登记设立 非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 非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 人
内容
一、简介 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三、卫生行政执法的时限规定 四、主体认定 五、文书制作
一、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简介
(一)依据 法律:《行政处罚法》 规章:《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说明:《卫生行政处罚程序》适用 适用包括传染病管 适用 传染病管 公共场所、 医政、职业卫生在内的所有卫生 理、公共场所、 医政、职业卫生 行政处罚的程序性规则。
(1)验收核实: 2名以上执法人员对当事 人应当在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进行核 查 (2)对卫生行政处罚决定有争议的,行 政处罚不停止执行,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期间裁定停止执行的除外。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 案: (1)行政处罚决定履行或执行完毕制作 《结案报告》。 (2)执行方式:指案件处理终结的方式, 如自觉履行、法院强制执行等。
5、听证通知 (1)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之日起2日内确定举行听证时间地 日 点和方式。 (2)听证通知书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时间、地 日 地点。写明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方式、听证组 成人员、申请回避的权利、听证机关的联系方式等。 6、听证会 (1)方式:公开进行。 (2)预备程序:宣布纪律、核对身份、告知权利义务。 (3)正式程序:调查人员陈述、当事人申辩、双方辩论、 当事人最后陈述(调查人员不享受此权)、制作听证 笔录。
送 达
(1)方式:直接送达、转交送达、留置送达、邮 寄送达、公告送达。 邮寄送达:回执注明的收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 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 视为送达。 (2)卫生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照本节规定, 将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3)填写《送达回执》,注明收到日期 。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政处罚流程图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政处罚流程图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政处罚流程图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政处罚流程图本文档旨在介绍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政处罚的流程图。

以下是详细的流程步骤。

1. 接受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监督执法部门可能通过不同渠道接收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途径:公众举报内部调查审计发现交叉检查审核报告中发现问题2. 立案并调查一旦接收到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的信息,监督执法部门将立即进行初步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并决定是否进行立案。

如果决定立案,将进行以下步骤:确定案件性质及相关法律依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3. 复核与审理监督执法部门将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决定是否移送给行政处罚决定机关进行复核与审理。

此阶段主要包括以下步骤:召集相关人员参与案件审理依法审核案件材料和证据审查当事人提供的申辩及陈述考虑案件的性质和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4. 决定行政处罚依法复核与审理后,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依据和调查结果,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决定包括以下内容:确定违法行为确定适用的行政处罚措施确定处罚金额或其他补救措施宣布决定并通知当事人5.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程序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6.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一旦行政处罚决定生效,监督执法部门将督促当事人履行决定,并确保决定的有效执行。

如果当事人未按照决定履行,可能会采取进一步的行政强制措施。

结论上述流程图描述了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政处罚的基本流程。

该流程旨在保证监督执法的公正性和合规性,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促进社会稳定。

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流程详解

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流程详解

1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流程示意图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流程详解1、案件受理(案件受理记录)《案件受理记录》适用范围案件受理记录适用于《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十四条规定的四种情形: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的;卫生机构监测报告的;社会举报的;上级卫生行政机关交办或下级卫生行政机关报请或有关部门移送的。

不论受理的案件线索是否属实,违法后果如何,是否属于本部门管辖,各级卫生行政机关都应当制作案件受理记录。

至于该案件是否属于本机关管辖、是否立案查处及如何认定违法事实、后果和如何处罚等由其他程序解决。

制作说明A、首部(1)案件来源。

案件来源是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十四条规定的四个方面,不论属于何种情况,都应将案件来源写清楚。

如该案件来源是社会投诉举报的,应该具体填写是电话举报、当面举报还是书面举报,或者是消费者投诉等。

(2)案发单位(人)。

填写时应注意区分发案的是单位还是个人。

如果发案的是单位,要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性别、职务、电话。

单位名称应填写单位全称、如“商店”、“宾馆”、“公司”。

如果这个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则应将它隶属的法人单位名称填上,如“公司招待所”、“学校学生食堂”、“公司职工食堂”;如果发案的是个人,应填写其姓名、性别、民族、现工作单位,个体工商户的应再加上(工商户户主),这对下一步的调查及分清法律责任承担者以及有关文书的送达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3)受理时间。

是指发现或接到报告、社会投诉举报和有关部门的移送书的时间。

B、正文包括案情摘要和经办人处理意见。

(1)案情摘要。

应写明主要违法事实,包括发案时间、发案地点、重要证据及造成的危害及影响。

如举报违法生产经营健康相关产品的,应详细记录物品名称、数量、存放地点、何时生产经营及有关情节,如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异物、不符合卫生要求或造成中毒、死亡等内容。

如果是电话举报或当面举报的,应围绕这些内容做好记录。

如果是卫生机构检测报告、有关部门移送或书面举报的,应按上述要求做好摘要并附“原件”或“举报材料”。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程序是什么?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程序是什么?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程序是什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程序具体步骤:(一)受理与立案(二)调查取证:(三)合议(四)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五)陈述与申辩 (六)处罚决定(七)送达(八)执行(九)结案、归档。

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程序具体步骤:(一)受理与立案1、卫生行政案件受理的范围⑴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⑵卫生机构监测报告的;⑶社会举报的;⑷上级卫生行政机关交办、下级卫生行政机关报请或有关部门移送的。

卫生行政机关对以上四种情形,都应当受理,并填写《案件受理记录》。

2、卫生行政案件立案条件及时效立案:是指行政机关以及拥有行政职权的有关组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决定成立行政案件并进行调查处理的活动。

立案是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开始,其目的是通过对所获得材料的审查,发现违法事实,追究违法行为。

⑴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或危害后果;⑵有来源可靠的事实依据;⑶属于卫生行政处罚的范围;⑷属于本机关管辖。

符合以上条件的,七日内立案。

卫生监督机关认为具有可能构成行政处罚情节,拟追究法律责任时,均须予以立案。

对大型案件,则要成立办案组。

通常立案来源有四个方面:一是卫生监督人员在监督工作中发现被监督单位或个人,有违反卫生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况或行为(即受理范围1);二是对送检、抽检的监测的产品的样品发现有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即受理范围2);三是被监督单位或个人被检举、控告经查实有违反卫生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况或行为,以及上级卫生行政机关交办、下级卫生行政机关报请或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即受理范围3、4);四是被监督单位或个人发生的有关卫生方面的中毒或污染事故等均为立案的来源。

对被监督单位或个人被检举、控告经查实无违反卫生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况或行为的,可不予立案。

立案一般是根据不同的立案来源,由卫生监督人员填写《立案报告》,并由卫生监督机关的负责人签署意见,决定是否立案。

决定立案的案件,均要制作案卷,且一事一案一卷,详细记载违法行为的情况及违法事实,并附相应的证据及各种有关材料。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政处罚流程图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政处罚流程图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政处罚流程图立案: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单位领导批准。

简易程序处罚流程:适用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案件。

执法人员2名以上,出示有效执法证件,查明违法事实,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现场调查取证,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依据及理由,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告知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于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调查:对案情复杂的案件可进行进一步的案件调查。

审批:案件调查终结,办案人员写出调查报告,送本单位法制机构初审。

案审:法制机构初审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办案人员补充调查;认为依法应当处罚的,上报单位集体审理。

告知:办案人员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的处罚意见,制定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并进行复核。

送达:陈述、申辩理由成立的,须改变原处理意见的,报单位重新集体审理讨论;陈述申辩理由不成立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及时送达当事人签收。

执行: 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在规定期限不履行的,可于六个月内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

结案:经单位领导批准填写结案报告。

立卷归档:按照案卷装订标准归档。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成立的,须改变原处罚决定的,由主持人报请单位负责人重新审理讨论。

听证事实、理由不成立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及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告知后3日内提出,由单位法制机构报领导批准,确定听证主持人举行听证会。

集体审理:单位开会集体审理,确定处理意见,经领导批准。

案件应在立案后及时作出处理。

告知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在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来源:举报、投诉、监督检查、上级交办等一般程序处罚流程:除可以当场作出处罚以外的案件执法检查:2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查明事实制作调查笔录等法律文书。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原则(1)卫生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坚持先调查取证后裁决、合法、适当、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2)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合议,提出处罚意见。

2、管辖(1)区(县)以上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查处辖区内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2)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可将自己管辖的案件移交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处理;也可根据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请求处理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管辖的案件。

(3)两个以上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在管辖发生争议时,报请其共同的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管辖。

(4)卫生监督机构发现查处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应当及时书面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卫生监督机构。

受移送的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将案件查处结果函告移送的卫生监督机构。

受移送地的卫生监督机构如果认为移送不当,应当报请其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5)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有关解决管辖争议或者报请移送管辖的请示后,应当在十日内作出具体管辖决定。

3、受理·卫生监督机构对下列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做好记录:·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的;·卫生检验机构检测报告的;·社会举报的;·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交办或下级卫生监督机构报请的;·有关部门移送的。

4、立案(1)卫生监督机构受理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或者危害后果;·有来源可靠的事实依据;·属于卫生行政处罚的范围;·属于本机构管辖。

(2)卫生监督机构对决定立案的应当制作立案报告,经批准,确定立案日期和两名以上卫生执法人员为承办人。

(3)承办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4)当事人有权申请承办人回避,回避申请由受理的卫生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卫生行政执法中简易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一般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流程作一介绍:一、简易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简易卫生行政处罚,一般使用的是如下卫生监督文书:现场检查笔录→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卫生监督意见书二、一般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一般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使用如下卫生监督文书:卫生监督意见书↑案件受理记录──→现场检查笔录──→立案报告──→调查──→合议记录↓ ↓1、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询问笔录2、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3、封条案件调查终结报告4、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5、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6、产品样品采样记录7、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8、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9、产品样品确认书10、技术鉴定委托书11、检验结果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陈述和申辩笔录→复核→制作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回执↓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 ↓听证笔录结案报告↓ ↓听证意见书归档一般卫生行政处罚程序2一般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使用如下卫生监督文书:卫生监督意见书↑案件受理记录──→现场检查笔录──→立案报告──→调查──→合议记录↓ ↓1、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询问笔录2、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3、封条案件调查终结报告4、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5、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6、产品样品采样记录7、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8、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9、产品样品确认书10、技术鉴定委托书11、检验结果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陈述和申辩笔录→复核→制作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结案报告↓归档。

卫生行政处罚事项流程图

卫生行政处罚事项流程图

卫生行政处罚事项流程图一、立案阶段1. 采集证据:查明违法事实,采集相关证据材料。

2. 登记备案:将采集到的证据登记备案,建立违法事项档案。

3. 立案审查:对采集到的证据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二、调查取证阶段1. 调查:依据立案审查结果,进行调查并采集更多证据材料。

2. 取证:利用勘验、检查、问询、调取资料等方式,取得证据。

三、处罚决定阶段1. 处罚依据:依据采集到的证据对违法事项进行认定。

2. 违法程度判断: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判断违法程度。

3. 处罚种类确定:依据违法程度,确定相应的处罚种类。

4. 处罚措施执行:决定处罚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执行。

四、申诉复议阶段1. 申诉复议: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诉或者要求复议。

2. 处理结果:上级机关或者复议机关对申诉进行处理,并作出相应的处理结果。

五、执行阶段1. 处罚决定执行:处罚决定生效后,责令当事人按时履行。

2. 监督检查:监督当事人按照处罚决定要求履行。

3. 整改落实:要求当事人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并落实。

结尾处总结1. 列举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1) 立案:指对违规违法事件进行登记备案和立案审查的过程。

(2) 取证:调查取证的过程中,通过勘验、检查、问询、调取资料等方式,获取有关证据材料。

(3) 处罚依据:依据采集到的证据对违法事项进行认定,是作出处罚决定的基础。

(4) 违法程度判断: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判断违法程度的轻重程度。

(5) 处罚种类确定:依据违法程度,确定相应的处罚种类,例如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

(6) 申诉复议: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诉或者要求复议。

(7) 整改落实:要求当事人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并落实,以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2. 列举如下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处罚:指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规章、决定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处罚决定。

(2) 行政强制措施:指在行政执法中,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直接强制执行的措施。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是指国家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涉及卫生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一套规范程序。

通过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可以维护社会公共卫生秩序,保护公众健康,同时也促使违法违规行为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立案调查阶段1. 主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卫生行政部门有权通过巡查、检查、举报等方式主动发现卫生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立案调查。

2. 立案登记立案调查之初,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涉案人员进行登记,并颁发立案通知书,告知违法行为的事实、依据、责任人及其权利义务等信息。

3. 查证取证卫生行政部门在立案调查阶段,要充分查证违法事实,并可以采取录音、录像、拍照等手段获取证据,确保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听证审理阶段1. 通知听证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立案之日起10日内通知当事人进行听证,并告知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信息。

同时,还应当将听证事项和证据提供给当事人。

2. 举行听证听证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根据需要可以邀请专家、律师等参与。

听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陈述意见、申辩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3. 审理决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听证结束后,依法进行审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中应当包含违法事实、法律规定、处罚依据、处罚决定等必要的内容。

三、行政处罚阶段1. 通知当事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时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如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

2. 履行行政处罚当事人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当按照要求履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如缴纳罚款、整改违法行为等。

3. 监督检查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当事人按照决定书要求履行行政处罚。

一旦发现未履行或不合格的情况,可以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阶段1. 行政复议当事人不服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上级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组织复议,对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卫生行政处罚是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卫生秩序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处罚的公正、合法和有效,需要遵循一套严谨的程序。

首先,卫生行政处罚的启动通常有多种途径。

可能是卫生监督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了违法行为,也可能是接到群众的举报投诉,或者是其他部门移送的相关案件线索。

在发现可能存在违法行为后,卫生监督部门会进行立案。

立案时,需要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员和相关证据等。

这一环节就像是为案件建立一个“档案”,以便后续的调查和处理能够有清晰的依据。

接下来是调查取证。

这是整个处罚程序中非常关键的一步。

执法人员会通过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和证人、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收集证据。

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会仔细查看场所的卫生状况、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相关产品的标识和质量等。

在询问当事人和证人时,会依法制作询问笔录,确保记录的准确和完整。

而查阅的相关资料可能包括经营记录、卫生管理制度、检验报告等。

所有收集到的证据都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以能够支持后续的处罚决定。

在调查取证结束后,案件会进入案件合议阶段。

一般由多名执法人员共同对案件进行讨论和分析,根据法律法规和所收集到的证据,对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

然后,卫生监督部门会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这份告知书会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当事人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陈述和申辩,执法部门必须认真听取并进行复核。

如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成立,可能会对处罚决定进行调整。

如果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或者陈述申辩理由不被采纳,卫生监督部门就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会明确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履行方式和期限、救济途径等内容。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2024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2024

引言概述: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卫生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一系列程序。

目的是保障卫生行业的正常运营,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进行详细阐述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内容。

正文内容:一、立案阶段:1.收到举报或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立案;2.立案时需要对违法行为进行初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3.如有需要,可以进行暂时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4.对涉嫌犯罪的情况下,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二、调查阶段:1.根据立案情况,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2.需要进行证据的收集、调取和鉴定;3.对于涉及第三方机构的行为,也需要进行调查;4.当事人可以申请听证,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举行听证会;5.调查结果应当及时报告当事人,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

三、处罚决定阶段:1.根据调查结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罚决定;2.处罚决定应当明确违法行为、罚款数额及处罚履行期限;3.具体处罚方式可以包括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等;4.当事人对处罚决定可以提出意见和申诉;5.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和决定是否更改处罚决定。

四、处罚执行阶段:1.当事人应当按照处罚决定履行义务,如罚款应及时缴纳;2.如果当事人拒绝履行处罚决定,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3.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包括查封、扣押财物等;4.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5.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反馈处罚执行情况。

五、监督检查与评估阶段:1.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2.监督检查可以包括随机抽查、定期复核等方式;3.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处罚决定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4.如发现处罚决定不当的情况,可以进行复核和更正;5.监督检查和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总结: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是保障卫生行业规范运营的重要机制,通过立案、调查、处罚决定、处罚执行和监督检查等阶段,保护了卫生行业的正常秩序,维护了公共卫生安全。

卫生行政处罚与卫生监督检查程序

卫生行政处罚与卫生监督检查程序

送达
(1)《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承办人在宣 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签收,受送达人应当在送达回 执上记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盖章。当事人不在场的, 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 有关的规定,将《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 人。 (2)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的,承办人应当邀请有关 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人员到场说明情况,注明拒 绝签收的理由和日期,由承办人和见证人签名(盖 章),将《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留置在被处罚单 位或者个人处,即视为送达。
具体步骤
(一)案件来源
卫生行政机关对下列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做好记录:

1、在卫生监督管理中发现的;
2、卫生机构监测报告的;
3、社会举报的; 4、上级卫生行政机关交办、下级卫生行政机关报请的或者 有关部门移送的。
(二)立案
立案的条件: 1、有明确的违法行为人或者危害后果;
2、有来源可靠的事实依据;
3、属于卫生行政处罚的范围; 4、属于本机关管辖。
立案的时间:
应当在7日内立案。情况特殊需要现场立案采取调查取证措施,必须在3 日内补办立案报告手续制作立案报告
(二)立案
立案报告是卫生行政机关对案件正式开展调查取证的依据。
除在现场监督中发现违法事实清楚并适用简易程序需要
当场处罚的案件外,其他的案件只有在立案以后,才能依法
申辩,并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 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卫生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4、处罚决定


(1)证据确凿、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承办人应依据卫生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起草行政处罚决定书文稿,报卫生行 政负责人审批。 (2)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制作《卫生 行政处罚决定书》。 (3)因违反不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同一法律法规的不同条 款须分别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时,应分别裁量、合并处罚。 (4)同一《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可能涉及的不同法律 法规,如不同法律法规的诉讼期限不同时,应分别告知。 (5)卫生监督机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行政处 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应当报请上一级卫 生行政部门批准。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一:立案阶段1.1 提交投诉举报材料在收到卫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后,相关部门应向卫生行政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投诉举报书- 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等)- 被投诉人的相关资料(如姓名、联系方式等)1.2 受理投诉举报卫生行政机关应在收到投诉举报材料后进行审核,核实投诉举报的真实性,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后要通知投诉人,并将案件登记立案。

1.3 调查取证卫生行政机关可以派员前往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取证,也可以要求被投诉人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调查取证期间,相关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卫生行政机关的工作。

二:调查阶段2.1 报告编制卫生行政机关在调查取证完成后,应编制调查报告,详细记录所得证据、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等情况。

2.2 聆听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卫生行政机关应通知被投诉人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的陈述和申辩材料。

2.3 证据鉴定如果需要对某些证据进行鉴定,卫生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相关专门机构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纳入调查报告中。

2.4 审查与认定卫生行政机关应仔细审查调查报告、陈述申辩材料和鉴定结果等,判断是否存在卫生违法行为,并对相关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

三:处罚决定阶段3.1 处罚决定卫生行政机关在经过调查认定后,应依法做出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应包括以下要素:- 违法行为的性质、事实和依据- 处罚的种类、方式和依据- 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处罚决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3.2 发布处罚决定卫生行政机关应将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处罚决定。

被处罚人应签收并予以执行。

四:处罚执行阶段4.1 自行履行被处罚人应按照处罚决定书的要求,自行履行处罚决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卫生行政机关提供履行报告。

4.2 行政强制如果被处罚人未按照处罚决定书的要求履行处罚决定,卫生行政机关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强制执行处罚决定。

4.3 监督检查卫生行政机关应对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处罚决定得到有效执行。

卫生行政处罚的具体程序

卫生行政处罚的具体程序

卫生行政处分的具体程序第一:一般程序(一) 受理1. 范围:卫生监督办理中发现的;监测陈述的;社会举报的;上级交办、下级报请或移送的。

2. 卫生监督办理中发现的、监测陈述的有各监督科室填写“案件受理记录〞;社会举报的和上级交办、下级报请或移送的由法制稽查科填写“案件受理记录〞。

(二)立案制作“立案陈述〞,由法制稽查科对案件情况进行初审,决定立案的,报请所长审查批准,确定立案日期及2名以上案件承办人。

(三)调查取证1、必需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2、出示有关证件;3、制作“现场查抄笔录〞、“询问笔录〞、“证据事先登记保留决定书〞、“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封条〞,并收集其他相关证据,如:视听资料、违法产物、原始资料登记、账目等资料的收集;4、采样时应填写“采样记录〞、“产物样品确认通知书〞;5、制作“案件查询拜访终结陈述〞。

(四) 审核由法制稽查科负责审核案卷,制作审核定见书,对审核不合格的案卷退回各监督科室从头制作或对案件从头进行查询拜访。

(五) 合议1、组成3人以上合议小组进行合议;对案件的事实、案由、违法情节、适用法律条文等进行合议;2、提出具体处分定见。

(六) 审批制作卫生行政处分审批表,报请带领签批。

(七)告知权利1、制作“行政处分事先告知书〞交当事人;2、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做好“陈述和申辩笔录〞;制作陈述申辩复核定见书,有复核监督员填写复核定见,提出具体的处分建议,对做出变动处分金额的案件要说明变动的原因和理由,报请带领签批(八)做出处分决定由法制稽查科草拟行政处分决定书,报所长审批,做出处分决定。

(九) 送达由承办人员送达,当场宣告行政处分决定书,并取得送达回执,当事人不在场的,可留置送达或在7日内邮寄送达,另公告送达。

(十) 执行1、罚款交指定银行。

2、当事人在法按期限内不履行处分决定可每日加处分款额3%;2个月(食品)或3个月(其他)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案件的移交、复议、诉讼和强制执行• 不属于卫生行政部分受理立案的案件,移交相关部分;• 复议: 2个月内; 制作行政复议答答信• 应诉: 食品卫生案件处分15日,其他3个月 ; 制作行政诉讼辩说状• 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由法院执行。

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流程详解

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流程详解

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流程详解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流程详解一、违法行为的发现与调查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流程需进行违法行为的发现与调查。

这一步骤通常由卫生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或执法人员负责。

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巡查、检查、监控等方式,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

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执法机关需进行初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

二、立案及调查取证经初步调查后,卫生行政执法机关需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

执法机关负责人或组织成员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填写立案调查表,并将其报送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立案后,卫生行政执法机关需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工作。

此阶段需要完善立案文书,明确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和责任人员,并进行现场勘查、调取相关证据材料、询问涉案人员等工作。

三、听证程序及处罚意见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在调查取证完成后,需要组织听证程序。

听证程序是依法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审理案件的一种程序,在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流程中具有重要地位。

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应及时通知当事人参加听证,告知听证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听证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在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有权进行辩护,澄清事实,提出证据。

基于听证程序的结果,卫生行政执法机关会形成处罚意见。

处罚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事实和证据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四、处罚决定的落实与执行卫生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应当及时送达当事人。

处罚决定应当明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依据、处罚种类、处罚依据,以及当事人的申诉和复议权利等。

当事人对卫生行政执法机关的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申诉。

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依法查实有关情况,并在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已经生效的处罚决定,卫生行政执法机关需通过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执法程序,确保处罚决定的落实与执行。

执法机关可以采取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等措施,确保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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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程序
一、案件受理。

填写案件受理记录,其中:1、案件来源有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或控告、上级卫生行政机关交办、下级卫生行政机关报请、有关部门移送来的案件;2、案情摘要应当写明主要违法事实、包括案发时间、案发地点、重要证据及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等内容。

二、立案。

填写立案报告,1、案情由小到大、从重到轻逐个罗列并加以说明,同时指明当事人涉嫌违反的具体法律条款;2、负责人审批,如批准立案,应当确定立案日期和两名以上承办人员;3、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应在7日内立案;4、案件以立案日期开始到作出处罚决定应在三个月内,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应当报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三、现场笔录。

检查内容记录要对现场监督检查涉及案件事实的有关情况准确、客观地记录。

1、现场检查所取证物尽可能是原件、原物,若取证原件、原物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单位或个人在复制品、照片等物件上签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的字样或文字说明。

2、现场笔录具有强制性,陪同人员拒绝签名时,应当邀请见证人签名、盖章,并尽可能有其他证据辅佐。

四、询问笔录。

1、向案件当事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调查时作的记录;2、询问内容应当记录被询问人提供的
与案件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实经过、因果关系,后果等。

五、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1、报告需注明案由、违法事实、相关证据、违反的法律条款、争议。

2、处理建议: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写明拟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及法律依据;3、负责人应当写明是否容易调查终结的意见,对需要合议的案件提出进行合议的具体意见。

六、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

1、在作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前,由卫生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批意见的文书;2、也适用于因紧急情况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补办批准手续的情形;3申请事项中应当写明主要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理由及依据;4、申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行政强制审批时,应当写明原因及依据。

七、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

是要求当事人对需要保全的证据在登记造册后进行保管的文书。

1、相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被隐匿的情况下使用本文书;2、必须经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3、必须在7日内做出处理,填写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八、合议。

填写合议记录。

1、对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或其他重大案件采取合议,以下情况需合议后确定处罚意见。

⑴上级转来的处罚案件;⑵无证行医第二次处罚的案件(以网报为准);⑶拟罚款5000元以上的处罚案件(不包
括5000元);⑷拟做出停产、停业、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⑸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2、合议记录应当写明案由、合议主持人、参加合议人员、合议时间、合议地点等内容;3、合议记录应当包括: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处罚依据、合议建议。

对不同的合议意见,应当如实记录;4、合议结束后,所有参加合议人员应当在每页合议记录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九、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应当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在三日内(包括节假日);适用听证程序的告知当事人有举行听证的权利和法定期限;2、当事人表明放弃的,应当在请当事人在“当事人意见记录”处写明“放弃陈述和申辩权”或者“放弃听证权”等内容.
十、陈述和申辩笔录。

1、受委托的陈述申辩人应当出具当事人的委托书;2、尽可能的记录陈述申辩人的原话和原意。

十一、陈述和申辩复核意见书。

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的记录。

应当写明复核人和承办机构的意见。

十二、行政处罚决定书。

1、应当写明查实的违法事实、相关证据、违反的法律条款、行政处罚依据、理由以及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2、应交代清楚罚款缴往单位和缴纳期限,复议和诉讼的途径、方法和期限等。

十二、送达回执。

1、送达的方式有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2、当送达回执送达后被处罚人不自觉履行的,可在送达“催告书”后,以“强制执行申请书”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十三、结案报告。

在行政处罚决定履行或执行后,或者不作行政处罚的案件,报请负责人批准结案。

不予行政处罚、未执行或者未完全执行的需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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