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人员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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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管理规范制度范本(三篇)

临时工管理规范制度范本(三篇)

临时工管理规范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临时工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规范制度。

第二条本规范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使用的临时工。

第三条公司对临时工应进行统一管理,包括招聘、培训、工资福利等各方面。

第四条公司以合法合规的方式,根据工作需要招聘临时工,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保障临时工的权益,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六条临时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保证工作质量。

第七条公司应及时完善和调整临时工管理制度,以适应工作需要和管理要求。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八条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临时工的招聘计划。

第九条招聘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的招聘流程进行招聘工作。

第十条招聘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招聘标准,进行面试和选拔,选择符合公司要求的临时工。

第十一条招聘部门应向应聘者介绍公司情况、工作内容、薪资待遇等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招聘部门应在录用临时工前,要求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其说明相关条款和权益。

第十三条公司应为临时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使其能够胜任所分配的工作岗位。

第三章工作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为临时工分配工作岗位,并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目标等。

第十五条临时工应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临时工的工作考核制度,对临时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和奖惩。

第十七条公司应为临时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保障其正常工作和生活。

第十八条公司应确保临时工的工资支付准时、准确,并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支付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临时工应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违反公司规定,泄露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

第四章终止与解除第二十条临时工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期限和工作职责。

第二十一条公司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提前终止临时工的合同。

第二十二条临时工有正当理由申请解除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公司,并按照被动解除的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临时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临时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临时人员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司生产、办公秩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临时人员的进出管理。

第三条临时人员进出管理应遵循合法、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临时人员定义及分类第四条临时人员是指因公司工作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临时雇佣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 项目外包人员;2. 临时用工人员;3. 暂时性支援人员;4. 特殊项目聘请人员。

第五条临时人员根据工作性质和期限分为以下类别:1. 短期临时人员:工作期限在3个月以内;2. 中期临时人员:工作期限在3个月至6个月;3. 长期临时人员:工作期限在6个月以上。

第三章临时人员招聘与录用第六条临时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

第七条临时人员录用前,应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八条临时人员录用后,需签订劳动合同或临时用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临时人员进出管理第九条临时人员进出公司,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临时人员进出公司需佩戴公司统一配发的胸牌,并主动出示给门卫人员查看;2. 临时人员进入公司,需通过门卫验证身份,并登记个人信息;3. 临时人员离开公司,需向门卫人员报告,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临时人员进出公司应遵守以下时间规定:1. 工作时间: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2. 非工作时间: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进出公司。

第十一条临时人员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工作时间或提前离开公司,应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章临时人员管理与考核第十二条临时人员管理应注重以下方面:1. 工作纪律:临时人员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管理;2. 工作表现:临时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质量;3. 安全生产:临时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三条临时人员考核应定期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工作纪律、安全生产等方面。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七篇)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七篇)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临时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临时用工在公司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择人,宁缺勿滥"的原则,努力提升整体绩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临时员工。

第二章临时用工范围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临时用工皆指公司定员定编外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专业性用工。

第三章临时用工录用第五条录用程序1、各部门需使用零散工人、临时工,由各部门提前一周提交临时用工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性别、年龄要求、所需技能、用工期限、人员到岗时间等方面的内容),经部门负责人签发后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经上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调配。

2、特殊情况下,若需紧急使用的临时工,应由部门负责人事先与人力资源部电话联系商定,并补办临时用工申请手续。

3、临时用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审批,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核定的临时用工控制指标内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标雇佣、安排临时工,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部门相关责任人自负。

第六条录用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2、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____周岁;3、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第七条聘用管理1、严格控制在管理、技术岗位上使用临时工,对于技术含量较大、复杂程度较高的岗位不得使用临时工,对于少数有一技之长安排在生产岗位的临时工,必须坚持先培训、后考核发证,须持证上岗,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安排上岗工作。

2、本公司雇佣的临时工实行担保规定,凡来公司从事临时性工作的人员,本地人员直接进行工作,外地人员必须有____名具有本地户口人员出面担保。

3、担保人必须承担下列义务:2.1保证被担保人自觉履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及各项规定;2.2保证被担保人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本公司及用工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2.3保证被担保人在服务期限内服从工作分配和公司安排;4、被担保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3.1严格履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及各项协议条款;3.2工作服从分配,按时上、下班,努力完成交给的工作任务;3.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本公司及用工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3.4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带领亲友到本公司参观、住宿等;5、凡经公司考核录用的临时工,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⑴一寸彩色照片各____张;⑵本人身份证,外地人员还需提供担保人书面担保字据和暂住手续证明。

临时工管理制度范本3篇

临时工管理制度范本3篇

临时⼯管理制度范本3篇 为了保障临时⼯和⽤⼈单位的合法权益,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店铺⼩编今天为你整理了临时⼯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家有帮助! 临时⼯管理制度范本篇⼀ ⼀、学校聘⽤的临时⼯作⼈员,根据岗位要求,认真履⾏⾃⼰的⼯作职责,服从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保质保量地完成⾃⼰的⼯作任务。

⼆、遵守学校,按时出勤,有事提前请假,主动与主管领导联系作好⼯作安排。

缺勤天数⼯资按规定从当⽉⼯资中扣除,⽆故旷⼯者双倍扣除当⽇⼯资。

三、来校⼯作半年以后,可享受(不含局规定发放的补贴)因⼯作需要利⽤休息时间加班,学校发给加班补助,特殊⼯种可发放⼀定的劳保⽤品。

四、各类临时⼯,因⼯作性质不同,按各岗位规定的作息时间进⾏作息。

寒暑假原则上⽆休假,安排值班。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安排休息。

五、聘⽤期间,若本⼈因病住院,⼀切费⽤由本⼈⾃理。

六、凡因⼯作失职,造成重⼤责任事故或严重经济损失的,学校要追究当事⼈责任并赔偿损失,直⾄辞退。

七、学校因⼯作变动需要辞退者,⼯作⼗年以上补发⼀个⽉⼯资。

⾃动者,⽆论⼯作年限长短,学校不发任何补助。

⼋、每年年终,凡⼯作成绩显著、本⼈表现突出、受到师⽣⼀致好评,学校给予适当奖励。

临时⼯管理制度范本篇⼆ ⼀、临时⼈员管理办法 第⼀条⽬的 为使临时⼈员的雇⽤及管理有所遵循特依⼈事管理规则第⼆条规定订定本办法。

第⼆条⼈员申请 各部门有临时性⼯作(期间在三个⽉以内),须雇⽤临时⼈员从事时,应填具“⼈员增补”注明⼯作内容、期间等呈经理核准外,送⼈事部门凭以招雇。

  第三条雇⽤限制 (⼀)年未满16岁者不得雇⽤。

(⼆)经管财物、有价证券、仓储、销售及会计(除物品搬运、整理及报表抄写⼯作外)等重要⼯作不得雇⽤。

(三)雇⽤期间不得超过三个⽉。

第四条雇⽤ (⼀)⼈事部门招雇临时⼈员,应填“临时⼈员雇⽤核定表”呈经理核准后雇⽤。

(⼆)临时⼈员到⼯时,⼈事部门应填“雇⽤资料表”⼀份留存备⽤。

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4篇)

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企业的安全与稳定,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在岗期间必须遵守。

对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管理事宜未作明确规定的,均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企业的规章制度,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企业的形象。

第四条所有与本管理制度相关的事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解释,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并统一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公司委任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在岗期间,由所属部门或项目负责人进行直接管理。

第三章入场管理第七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入场前,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劳动合同、签证、许可证等相关材料。

第八条入场时,应当佩戴公司统一颁发的工作牌,并办理入场手续。

第九条入场前,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临时工及外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岗位安全操作、急救措施、消防安全知识等。

第十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入场后,应当参与企业内部的安全培训和事故应急演练。

第四章工作时间管理第十一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工作时间与正式员工一致,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出入。

第十二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不得随意加班,如确有需要,必须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提出加班申请,并经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不得私自请假,如确有需要请假,必须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提出请假申请,并经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章职责管理第十四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与安全。

第十六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上报所属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七条临时工及外来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所属部门或项目负责人的同意。

第六章外来人员离场管理第十八条外来人员在离场前,应当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相关离场材料,并办理离场手续。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5篇)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5篇)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1、临时用工是指为公路,施工需要而招用的季节性临时工人和民工。

2、确因养护、施工需要,使用一年以上的临时工,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签定劳动合同,确定合法劳动关系。

3、招用临时工必须年满____周岁以上,____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与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工作认真、服从分工、短时间内就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4、特种作业岗位或技术性较强岗位确需招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本人有效技术证书和有效操作证,并经安全、人事部门考核审定后方可录用。

特别是驾驶人员,驾龄不到三年或发生事故者禁止招用。

5、临时工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就业证(卡)、人口暂住证等证件由人事部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和安全协议,加强管理,建立临时工花名册及有关台帐。

6、招用的临时工,用人单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则应进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

同时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7、根据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对临时工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劳动安全条件,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临时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厂(公司)之所有临时工的用工安全。

第三条临时工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明确,法律依据,管理规范。

第四条临时工依法享有与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相同的劳动权益,享有与在岗员工相同的职工待遇。

第二章临时工招聘第五条本厂(公司)临时工招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临时工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从事相应工作的能力和技能。

(二)招聘临时工应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招聘临时工应提供安全培训,使其了解工作场所的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临时工在招聘过程中应提供以下材料:个人身份证明、健康证明、居住证明等。

第七条临时工招聘时应特别注意以下情况:(一)对未成年人的招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家长或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保证其身体和心理安全。

2024年临时用工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2024年临时用工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2024年临时用工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工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本厂劳动用工行为,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提及的临时用工,系指为应对工作急需,或完成临时性特定任务,以弥补人员不足为目的而聘请的临时工作人员。

临时用工分为固定期限临时用工与即期临时用工两类。

第三条厂办公室全面负责全厂临时用工的聘用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对于聘用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固定期限临时用工人员,必须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招聘。

此类人员需与陕西军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工人力”)签订劳务合同,由军工人力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我厂工作。

劳务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原则上,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制度,若因工作需要续聘,每次续聘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对于聘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即期临时用工人员,虽可不签订劳务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

第五条临时用工的聘用程序如下:一、对于聘用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固定期限临时用工人员:1. 各部门、数控中心、各项目部根据工作需要,向厂办公室提交书面用工申请。

2. 厂办公室向分管人事的厂领导及厂长汇报并获得同意后,提出聘用意见。

厂长将作出是否同意聘用的决定,并审定聘用办法、聘用人员条件等相关事项。

3. 厂办公室负责具体招聘组织工作。

同时,成立由分管人事的厂领导担任组长,厂办公室主任、用工部门负责人及人事干事为成员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4. 根据招聘领导小组的意见,厂办公室将拟定招聘方案并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需明确招聘条件、报名办法等相关要求。

5. 受理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6. 初审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请厂长批准聘用。

7. 与军工人力签订劳务合同,并设定三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厂办公室考核合格后,劳务合同正式生效。

8. 如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部门应提前一个月向厂办公室提出申请,并通知临时用工人员。

二、对于聘用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即期临时用工人员,由用工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厂长批准后报厂办公室,再由厂办公室报请分管人事的厂领导及厂长审批。

临时工管理规范制度范文(三篇)

临时工管理规范制度范文(三篇)

临时工管理规范制度范文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聘用的临时工,旨在规范临时工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二条:用工形式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聘用临时工,临时工的合同期限为确定的工作期限或特定的项目完成期限。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考勤1.临时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时间,应提前向上级汇报并经批准。

2.临时工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离岗。

第四条:工资和福利待遇1.临时工的工资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支付,临时工应准确填写工资单,并及时领取。

2.临时工享受公司规定的工作福利待遇,如带薪休假、节假日福利等。

第五条:工作纪律1.临时工应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包括但不限于按时上下班、不私自调动工作岗位等。

2.临时工不得违反公司的机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第六条:安全与保护1.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自我保护,如有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

2.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如发生意外或事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七条:工作绩效评估1.临时工的工作绩效将按照公司的考核制度进行评估。

2.临时工的工作表现优异者,公司将优先考虑转正或再次聘用。

第八条:违纪处罚1.临时工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根据违纪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终止合同等。

第九条:制度的解释和修订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制度的修订应及时通知到各部门和临时工。

第十条:附件本制度的附件为《临时工签订合同范本》,具体细则请参阅附件。

临时工管理规范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临时工的管理,加强对临时工的监管,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的临时工,包括外聘的临时工和公司内部临时调配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对临时工实行统一管理,确保他们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完成任务。

第四条公司通过正式合同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临时工应当按照公司安排的工作时间和任务进行工作,不得私自离岗或者拒绝工作。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范本(4篇)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范本(4篇)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临时用工的管理,维护用工单位和临时用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用工单位的临时用工管理。

第三条临时用工是指在用工单位正式聘用员工不足或临时性工作需求增加时,临时招募短期用工的员工。

第四条用工单位在使用临时用工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确保合法用工,合法保障临时用工的权益。

第二章临时用工的招聘与录用第五条用工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前确定需要招聘的临时用工数量、岗位要求,制定招聘计划。

第六条用工单位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临时用工的招聘,包括但不限于招聘网站、人才市场、中介机构等。

第七条用工单位应根据岗位要求,进行面试、考核等环节,选择合适的候选人。

第八条用工单位在与候选人达成录用意向后,应签订劳动合同或临时工作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事项。

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及时将录用的临时用工信息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临时用工的权益保障第十条用工单位应向临时用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条件和待遇,确保临时用工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培训,确保临时用工掌握必要的工作技能和知识。

第十二条用工单位应确保临时用工的劳动安全,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装备。

第十三条用工单位不得歧视临时用工,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其权益。

第四章临时用工的管理第十四条用工单位应制定临时用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规定,明确临时用工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第十五条用工单位应对临时用工进行工作管理和绩效考核,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第十六条临时用工在工作期间,应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保守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随意泄露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用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临时用工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培训记录等。

第五章临时用工的终止与解除第十八条临时用工期满,工作完成,或者用工单位确定不再需要临时用工时,应及时终止临时用工的合同或协议。

临时工管理规范制度(6篇)

临时工管理规范制度(6篇)

临时工管理规范制度一、考核及聘用管理:1、对临时工管理严格实行考核制度,临时工要与局办公室签订合同,一年一签。

视工作表现可以续签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

年终综合评定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临时工每年要体检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2、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签订劳动协议,长期临时工雇用期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聘用季节工,到期后可根据工作表现和需要续聘或解聘,个人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

3、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做到文明服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及处里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工作及生产管理1、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坚决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2、所有工作人员的常用工具,由个人保管,丢失自负。

临时工要爱护公共财产和工作器具,不利用便利条件将公物占为己有,不挪做他用和随便给人,与个人有关的非正常丢失、损坏,由个人承担责任。

3、特殊专业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文明安全作业,严格按照各项规程操作。

4、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作息时间,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工作尽职尽责。

5、临时工在工作期间要对于玩忽职守,违章操作造成的财产、设备及经济损失的,要酌情予以赔偿,单位将给予警告、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对因此造成的伤、亡事故,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6、在工作期间不损坏公物,工作时间不准喝酒,不准带小孩,不准捡杂物及购买物品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扣当日工资或辞退处理。

业余时间不____,不酗酒,做合格公民。

三、人事关系同事间要团结协作,对服务对象要亲切、自然,礼貌对人。

要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坚守责职,有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反映。

四、考勤制度1、严格执行临时工的考勤制度,到岗签到制。

严格遵守处里工作纪律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认真履行请销假制度。

2、临时工随意旷工者,第一次按每日工资扣除,第二次按每日工资的两倍扣除,第三次按每日工资的三倍扣除,并予以辞退。

3、临时工因事因病请假,停发当日工资。

临时工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临时工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临时工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临时工队伍的管理,保证各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时工是指使用期限在两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临时性用工。

临时工是学院用工的一种形式,是学校职工队伍的组成部分,纳入学院的劳动管理。

第三条严禁使用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

第四条招聘临时工应贯彻"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平等对待、竞争上岗、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招聘原则,认真执行"先校内后校外、先本地后外地、先省内后省外"的用工原则,严格控制招聘省外临时工。

第五条各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人数,超编部门原则上不得招聘临时工。

第六条在任何一个岗位首次被聘用的临时工均实行至少一个月试用期制度。

第七条外聘教师由系部和教务处管理,不属此办法之列。

以日计工的临时工,也不属此列。

第二章招聘第八条用人部门在编制许可的条件下,因工作需要招聘临时工的,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填写《临时工用工申请表》,由用人部门会同人事处组织招聘;或用人部门在没有编制的情况下,因工作特殊需要,经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填写《临时工用工申请表》,由用人部门组织招聘。

第九条招聘临时工时,应向应聘者说明用工性质、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事项,确保应聘者了解相关情况。

第十条招聘临时工时,应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和体检,确保临时工符合招聘条件,具备胜任工作的能力。

第十一条招聘结束后,用人部门应将招聘情况报人事处备案,并将临时工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存档。

第三章管理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明确临时工的管理责任人,负责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临时工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应按照国家和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临时工的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确保临时工的工作量和劳动强度适度。

临时人员管理制度

临时人员管理制度

临时人员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制度目的】为规范本企业临时人员的管理行为,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及员工权益,特订立本《临时人员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临时人员的使用、管理和离职事宜。

第三条【临时人员定义】本企业所称临时人员,是指依据企业需要,短期内自外部招募或调配到本企业进行肯定时间工作的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实习生、兼职员工、顾问等。

第四条【原则】1.临时人员的管理行为应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制度的要求;2.临时人员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基本权益;3.临时人员的工作布置应合理、公平,不得超出本企业规定的工作时间;4.临时人员的劳动合同应明确商定期限,并在合同到期前进行有序处理。

第二部分临时人员的录用与合同管理第五条【招募与录用】1.临时人员的招募需符合企业招聘政策的规定;2.临时人员的录用需通过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并批准;3.招聘单位应明确临时人员的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和薪酬标准,并与被录用的临时人员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1.企业与临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前,应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2.劳动合同中应明确临时人员的工作期限、岗位职责、工资支出方式、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内容;3.劳动合同应在临时人员入职前签订并妥当保管;4.劳动合同到期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临时人员是否连续合作。

第七条【培训与引导】1.企业应对临时人员进行必需的岗位培训,确保其熟识工作内容和规范;2.企业应指派专人对临时人员进行工作引导和监督,解答其工作中的疑问和问题;3.临时人员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工伤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部分临时人员的工作和管理第八条【工作布置与调配】1.临时人员的工作布置应合理、公平,不得超出合同商定的工作内容范围;2.临时人员的工作时间、休假和加班等应依照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制度执行;3.临时人员的调配需经过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批准。

第九条【工作表现评价】1.企业应建立临时人员工作表现评价制度,定期对临时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2.评估结果将作为临时人员续签或离职决策的紧要依据。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实用7篇)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实用7篇)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实用7篇)临时用工管理制度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地现场临时用工管理,使之规范化,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时用工,系指因解决工作急需或为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弥补人员、设备不足而临时从劳务协作方调用的人员或机械设备。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本项目工地现场因解决工作急需或为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而时从劳务协作方调用的人员或机械设备。

第二章用工类型及报酬第四条用工类型分为临时工程及人工零星杂工、机械设备零星杂工。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零星杂工,系指所完成的工作无法形成实物工程量,或完成的工作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远远偏离于平均功效能够完成的工程量。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临时工程,系指所完成的工作能够形成实物工程量,且所完成的工作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与平均功效能够完成的工程量相差不大。

第七条人工以工日为报酬单位,每工日报酬中已包含了全部的社会保险和所有的税费在内,劳务提供者应履行缴纳应缴交的社会保险和税费的义务。

第八条机械设备以台时为报酬单位,每台时报酬中已包含了为完成临时或特定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机械设备提供者应履行一切法定义务。

第九条临时工程以法定计量单位为报酬单位,报酬中已包含了为完成临时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临时工程施工者应履行一切法定义务。

第十条劳务、机械设备提供者或临时工程施工者因未履行应尽义务所带来的一切纠纷均由劳务、机械设备提供者或临时工程施工者负责,与项目部无关且项目部不负任何连带责任(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用工管理第十一条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均有权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和设备,劳务协作方不得无故拒绝。

劳务协作方若无法满足临时调用的需求,应给出合理的解释。

对于不能给出合理解释恶意无故拒绝的被调用者,项目部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决定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或设备前,应充分了解工地情况及临时工作的性质,在调用时应尽量做到合理调配,避免发生窝工或待工(怠工)的现象。

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篇)

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篇)

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为了加强对临时工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临时用工招用的安全要求1.1临时工必须是年满____周岁至____周岁的身体健康,精神正常,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壮年。

1.2雇佣临时用工部门,都应有雇佣手续,填写临时用工登记,做到公司、部门、班组一致。

1.3在生产活动中要严格控制计划外的临时用工,严格把关,对不合格者拒绝招用。

2、临时用工的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2.1经批准招用的临时工入厂后,首先由安环办负责,对临时工进行入厂安全、厂纪、消防知识教育,安全教育后应填写到合格证上,并计入安全台帐。

2.2新录用的临时工需经三级安全教育,安规及有关制度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2.3临时工应参加所在班组安全活动,包括年度安规、现场规程学习和考试。

3、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3.1按“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用工部门应经常检查临时工是否认真执行安全方面规章制度,切实加强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3.2临时工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属于技术性和危险性的工作,临时工不得单独工作更不准担任工作负责人。

3.3临时工从事危险作业时用工部门除采取完善的安全措施外,还应发给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由工作负责人或由有工作经验的职工进行安全监护。

3.4临时工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方面的规程制度,自觉尊章守纪,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符合安规要求的工作服装。

3.5临时工有权拒绝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的违章指挥。

4、安全考核4.1临时工的安全考核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并和所有部门、班组挂钩考核。

4.2临时工(包括____,短期参加工作的其他人员)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按有关规定对用工部门从严考核。

4.3因临时工本人责任造成人身伤害及设备损坏事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要立即解雇,不得再次录用。

4.4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经劝告、教育不改者,各级领导及安监人员有权责令辞退。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五篇)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五篇)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为维护项目部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临时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临时用工单位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选人,宁缺毋滥”的原则,努力提高整体绩效。

3、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所有临时用工。

第二章临时用工范围本制度所指临时用工是指不在公司正式和试用编制内的由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临时性、季节性、专业性用工人员。

第三章临时用工录用1、因施工生产的需要招收临时工,由项目经理对招用临时工的劳资,技术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查,考核,技术工人必要时需进行理论,实践考试和体格检查,符合录用条件的,填写临时用工登记表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临时用工申请计划应写明用工事由、用工期限、用工人数、用工来源、是否需要公司提供食宿和建议工资水平。

3、要求当临时工应具备的条件:身体健康,出示身份证和原籍村,派出所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及计生情况证明,遵纪守法,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服从统一调配安排。

第四章临时用工管理1、临时工为施工生产提供技术和劳务,可根据被招收人员特长安排,禁止以普代技,不得单独承包工程。

2、招用单位为临时工创造安全生产条件,提供安全设施。

对临时用工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事故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临时工伤残、死亡或财产损失,公司只承担国家法律规定的必要义务。

3、招用的临时工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参照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规定,并进行本工种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操作规程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特种作业的临时工必须持证上岗。

被录用的临时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听从调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和劳动纪律。

4、招用的临时工经教育培训后,尚需向临时工带队人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临时工带队人对所带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使他们熟悉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常识和本工种的安全知识。

5、招用人员上岗后应等同在册人员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考核,对不守纪律,不服从指挥,盲目蛮干者按公司人事劳资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处理清退。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模版(3篇)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模版(3篇)

临时用工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和管理临时用工,在保证企业正常运营的基础上,提高用工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临时用工,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劳务派遣工、临时雇佣工等。

第三条定义1. 临时用工:指在企业临时用工需求增加时,通过短期合同、劳务派遣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工作服务的人员。

第四条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在招聘、考核、福利待遇等方面,临时用工与正式员工享有同等的权益和待遇。

2. 合法合规原则:临时用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法行为。

3. 临时用工限定原则:临时用工一般不得连续从事同一岗位超过半年,否则需考虑转为正式员工的可能。

第二章用工需求与招聘第五条用工需求预测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提前预测用工需求,确保临时用工的招聘能够及时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

第六条招聘1. 临时用工的招聘应当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相关规定。

2.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组织面试、签订劳动合同等。

第七条选拔1. 招聘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技能和经验要求。

2. 招聘人员应当经过面试和相关考核,选拔出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第八条入职手续1. 入职人员应当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进行入职登记。

2. 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对入职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实,确保其合法用工。

第三章劳动合同与合同管理第九条劳动合同签订1. 临时用工应当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薪资待遇等。

2. 临时用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可正式开始工作。

第十条劳动合同变更1. 劳动合同期限到期前,临时用工与企业可以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有需要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1. 劳动合同期满,临时用工与企业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期限内,双方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第四章岗位安排与管理第十二条岗位安排1. 临时用工岗位应当与企业正式员工岗位一致,不得降低相应的工作内容和薪资待遇。

临时人员的管理制度

临时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时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单位)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单位)所有临时人员的招聘、使用、考核和解除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三条临时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通过面试、笔试等方式进行选拔。

第四条临时人员的招聘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内部推荐、外部招聘平台、校园招聘等。

第五条临时人员的录用需经过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报公司(单位)领导批准。

第六条临时人员的录用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第三章使用与管理第七条临时人员应按照公司(单位)的工作安排和岗位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八条临时人员应遵守公司(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第九条临时人员的工作表现和技能水平应定期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续签合同或调整岗位的依据。

第十条临时人员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劳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休假等。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十一条临时人员的考核分为试用期考核和定期考核。

第十二条试用期考核期限一般为一个月,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

第十三条定期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技能提升、团队合作等。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不合格的临时人员将根据情况进行调整或解除合同。

第五章解除与终止第十五条临时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单位)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一)严重违反公司(单位)规章制度的;(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或终止条件。

第十六条临时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的;(二)本人因故无法继续工作的;(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条件。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临时工管理规范制度范例(三篇)

临时工管理规范制度范例(三篇)

临时工管理规范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时工的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范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临时工的管理。

第三条临时工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以雇佣关系为基础,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小时计酬,从事特定任务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本规范制度的宗旨是保护临时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其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条临时工在本企业的管理许可证件由人力资源部颁发,定期更新。

第二章临时工的招聘与录用第六条临时工的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确定招聘计划。

第七条临时工的招聘范围广泛,根据岗位需求可以采取内部招聘、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等方式。

第八条临时工的招聘计划应当明确工作岗位,岗位要求,招聘数量,招聘周期等信息。

第九条招聘计划经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可以发布招聘信息,各部门根据需要进行报名。

第十条临时工的录用程序如下:(一)报名:招聘信息发布后,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可以填写应聘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初选: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要求初选应聘者,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

(三)面试:人力资源部组织面试,根据面试表现评选出最终录用者。

(四)录用:经过面试的应聘者,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录用人员。

第十一条临时工的录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签订,包括工作内容、工时、工资待遇等内容。

第三章临时工的权益与义务第十二条临时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法定权益,包括工资待遇、工作条件、劳动保护等。

第十三条临时工有义务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临时工不得与正式员工发生纠纷,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聚众闹事或示威。

第十五条临时工应当保守企业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不得私自泄露或利用。

第十六条临时工应当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勤奋工作,积极上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四章临时工的管理第十七条临时工的管理主要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配合执行。

第十八条临时工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签。

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临时工和外来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临时工和外来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和相关规定,保障雇佣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临时工和外来人员的管理应当依法、公平、公正、透明,不得歧视或虐待。

第五条雇佣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临时工和外来人员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其的教育与培训,提高其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六条临时工和外来人员应当履行职责,保障雇佣单位的正常运转和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雇佣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临时工和外来人员的安全和劳动条件符合相关法律和规定。

第八条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处理。

第二章临时工管理第九条雇佣单位应当了解临时工的基本信息,并保证招聘程序公开、公正,和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条雇佣单位应当制定临时工的工作岗位和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

第十一条雇佣单位应当签订临时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会。

第十三条雇佣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临时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及时支付。

第十四条雇佣单位应当建立临时工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并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第十五条雇佣单位应当保障临时工的安全和劳动条件符合相关法律和规定。

第十六条雇佣单位应当对临时工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第十七条雇佣单位应当在临时工离职时出具离职证明,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临时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十九条临时工应当保守雇佣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他人。

第二十条临时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章外来人员管理第二十一条雇佣单位应当依法将外来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并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第二十二条雇佣单位应当了解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并依法履行相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雇佣单位应当签订外来人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外来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一小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3篇)

一小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3篇)

一小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一、管理原则:1.尊重和保护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工作场所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2.加强对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实施全员安全管理。

3.制定相关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环境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二、责任分工:1.雇主或雇佣单位:(1)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临时工及外来人员了解工作场所的安全规定和应急措施。

(2)为临时工及外来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3)明确安全责任,保证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定期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临时工及外来人员:(1)严格遵守工作场所的安全制度和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2)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

(3)遵守安全生产要求,不从事与合同约定工作范围不符的工作。

三、安全管理措施:1.做好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身份核实工作,确保其具备合法劳动权益。

2.在进入工作场所前,进行安全培训,了解工作环境、风险因素和应急措施。

3.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如安全帽、防护手套、耳塞等,并确保其使用正确。

4.对临时工及外来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加强对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培训。

5.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完善,如防护栏杆、灭火器、紧急出口等。

6.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对工作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8.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岗位或委派专人负责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

四、事件处理:1.对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处理因安全事故产生的责任问题,依法维护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

以上即为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具体细化和完善。

一小临时工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2)1.为确保一小临时工及外来人员的安全,需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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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使临时人员的雇用及管理有所遵循特依人事管理规则第二条规定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员申请
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期间在三个月以内),须雇用临时人员从事时,应填具“人员增补申请书”注明工作内容、期间等呈经理核准外,送人事部门凭以招雇。

第三条雇用限制
(一)年未满16岁者不得雇用。

(二)经管财物、有价证券、仓储、销售及会计(除物品搬运、整理及报表抄写工作外)等重要工作不得雇用。

(三)雇用期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条雇用
(一)人事部门招雇临时人员,应填“临时人员雇用核定表”呈经理核准后雇用。

(二)临时人员到工时,人事部门应填“雇用资料表”一份留存备用。

第五条投保
在厂区工作的临时人员应由人事部门办理劳保投保后,始得入厂工作。

第六条管理
(一)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可请公伤假、公假、事、病假以及婚、丧假,其请假期间除公伤假外均不发给工资。

(二)临时人员的考勤、出差比照编制内助理员办理。

第七条终止雇用
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如有不能胜任工作,违反人事管理规则第十四、三十六条规定,事、病假及旷职全月合计超过4天以上,或工作期满,雇用部门应予终止雇用,经终止雇用的临时人员应填具“离职申请”(通知)单”(其离职应办理手续由各公司订定)经主管科长核签后连同胸章送人事部门凭以结发工资。

第八条延长雇用
临时人员雇用期满,如因工作未完成,必须继续雇用时,应由雇用部门重填“人员增补申请书”叙明理由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始得雇用,并将核准的增补申请书一份报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

第九条实施与修改
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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