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整理解读新消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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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防法》解读

新《消防法》解读

消防安全教育
新《消防法》强调了消防安全教育的重要 性,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加强消 防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 识和技能。
消防安全培训
新《消防法》规定,有关单位应当对从业 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防 火、灭火、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
04
新《消防法》实施效果及 影响
对社会的影响和作用
为了适应国际消防安全标准,提高 我国消防工作的水平,需要对原有 法律进行修订和完善。
修订过程和主要争议点
修订过程
经过多次调研、讨论和修改,新《消防法》于2018年修订完成并通过。
主要争议点
修订过程中存在一些争议点,如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建设与维护、火灾事 故调查等,经过充分讨论和协调,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
01
02
03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政府部门和消防机构需要 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 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和技能水平。
加强消防设施建设
政府部门和消防机构需要 加大消防设施建设力度, 提高消防设施的覆盖率和 质量。
加强消防监督检查
政府部门和消防机构需要 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力度, 确保消防安全措施得到有 效落实。
缺乏消防安全文化宣传
新《消防法》在消防安全文化的宣传和推广方面缺乏具体的措施 和规定,导致社会整体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
06
新《消防法》案例分析
典型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商场火灾事故
2018年,某市一商场发生火灾,造成多人 受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经调查,火灾原因是 商场电线老化短路。此案例说明了商场消防 安全的重要性,需定期检查和维护电线电器 设备,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旧法的不足
原有的《消防法》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无法满足现实需要,需要进行修订 和完善。

【2019年整理】解读新消防法

【2019年整理】解读新消防法

解读新《消防法》编者按: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经表决,高票通过了修改后的《消防法》。

据介绍,新《消防法》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消防执法监督等方面,对原《消防法》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和完善。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使各系统、行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充分认识《消防法》在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法制建设、落实社会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市消防支队和本网从今天开始向市民介绍新《消防法》内容,解读消防法相关条文。

(后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文)新消防法解读之一:新的消防工作原则新消防法继承和发展了我国消防法制建设成果,在总则中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确立了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责任制。

消防安全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政府有关部门对消防工作齐抓共管,这是消防工作的社会化属性决定的。

各级公安、建设、工商、质监、教育、人力资源等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消防安全管理的核心主体。

公民是消防工作的基础,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消防工作就不会发展进步,全社会抗御火灾的基础就不会牢固。

“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共同构筑消防安全工作格局,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废,这是新消防法确定的消防工作的原则。

新消防法解读之二:政府消防工作职责新消防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

新《消防法》解读

新《消防法》解读
意义
新《消防法》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我国消防事业的发展,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同时,新《消防法》还将有利于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新《消防法》的实施要求和意义
新《消防法》的主要修改内容
02
强化了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新《消防法》规定了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责任,促使各方更加重视消防安全工作。
强化对建筑装修装饰企业的监管
新法要求建筑装修装饰企业在从事装修装饰工作时,必须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不留下火灾隐患。
明确居住建筑的消防安全要求,强化住宅室内装修装饰的消防管理
新《消防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和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消防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国外先进的消防管理经验和技术
谢谢您的观看
THANKS
违法行为所受罚款与违法所得、危害程度相适应
新法扩大了消防执法范围,增加了执法手段,加强了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严重违法行为将实行“双罚制”,进一步强化了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强化执法力度,加大执法威慑力
严格控制可燃材料的使用
新《消防法》明确规定在居住建筑中禁止使用可燃材料进行室内装修装饰,并要求在建筑内设置实体防火墙,防止火灾蔓延。
主要修改内容
新《消防法》在多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具体包括: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完善灭火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等。
修订背景
新《消防法》的修订背景和主要修改内容
实施要求
新《消防法》实施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同时,社会各界也应该积极参与到消防工作中来,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消防法》修改对公安职责带来的变化解读

《消防法》修改对公安职责带来的变化解读

《消防法》修改对公安职责带来的变化解读新《消防法》出台2019年4⽉23⽇,第⼗三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公布了《关于修改〈中华⼈民共和国建筑法〉等⼋部法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包括修改《消防法》的11项内容,共涉及《消防法》的36个条款。

根据《决定》规定,《消防法》的修改条款于《决定》公布之⽇起施⾏。

最⼤变动本次《消防法》修改的11项内容,虽然属于简易修改,⽽且其中⼤部分条款规定的都是消防建审验收的内容,涉及公安的内容基本都是将“公安机关”替换为“应急管理部门”,保留后的内容⼤部分也未做改动,但实际上公安机关的职责以及与消防救援机构的关系发⽣了重⼤变化:⼀是消防机构脱离公安机关,消防⼯作的监督管理职责改由应急管理部门承担,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

⼆是消防机构和派出所由原来的同样⾪属于公安机关,变为分属两个⾏政机关,执法上由“内部分⼯”变为“相互独⽴、移交移送”。

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这⼀条⽂被保留了下来,《消防法》赋予公安派出所履⾏消防监督的职责并未改变。

公安的⾏政主体变化涉及公安处罚主体资格⼀条。

即:第七⼗条第⼀款规定“本法规定的⾏政处罚,除应当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的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职权决定”,删除了原规定的“其中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照《中华⼈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

从条⽂上看,公安机关依然具有消防⽅⾯的处罚主体资格,但是根据下述即将说道的公安机关可以处罚的情形上看,公安机关的处罚主体资格在新《消防法》出台后仅限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警告、较低⾦额的罚款、⾏政拘留等情形。

公安机关对于违反消防安全管理⾏为的处罚情形第⼀类是同时违反《消防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为(存在法条竞合)。

涉及适⽤《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形⼀条。

2019新修订《消防法》解读

2019新修订《消防法》解读

2019新新修订《消防法》解读一、充分理解修改《消防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修改《消防法》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环节的要求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等文件中关于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对相应条款进行修改,调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主管部门,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具体规定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二、要重点关注的几个内容(一)公安派出所继续承担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修改后的《消防法》第五十三条,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

只将原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修改为“消防救援机构”,涉及公安派出所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内容并没有进行删改,这一点不要误读。

(二)公众聚集场所开业使用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保留修改后的《消防法》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三)住建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不再有采取传唤措施的权力修改后《消防法》第七十条,删除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需要传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内容。

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住建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不再有权采取传唤措施。

(四)修正案没有涉及到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有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消防法》第三十四条,此次没有做修改。

目前,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仍维持现状。

三、准确理解消防救援机构几个名称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修正案的第(十一)项:将第六条第三款中的“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修改为“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

新消防法ppt课件

新消防法ppt课件
及时报警并协助灭火
个人在发现火灾时应当及时报警, 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灭火器材协助灭火。
组织疏散逃生
在火灾发生时,个人应当组织疏散 逃生,引导人员有序撤离火场。
提供救助和支持
在火灾发生后,个人应当提供救助 和支持,帮助受灾人员度过难关。
05
新消防法的实施和监督
新消防法的实施机构和职责
01
维修等情况。
企事业单位的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
企事业单位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救援程序和措 施。
定期组织演练
企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 处置能力。
及时报警并组织疏散
企事业单位在发生火灾时应及时报警,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员工 疏散逃生。
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宣传和培训
个人应当熟悉疏散逃生路线和技能,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安 全地疏散逃生。
了解消防设施的功能和使用方法
个人应当了解常见的消防设施的功能和使用方法,以便在火灾发生时 能够正确使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
个人在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中的角色和作用
参与社区火灾预防工作
个人应当积极参与社区的火灾预防 工作,共同维护社区的消防安全。
个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
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维护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每个公民都应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规 章制度,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
个人应当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发现损 坏或失效的消防设施应当及时报告。
参与消防Hale Waihona Puke 传和培训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个人应当积极参与消防宣传和培训活动, 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定期检查和维护

新《消防法》解读

新《消防法》解读

明确各级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并增加规定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联席会议等机制,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
增加规定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联席会议等机制,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
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并增加规定对不履行职责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加大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投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与其他地区和国家的消防合作,共享资源,互帮互助,共同应对火灾威胁。
THANK YOU.
谢谢您的观看
促进消防事业发展
新《消防法》的实施,为推动消防事业发展,提高消防安全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01
02
03
未来消防工作的展望
加大对消防宣传教育的投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加强消防设施建设
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加强区域消防合作
加大对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的投入,提高消防安全设施的覆盖率和可靠性。
新《消防法》规定了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要求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逃生预案,并组织实施。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员工和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加强消防演练,提高火灾防范意识和能力。
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
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有序参与消防安全管理活动,促进形成多元共治、群防群治的消防安全管理格局。
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在文物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公共图书馆等场所推广应用先进的消防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新《消防法》学习

新《消防法》学习
救援能力建设。
推动社会力量参与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安 全工作,形成政府、企业 、社会组织等多方共同参 与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
谢谢您的聆听
THANKS
04
新《消防法》对各方面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政府及相关部门需要加强 对新《消防法》的学习和 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政府及相关部门需要加强 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和 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制,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得 到有效落实。
政府及相关部门需要积极 推广消防安全知识,提高 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 救能力。
关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制度 的规定
总结词
全民参与,严厉打击
VS
详细描述
新《消防法》鼓励全民参与火灾隐患排查 整治工作,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进行及 时的整改和消除。同时,建立了消防安全 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制度,鼓励公众对发 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对于被举报投诉并经查实的违法行为,将 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
防烟排烟系统、防火分隔设施等各类消防设施。
02
授权性规定解释
有关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职业资格等方面的事项,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国
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03
制定实施细则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
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修订后实施时间及效力
实施时间
新《消防法》于2021年1月1日起施 行,原有的《消防法》同时废止。
效力
新《消防法》作为国家法律,具有普 遍约束力和法律效力,对于违反《消 防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2019.5.1—新《消防法》解读

2019.5.1—新《消防法》解读

条 款
修改前
修改后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
第 十 一 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 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 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 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 结果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 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
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解读:本条主要是配合58条、59条关于“三停”的执法主体 的变化。同时授予作出“三停”决定的部门或者机构的强 制执行权。
其他修改条款: 将第四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第五十五条中的“公
安机关消防机构”修改为“消防救援机构”,“公安部门” 、“公安机关”、“公安部门消防机构”修改为“应急管理部 门”;
一、修改背景及意义
此次《消防法》修改,适应了国家机构改革和行政职能调 整的需要,对于甲醛消防法治建设、推动消防事业发展具 有重要意义。新修改的《消防法》调整完善了应急管理部 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消 防工作职责,构建了新的消防监管体系;修改了相关机构 名称,体现了中央关于国家机构改革的精神,确立了国家 综合性消防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法律地位。
五 十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
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 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
投入使用的;
入使用的;
八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 (三)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
条 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2019年整理】解读新消防法

【2019年整理】解读新消防法

解读新《消防法》编者按: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经表决,高票通过了修改后的《消防法》。

据介绍,新《消防法》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消防执法监督等方面,对原《消防法》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和完善。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使各系统、行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充分认识《消防法》在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法制建设、落实社会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市消防支队和本网从今天开始向市民介绍新《消防法》内容,解读消防法相关条文。

(后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文)新消防法解读之一:新的消防工作原则新消防法继承和发展了我国消防法制建设成果,在总则中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确立了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责任制。

消防安全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政府有关部门对消防工作齐抓共管,这是消防工作的社会化属性决定的。

各级公安、建设、工商、质监、教育、人力资源等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消防安全管理的核心主体。

公民是消防工作的基础,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消防工作就不会发展进步,全社会抗御火灾的基础就不会牢固。

“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共同构筑消防安全工作格局,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废,这是新消防法确定的消防工作的原则。

新消防法解读之二:政府消防工作职责新消防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

新《消防法》解读资料

新《消防法》解读资料

动。
03
消防工作原则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
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火灾预防
消防安全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 检查和整治,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的义务。
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处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违 反本法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 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 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 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 重者,处五日以下拘留。
03
新《消防法》与旧法的对比
修改内容
修改了消防工作的原则
新《消防法》解读资料
汇报人:文小库 2023-12-28
目录
• 新《消防法》概述 • 新《消防法》主要内容 • 新《消防法》与旧法的对比 • 新《消防法》实施的意义和影
响 • 新《消防法》的案例分析
01
新《消防法》概述
修订背景
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 市化进程的加速,对 消防工作提出了更高 要求。
消防安全形势面临诸 多挑战,需要完善相 关法律法规。
志愿消防队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开展群众性自防 自救工作。
灭火救援
火灾扑救
火灾调查
发生火灾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 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现场勘验 、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意见, 及时作出起火原因和灾害成因的认定 结论。
应急救援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灭火救援过程中 ,应当根据火灾现场情况,及时划定 警戒区域,设置警戒标志,维护现场 秩序。

一文读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订内容变化一文读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订内容变化

一文读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订内容变化一文读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订内容变化

一文读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
年修订内容变化
进行抽查。

解读:
本条是关于消防设计文件备案与抽查的规定。

原消防法的规定是除了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以外,其他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再对该工程进行事先审核,而是实行备案和抽查制度。

原来这样的规定主要是由于公安机关相关技术人力资源不足,目的是为了把有限的人力解放出来,用于重大建设工程的审核和监管。

但是随着近些年国家的快速发展,以及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近些年火灾事故频发,因此必须加强消防工作的监管,尤其是事前的监管,这里面突出的矛盾就是消防技术力量的缺失,为此国家早已在2011年提出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培养计划,并于2015年开始全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大力培养消防高级技术人才,目前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考试已经在积极筹备中,因为如果要做到对设计消防相关的建设工程实施全方位的审查和监管,这里面对消防技术人才的需求量是非常大的。

修订后根据现实问题,提出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这是对消防工作的进一步加强和重视,这里需要重大的变革勇气和魄力,这也对未来消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作为个人我们应该敏锐的感受到时代发展,勇于适应时代的变化,抓住时代变化带来的新机遇,未来消防技术工作必定会迎来新的发展和机遇,作为个人我们应该在这个大机遇没有来到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给自己的未来更多的机会和选择。

新消防法-《消防法》修改通过(附修改内容比对)

新消防法-《消防法》修改通过(附修改内容比对)

《消防法》修改通过(附修改内容比对)2019/04/24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作出修改。

主要修改内容第十条被替换部分: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替换部分: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第十一条被替换部分: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替换部分: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十二条被替换部分: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替换部分: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第十三条被替换部分: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2019年新《消防法》解读.doc

2019年新《消防法》解读.doc

新《消防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 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将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这是对 1998年九月一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重新修改和修订。

原《消防法》共六章五十四条; 新修订的消防法七章七十四条,内容作了多处修改和补充。

我们知道建立和维持我国的社会消防安全秩序,依靠的是完善有效的消防法律法规,我国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是以《消防法》作为母法的法律体系。

消防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修改,不断健全,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制社会的成熟、完善。

体现了法律是社会文明建设的根本保证。

1957年我国颁布了第一个消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监督条例》提出了我国的第一个消防工作方针:“以防为主,以消为辅”。

在我国实施二十七年之久。

改革开放后1985年颁布的第二个消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提出了我国的现行消防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实行至今已经二十三年。

1998年颁布的《消防法》是行政法,将我国的社会消防管理工作提升到了执法行为的层面。

受到各种行政法律的制约和监管。

规定了公安消防机构是消防监督执法的主体。

为我国改革开放后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功不可没。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律需求,迫切需要修改完善现行的消防法,填补新出现的法律空白,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消防工作实践要求。

新的《消防法》经过大量的社会调查,广泛收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经全国人大会议多次讨论、修改,终于通过决议,颁布实施。

这是我国消防工作的一件大事,尤其是新《消防法》所做出的多处重大调整和修改,将导致今后社会消防工作的重大转折,对我国的消防事业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新的《消防法》根本改变了我国消防工作的架构。

改变了原《消防法》提出的:“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消防工作原则。

提出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

2019新消防法总结及维保总结

2019新消防法总结及维保总结

Z18-1.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在10号住宅楼一层设置了瓶
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应责令
该经营店停业,并对其处()罚款。
A.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B.五千元以下五万元以下
C.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D.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
Z18-2.某商业广场首层为超市,设置了12个安全出口,超市经
二 罚款
考三个问题
单位罚?元
个人罚?元
个人拘?天
不合格,擅自干:停止,罚3-30万元 出具虚假文件:罚5-10万,并对直接责任人处罚1-5万 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改正或停工,罚1-10万 易燃易爆危险品+居住:罚5千-5万 单位:损坏、挪用、占用、堵塞、封闭:改正,罚5千-5万(个 人,警告或者罚500以下) 人密场所用不合格消防产品:不改正的,罚5千-5万,并对责任 人员罚500-2000。 不备案,限期改正,罚5千元以下。电器、燃气:改正。罚1千5千
消火栓 一、室外消火栓系统的维护管理 地下消火栓应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保养。重点部位消火栓,每 年应逐一进行一次出水试验, 二、室外地上消火栓的维护管理
1)每年开春后、入冬前对地上消火栓逐一进行出水试验, 出水应满足压力要求。 三、室内消火栓的维护管理
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
总结: 1,水源:天然的年,市政按季,自己每月 2,水泵启动:自动一周,手动一月 3,每季:水泵流量和压力,地下室外按每季,试水阀放水 ,消火栓外漏 4,每月: 铅封锁链电动阀,倒流压差按月查 气压水罐压容积,完好水泵接合器 5,每周:储油量 6,每天:外观,电量,日温,稳压泵压力和启泵次数。
的管道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方法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嘴吹裂,伤口高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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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消防法》编者按: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经表决,高票通过了修改后的《消防法》。

据介绍,新《消防法》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消防执法监督等方面,对原《消防法》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和完善。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使各系统、行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充分认识《消防法》在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法制建设、落实社会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市消防支队和本网从今天开始向市民介绍新《消防法》内容,解读消防法相关条文。

(后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文)新消防法解读之一:新的消防工作原则新消防法继承和发展了我国消防法制建设成果,在总则中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确立了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责任制。

.消防安全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政府有关部门对消防工作齐抓共管,这是消防工作的社会化属性决定的。

各级公安、建设、工商、质监、教育、人力资源等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消防安全管理的核心主体。

公民是消防工作的基础,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消防工作就不会发展进步,全社会抗御火灾的基础就不会牢固。

“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共同构筑消防安全工作格局,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废,这是新消防法确定的消防工作的原则。

新消防法解读之二:政府消防工作职责新消防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这是关于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的原则规定。

消防安全关系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和经济建设,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好消防工作十分重要。

国务院作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

同时,消防工作又是一项地方性很强的政府行政工作,许.多具体工作,必须由地方政府负责。

新消防法在宏观规划、火灾预防、农村消防工作、消防组织建设、灭火救援、执法监督等方面,对政府具体消防工作责任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新消防法解读之三:行政主管部门消防职责新消防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这是关于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的原则规定。

消防安全关系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和经济建设,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好消防工作十分重要。

国务院作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

同时,消防工作又是一项地方性很强的政府行政工作,许多具体工作,必须由地方政府负责。

新消防法在宏观规划、火灾预防、农村消防工作、消防组织建设、灭火救援、执法监督等方面,对政府具体消防工作责任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新消防法解读之四: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职责新消防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新消防法对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在宣传教育、监督执法、灭火救援、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新消防法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新消防法解读之五:消防监督管理主体例外规定新消防法在明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工作具体实施监督管理的同时,对一些特殊单位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主体做了例外规定,总则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同时,针对森林、草原消防工作的特殊性,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消防法解读之六: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单位是社会消防管理的基本单元,单位对消防安全和致灾因素的管理能力,反映了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的消防安全形势。

新消防法进一步强化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在保障消防安全方面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新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新消防法解读之七: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是消防工作重要的参与者和监督者。

新消防法关于公民在消防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主要有:任何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任何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

任何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严禁谎报火警。

火灾扑灭后,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新消防法解读之八: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历来是消防监督管理的重点。

新消防法继承和发展了原消防法关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营业前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的规定,取消了原消防法中关于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行政处罚中,限期改正的前置条件,对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规定了直接给予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新消防法解读之九: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制度消防产品属于安全类产品,其质量直接关系到火灾发生后消防产品能否有效地发挥作用,从而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新消防法进一步明确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制度。

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新消防法明确了消防产品强制认证制度,规定依法应当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新消防法解读之十: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有要求为减少行政许可事项,新消防法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纳入《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治安行政许可审查内容,避免了多头审批,方便社会,方便群众,同时明确了消防安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要求,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新消防法解读之十一:建设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消防工作实践证明,建立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是发展和保障民生的重要基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新消防法全面继承并发展了原消防法中有关建设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规定,明确了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力量的总体要求,区分城市、乡镇,明确建设不同形式消防力量的要求。

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新消防法解读之十二:城市规划修改为城乡规划近年来,农村消防安全形势仍然非常严峻,火灾起数、损失和人员伤亡居高不下,村庄消防安全问题突出。

新消防法从消防工作全局出发,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对农村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消防工作专门作出具体规定,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新消防法将原消防法中的“城市规划”修改为“城乡规划”,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一字之变,“城”“乡”并重,体现了我国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

新消防法解读之十三:承担应急救援工作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完善应急救援机制”的要求,这是保障我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

公安消防部队作为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力量,承担着许多应急救援工作,这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和国际社会发展趋势。

根据我国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实际需要,充分考虑公安消防部队在现役体制、器材装备、训练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以及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成效,新消防法进一步加强了公安消防部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及必要的保障措施,规定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依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新消防法解读之十四:专门增加“监督检查”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需赔偿、违法要追究,是依法行政和建立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必然要求。

为了加强消防执法监督,新消防法专门增加了“监督检查”一章,着力规范和约束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权力的行使,强化了对其依法履行职责的监督,这对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也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新消防法解读之十五:调整了行政处罚的种类新消防法设定了警告、罚款、拘留、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执业(吊销相应资质、资格)六类行政处罚,增加了责令停止执业(吊销相应资质、资格)一类行政处罚,对一些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特别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增设了拘留处罚,增强了法律的威慑力。

新消防法解读之十六:完善消防行政处罚制度新消防法适应消防工作发展的需要,在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上作出较大修订,加大消防行政处罚力度,补充完善了消防行政处罚制度。

新消防法增加了应予行政处罚的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解一些违法不严密,决了原消防法对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规定得不全、.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纠正和依法惩处的问题,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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