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
工程合同价款与结算价款

工程合同价款与结算价款是工程建设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涉及到合同约定、工程计量、价款支付、质量保证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从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结算价款的计算和支付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总价款。
合同价款的约定应当明确、详细,包括工程项目的范围、工程量、工程单价、工程总价等内容。
合同价款的约定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在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事项进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2.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3. 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4. 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5. 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6. 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7. 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8. 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9. 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10. 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二、结算价款的计算和支付结算价款是指工程完成后,根据实际工程量和合同约定单价计算出的工程总价款。
结算价款的计算和支付是工程合同执行的重要环节,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1. 工程计量:工程计量是指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的数量进行的计算和确认。
工程计量的原则是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予计量,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和单位计量。
2. 工程价款支付:工程价款的支付应当遵循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常见的支付方式包括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等。
预付款的支付百分比法是一种常见的预付款支付方式,即根据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预付款,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预付款。
3. 工程价款调整: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调整方法进行调整。
工程结算价款少于合同款价

工程结算价款少于合同款价是一个非常常见的问题,这种情况的发生可能会给工程的建设方、施工方以及相关的参与者带来一系列的不便和麻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这一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工程结算价款和合同款价。
工程结算价款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相关费用标准,经过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价款。
而合同款价则是在工程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总价款。
一般来说,工程结算价款应该等于或者接近合同款价。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有时候工程结算价款会少于合同款价。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工程结算价款少于合同款价的情况呢?首先,工程量的变化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原因,实际的工程量可能会与合同中的工程量存在差异,这就导致了工程结算价款与合同款价的不一致。
其次,材料价格的波动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可能会导致实际施工成本的增加或者减少,从而影响到工程结算价款。
此外,施工方案的调整、工程质量的问题以及合同条款的不明确等也都可能导致工程结算价款少于合同款价。
工程结算价款少于合同款价对于工程建设方、施工方以及相关的参与者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于工程建设方来说,工程结算价款的减少意味着实际投资成本的降低,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减轻其财务压力。
然而,对于施工方来说,工程结算价款的减少可能会导致其施工利润的减少,这可能会影响到施工方的积极性。
此外,工程结算价款少于合同款价还可能会影响到工程款的支付和回收,甚至可能会引发合同纠纷。
那么,如何避免或者减少工程结算价款少于合同款价的情况呢?首先,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该明确工程量、材料价格、施工方案等关键条款,以减少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其次,加强工程现场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处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问题,避免工程量的大幅度变化。
此外,建立健全的材料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合理控制材料价格的波动,也是减少工程结算价款与合同款价差异的重要措施。
工程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知识点汇总

工程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知识点汇总一、工程计量的原则1.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予计量。
2.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和单位计量。
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二、工程计量的范围与依据1.工程计量的范围。
工程计量的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变更所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种费用支付项目,如费用索赔、各种预付款、价格调整、违约金等。
2.工程计量的依据。
工程计量的依据包括: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合同图纸、工程变更令及其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质量合格证书等。
三、工程计量的方法1.单价合同计量2.总价合同计量四、预付款1.预付款的支付①百分比法。
发包人根据工程的特点、工期长短、市场行情、供求规律等因素,招标时在合同条件中约定工程预付款的百分比。
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的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
②公式计算法。
式中,年度施工天数按365天日历天计算;材料储备定额天数由当地材料供应的在途天数、加工天数、整理天数、供应间隔天数、保险天数等因素决定。
2.预付款的扣回①按合同约定扣款。
②起扣点计算法。
式中:T――起扣点(即工程预付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完成工程金额;P――承包工程合同总额;M――工程预付款总额;N——主要材料及构件所占比重。
3.预付款担保①含义: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领取预付款前,承包人正确、合理使用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而提供的担保。
②主要作用:呆证承包人能够按合同规定的目的使用并及时偿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全部预付金额。
③主要形式:银行保函。
4.安全文明施工费①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与进度款同期支付;②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③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若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价款与工程结算法

合同价款与工程结算法我们需要明确合同价款的概念。
合同价款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根据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全部费用。
这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利润以及风险费用等。
合同价款的确定通常基于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标准,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
我们来探讨工程结算的过程。
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价格,计算并支付相应费用的活动。
工程结算的基本原则是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范本的核心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价款的确定:明确合同价款的计算方式,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不同的计价方式。
同时,指出价款调整的条件和程序,如市场价格波动、设计变更等。
2. 工程量的计量:规定工程量的计量方法,确保双方对已完成工程量的认定一致。
这通常涉及到工程量的测量、记录和确认过程。
3. 进度款的支付:设定进度款的支付条件、时间和数额,以及逾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
4. 竣工结算:明确竣工结算的程序和时限,包括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审核确认结算金额以及最终支付结算款的流程。
5. 变更、索赔与争议解决:对于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索赔等情况,提供相应的处理机制和争议解决途径。
6. 质量保证与保修:规定工程质量的标准和验收条件,以及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7. 法律责任与违约:明确合同违反时的法律后果,包括违约金、损害赔偿等。
在实际操作中,合同价款与工程结算的法律范本需要根据具体的工程项目特点和双方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法律法规的变化也可能对合同价款与工程结算产生影响,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最新的法律政策动态。
合同价款与工程结算的法律范本是一个复杂而专业的过程,它不仅涉及到民法典、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通过本文的介绍,希望能够为读者提供一个基本的理解框架,以便在实际操作中更加得心应手。
工程结算单与合同价款不同

工程结算单与合同价款不同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工程结算单和合同价款是两个至关重要的文件。
它们不仅关系到项目的正常进行,也涉及到甲乙双方的权益。
在实际运作中,我们经常会发现工程结算单与合同价款存在差异。
这种差异是如何产生的呢?又该如何处理呢?本文将从公正客观的角度,为你解析这个问题。
我们需要明白的是,工程结算单与合同价款的差异并非罕见现象。
这是因为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使得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结算。
例如,由于设计变更、材料价格波动、施工难度增加等因素,可能会导致实际成本超出预算,从而使得工程结算单上的金额高于合同价款。
对于这种差异的处理,我们应该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如果是因为甲方的原因导致成本增加,如设计变更等,那么这部分增加的成本应该由甲方承担。
如果是由于乙方的原因,如施工质量不达标等,那么乙方应该对此负责。
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那么双方应共同承担损失。
再次,为了避免工程结算单与合同价款的差异过大,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就应该尽可能详细地约定各项条款。
包括工程量、工期、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都应该明确规定。
同时,我们还应该在合同中设定一个合理的浮动范围,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
我们需要强调的是,无论工程结算单与合同价款是否存在差异,双方都应该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合作。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也才能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工程结算单与合同价款的差异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我们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和处理。
但是只要我们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尽可能地详细约定合同条款,以及保持诚实守信的合作态度,我们就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
工程结算是以合同价来结算么

工程结算是以合同价来结算的。
合同价是指在工程建设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总价款,它是工程承包商与业主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完成后的最终交易价格。
工程结算的过程就是根据合同约定,对完成的工程进行价款计算、核对和支付的过程。
首先,合同价是工程结算的基础。
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双方会明确工程的价格,包括工程总价款、预付款、进度款、尾款等。
这些价格是双方约定的,是工程结算的基本依据。
工程结算时,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中的价格进行计算和支付。
其次,合同价是工程结算的依据。
工程结算的过程就是根据合同约定,对完成的工程进行价款计算、核对和支付的过程。
这个过程需要依据合同中的价格来确定应付款项。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价格调整的条款,那么在结算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价格调整。
然而,实际工程结算中,可能会出现合同价与实际完成工程的价值不一致的情况。
这时候,就需要根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处理。
一般来说,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价格调整的条款,那么就可以根据这些条款来调整合同价,以反映实际完成的工程价值。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价格调整的条款,那么就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此外,工程结算还可能涉及到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方面。
这些变更可能会对合同价产生影响,需要在结算时进行相应的调整。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变更的处理方式,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就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总的来说,工程结算是以合同价来结算的。
合同价是工程结算的基础和依据,是双方约定的工程完成后的最终交易价格。
然而,实际工程结算中可能会出现合同价与实际完成工程的价值不一致的情况,这时候就需要根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处理。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就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价款与工程结算

合同价款与工程结算我们要明白合同价款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款项。
这通常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利润以及风险费用等。
在确定合同价款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 工程量清单:明确列出所有工程项目的数量和单价,作为计算总价的基础。
2. 设计变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有设计变更,应及时调整合同价款以反映这些变更。
3. 材料价格波动:对于主要材料的价格波动应有所预估,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调整机制。
4. 施工期限:工期的延误或提前完成都可能影响最终的合同价款。
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后期维护成本,应在合同中明确质量标准。
我们来看一个工程结算的基本流程: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报告,包括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使用的材料及其费用等。
2.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双方签订工程结算协议书。
3. 根据结算协议书,甲方支付剩余的合同价款。
在这个过程中,为了保证公正客观,以下几点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结算报告必须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任何虚假报告都可能导致法律责任。
- 审核过程中应有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参与,以确保结算的准确性。
- 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对于有争议的部分应及时协商解决。
一个标准的工程结算范本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 封面:包含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结算日期等信息。
2. 目录:列出结算报告的主要内容,便于查阅。
3. 详细列出工程项目、工程量、单价、总价等。
4. 附件:包括相关的图纸、照片、证明材料等。
5. 签字页:甲乙双方及见证人签字确认。
工程结算单与合同价款不同

工程结算单与合同价款不同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工程结算单和合同价款。
工程结算单是指在工程完成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出来的应支付给承包商的金额。
而合同价款则是在合同签订时,双方约定的工程总价或者单价乘以工程量的计算结果。
理想状态下,这两者应该是相等的,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因为设计变更、市场价格波动、施工过程中的额外投入等因素导致两者出现差异。
当发现工程结算单与合同价款不符时,第一步应该是核对所有的工程记录和相关文件。
这包括合同文本、设计图纸、变更订单、施工日志、材料采购记录等。
通过这些文件,可以对照检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以及是否有额外的工作量没有被计入结算单中。
如果经过核对发现确实存在差异,接下来需要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
这可能是因为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减,也可能是因为市场价格波动导致材料成本的变化,或者是因为施工过程中出现了未预料到的技术或管理问题。
针对不同的原因,甲乙双方应该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在协商过程中,应该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尊重事实和合同精神。
如果是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差异,应该根据变更的具体内容调整合同价款;如果是由于市场波动,应该参照行业内的价格变动进行调整;如果是由于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应该根据责任归属来分担增加的成本。
在达成一致后,双方应该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或者调整通知,明确新的结算金额和支付方式。
这份文件将成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因此必须确保其内容准确无误,双方都有充分的理解和同意。
为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建议在合同中就预见到的可能变更情况提前做好约定,比如设立价格调整机制、明确变更工程的处理流程等。
同时,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的透明和高效,及时记录和沟通任何可能影响成本的因素。
工程结算合同价款账务处理

工程结算合同价款账务处理一、合同价款的确定在工程结算合同中,价款的确定应当基于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
通常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可调价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等。
合同双方应明确价款计算的依据,包括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变更洽商记录等,确保价款的透明性和可追溯性。
二、进度款的支付根据工程进度,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相应的进度款项。
进度款的支付通常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如每完成一定阶段的工作内容后支付相应比例的款项。
支付时,乙方需提供相应的进度报告和证明材料,甲方则应在收到材料后的约定时间内完成支付。
三、变更订单的处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因为设计变更、工程量调整等原因产生变更订单。
对于变更订单的处理,应及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并明确变更后的价款调整。
变更协议应作为原合同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竣工结算工程项目完工后,乙方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纸、质量检验报告、竣工结算书等。
甲方在收到竣工资料后,应在约定的期限内组织验收,并对竣工结算书进行审核。
如有异议,应及时提出并与乙方协商解决。
五、质保金的扣留与退还为了保障工程质量,合同中通常会约定扣留一定比例的质保金。
质保金的扣留应在竣工结算时从尾款中扣除,并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退还给乙方。
若在质保期内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除相应的质保金以用于修复。
六、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价款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依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的义务。
七、其他事项除了上述主要条款外,合同还应包括其他一些必要的辅助性条款,如违约责任、通知与送达、合同的修改与终止等,以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执行力。
【二建管理复习】基础精讲课程-第23讲--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中)(一)

报价浮动因素。 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习题演练】
【例题·多选】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工程量变更引起施工方案 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关于措施项目费调整的说法,正确的有( )。
A.150 B.100 C.120 D.200
【例题 2·单选】 2013 年 5 月实际完成的某工程按 2012 年 5 月签约时的价格计算,工程价款为 1000 万元,该工程固定要素的系数为 0.2,各参加调值的部分,除钢材的价格指数增长了 10%外其余都未发 生变化,钢材费用占调值部分的 50%,按价格指数调整法公式法计算,则该工程实际价款变化值为() 万元。
有约定,则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超过 5%,超过部分的价格应该按照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
额调整法计算调整材料、工程和设备费。
(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中价格较高者。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中价格较低者。
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有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A.工程量偏差在 15%以内,采用已标价项目的综合单价 B.工程量增加 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C.工程量增加 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 D.工程量减少 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E.工程量减少 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 【答案】ACD 【解析】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 15%,调整的 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 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 15%以上 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故选择 C、D。当工程量偏差在 15%以内,采用已 给定的项目的综合单价,即 A 正确。 购买课程唯一联系QQ 微信 【例题 2·单选】 (2015 单)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某工程签 订了单价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某分项合同原清单工程量为 1000m3,综合单价为 25 元/m3,后因业主 原因实际工程量变为 1500m3,合同中约定,若实际工程量超过计划工程量 15%以上,超过部分综合单 价调整为原来的 0.9,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分工程的结算款应为( )元。 A.36625 B.35000 C.33750 D.32875 【答案】A 【解析】合同约定范围内(15%以内)的工程款为: 1000×(1+15%)×25=1150×25=28750 元 超过 15%之后部分工程量的工程款为: (1500-1150)×(25×0.9)=7875 元 则土方工程款合计=28750+7875=36625 元。 【例题 3·单选】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文件的规定,如施工过程中 出现了由于清单的错误、漏项引起新的清单项目,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 程项目的,其单价为( )。 A.由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确认 B.由承包人提出价格,发包人确认
合同价款与工程结算方式

合同价款与工程结算方式一、合同价款的确定1. 合同价款的组成合同价款通常由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利润和风险费等部分组成。
直接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间接费用则包括管理费、规费和其他应计入成本的费用。
2. 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价款应根据实际工程量的变化、市场价格的波动等因素进行适时调整。
双方应约定明确的调价机制,如变更订单制度、价格调整公式等。
二、工程结算方式1. 进度款结算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定期结算。
通常分为预付款、阶段付款和竣工付款。
- 预付款: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用于采购材料和设备,金额一般为合同总价的5%-10%。
- 阶段付款: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每阶段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应款项。
- 竣工付款:工程全部完成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合同价款。
2. 完工结算工程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结算所有款项。
这种方式适用于小型或工期较短的项目。
3. 分期结算对于长期或大型项目,可以采用分期结算方式,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分期支付工程款项。
三、结算流程1. 提交结算申请承包方在达到结算条件后,应向发包方提交结算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确认发包方应在收到结算申请后的约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异议或确认结算金额。
3. 发票开具承包方根据确认的结算金额开具发票,并提交给发包方。
4. 付款发包方在收到发票后的约定时间内完成付款。
四、违约责任双方应明确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延期支付、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情况的处理办法。
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责任。
五、其他事项合同中还应包括变更和争议解决机制、保密条款、知识产权归属等其他相关事项。
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结算

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结算一、合同价款的确定根据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工程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数字金额】)。
该价款包含所有必要的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用以及预期利润等。
二、价款支付方式1. 预付款: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具体天数】内支付乙方【预付款比例或金额】作为预付款。
2. 进度款:随着工程进度,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进度报告,并附上相应的进度款项申请。
甲方在核实无误后,应在【具体天数】内支付相应进度款。
3. 竣工款: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甲方应在【具体天数】内支付剩余的合同价款(扣除已付预付款和进度款后的余额)给乙方。
三、价款调整如遇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价款可经双方协商一致进行调整:a) 法律法规变化导致成本增加;) 工程建设内容变更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c) 其他由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成本变动。
四、违约责任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合同价款,应按未付款项每日的【具体比率】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工程进度,应按延误部分合同价款的【具体比率】支付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对于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事项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其他与价款结算相关的事宜,并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七、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
八、附件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规范、图纸、报价单等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范本仅供参考,实际合同内容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双方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在签订合同之前,建议双方详细审阅每一条款,必要时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实用性。
工程合同价款与结算价款

工程合同价款与结算价款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工程合同价款。
工程合同价款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承包方完成工程项目后,由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的全部费用。
这通常包括了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以及管理费等。
在拟定工程合同时,双方应明确列出这些费用,并依据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应的计价依据确定总价款。
我们来看一个工程合同价款的范本:一、合同价款1.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_______)。
2. 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费用:a) 材料费) 人工费c) 施工机械使用费d) 管理费e) 利润f) 税金3. 上述价款根据以下文件计算得出:a) 工程设计图纸) 工程量清单c) 相关计价依据和标准4. 双方同意,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成本变化,合同价款可经双方协商调整。
了解了合同价款后,我们再来看看结算价款。
结算价款是指在工程完工或某一阶段完成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结算的费用。
结算价款可能与合同价款存在差异,因为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会有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情况发生。
下面是一个结算价款的范本:二、结算价款1. 结算价款基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
2. 结算程序如下:a) 承包方完成工程量后,应及时向发包方提出结算申请。
) 发包方在收到结算申请后,应在约定时间内进行审核。
c) 双方对结算结果有异议时,应协商解决或依法申请仲裁。
3. 结算价款的支付条件和时间应遵循合同约定。
4. 最终结算价款应包含所有应付款项的明细列表。
通过上述范本,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工程合同价款还是结算价款,都需要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的约定,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根据具体的工程项目特点,合理确定价款,并在合同中明确各项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条件。
合同结算和工程结算科目

合同结算和工程结算科目合同结算科目合同结算科目是指在建筑工程合同中约定的,用于记录和计算合同价款、变更、索赔等经济事项的分类。
它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主要科目:1. 合同价款:指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
2. 预付款:按照合同约定,甲方提前支付给乙方的款项,用于工程启动和前期材料采购。
3. 进度款:根据工程进度按比例支付的款项,通常与完成的工程量挂钩。
4. 变更与调整: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原因导致的合同价款调整。
5. 索赔费用: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方责任导致的损失,由责任方支付的费用。
6. 质保金:为确保工程质量,甲方预留的一部分款项,通常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
7. 其他费用:包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其他相关费用。
工程结算科目工程结算科目则是针对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进行的经济核算,它更侧重于实际发生的成本和支出。
工程结算科目通常包括:1. 直接费用:直接投入到工程施工中的人工、材料、机械使用等费用。
2. 间接费用:项目管理费、临建费、水电费等不直接投入生产的开销。
3. 临时设施费:施工期间搭建的临时设施的费用。
4. 安全生产费:保证工程安全的各项措施费用。
5. 质量检验费:对材料、构件进行质量检测的费用。
6. 环境保护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费用。
7. 税费: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费。
8.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可能发生的其他各类费用。
注意事项在实际操作中,合同结算和工程结算需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要点:- 确保所有结算科目的设置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
- 结算过程中要有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合理的计算方法。
- 变更和索赔应当有充分的证据支持,避免纠纷。
- 质保金的扣留和退还要按照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 结算报告应当清晰、准确,便于审核和存档。
合同价款与工程量结算

合同价款与工程量结算在工程建设中,合同价款与工程量结算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合同价款是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建设的总价款,而工程量结算则是对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的数量进行的计算和确认。
合理的合同价款约定和准确的工程量结算对于保障双方的权益、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合同价款的约定是工程建设的基石。
在合同中,发承包双方应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明确约定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约定应包括预付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风险、竣工结算、工程质量保证金等方面的内容。
合理的合同价款约定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工程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合同价款约定还应包括预付款的支付百分比法。
预付款是为了保障承包人顺利开展工程建设的资金需求,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的10%。
预付款的支付和回收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免产生纠纷。
其次,工程量结算是对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的数量进行计算和确认的过程。
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具体计量周期在合同中约定。
工程量的准确计算对于工程价款的支付和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在工程量结算中,应遵循以下原则: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予计量;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和单位计量;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这些原则有助于确保工程量结算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工程量结算的方法有单价合同计量和总价合同计量。
单价合同计量是根据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算价款。
总价合同计量则是根据合同中约定的总价款,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调整。
在工程量结算中,应依据工程量清单、合同图纸、工程变更令及其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质量合格证书等依据进行。
在实际工程建设中,可能会出现合同价款与工程量结算的纠纷。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双方应遵循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二建管理 专题十一: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下)(一)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题十一: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下)2Z102030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本节主要考点:1.合同价款约定2.工程计量3.合同价款调整4.工程变更5.索赔与现场签证6.合同价款期中支付7.竣工结算与支付五、索赔与现场签证(一)索赔1.索赔费用的组成(1)人工费①增加工作内容,人工费按计日工费计算。
②停工损失、效率降低损失,按窝工费计算。
(2)设备费①增加工作内容按机械台班费计算。
②窝工:自有机械按机械折旧费计算;租赁机械按设备租赁费计算。
(3)材料费: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增加的费用、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非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延期的价格上涨。
(4)管理费:包括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
(5)利润:①工程变更、文件有缺陷、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
②一般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不同意索赔利润(业主原因造成的暂停除外)。
(6)延迟付款利息。
【习题演练】【例题1】根据国际惯例,承包商自有设备的窝工费一般按()计算。
A.台班折旧费B.台班折旧费+设备进出现场的分摊费C.台班使用费D.同类型设备的租金【答案】A【解析】承包商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
【例题2】施工现场主导机械一台,台班单价1000元/台班,折旧费500元/台班,人工日工资单价100元/工日,窝工补偿50元/工日,由于电网停电,导致停工2天,人工窝工10工日,则施工企业可索赔()元。
A.0B.500C.1000D.1500【答案】D【解析】人工费索赔=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机械费窝工=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总的索赔费=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例题3】下列引起索赔的情形,承包商不可以列入利润的是()。
A.业主提供的文件有技术性错误B.工程范围变更C.业主未能提供现场D.工程暂停施工【答案】D【解析】利润的索赔:工程变更、文件有缺陷、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一般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不同意索赔利润。
建设工程合同价款与结算

建设工程合同价款与结算建设工程合同的价款确定通常基于工程量清单或者固定总价合同。
工程量清单合同是指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单价来计算合同价款,而固定总价合同则是事先约定一个不变的总价。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合同价款的确定都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并且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在合同价款确定后,结算环节就显得尤为重要。
结算是指在建设工程过程中或工程完工后,根据合同约定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价值核算的过程。
这个过程涉及到工程量的核实、工程质量的验收以及相应的款项支付等关键环节。
工程量的核实是结算的基础。
承包商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准确的工程量报告,而业主或其代表则应对报告进行审核。
这一过程中,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工程质量的验收是结算的重要依据。
只有当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时,才能进行有效的结算。
因此,业主方需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款项支付是结算的核心环节。
根据核实的工程量和质量验收结果,业主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时间节点,及时向承包商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
在此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保留好所有支付凭证,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争议解决。
结算过程中还可能涉及到变更订单的处理。
由于建设工程往往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有额外的变更需求。
对于这些变更,双方应及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并在结算时予以体现。
为了防止和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建议在合同中明确设立争议解决机制。
这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解决、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
通过预先设定的解决方案,可以在出现分歧时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处理时间和成本。
建设工程合同价款与结算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它要求双方在合同签订之初就充分考虑各种可能性,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合同条款。
通过上述的解析,希望能为读者提供一个清晰的结算范本,以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合同价款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合同价款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甲方(业主):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的建设达成合作意向,特此签订本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一、工程内容本工程主要包括________(详细描述工程内容)。
所有工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满足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二、合同价款1. 本工程的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该价款根据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量估算得出。
2. 最终结算价款将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调整。
具体结算方式如下:- 工程量的计算应以双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及变更通知单为依据。
- 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乙方提出,并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确认后生效。
- 如实际工程量超出初步设计估算,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
三、支付方式1. 预付款: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作为预付款给乙方。
2. 进度款: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相应的进度款。
3. 结算款: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双方应根据实际工程量进行最终结算,结清余款。
四、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造价与工程结算造价

合同造价与工程结算造价合同造价部分一、合同价款1. 合同总价:根据甲方需求及乙方报价,双方确定本工程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
2. 价款构成:合同价款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利润及税金等。
3. 付款方式:甲方应按照以下比例分批支付合同价款:- 首期款: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进度款:工程进度达到约定节点时,支付相应比例款项;- 竣工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二、调整条款1. 如遇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减,应及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调整合同价款。
2. 材料价格波动超过合同约定范围时,可按市场价格调整合同价款。
三、违约责任1. 若甲方延迟支付工程款,应按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延误工期,应按延误天数计算赔偿甲方损失。
工程结算部分一、结算原则1.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单价进行结算。
2. 综合单价法:对于无法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部分,采用综合单价法结算。
二、结算程序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编制工程结算书,并提交甲方审核。
2. 甲方应在收到工程结算书后30日内完成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
3. 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工程结算协议书。
三、结算内容1. 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其对应的单价和总价。
2. 变更、追加或减少的工程项目及其费用。
3. 合同约定的其他应结算的费用。
四、争议解决1. 如双方在结算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工程结算和收到合同价款

工程结算和收到合同价款工程结算流程1. 工程量清单编制:根据合同约定,承包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量的测量,并编制工程量清单。
2. 初步结算:承包商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单价,编制初步结算报告,提交给业主或其代表。
3. 审核确认:业主或其代表在接收到初步结算报告后,应在约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异议或确认。
4. 结算调整:双方对初步结算报告中存在争议的部分进行协商,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复核或第三方审计。
5. 最终结算:经过协商一致后,双方签署最终结算协议,确定最终的结算金额。
6. 发票开具:承包商根据最终结算金额向业主开具发票。
7. 价款支付:业主在收到发票后的约定时间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收取条款1. 支付条件:业主支付合同价款前,承包商应完成以下条件:- 提交符合要求的工程结算报告;- 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完成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 支付方式:业主可以选择以下支付方式之一:- 一次性支付:在最终结算协议签署后的约定时间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 分期支付:按照合同约定的分期支付计划,逐期支付价款。
3. 逾期支付:如业主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支付,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
4. 质量保证金:承包商应根据合同约定留存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直至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退还。
5. 争议解决:双方因结算或支付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 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结算和支付流程,确保交易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 结算过程中的所有文件和证据都应妥善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 任何变更或调整都应以书面形式确认,避免口头协议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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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款约定与工程结算2Z102032工程计量一、单价合同的计量(1)施工中工程计量时,若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2)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当期已完工程量报告。
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将核实计量结果通知承包人。
(3)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计量核实时,应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4)如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核实后的计量结果有误,应在收到计量结果通知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并附上其认为正确的计量结果和详细的计算资料。
发包人收到书面意见后,应在7天内对承包人的计量结果进行复核后通知承包人。
二、总价合同的计量(1)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其工程量的计量参照单价合同的计量规定。
(2)采用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其预算方式发包形成的总价合同,除按照工程变更规定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外,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3)总价合同约定的项目计量应以合同工程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为依据,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计量的形象进度或时间节点进行计量。
(4)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内,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向发包人提交达到工程形象目标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的报告。
(5)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进度。
2Z102035索赔与现场签证一、索赔费用的计算1.索赔费用的组成索赔费用的组成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组成相似,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人工费。
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应按照计日工费计算,而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按窝工费计算,窝工费的标准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
(2)设备费。
当工作内容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
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当施工机械属于施工企业自有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索赔费用;当施工机械是施工企业从外部租赁时,索赔费用的标准按照设备租赁费计算。
(3)材料费。
材料费的索赔包括: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人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
(4)管理费。
此项又可分为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两部分。
(5)利润。
一般来说,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可以列入利润。
一般监理工程师很难同意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加进利润损失。
(6)迟延付款利息。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迟延付款的利息。
在不同的索赔事件中可以索赔的费用是不同的,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等九部委第56号令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条款的内容,可以合理补偿承包人的条款见表2Z102035。
2Z102036合同价款期中支付一、预付款的支付与抵扣1、预付款的抵扣发包人应在预付款扣完后的14天内将预付款保函退还给承包人。
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扣回方式,常用的扣回方式有以下几种:(1)在承包人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一定比例(双方合同约定)后,采用等比率或等额扣款的方式分期抵扣。
(2)从未完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中间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及构件比重抵扣工程预付款,至竣工之前全部扣清。
其基本计算公式如下:合同总额P开工日预定完工日【例2Z102036-1】某工程合同总额200万元,工程预付款为24万元,主要材料、构件所占比重为60%,问:起扣点为多少万元?【解】按起扣点计算公式:T=P-=200-=160万元则当工程完成160万元时,本项工程预付款开始起扣。
二、进度款的支付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中结算价款总额计,不低于60%,不高于90%。
1.承包人支付申请的内容承包人应在每个计量周期到期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一式四份。
支付申请的内容包括:(1)累计已完成的合同价款。
(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
(3)本周期合计完成的合同价款(4)本周期合计应扣减的金额(5)本周期实际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款支付申请后的14天内核实,确认后向承包人出具进度款支付证书。
发包人应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支付进度款。
三、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若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2Z102037竣工结算与支付一、竣工结算编制与复核1.竣工结算的计价原则(1)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双方确认。
(2)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合同约定+双方确认+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规定计算。
(3)其他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计价:双方确认+一方提出得到另一方认可。
(4)规费和税金按规定计算。
(5)合同实施过程中已确认的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在竣工结算办理中应直接进入结算。
二、竣工结算款支付1.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该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4)实际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
2.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后7天内予以核实,向承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
3.支付竣工结算款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结算款。
发包人在竣工结算支付证书签发后或者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7天后的56天内仍未支付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质量保证金(1)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比例从结算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
(2)在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14天内,发包人应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剩余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
四、最终结清(1)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支付申请。
(2)发包人应在收到最终结清支付申请后的14天内予以核实,向承包人签发最终结清支付证书。
(3)发包人应在签发最终结清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按照最终结清支付证书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最终结清款。
【历年真题】1、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关于工程项目合同类型选择任的说法,正确的是()A.对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必须采用单价合同,不适合用于总价合同B.采用单价合同时,工程量清单可以不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C.采用总价合同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不具备合同约束力D.对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合同,宜采用单价合同,但并不排斥总价合同【答案】D【解析】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适用性不受合同形式的影响。
实践中常见的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两种主要合同形式,均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即A错误;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工程量清单是合同文件必不可少的组成内容,说反了,即B错误;对总价合同形式,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具备合同约束力(量不可调),即C错误。
2、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两种合同形式均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其主要区别在于()。
A.采用单价合同时,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写的工程量不可调整B.采用总价合同时,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写的工程量可调整C.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时,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可调整D.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时,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不可调整【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工程合同类型的选择。
固定单价合同,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外,允许调整,但调整的方式、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
3、某工程采用单价合同。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已完工程质量报告,发包人决定进行工程计量,下列计量结果有效的是()。
A.发包人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但计量时承包人没有在场B.发包人在没有通知承包人的情况下到现场计量C.发包人没有在预定的时间去现场计量,而是在方便的时候进行计量D.发包人单独对承包人返工重做的分项工程计量【答案】A【解析】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计量核实时,应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双方均同意核实结果时,则双方应在上述记录上签字确认。
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派人参加计量,视为认可发包人的计量核实结果。
发包人不按照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派人参加计量,计量核实结果无效。
4、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说法,正确的是()A.采用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其预算方式发包形成的总价合同,其各项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B.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其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C.承包人不需要在每个计量周期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D.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量计量报告后14天内进行复核【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工程计量。
B正确表述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其工程量的计量参照单价合同的计量规定;C正确表述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内,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向发包人提交达到工程形象进度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的报告;D正确表述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目标。
5.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业主方变更的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则调整原则为()。
A.当工程量增加超过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单价应予调低B.当工程量减少超过15%以上时,其相应部分的措施费应予调高C.当工程量增加超过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单价应予调高D.当工程量减少超过10%以上时,其相应部分的措施费应予调低【答案】A【解析】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本条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6、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关于计日工的说法正确的有()A.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零星工作,承包人应予执行B.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承包人都应将相关报表和凭证送发包人复核C.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现场签证报告后的2天内,应予以确认并将其中一份返还给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