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办法解析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办法解析](https://img.taocdn.com/s3/m/eeb02c38b5daa58da0116c175f0e7cd1842518fb.png)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办法解析《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求合作社必须依法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盈余分配,充分体现惠顾返还的原则,严格控制资产分红比例,切实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
现对调查中了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不同实际情况,研究介绍几种合法合理的分配办法。
第一种情况,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程序、比例进行盈余分配。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年实现的盈余在弥补上年亏损,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等后的可分配盈余,百分之六十以上应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进行盈余返还,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具体分配办法为:1. 盈余弥补上年亏损。
2. 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盈余× 公积金提取比例。
3. 计算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盈余-公积金(风险基金、奖励基金)。
4. 分配可分配盈余盈余返还金额=可分配盈余×不低于60%的返还比例。
剩余盈余返还金额=可分配盈余×不高于40%的返还比例。
举例:某禽蛋专业合作社当年账面股金100万元,公积金50万元,专项基金20万元。
购销成员禽蛋800万斤,实现盈余40万元。
按章程规定,盈余分配办法为,公积金提取比例为10%,可分配盈余的70%按成员与本社的禽蛋交易量进行盈余返还。
则盈余分配情况为:1. 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盈余× 公积金提取比例=40×10%=4万元。
2. 可分配盈余=盈余-公积金=40-4=36万元。
3. 盈余返还金额=可分配盈余×70%=36×70%=25.2万元,800万斤禽蛋,每斤返还额为,25.2÷800=0.0315元/斤。
4. 剩余盈余返还金额=可分配盈余×30%=36×30%=10.8万元,剩余盈余分红率R=剩余盈余返还金额÷(股金+公积金+专项基金)=10.8÷(100+50+20)=6.35%。
盈余分配合作社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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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分配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作社的盈余分配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活动,包括盈余的计算、分配原则、分配程序和分配办法等。
第三条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成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第二章盈余计算第四条合作社的盈余是指合作社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的经营收入减去经营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等后的余额。
第五条合作社的盈余计算应当准确、真实、完整,不得虚构、隐瞒或者虚报盈余。
第六条合作社的盈余计算应当遵循会计准则,按照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
第三章分配原则第七条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应当遵循盈余分配原则,包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等。
第八条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应当优先弥补亏损,其次提取公积金,最后进行成员盈余分配。
第九条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应当根据成员的交易量(额)比例进行,确保成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第四章分配程序第十条合作社的盈余分配程序应当包括盈余计算、盈余审计、盈余分配方案制定、盈余分配方案表决等环节。
第十一条合作社的盈余计算完成后,应当进行盈余审计,确保盈余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十二条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方案应当根据盈余计算和审计结果制定,包括分配原则、分配比例、分配金额等。
第十三条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方案应当提交成员大会表决,成员大会应当有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成员出席,且出席成员表决同意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才能通过。
第五章分配办法第十四条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办法包括按成员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和按成员账户中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分配。
第十五条合作社应当按照成员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盈余,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
第十六条合作社在按成员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盈余后,剩余的盈余应当按照成员账户中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进行分配。
第十七条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应当采用货币形式,确保成员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分配的盈余。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办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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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办法解析《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求合作社必须依法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盈余分配,充分体现惠顾返还的原则,严格控制资产分红比例,切实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
现对调查中了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不同实际情况,研究介绍几种合法合理的分配办法。
第一种情况,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程序、比例进行盈余分配。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年实现的盈余在弥补上年亏损,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等后的可分配盈余,百分之六十以上应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进行盈余返还,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具体分配办法为:1. 盈余弥补上年亏损。
2. 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盈余× 公积金提取比例。
3. 计算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盈余-公积金(风险基金、奖励基金)。
4. 分配可分配盈余盈余返还金额=可分配盈余×不低于60%的返还比例。
剩余盈余返还金额=可分配盈余×不高于40%的返还比例。
举例:某禽蛋专业合作社当年账面股金100万元,公积金50万元,专项基金20万元。
购销成员禽蛋800万斤,实现盈余40万元。
按章程规定,盈余分配办法为,公积金提取比例为10%,可分配盈余的70%按成员与本社的禽蛋交易量进行盈余返还。
则盈余分配情况为:1. 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盈余× 公积金提取比例=40×10%=4万元。
2. 可分配盈余=盈余-公积金=40-4=36万元。
3. 盈余返还金额=可分配盈余×70%=36×70%=25.2万元,800万斤禽蛋,每斤返还额为,25.2÷800=0.0315元/斤。
4. 剩余盈余返还金额=可分配盈余×30%=36×30%=10.8万元,剩余盈余分红率R=剩余盈余返还金额÷(股金+公积金+专项基金)=10.8÷(100+50+20)=6.35%。
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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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1. 引言合作社是一种组织形式,由多个成员共同经营和管理,旨在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
盈余分配是合作社在经营活动中所获得的净利润的分配方式。
一个合理的盈余分配制度可以激励成员参与经营活动,保障成员的权益,提升合作社的生产力和竞争力。
本文旨在探讨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的设计与实施,从合作社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平衡、分配比例的确定、分配方式的选择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讨论。
2. 合作社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平衡在盈余分配制度的设计中,需要平衡合作社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合作社的盈余来自于成员的共同劳动和投入,因此,合作社应该首先满足整体经济利益的增长,以保证合作社的发展和持续经营。
对于个人利益的分配,可以考虑将一部分盈余留作合作社的公益基金,用于社员的福利和合作社的发展。
另一部分盈余可根据成员的贡献度进行分配,如按劳分配或按投入比例分配。
这样既能激励成员积极参与经营活动,又能保障成员的个人利益。
3. 分配比例的确定合作社盈余的分配比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一般来说,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3.1 成员的劳动投入比例合作社的盈余往往与成员的劳动投入有关,因此,可以根据成员的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分配比例。
劳动投入比例较高的成员可以获得较高的分配比例,以体现其劳动的价值。
3.2 成员的资金投入比例在合作社经营中,成员的资金投入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根据成员的资金投入比例确定分配比例可以激励成员增加投入,提高合作社的资金实力。
3.3 合作社的发展需求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一定的财务支持,因此,在分配比例的确定中应考虑合作社的发展需求。
可以将一定比例的盈余用于合作社的发展和扩大经营规模,以提升整体经济效益。
4. 分配方式的选择盈余分配的方式可根据合作社的具体情况和成员的意见进行选择。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分配方式:4.1 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是一种常见的盈余分配方式,即将盈余按照成员的分配比例以现金形式发放给成员。
新制度下合作社年终盈余分配的核算
![新制度下合作社年终盈余分配的核算](https://img.taocdn.com/s3/m/79e9c9daf71fb7360b4c2e3f5727a5e9856a270f.png)
新修订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对合作社盈余及盈余分配的核算内容进行适当优化和调整,不仅调整了分配顺序,而且增加了可分配盈余转为成员对合作社出资会计核算内容。
现列举核算实例如下,以供参考。
一、本年盈余的核算合作社的盈余,是指合作社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合作社会计期末结转盈余时,应将“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盈余”科目的贷方,同时将“经营支出”“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支出”“所得税费用”科目的余额转入该科目的借方。
应将“投资收益”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本年盈余”科目的贷方。
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盈余,转入“本年盈余”科目,借记“本年盈余”科目,贷记“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科目;如为净亏损,做相反会计分录。
【例1】某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末有关损益类科目余额为:“经营收入”贷方余额为3400000元,“其他收入”贷方余额为50000元,“投资收益”贷方余额为360000元;“经营支出”借方余额为2460000元,“税金及附加”借方余额为35000元,“管理费用”借方余额为752000元,“财务费用”借方余额为32000元,“其他支出”借方余额为16500元,“所得税费用”借方余额为9000元。
合作社联合社年末结转时,会计分录如下:新制度下合作社年终盈余分配的核算实例□ 尹春芳 贺丹丹 张月明1. 结转各项收入借:经营收入 3 400 000其他收入 50 000贷:本年盈余 3 450 0002. 结转各项支出借:本年盈余 3 304 500贷:经营支出 2 460 000税金及附加 35 000管理费用 752 000财务费用 32 000其他支出 16 500所得税费用 9 0003. 结转投资收益借:投资收益 360 000贷:本年盈余 360 0004. 结转本年盈余(1)计算本年盈余经营收益=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经营支出-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3400000+360000-2460000-35000-752000-32000=481000(元)本年盈余=经营收益+其他收入-其他支出-所得税费用=481000+ 50000-16500-9000=505500(元)(2)本年实现的净盈余,年末结转时借:本年盈余 505 500贷:盈余分配—未分配盈余505 500二、盈余分配的核算1.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用本年盈余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农村合作社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公式
![农村合作社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公式](https://img.taocdn.com/s3/m/aa7ace7e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b35c2f2.png)
一、概述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合作社在推动农业生产、改善农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而盈余和盈余分配作为合作社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合作社内部的成员权益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农村合作社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公式进行详细解析,以期为农村合作社管理者和成员提供参考。
二、农村合作社盈余的定义和特点1. 盈余的定义盈余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所得到的剩余收入,也可以理解为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所创造的经济利益与企业所付出的成本之间的差额。
2. 盈余的特点农村合作社盈余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体现企业的经营效益。
盈余水平可以直观地反映出农村合作社的经营情况和效益水平。
(2)为盈余分配提供了资金来源。
盈余作为合作社的重要资金来源,可以用于发展项目、奖励成员、弥补损失等。
(3)对成员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盈余分配决定了合作社成员的实际受益情况,直接关系到成员的利益分配和合作社的稳定发展。
1. 农村合作社盈余分配表农村合作社盈余分配表是反映农村合作社盈余分配情况的一种会计报表,通常包括盈余总额、盈余分配项目、分配比例、分配金额等内容。
盈余分配表的编制可以帮助合作社管理者和成员清晰地了解盈余的分配细节,有利于公开、公正地进行盈余分配。
2. 盈余分配表公式农村合作社盈余分配表公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要素:(1)盈余总额:即合作社在一定时期内所实现的盈余数额。
(2)盈余分配项目:包括了对盈余的分配项目,例如利润公积金、发展基金、成员管理和服务费等。
(3)分配比例:不同项目的分配比例根据合作社章程和经营情况进行确定。
(4)分配金额:根据盈余总额和分配比例计算得出的各项分配金额。
根据以上要素,农村合作社盈余分配表公式可以表示为:盈余总额 = 利润总额 - 成本总额利润公积金 = 盈余总额 * 利润公积金比例发展基金 = 盈余总额 * 发展基金比例成员管理和服务费 = 盈余总额 * 成员管理和服务费比例其他分配项目 = 盈余总额 * 其他分配项目比例四、总结农村合作社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公式对于合作社管理者和成员来说都具有重要作用。
种植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
![种植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c643803511a6f524ccbff121dd36a32d7375c786.png)
种植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
一、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十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二、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二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互助互济。
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社知识教育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数额百分之二十。
三、本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
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四、当年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按照下列顺序分配:(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
五、本社如有亏损,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
本社的债务用本社公积金或者盈余清偿,不足部分依照成员个人账户中记载的财产份额,按比例分担,但不超过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
![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9bcdde0b04e852458fb770bf78a6529647d35f2.png)
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第一篇: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卓尼县卓玛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一、为了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合作社的本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本社社员。
三、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做好财产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
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提取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按不低于20%的比例提取。
用于发展生产,可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
2、提取风险基金。
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
用于以丰补歉。
3、向社员分配盈余。
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按照交易量(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低于60%;按照出资额、成员应享有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捐赠份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超过40%。
入社不满一年的社员,根据社员实际出资、入社时间,按比例按时间段进行分配。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要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五、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金额及平均量化到社员的资金份额要记载。
六、本制度从2011年2月13日起执行。
卓尼县卓玛养殖种植专业合作社二0一一年二月第二篇: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峡江县砚溪烟业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一、为了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合作社的本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峡江县砚溪烟业专业合作社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持有本社《社员证》的社员。
三、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做好财产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
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提取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
用于发展生产,可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
2、提取风险基金。
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
用于以丰补欠。
3、向社员分配盈余。
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按照交易量(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低于60%;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要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盈余分配——精选推荐
![盈余分配——精选推荐](https://img.taocdn.com/s3/m/59b6b87759fafab069dc5022aaea998fcc224090.png)
盈余分配⼀、盈余分配的顺序1.弥补亏损。
合作社⽤本年度的盈余直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盈余公积。
合作社的盈余公积主要⽤于弥补亏损、扩⼤再⽣产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3.盈余返还。
合作社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后的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交易量(额)⽐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4.剩余盈余分配。
合作社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可分配剩余盈余=本年盈余-提取的盈余公积-盈余返还总额本年与本社成员交易量*交易单价=交易额具体分配⼀、提取公积⾦(⼀般按10%提取)盈余公积⾦=本年盈余*10%⼆、进⾏盈余返还:按成员与本社交易量(额)⽐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1、盈余返还总额=(本年盈余-提取的盈余公积)*60%2、按照交易额⽐例对每个成员(当期与本社成员A和B进⾏了交易)盈余分配A:A成员本期应得的盈余返还⾦额=盈余返还总额*A成员交易额/成员总交易额B:B成员本期应得的盈余返还⾦额=盈余返还总额*B成员交易额/成员总交易额三、进⾏剩余盈余分配:按照出资额、成员应享有公积⾦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及接受捐赠份额向社员返还,返还⽐例不超过40%。
1、可分配剩余盈余=本年盈余-提取的盈余公积-盈余返还总额2、每个社员的公积⾦份额:A某份额=(盈余公积账⾯累计余额+本次提取的公积⾦)*A出资额/股本总额B某份额=(盈余公积账⾯累计余额+本次提取的公积⾦)*B出资额/股本总额C某份额=(盈余公积账⾯累计余额+本次提取的公积⾦)*C出资额/股本总额3、财政补助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单个成员量化的补助份额=收到的补助总额/成员⼈数4、每个社员剩余分配的⽐例:A某⽐例=(A出资额+A公积⾦份额+A补助份额)/(股本总额+累计的公积⾦提取⾦额+收到的补助⾦额)*100%B某⽐例=(A出资额+B公积⾦份额+A补助份额)/(股本总额+累计的公积⾦提取⾦额+收到的补助⾦额)*100%C某⽐例=(A出资额+C公积⾦份额+A补助份额)/(股本总额+累计的公积⾦提取⾦额+收到的补助⾦额)*100%5、每个社员的可分配剩余为:A某=可分配剩余盈余*A某⽐例B某=可分配剩余盈余*B某⽐例C某=可分配剩余盈余*C某⽐例。
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制度兼评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关规定
![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制度兼评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关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2d2eca907e192279168884868762caaedd33ba2e.png)
3、盈余分配监督机制
3、盈余分配监督机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合作社建立健全的财务和会计制度,并接受政府 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合作社应定期向社员公开财务状况,接受社员监督。这 些规定有助于保障盈余分配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 配制度的建议
1、强化政府监管力度
1、强化政府监管力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制度及其法规评价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的核心是成员与合作社之间的利益关系。盈余 分配的结构和规则直接关系到合作社成员的权益和合作社的稳定性。一般情况下, 合作社盈余分配顺序如下:首先,弥补上年亏损;其次,提取公积金;最后,剩 余部分进行分配。在分配比例方面,应坚持成员与非成员有别的原则,同时也要 考虑到成员之间的利益平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制度及其法规评价
然而,为了更好地完善盈余分配制度,我们仍需做出一些改进。首先,法案 应明确盈余分配的顺序和比例,以避免收入分配不均现象;其次,加大宣传力度, 让成员了解合作社的运营情况和盈余分配政策,以提高其参与度和满意度;最后, 强化监管机制,确保合作社盈余分配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1、盈余分配原则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应按照“惠顾额返还为主,股金分 红为辅”的原则进行盈余分配。这一原则旨在保障合作社的公益性,防止资本侵 蚀,确保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2、盈余分配程序
2、盈余分配程序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合作社应先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和公益金, 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和改善集体福利。剩余盈余部分按照惠顾额比例进 行分配。股金分红仅在盈余部分进行,且比例不得高于可分配盈余的40%。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制度及其法规评价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合作社盈余分配存在一些问题和改进空间。比如收入 分配不均现象,有些成员的收入可能远低于平均水平;再如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 无法有效激励成员参与合作社的积极性。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 措施:第一,加强收入分配监管,确保收入分配的公平性;第二,完善利益分配 机制,如实施股份制,让成员分享合作社的发展成果。
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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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合作社的本质,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持有本社《社员证》的社员。
第三条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做好财产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
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提取盈余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按可分配盈余的15%计提。
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社员股份。
若累计有亏损,首先弥补亏损,抵亏后的公积金余额再用于扩大XXX生产
经营或者转为社员股金。
(二)提取公益金。
公益金按可分配盈余的10%计提。
用于社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
(三)向社员分配盈余。
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按交易量(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按照出资额分配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捐赠份额所形成的盈余公积向社员返利。
入社不满一年的社员,根据社员实际出资入社时间,按比例按时间段进行分配。
第四条理事会接到合作社财务提交的盈余分配方案后,组织召开有监事会成员、管理人员、社员代表参加的理事会扩大会议,听取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经理事会审核后,提请社员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本制度已经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合作社盈余分配核算制度
![合作社盈余分配核算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65aedba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0665b81.png)
合作社盈余分配核算制度前言合作社是一种农业合作组织形式。
它由农民自愿结成的、经济共同体。
合作社的经济活动是以实现成员农民共同经济利益为目的,实现规模经济和社员参与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
那么,在合作社中,如何合理地分配盈余呢?这就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盈余分配核算制度。
盈余分配核算制度的目的合作社的盈余分配不仅仅是分配经济利益,更重要的是为社员提供一个参与管理的机会,增加社员对合作社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因此,盈余分配核算制度的目的是:1.体现合作共赢的理念,使盈余分配更公平、更合理。
2.增强社员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促进社员积极参与管理。
3.保证合作社的经济可持续发展。
盈余分配的基本原则盈余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
具体表现为:1.公平:盈余分配应当按照每位社员的劳动、投入和贡献来分配,并根据社员所在部门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市场情况进行科学分配。
2.公正:盈余分配应当是一个相对公正的过程,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操作,避免任何的人为干预和不公。
3.公开:盈余分配应当公开透明,公示分配方案,公示财务报表和分配结果,让社员了解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建立共同经营的文化。
盈余分配的实施方法盈余分配的实施方法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收集信息并筛选指标在实施盈余分配之前,需要把社员在本年度所产生的劳动、投入和贡献进行核算,并且结合社员所在部门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市场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制定盈余分配指标。
目的是为了让社员在策划来年投入时,对此有所依据。
第二步:制订盈余分配方案制定盈余分配方案是盈余分配的核心环节,也是最关键的一步。
1.需要确定盈余的归属问题。
应该按照社员的劳动、投入和贡献来确定虚拟资产的额度,以及盈余的分配方案。
要确保每一个社员都能获得自己应得的份额,而且要做到公平以及合理的分配。
2.确定盈余分配的方式。
建议根据盈余的规模和各部门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市场情况等综合因素,采取综合分配和阶梯分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盈余分配。
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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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
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
一、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1)弥补上年度亏损;(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
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4)向出资者分利。
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收益分配情况,包括出资额、应享有公积金份额、政府部门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
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建立账户。
三、本社从当年盈余中分别提取不低于15%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分别用于扩大再生产、弥补亏损或转为社员出资和进行社员的培训、文化和生活福利事业,其中用于培训和文化建设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额60%。
四、本社从当年盈余中分别提取不低于20%的风险金,存入风险基金账户,用于市场疲软农产品价格骤降或遭遇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损失时,补贴或救助社员恢复生产。
五、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后的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返还后剩余部分,以社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比例进行二次分配。
六、本社接受政府财政补助和他人捐赠形式的资产,依据法律和《章程》规定平均量化到本社成员;但在本社因故解散、破产清算时,这部分资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社员(除另有规定或约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之欧阳治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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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
度
一、为了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合作社的本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永寿县瑞丰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试行)和《永寿县瑞丰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持有本社《社员证》的社员。
三、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做好财产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
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
用于发展生产,可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
2、提取风险基金。
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
用于以丰补欠。
3、向社员分配盈余。
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按照交易量(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低于60%;按照出资额、成员应享有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捐赠份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超过40%。
入社不满一年的社员,根据社员实际出资、入社时间,按比例按时间段进行分配。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要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五、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金额及平均量化到社员的资金份额要记载到《社员证》中。
农民专业合作社怎样进行盈余分配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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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怎样进行盈余分配的核算盈余分配是合作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切身利益,具有很强的政策性。
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兴起和发展为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专业合作社在沟通农户与市场的联系方面也有着独特的优势而合作社的盈余直接影响到合作社成员的切身利益和合作社组织的稳定性。
因此,年终按要求规范盈余分配尤为重要。
一、盈余分配的要求及顺序。
合作社经营所产生的剩余,称之为盈余。
可分配盈余是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可供当年分配的那部分盈余.《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
可分配盈余按照下列规定返还或者分配给成员,具体分配办法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经成员大会决议确定:(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1、盈余分配的要求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是指把当年已经确定的盈余总额连同以前年度的未分配盈余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合理分配.盈余分配是合作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国家、集体、成员及所有者等各方面的利益,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因此,合作社必须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搞好盈余分配工作。
合作社在进行盈余分配前,首先应编制盈余分配方案,方案应详细规定各分配项目及其分配比例。
盈余分配方案必须经合作社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必须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其次,应做好分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清理有关财产,结清有关账目,以保证分配及时兑现,确保分配工作的顺利完成。
2、盈余分配的顺序合作社的可供分配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弥补上年亏损。
主要是弥补上年亏损额。
(2)提取盈余公积。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制度与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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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制度与完善建议温玉泉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的全面改革发展,农村也有了一些政策制度上的改变,比如农村的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制度,它是农村发展过程中一个巨大的进步,很好的促进了农村的发展,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要想办法弥补这些缺陷,才能使农村更好地发展。
所以,本文在此就这一制度略谈。
关键词:农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一、前言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在中国农村出现的新的重要组织形式。
这是一种把生产同类产品的农民作为主体,以成本为原则经营,在劳动的基础上,通过实行民主管理的管理方式,在合作之后根据交易量来进行分红的经济组织。
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盈利分配的工作,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产生了十分重大的影响,也可以有效地调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的积极性。
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综合开发扶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盈余分配对于促进农民增收至关重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盈利应该进行合理并且合法的分配。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盈利分配这项工作中还是存在着一些偏差,导致了很多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的一种特有的合作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这一法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互助性经济组织,它建立在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由生产同类农产品的经营者或者提供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利用者这类人自愿联合成立起来的,采用了民主管理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两个方面给出了简要的定义,一方面,根据其概念上给出了合作社的定义,即上文中给出的定义;另一方面,根据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对象给出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是这个组织的主要服务对象,提供了农业生产资料,加工、运输、贮藏和销售农产品的科学的方式、技术和信息等服务。
自愿加入、自我治理和民主管理的方式是农村专业合作社最基本的特征,还具有其他的特征:第一,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构成的经济主体是农民,也包括其他的生产和销售同类农产品的公民、企业和事业单位,但是起码农民占据了全部社员的百分之八十,因而构建成了一种新的组织形式;第二,更新了所有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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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分配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1、年终由财务部根据当年收支余额,结转本年盈余。
首先弥补上年亏损,再按15%提取盈余公积金(作为风险金),并将盈余公积金按社员股金份额量化入成员帐户。
2、本年收益弥补上年亏损并提取盈余公积金后,余额为可分配盈余。
3、当年可分配盈余的62%作为应付盈余返还,按社员与合作社交易额(量)核算,并返还给社员。
4、当年可分配盈余的38%作为应付剩余盈余,按成员账户记载的出资份额(股金)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核算,并返还给社员。
5、财务部根据本社盈余分配制度,作出盈余分配方案,接受社员监督,财务部负责接受社员咨询,并认真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