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信息安全现状对比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内外信息安全现状对比
中外在保障信息安全重要性认识上的差异比较
(一)从战略地位层面来看:一些区域性国际组织明确强调把保障信息安全作为国际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则坚持把保障信息安全的法制建设放在事关国家安全的位置来优先发展,并正式启动网络司令部以应对网络攻击。韩国国防部也计划成立网络司令部及规模为200人左右的独立部队,少将级将军负责指挥。而中国目前虽然认识到了保障信息安全对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但仍然没有把保障信息安全放到国家战略的层面来推进。这是导致中国在信息化建设中缺乏长远战略目标,信息化法制建设缺乏基本法的一个关键原因。
(二)从法制建设层面来看:西方国家对信息网络安全及其衍生出来的问题都予以高度重视,都坚持大力推进保障信息安全的法律规制体系建设,对网络监管毫不手软,对网络犯罪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而中国信息化法制建设虽然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而且建设的推进速度还比较缓慢,甚至有些地方立法已经走在了国家立法的前面。各地探索依法规范信息安全的压力与积极性都比较大。
(三)从保障信息安全的组织措施层面来看:许多国家都坚持依法组建新的或提升保障信息安全的机构,不断健全国家信息安全机制,不择手段地网罗精英人才护卫信息安全,确保赢信息战的主动权。而中国的思想认识还没有跟上全球信息化发展的形势,对掌握赢得信息战主动权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导致组织措施不到位、法制促进机制没有到位,许多具体工作的推进难以有作为。
(四)从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层面来看:许多国家都坚持通过不断完善信息安全立法,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来提高和强化保障信息安全的能力。而中国的信息化法制建设由于受制于经济发展阶段,谋求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识、措施都还不到位,特别是危机意识、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都有待提高。
(五)从保障信息安全的法律措施层面来看:许多国家都坚持依法规制信息网络,依法坚决围剿和打击网络色情行为,坚持依法强化信息安全的保障措施,强力推进网络实名制规范。而中国保障信息安全的法治措施则还处在网民们的“是与否”的讨论之中,且大多是无果而终,使得本应由国家意志强力推进的行为,却往往在酝酿与等待之中“消亡”。实践反复证明,面对全球信息化飞速发展和日新月异的复杂变化形势,信息化法制建设根本犹豫不得、迟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