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六曲中学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

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学校重大突发事件,保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分管校长为学校安全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告负责人,政教主任为学校安全信息兼职报告人。

二、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值周领导以便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和报告。

三、值班领导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对事故情况进行收集、分析和研判,并如实报告教育局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四、学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后,应当组织人员对事故类别和性质进行分析和研判,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发食物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救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救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