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封面
增值税发票一式四联
(1)增值税发票一式四联
1.第一联(存根联),销售单位留存备查
2.第二联(发票联),购货单位记帐
3.第三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抵扣税款
4.第四联(记帐联),销售单位记帐
(2)业务采购联系单(询价单)一式二联
1.第一联(白色),业务存档
2.第二联(红色),采购存档
(3)采购申请单(打样单)一式三联
1.第一联(白色),采购存档
2.第二联(黄色),业务存档
3.第三联(红色),财务存档
(4)海运费报价单(工作内部联系单)一式二联
1.第一联(白色),业务存档
2.第二联(红色),单证存档
(5)合同内容表一式二联
1.第一联(上),财务存档
2.第二联(下),财务签字后返给业务员(或采购员)存档。
抵扣联封面
纳税人名称:×××××××有限公司税款所属时间:自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证种类:专用发票抵扣联装订时间:2014年12月31日金额单位:元(角、分)
凭证字号
项目
合
计
专用发票
运费发票
机动车发票
份数
8
7
1
金额
86912.46
42895.37
44017.09
税额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4775.13
7292.22
7482.91
备注
本月共壹册本册为第壹册
办税员签章:×××财务负责人签章:×××
说明:1、纳税人名称应填全称,并盖财务章。
2、“种类”分为专票存根联,普票存根联,其他征税单证(或专票抵扣联、收购凭证报查联或存根,其他单证)。
3、“凭证字号”按征税(或抵扣税)单证所在会计凭证编号填列。如第一个封面凭证字号填不全,应用第封面,
直到填完为止。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管理办法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管理办法
一、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试行)》讨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抵扣的合法凭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末终了,向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向税务机关报送当期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汇总明细表。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将《抵扣联》装订成册。
每100份装订成一册。
当期未满100份的以实际取得的份数装订成册,并加封面每册必须按封面要求填写。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同时上报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汇总申报表,并在纳税申报表备注栏注明当期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多少册、多少份。
五、认真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审核工作。
税务机关在收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时。
要核对抵扣联汇总明细表与抵扣联汇总申报表填列的本期应抵扣税额与纳税申报表进项部分第9行的本期抵扣税额是否一致。
如不一致要求纳税人自行调整。
然后税务机关在申报表征收单位签章栏盖“暂按申报表数缴税,如有差错按有关规定处理‘地便章。
六、各税务机关要分期分批对存在纳税人处的《抵扣联》进行抽查,发现差错,应及时补征。
七、妥善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会计档案要求进行保管,随时接受税务机关查询及检查,税务机关要将纳税人报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汇总明细表归进户管资料。
八、《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封面〉》、《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汇总申报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汇总明细表》由各税务(分)局,按样张制发(编者注:样张略)。
增值税扣税单证汇总簿封面
企业名称(章):税款所属时期: 年 月
装订
线
企业财务人员签章:
税务机关审核人签章:
注:“单证类型”填写“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或“其他”。
单证类型:
企业名称(章):税款所属时期: 年 月装订线
企业财务人员签章:
税务机关审核人签章:
注:“单证类型”填写“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或“其他”。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监制
增值税扣税单证汇总簿封面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监制
企业名称(章):税款所属时期: 年 月
装订
线
企业财务人员签章:
税务机关审核人签章:
注:“单证类型”填写“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或“其他”。
单证类型:
企业名称(章):税款所属时期: 年 月装订线
企业财务人员签章:
税务机关审核人签章:
注:“单证类型”填写“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或“其他”。
增值税扣税单证汇总簿封面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监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