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
工伤缴费基数费率表
工伤缴费基数费率表工伤保险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员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或职业病引发的伤害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和经济赔偿。
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每月所得工资范围内的一部分。
下面是一份常见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费率表供参考:缴费基数(元)缴费费率(%)3000元以下 1.0%3001元 - 5000元 1.5%5001元 - 10000元 2.0%10001元 - 15000元 2.5%15001元 - 30000元 3.0%30001元 - 50000元 3.5%50001元 - 80000元 4.0%80001元以上 4.5%根据上述费率表,参保人员所需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取决于其所得工资的高低。
基本上,工资越高,所需缴费的费率就越高。
例如,如果一个人的月工资是2500元,根据费率表,他需要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为2500 * 0.01 = 25元。
而如果一个人的月工资是6000元,根据费率表,他需要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为(3000 * 0.01 + 2000 * 0.015 + 1000 * 0.02) = 75元。
当然,以上只是一个简单的计算示例,实际缴费金额还要考虑其他因素,例如参保地区的政策规定、参保人员的年龄等。
此外,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费率表可能因地区和年份的不同而有所变化,所以具体的费率表可以根据当地政府的相关文件来确定。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费率表的设定是为了保证工伤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给员工一个公平和合理的缴费安排。
只有通过足额的缴费,才能为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时提供及时的医疗和经济救助。
以上就是一份常见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费率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社保页脚内容1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参保单位名称:(盖章)参保单位电脑编码:参保单位社保编码:申报时间:年月日单位: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社保填表说明:1、“缴费基数”指职工个人该月实际的缴费工资总额。
2、养老保险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费率(职工个人8%,灵活就业人员20%,个体户本人20%),失业保险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费率(职工个人1%,农民工个人可不缴纳,但自愿的除外--不管农民工个人是否缴纳,都必须填写缴费基数;对缴费的,缴费金额必须填写,不缴费的,缴费金额为0或空),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费率(全省各市县费率不统一),外来工(农民工)住院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只录入缴费基数。
3、“缴费对象(供选择)”,与《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相对应,有:职工个人、个体户本人、个体户雇工、农民工(缴费)、农民工(不缴费)、灵活就业人员。
4、合计栏有两行,上行“金额合计”统计该单位该月所有参保职工个人应缴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各险的缴费基数之和以及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各险缴费金额之和。
下行为“人数合计”,其中“分险种人数合计”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三栏是指“缴费金额”有数字的个数相加。
外来工(农民工)住院险、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三栏是指有“缴费基数”的个数相加。
“缴费金额合计”等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项下“缴费金额”的加总。
5、“费率”根据相关规定填写。
6、选择“正常申报”的,“缴费月数”默认为1;选择“稽核补缴”的,其中,仅补缴基数、不补缴月数的,“缴费月数”为0,既补基数、又补月数的,按实际月数填写。
7、“缴费性质”中“稽核补缴”包括税务稽核和参保单位自查补缴;“年度结算”则仅指参保单位对当年内少缴基数在当年12月份进行的一次性结算补缴;“后延补缴”指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补缴。
张家港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张家港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单位名称:单位编号:填报人签字:联系电话:年月日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审批须知特别提醒:用人单位在工伤待遇未审批结算之前,应当为工伤职工连续正常缴纳工伤保险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社会保险关系或解除劳动关系。
一、享受条件工伤(亡)职工受伤前已按规定参加本市工伤保险,伤后已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办理工伤待遇(非工亡)所需材料1、填写《张家港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盖单位公章;2、工伤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首次报支的应提交“社保机构联”原件);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首次报支应提交“社保机构联”原件),如伤势轻微没有残疾,职工自愿不做劳动能力鉴定的,由本人签字填写自愿放弃伤残鉴定申明;5、工伤医疗费用单据:门诊发票原件,附费用明细清单及相应的病历记录复印件;住院发票原件,附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记录;6、报支假肢义齿等辅助器具费用的,还需提交安装前经批准确认的《工伤辅助器具配置审批表》,在限额内方可报支;7、1-4级伤残农民工自愿一次性领取定期待遇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还需提交本人申请及用人单位报告;8、建筑农民工还需提交《建筑工伤参保登记表》和《缴费凭证》复印件;9、其它符合规定的发票原件,以及特殊情况需按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附注:提交的复印件、表格、证明材料等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复印件需带原件以供核对。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可在张家港劳动保障网下载。
三、结付流程1、用人单位携带以上材料,送交工伤保险待遇审批部门。
2、工伤待遇审批部门对参保状况、医疗费用、工伤信息等按规定审核后,核批工伤保险待遇。
3、一次性待遇通常于审批次月支付到参保单位账号上;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定期待遇按月支付到工伤职工个人存折,可于审批次月凭身份证明或单位公章证明领取存折。
四、注意事项1、工伤待遇审批,应在工伤治疗结束、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由用人单位前来办理。
2016年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6年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试行办法缴费标准农村居民 人员 类别档 次 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 金额 (元) 人员 类别 档 次 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 金额 (元) 年满60 周岁 以上1档268.62 180 48351.60 60周 岁以 下1档 223.85 12 2686.2 2档 214.90 180 38682.00 2档 179.08 12 2148.96 3档 161.17 180 29010.60 3档 134.31 12 1611.72 4档 107.45 180 19341.00 4档 89.54 12 1074.48 5档53.721809669.605档44.7712537.24城镇居民 人员 类别档 次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缴费总 金额 (元) 人员 类别档 次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金额 (元) 年满60 周岁 以上 1档 268.62180 48351.6060周 岁以下 1档 223.85 122686.22档 214.90 180 38682.00 2档 179.08 12 2148.96说明:1、未满60周岁的人员只能缴纳当年的社保费,待年满60周岁时,才能按当年的标准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每年缴费金额都在逐步递增,但养老金也在递增。
2、趸缴总额式:一次性补缴金额=当年月趸缴额×(180个月—本人已缴月数)来定。
2016年度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标准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大病互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合计金额(元/月) 缴费档次 月缴费金额(元)月缴费金额(元)月缴费金额(元)月缴费金额(元)最低(40%) 403.4 325.7238.3223.95791.39 一档(60%) 605.2993.19二档(80%) 806.8 1194.79 三档(100%) 1008.61396.592016年度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表(仅供参考)2015年省平工资:60520.00元2015年市平工资:57480.00元(以2015年省平月工资40%2017元、2015年市平月工资60% 2874元保底为例)单位:元人员类别险种缴费基数(申报工资)缴费比例、总额其中:备注缴费比例缴费金额单位个人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费金额一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017 27.0% 544.59 19.0% 383.23 8.0% 161.36 2017元保底医疗保险2874 8.5% 244.29 6.5% 186.81 2.0% 57.48申报工资按2874元保底大病补充2874 1.0% 28.74 1.0% 28.74 0.0% 0生育保险28740.5% 14.37 0.5% 14.37 0.0% 0失业保险2874 1.0% 28.74 0.6% 17.24 0.4% 11.496工伤保险28740.224% 6.44 0.224% 6.44 0.0% 0小计38.224% 867.17 27.824% 636.83 10.4% 230.34二类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同上同上31.224% 725.98 20.824% 495.64 10.4% 230.34 同上三类非本市户籍农民工同上同上24.224% 524.8 15.824% 351.94 8.4% 172.86 同上备注:1、如企业申报二类、三类人员,须提供参保人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2、成都10区6县4市内的户口均为一类。
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增减和缴费基数变更申报表
企业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和缴费基数变更申报表2012年5月25日2、在参保的险种及增减情况中打“√”;月缴费工资基数以元为整数单位。
3、增减原因有:新招工、再就业、统筹范围内调入调出、统筹范围外调入调出、离退休、停止缴费(合同期满、参军、辞经办机构(盖章):说明:1、参保单位职工人数发生变化后应立即填写本表一式二份报经办机构,经审核后,经办机构留存一份;5、月缴费基数:包括标准工资、补贴、津贴、奖金等工资性收入。
退、开除、;劳改劳教等),终止缴费(死亡、出国定居等)。
辞退、除名、开除等应随单位的文件。
属工作单位变动的需随本表附上调动手续。
经办机构审核人: 4、新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经办机构审核人:经办机构(盖章):说明:1、参保单位职工人数发生变化后应立即填写本表一式二份报经办机构,经审核后,经办机构留存一份;2、在参保的险种及增减情况中打“√”;月缴费工资基数以元为整数单位。
3、增减原因有:新招工、再就业、统筹范围内调入调出、统筹范围外调入调出、离退休、停止缴费(合同期满、参军、辞退、开除、;劳改劳教等),终止缴费(死亡、出国定居等)。
辞退、除名、开除等应随单位的文件。
属工作单位变动的需随本表附上调动手续。
4、新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月缴费基数:包括标准工资、补贴、津贴、奖金等工资性收入。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经办机构审核人:经办机构(盖章):说明:1、参保单位职工人数发生变化后应立即填写本表一式二份报经办机构,经审核后,经办机构留存一份;2、在参保的险种及增减情况中打“√”;月缴费工资基数以元为整数单位。
3、增减原因有:新招工、再就业、统筹范围内调入调出、统筹范围外调入调出、离退休、停止缴费(合同期满、参军、辞退、开除、;劳改劳教等),终止缴费(死亡、出国定居等)。
辞退、除名、开除等应随单位的文件。
属工作单位变动的需随本表附上调动手续。
河北省工伤保险费申报表(表4-5)
年月
单位名称(章):
单位编 号:
项目
序号
一、本月初职工人数
01
本月增二、本月末职工人数
04
三、本月缴费职工人数
05
其中:高于社平工资300%人数
06
社平工资60%-300%人数
07
低于社平工资60%人数
08
四、上月缴费工资基数
09
本月增加职工缴费工资基数
10
其中:月补足额(与社平工资60%的差额)
11
本月减少职工缴费工资基数
12
五、本月缴费工资基数
13
其中:高于社平工资300%职工缴费工资基数 14
社平工资60%-300%职工缴费工资基数
15
低于社平工资60%职工缴费工资基数
16
其它
17
六、缴费费率
18
七、本月应缴工伤保险费
19
八、补缴(退还)金额
20
九、滞纳金
21
十、本期应缴费总额
22
数额
单位:人, 元
备注
填报人:
部门负责人:
单
位负责人:
年月 日
注:17栏“其它”是指单位工资总额中不能与缴 费人群相对应起来的部分。
栏目关系:04=01+02-03;05=06+07+08;13=09+10-12=14+15+16+17;19=13*18; 22=19+20+21。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表(表3-1)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单位:人、
(章):
项
目
甲 一、职工人数
元
险 种 类 别
序号 统计报表 基本养老保 基本医疗保
险
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一
乙
1
2
3
4
5
6
式
二
01
———
———
———
———
——— 联
其中:在岗人数
02
———
———
———
———
08
其中:工资超过缴费最高标准人数 09
——— ———
②
用
———
人
工资低于缴费最低标准人数 10
五、工资合计
11
——— ———
———
单
位
留
其中:工资超过缴费最高标准金额 12 ———
———
存
工资低于缴费最低标准金额 13 ———
———
三用、人缴单费位基数 制用表人人单∶位 负责人∶
14 ——— 经办机构审核人∶ 经办机构复核人∶
———
不在岗人数 二、工资总额
03
———
———
———
———
——— ①
经
04
———
———
———
———
——— 办
其中:在岗人员工资总额
05
不在岗人员工资总额
06
——— ———
——— ———
——— ———
——— ———
——— 机 构
——— 留
三、月均工资总额
07
2017.西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表
西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表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章): 项目 甲 一、职工人数 其中:在岗人数 不在岗人数 退休人数 灵活就业人数 农民工人数 二:工资总额 其中:在岗人数工资总额 不在岗人数工资总额 退休人员养老金总额 三:月平均工资总额 四:缴费人数 五:个人工资合计 用人单位制表人: 用人单位负责人: 说明:①本表内容除工资总额及其下属项目,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单独录入申报核定项目外,其余项目均由《西安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生成;②月平均 工资总额为单位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总额小于个人缴费基数合计时,单位缴费基数应按个人缴费基数合计确定。 序号 乙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5 经办机构审核人: 经办机构(章): 险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种 类 生育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 年 月 别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日 单位
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填表说明
--- 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填表说明 ---
填表说明:1、“身份证号码”必须为15位或18位,“缴费基数”指职工个人该月实际的缴费工资总额。
2、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职工个人8%,单位18%),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职工个人1%,单位2%,农民工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全省各市县费率不统一110.5元/人或11.05%每年核定一次),外来工(农民工)住院险=缴费基数×费率(全省各市县费率不统一),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单位费率(0.5%、1%、2%—不同行业费率不同0.25%),生育保险费=缴费基数×单位费率0.7%。
3、列的合计数为每个职工该月应缴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款和单位应为职工缴纳工伤、生育保险费款的总和;行的小计数为该单位该月所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和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款及单位应为职工缴纳工伤、生育保险费款总额,行的合计数为该企业该月每个险种的费款总额。
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
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适用帐证不健全或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企业编码:单位:元(列至角分)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缴费单位、地税机关各执一份,适于适用帐证不健全或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年度结算或终止结算时使用。
2.第1、2、3、6、9项费种、费目、结算所属期、折扣比例、缴费比例内容已填写好的仅适用于2008年年度结算时使用,终止结算时需将下载表单中这几项已填内容删除后再据实填写。
3.第4项“结算期销售(营业)收入”指企业在结算期内发生的销售(营业)收入。
4.第5“行业最低工资含量”按乐政办发…2008‟31号执行。
2008年度行业最低销售(营业)收入工资含量制造业、服务业(按营业税税目中的服务业执行)为6%,商业及其他行业为2.5%。
5.第7项“结算期缴费基数”按表内计算公式计算填写。
6.第8项‘职工个人参保基数之和”仅为有人员参保的单位填写,无人员参保的单位填“0”。
其数据为单位所属期全体已参保人员在社保部门申报的个人参保基数之和。
缴费单位可登录“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查询或向社保部门咨询。
网税系统查询方法:(1)“涉税查询”→“税务记查询”→“个人缴费登记信息查询”→选择相应“月份、费种”点击确定→选择输出为Excel 或保存。
将所属期查询的参保职工“养老保险—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合计数”各月数据累计即可。
(2)费.款所属期属结算期内..............《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均已按月申报的缴费单位,其“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参保基数之和”也可将费款所属期属结算期内.....已申报的....各月《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养老保险费—职工缴纳—缴费基数”累计即可。
7.第9项“缴费比例”,2008年度养老保险费费款所属期4-5月份费率为15%;6-12月份为13%。
工伤保险费费率:尚未办理参保手续的缴费单位填写0.5%;已办理参保手续的缴费单位按社保部门确定的费率(即《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上的费率)填写。
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本申报表是按照社会保险费有关规 定填报,我确认其真实、合法。
法人代表(业主)签名:
经办人: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受理人:
年 月 日
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
地税编码:330323103****** 缴费单位 ******有限公司 名称 缴费银行 费种 1 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 合计 销售(营业)收入 企业缴纳 企业职工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Ⅰ、Ⅱ 门诊统筹企业部分 门诊统筹个人部分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企业缴纳 职工缴纳 企业单位缴纳 企业单位缴纳 - 46161.59 征收品目 2 费款所属日期:2015年08月01日至2015年08月31日 单位地址 缴费帐号 缴费基数 3 7260.00 7260.00 1412.55 8934.00 8934.00 15.00 7260.00 7260.00 9417.00 1412.55 - 本期实发工资总 额 我(单位)现授权 为本缴费人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申 授 权 人 申 明 报有关的往来文件,都可寄此代理机 构。 代 理 人 申 明 代理人(签章): 费率 4 0.14 0.08 0.06 0.035 0.02 1 0.015 0.005 0.005 0.008 - 应缴费额 5=3*4 1016.40 580.80 84.75 312.69 178.68 15.00 108.90 36.30 47.09 11.30 2391.91 9417.00 联系电话 登记注册 类型 低缴费额 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职工人数 本期应缴费额 7=5-6 1016.40 580.80 84.75 312.69 178.68 15.00 108.90 36.30 47.09 11.30 2391.91
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主表)
附件:SB015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主表)企业编码:计算单位:元(列至角分)财务负责人签名:填表人签名:填表日期:年月日- 1 -填表说明:1.本表供缴费人进行年度结算或终止结算时使用,共有3张附表,缴费人结算时请先填写附表(缴费人填表前,请仔细阅读本填表说明及当地地税部门提供的具体补充说明);2.本表表头资料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3.第1列费种、第2列费目分别从附表1中第1列、第2列提取,相同费目只提取一次;4.第3列从附表1中第3列分别提取起止日期,同费目所属期分段的,合并所属期后分别提取;5.第4列工资总额、第5列可扣减项目金额、第6列结算所属期缴费基数、第7列结算所属期应缴金额分别从附表1第4列、15列、16列、18列对应项目中提取,同费目分行计算的,按该费目合计数提取;6.第8列结算所属期内已申报金额按费目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取数口径为该费目已成功向地税部门申报..的、费款所属期属本结算所属期内的应缴数(结算所属期内缴费人自行申报金额,即按每月缴费基数乘以当月缴费比例计算申报的累计数。
不包括社保部门产生的应征数);若年度结算申报前,有发生属本结算所属期内的退库金额,应当减除;7.第9列已减征或抵缴金额按费目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取数口径为该费目费款所属期在结算所属期内(含起止日)的已减征金额或抵缴金额合计数;2009年所属2月份的减征金额在此栏反映;8.第10列结算期已批准未减征或抵缴金额按费目由计算机提取数据库信息产生,取数口径为结算期内已按减征或抵缴流程批准的费款所属期在结算所属期内(含起止日)的减征或抵缴数尚未减征或抵缴的金额。
9.表中补充资料由缴费人如实填报,有未填列项不能成功申报,并按提示返回操作。
- 2 -SB015-1社会保险费结算汇总表(附表1)企业编码:单位:元(列至角分)1、此表为《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的附表,结算时必须填写,并与主表同时报送;2、不能准确核算工资总额的缴费人必须先填写附表2,本表第4-15列可不写,第16列缴费基数按费种费目向附表2第7列取数;3、第3列所属日期、第5-14列调整项目和第17列缴费比例由各地自行维护,如果年度内缴费比例或调整项目发生变化的,可分不同时间段分行设置,各时间段应完整连接;市本级自2009年9月(所属期)起,养老保险费费率由18%调整到16%,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需按所属期分段填列,即“所属日期”分别为“20090101-20090831”和“20090901-20091231”;4、表中需结算的费种、费目从《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表》中有结算标记的项目中取得,并按各地的维护设置产生第3列、第17列;5、第4列由缴费人据实填列结算所属期内实际发生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同费目所属期拆分的,工资总额对应所属期拆分填列;6、第9、14、15、18列,按表中逻辑维护计算公式。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表
单位类型: 企业 参保人数 实际缴费人数 参 其 保 上 中 情 月 况 财政负担人数 单位负担人数 农民工人数 聘用、临时用工人数 工伤人数 供养亲属人数 缴费工资总额
年
月至
年
其 本 中Leabharlann 月号 经办机构自收缴费基数 财政负担 单位负担 缴费所属期
月 参保人数 实际缴费人数 新增参保人数 财政负担人数 单位负担人数 农民工人数 聘用、临时用工人数 新增工伤人数 新增供养亲属人数 新增缴费总额
青 海 省 工 伤 保 险 缴 费 申 报 表
缴费单位编号: 单位全称 缴 费 社会保登 单 记证编码 位 开户银行 帐 缴费方式
缴费项目 正常应缴 个人补收 合计: 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陆拾玖圆陆角整 费 率 应缴费额 单 位 申 声明人: 报 声 明 (公章) 年 经办人:(章) 日 户 名 帐 号 开户行 0.00% 69.60 转账票据上请注明转账费款所属期和8位单位编号 西宁市社会保险服务局工伤保险基金 2806000609024911860 工行西大街支行 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缴费合计
缴费比例 财政负担 单位负担
月缴费额 财政负担 单位负担
差额调整金额
财政负担 单位负
社保经办机 构审核
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月
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留缴费单位,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留存,一份送审计稽核部门审计稽核。
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2019年1月起)
缴费标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分账比例
合计 单位 个人 个人账户
缴费基数
举例说明
基本+地补 养 (深户)
22%
13%+1%
8%
老保Leabharlann 险 基本(非 深户)21%
13%
8%
深户职工小李月工资总额
8%
职工上月工资 4000元;则单位+个人缴
总额。最高为 交为4000×22%=880元
社平工资的3
倍,最低为最
2019年1月 起
0.49% 、 0.63% 、 0.66% 、 0.78%、0.96%、1.14%。 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在
工伤保险现行费率基础上阶段
0
性下调30%。
同养老保险缴 费基数
职工小李月工资5000元, 应缴生育保险费为5000× 0.45%=22.5元,全部由 单位承担
最低工资标准 2200元
职工小王月工资20000 元,失业保险费单位缴交 2200×0.7%=15.4元, 职工个人缴交2200× 0.3%=6.6元
同养老保险缴 费基数
某单位适用四档0.63%的 工伤保险费率,该单位小 李月工资5000元,应缴工 伤保险费为5000×0.63% ×70%=22.05元,由单位 承担
说明:1、表中的“社平工资”是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表中的“最低工资”是指深圳 市当年在岗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3、不同时间点的“社平工资”、“最低工资”以市政府公布数据为准; 4、本市户籍的个人缴费人员,参加一档医保的缴费比例为8.7%,基数为社平工资40%-300%,参加二档医 保的缴费比例为1%(均包含生育医疗保险),基数为社平工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2012修订)(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2012修订)(一)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2.02.06•【文号】人社部发[2012]11号•【施行日期】2012.0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伤保险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的法规和配套政策,进一步规范、统一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工作,我们对《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劳社厅发〔2004〕6号)进行了重新修订,形成了《工伤保险经办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实施《规程》过程中,可结合本地实际需要,按照精确化管理和信息化手段的要求,因地制宜补充、完善有关内容。
请各地注意跟踪、了解《规程》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研究提出解决意见和办法,有关情况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反馈。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社会保险登记第一节参保登记第二节变更登记第三节注销登记第四节社会保险登记证管理第三章工伤保险费征缴第一节基数核定第二节费率核定第三节缴费核定第四节缴费结算第五节欠费管理第四章工伤医疗、康复与辅助器具配置管理第一节协议管理第二节工伤医疗管理第三节工伤康复管理第四节辅助器具配置管理第五章工伤待遇审核第一节工伤登记第二节医疗(康复)待遇审核第三节辅助器具配置费用审核第四节伤残待遇审核第五节工亡待遇审核第六节涉及第三人的工伤待遇审核第七节先行支付审核第六章工伤待遇和专项费用支付第一节工伤待遇支付第二节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预防费支付第三节工伤待遇调整第七章财务管理第一节收入管理第二节支出管理第三节会计核算第四节预算第五节决算第八章信息管理第一节统计第二节精算第三节信息系统第九章稽核监督第一节稽核内容第二节稽核程序与处理第三节内部监督第十章权益记录与服务第一节记录与查询第二节业务档案第十一章附则附: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用表具体内容请到公共邮箱****************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管理,规范和统一经办操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