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课件蔡守秋环境资源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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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_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pptx
✓ 二者有相互制约和矛盾的一面; ✓ 发展与环境有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 ✓ 把环境与发展对立起来,认为非此即彼,不论片 面强调哪一方面,在实践中都是有害的。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概念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征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
1、综合性——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
多样性,决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个极其综合 化的法律部门。
2、技术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通过调整一
定领域的社会关系来协调人同自然的关系。
3、社会性——解决人同自然的矛盾。 4、共同性——污染没有国界的限制,环境问题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日本环境法的立法目的
日本环境法的目的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表述。
《公害对策基本法》1条第1款:“本法是为了明确 企业、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对防治公害的职责,确 定基本的防治措施,以全面推行防治公害的对策, 达到保护国民健康和维护其生活环境的目的。”第2 款:“关于前款所规定的保护国民健康和维护生活 环境,是与经济健全发展相协调的。”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名称
“污染控制法”——欧洲国家 “公害法”——日本 “自然保护法”——俄罗斯和东欧国家 “环境法”——美国 “环境保护法”——我国以前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97年在法学二级 学科的调整中,将环境法与自然资源法合二为 一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之后转变为以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保护国民健 康和维护生活环境”作为该法的唯一目的。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德国《环境法典》(总则草案,1993 年)的目的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概念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征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
1、综合性——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
多样性,决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个极其综合 化的法律部门。
2、技术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通过调整一
定领域的社会关系来协调人同自然的关系。
3、社会性——解决人同自然的矛盾。 4、共同性——污染没有国界的限制,环境问题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日本环境法的立法目的
日本环境法的目的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表述。
《公害对策基本法》1条第1款:“本法是为了明确 企业、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对防治公害的职责,确 定基本的防治措施,以全面推行防治公害的对策, 达到保护国民健康和维护其生活环境的目的。”第2 款:“关于前款所规定的保护国民健康和维护生活 环境,是与经济健全发展相协调的。”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名称
“污染控制法”——欧洲国家 “公害法”——日本 “自然保护法”——俄罗斯和东欧国家 “环境法”——美国 “环境保护法”——我国以前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97年在法学二级 学科的调整中,将环境法与自然资源法合二为 一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之后转变为以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保护国民健 康和维护生活环境”作为该法的唯一目的。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德国《环境法典》(总则草案,1993 年)的目的
[法学]环境资源法课件
•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 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 顾。
环境法的环境定义,是指影响人类生产和发展的各种 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即人类环境。
24.11.2020
h
5
(二)环境的分类
1.按环境要素的形成分为:自然环境和人工 环境。
2.按环境功能的不同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 环境。
3.按环境的不同要素分为:大气环境、水体 环境、森林环境等。
24.11.2020
• 第一阶段 人类畏惧自然、崇拜自然 • 第二阶段 人类无视自然、主宰自然 • 第三阶段 人类重视自然、与自然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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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可持续发展观 • “可持续发展来源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
主要内容:
• 第一、可持续发展突出强调的是发展。
• 第二、可持续发展认为发展与环境相互联系,构 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无限资源是指在一定意义上那些取之不尽、用之不 竭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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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资源的概念
本课程使用的“环境资源”概念包括环 境与自然资源两个方面,是环境与自然资 源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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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环境问题
一、环境问题的概念
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使环境条 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 活,给人类造成有害影响和危害的现象。
3.对环境要素是否加以法律保护,人类是以其 在维持生态平衡和维护环境功能中的作用,来决 定对其取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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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然资源的概念及其分类 (一)自然资源是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形成
环境法的环境定义,是指影响人类生产和发展的各种 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即人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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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的分类
1.按环境要素的形成分为:自然环境和人工 环境。
2.按环境功能的不同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 环境。
3.按环境的不同要素分为:大气环境、水体 环境、森林环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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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阶段 人类畏惧自然、崇拜自然 • 第二阶段 人类无视自然、主宰自然 • 第三阶段 人类重视自然、与自然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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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可持续发展观 • “可持续发展来源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
主要内容:
• 第一、可持续发展突出强调的是发展。
• 第二、可持续发展认为发展与环境相互联系,构 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无限资源是指在一定意义上那些取之不尽、用之不 竭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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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资源的概念
本课程使用的“环境资源”概念包括环 境与自然资源两个方面,是环境与自然资 源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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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环境问题
一、环境问题的概念
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使环境条 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 活,给人类造成有害影响和危害的现象。
3.对环境要素是否加以法律保护,人类是以其 在维持生态平衡和维护环境功能中的作用,来决 定对其取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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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然资源的概念及其分类 (一)自然资源是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形成
环境资源法ppt课件
同学们好!
《环境资源法》课程提纲
前言 一、本课程的基本情况(性质、主要内容、特点) 二、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安排
13.04.2020
.
2
三、教材和推荐读物
1. 主要参考教材: (1)钱水苗等编著:《环境资源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2)蔡守秋主编:《环境资源法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3)韩德培主编:《环境保护法教程》,法律出版社,2003 (4)汪劲主编:《环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13.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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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 推荐读物
(1)汪劲著:《环境法律的解释:问题和方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 (2)吕忠梅主编:《环境法案例辨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3)王树义主编:《可持续发展与中国环境法治》,科学出版社,2000 (4)蔡守秋著:《调整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5)戚道孟主编:《自然资源法》,方正出版社,2005 (6)李挚萍著:《环境法的新发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 (7)徐祥民主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学出版社,2008 (8)【日】原田尚彦:《环境法》,于敏译,法律出版社,1999 (9)《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
6
(三)环境法关于环境的范围
环境法规定的环境范围与环境科学中环境的 范围并不完全相同。
1.作为法律保护对象的环境,其概念和范围必 须明确和具体,《环境保护法》所列举的14种环 境要素,既是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所必需,又是法 能够加以保护的自然要素。
2.作为法律保护的客体,除了必须对人类的生 存和发展发生影响外,还必须是人类的行为和活 动能力所能影响、调节和支配的那些环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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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法》课程提纲
前言 一、本课程的基本情况(性质、主要内容、特点) 二、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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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材和推荐读物
1. 主要参考教材: (1)钱水苗等编著:《环境资源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2)蔡守秋主编:《环境资源法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3)韩德培主编:《环境保护法教程》,法律出版社,2003 (4)汪劲主编:《环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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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推荐读物
(1)汪劲著:《环境法律的解释:问题和方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 (2)吕忠梅主编:《环境法案例辨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3)王树义主编:《可持续发展与中国环境法治》,科学出版社,2000 (4)蔡守秋著:《调整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5)戚道孟主编:《自然资源法》,方正出版社,2005 (6)李挚萍著:《环境法的新发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 (7)徐祥民主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学出版社,2008 (8)【日】原田尚彦:《环境法》,于敏译,法律出版社,1999 (9)《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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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法关于环境的范围
环境法规定的环境范围与环境科学中环境的 范围并不完全相同。
1.作为法律保护对象的环境,其概念和范围必 须明确和具体,《环境保护法》所列举的14种环 境要素,既是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所必需,又是法 能够加以保护的自然要素。
2.作为法律保护的客体,除了必须对人类的生 存和发展发生影响外,还必须是人类的行为和活 动能力所能影响、调节和支配的那些环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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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环境资源法学概述ppt课件
有不同于物与物的自然关系的特点。 ❖ 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特点和状况除了取决于人之外还与自然有关,
不能将人与自然的关系理解为物与物的关系或理解为物、大自 然。 ❖ 人与自然的关系在许多情况下是一种可以由人类通过各种方式、 方法调整或协调的关系。
最新课件2版) 蔡守秋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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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学科。
最新课件2版) 蔡守秋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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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L
第一节 环境资源法学的特征和意义
一、环境资源法学的特征
Characteristics of ERL subject
ERL subject is an Independent branch
二、环境资源法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
最新课件2版) 蔡守秋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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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L
第三章 环境资源法学概述
❖ 调整论是将环境法与其他法律部门、将环境法 学与其他法律学科联系起来、区别开来的理论。
❖ 调整论是说明环境法的本质、特点和规律的理 论,是对环境法的长远发展、总体发展起指导 作用的理论。
❖ 调整论是体现环境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和基本法 律规范的理论,是将环境道德与环境法制结合 起来以实现环境法治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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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L
第三章 环境资源法学概述
第二节 环境资源法学关于调整人与自然关系 和人与人的关系的理论
一、调整论的主要内容
三、调整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依据
Content of the Regulation Theory
Basis for the Regulation Theory
Jurisprudence sources of the Regulation Theory
不能将人与自然的关系理解为物与物的关系或理解为物、大自 然。 ❖ 人与自然的关系在许多情况下是一种可以由人类通过各种方式、 方法调整或协调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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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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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环境资源法学的特征和意义
一、环境资源法学的特征
Characteristics of ERL subject
ERL subject is an Independent branch
二、环境资源法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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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环境资源法学概述
❖ 调整论是将环境法与其他法律部门、将环境法 学与其他法律学科联系起来、区别开来的理论。
❖ 调整论是说明环境法的本质、特点和规律的理 论,是对环境法的长远发展、总体发展起指导 作用的理论。
❖ 调整论是体现环境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和基本法 律规范的理论,是将环境道德与环境法制结合 起来以实现环境法治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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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环境资源法学概述
第二节 环境资源法学关于调整人与自然关系 和人与人的关系的理论
一、调整论的主要内容
三、调整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依据
Content of the Regulation Theory
Basis for the Regulation Theory
Jurisprudence sources of the Regulation Theory
《环境资源法》课件
环境资源法的执法机构
环境保护部门
负责环境资源法的日常监管和 执法工作,包括对环境污染、 生态破坏等行为的调查、取证
和处罚。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负责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 护的监管,包括土地、水、矿 产等资源的审批和管理。
林业部门
负责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 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打 击非法砍伐、捕猎等行为。
自然资源破坏案例分析
总结词
过度开采导致度开采矿产资源,导致资源枯竭,生态环境破坏严 重,地面塌陷、水源污染等问题频发。
总结词
非法砍伐导致森林资源减少
详细描述
某些地区存在大规模非法砍伐森林的现象,导致森林覆盖率急剧下降 ,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土地荒漠化加剧。
生态保护案例分析
总结词 详细描述
总结词 详细描述
生态保护区建设促进生态恢复
某地区建立生态保护区,通过退耕还林、水土保持等措施,恢 复生态环境,提高生物多样性,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环保组织推动可持续发展
某环保组织致力于推动可持续发展,通过宣传教育、公益诉讼 等方式,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促进环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
05
环境资源法的起源与发展
起源
环境资源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文 明时期,当时人们已经开始意识到与 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
发展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环境问 题逐渐凸显,环境资源法逐渐发展成 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环境资源法的目的与原则
目的
环境资源法的目的是通过法律手段保护环境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类健 康和可持续发展。
环境资源法的未来发展
国际环境资源法的趋势
全球气候变化应对
国际社会将更加重视气候变化应对,推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 进可持续发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ppt 54页)
在《水土保持法》实施后,县水利局要求工程队补办 河道采砂审批手续是否涉及法律溯及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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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 一、如何理解环资法的特征? 二、简述环资法体系。 三、试分析环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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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
1、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定义理解错误的是( C)。 A、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是维护生态平衡,协调人类同自
行为: 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与管
理等有关行为则是环资法律关系中的“行为” 客体。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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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可以纳入环资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 A. 大气 B. 太阳 C. 动物园里饲养的濒危动物中华白暨豚 D. 植树造林 E. 工厂排放的污水 F.人工培育的新品种
作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老虎,咬死了耕牛,会 引发什么样的法律关系?这里其后又有两种情况: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不包括( C )。 A、技术性 B、综合性 C、区域性 D、社会性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括:( C )。 A、物 B、精神财富 C、物和行为 D、物、精神财富和行为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43条规定:遭遇不可抗拒 的自然灾害,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对 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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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环资法体系
一、宪法中的环境保护条款 二、综合性环资“基本法”—《环境保护法》 三、环资保护单行法 四、环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五、地方性环资法规、政府规章 六、其他部门法中的环资保护规范 七、国际环资保护公约
产资源法》还是《水土保持法》?
2、对河道采砂的行政管理,《矿产资源法》、《水法》、 《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 《福建省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以及 水利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颁布的《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均作了相应的规定,那么上位法与 下位法的关系问题应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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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 一、如何理解环资法的特征? 二、简述环资法体系。 三、试分析环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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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
1、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定义理解错误的是( C)。 A、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是维护生态平衡,协调人类同自
行为: 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与管
理等有关行为则是环资法律关系中的“行为” 客体。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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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可以纳入环资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 A. 大气 B. 太阳 C. 动物园里饲养的濒危动物中华白暨豚 D. 植树造林 E. 工厂排放的污水 F.人工培育的新品种
作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老虎,咬死了耕牛,会 引发什么样的法律关系?这里其后又有两种情况: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不包括( C )。 A、技术性 B、综合性 C、区域性 D、社会性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括:( C )。 A、物 B、精神财富 C、物和行为 D、物、精神财富和行为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43条规定:遭遇不可抗拒 的自然灾害,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对 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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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环资法体系
一、宪法中的环境保护条款 二、综合性环资“基本法”—《环境保护法》 三、环资保护单行法 四、环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五、地方性环资法规、政府规章 六、其他部门法中的环资保护规范 七、国际环资保护公约
产资源法》还是《水土保持法》?
2、对河道采砂的行政管理,《矿产资源法》、《水法》、 《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 《福建省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以及 水利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颁布的《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均作了相应的规定,那么上位法与 下位法的关系问题应如何认定?
环境资源法概述PPT课件
藏···。 ⑤ 环境司法权:解决因执行国家环境资源法律法规而发生的
各种纠纷的权力。
第29页/共71页
(2)管理主体的义务(管理主体的职责)
① 管理性义务:制定法律法规、管理各种开发利 用环境/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活动、协调环境与 发展的关系
② 服务性义务:进行环境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 提供污染治理设施···
第14页/共71页
第二节 环境资源法律关系
2.2.1 环境资源法律关系及其构成 2.2.2 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主体 2.2.3 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内容 2.2.4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15页/共71页
2.2.1 环境资源法律关系及其构成
一、环境资源法律关系及其构成 (一)环境资源法律关系概念 1.法律关系: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
第22页/共71页
法律关系三要素说的经典论述,它突出了人与人 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抓住了法律关系的主 要内容。
但是,该定义并不是法律关系的一个完整的定义。 因为
① “法律规范”的内涵或范围小于“法”的内涵 或范围
② “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内涵或范 围小于“社会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 自然的关系”的内涵或范围。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43条规定:遭遇不 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 施仍然不能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损害
第20页/共71页
2.2.1 环境资源法律关系及其构成
(二)环境资源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内容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12页/共71页
(三)科学技术性 现代环境问题既是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又是生
态问题,现代环境保护工作是一种科学技术性很强的 活动,旨在解决环境问题、为环境工作服务的环境法 必须建立在科学理论和科学技术的基础上。环境法既 要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又要遵循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 规律。
各种纠纷的权力。
第29页/共71页
(2)管理主体的义务(管理主体的职责)
① 管理性义务:制定法律法规、管理各种开发利 用环境/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活动、协调环境与 发展的关系
② 服务性义务:进行环境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 提供污染治理设施···
第14页/共71页
第二节 环境资源法律关系
2.2.1 环境资源法律关系及其构成 2.2.2 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主体 2.2.3 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内容 2.2.4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15页/共71页
2.2.1 环境资源法律关系及其构成
一、环境资源法律关系及其构成 (一)环境资源法律关系概念 1.法律关系: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
第22页/共71页
法律关系三要素说的经典论述,它突出了人与人 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抓住了法律关系的主 要内容。
但是,该定义并不是法律关系的一个完整的定义。 因为
① “法律规范”的内涵或范围小于“法”的内涵 或范围
② “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内涵或范 围小于“社会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 自然的关系”的内涵或范围。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43条规定:遭遇不 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 施仍然不能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损害
第20页/共71页
2.2.1 环境资源法律关系及其构成
(二)环境资源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内容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12页/共71页
(三)科学技术性 现代环境问题既是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又是生
态问题,现代环境保护工作是一种科学技术性很强的 活动,旨在解决环境问题、为环境工作服务的环境法 必须建立在科学理论和科学技术的基础上。环境法既 要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又要遵循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 规律。
环境资源法教程-第4章 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权利-精选文档
5
coordination Prevention
6
Democracy
二、经济、社会与环 境协调发展的原则
四、预防为主、防治结 合、综合整治的原则
六、环境民主原则
《环境资源法教程》(第2版) 蔡守秋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0版环境资源法 教程》(第2版) 蔡守秋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0版
(二)该原则的内容
1.该原则正确反映了环境保护同经济、社会发展 的关系(简称环境与发展的关系)。 2.该原则突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实质。 3.该原则体现了社会经济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的 客观要求,确定了国家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的 重要地位。 4.该原则是对人类、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眼 前、局部和长远、整体利益的综合考虑。 5.该原则明确了协调发展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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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L
二、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原则
(一)该原则的形成和发展
从国外看 从中国看
《环境保护法》(1989年)第4条规定的是:“使环 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 决定》( 2019)则强调,“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与环 境保护相协调”。
第四章 环境资源法的 基本原则和基本权利
ERL
1
第一节 环境资源法学的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环境资源法的基本权利──环境权
2
《环境资源法教程》(第2版) 蔡守秋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0版环境资源法 教程》(第2版) 蔡守秋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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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环境资源法的 基本原则和基本权利 第一节 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
协调
结合
预防
责任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民主
环境法课件蔡守秋3.0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
例如,蔡守秋教授认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包括“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原则,环境资 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改善相结合的原则,预 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环境责任 原则,环境民主原则”; 吕忠梅教授认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协调发展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环境责任原则 ,公众参与原则”; 陈泉生教授认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环境保护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相协调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规 划、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原则,环境责任原则,国 家干预原则,环境民主原则”;
探讨法的基本原则的现实意义
• 从法学研究方法论的角度而言,对于法的基本原则
的探究,可以推动我国法学理论研究实然分析与应
然分析的结合。“实然”是指事物的实际状态,它
回答的问题是“事实是什么”;“应然”是指事物
的理想状态,它回答的问题是“应当是什么”。单 纯运用实证方法,它只是对现行法律规则精神内涵 的一种宣示,体现的是法的实际状况;单纯运用价 值分析,它只是对法的基本价值和基本理念的一种
(一)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 协调的原则
1、概念
• 关于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国际 上曾出现过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一种主张
• 先发展经济,然后再治理环境 • “先污染, 后治理”。 • 很多工业发达国家就是走了这条道路, 我国也曾经历过一段“先污染后治理” 和严重浪费资源的道路。
另一种主张
• 主张应强调环境保护,抑制经济发展。 认为环境污染和破坏既然是由于经济、社会发
展造成的,那么,要解决环境问题的出路就
只有停止发展。
• 停止发展论
• 其著名代表是罗马俱乐部于1972年发表的研究报
告《增长的极限》,该报告有如下基本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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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1.环境法的产生阶段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七十年代初是我国环境法的产
生阶段。我国相继制定并颁布了 1951年的《矿业暂行条例》 1953年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 1956年《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1957年《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暂行条例》、《水土保持暂行纲要》 1959年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 1960年的《放射性工作卫生防护暂行规定》 1963年的《森林保护条例》 1965年的《矿产资源保护试行条例》等,
环境资源法的四层意思:(导读) (一)环境法是法的一种
(二)环境法是某类法律规范、法律规定和其他有 关法律渊源的总称或综合体。
(三)环境法调整的是因环境问题而产生的社会关 系。
(四)环境法主要调整因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 保护、改善及其管理所发生的环境社会关系。
第二节 环境资源法的发展概况
一、国外环境资源法的发展概况(自学)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可以将人类社会环境法的发展
环境法的观念被正式引入法律制度,始于五六十年 代的美国。我国法学界对环境法概念的表达可归纳为 三种情况:
第一种为环境法的概念。“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 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环境和自 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二种为环境资源法。“环境资源法是指由国家 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有关 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治理的社会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是由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和区域 开发整治法等组成的法律部门,相当于广义的环境 法。”
春秋战国时期,我国的冶炼制造技术很高,特别是战国时 期,铁器牛耕在农业生产中普遍应用,人类开发自然资源 的能力增强,开发的规模更大。
我国古代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主要集中在动植物、水、土 地和一些矿产资源等方面。
我国古代尊重自然、保护生态平衡稳定,合理利用自然 资源及实现资源持续利用的理念已形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前,中国以农业经济为主,加 之连年战乱,当时的政府对环境问题并未重视,在与环境 有关的立法中主要有:1929年《渔业法》、1930年《土地 法》1932年《森林法》和1942年《水利法》等。
第二章 环境资源法概述
教学目的要求:通过本学习,使学生了解环境资 源法的产生和发展,明确环境资源法的概念及其 含义,掌握环境资源法的立法体系。 主要教学内容 2.1环境资源法的概念
2.2环境资源法的发展概况 2.3环境资源法体系 重点难点:环境资源法的概念及其含义;环境资 源法立法体系。
第一节 环境资源法的概念
一、环境资源法概念的发展 1、有关环境与资源方面的法律,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名 称。 如:环境法、环境资源法、生态法、国土资源法、环 境和资源保护法、环境保护法、资源法等。 2、本书的环境资源法也简称环境法。 3、由于名称不同,则概念各异,有的甚至不注重概念。 4、我国学者也有很多定义P18
二、环境资源法的概念及其含义
分为三个时期: 古代环境法:第一次工业革命之前的环境法。 近代环境法:第一次工业革命(18世纪末)至第二
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期(1945年)的环境法。 现代环境法: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的环境法。
附参考阅读材料:
二、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环境资源法规
我国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最早可以追溯到殷商时期, 在世界历史上可能是最早出现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的国家,但是 现代环境法的产生,我国要比西方国家至少晚一个世纪。中国 古代的环境保护理论是从对生物资源保护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起 来的,其产生至少可以上溯到公元前十一世纪的西周时期之前。 经过近千年的发展,至秦汉之前已逐步完善起来。从秦汉以后 至明清时期,这种思想在实践中得到了运用和发展。
1974年,我国成立了“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它标志 着国家一级的环境保护行政机构从此诞生了。从1973年到1978年, 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纲要,并且在实践 中形成了一些环境污染防治的制度或措施,如“三同时”制度、 限期治理制度等。
1978年我国颁布了经修改的《宪法》,在该法第11条专门 对环境保护作了如下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止 污染和其它公害。”这样环境保护首次被列入国家根本大法之 中,为其它专门环境法律的制定奠定了宪法基础。
第三种为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保 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 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上述三种称谓对环境法概念或法律对环境关系保护 的范围和重心的认识是不同的。
由于环境法概念的不同与环境概念的不确定性直接 相关,而环境概念特别是哪些环境因素被纳入法律调整 范围,则直接取决于立法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的,环 境法的概念应当体现这种立法要求。所以,环境法的概 念应表述为:环境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为实现经济 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目的,调整人们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 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活动中 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这些法规比较零散、杂乱,自然保护和污染防治之间缺乏有
机联系,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环境保护的概念,环境立法处于起步 阶段。同时,环境问题也未引起高度重视。
2.环境法的发展阶段
从七十年代初到1978年是我国环境法的发展时期。七十年 代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环境污染日益严重。
1973年,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将环境保 护提到了国家管理的议事日程。在这次会议上制定了《关于保护 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它是我国第一个综合性的环境保护行 政法规。
本书采用简要的方法进行定义: 环境资源法(简称环境法):是指关于环境资源的
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及其管理的各种法律规范和 法律渊源的总和。
(法的渊源在法学里有多种解释,但是,比较普遍 的解释是指法的效力渊源,即法的外在表现形式。法 律的不同形式可根据法律其制定或认可机关,即其所 具有的不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来划分。)
1.环境法的产生阶段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七十年代初是我国环境法的产
生阶段。我国相继制定并颁布了 1951年的《矿业暂行条例》 1953年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 1956年《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1957年《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暂行条例》、《水土保持暂行纲要》 1959年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 1960年的《放射性工作卫生防护暂行规定》 1963年的《森林保护条例》 1965年的《矿产资源保护试行条例》等,
环境资源法的四层意思:(导读) (一)环境法是法的一种
(二)环境法是某类法律规范、法律规定和其他有 关法律渊源的总称或综合体。
(三)环境法调整的是因环境问题而产生的社会关 系。
(四)环境法主要调整因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 保护、改善及其管理所发生的环境社会关系。
第二节 环境资源法的发展概况
一、国外环境资源法的发展概况(自学)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可以将人类社会环境法的发展
环境法的观念被正式引入法律制度,始于五六十年 代的美国。我国法学界对环境法概念的表达可归纳为 三种情况:
第一种为环境法的概念。“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 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环境和自 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二种为环境资源法。“环境资源法是指由国家 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有关 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治理的社会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是由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和区域 开发整治法等组成的法律部门,相当于广义的环境 法。”
春秋战国时期,我国的冶炼制造技术很高,特别是战国时 期,铁器牛耕在农业生产中普遍应用,人类开发自然资源 的能力增强,开发的规模更大。
我国古代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主要集中在动植物、水、土 地和一些矿产资源等方面。
我国古代尊重自然、保护生态平衡稳定,合理利用自然 资源及实现资源持续利用的理念已形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前,中国以农业经济为主,加 之连年战乱,当时的政府对环境问题并未重视,在与环境 有关的立法中主要有:1929年《渔业法》、1930年《土地 法》1932年《森林法》和1942年《水利法》等。
第二章 环境资源法概述
教学目的要求:通过本学习,使学生了解环境资 源法的产生和发展,明确环境资源法的概念及其 含义,掌握环境资源法的立法体系。 主要教学内容 2.1环境资源法的概念
2.2环境资源法的发展概况 2.3环境资源法体系 重点难点:环境资源法的概念及其含义;环境资 源法立法体系。
第一节 环境资源法的概念
一、环境资源法概念的发展 1、有关环境与资源方面的法律,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名 称。 如:环境法、环境资源法、生态法、国土资源法、环 境和资源保护法、环境保护法、资源法等。 2、本书的环境资源法也简称环境法。 3、由于名称不同,则概念各异,有的甚至不注重概念。 4、我国学者也有很多定义P18
二、环境资源法的概念及其含义
分为三个时期: 古代环境法:第一次工业革命之前的环境法。 近代环境法:第一次工业革命(18世纪末)至第二
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期(1945年)的环境法。 现代环境法: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的环境法。
附参考阅读材料:
二、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环境资源法规
我国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最早可以追溯到殷商时期, 在世界历史上可能是最早出现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的国家,但是 现代环境法的产生,我国要比西方国家至少晚一个世纪。中国 古代的环境保护理论是从对生物资源保护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起 来的,其产生至少可以上溯到公元前十一世纪的西周时期之前。 经过近千年的发展,至秦汉之前已逐步完善起来。从秦汉以后 至明清时期,这种思想在实践中得到了运用和发展。
1974年,我国成立了“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它标志 着国家一级的环境保护行政机构从此诞生了。从1973年到1978年, 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纲要,并且在实践 中形成了一些环境污染防治的制度或措施,如“三同时”制度、 限期治理制度等。
1978年我国颁布了经修改的《宪法》,在该法第11条专门 对环境保护作了如下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止 污染和其它公害。”这样环境保护首次被列入国家根本大法之 中,为其它专门环境法律的制定奠定了宪法基础。
第三种为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保 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 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上述三种称谓对环境法概念或法律对环境关系保护 的范围和重心的认识是不同的。
由于环境法概念的不同与环境概念的不确定性直接 相关,而环境概念特别是哪些环境因素被纳入法律调整 范围,则直接取决于立法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的,环 境法的概念应当体现这种立法要求。所以,环境法的概 念应表述为:环境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为实现经济 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目的,调整人们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 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活动中 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这些法规比较零散、杂乱,自然保护和污染防治之间缺乏有
机联系,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环境保护的概念,环境立法处于起步 阶段。同时,环境问题也未引起高度重视。
2.环境法的发展阶段
从七十年代初到1978年是我国环境法的发展时期。七十年 代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环境污染日益严重。
1973年,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将环境保 护提到了国家管理的议事日程。在这次会议上制定了《关于保护 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它是我国第一个综合性的环境保护行 政法规。
本书采用简要的方法进行定义: 环境资源法(简称环境法):是指关于环境资源的
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及其管理的各种法律规范和 法律渊源的总和。
(法的渊源在法学里有多种解释,但是,比较普遍 的解释是指法的效力渊源,即法的外在表现形式。法 律的不同形式可根据法律其制定或认可机关,即其所 具有的不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来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