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课件蔡守秋环境资源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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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采用简要的方法进行定义: 环境资源法(简称环境法):是指关于环境资源的
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及其管理的各种法律规范和 法律渊源的总和。
(法的渊源在法学里有多种解释,但是,比较普遍 的解释是指法的效力渊源,即法的外在表现形式。法 律的不同形式可根据法律其制定或认可机关,即其所 具有的不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来划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1.环境法的产生阶段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七十年代初是我国环境法的产
生阶段。我国相继制定并颁布了 1951年的《矿业暂行条例》 1953年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 1956年《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1957年《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暂行条例》、《水土保持暂行纲要》 1959年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 1960年的《放射性工作卫生防护暂行规定》 1963年的《森林保护条例》 1965年的《矿产资源保护试行条例》等,
第二章 环境资源法概述
教学目的要求:通过本学习,使学生了解环境资 源法的产生和发展,明确环境资源法的概念及其 含义,掌握环境资源法的立法体系。 主要教学内容 2.1环境资源法的概念
2.2环境资源法的发展概况 2.3环境资源法体系 重点难点:环境资源法的概念及其含义;环境资 源法立法体系。
第一节 环境资源法的概念
分为三个时期: 古代环境法:第一次工业革命之前的环境法。 近代环境法:第一次工业革命(18世纪末)至第二
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期(1945年)的环境法。 现代环境法: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的环境法。
附参考阅读材料:
二、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环境资源法规
我国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最早可以追溯到殷商时期, 在世界历史上可能是最早出现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的国家,但是 现代环境法的产生,我国要比西方国家至少晚一个世纪。中国 古代的环境保护理论是从对生物资源保护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起 来的,其产生至少可以上溯到公元前十一世纪的西周时期之前。 经过近千年的发展,至秦汉之前已逐步完善起来。从秦汉以后 至明清时期,这种思想在实践中得到了运用和发展。
1974年,我国成立了“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它标志 着国家一级的环境保护行政机构从此诞生了。从1973年到1978年, 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纲要,并且在实践 中形成了一些环境污染防治的制度或措施,如“三同时”制度、 限期治理制度等。
1978年我国颁布了经修改的《宪法》,在该法第11条专门 对环境保护作了如下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止 污染和其它公害。”这样环境保护首次被列入国家根本大法之 中,为其它专门环境法律的制定奠定了宪法基础。
一、环境资源法概念的发展 1、有关环境与资源方面的法律,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名 称。 如:环境法、环境资源法、生态法、国土资源法、环 境和资源保护法、环境保护法、资源法等。 2、本书的环境资源法也简称环境法。 3、由于名称不同,则概念各异,有的甚至不注重概念。 4、我国学者也有很多定义P18
二、环境资源法的概念及其含义
春秋战国时期,我国的冶炼制造技术很高,特别是战国时 期,铁器牛耕在农业生产中普遍应用,人类开发自然资源 的能力增强,开发的规模更大。
我国古代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主要集中在动植物、水、土 地和一些矿产资源等方面。
我国古代尊重自然、保护生态平衡稳定,合理利用自然 资源及实现资源持续利用的理念已形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前,中国以农业经济为主,加 之连年战乱,当时的政府对环境问题并未重视,在与环境 有关的立法中主要有:1929年《渔业法》、1930年《土地 法》1932年《森林法》和1942年《水利法》等。
环境法的观念被正式引入法律制度,始于五六十年 代的美国。我国法学界对环境法概念的表达可归纳为 三种情况:
第一种为环境法的概念。“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 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环境和自 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二种为环境资源法。“环境资源法是指由国家 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有关 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治理的社会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是由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和区域 开发整治法等组成的法律部门,相当于广义的环境 法。”
3、环境法的迅速发展阶段
第三种为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保 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 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上述三种称谓对环境法概念或法律对环境关系保护 的范围和重心的认识是不同的。
由于环境法概念的不同与环境概念的不确定性直接 相关,而环境概念特别是哪些环境因素被纳入法律调整 范围,则直接取决于立法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的,环 境法的概念应当体现这种立法要求。所以,环境法的概 念应表述为:环境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为实现经济 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目的,调整人们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 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活动中 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这些法规比较零散、杂乱,自然保护和污染防治之间缺乏有
机联系,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环境保护的概念,环境立法处于起步 阶段。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时,环境问题也未引起高度重视。
2.环境法的发展阶段
从七十年代初到1978年是我国环境法的发展时期。七十年 代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环境污染日益严重。
1973年,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将环境保 护提到了国家管理的议事日程。在这次会议上制定了《关于保护 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它是我国第一个综合性的环境保护行 政法规。
环境资源法的四层意思:(导读) (一)环境法是法的一种
(二)环境法是某类法律规范、法律规定和其他有 关法律渊源的总称或综合体。
(三)环境法调整的是因环境问题而产生的社会关 系。
(四)环境法主要调整因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 保护、改善及其管理所发生的环境社会关系。
第二节 环境资源法的发展概况
一、国外环境资源法的发展概况(自学)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可以将人类社会环境法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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