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的概念和种类
票据法-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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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不具有票据上效力的记载事项,虽然 不产生票据效力,但对一定的当事人而言, 有时有着重要含义。
其含义主要有三项内容: 其一,除应记载事项、得记载事项外,出票人在汇票
上还可以记载票据法规定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 其二,记载票据法规定以外的其他事项时,该事项不
票据贴现的种类还可以根据票据的不同分为银行票据贴 现、商业票据贴现、债券及国库券贴现三种。
银行在贴现票据时,贴现付款额的计算公 式如下:
银行贴现付款额=票据面额×(1一年贴现率 ×贴现后到期天数十365天)
(2)法定限制 《支付结算办法》中规定了两种限制:对填明
“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不允许背书转让;对 于区域性银行汇票,仅限于在本区域内背书转 让。 司法实践中承认的“法定”限制,仅为填明 “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不允许背书转让。
1、得记载事项: 1)禁止转让文句 :限制票据背书,保留对收款
人的抗辩权。
2)货币种类文句:从约定 3)代理付款人:担当付款人,是代付款人付款的
人
4)预备付款人:只限于汇票,是出票人或背书人 指定的第三人
得记载事项,是指记载与否,概由当事人决定, 但是,一经记载,即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
2、不具有票据效力的记载事项
应特别注意出票人记载“禁转文句”和背书人记载 “禁转背书”的重大区别
2、一部背书和分割背书
(1)一部背书 票据法明确禁止一部背书,对汇票金额的
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无效(《票据法》第33条) (2)分割背书 票据法也明确禁止分割背书,将汇票金额
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票据法》 第33条)
3、共同背书和选择背书
经济法笔记-票据法汇票、本票、支票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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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第40条第1款规定:见票 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
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票据法-汇票
三、银行汇票与商业汇票 依据出票人的不同可以分为银行汇票与商业汇票 1、银行汇票: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
人的票据。银行为付款人。 2、商业汇票: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仍要负担保责任。 三、回头背书 回头背书是以背书人之前的票据债务人为被背书人的背书,又名还原背书或你背书,属于特殊背
书。其特殊性就在于,这种背书中的被背书人是在票据上已经有姓名的债务人,也就是原来的 票据关系人,而非新加入的票据关系人。 我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 索权。
票据法-汇票
四、期后背书 其一:在票据到期日以后做成的背书; 其二:在做成拒绝付款证书后或在做成拒绝付款证书期限届满后做成的背书; 我国《票据法》第36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
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此背书的效力远远弱于一般背书; 1、不受人的抗辩切断的保护。票据债务人可以用对抗期后背书人的事由对抗(期后背书的)被
2、票据法只规定,如果在受款人请求时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发票人就应该自己付款,发 票人的这种义务称为【偿还义务】。发票人只在付款人不付款时才承担义务,所以是第二债务 人。作为第二债务人,在票据法上称为担保责任。
【问】如果是收款人作为发票人的情况是什么样的?也要承担这个担保责任么?收款人在出票后 是不是来自以注明【禁止背书】来规避该责任。
种票据行为。而且是创设票据的基本的票据行为。 3、构成:发票由“做成”票据与“交付”票据两种行为构成。作成指记载法定内容并签名,现
汇票(Bill of Ex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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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Bill of Exchange)1.汇票的概念《英国票据法》对于汇票作出如下定义:汇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或定期或在将来可以确定的时间,为某人或其指定来人或执票来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A bill of exchange is an unconditional order in writing addressed by one Person (the Drawee)to another(the Drawee)signed by the person giving it requiring the person to whom it isAddressed (the Drawee,who when he signs becomes the Acceptor to pay on damand,or at a fixed or determinable future time a sum certain in money to Or the Order Of a specified person,Or to bearer(the Payee).2.汇票的必要项目根据1930年法、德等30个国家签订的《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法》的规定,汇票必须具备下列几项内容,才能发生票据效力。
①写明其为“汇票”字样;②无条件支付命令;③付款人姓名或商号;④出票人签名;⑤出票日期和地点;⑥付款地点;⑦付款期限;⑧一定金额;⑨收款人姓名或商号。
3.汇票的种类(1)按照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①银行汇票(Banker's Draft)的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银行。
银行汇票由银行签发后,交汇款人,由汇款人寄交国外收款人向付款行取款。
此种汇款方式称为票汇,又称顺汇法或汇付法。
承办汇票银行在汇票签发后,必须将付款通知书(Advice of Drawing)寄给国外付款行,以便付款行在收款人持汇票取款时核对,核对无误后付款。
信用证项下的汇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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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项下的汇票名词解释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和扩大,信用证成为了国际贸易中一种常见的付款方式。
而在信用证的执行过程中,汇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信用证项下的汇票进行详细解释,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概念及其相关术语。
1. 汇票的概念和作用汇票是一种约定了支付时间和金额的无记名付款凭证,通常由出票人(Payee)持有,用于向收款人(Drawee)索取一定金额的款项。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涉及不同国家之间的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而汇票作为信用证项下的付款工具,确保了交易双方的利益。
2. 汇票的种类在信用证项下,常见的汇票种类包括即期汇票、远期汇票、无条件汇票和有条件汇票。
- 即期汇票:支付期限一般为汇票签发之日起的一定时间,通常用于即时结算,具有较高的灵活性。
- 远期汇票:支付期限为汇票签发之日起一段较长的时间,适用于需要较长时间交货的贸易。
- 无条件汇票:签发人对汇票的支付承诺没有任何限制或条件。
- 有条件汇票:签发人对汇票的支付承诺附带一定条件,如交货完成、收货确认等。
3. 汇票的要素汇票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具有一定的要素,包括汇票的金额、付款单位、到期日、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目的、出票人和收款人等。
- 金额:即汇票规定的支付金额,通常以货币形式表示。
- 付款单位:指汇票所规定的付款人,是指实际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单位或个人。
- 到期日:指汇票支付期限的最后一天,到期日过后,持票人可以要求立即支付汇票金额。
- 付款日期:指汇票签发的日期,是汇票生效的起始时间。
- 付款地点:指收款人收取款项的地点,通常在信用证中规定。
- 付款目的:即汇票支付的具体原因或意图,通常在汇票背面的批注栏中注明。
- 出票人:即汇票的签发人,是指委托银行根据持票人的申请签发的付款凭证。
- 收款人:指汇票的受益人,是指拥有权利要求支付汇票金额的人或机构。
4. 汇票的流转和背书汇票在流通过程中,经常需要进行背书操作,以确保汇票权益的变更和转移。
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https://img.taocdn.com/s3/m/afd922e17c1cfad6195fa74c.png)
第四节商业汇票
(六)商业汇票的保证
3.保证的效力 (1)保证人的责任。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 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被保证人的债 务因商业承兑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
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 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 l0日。
第四节商业汇票
(五)商业汇票的背书
商业汇票的背书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将汇票权利转 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为目的,按 照法律规定在商业汇票的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 签章的票据行为。
【注意】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转让只能采用背 书的方式,而不能仅凭单纯交付方式,否则不产生票据转 让的效力。背书必须作成记名背书。
【答案】A 【解》的规定,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 票之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第四节商业汇票
(四)商业汇票的付款
商业汇票的付款是指付款人依据票据文义支付票据金 额,以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
1.提示付款 (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 示付款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 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3)持票人未按照上述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 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 责任
如果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则该汇 票不得转让。
第四节商业汇票
(五)商业汇票的背书
1.背书的事项 背书是一种要式行为,因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即其必须作成背书并交付,才能有效成立。 背书应记载的事项包括以下几方面。 (1)背书签章和背书日期的记载。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
第二章 汇票
![第二章 汇票](https://img.taocdn.com/s3/m/2992bd4ac850ad02de804136.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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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命令必须是无条件的,凡是附带条件的支付命令即违背了汇 票定义,将使汇票无效。 例2. Pay to ABC Co. providing the goods they supply are complied with contract the sum of ten thousand US dollars.------invalid bill 如果ABC公司供应的货物符合合同,支付给该公司金额10000美元。 ------无效的汇票 使用一种特殊资金去支付的命令,仍是带有条件的支付命令(英 国《票据法》第三条),故不能接受。 例3. Pay to ABC Co. out of the proceeds in our No. 1 account the sum of one thousand US dollars.------unacceptable 从我们的1号账户存款中支付给ABC公司金额1000美元。------不能 接受(从某一特定账户支付款项也是带有条件的支付命令)
• 分期付款 英国《票据法》第九条允许汇票分期付款,但《日 内瓦统一票据法》不允许汇票分期付款,而我国 《票据法》也无分期支付一说。 例1. Pay to the order of ABC Co. the sum of one hundred thousand US dollars by installments. 支付给ABC公司的指定人金额10万美元分期付款。 分析:因为分期付款记载笼统含蓄,付款人不易履 行,故不能接受。
5. 收款人名称
• 汇票的收款人(Payee)是汇票上记名的债 权人。汇票上收款人的记载,通常称为抬 头,根据抬头的不同写法,确定汇票的可 流通性或不可流通性。
• 限制性抬头(Restrictive Order)。这种抬头 汇票不能流通转让,只有汇票上收款人才 能接受票款。 (1) 仅付约翰· 布朗(Pay to John Brown only)。 (2) 支付约翰· 布朗,不可转让(Pay to John Brown not transferable)。 (3)支付约翰· 布朗,在汇票任何处写有 “不可转让”(Not transferable)字样。
票据法重点知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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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票据法一票据法概述1、种类与概念①汇票F19: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②本票F73: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票据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③支票F81,F87: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2、特征※通过一个典型案例了解票据的产生与使用流程,涉及票据的当事人、原因关系、资金关系、流通方式、前手债务人、后手债权人等概念和理论;资金关系无条件委托付款协议背书人被背书人出票人原因关系收款人背书付款人图例甲——————————————乙—————丁——————丙买方买卖合同卖方/〈买方〉〈卖方〉银行前手后手/前手后手/前手后手①流通性:票据的基本功能就是流通,票据法的立法宗旨就是保证票据流通的安全;②文义性F4’1、F4’3:票据权利义务的内容必须严格按照票据上所载文义确定;③设权性与提示性F4’2:无票据无权利,行使票据权利必须出示票据;④无因性:授受票据的原因关系与票据法律关系相分离,彼此不发生影响;二票据行为与票据权利1、票据行为是以行为人在票据上进行必备事项的记载、完成签章并予以交付为要件的要式法律行为;1种类与概念①出票F20: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②背书F27’4: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应当连续F31,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这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③承兑F38:承兑是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不得附有条件部分承兑亦视为附条件,附条件则视为拒绝承兑;F43④保证F45:保证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而提供的担保;保证的法律效力:考吧天空提供 .kao8sky①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之间以及保证人之间就票据债务负连带责任F50、51;②保证具有独立性;③保证不得附条件;附条件者,保证依然有效,所附条件视为无记载F48;图例背书、粘单以及背书的连续性被背书人 B被背书人 C被背书人 D贴粘单处被背书人 EA背书人签章年月日B背书人签章年月日C背书人签章年月日D背书人签章年月日2存在范围该四种行为在三种票据上存在范围不同;票据行为具有独立性;2、票据权利1种类与关系F4’4;①付款请求权:持票人请求主债务人付款人或承兑人支付票据所载金额的权利;②追索权:持票人请求从债务人前手,签章在前者偿还票据所载金额及其他有关金额的权利; 2票据权利的取得条件F10~12①取得方式合法;②主观为善意;③支付对价;3票据权利的瑕疵—法律后果所谓票据权利的瑕疵,是指影响票据效力的行为;注意区别伪造、变造与更改;①伪造:以行使票据权利义务为目的,假冒或虚构他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伪为票据行为;②变造F14:没有变更权限的人变更票据上除签章外其他记载事项的行为;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③更改F9:将票据上的记载事项更改的行为;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权利人故意;权利人非故意④涂销:将票据上的记载事项涂抹消除的行为;非权利人图例伪造Q被伪造人伪造人甲————————乙————丙————丁买方买卖合同卖方图例涂销被背书人名称 B 被背书人名称 C 被背书人名称 D贴粘单处被背书人名称 EA背书人签章年月日B背书人签章年月日C背书人签章年月日D背书人签章年月日4票据抗辩——对物抗辩和对人抗辩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票据抗辩分为对物抗辩和对人抗辩;对物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一切票据债权人的抗辩,对人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对抗特定票据债权人的抗辩;三汇票1、转让--背书1目的F30~转让票据权利和授予权利给他人行使2分类-根据目的的不同①转让背书:a限制背书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如此记载目的何在a出票人的限制背书F27: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b背书人的限制背书F34: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b附条件背书F33’1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c部分背书和分别背书F33’2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d期后背书F36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后果为何如此应如何处理e回头背书:以自己的前手为被背书人进行的背书F69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后果为何如此图例出票人的限制背书甲出票人————乙————丙图例背书人的限制背书X————甲背书人————乙————丙————Y图例回头背书1 1号 2号A————B————A出票人21号 2号Z——Y——X——A————B————A背书人②非转让背书:a委托收款背书F35’1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b质押背书F35’2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2、追索权1追索的原因F61~期前追索票据到期之前与期后追索票据到期之后①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汇票被拒绝承兑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2最初追索与再追索的特征F68——选择性、变更性、代位性最初追索:最后持票人向债务人进行的追索;再追索:被追索人向其前手再进行的追索;图例 A——B——C——D——E。
7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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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六 汇票
一、汇票的内容与缮制规范
(十)出票人签名章
即信用证规定的受益人。
(十一)汇票的份数
一般开具正本一式两份,若其中一份付讫,另一方份
即自动失效。所以往往注明 1”并写明“FIRST OF EXCHANGE (SECOND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即付一不付二或注明” 2“并写明”SECOND OF EXCHANGE (FIRST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即“付二不付一“字 样。
项目六 汇票
二、信用证有关汇票条款举例
(一)关于汇票的份数
Drafts in duplicate at sight drawn on us(以开证 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汇票通常签发一套,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付款人只需支付或承兑一张汇票,一张被支付或承 兑,另一张则自动失效。 因此,汇票中常注明“付一不付二”(SECOND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或“付二不付一” (FIRST OF EXCHANGE BEING UNPAID).
项目六 汇票
二、信用证有关汇票条款举例
(二)汇票的背书及签署
汇票的收款人为指示性抬头时这种汇票可以经背书
后转让。转让时按要求背书,背书方式有空白背书 和记名背书两种。 收款人一栏填写“pay ABC Co. LTD or order” /“pay to the order of ABC Co LTD”时,该汇票由 ABD CO. LTD在汇票背面签章,并注明背书时间。 空白背书时,无须注明被背书人名称;记名背书时, 还需加上受让人名称。
项目六 汇票
三、跟单信用证汇票缮制
汇票名词解释题
![汇票名词解释题](https://img.taocdn.com/s3/m/f1a7aa1c4a35eefdc8d376eeaeaad1f3469311fe.png)
汇票名词解释题一、汇票的定义汇票是一种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是一种金融工具,可以用于支付、汇款、借款等金融活动。
二、汇票的种类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汇票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 根据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可以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2. 根据付款人的不同,汇票可以分为见票即付汇票和定日付款汇票。
3. 根据金额的不同,汇票可以分为定额汇票和不定额汇票。
4. 根据用途的不同,汇票可以分为支付汇票、汇兑汇票和担保汇票。
三、汇票的特点汇票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汇票是一种无条件支付的票据,持票人只要在汇票到期日或指定的付款日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就可以获得票面金额的支付。
2. 汇票是一种流通性很强的票据,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买卖、贴现、转让等操作。
3. 汇票的付款人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信誉度高,风险小。
4. 汇票可以背书转让,持票人可以通过背书将汇票的权利转让给其他人。
四、汇票的应用场景汇票可以在以下场景中使用:1. 支付货款:买方可以使用汇票向卖方支付货款,卖方在汇票到期日向银行兑现。
2. 汇兑:汇票可以用于国内外汇兑业务,方便资金转移。
3. 借款:借款人可以发行汇票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可以在汇票到期日向银行兑现。
4. 担保:汇票可以用于担保债务,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出借人可以凭借汇票向银行兑现。
五、汇票名词解释题的解题方法汇票名词解释题是金融学科的常见题型,考生需要熟练掌握汇票的定义、种类、特点和应用场景等知识点,才能顺利解答此类题目。
以下是一些解题方法:1. 了解题型:考生需要了解汇票名词解释题的命题规律,熟悉考试中可能出现的题型。
2. 理解概念:考生需要熟悉汇票的相关概念,了解汇票的定义、种类、特点和应用场景等知识点。
3. 背诵术语:考生需要熟悉汇票相关的专业术语,并能够熟练运用这些术语进行解答。
汇票的种类和概念
![汇票的种类和概念](https://img.taocdn.com/s3/m/d0c4f236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640f204.png)
汇票的种类和概念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汇票那些事儿。
汇票啊,就像是一个特别靠谱的“金钱快递员”。
它主要有两种,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先说银行汇票吧,这就好比是你把钱交给了银行这个超级可靠的“大钱箱”,然后让它帮你把钱送到指定的地方去。
你可以放心,这钱在路上绝对安全,不会丢也不会被抢。
而且接收的人也会很乐意,因为就跟拿到现金差不多嘛,随时能去银行换成实实在在的钞票。
再说说商业汇票,这就有点像商家之间的一个“信用承诺书”。
如果把做生意比作一场游戏,那商业汇票就是游戏里的一个厉害道具。
比如说,A 企业从 B 企业那里买了好多东西,但是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来付账,咋办呢?这时候商业汇票就派上用场啦!A 企业给 B 企业开一张商业汇票,承诺在未来的某个时间把钱付清。
B 企业拿着这张汇票,就好像拿着 A 企业欠他钱的证据一样,心里也会踏实不少。
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虽然都是汇票,可它们的差别也不小呢!银行汇票就像是个老实巴交的好孩子,规规矩矩的,让人特别放心。
而商业汇票呢,就有点像个调皮的孩子,有时候让人欢喜,有时候也可能让人有点小担心。
你想想看,要是没有汇票,那做生意得多麻烦呀!每次都要带着大笔大笔的现金,既不安全又不方便。
有了汇票,就可以轻松地进行资金的转移和结算啦。
而且汇票还有个特别好的地方,就是它可以流转呀!就像接力赛一样,一个人传给下一个人。
比如说,B 企业拿到 A 企业开的商业汇票后,他自己也可能需要去买东西呀,那他就可以把这张汇票再付给别人。
这样一环扣一环,汇票就在市场上活跃起来啦。
哎呀,汇票这玩意儿可真是个好东西呀,给我们的经济生活带来了多大的便利呀!它让钱变得更加灵活,让生意变得更加顺畅。
所以呀,大家可得好好了解了解汇票,说不定哪天你就会用到它呢!总之,汇票就是我们在经济世界里的一个好帮手,让我们的财富之路更加顺畅!怎么样,现在对汇票是不是有更清楚的认识啦?原创不易,请尊重原创,谢谢!。
第二章 汇票
![第二章 汇票](https://img.taocdn.com/s3/m/6ea7a023a76e58fafab00399.png)
二、汇票的必要记载项目
我国《票据法》第22条 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 表明“汇票”的字样; 2.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 确定的金额; 4. 付款人名称; 5. 收款人名称; 6. 出票日期; 7. 出票人签章 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我国《票据法》第二十三条
汇票上记载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 项的,应当清楚、明确。
到期日的算法
见票/出票日/说明日以后若干天付款(At xx days after sight/date/stated date)的到期 日算法是:“算尾不算头,若干天的最后一 天是到期日,如遇假日顺延。”即不包括所 述日期,按所述日期之次日作为起算日。例 如:“见票后90天”(At 90 days after sight),见票日即是承兑日,如为4月15日, 则4月15日的开头一天不算,即所述日不作为 起算日。
Exchange for GBP21787.00
Beijing, 22 May, 200x
At 90 days sight pay to the order of ourselves
the sum of Pounds Sterling twenty one thousand seven hundred and eighty seven only.
1. 付款时间 付款时间(Time of Payment)又称付款期限(Tenor), 为汇票对应记载事项。日内瓦统一票据法、英国票据法和 我国票据法均规定,如果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视为见 票即付。因付款时间不同有以下两种汇票:
① 即期付款汇票(Bills Payable at sight/on demand)。 又称即期汇票(Sight/Demand Bill),是指持票人提示 汇票的当天即为到期日。即期汇票无需承兑。若汇票没有 明确表示付款期限者,即为见票即付的汇票。
国际结算中汇票内容讲解的课程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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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汇票作为国际结算中的重要支付工具得到了广泛应用。
汇 票
![汇 票](https://img.taocdn.com/s3/m/69ee34f2370cba1aa8114431b90d6c85ec3a8896.png)
六、银行对汇票的审核方法和要点 (一)按信用证核对汇票,审查是否单证一致 1、出票人的签章应与信用证规定的受益人名称相 符 2、汇票名称和份数 汇票都是已印妥的,都印有汇票名称。汇票份数通 常为一式两份 3、汇票的期限 应按信用证规定审查汇票期限。如信用证未规定期 限,可视为即期。
4、汇票金额(小写) 审核汇票金额是否与发票金额相符 5、付款人 付款人为开证行(Drawn on Us)或未规定付款人 名称,应审查汇票付款人是否为开证行及是否与信 用证规定的开证行名称,地址完全相符。付款人为 开证申请人(Drawn on Applicant),应与开证申请 人核对是否相符 6、出票条款 信用证对出票条款(Drawn Under)有具体规定,汇票内 是否已如实著名,如无具体规定,应审查是否已著名开证 行名称,信用证号和开证日期并核对是否与实际相符。 7、其他
外贸单证实务
汇票
一、汇票的基本概念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 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 人的票款。 二、汇票的当事人 1、出票人 出票人(Drawer)是开出汇票的人,是汇票的 债务人,在进出口业务中通常是出口商。
2、受票人(Drawee) 是指由出票人在汇票中记名指定的,接受票据提示 以进行支付的当事人,亦即汇票的付款人 (Payer)。按《UCP600》规定,信用证项下汇票 付款人应为开证行。 3、受款人(Payee)是收取票款的人或称抬头 人。在出口业务中,受款人一般是议付行或受益人 等。 4、背书人 5、承兑人 6、持票人 出票人、受票人和受款人构成了汇票的三个基本当 事人。
请 人为付款人的汇票”,否则该汇票就成为附加单 据,而不能成为支付工具。
11、出票人即签发汇票的人,应写明全称和地 址,并由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否则汇票无效。 12、出票的地点和出票日期 在信用证项下,应为议付地点。 出票日期是出口商向银行进行议付或委托银行 收款的日期,所以该日期应晚于所有跟单单据 的签发日期,信用证项下必须在信用证或按 《UCP600》规定的交单日期之前,月份需用英 文填写。
汇票知识点总结
![汇票知识点总结](https://img.taocdn.com/s3/m/76cdf085ba4cf7ec4afe04a1b0717fd5370cb211.png)
汇票知识点总结汇票是一种常用的支付工具,被广泛应用于国内和国际贸易中。
掌握汇票的相关知识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从汇票的定义、种类、使用流程、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总结,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使用汇票。
一、汇票的定义汇票是一种付款保函,是付款人(出票人)向收款人(持票人)承诺,在特定时间或特定条件下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
汇票的基本要素包括出票人、收款人、汇票金额、汇票到期日等。
二、汇票的种类 1. 信用汇票:由银行根据客户的信用发行,银行承兑后付款,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流通性。
2. 商业汇票:由企业或个人自行发行和承兑,支付能力和信誉主要取决于出票人。
三、汇票使用流程 1. 出票:出票人填写汇票表格,包括票面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等信息。
出票人要保证票据真实有效,避免填写错误。
2. 承兑:商业汇票需要经过持票人向银行申请承兑,银行审核后决定是否承兑。
信用汇票由银行直接承兑。
3. 背书:持票人可以将汇票转让给他人,此过程称为背书。
背书人需在汇票背面签字确认转让,并注明背书人信息。
4. 兑付:汇票到期日到达后,持票人将汇票提交给承兑人或银行兑付。
四、汇票的注意事项 1. 出票人要确保汇票的兑付能力,避免发生无法支付的情况。
2. 持票人要仔细核对汇票上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持票人要注意汇票的到期日,及时兑现或转让以免失效。
4. 对于商业汇票,持票人要了解出票人的信誉和支付能力,减少风险。
总结:汇票作为一种重要的支付工具,在各类商业交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掌握汇票的相关知识,能够帮助企业和个人更好地进行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
通过本文的介绍,读者可以了解汇票的基本概念、种类、使用流程以及注意事项,从而更加熟练地操作和运用汇票。
第二章 汇票
![第二章 汇票](https://img.taocdn.com/s3/m/ad807f6f1eb91a37f1115cc0.png)
①汇票 字样
③确定金 额
②无条 件支付 命令
⑤收款 人
⑧出票 地点
⑥出票
日期
① ③ ⑧ Exchange for GBP5000.00 Beijing,5th April 2002 ⑥ ⑩ ② ⑤ At 90 days after sight pay to B Co. or order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pounds ③ To Bank of Europe,④ London⑨ For A Company (signature)⑦
汇兑功能
4.付款人名称(Drawee) 付款人也称为受票人,是指票据上载明的 承担付款责任的人,也就是根据持票人的命 汇兑功能 令支付票据金额,以消灭票据关系的人。 由于付款人没有在票据上签字,不承担必 须付款之责。
5.收款人名称(Payee)
汇票是债权凭证,收款人是汇票上记名的债权人。 汇票上关于收款人的记载又称为“抬头”。
2.无条件支付命令或委托 (Unconditional Order to Pay) 命令:英语原文是Order,所以在英文汇票 中必须用“祈使句”,以动词开头。我国 《票据法》规定为“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其实 质也是一种命令,而不是一种请求。 支付必须是无条件。 书面的:凡手写的、打字的、印刷的、电脑 打出的都是书面的。
第二章
第一节
汇票
汇票的概念
一、汇票的定义
1.《英国票据法》对汇票的定义: 汇票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 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指定人或根 据其指令向来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 命令。
2.《日内瓦统一法》对汇票的定义: 汇票需包含: “汇票”字样; 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命令; 付款人; 付款期限; 付款地点; 收款人; 出票日期和地点; 出票人签字。
汇票、本票与支票的概念是什么
![汇票、本票与支票的概念是什么](https://img.taocdn.com/s3/m/469a2898690203d8ce2f0066f5335a8102d266df.png)
汇票、本票与⽀票的概念是什么《中华⼈民共和国票据法》所称的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票。
那这三种票据的概念分别是什么呢?下⾯就由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汇票、本票、⽀票的概念分析所谓“汇票”是指出票⼈签发的,委托付款⼈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期⽆条件⽀付确定的⾦额给收款⼈或者持票⼈的票据。
汇票依据出票⼈⾝份的不同,分为银⾏汇票和商业汇票,⽽商业汇票中按其承兑⼈不同,⼜分为银⾏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概念⼀般包括五个⽅⾯的内容:1、汇票是由出票⼈签发的;2、委托他⼈进⾏的⼀定⾦额⽀付的;3、票⾯⾦额的⽀付应当是⽆条件的;4、⾦额的⽀付应有确定的⽇期;5、票⾯⾦额是向收款⼈或持票⼈的⽀付。
汇票的基本当事⼈有三个:1、出票⼈,即签发票据的⼈;2、付款⼈,即接受出票⼈委托⽽⽆条件⽀付票据⾦额的⼈;3、收款⼈,即持有汇票⽽向付款⼈请求付款的⼈。
所谓本票,是指由出票⼈签发的,承诺⾃⼰在见⾯时⽆条件⽀付确定的⾦额给收款⼈或者持票⼈的票据。
这⾥所说的“本票”仅指银⾏本票。
本票和汇票在基本内容上有很多相同之处,即都是以货币表⽰的;⾦额是确定的;都必须⽆条件⽀付票⾯⾦额的;付款期也是确定的等等,本票与汇票最重要的区别是,本票出票⼈⾃⼰担任付款,也就是说,本票的基本当事⼈只有⼆个,⼀个是出票⼈,也是付款⼈;另⼀个是收款⼈。
所谓⽀票,是指由出票⼈签发的,委托办理⽀票存款业务的银⾏或者其他⾦融机构在见票时⽆条件⽀付确定的⾦额给收款⼈或者持票⼈的票据。
⽀票与汇票相⽐较,⼆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1、⽀票的出票⼈必须是银⾏的存户,⽽且出票时帐户上有⾜额存款,签发空头⽀票的,要受到⾏政处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其付款⼈必须是银⾏等法定⾦融机构;2、⽀票的付款⽅式仅限于见票即付,不规定定期的付款⽇期,因此,⽀票的基本当事⼈有三个:⼀是出票⼈,即在开户银⾏有相应存款的签发票据的⼈;⼆是付款⼈,即银⾏等法定⾦融机构;三是收款⼈,即接受付款的⼈。
初级会计商业汇票知识点
![初级会计商业汇票知识点](https://img.taocdn.com/s3/m/127043c4951ea76e58fafab069dc5022aaea4697.png)
初级会计商业汇票知识点商业汇票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一种付款工具。
它可以被视为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的一种付款承诺,通常用于购买和支付货物或服务。
初级会计中,对商业汇票的理解和处理是十分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商业汇票的基本概念、分类、转让与贴现、假汇票及相关会计处理等知识点。
1. 商业汇票的基本概念商业汇票是指债务人(也称作出票人)通过签发一份书面文档,向债权人(即收款人)许诺在特定日期或期限内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
商业汇票一般包含出票人、收款人、汇票金额、到期日等要素。
商业汇票的到期日通常是在签发日期之后一定的天数内。
2. 商业汇票的分类商业汇票可以根据多个因素进行分类。
最常见的分类方式是根据支付起点,将其分为本票和追索权票。
本票是在出票人的指示下直接支付给收款人的汇票,追索权票则是在出票人的指示下经过持票人(中间人)的背书、转让才能支付给收款人。
另外,商业汇票还可以根据兑现地点进行分类,常见的分类包括世界汇票、境内汇票和境外汇票。
世界汇票可以在世界范围内兑现,而境内汇票仅限于支付国内领域的货币。
3. 商业汇票的转让与贴现商业汇票的持有人可以将其转让给他人以收取现金。
转让的方式可以是背书或转让协议的签署。
背书是指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字并将其转让给下一个持票人,转让协议则是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转让汇票。
转让商业汇票的一种常见操作是贴现。
贴现是指持票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给银行或金融机构,以获取现金。
在贴现过程中,银行或金融机构会收取一定的贴现利息和手续费。
贴现的金额通常是商业汇票金额减去贴现利息和手续费。
4. 商业汇票的假汇票及相关处理假汇票是指不存在真实债权关系的商业汇票,通常是由不法分子伪造或冒用他人名义签发。
假汇票会给经济主体带来经济损失和信誉风险。
因此,在商业交易中,对汇票的真实性、有效性需要特别注意。
一旦发现假汇票,持票人需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通知出票人和背书人。
同时,持票人也应及时与相关当事人联系,以冻结或撤销相关账户,尽力保护自身利益和资产。
汇票的概念及分类
![汇票的概念及分类](https://img.taocdn.com/s3/m/b2e923b9951ea76e58fafab069dc5022aaea4600.png)
汇票的概念及分类
汇票是一种用于票据转移付款的金融工具。
它通常被用于国际贸易和金融交易中,是一种将款项从一个地方转移至另一个地方的可信承诺。
汇票通常被银行或金融机构发行,具有一定的信用保证和法律效力,因此广受欢迎。
汇票一般可分为两种类型,即本票和挂失汇票。
本票是指在收款人领取款项时,需要持有汇票本身。
而挂失汇票则是指付款行在汇票遗失时,会接受收款人的申请,挂失该汇票,以保障收款人的权益。
根据汇票的种类和用途,汇票还可以进一步分类:
1.根据票据的期限可分为短期汇票和长期汇票。
短期汇票通常在3个月内到期,长期汇票期限则可长达1年以上。
2.根据汇票的付款方式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即期汇票是指在汇票发出后几天内即可支付,而远期汇票则需等待数月至数年或者在指定日期支付。
3.根据汇票的发行人可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由商业企业或个人发行,通常使用于商品交易。
银行汇票则由银行或金融机构发行,用于国际结算等金融交易。
4.根据汇票的背书方式可分为担保汇票和无条件汇票。
担保汇票需经过担保人背
书或者提供担保才能生效,无条件汇票则无需经过背书即可生效。
总的来说,汇票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能够为企业或个人提供支付保障和资金流动。
理解不同类型的汇票,有助于更好地掌握金融交易和结算的相关知识,从而更好地管理企业或个人资金。
第九章 汇票
![第九章 汇票](https://img.taocdn.com/s3/m/baefb4b1fd0a79563c1e7233.png)
乙公司为向丁公司购买钢材,将“克隆汇票” 背书转让给了丁公司。
在上述汇票付款到期日,丙公司和丁公司分 别持有原始汇票和“克隆汇票”向M银行请 求付款。M银行以丙公司所持有汇票的背书 人的签章系伪造为由拒绝付款,以丁公司持 汇票系伪造为由而拒绝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
题:
第九章
汇票
重点: 汇票的具体行为 难点: 汇票追索权的要件 一、汇票概述 (一)汇票的概念汇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委托 付款人在见票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 票人支付确定金额的票据。
(二)汇票的种类 1.
汇 票 的 种 类 商业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汇票
案例二:
1、戊不可以向乙公司主张票据权利,因为乙背 书时注明了“禁止转让”。根据《票据法》第 二十七条之规定,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 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如果转让后不 得向背书人主张票据权利。 2、丁某的保证行为有效。根据《票据法》第六 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 其他签章的效力。 3、丁在背书栏记载的性质为附条件的保证行 为。其保证行为有效仍需承担连带责任,所附 条件无效。根据《票据法》第四十八条 保证不 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 证责任。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水泵一台,为支付货款,签发了 一张以自己为出票人、以乙公司为收款人、以M银行 为承兑人、票面金额为30万元、到期日为2008年8月3 日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交付给乙公司。甲公司和M银 行均在该汇票上进行了签章。 乙公司的财务人员A利用工作之便,将上述汇票扫描, 利用其他途径获得M银行的空白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技 术处理,“克隆”了一张与原始汇票几乎完全一样的 汇票,然后将“克隆汇票”留在乙公司,将原始汇票 偷出。A以乙公司的名义,向丙公司购买了一批黄金 制品,归自己所有,并将原始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 在背书人签章处加盖了伪造乙公司公章,签署了虚构 的B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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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汇票的概念和种类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由此可见,汇票是这样一种票据:第一,汇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由于这三个当事人在汇票发行时既已存在,故属基本当事人,缺一不可。
但是随着汇票的背书转让,汇票上设立保证等,被背书人、保证人等也成为汇票上的当事人。
第二,汇票是由出票人委托他人支付的票据,是一种委托证券,而非自付证券。
第三,汇票是在指定到期日付款的票据。
指定到期日是指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四种形式。
第四,汇票是付款人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给持票人的票据.此处的持票人包括收款人、被背书人或受让人。
汇票可从不同角度作出不同分类:(1)以付款期限长短为标准,汇票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即期汇票是指见票即行付款的汇票,包括标明:见票即付的汇票、到期日与出票日相同的汇票以及未记载到期日的汇票(以提示日为到期日)。
远期汇票是指约定一定的到期日付款的汇票,包括定期付款汇票、出票日后定期付款汇票(也叫计期汇票)和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
(2)以记载受款人的方式不同为标准,汇票可分为记名式汇票和无记名式汇票。
(3)以签发和支付地点不同,汇票可分为国内汇票和国际汇票,前者指在一国境内签发和付款的汇票,后者指汇票的签发和付款一方在国外,或都在国外的汇票。
(4)以银行对付款的要求不同,汇票可分为跟单汇票和原票,前者指使用汇票时需附加各种单据(如提货单、运货单、保险单等),后者是指只需提出汇票本身即可付款,无需附加任何单据的汇票。
我国《票据法》将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前者是指银行签发的汇票,后者则是银行之外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签发的汇票。
在实践中,银行汇票一般由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
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需要使用各种款项,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的当事人是:(1)出票人。
这是指“签发行”。
根据我国现行做法,只有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才能签发汇票,即充当出票人。
(2)受款人。
这足指收款人,收款人可以是“汇款人”,也可以是其他人。
(3)付款人。
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汇款人”不是汇票上的当事人,而是与出票人有原因关系的人。
“汇款人”可以是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
汇款人与签发行的关系是委托关系。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商业汇票是指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前者指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后者指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票据。
商业汇票的收款人、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一般指供货和购货单位。
在商业承兑汇票中,汇票上的当事人是:(1)出票人是交易中的收款人,即卖方,或者交易中的付款人,即买方。
(2)承兑人,出票人如是卖方,承兑人为买方,出票人如是买方,本人为承兑人。
(3)付款人,是买方的开户银行。
(4)受款人,是交易中的收款人,即卖方。
在银行承兑汇票中,汇票上的当事人是:(1)出票人是承兑申请人。
(2)付款人和承兑人是承兑行,即承兑申请人的开户银行。
(3)受款人是与出票人签订购销合同的收款人,即卖方。
根据有关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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