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
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已由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1999年5月27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工程活动各方及工程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安装、管线敷设、建筑装饰等工程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在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和依法订立的合同中,对建设工程以及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安全、适用、耐久、经济、美观,体现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等综合要求。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
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地、州、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六条交通、邮电、铁路、民航、水利、电力、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专业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七条用户有权就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向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查询,或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投诉,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第八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监督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方可承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任务。
各专业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专业建设工程,接受同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综合监督检查;(二)负责核查与受监督建设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建筑构配件、金属结构门窗生产等单位的资质,并对其质量保证体系的完善和实施进行监督;(三)对竣工的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等级评定,核发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证书;(四)处理一般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参与处理重大建设工程质量事故。
【验收】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
【关键字】验收3 基本规定3.0.1 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信息化管理系统,按《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用表,整理形成完整的工程质量验收档案,并将形成的电子档案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3.0.2 监理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应将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和现场监理机构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应将项目经理任命书和现场管理机构报建设(监理)单位。
3.0.3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综合施工质量评定考核制度和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3.0.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逐级检查验收的顺序进行。
3.0.5 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对施工质量进行控制:1 建筑工程所采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凡涉及安全、功能、环保和节能的有关材料和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见证检测,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验收确认,方可使用。
各种原材料、构配件的抽样检测数量和方法应依据设计、国家规范和现行产品标准执行。
2 检验批应按施工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检验批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形成检验批验收记录。
应根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在检验批验收记录上签署验收意见。
3 专业工程应进行中间交接检验记录。
未经检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专业工程的施工。
专业工程中间交接验收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要求。
3.0.6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通过监督检查和巡查的方式对参与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工程实体质量、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质量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建立各方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
云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最新版】
云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和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竣工验收条件第三条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在取得城市规划、公安消防、环境保护、城建档案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进行。
第四条住宅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在完成了包括室外工程在内的所有建设合同内容后组织进行。
第五条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在水、电、气等配套工程完工,并经检测合格后组织进行。
第六条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七个工作日前,应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查:(一) 城市规划、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准许使用文件;(二) 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及竣工结算书报送签收情况;(三) 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方案及验收组组成情况;(四)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五) 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六)施工(含分包)单位竣工报告、质量控制资料、安全与功能检验资料、建筑节能性能检验资料及验收评定资料(电子版);(七) 质量检测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情况报告;(八)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况;(九) 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报书(附件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以上资料审查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报书上明确是否同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的意见。
第三章竣工验收的组织和程序第七条竣工验收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勘察、设计、监理等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项目负责人成立验收组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组组成人员资格应符合要求。
第八条验收内容和程序(一) 验收组应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进行核查验收;(二)验收组应对建设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进行抽查,确认建筑物主要使用功能质量状况;(三) 验收组应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四) 验收组应对建设工程实体的观感质量进行检查,确定建设工程观感质量等级;(五)验收组应对建设工程提出明确的验收意见和结论。
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云南省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
第三条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提高信息流转效率,保障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分类和编码应统一规范,确保各类资料能够快速查阅和使用。
第五条建筑工程资料的保管应建立规范、安全的档案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资料的整理和维护。
第二章建筑工程资料的分类与编码第一节分类根据建筑工程的阶段和内容,建筑工程资料分为以下几类:1. 设计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
2. 施工资料:包括施工合同、审批文件、施工日志等相关文件。
3. 材料资料:包括材料采购合同、质量检验报告、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
4. 检测资料:包括工程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
5. 维修资料:包括维修合同、维修记录、保养手册等相关文件。
第二节编码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的种类和属性,可以制定相应的编码体系。
1. 设计资料编码体系:根据不同专业和设计阶段,分别进行编码。
2. 施工资料编码体系:根据工程类型、施工阶段和施工内容,分别进行编码。
3. 材料资料编码体系:根据材料种类、规格和用途,分别进行编码。
4. 检测资料编码体系:根据检测项目和检测机构,分别进行编码。
5. 维修资料编码体系:根据维修类型和维修对象,分别进行编码。
第三章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流程第一节录入建筑工程资料应在发生时及时录入系统,填写相应的属性信息和编码。
第二节检索建筑工程资料应根据编码和属性信息进行检索,以便快速找到需要的资料。
第三节借阅与归还建筑工程资料的借阅应符合管理规定,必须填写借阅申请,并经过相关审核程序。
借阅期限应在合理范围内,并及时归还。
第四节保管建筑工程资料应进行有效保管,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讲义(1)汇编
二、编制过程
本《规程》于2011年3月向云南省住建厅申请, 经厅定额处组织专家论论证,同意由云南省工程 质量监督管理站组织编制。根据《云南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 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云建标[2011]458号)的
通知,我站组织了昆明新机场建设指挥部、云南
省住建厅城镇档案工作办公室、昆明市城建档案 馆等单位及我省大、中型施工、监理企业进行编 制。于2011年4月召开了第一次编制工作会,会议 对编制本《规程》的编制大纲进行了讨论,分配 了各单位的编制任务,确定了各单位完成编制工 作的时间。2011年6月,各单位陆续完成编制任务 并上报至我站,由我站汇总形成讨论稿。
2 质量责任制:施工现场质量责任制主要是 指: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 责人、专职质量检查员、材料员、工长、班 (组)长质量责任制,定期检查及有关人员奖 罚制度等。
3.0.1 工程资料形成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工程在建设过 程中的真实情况,由于工程建设规模大跨越时间长, 事后形成的资料有可能记录不全面,有的甚至故意 不把施工过程的真实情况反映在工程资料上,因此 本条强调工程资料要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 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 3.0.2 本条是对工程资料卷面质量的要求,没有相关 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或字迹不清的工程资料没有 任何留存的价值和意义。工程资料应有签字盖章, 不是要求所有的资料既有签字又有盖章,而是应根 据表格的要求资料的特性,需要签字时签字,需要 盖章时盖章。
(二)形成流程
(三)监理资料的具体要求 6.0.3 ~ 6.0.15条规定
十、施工资料
(一)一般规定
1 资料内容 7.1.1条规定 2 施工资料的基本要求 7.1.2条规定 3 分包工程资料要求 7.1.3条规定 4 施工资料管理要求 7.1.4条规定
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一体化平台
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一体化平台一、引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信息化的推进,各行各业都在逐步实现数字化转型,建筑行业也不例外。
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一体化平台应运而生,旨在提供一个集成化的平台,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二、背景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一体化平台是为了解决传统建筑市场监管方式存在的问题而推出的。
传统的建筑市场监管方式主要依靠人工的勘查和检查,效率低下且容易出现遗漏。
而且,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各个环节的信息难以共享和实时获取,监管部门无法及时获取全面的信息,难以做到及时预警和快速响应。
三、平台功能1. 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统一平台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一体化平台集成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实现了信息的统一管理和共享。
平台提供了在线注册和认证功能,确保用户的真实身份和信息的准确性。
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平台获取建筑市场的实时信息,包括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情况等,方便监管部门进行监管工作。
2. 信息查询和发布功能平台提供了信息查询和发布功能,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查询各类建筑市场信息,如企业资质、工程项目信息、施工人员信息等。
同时,监管部门也可以通过平台发布监管通知和警示信息,提醒企业和个人遵守法规和规范,加强建筑市场的规范化管理。
3. 信息互动和沟通功能平台提供了信息互动和沟通功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各个环节的用户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在线交流和沟通,解决工程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
同时,监管部门也可以通过平台与企业和个人进行在线沟通,及时解答问题和处理事务。
4. 数据分析和报告功能平台提供了数据分析和报告功能,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平台对建筑市场信息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帮助制定更科学、更合理的监管政策和措施。
同时,平台还可以生成相关的监管报告,方便监管部门对建筑市场进行综合评估和分析。
四、优势和意义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一体化平台的推出,具有以下优势和意义:1. 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通过集成各个环节的信息和数据,平台能够实现实时监管和预警,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用表及范例精选文档
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用表及范例精选文档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前言由云南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主编的云南省工程建筑地方标准《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08)和《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DBJ53/T-24-2008)已经发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两个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
对于进一步统一规范全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做好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工作,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和《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根据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配套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针对我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而编制的,在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基础上,补充完善了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组织、程序、监督用表及优良等级评定等内容,规范和统一了建筑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优良等级评定用表。
为配合《规程》、《标准》的贯彻实施,规范和统一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和优良等级评定用表及填写,完整、准确反映和评价施工质量状况,使施工质量验收评定真实、有效,主编单位云南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用表及范例》(以下简称《用表及范例》)。
本《用表及范例》各种用表的项目、内容及填写示例,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和云南省的《规程》、《标准》,适应于类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也适应于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的评定。
本《用表及范例》在编写的过程中得到了云南省建设厅城镇建设档案工作办公室、云南省建筑业协会、云南省建工集团总公司、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官房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建设咨询监理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由衷感谢。
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工程活动各方及工程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安装、管线敷设、建筑装饰等工程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在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和依法订立的合同中,对建设工程以及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安全、适用、耐久、经济、美观,体现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等综合要求。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
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地、州、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管理。
注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六条交通、邮电、铁路、民航、水利、电力、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专业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七条用户有权就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向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查询,或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投诉,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第八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监督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方可承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任务。
各专业部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专业建设工程,接受同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综合监督检查;(二)负责核查与受监督建设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建筑构配件、金属结构门窗生产等单位的资质,并对其质量保证体系的完善和实施进行监督;(三)对竣工的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等级评定,核发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证书;(四)处理一般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参与处理重大建设工程质量事故。
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用表及范例
前言由云南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主编的云南省工程建筑地方标准《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08)和《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DBJ53/T—24-2008)已经发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两个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
对于进一步统一规范全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做好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工作,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和《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根据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配套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针对我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而编制的,在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基础上,补充完善了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组织、程序、监督用表及优良等级评定等内容,规范和统一了建筑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及优良等级评定用表。
为配合《规程》、《标准》的贯彻实施,规范和统一全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和优良等级评定用表及填写,完整、准确反映和评价施工质量状况,使施工质量验收评定真实、有效,主编单位云南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用表及范例》(以下简称《用表及范例》)。
本《用表及范例》各种用表的项目、内容及填写示例,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和云南省的《规程》、《标准》,适应于类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也适应于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的评定。
本《用表及范例》在编写的过程中得到了云南省建设厅城镇建设档案工作办公室、云南省建筑业协会、云南省建工集团总公司、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官房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建设咨询监理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由衷感谢。
本《用表及范例》在云南省是首次编制,难免存在不足之处。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的通知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7.02.12•【字号】云建设[2007]87号•【施行日期】2007.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的通知(云建设[2007]87号)各州、市建设局: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是提高工程设计质量、控制工程投资的关键环节,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行政管理的重要职责。
随着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完善,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质量和管理水平,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是按照有关法规规定,省政府明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初步设计审批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为保证初步设计审批工作的质量,各州市建设局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勘察设计(建管)部门应配备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管理人员,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进行权限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审批工作。
二、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以及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和技术复杂的小型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必须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图设计。
对三级和三级以下一般民用建筑工程;小型、技术要求简单的工业及其它非工业建设工程,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不要求另行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大、中、小型建设工程范围和建筑工程设计规模分级标准按建设部有关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执行(见附件)。
三、初步设计审批实行分级管理。
特级建筑工程、一级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及特殊公共建筑、大型市政工程和由国家和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其中,涉及国家投资和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云南省范本)
验收组人员签字: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其他单位:
建设单位(公章)
年月日验收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监理报告;
3、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验报告;
4、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验报告;
建设单位按基本程序办理各项手续,无违规现象,全面履行了质量责任和义务。勘察、设计具有相应资质,工程勘察和设计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及合同要求,建设过程中质量行为符合要求,履行了各项质量责任和义务。施工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按国家施工规范、有关规定,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完成了各项工程内容,施工原材料、质量控制及试验、验收符合要求,竣工资料齐全,履行了各项质量责任和义务。工程监理具有相应资质,监理工作符合规定和合同要求,旁站、平行监理到位,及时签收签证,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把质量关,履行了质量责任和义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工程招投标手续(中标通知书)
工程质量监督申报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验收时间
地点
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和其它有关方面专家组成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工程负责人、担任。成员有、、、、
、、、。
验收组按预定方案对本工程进行验收。
竣工验收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情况,然后实地检查工程质量,审阅各单位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了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
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前言为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作程序、方法和记录等方面工作,更好地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特编写《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以便更好地加强我省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
本规程是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结合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具体情况综合编制的。
既确保了国家标准、规范的全面实施,又体现了地方标准的相对提高和进步,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本规程共分六个部分九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附录中主要编制了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观感质量的评价标准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记录.上述内容均广泛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并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审查后定稿。
本规程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为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寄交云南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昆明市西昌路209号,邮编:650032),以供以后修定时参考。
目录1、总则 (1)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6)6、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组织和程序 (7)本规程用词说明…………………………………………………………………………………()附录A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附录B 分部、子分部及相关各专业工程中间交接验收记录…………………………………()附录C 建筑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附录D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附录E 室外工程的划分………………………………………………………………………() 附录F 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 附录G 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附录H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J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录K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L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附录M 室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附录N 单位(子单位)工程及重要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附录P 建筑工程观感质量评价标准…………………………………………………………()附录Q 云南省建筑工程检测试验记录………………………………………………………()附录R 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1.总则1.0。
(精品)云南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全套工程质量监督档案38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档号:云南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编制档号:监督注册号: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编制单位:编制日期:密级:保管期限:共卷第卷卷内目录序号文件编号责任者文件题名日期页次备注1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书2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3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会议记要4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5工程质量监督巡查记录6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回复)单7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8工程质量事故报告9不良记录、行政处罚建议及相关材料10质量控制资料审查记录11安全与功能检验资料审查记录12观感质量检查记录13工程质量验收组组成人员审核意见14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记录15工程质量监督报告16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书注册号:云南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报书项目名称aaaa规划许可证号建设单位aaaa建设规模 aaaa 平方米建安总投资aaaa 万元计划开工时间年 月 日工程地址aaaa计划竣工时间年 月 日项目概况单位工程结构形式层数设计单位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号勘察单位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号施工单位资质等级项目经理 资格证书号监理单位资质等级项目总监资格证书号建设单位项目法人: aaa 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aaa联系电话:aaa(公章) 年 月 日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必须提供如下资料(可用复印件)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2、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3、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资格证;4、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机构组成;5、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督注册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意见一、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报书和申报资料经审查,符合要求,同意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对该工程实施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按《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并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章履行责任和义务;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按《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规定对参与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管理,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关键部位的实体质量或材料进行检测;三、工程质量监督费按工程建安总价的 ‰收取,总计 万元(不含实体检测),工程竣工验收时,按最终决算总价多退少补;四、该项目由我站 监督工程师负责,并严格按《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建筑工程设计)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
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维护国家及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本省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不予办理施工招标手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审查机构的认定工作,并对全省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州)、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并接受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审查机构及人员第五条审查机构及数量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和审查任务,依照国家确定的审查机构条件进行认定。
审查机构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
第六条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二)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三)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四)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15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一级以上建筑工程或大型市政公用工程或者甲级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审查人员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系统
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系统云建设函【2014】282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我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2014年6月28至7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组对我省工程质量安全进行了监督执法检查。
这次检查工作的主要特点是:一是检查范围更加集中。
每个省抽查一个地级城市,在这个城市抽查6项在建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同时抽查6项工程的勘察设计质量,大大增加了检查工作时间,有利于查深查透。
二是检查重点更加突出勘察设计质量。
从施工图审查环节入手追溯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控制情况,督促勘察设计单位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推动项目负责人对勘察、设计全过程质量负责。
三是强化抽查项目的随机性,让受检单位没有准备,真实了解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切实有效督促单位和人员加强质量管理。
我省本次被抽查的城市是玉溪市,抽查了4个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2个公共建筑工程,涉及勘察单位有: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有色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云南木盛和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玉溪市水利建设大队、云南玉溪建筑设计院、玉溪广源设计有限公司;涉及建筑设计单位有: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昆明新正东阳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院、云南建业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玉溪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玉溪仁毅设计有限公司;涉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是玉溪市施工图审查中心和云南安泰施工图审查中心。
从检查的情况看,我省大部分受检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认真贯彻2013年勘察设计检查通报提出的要求,勘察设计质量可控。
检查组高度肯定我省加强施工图审查管理,实行质量市场实时联动监控的做法。
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对迎接检查准备工作不到位,项目存在需改进的问题。
勘察设计检查专家对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共检查6个项目325个子项,结论为“不符合”的子项占12%,提出了31条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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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是
□否
√□是 □基本合格 □不合格√□是ຫໍສະໝຸດ □否□有□√无
□是
□否
√□是
□否
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控制
有无涉及建筑规模、建筑功能和性质、建筑结构体系和重要结构部位
的重大变更
□有
□√无
涉及重大变更的设计文件是否重新报审
□是 □否
专业工程设计是否经原设计单位和人员审核认可
√□是 □否
设计文件变更与洽商是否按规定由设计单位和人员进行设计和签认
√□是 □否
有无发现工程施工与设计不相符合的内容
□是 □√否
发现与设计不相符合的内容是否已经处理完毕
□是 □否
施工过程参与质量问题处理的情况:
无
履行责任情况(参与工程重要隐蔽部位检查、结构分部验收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我单位参加了地基验槽、地基基础验收、主体结构验收和竣工验收。 设计变更程序和手续符合要求。并根据职责签署了意见。
云南省建筑工程
质量检查报告
(设计单位)
报告编号: 设计单位:
云南省建设厅印制
编制 审核 批准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工程类别 层数 面积/总高 结构类型 基础类型 抗震设防烈度 设计使用年限
工程概况
设计文件检查
是否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自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自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论 是否按照施工图审查意见修改设计文件并进行备案 有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条文的情况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否已经修改 承揽设计业务资质及执业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规定
其他情况
无
验收意见
该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同意按合格工程验收。
项目负责人:
(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