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的规定
2024年中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2024年中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一、背景教育是国家的基础, 中学教育是学生成长的重要阶段。
为了保障中学教学质量, 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成绩, 各中学普遍配备了各种教学仪器设备。
然而, 在实际教学过程中, 教学仪器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损坏的情况。
为了规范管理和维护教学仪器设备, 制定相应的损坏赔偿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的制定损坏赔偿制度的核心目的是保障中学教学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提高中学教学质量, 促进学生的学习发展。
三、适用范围该损坏赔偿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中学, 涉及到中学教学仪器设备的损坏赔偿问题均参照该制度执行。
四、损坏赔偿责任1.学校责任: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 有义务对教学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负责。
学校应保证教学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转, 定期维护和检查。
一旦教学仪器设备损坏, 学校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并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2.学生责任:作为教学仪器设备最直接的使用者,学生应该保护和爱护教学仪器设备。
一旦教学仪器设备损坏是由学生不当使用或故意破坏造成,学生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损坏赔偿标准1.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1)教学仪器设备损坏是由于设备老化或自然磨损所致;(2)教学仪器设备损坏是由于学校管理不善、维护不周所致。
2.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1)教学仪器设备损坏是由学生不当使用所致, 包括但不限于粗暴操作、乱丢乱放等;(2)教学仪器设备损坏是由于学生故意破坏所致;(3)教学仪器设备损坏是由于学生延误通知故障或不按规定维护导致设备进一步损坏所致。
3.损坏赔偿标准:(1)对于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 学生需按照教学仪器设备的实际价值或修复费用进行赔偿;(2)对于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 学校需按照教学仪器设备的实际价值或修复费用进行赔偿。
六、赔偿方式1.学生赔偿方式:(1)现金赔偿: 学生可选择一次性现金赔偿, 根据教学仪器设备的实际价值或修复费用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2)学生服务赔偿: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 要求学生提供一定的服务作为赔偿, 比如帮助维修其他教学设备、参与学校的义务工作等。
中学实验仪器管理、损坏赔偿制度模版(四篇)
中学实验仪器管理、损坏赔偿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学实验教学需要,维护实验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保障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学实验室内所有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和损坏赔偿。
第三条实验仪器管理的责任单位为学校。
第二章实验仪器的管理第四条学校应设立实验仪器管理部门,并聘请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实验仪器的采购、维护保养、借用、发放和存放。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实验仪器台账,包括实验仪器的名称、型号、编号、购置日期、使用期限等基本信息,并定期对其进行清点和更新。
第六条实验仪器的保管应设立专门的存放室,要求干燥、通风、防尘、安全可靠,禁止将实验仪器存放在暴晒或潮湿的地方。
第七条实验仪器的使用应遵循实验教学的规范和操作要求,并由专业教师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学生不得私自携带实验仪器离开实验室,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据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九条实验仪器的借用应提前向实验仪器管理部门申请,需填写相关借用单据,并在规定的时间归还。
第三章实验仪器的损坏及赔偿第十条不良操作、事故等意外因素导致的实验仪器损坏,需立即向实验仪器管理部门报备,并尽快参加维修或更换。
第十一条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如未按照实验教学规范和操作要求进行操作,导致实验仪器损坏的,学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学生因故意损坏实验仪器,或丢失实验仪器,学生应当赔偿全部损失,并依据校规校纪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四章赔偿制度的执行第十三条赔偿金额的计算根据实验仪器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按照市场价格或相关维修费用进行计算。
第十四条学生因故意损坏实验仪器而需赔偿的,应由学生及其家长共同承担责任,学生的家长须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
第十五条学校应设立专门的赔偿账户,将赔偿款项进行统一管理,并用于实验仪器的维修或购置。
第十六条对于频繁损坏实验仪器的学生,学校可依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可能对该学生限制实验权限。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仪器设备管理秩序,确保仪器设备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防止仪器设备损坏和国有资产流失,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师生员工应自觉爱护仪器设备。
各单位要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科学、严格的保管使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切实防止仪器设备发生损坏和丢失。
第三条对责任事故有关人员要认真查清责任,并根据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大小,本人一贯表现,事后态度等,酌情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处理。
对事故报告不及时或隐瞒不报者,应加重处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师生员工。
第二章赔偿责任的界定第五条由以下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认定为责任事故,应予赔偿:(一)不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二)不按照制度要求,擅自移动、使用,拆、改装仪器设备的;(三)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指导错误或保管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四)不按规定办理领用、借用、移交等手续造成丢失、缺损的;(五)未采取有效的防盗、防火、防水等安全措施,未能尽到保管责任而造成损失的;(六)私自处置待报废仪器设备的;(七)其他人为因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
第六条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确实难以避免的,经过鉴定或有关负责人的证实,可免于赔偿。
(一)仪器设备本身的缺陷或实验操作的特殊性,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二)经批准试用,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检修等,虽然采取了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坏;(三)由于不可抗拒的外因造成的损坏(如突然停电、停水等);(四)仪器设备使用年代长、使用频率较高导致的正常损坏;(五)因被抢、被盗造成的丢失,能提供公安机关报案证明且不属于责任事故的。
第三章报损报失程序及要求(三)达到或超过折旧年限的仪器设备,在损坏、丢失前仍在使用的,按固定资产残值率,即原值的5%计价赔偿;在损坏、丢失前已停止使用待报废的,按照同类仪器设备报废变价收入确定赔偿金额。
教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教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维护仪器设备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增强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责任感,避免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损坏和丢失,以保证教学、科研等工作正常进行,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仪器设备是国家财产,全校师生员工都应该自觉爱护。
各级领导要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管理,建立严格的保管、使用和安全防护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建立岗位责任制,切实防止教学仪器设备损坏和丢失。
第三条凡发生教学仪器设备丢失损坏的,各二级单位和责任人要及时填写《XX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登记表》报送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原因追查和责任认定。
发生教学仪器设备丢失的要及时报告保卫处,并注意现场保护和线索提供。
第二章责任类别及计损方法第四条全部责任。
出于下列主观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教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应全额或加倍赔偿:1、不执行规章制度,擅自动用和拆卸仪器设备致使设备损坏的;2、有条件采取安全措施而主观不做为,致使仪器设备丢失和损坏的;3、未经批准擅自将仪器设备携出实验室或挪做它用而造成损坏和丢失的;4、不服从指挥,违反操作规程,盲目操作或越权使用仪器设备造成损坏的;5、实验指导人员,疏于职守,指导监督不力或保管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6、与生活密切相关,属个人保管、使用的便携仪器设备因保管不当造成损坏丢失的;7、对珍稀标本或进口稀有仪器设备主观上不重视,引起损坏或丢失的,应加倍赔偿。
第五条部分责任。
属于以下原因造成教学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在确定赔偿额度时,可酌情减少赔偿:1、按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经验缺乏和技术不精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2、按要求采取防范措施,但措施执行不力而造成损坏的;3、零部件属于容易损坏的低值易耗品,且造成损坏程度比较轻的;4、损坏程度较小,发生事故后能积极采取措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5、损坏轻微,维修后不影响仪器设备功能的。
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一、引言实验室是学院进行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场所,实验室仪器设备是保障教学和科研顺利进行的关键。
为了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保障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学院资产安全,特制定本赔偿制度。
二、适用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内所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事宜。
2. 本制度所指仪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科研、实验、办公等用途的仪器、设备、器材等。
三、损坏、丢失的认定与处理1. 认定(1)仪器设备损坏:指因使用、操作不当、保管不善等原因导致仪器设备部分或全部功能丧失。
(2)仪器设备丢失:指仪器设备在实验室内部或外部无法找回,经查证确实已丢失。
2. 处理(1)仪器设备损坏① 使用者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后,应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并说明损坏原因。
② 实验室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向学院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提交损坏情况说明、损坏原因分析等相关材料。
③ 学院资产管理部门应根据损坏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确定损坏程度和维修方案。
④ 对于可修复的仪器设备,由学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安排维修。
维修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
⑤ 对于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由学院资产管理部门报请学院领导审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仪器设备丢失① 使用者发现仪器设备丢失后,应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并说明丢失原因。
② 实验室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向学院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提交丢失情况说明、丢失原因分析等相关材料。
③ 学院资产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内部调查,必要时报警处理。
④ 对于找回的仪器设备,应进行修复、鉴定后重新投入使用。
⑤ 对于确实无法找回的仪器设备,由学院资产管理部门报请学院领导审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赔偿制度1. 赔偿原则(1)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使用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赔偿金额根据损坏、丢失程度、设备原值等因素确定。
(3)赔偿方式包括现金赔偿、实物赔偿、修复赔偿等。
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3篇)
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为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的管理,严格实行丢失、损坏公物赔偿制度,提高公物使用率,培养良好的爱惜公物习惯,特作如下规定:1.校园里所有的校舍和各种设施配备及器具,均属学校公共财物,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丢失和损坏。
凡造成丢失、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2.学校调配给各班、各教研组、处室的桌椅及教室、办公室的所有配备,各有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使用,如有丢失和损坏,视其情节照价赔偿或给予原价的____倍罚款。
3.严禁学生用尖利物件在桌椅、门板、墙壁上刻划打洞。
不准在教室内外用桌椅打闹和用它物的桌椅、黑板、玻璃窗上敲打。
如由此而造成的损坏除照价偿外,另外相当于原价____倍的罚款。
4.教室里的电教设备、灯具、吊扇、电源插座等零配件应由所在的班级保管使用,严禁个人起动拆出。
如有保管不善造成的丢失或损坏,限期由该班自行补充修复。
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班级责任。
5.教职员工的办公室,教研室所配备的微机、桌椅、资料柜、书架、饮水机、电话机等物,责任分到相应的教研组、处室负责,谁丢失、损坏由谁负责照价赔偿,并在文明办公室评比时扣分。
6.师生员工在使用教学仪器,办公设备或其它机械器具时,由于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坏,丢失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赔偿。
属于玩忽职守造成的损坏、丢失的,除按价赔偿外,另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原价给予____倍的罚款。
7.加强公物管理是主管人员的责任,如管理人员对所管的公物保管使用不善,造成公物霉烂变质,丢失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视其平时的工作态度,根据损失大小,按规定给予适当的处理或罚款。
8.财物损坏赔偿办法:(1)赔偿可分现金、实物两种,也可限期按原样修复装好。
(2)赔偿现金一般为损坏财物(部件)的成本和物(部件)的维修服务费之和,赔偿标准按本规定第____条执行。
(3)赔偿现金原则上应于当天交付财务处,由财务处出具收据交总务处再作修理。
如有困难者,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可分期或缓期交付,但不得超过半月,逾期不交,应加重处理。
高等学校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赔偿处理办法
高等学校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赔偿处理办法为加强仪器设备管理,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爱护学校资产的意识,保证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特就仪器设备丢失损坏的赔偿作如下规定:一、赔偿与可免予赔偿的界定原则(一)应予赔偿范围1、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
2、未经批准,擅自对仪器设备进行拆卸、改装而使仪器设备损坏不能修复。
3、实验过程中,不服从教师指导,致使仪器设备损坏。
4、擅自将仪器设备挪作私用。
5、由于失职被盗、失火等造成损失。
6、其它因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丢失损坏。
(二)不予赔偿范围1、原物品已接近报废,在正常使用时造成仪器设备损坏。
2、仪器设备本身存在缺陷而导致损坏。
3、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仪器设备损坏。
4、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能引起确实难以避免的损坏。
二、赔偿原则1、对常用的工具、量具、仪器仪表及民用性强的仪器如照相机、录音机、电视机、电扇等,损坏丢失,原则上照价赔偿。
2、对单价1000元以下仪器设备的损坏或丢失按下列原则计价赔偿。
(1)损坏丢失零配件的,只按零配件计价。
(2)损坏后可修复的,赔偿全部维修费。
(3)损坏后性能明显下降,但尚能使用的,由设备处会同仪器设备所属部门负责人酌情认定赔偿数额。
3、对于某些稀缺物品的丢失损坏按原价的2—3倍赔偿;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丢失和损坏,责任人和使用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三、赔偿处理程序(一)仪器设备发生损坏、丢失事故,使用单位会同仪器设备所属单位应立即填写“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报告单”,向设备处报告。
(二)设备处、使用单位和仪器设备所属单位共同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逐级报分管校长、校长审批。
对丢失、损坏隐瞒不报者,经查实除照价赔偿外,并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三)按上述程序审批后,责任人应在10个工作日之内持审批单到财务室交纳赔偿金,然后凭交款单到设备处办理销账手续。
逾期不交的教职工,由财务室从其下月工资中扣除,学生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学校教学仪器的损坏和丢失一直是一项令学校和家长都十分关注的问题。
为了规范学校教学仪器的使用和保护,许多学校都制定了相应的损坏和丢失赔偿制度。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一下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的目的在于:促进学生珍惜、爱护学校教学仪器,提高学生对教学仪器使用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保护学校教学仪器的安全和完整性,确保教学设备的正常使用;降低学校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使教学仪器的维护和更新工作得到有效保障。
二、赔偿制度的具体内容1.责任明确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应当明确学生对教学仪器的使用、保管和维护的责任,并规定损坏、丢失教学仪器的赔偿责任。
一般情况下,学生对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轻微损坏和磨损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于故意损坏、遗失或造成教学仪器无法使用的,学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赔偿金额的确定对于教学仪器的损坏和丢失,学校可以通过评估、检测或查询市场价格等方式确定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应当以教学仪器的实际价值为准,避免产生过高或过低的赔偿金额。
3.赔偿方式的规定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中,可以规定赔偿方式多样化,包括现金赔偿、物品替换、劳动替代等。
学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学生的经济能力,灵活确定赔偿方式。
4.赔偿责任的执行学校对于损坏、丢失教学仪器的学生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赔偿责任的执行,包括通知学生的家长、约谈学生本人、与学生家长进行协商等。
若学生及其家长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可以采取相应的纪律教育措施,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
三、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机制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应当有相应的机制保障。
具体来说,可以设置专门的机构或责任人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学校教学仪器的使用、保管和赔偿工作。
学校可以建立教师监督学生使用教学仪器的制度,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教学仪器的正常运行。
同时,学校可以通过家长会、班委会等渠道加强与家长和学生的沟通,宣传教育学生爱护教学仪器的重要性。
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5篇)
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一、任课教师损坏仪器后,应填写仪器损坏赔偿登记簿,查清损坏原因,管理人员认可后,提出建议,由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二、教师凡因责任事故、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定损坏、丢失的仪器,要根据实际民政部门予以赔偿。
三、学生实验若有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写明损坏原因,管理人员认可后,提出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若有丢失或故意损坏仪器的,除进行教育外应由个人进行赔偿。
四、外单位借用仪器,本单位教师非教学借用仪器损坏后,若不能按时修复归还,按原价赔偿。
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2)是指在小学教育中,学生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导致教学仪器损坏时,需要进行赔偿的制度。
一般情况下,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明确责任:学校会明确学生对教学仪器的使用和保护责任,并向学生进行相关的守则和规定的教育。
2.罚则规定:对于故意损坏教学仪器的学生,学校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3.赔偿责任:学生因过失或故意导致教学仪器损坏时,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可以根据损坏程度和教学仪器的价值进行协商确定。
4.家长参与:学校会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要求家长支付学生损坏教学仪器的费用。
家长的参与可以强化学生对教学仪器的保护意识。
5.教育引导:学校会通过教育引导,培养学生正确使用和爱护教学仪器的意识,提高学生的责任感和社会公德心。
需要注意的是,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应该合理、公正,并考虑到学生的年龄特点和经济能力。
同时,学校应该加强对教学仪器的管理和维护,以减少损坏发生的可能性。
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3)是指对于小学教学过程中因学生或其他人员使用不当导致教学仪器损坏的情况,学生或其监护人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
具体的赔偿制度可以根据学校的规定来制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损坏范围:制定具体的损坏范围,包括可以赔偿的损坏情况和不可赔偿的情况。
2. 赔偿金额:根据教学仪器的价值及使用寿命确定赔偿金额。
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范本(2篇)
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范本一、背景教学仪器在学校教学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使用频繁以及操作不当等原因,教学仪器损坏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了保护学校教学资源不被过度损耗,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共同利益,制定本损坏赔偿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小学各年级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教学仪器时发生的损坏情况。
三、损坏赔偿责任1. 学生损坏教学仪器的责任原则是:谁使用、谁损坏,谁负责赔偿。
具体如下:(1)学生个人使用的教学仪器,损坏需要个人负责赔偿;(2)学生使用教室共用的教学仪器,损坏需要全班同学共同分摊赔偿。
四、赔偿方法1. 学生个人使用的教学仪器损坏赔偿方法:(1)学生将损坏的教学仪器及时报告学校相关负责人;(2)学校相关负责人将损坏情况调查核实后,通知学生家长;(3)家长应及时与学校协商赔偿事宜,支付相应赔偿费用;(4)学校负责维修、更换损坏的教学仪器。
2. 教室共用的教学仪器损坏赔偿方法:(1)学生将损坏的教学仪器及时报告班主任;(2)班主任将损坏情况汇总后,通知全班同学及家长;(3)全班同学及家长协商赔偿事宜,按照班级共同分摊赔偿费用;(4)学校负责维修、更换损坏的教学仪器。
五、赔偿计算1. 学生个人使用的教学仪器损坏赔偿计算方法:(1)根据教学仪器的原价和使用年限,计算损坏仪器的折旧值;(2)根据损坏仪器的折旧值,计算实际赔偿金额。
2. 教室共用的教学仪器损坏赔偿计算方法:(1)根据教学仪器的原价和使用年限,计算损坏仪器的折旧值;(2)根据损坏仪器的折旧值,按照全班同学人数分摊赔偿金额。
六、赔偿时间和方式1. 学生个人使用的教学仪器损坏赔偿时间和方式:(1)学生家长应在损坏教学仪器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赔偿费用;(2)家长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支付赔偿费用。
2. 教室共用的教学仪器损坏赔偿时间和方式:(1)全班同学及家长应在损坏教学仪器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赔偿费用;(2)家长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支付赔偿费用。
小学教学仪器报损赔偿维修制度(4篇)
小学教学仪器报损赔偿维修制度小学教学仪器是教学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它们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知识。
然而,随着使用的频率增加,教学仪器也越来越容易出现各种问题,包括损坏和故障等。
因此,为了保护教学仪器的完好和持久使用,建立一套合理的报损赔偿维修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一、教学仪器报损赔偿制度:1.报损范围:(1) 被学生误操作或故意损坏的教学仪器;(2) 除正常磨损外,由于教学仪器老化导致的故障;(3) 未按照规定的方式正确使用并导致教学仪器损坏的情况;(4) 对教学仪器未能做到及时保养和维修,导致故障或损坏的情况。
2.报损程序:(1)发现教学仪器损坏或出现故障后,由相关教师及时进行记录,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上报;(2)学校相关部门接收到报损信息后,进行核实并评估该教学仪器的损坏程度;(3)确认教学仪器报损后,向责任人发出报损通知,并要求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赔偿或修理。
3.赔偿标准:(1)对于教学仪器的轻微损坏或故障,责任人可以自行进行修理,并提供维修证明;(2)对于严重损坏或无法修复的教学仪器,责任人需要进行赔偿;(3)赔偿金额根据教学仪器的价值和损坏程度来确定,可以采用折旧计算方式;(4)赔偿款项将用于购买新的教学仪器或修复其他被损坏的教学仪器。
4.赔偿责任:(1)对于学生造成损坏的,学生及其家长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2)对于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造成损坏的,应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3)对于故意破坏或严重违规操作导致损坏的情况,还需要进行纪律处分。
二、教学仪器维修制度:1.维修流程:(1)学校设立专门的维修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教学仪器的维修工作;(2)在发生教学仪器故障后,责任人应及时将教学仪器送至维修部门或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报修;(3)维修部门接收到维修请求后,进行故障排查和修理工作;(4)维修完成后,责任人可以领取维修完好的教学仪器,并由维修部门提供维修报告。
2.维修责任:(1)对于正常磨损或非人为损坏的教学仪器,由学校承担维修责任;(2)对于人为损坏或未按规定使用导致故障的教学仪器,责任人应承担维修责任;(3)维修部门应及时、高效地完成维修工作,保证教学仪器尽快重新投入使用。
中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5篇)
中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一、学生损坏丢失仪器的处理方法:1、凡属实验中正常损坏或由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任课教师证明,填写登记表报损即可。
2、实验中因学生违反操作规程或操作疏忽而造成的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酌情部分或全部赔偿,并填写登记表。
3、实验过程中因不遵守纪律,如打闹或故意损坏仪器的,由任课教师提出批评并填写登记表,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4、实验结束后,私将仪器、器材带走,一经查出,追回仪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二、教师损坏丢失仪器的处理办法:1、教学中正常损耗只填写登记表。
2、因教师不了解仪器使用方法而造成的损坏,应对教师提出批评,并给予培训,使其掌握正确使用方法。
3、教师借用仪器用于非教学活动或转借他人而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应填写登记表,并酌情赔偿。
4、实验员因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部分赔偿,严重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要给予处分。
5、实验员违反借用制度,私自外借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实验员和使用人各赔偿____%。
不准实验员将仪器、设备或工具私自带出实验室。
三、实验室应有专用的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名称、数量、损坏丢失原因及处理意见。
赔偿低于____元的由实验员提出处理意见,10—____元的由主管教务主任提出处理意见,____元以上的由主管校长提出处理意见。
中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2)是指学生在使用学校教学仪器时,如果不小心造成了损坏,需要按照一定的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一般来说,中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明确责任:学校会明确规定使用教学仪器的责任,学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学校可能会要求学生和家长签署相关责任保证书,明确损坏仪器的责任归属。
2. 赔偿金额:学校会根据教学仪器的价值和损坏程度,确定相应的赔偿金额。
这可能涉及到修复费用或者全额赔偿。
3. 赔偿方式:学生需要按照学校的规定,以货币形式进行赔偿。
实验小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实验小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公物管理,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特制定本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一、赔偿原则1、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凡属正常使用损坏的公物,原则上由学校负责维修或更换。
但若是因个人使用不当、故意破坏等原因造成公物损坏的,应由损坏者负责赔偿。
2、按价赔偿的原则根据公物的损坏程度和实际价值,按照相应的价格进行赔偿。
对于无法确定价格的公物,由学校总务处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定价。
3、及时赔偿的原则一旦发现公物损坏,损坏者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赔偿。
二、赔偿范围1、学校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如门窗、墙壁、楼梯扶手、栏杆等。
2、教学设备和器材,包括课桌椅、黑板、讲台、投影仪、电脑、实验仪器等。
3、体育器材和设施,如篮球架、足球门、单双杠等。
4、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等。
5、其他公共财物,如消防设备、水电设施等。
三、赔偿标准1、课桌椅(1)桌面有刻痕、涂鸦,赔偿 50 元;桌面损坏严重无法修复,赔偿 150 元。
(2)椅子腿断裂,赔偿 80 元;椅背损坏,赔偿 50 元。
2、门窗(1)门窗玻璃破碎,根据玻璃尺寸大小赔偿 50 200 元。
(2)门窗框损坏,赔偿 100 300 元。
3、黑板(1)黑板板面有划痕、损坏,赔偿 200 元。
(2)黑板边框损坏,赔偿 100 元。
4、教学仪器设备(1)小型仪器设备(如计算器、显微镜等)损坏,根据实际价值赔偿。
(2)大型仪器设备(如电脑、投影仪等)损坏,由专业人员评估后确定赔偿金额。
5、体育器材(1)篮球、足球等球类损坏,赔偿 50 100 元。
(2)体育器材设施(如篮球架、单双杠等)损坏,根据损坏程度赔偿 200 1000 元。
6、图书资料(1)图书丢失,按原价的 2 5 倍赔偿。
(2)图书损坏,根据损坏程度赔偿 5 50 元。
7、水电设施(1)水龙头、水管损坏,赔偿 50 100 元。
(2)灯具、开关损坏,赔偿 20 50 元。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范本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管理,确保实训室仪器设备的安全和完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实训室内所有的仪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实验仪器、教学仪器等。
第三条实训室使用人员包括实训老师、学生等。
第四条所有实训室使用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实训室使用人员对于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应当及时上报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赔偿。
第二章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原则第六条实训室使用人员应当按照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方法和程序正确使用仪器设备,保证仪器设备的安全和完好。
第七条实训室使用人员在使用仪器设备时应当注意保护仪器设备,防止撞击、摔落等情况发生。
如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实训室使用人员在使用仪器设备时应当严格遵守使用规程,禁止超负荷使用、私拆私改等行为。
如因违规使用导致仪器设备损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实训室使用人员在使用仪器设备时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如因未按照规程进行检查保养导致仪器设备损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实训室使用人员在使用仪器设备时应当保管好配套耗材和附件,并妥善处理使用过的耗材。
如因耗材损坏、遗失等情况导致仪器设备损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章仪器设备损坏赔偿标准与程序第十一条若仪器设备损坏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若仪器设备可以修复的,实训室使用人员应当承担修复费用,并按照修复前的价值30%向实训室管理人员缴纳赔偿费。
第十三条若仪器设备无法修复的,实训室使用人员应当按照仪器设备的残值向实训室管理人员缴纳赔偿费。
残值的评估由实训室管理人员负责。
第十四条若仪器设备发生丢失的,实训室使用人员应当按照仪器设备原价向实训室管理人员缴纳赔偿费。
如实训室管理人员可以找到同款或者相似的仪器设备替代原仪器设备,则实训室使用人员只需向实训室管理人员支付相应的购置费。
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报废制度(5篇)
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报废制度一、教学仪器若有损坏或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坏、丢失报告单,实验教师应及时查明原因,根据有关制度和损失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批准签字后实施。
二、本校师生实验教学过程中正常损坏的仪器一般免于赔偿,但若属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或粗心大意、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应视情节轻重,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情节严重的加倍赔偿。
三、外单位借用或本校教师非教学借用造成损失的,应视影响教学的程度,赔偿全部损失或加倍赔偿。
四、对于损坏或丢失的教学仪器,确已无法修复或追回的,学期末统一填写“教学仪器报废申请单”,学校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逐件进行技术鉴定并填写鉴定意见,需报废的低值易耗品直接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批,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销帐手续。
五、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要注明报废标志装箱单独存放备用或清除。
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报废制度(2)是指针对小学教学仪器的损坏情况,学校或相关部门制定的一套规定,旨在保护教学仪器的正常使用,并对损坏仪器进行赔偿或报废处理。
以下将详细介绍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报废制度,包括其背景、目的、实施细则以及对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影响。
背景: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小学教学仪器的使用呈现出日益广泛和多样化的趋势。
教学仪器不仅可以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果,还可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然而,由于小学生年龄较小,对教学仪器的使用可能不够谨慎,容易导致教学仪器的损坏。
为了保护教学仪器的正常使用,学校或相关部门有必要制定损坏赔偿报废制度。
目的: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报废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教学仪器的正常使用,减少教学仪器的损坏情况,提高仪器的使用寿命,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另外,通过实施损坏赔偿报废制度,能够增强学生的责任心,培养学生正确使用教学仪器的意识和能力。
实施细则: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报废制度需要明确责任主体、赔偿标准、赔偿方式以及报废处理程序等方面的具体细则。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范文(3篇)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范文一、实训室仪器设备是保证学生进行技能训练的重要条件,为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增强师生爱护实训室财产的责任心,保持仪器设备的完好,使之得到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应按实际情况的不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可根据损坏和丢失的具体情节、损坏价值的大小、事后补报情况,责令责任人的赔偿损失价值的全部、一部份或免予赔偿。
三、由下列原因造成的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均应全额赔偿:1.不听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2.未经批准,擅自移动、用、拆、改仪器设备;3.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指导错误或保管不当;4.不按规定办理领用、发货、借用、移交等手续造成的丢、缺。
四、故意损坏仪器设备,或损坏仪器设备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坏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的,经有关负责人核实,给与2--5倍赔偿,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或处分。
五、属于下列情况造成的损失,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免:1.一贯遵守制度,认真负责,由于某种情况偶尔疏忽造成的损失;2.事后主动及时如实报告,认识较好,且能积极设法挽回损失;3.因仪器设备本身的缺陷或实验操作的特殊性,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
六、损坏丢失仪器的责任事故,属几个人共同负责的,应按各人责任的大小,分担赔偿费。
七、损坏丢失查不出直接责任者,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分别由实验员,指导老师,专业科,实习科赔偿。
八、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实验员必须及时向实习科长报告,由实习科牵头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长室审批。
九、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应由申报人到实习科总仪管员处填写《实训室财产损坏赔偿单》,由总仪管员核定赔偿金额,经实习科领导审核。
由专业科督促赔偿人将赔偿款及时交出纳室入帐。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范文(2)一、目的与适用范围\t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实训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明确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责任与赔偿程序。
适用于实训室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包括学生、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实验室是进行科学研究和实验教学的重要场所,仪器设备是保障实验顺利进行的关键条件。
为了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保障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减少损坏和丢失,维护学校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损坏赔偿制度。
一、赔偿原则1、凡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均应赔偿。
2、贯彻教育为主、赔偿为辅的原则,对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当事人,应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具体情节、损坏程度、本人态度及认识等,确定赔偿金额。
3、因仪器设备本身质量问题、使用年限长久、自然损耗等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经鉴定确认后,可不赔偿。
二、赔偿范围1、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仪器设备造成损坏的。
2、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
3、因疏忽大意、保管不善,导致仪器设备被盗、丢失或损坏的。
4、故意损坏仪器设备的。
三、赔偿责任的认定1、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和相关专业教师组成赔偿鉴定小组,对仪器设备损坏的原因、程度等进行鉴定,确定赔偿责任。
2、对于多人共同使用或保管的仪器设备发生损坏,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责任大小,分别确定赔偿责任。
3、对于无法明确责任的损坏情况,由使用或保管该仪器设备的相关人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四、赔偿计算方法1、损坏的仪器设备能够修复的,赔偿维修费用和因维修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维修费用包括更换零部件的费用、维修工时费等。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因维修导致仪器设备停用期间的租赁费用、实验延误造成的损失等。
2、损坏的仪器设备无法修复或修复后性能严重下降的,应按照仪器设备的原值减去折旧后的净值进行赔偿。
折旧计算方法:仪器设备原值×(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使用年限3、丢失仪器设备的,应按照仪器设备的原值减去折旧后的净值进行赔偿。
4、对于成套仪器设备中的部分部件损坏或丢失,应按照整套仪器设备的价值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五、赔偿处理程序1、仪器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后,当事人应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并填写《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报告表》,详细说明损坏或丢失的情况。
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遗失赔偿办法
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
遗失赔偿办法
1、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进行实验,若有改进需经教师批准后方可开展实验活动。
2、损坏仪器应及时报告教师并补充到位,若不及时换领,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
3、实验前应检查仪器的完好性,如发现有损坏仪器未更换者,应及时报告老师确认,由上次使用人员全额赔偿。
4、学期结束应认真清点仪器,并由实验教师和实验员老师共同签字确认。
新学期开始时每个实验室补充仪器应少于50元,若超出,实验员老师应写出情况说明。
5、仪器赔偿办法:
属自然损耗的不作赔偿要求,但必须及时报告老师,进行补充。
因操作不当或失误引起玻璃仪器损坏的,应赔偿仪器金额的40%。
导致贵重仪器损坏的应赔偿仪器维修费用的40%。
学生擅自离开实验岗位或不听老师劝阻,导致仪器损坏的将全额赔偿。
未经老师许可,擅自使用他人仪器导致损坏的将全额赔偿。
学生损坏仪器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按仪器原价加倍赔偿,(学期结束时若仪器共用人责任不能分清者,所罚金额由共用人员均摊)
对于赔偿仪器需由学生签字,老师审批并注明“赔偿”二字,由学生持条到仪器室及时领取。
属自然损耗的不作赔偿要求的,由学生签字,指导老师审批,实验技术人员认可并签字,由实验技术人员到仪器室领取。
6、学生赔偿费用每学期结算一次。
7、学生赔偿费用超过50元者,若确有实际困难,应写出书面申请,经中心研究决定适当减少,但不能低于50元。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赔偿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师生员工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确保仪器设备的完好、安全和有效使用,避免学校仪器设备的损坏和流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领导和部门要加强对仪器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各单位设备操作、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都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对设备做好经常性的和定期的检查维修,确保仪器设备随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凡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应予赔偿。
在处理上,可根据具体情节责令赔偿损失的全部、部分或免予赔偿。
第四条凡领用物品属公共使用,在发生损坏丢失的30天内责任无法判定时,按以下原则处理:1.凡领用物品的购置价格在300元以内的,领用人将负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金额由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根据物品的新旧程度决定。
2.凡领用物品的购置价格在300元以上,2000元以内,领用人将负主要赔偿责任。
其它相关人员(如拥有物品存放间钥匙的人员,经常使用者等)将负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比例与金额由学校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视具体情况和物品的新旧决定。
3.凡领用物品的购置价格在2000元以上,领用人将负主要赔偿责任。
其它相关人员(如拥有物品存放间钥匙的人员,经常使用者等)将负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比例与金额由学校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研究视具体情况和物品的新旧决定。
第五条凡发生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事故,事故单位应及时上报。
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者)应当天向仪器设备主管职能部门和保卫处报告;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者),除向主管职能部门和保卫处报告外,要立即口头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待事情查清后,写出详细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无论事故大小,凡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出应从严处理,并追究保管人的责任。
第六条一旦发生被盗和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要首先向学校和保卫处报告,同时向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报告并保护现场。
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的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同时有保卫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在场并做好现场记录。
2024年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4篇)
2024年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妥善管理,严格实施公共财物损失赔偿机制,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培养尊重公共财产的良好习惯,特制定以下规定:1. 校园内的所有建筑和设施设备,均被视为学校公共财产,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遗失或损坏。
2. 学校分配给各班级、教研组、部门的桌椅及教室、办公室的设施,相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并合理使用。
____倍罚款。
3. 学生禁止使用尖锐物品在桌椅、门板、墙壁上刻画或打洞。
不得在教室内使用桌椅嬉戏,或用其他物品敲打桌椅、黑板、玻璃窗。
由此导致的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还将额外罚款相当于原价____倍的金额。
4. 教室内的电教设备、灯具、风扇、电源插座等配件,由所在班级负责保管使用,禁止私自拆卸。
5. 教职员工的办公室、教研室配备的电脑、桌椅、资料柜、书架、饮水机、电话机等设备,由相关教研组、部门负责,丢失或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并在文明办公室评估中扣分。
6. 在使用教学仪器、办公设备或其他机械工具时,因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赔偿。
____倍罚款。
7. 管理人员对公共财物的妥善管理负有责任。
如因管理不当导致财物霉烂、损坏或丢失,除照价赔偿外,将根据其工作态度和损失程度,给予适当的处理或罚款。
8. 公物损坏赔偿规定如下:(1) 赔偿可采用现金或实物形式,也可在限定时间内修复原状。
(2) 现金赔偿金额通常为损坏财物的成本加上维修服务费,赔偿标准参照本规定第____条执行。
(3) 现金赔偿应在当天支付给财务处,由财务处出具收据交总务处进行维修。
如有困难,可说明原因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分期或延期支付,但不得超过半个月,逾期将加重处理。
实物赔偿或维修应在____天内完成,不得拖延。
(4) 外来人员损坏公物需自行负责赔偿。
若当天赔偿困难,可提供适当物品作为抵押(或由本校教职工担保)。
(5) 公物损坏由责任人承担赔偿。
如暂时无法确定责任人,由所在区域的____人员负责,一旦查清,仍由损坏者承担,并根据实际情况加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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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学生损坏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
(一)制定赔偿规定的目的
1.培养学生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和爱护公共财物的优良品德。
2.培养学生认真地按照正确的实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的自觉性。
3.培养学生遵守规章制度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损坏教学仪器的赔偿方法
1.凡属实验中正常损耗或由于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教师填写有关证明和登记表,按有关规定报损。
2.由于、粗心大意、科学作风差而损坏仪器的,酌情接原价的10-60%赔偿。
3.由于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或不遵守纪律,嘻笑打闹,故意损坏仪器的,按原价的100%赔偿;情节严重的,学校还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在实验中如有仪器被损坏,教师要及时登记在册,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后,有关学生到校财务室(组)交款,然后将收据交回实验室。
赔偿手续应在一周内办完。
5.实验中弄脏药品,使药品变质;打碎药瓶,使药品受到损失的赔偿办法,按本规定的第2、3项执行。
二、关于教师损坏、丢失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和处理办法
1.在教学中正常损耗或因合理原因造成仪器损坏,应及时填写登记表,办理报损手续。
单价在100元以下的(含 100元),由学校领导批准;单价在100元以上的或一次性报损(报废),总值超过100O元以上的(含 1000元),要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学校凭报损单销帐。
2.教学仪器设备被损坏,有关人员必须如实登记,查明原因和直接责任人。
教师做实验,因不负责任,粗心大意,违反操作规定而损坏仪器,应严肃批评教育,按原价赔偿。
3、学校人员借用教学仪器私自用于非教学活动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按原价赔偿;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私自外借或转借他人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学校应责令实验教师和借用人员各自赔偿仪器原价的50%,还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4.外校损坏借用的教学仪器,要由外校负责修理,修不好的要按原价赔偿。
实验室管理不善,因火灾、被盗或腐蚀,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要酌情处以原价10- 10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5.凡属下列情节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可不作赔偿处理:在使用中属操作方法正确而造成仪器损坏的;在保管中由于仪器使用期限已满而老化,丧失功能的;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仪器损失。
6.仪器损坏或丢失的赔偿或罚款,一律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由校总务处(财务室)收款,开出收据,将收据交回实验室销帐。
其款项只能用于添置教学仪器和药品,不得挪作它用。
7.实验室应设有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仪器名称、编号、单价、损坏或丢失原因、处理意见、责任人和经办人签字及落实情况。